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皮枫斗颗粒价格:欲望交响曲:《聊斋》狐妖故事的心理学探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4 20:32:36
在中国的仙、妖、人、鬼四境中,狐妖可以说是妖境的代表。笔记小说里的狐妖故事,并非全是文人的向壁虚构,它们更是民间传说的一种文学渲染。蒲松龄对他写《聊斋志异》即曾做过类似的表白:“雅爱搜神,喜人谈鬼,文则命笔,遂以成篇。”如果我们借用利瓦伊史陀(C.Levi-Strauss)在谈论神话时的“交响曲”比喻,那么《聊斋志异》里的狐妖故事,就好像蒲松龄演奏出来的妖精曲,他的演奏才艺虽高,但乐谱却完全来自民间;而且每一则狐妖故事一如交响曲中的和弦,都只呈现部分的音节或旋律,我们唯有将众多的狐妖故事合而聆之,让它们成为浑然一体的妖精交响曲,始能获得较完整的乐谱,也才能对这些故事的深层涵义有较多的认识,因为民间传说所欲传递的讯息,主要就存在于这些乐谱中。

  蒲松龄似乎已提供给我们某些讯息,在很多故事后面,他曾以“异史氏曰”的方式做了部分表白,但查其内容,均旨在讽喻,这是以某种意识形态赋予故事的附加价值,并非民间传说所内含的原始讯息。源远流长的民间传说一如神话,是“民族的大梦”,它所蕴含及所欲传递的往往是超乎个人的“集体潜意识”讯息,而这也是本文所欲探寻的主要讯息。

  因为狐妖故事是汉族文化圈内相当流行的民间传说,所以本文所欲探寻的以汉族“文化潜意识”讯息为主。构成这些讯息的元素就像一个个音符,在族群的心中飘荡,慢慢组成契合其特殊心灵结构及文化结构的音节,然后再串连成较完整的乐章。如果我们汇集《聊斋志异》里的狐妖故事,加以排比,异中求同,也许就能析离出代表汉族“文化潜意识”的某些不变的音节或特殊的旋律,而这也正是本文所用的方法。

  一、中国狐妖与西方狼人的文化讯息

  《聊斋志异》里的每个狐妖故事都涉及变形——狐狸幻化成人形,走到人世间的舞台上,这是它的基调。

  在将动物拟人化的寓言故事里,中国的“狐假虎威”和西方的“狐狸与葡萄”等,表现了东西方对狐狸这种动物的某种共识——都认为它是一种聪明、狡猾的生物。但在变形故事里,却出现很大的歧异,西方流行的并非狐妖,而是狼人的传奇。虽然同属变形,但狐妖是野兽提升为人类,而狼人却是人类沦落成野兽的故事,这种思路上的南辕北辙,隐藏的可能是中国和西方文化的差异性。

  《聊斋志异》里曾出现数个残留有野兽痕迹的狐妖,譬如卷一的《董生》,董生半夜归家欲就寝,发现被中卧一姝丽,“戏探下体,则毛尾修然”;又如卷六的《毛狐》,马生在田间所勾引的少妇,“肤赤,薄如婴儿,细毛遍体”。对此一人与兽间的过渡形态,董生和马生都直觉地认为这是狐化人,而不是人变狐;而浸淫于中国文化中的读者,也很自然地契合于此一想象。

  但在狼人故事里,当一个西方人看到某人身上出现野兽的痕迹,譬如手掌上长毛、耳朵尖尖的、指甲长而弯曲、两眼直盯着人看等,则此一像人又像狼的过渡形貌,让他想到的乃是人正在沦落成狼,而非狼在提升为人。

  这种直觉判断上的差异,很可能就是来自我所说的“文化潜意识”。中国人具有野兽可以提升为人类的思维倾向,而西方人有的却是人类会堕落成野兽的思维倾向。从某个角度来看,中国人的这种思维倾向,可以说是由“物老成精,则可变化”的泛灵信仰与“人畜轮回”的佛家思想等积淀而成;而西方人的思维倾向则主要是来自基督教“人是上帝照他的形象所造”,人兽殊途,但人类也曾经堕落过等观念的影响,不过这仍不足以解释出其全部内容。

  西方的狼人故事恐怖而且血淋淋,传说中一个人若吃了被狼咬过的羊肉,喝了被狼污染的水或自己被狼咬过,就会在月圆之夜变成嗜血狼人,外出饱餍邪恶的欲望,到天明时才又恢复人形。在欧洲黑暗时期,甚至像“追猎女巫”一样,发生过“追猎狼人”的惨剧,今天的法国中部是当时的狼人之乡,在公元1520到1630年间,当地类似狼人而被告发的案例即高达三万件,多数狼人都在严酷的审判下被处死,还有不少被剖皮裂肤,看看是否反披狼皮。

  反观《聊斋志异》里的狐妖故事,虽有几个狐祟案例,如卷五《姬生》一文里的“金钱什物,辄被窃去”,卷十四《狐惩淫》一文里的“凡一切服物,多为所毁,又时以尘土置汤饵中”,但这也只是让人不堪其扰而已,其他的故事不仅不恐怖,而且还相当迷人;狐妖多能与人类和平相处,甚至有听闻某人家中有狐妖而发财了、而夜夜春宵了,竟心生羡慕与嫉妒者,如卷八《狐梦》一文。而且,虽然自唐朝以后,即有“无狐魅不成村”的说法,但对狐妖这种传说中的妖精,却从未见维护社会秩序的官府像西方追猎狼人般,采取过大规模的追猎狐妖行动;最后,连官府都和狐妖举杯浇愁、把袖追欢起来,如卷六的《狐妾》。

