钢管报价: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4 04:54:49

国防部颁布《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全文)

http://news.QQ.com  2009年10月10日13:32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97)

第 1 2 页

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国防部网站消息,近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颁布《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深化女兵征集改革,调整征集对象,量化评价体系,完善遴选机制,全面推行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

该办法是征兵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女兵征集质量,从制度上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推进征兵法制化建设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各级要严格执行,对没有落实规定,违反征兵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1、征集对象和范围。女兵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

2、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3、组织实施。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女兵。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女兵征集工作在省级统一组织,或在地市级统一组织,或划片集中隔年轮换组织。县级征兵办公室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4、在高校女性应届毕业生中确定预征对象。按照总参、总政、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的程序和办法,高校女性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确定工作与男性应届毕业生同步进行。年底征集时,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女青年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参加省或地市组织的女兵征集,依据其综合评定分数高低,与其他应征女青年统一衡量。未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在校学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冬季征兵时可以根据征集公告直接前去报名应征。

5、发布女兵征集公告。冬季征兵开始前发布女兵征集公告,重点说明女兵征集条件、程序方法,明确报名时限、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征集公告要在报名前至少一周时间发布,并在普通高等院校醒目位置张贴。

6、报名组织。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设立应征女青年报名站,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教育、公安、卫生、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织实施。在征集公告明确的报名时间内,对前来报名应征的女青年,均要予以受理。

7、查验证件。应征女青年报名时,大学毕业生需查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在校学生需查验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学生证,就读高校开具的正就读于该校的证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查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

8、初审。报名时,公安部门人员负责审验应征女青年的户籍、年龄;教育部门人员负责通过网上查询等方式审验学历。户籍、年龄和学历符合条件者参加身体初检。

9、身体初检。体检人员负责应征女青年的身体初检,主要包括身高、体重、视力等。10、体检对象确定。身体初检合格者参加体格检查。身体初检合格人数超过征集任务数3倍,可根据身体素质评定分数和学历评定分数加上政治面貌和年龄得分后,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上站体检人数可以控制在征集任务数的3倍以内。

11、体检组织。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进行业务培训,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实施征兵体格检查工作。设置封闭式体检站,体检现场切断有线电话,设立无线电话干扰器。体检现场邀请纪检监察和新闻媒体部门参与监督。

12、身体素质评定。兵役机关会同同级卫生、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女青年进行身体素质评定。设定身高合格值、视力合格值、体重标准值,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身体素质打分。体检合格人员基础分为7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具体标准:身高合格值为160厘米,每增加1厘米加1分,最多加15分;视力合格值大学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6,高中毕业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7,每眼每增加0.1加1分,最多加15分;体重标准值为身高减去110,每增加或减少1公斤减去1分,最多减15分。

13、学历评定。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对体检合格女青年的学历情况进行评定打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50分,高职(专科)生70分,普通高校本科生85分,211工程重点高校本科生100分。大学在校学生在原分值上减15分。

14、面试考查。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教育、公安、卫生、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共同组成面试考查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查。对应征女青年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才艺专长等进行考查评定,考查组成员在70至100分之间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最后分数,现场公布。每人面试考查时间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

15、综合评定。将身体素质评定、学历评定、面试考查三项分数相加,在此基础上根据政治面貌和年龄给予加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加15分,年龄22岁的加10分,21岁的加20分,17至20岁的加30分。最后得分为综合评定分数。按综合评定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把能够纳入预定新兵范围之内的确定为参加政审人员。

16、政审组织。确定政审的应征女青年,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同级公安部门,统一组织政治审查。

17、身体复查。定兵前,组织对预定新兵进行身体重点科目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预定新兵资格。

18、审定新兵。由组织征集的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政审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综合评定分数高低,择优确定预定新兵名单。

19、预定新兵名单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及各项得分情况进行公示。对举报和反映有影响定兵问题经核查属实的,以及政治审查、身体复查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根据后续的综合评定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预定新兵名单。

20、入伍手续办理。对确定入伍的女青年,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21、优先征集对象。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和其他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非子女等亲属不在优先征集对象范围之内。

22、优先征集审定。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由烈士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函。军队干部子女,由干部所在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函。女青年应征报名时提交证明函。组织征集的省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审查核实,对不符合优先征集政策的青年,取消其优先征集资格。