  为什么西方人惧于碰到狼人,社会对它施以严厉的制裁,而中国人却乐于遇见狐妖,社会对它采取宽容的态度呢?这可能涉及另一个文化因素。过去常有人比较儒家文化和基督教文化,基本上,我们可以说在20世纪以前,基督教是一种高标准而严厉的思想与行为规范,它具有浓厚的“幽暗意识”,深恐人类在失乐园之后再度堕落,而它对不符道德的欲望也具有相当的潜抑作用(repression),狼人故事可以说是其幽暗意识的外射(projection),或者被潜抑之欲望的突围而出。照精神分析的说法,它们会对当局者及旁观者形成“内在的威胁”,而在意识层面爆发出焦虑、恐怖与痛恨等情绪反应。

  相对于基督教,儒家的训诲是一种高标准但却宽松的思想与行为指南(违背了它,并不会受到立即、严厉的实质惩罚),它对欲望只有压抑作用(suppression),暂时隐忍不可说出,或只能偷偷地做(潜抑作用则是将它驱赶出意识层面)。而且,儒家“敬鬼神而远之”、“子不语怪力乱神”等立场,也使它缺乏宗教信仰中的“灵异”要素,以及对诡秘奇异现象的好奇心与探索精神。狐妖故事的出现及被人喜好,也许就代表了对上述儒家思想的补偿与反动,它一方面满足了社会大众对“灵异”、“怪力乱神”等的好奇与需求,一方面又透过狐妖,以迂回的方式公然实现令儒家学者皱眉的欲望。

  因此,狐妖故事可以说是从汉族“文化潜意识”里浮现出来的,帮助人们实现欲望的非法力量。

  二、狐妖故事所透露的原我舆图

  由《聊斋志异》里的狐妖故事所组成的“妖精交响曲”事实上就是“欲望交响曲”,它们要满足的主要是人们的色欲与财欲。卷十四《沂水秀才》一文说:

  沂水某秀才,课业山中,夜有二美人入,含笑不语,各以长袖拂榻,相将坐,衣软无声。少间,一美人起,以白绫巾展几上,上有草书三四行,亦未审其何辞。一美人置白金锭可三四两许,秀才掇内袖中,美人取巾,握手笑曰:“俗不可耐。”秀才扪金,则乌有矣。丽人在坐,投以芳泽,置不顾,而金是取,是乞儿相也,尚可耐哉!狐子可儿,雅态可想。

  在财、色两欲中,蒲松龄虽然认为色欲比财欲来得高雅,但从书中诸狐妖故事所呈现的欲望舆图来看,它们似乎更像“阶级欲望”的外射。在别业读书的士人,寂寞兼饱暖思淫欲,亟待满足的是色欲,因此就出现了化为天香国色来勾引他的狐妖,如卷二的《胡四姐》与《莲香》。而对三餐不继的穷人来说,他们最需要的是钱财,因此就出现了能赠金及预知“期货涨跌”(以谋取暴利)的狐妖,如卷一的《王成》、卷十六的《丑狐》。

  但这些因遇到狐妖而夜夜春宵或发财的人,并非本性恶劣或道德意识薄弱的人。卷十四的《雨钱》一文说,一老翁因慕某穷秀才高雅,而来和他结交,相与批驳古今。老翁自承是狐仙,穷秀才竟因此说:“君爱我良厚,顾我贫若此,君但一举手,金钱宜可立致,何不小周给?”原本高雅的穷秀才,在知道对方是狐妖后,马上就露出了自己的“狐狸尾巴”——平日隐忍不言的欲望。从这点来看,狐妖更像是帮人解除压抑的“可人儿”。

  但不管狐妖如何帮人解除压抑、实现欲望,人总是居于被动,如果自己能变成狐妖,化被动为主动,将更能遂欲。《聊斋志异》里就有这样一则故事,卷十六的《金陵乙》一文说,卖酒人某乙,见一狐醉卧于酒槽边,他将之捆绑,本欲扑杀之,但狐妖提出交换条件:“勿见害,请如所求。”结果,狐妖邀某乙到山洞中,拿出其“先兄所遗”的褐衣,某乙一穿上褐衣,即能如狐妖般隐身。他大喜之余,就穿上褐衣,潜入他垂涎已久的孙家媳妇房内,想加以染指。虽然某乙因巨符挡路无功而返,且后来因异域僧的厌禳之术而“踣地化为狐,……数日寻死”,但当他穿上褐衣变成狐妖后,肉体呈一片“虚空”,整个人只剩下感觉和欲望,像一团巨大而无定形的火球四处奔窜,让人想起弗洛伊德所说依快乐原则来行事的“原欲”(1ibido)及“原我”(id)。所谓“妖由心生”,狐妖恰似一个人解除压抑后,从心灵底层蹦跳出来的“原我”。

  在另一些故事里,当事者则将自己出轨的欲望推给狐妖。卷十四《狐惩淫》一文说,某生外出,好友来访,生妻备馔供客,饭后,生妻“觉欲焰上炽,不可暂忍,强自遏抑,燥渴愈急”,结果竟去敲丈夫好友的房门,在被丈夫好友义正辞严地谴责一顿后,她极为羞愧,忽然想起这“可能”是狐妖将丈夫所蓄媚药掺杂在饭菜里所致,于是以冷水解欲。事实上,从故事的内在逻辑来看,丈夫好友及家中婢女也都吃了同样的饭菜,为什么只有她会“欲焰上炽,不可暂忍”?但她却将自己突发的旺盛性欲归咎于狐妖作祟。

  卷五《姬生》一文则说,姬生一日晚归,见桌上有一壶酒,香味扑鼻,“饮之甚醇,半酣,觉心中贪念顿生,蓦然欲作贼”,于是潜入富室家中窃取貂裘金鼎,还面露喜色地告诉妻子。妻子觉得丈夫的行径迥异平日,想到“可能”是狐妖在酒中下毒所致,以丹砂却邪,姬生才如梦初醒,失声说:“我奈何作贼?”其实他的作贼也许是酒精降低了他的压抑作用,但他还是把自己陡生的贪念推给了狐妖。

  卷七的《鸦头》一文则说,开妓院的老鸨是个老狐妖,而以美色诱人的众妓则是小狐妖,有一狐女鸦头不堪烟花下流,偕恩客王生夜遁,后来老狐妖逼至,揪发提去,百般鞭楚折磨。王生与狐女所生之子长大后,知母为老狐幽禁,持刃前往,血溅欢场,扑杀众狐妓及老狐(他的外祖母),救出母亲。母亲以巨针刺其子踝骨、肘间及脑际,“掘断狐性”,其子醒来涕曰:“忆昔所行,都非人类。”从此“温和如处女,乡里贤之”。蒲松龄在篇后还说:“妓尽狐也……灭理伤伦,其何足怪,至百折千磨,之死靡他,此人类所难而乃于狐也得之乎?”这个结论是相当荒谬的,因为几乎所有的动物学家都告诉我们,动物在生存的压力下,固然会扑杀异类或同类,但“绝对不会”折磨对方,让对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所谓“百折千磨,之死靡他”绝非“狐性”,而是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才具有的“人性”,但大家还是将它推给狐妖。

  像这样当一个人表现出色欲、财欲、攻击欲,而又无法自圆其说时,就说这是“狐祟”,是狐妖在作怪才使自己迷失本性的;其实,狐妖更像是原我欲望的代名词或替罪羔羊。在以欲望为名的交响曲中,那些来去自如的狐妖扮演的其实是中国人“社会原我”的故事。

  三、男人与野兽的浪漫绮情

  书生与女狐的浪漫绮情,是《聊斋志异》里描述最多、也最魅人的故事。这固然可以说是男性的色欲较旺盛,且在男权社会里较能有非分之想及非分之行所致,但如果我们拿它们来和西方另一组与爱情相关的变形故事做比较,可能就会发现另一种更幽微的原因。

  中国人习于书生与女狐的爱情故事,觉得野兽变成美女来引诱书生,似乎理所当然;但在西方,我们却看到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变形结构:希腊神话里的宙斯风流成性,他经常变成野兽去引诱美女,譬如有一次他变成一只天鹅,引诱丽达和他作爱;又有一次,他变成一只大白牛去引诱欧罗巴女神,将她带到克里特岛,然后再变成一只老鹰,享受了欧罗巴女神的肉体。

  在有名的《美女与野兽》童话故事里,则是一个父亲为了给他美丽的女儿礼物,到“野兽”的花园里偷摘玫瑰,因被发现,而使美丽的女儿必须代替父亲到“野兽”的古堡去接受处罚。“野兽”爱上了“美女”,并因而缠绵病榻;最后,“美女”忘了“野兽”丑陋的容貌,日夜服侍他,终于也爱上了“野兽”,答应嫁给他。于是,奄奄一息的“野兽”变成了一个英俊的王子,原来王子是被女巫施以魔法才变成“野兽”的。“美女”的爱破除了女巫的魔法,王子与美女有情人终成眷属。另一则《青蛙王子》童话,也是类似的爱情故事。

  西洋这类涉及情爱的变形故事,和中国的可是大相径庭。为什么宙斯在引诱丽达和欧罗巴时,不变成俊男,反倒要变成野兽呢?从精神分析的观点来看,我们似乎可以说,野兽降低了美女的性压抑,因为野兽不会泄露秘密,美女不必在野兽面前感到羞耻,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做她想做的事。而童话故事里的美女与野兽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它一方面在说,女人不应该只看男人的外表,而应该爱他的内在;另一方面则在说,一个少女必须接纳她也有的兽性,始能成为一个真正成熟的女人。

  《聊斋志异》里的女狐故事,事实上是“男人与野兽”的故事,野兽必须先变成美女,才能让男人动心,否则免谈。除了少数几个故事中的狐女不怎么美外,其他均属人间罕见绝色。这些美女大抵皆自承为狐,但书生依恋其美,不仅不以为怪,反而觉得更加“刺激”。这类女狐故事事实上是将男人对女人的两种渴望冶为一炉:美女是表,野兽是里,搂在怀中的美女就是野兽;美女既是野兽,男人自可随心所欲地为所欲为。而《聊斋志异》里的女狐也大都具有这种双重性,她们一方面具有“容华若仙”、“媚丽欲绝”的美女外貌,一方面又具有“自荐枕席”、“恒无虚夕”的野兽本质。

  卷一里的青凤是书中最像名门闺秀、最贞静自持的美女,但也是唯一让人看到她野兽原形的女狐。在故事开始时,青凤和她的家人并没有自掀底牌地自承是狐,而耿生虽对她意乱情迷,却也一直无法“及于乱”,青凤的叔父甚至因为耿生的轻狂而举家他迁。几年后,耿生清明上墓,归途中见被犬逼逐的小狐跑到他跟前,依依哀啼,“生怜之,启裳衿提抱以归,闭门,置床上,则青凤是也”。为什么在路上不能从野兽变成美女,而非要到“床上”才能做这种变形?书上并未交待,但这种安排的潜意识用意恐怕还是要增加上述所说的性魅惑。青凤在被耿生看到她野兽的一面后,对耿生说:“望无以非类见憎。”耿生的回答是:“如获异宝,何憎之有?”于是青凤不再贞静自持,自云“可与君坚永约耳”,而和耿生共效于飞。