23、优先征集办法。享有优先征集政策的女青年,参加统一组织的报名、初审、初检和体格检查,全部合格者可以不参加面试考查、综合评定打分,直接参加政治审查,政审合格者批准入伍。预定新兵名单公示时,优先征集对象按其优先类别,在得分情况栏中注明“烈士的子女、烈士的同胞姐妹或部队干部的子女”。

24、监督检查。征兵期间,上级兵役机关会同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采取随机抽查和定点督查等形式,对女兵征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5、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伪造学历、出具优先征集虚假证明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擅自篡改初审、初检、体检、政审、面试考查等结果的,私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有吃拿卡要行为的,对坚持原则的工作人员进行诬告、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伪造学历、出具虚假优先征集证明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已经到部队的作退兵处理。

国防部征兵办就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答问

  中新网11月5日电 10月11日,媒体公布今年女兵征集办法进一步改革的消息后,许多适龄女青年和她们的家长纷纷盛赞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为此,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今日接受解放军报记者采访,对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调整征集对象范围

  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

  问:这次改革调整了征集对象和范围,能不能谈谈具体情况?

  答:改革后,女兵征集对象调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规定有些变化,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征集对象的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仍按有关和规定执行。

  问:国庆60周年阅兵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其中三军女兵方队精彩亮相,更是格外引人瞩目,预计也必将高校女性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征入伍的新一轮热潮。具体组织实施方面,有什么新规定?

  答:冬季征兵开始报名前至少提前一周发布女兵征集公告,重点说明女兵征集条件、程序方法,明确报名时限、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征集公告要在普通高等院校醒目位置张贴。按照总参、总政、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的程序和办法,高校女性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确定工作与男性应届毕业生同步进行。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女青年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参加省或地市组织的女兵征集,与其他应征女青年统一衡量。未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在校学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征集公告直接报名应征。

  提高女兵征集质量

  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

  问:随着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人数增加,在学历认定上怎样办理?另外,不同层次的高校是否区别对待?

  答: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对体检合格女青年的学历情况进行评定打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50分,高职(专科)生70分,普通高校本科生85分,211工程重点高校本科生100分。大学在校学生在原分值上减15分。

  问:对有才艺专长的应征对象有什么特别规定?

  答: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教育、公安、卫生、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共同组成面试考查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查。对应征女青年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才艺专长等进行考查评定,在70至100分之间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最后分数,现场公布。每人面试考查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问:应征对象是中共党员的,是否享受优惠政策?

  答:将身体素质评定、学历评定、面试考查三项分数相加,在此基础上根据政治面貌和年龄给予加分,中国共产党党员需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可加15分。年龄22岁的加10分,21岁的加20分,17至20岁的加30分。最后得分为综合评定分数。按综合评定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纳入预定新兵范围之内的确定为参加政审人员。

  问:哪些应征对象享受优先征集政策?

  答: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和其他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非子女等亲属不在优先征集对象范围之内。

  享有优先征集政策的女青年,参加统一组织的报名、初审、初检和体格检查,全部合格者可不参加面试考查、综合评定打分,直接参加政治审查,政审合格者批准入伍。预定新兵名单公示时,优先征集对象按其优先类别,在得分情况栏中注明“烈士的子女、烈士的同胞姐妹或部队干部的子女”。

  推进法制化进程

  统筹安排征集全过程

  问:怎样理解全面推行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的重大意义?

  答:这是征兵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女兵征集质量,从制度上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推进征兵法制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此举有利于量化评价体系,完善遴选机制。

  问:怎样确保各级严格执行《试行办法》?

  答:凡违反征兵纪律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受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统筹安排征集全过程,从报名组织、查验证件到体检对象确定、身体素质评定,再到面试考查、审定新兵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接受监督检查,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查处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那些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擅自篡改初审、初检、体检、政审、面试考查等结果的,私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有吃拿卡要行为的,对坚持原则的工作人员进行诬告、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大家比较关心对征兵举报的查处问题。

  答:这是法治意识增强的表现。《试行办法》有许多亮点,预定新兵名单公示就是其中一项。在预定新兵名单及各项得分情况进行公示后,对举报和反映有影响定兵问题经核查属实的,以及政治审查、身体复查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根据后续的综合评定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预定新兵名单。请大家相信,各级兵役机关一定能把这个好事办实,也一定能把这项实事办好。

  征集条件:政治条件,参见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体格条件,参见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211工程重点高校: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文件提出,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点。截至2009年5月,全国211工程重点高校共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112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