  在《聊斋志异》里,书生与女鬼的爱情虽然同书生与狐的爱情同样魅人,也同属色欲幻想,但前者是染有“死亡气息”的情欲满足,而后者则是染有“野兽气息”的色欲发泄,何者较能让人“放纵”其身心,是相当明显的。

  四、色欲满足的双重标准

  《聊斋志异》里也有数则男狐找女人的故事,但却与前述女狐找男人的故事大异其趣。在这些故事里,它成了真正的“狐祟”,女方多是身不由己,任凭男狐摆布,既没有用来装点色欲的爱情,也没有一个好的结局。

  男狐妖对女性的性骚扰,让人想起西方的梦魔(incubus)传说。传说中,梦魔会在夜间侵入女子的床铺,和她作爱。早在公元7世纪,就有一位大主教记载某修道女饱受梦魔的折磨,最后由神父驱魔才告平息的案例;到了12世纪,梦魔骚扰的案例突告增加,有一妇女夜夜受梦魔骚扰达6年之久,最后由神父作法驱魔,并命僚属与该女士同床共眠,梦魔才不得其门而入,但却在门外发出可怖的诅咒。

  从精神分析的观点来看,梦魔作祟乃是一种女性的色欲幻想,因为女性有较大的性潜抑及压抑,而社会对她们的性束缚也较多,所以只能用“身不由己”、“被搔扰”等方式来获得某种发泄,男狐妖的作祟于女人,似乎也可做如是观。但在男权社会里,女性的的这种色欲幻想显然无法像男性的色欲幻想般受到歌颂,而是必须加以挫折的,譬如卷一的《贾儿》一文说,某位因丈夫在外经商而独寝的妇人,“梦与人交,醒而扪之,小丈夫也。察其情,与人异,知为狐”。起初,她还邀庖妪与儿子共寝以拒狐,最后竟至与狐“嬉戏无节”,诟骂来破坏好事的儿子是多管闲事;不堪此辱的儿子先是以利刃断狐尾,后又以毒酒毒死狐妖,而妇人也因病疾而死。

  即使狐妖要光明正大地来明媒正娶世间女子也是不行的。卷三《胡氏》一文说,某巨室的西席胡氏是一狐妖,主人“察胡意固不恶,优重之,不以怪异废礼。胡知主人有女,求为姻好,屡示意,主人伪不解”。胡生又正式托人作媒,主人始以“交称莫逆,何必婚姻”却之,后来又直告曰:“实无他意,但恶其类耳。”次日,胡生派狐兵来犯,骚扰月余,主人不堪,只好对胡氏推心置腹地说:“先生达人,当相见谅,以我情好,宁不乐附婚姻,但先生车马宫室,多不与人同,弱女相从,即先生当知其不可”。同时为了表示不是看不起他,又主动提出“如不以尘浊见弃,在门墙之幼子,愿得坦腹床下”的建议。胡氏刚好有妹未嫁,遂转怒为喜,和巨室订鸳盟。

  这个故事在《聊斋志异》里颇具对比作用。当书生遇到女狐时,虽明知其为异类,却亦为姻好,即使父母也不反对。但《胡氏》里的男狐,纵然优秀饱学,当他欲与世间女子结为姻好时,人类就“恶其类”、“弱女相从,即先生当知其不可”。这种心态不只表现在人与狐的关系中,亦表现在人与鬼的关系中(《聊斋志异》里多的是男人娶女鬼为妻的,但却没有女人嫁给男鬼的),甚至表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如卷五《夜叉国》里的徐某、卷六《罗刹海市》中的马某,两人流落蛮夷之乡,也都分别娶该族族女为妻。

  这种女人不可以嫁给狐妖为妻(或与之相恋),但男人却可以娶狐妖为妇(或与之苟且)的心态,事实上,就是《聊斋志异》里人与异类关系的基本模式。在以男性为主体的家庭及社会里,男人可以涵摄兽类的雌性,将她们纳入现有的体制中;但却不愿或无法忍受女性去跟随异类,被纳入它们的体制中。这种“沙文主义”是《聊斋志异》此一“妖精交响曲”的另一个基调,如果我们拿它来和前面所说的另一个基调——“狐化为人的变形”相比较,不难发现所谓将野兽提升为人类的观念,并不是要和它们平起平坐,而是想将它们纳入自己的体制中,成为满足欲望的工具。

  五、只有原我,没有超我的欲望交响曲

  在仙、妖、人、鬼四境中,只有妖境是没有法律的,是最不虞制裁的,它成了中国人畅遂其欲望的一个理想渠道。但欲望也无法无限膨胀,必须有调节及约束的力量,在《聊斋志异》里,我们看到它对此做了如下三种处理:

  一是过度畅遂其欲的结果会带来自我毁灭。卷一《董生》里的董生,与美丽的女狐共登无政府状态之妖境,虽然“意殊自得”,但月余却“渐赢瘦”,“久之,面目益支离”,到最后为了保命而开始抗拒狐妖的诱惑,但“甫交睫,梦与女交,醒已遗矣……积数日,董呕血斗余而死”。不过,像这样自我毁灭的并不多。

  一是以神秘力量来镇压,最常见的是请术士以符咒、厌禳之术来驱狐捉妖,如卷十六的《金陵乙》。但这种镇压也经常无法发挥作用,譬如卷十六《丑狐》一文的术士驱狐不成,反被狐妖割去一耳,“血流满颊,掩耳窜去”;卷二《胡四姐》一文里的狐妖虽被术士摄入瓶中,但贪恋狐妖美色的尚生还是偷偷将她放走。

  一是将能不能遂愿归之于“命”与“缘”,这也是书中对欲望之归依最常见的处理方式。《董生》里的董生,过度畅遂其欲而亡,虽是自我毁灭,但却也是他的“命”,因为一名医生在事前为他把太素脉时,即说他“素脉而有促征”,他的遇见狐妖、贪恋其美而自我毁灭,乃是冥冥中早就安排好的命运。又如卷十一的《张鸿渐》里,引诱张鸿渐的女狐在他起疑时,说:“君轻妾耶?实对君言,妾狐仙也,与君固有夙缘,如必见怪,请即别。”既然是“夙缘”,也就没有什么好害怕、好推辞的。但如果没有那种“命”和“缘”,则再怎么强求,也是徒劳。卷六《毛狐》一文里的马某在和狐妖苟合后,得寸进尺,要求对方“以数金济我贫”,狐妖给他白金二锭,但隔几天竟变成了锡,马某责怪狐妖,狐妖说这是“子命薄,真金不能任也”。马某不仅没有横财命,连他勾引上的狐妖也不怎么美,“闻狐妖皆国色,殊亦不然”,当他这样抱怨时,狐妖说:“吾等皆随人现化,子且无一金之福,落雁沉鱼,何能消受?”所谓“一饮一喙,率皆前定”,传统的命运观与缘份观,亦渗透到妖境里,而且成为规范欲望的最大力量。

  但不管是自我毁灭、以神秘的力量来镇压或将其归于命与缘,都与象征道德约束力量的“超我”(superego)无涉。在《董生》一文里,死后的董生对自己不能自持、纵欲过度而亡的结局竟大为悲愤,而诉之冥府,要狐妖与他“就质于冥曹”,结果“法曹谓董君见色而动,死当其罪”。董生的“悲愤”正表示这些读圣贤书的书生,其“超我”是何其的薄弱!而用礼教与法律之外的神秘力量来镇压,与其说是一种制裁,不如说是一种交易,而且要制裁的恒常是勾起人类欲望的对象——狐妖,而不是人类的欲望,那些神秘力量的代言人似乎都没有要求当事者应该约束或节制自己的欲望。至于将自己的色欲与财欲满足委诸“命好”或“有缘”,当然更是视道德如无物了!

  如果说《聊斋志异》里的狐妖故事是中国人“个人原我”及“社会原我”的显影,那么做为“个人超我”的道德意识及做为“社会超我”的人间法律和礼教,在这里都派不上用场,对它们都少有制裁的力量,它们成了只有“原我”而没有“超我”的欲望交响曲。

  六、后聊斋的变奏曲——妖精结构的颠覆

  对于像《聊斋志异》这样的一部妖精交响曲,演奏者、欣赏者和读谱者,使用的是不同的“倾听之耳”,笔者使用的则是配有精神分析筛孔的“助听器”,听音辩谱,以上就是我所听到的讯息。它们也许不是完整的乐谱,但却有某些不变的音节和特殊的旋律。

  如果《聊斋志异))是中国笔记小说的登峰造极之作,那么在“后聊斋时代”出现的续貂,大抵皆无足观矣。不过其中仍有一些“变奏曲”值得注意,这些变奏曲其实就是对蒲松龄妖精交响曲“结构的颠覆”,从这种颠覆中,我们亦可看出原来的妖精交响曲有着怎样的乐谱结构。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卷七,有一文说:

  ……丰宜门内玉皇庙街,有破屋数间,锁闭已久,云中有狐魅。适江西一孝廉与数友过夏,取其幽僻僦舍于旁。一日见幼妇立檐下,态殊妩媚,心知为狐。少年豪客,意殊不惧,黄昏后诣门作礼,祝以词。夜中闻床前有声,心知狐至,暗中举手引之。纵体入怀,遂相狎呢,冶荡万状,奔命殆疲。比月上窗明,谛视,乃一白发媪,黑陋可憎。惊问汝谁,殊不愧赧,自云本城楼上老狐,娘子怪我饕餮而慵作诉,居此屋寂寞已数载,感君垂爱,故冒耻自献耳。孝廉怒搏其颊,欲捆棰之……。

  这个故事和《聊斋志异》里的书生与女狐故事有三点不同:其一,不是狐妖来引诱孝廉,而是孝廉去引诱狐妖;其二,现身的狐妖不是妖艳多娇的美女,而是黑陋可僧的老太婆;其三,不是狐妖来慰藉孝廉的寂寞,而是孝廉去慰藉狐妖的寂寞。而且,当日立于檐下的幼妇原是“居停主人之甥女”,但孝廉在知道她是人世间女子后,竟兴趣顿减。

  《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六,另有一则故事说:

  ……有讲学者,性乖僻,好以苛礼绳生徒,生徒苦之,然其人颇负端方名,不能诋其非也。塾后有小圃,一夕散步月下,见花间隐隐有人影……迫而匿之,则一丽人匿树后跪答曰:“身是狐女,畏公正人,不敢近,故夜来折花,不虞为公所见,乞曲恕。”言词柔婉,顾盼间,百媚俱生。学者惑之,挑与语,婉转相就,且云:“妾能隐形,往来无迹,即有人在侧,亦不睹,不至为生徒知也”因相燕昵……俄晓日满窗,执经者群至,女仍垂帐偃卧……忽外言某娼来迓女,女披衣径出……乃里中新来角妓,诸生徒贿使为此也。讲学者大沮……。

  这个故事直接颠覆了《聊斋志异》里狐妖故事的基本结构,所谓“丽人”根本不是狐妖所化,而是妓女乔装,但以端方负名的学究,却着了道儿,露出他的本性。这两则故事也许意在讽刺,但从这种颠覆的结构里,我们很清楚地看出了蒲松龄式的浪漫唯美狐妖故事隐藏的是中国民间百姓什么样的心事。如果蒲松龄是“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鬼唱诗”,那么纪晓岚的这两则故事,则是“料应厌听狐儿曲,爱作人间欲望诗”了!

  狐妖是美丽的,狐妖故事也是迷人的,以现代的理论去指陈想象的虚妄,以及它如何受“文化潜意识”的摆布者,也许会被讥成不知其趣。纪晓岚高明的地方是以另一种想象去颠覆原来的想象,然后像故事中的孝廉对老狐妖括个响亮的耳光般,让人连声说“荒唐!荒唐!”

  《蛇郎君》与《虎姑婆》:对女性的性教诲

  在台湾民间故事里,《蛇郎君》与《虎姑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笔者小时候不仅听大人讲述过这些故事,也看过根据故事改编而成的电影,所以印象非常深刻。

  台湾虽然多蛇,但在笔者看过的电影中,“蛇郎君”却做印度王子的打扮;而台湾不产老虎,《虎姑婆》的故事显然也是来自外地。事实上,根据民俗学家的考证,与《蛇郎君》及《虎姑婆》类似的故事亦流传于大陆各地;要对这些故事“寻根”并非笔者所长,亦非兴趣所在。在多年的涵摄与沉淀之后,它们已是本土文化的一部分,笔者主要的兴趣是想以有别于传统的角度和镜头,来丰繁这些故事的样貌,深刻这些故事的意义,在它们逐渐淡出于年轻一代的视野中时,希望能重新引起人们的兴味与关注。

  这两个故事因过去均以口传为主,在细节上多有出入,笔者以下的分析根据的是施翠先生的《台样民谭探源》一书。在施先生的分类里,《蛇郎君》属于“道德谭”,是个“强调道德、孝顺、报应等综合性道德意义的民谭”;而《虎姑婆》则属于“机智谭”,是“在治安不良的古代,父母作为管束子女的最好教材”,但“故事中最有趣的是阿金的机智”。从传统的观点来看,这种说法大抵是不差的,本文不拟重复这些说辞,而想提出完全不同的看法。

  《蛇郎君》里的父亲与女儿

  《蛇郎君》故事大意如下:李远月有两个女儿,特别喜爱花,李远月买不起,只好到有钱人家的花园里去偷摘。某夜,李远月又去偷摘花时,被花园里的一个年轻人撞见。李远月跪在地上请求年轻人原谅,但对方似乎不肯放过他,李远月为了赔偿并求原谅,提出“愿把一个女儿嫁给你”的条件。年轻人认为是好主意,说好一个月后前往李家迎亲。李远月回家后,就后悔自己的鲁莽,但不得不把经过告诉两个女儿,大女儿为了感谢父亲的疼爱,毅然答应要嫁给那个陌生的年轻人,替父亲解围。

  一个月后,年轻人果然由数人陪同前来娶亲,大女儿看新郎相貌并不难看,心里暗自高兴。当晚,一行人留下来,挤在一个小房间里过夜,年轻人特别要李远月准备几根竹竿。半夜里,李远月好奇地往门缝里偷窥,赫然发现新郎已变成一条大蛇睡在床上,其他人则变成小蛇盘在竹竿上。又惊又愁的李远月翌晨即将昨夜目睹的情形告诉大女儿,想要毁婚。但大女儿认为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担心拒绝可能带来的后果,还是决定嫁给蛇郎君。

  李远月不放心,陪着女儿到新郎家。他发现蛇郎君的家是豪华的大宅邸,在那里他备受款待,女婿还送给他很多礼物,于是他就满心欢喜地回家了。二女儿从父亲口中知道姊姊竟能嫁到有钱人家,内心羡慕不已。几天后,她说她想见姊姊,而来到邻村的蛇郎君家。蛇郎君刚好不在,在吃饭时,妹妹偷偷在酒里下毒,把姊姊毒死了,将尸体埋在屋后,然后自己扮成姊姊。蛇郎君回来后,虽然觉得新娘有点不一样,但却被妹妹巧言蒙混过,于是妹妹就取代姊姊,成为蛇郎君的妻子。

  姊姊死后变成一只麻雀,在妹妹面前唱出她谋杀亲姊姊的歌曲,妹妹怒而杀死麻雀,埋在井边。井边长出竹子,妨碍妹妹到井边汲水,妹妹又将竹子砍了,做成竹椅,但当她一坐上去,竹椅便翻倒,妹妹遂怒将竹椅放到火灶里烧成灰。邻居的太太前来讨些灶灰,在灶灰里发现一块年糕,于是偷偷将年糕带回家,放到被窝里,想留给儿子吃。当儿子回来,老太太掀开被窝,却发现年糕已变成一个女婴,于是老太太将女婴抚养长大。

  十几年后,女婴已长成一位美丽的少女,她因机智地回答蛇郎君问老太太的问题,而得以和蛇郎君见面。两人相见,蛇郎君发现少女很像他以前的妻子,少女这时才将一切经过告诉蛇郎君,说:“我才是你真正的妻子。”蛇郎君此时才如大梦初醒,带妻子回家。妹妹看到姊姊突然归来,晓得自己的罪恶已暴露,惭愧得仰药自杀。“从此以后,蛇郎君夫妇又过着幸福而愉快的日子”。

  孝顺的女儿何以饱受折磨?

  世界上很多民族,都有“物老成精,幻化成人”的神话或童话故事。在由“蛇”变“人”的故事中,我们最容易联想到的是《白蛇传》,但若拿《白蛇传》来和《蛇郎君》相较,我们立刻会发现,《蛇郎君》的故事不仅简单,而且缺乏一个好故事应有的内在逻辑。譬如“偷摘花”这种小罪为什么需以“嫁女儿”这么大的代价来抵偿?富有的年轻人为什么不分青红皂白地就接受了?姊姊在父亲告诉她对方是蛇后,她为什么一点也不担心?甚至连一丝想“查证”的好奇都没有?死后复生的姊姊就住在蛇郎君家的隔壁,为什么需等到再长成一个“美丽的少女”后,才能和蛇郎君相见?而李远月这个爸爸为什么对两个女儿的下落都一直不闻不问?

  关于这些“为什么”,我们当然可以说,《蛇郎君》只是一个拙朴的民间故事而已,不像《白蛇传》先后经过很多文人的润饰,所以难免会有“思虑不周”的地方。但这也使它所欲传达的“诚实、孝顺、报应”等教诲缺乏内在逻辑性,也因此而使得笔者觉得,《蛇郎君》这个故事本来想要传达的恐怕并非上述那些符合儒家与佛家思想的教诲,而是另外的东西。

  故事里的大女儿,基于对父亲的一片“孝心”,而嫁给了蛇郎君,结果却饱受劫难(虽然最后又和蛇郎君团圆,过着“幸福而愉快的日子”,但那已是十几年后的事)。如果这是一个强调“孝顺”的故事,为什么要给一个“孝顺”的女儿这样的打击和折磨?笔者认为,《蛇郎君》其实另有一个重要而为人所忽略的意涵:那就是“性的教诲”。当父亲后悔,不想让女儿和一个本质是蛇的男人结婚时,大女儿仍坚毅地要随对方而去,“孝顺”的美名之下似乎隐藏了难以言说的性动机。从精神分析的观点来看,蛇是阳具的象征,是让一个少女感到好奇、焦虑、恐惧、迷惑与满足的复杂对象,但故事里的大女儿,对蛇却没有任何的焦虑、恐惧与迷惑,反倒让人觉得她是相当满足的。男性沙文主义的社会必须挫折女性的这种反应,所以编故事者在彰显大女儿的孝心时,又不自觉而巧妙地安排出对这种女人的打击和折磨。

  这个跳跃式的结论也许令人惊讶,但因《蛇郎君》故事本身的拙朴,下面我想以两个相类似的故事和《蛇郎君》作个比较,并填补上述结论的空白不明之处。

  希腊神话里的赛琪与蛇

  《蛇郎君》让笔者联想到如下的一则希腊神话:

  赛琪(Pysche)是一位美丽的公主,但一直无法找到能与之匹配的理想夫婿。她的父亲(国王)去请教太阳神阿波罗,阿波罗告诉他,赛琪必须穿着丧服,独自到山顶等候,到时就会有一只长着翅膀的蛇来带她走,娶她为妻。悲哀的父亲遵从阿波罗的指示,让赛琪独自在山顶等候终夜。赛琪在暗夜中睡着了,醒来后却发现自己置身在一座美丽的宫殿中,而且还做了这个皇宫的皇后。每天晚上,在黑暗中,她那看不见身貌的丈夫就会来到她身边,和她温柔地做爱。他说如果她信任他,就不要想看他的容貌。但赛琪的姊妹一口咬定她丈夫就是那蛇魔,最后,她们说服了赛琪去偷看他的容貌。某夜,当丈夫睡着后,赛琪拿一盏灯去照他。她意外发现,丈夫竟然是一个非常俊秀的美男子,也就是爱洛斯(Eros)。灯光惊醒了爱洛斯,他仓皇溜走,从此失去踪影。后悔万分的赛琪,为了寻回丈夫,经过种种劫难,变得又老又丑,被困在一个古堡里长睡不醒。此时,获悉消息的爱洛斯才再度出现,用他的箭尖触醒了赛琪,赛琪也恢复了原来的美貌,从此两人永远不再分离,“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Psyche是“心灵”的意思,也是“心理学”(psychology)和“精神医学”(psychiatry)的字源,而Eros是“爱欲”的意思,是“肉欲主义”(eroticism)的字源。这个希腊神话有很丰富的意涵,我们只谈它跟《蛇郎君》相关的部分。赛琪忍不住用“怀疑之光”去探照黑暗中睡着的丈夫,想了解他是不是传言中的蛇魔,这是人类“心灵”(Psyche)应有的反应,但《蛇郎君》里的大女儿却看不出有这种反应的任何蛛丝马迹,不过也许正因她缺乏这种“焦虑”与“恐惧”的反应,所以她受到了比赛琪更严厉的打击与折磨,要经过十几年的漫长岁月才能再和她的夫君重逢。

  《美女与野兽》中的父亲与女儿

  《蛇郎君》故事的开头,也让笔者想起《美女与野兽》这个西洋的童话故事:

  一个父亲有四个女儿,最小的女儿最美也最无私,是父亲最钟爱的。当父亲要给四个女儿礼物时,小女儿不像三个姊姊要求贵重的东西,只希望有一朵白玫瑰。为了不让女儿失望,父亲只好到一个有魔法的古堡去偷摘白玫瑰,结果被一个“人面兽身”的年轻人撞见,“野兽”被这种偷窃惹怒,火冒三丈,要他在三个月内回来接受处罚。

  父亲虽然如愿以偿地带回小女儿渴望的白玫瑰,但也透露了这个不幸消息。小女儿觉得父亲闯祸都是因自己而起,三个月后,她坚持自己到古堡接受“野兽”的处罚。当她到古堡后,住的却是漂亮的房间,过的也是舒适的生活。“野兽”爱上了小女儿,三番两次向她求婚,但她都严词拒绝。不久,她从魔镜中看到父亲卧病在床,恳求“野兽”让她回去安慰父亲,并答应一个星期内一定回来。

  小女儿回家后,父亲非常快慰,病也好转。但嫉恨妹妹的姊姊们一再设计挽留妹妹,使她不能如期返回古堡,最后,她梦见“野兽”因绝望而面临死亡,她觉得不忍,于是又毅然地回到古堡。她忘了“野兽”丑陋的容貌,日夜服侍他,并因“野兽”对她的温柔与深情而爱上了他,最后她答应嫁给他。就在这一刻,古堡充满了光芒和音乐声,“野兽”变成了一个英俊的王子。他告诉她,他因被女巫施法才变成“野兽”,需等一个美人爱上他的美德后,魔法才可破除。于是,两人“从此就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由于故事开头的极端类似,笔者认为《蛇郎君》和《美女与野兽》必然有着某种历史的渊源。《美女与野兽》不仅比《蛇郎君》有着更严谨的内在逻辑,也有着更明显的性教诲意涵。美女对野兽原是排斥、抗拒的,但最后却接受了,这种接受有两方面的含意:一是她不能只看一个男人丑陋的外表,而应该去认识他“高贵的内在”;一是她不能只依恋自己清纯的心思,而应该承认自己也有“兽性的成分”。

  爱是高贵美丽的,而性却是丑陋如兽的,在男性沙文主义社会里,如何将一个少女“调教”成既有爱又能性的可欲对象,实在是煞费周章,《美女与野兽》多少反映了这样的社会对一个少女的“期待”。

  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性教诲

  如果我们把《蛇郎君》《赛琪神话》和《美女与野兽》并排而观,可以发现它们有如下的共同人物:一个美丽的少女、一个钟爱她的父亲、一个如兽般或有着野兽嫌疑的青年以及嫉恨这个美丽少女的姊妹。而其情节又有如下的共同架构:在父亲的怜惜与哀痛中,美丽的少女离开父亲,去和那如兽般的青年共同生活,但因姊妹的从中阻扰,而横生一些波折,不过最后又都能克服困难,美丽的少女和如兽的青年终于“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父亲是发动整个故事的导火线。事实上,如果我们能站在父亲立场来看这些故事,将会产生更深刻的理解:父亲钟爱他的女儿,但女儿一天一天长大,他知道另一个男人必然会来夺走他心爱的女儿,他觉得不忍,但这却是他不得不强迫自己吞下的一枚苦果。于是在“命运的安排”下,这个男人出现了;他具有令父亲羡慕的某些条件和能力,但也有着令父亲嫌恶的野兽本质(担心他的宝贝女儿在性方面受到摧残)。

  父亲此时的心情非常复杂,他犹豫不决,最后让女儿自己作决定。结果女儿选择那个年轻人而去。此时父亲失望了,但他不能说出自己的失望,他强忍泪水祝福女儿。不过心中那股“受女儿背弃”的愤懑还是需要一个出口,于是由依然留在自己身边的其他女儿出面,去阻扰、破坏那对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的生活。但最后父亲对女儿“永远的爱”战胜了他“暂时的愤懑”,他自动退隐,让女儿和她的丈夫去追求他们独立而圆满的生活。

  从这个观点来看,我们可以说,《蛇郎君》像《赛琪神话》和《美女与野兽》一样,其背后的深意乃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性教诲。在这些故事里,母亲都被有意或无意地抹杀了。李远月只能向女儿暗示,那个来娶她的年轻人,在深夜的床上会变成一条蛇,但女儿对父亲所透露的此一生命真相,却没有丝毫焦虑与恐惧之意,她毅然地要随那如兽的年轻人而去。父亲不知道女儿的这个决定到底是孝顺他?还是爱那条蛇?他嫉妒那条蛇,因此当嫉妒姊姊的妹妹去破坏她轻易得到的幸福时,父亲对此一直不闻不问。他的心里似乎在说:“即使这是人生必经之路,但你也不必这么决绝地离开父亲,投向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在你得到真正的幸福前,你仍必须接受一些考验和折磨。”

  《蛇郎君》和《美女与野兽》有同样的开头与类似的结局,但过程却差异甚大,其间的分野似乎在于“父亲”和“未来的丈夫”在女儿心中的分量,以及女儿对作为性象征之“野兽”的态度问题。一个少女应该让父亲知道,她对父亲不只孝顺,还有依恋。而她对性不只期待,还有戒惧,这样才是父亲心中的“好女儿”。

  《虎姑婆》里的母亲与女儿

  《虎姑婆》故事的大意如下:一位母亲和两个女儿住在山间的独屋里,有一天,母亲因事必须回娘家,便吩咐两个女儿好好看家:“无论什么人来敲门,都不要开门。”当晚,两姊妹提早关门,上床睡觉。不久,姊姊阿金听见敲门声,就把妹妹阿玉摇醒,两人害怕得抱成一团,不知如何是好。

  外面敲门的声音说:“妈妈回来了,快起来开门呀!”阿金和阿玉走到门边说:“你不是我们的妈妈,妈妈不会这么早回来。”门外的声音说:“因为我怕你们寂寞,特地提早赶回来的。”两姊妹信以为真地开了门,但进来的却是一个满脸皱纹的白发老太婆,她对惊慌的姊妹说:“不要怕,我是你们的姑婆,住在后面一座山里,很久没来啦,今天路过这里,特地来看你们的。”

  两姊妹这时才转忧为喜,阿玉更是高兴,缠着姑婆说东说西的。睡觉的时候,阿玉吵着要和姑婆睡,阿金只好自己睡在另一张床上。半夜里,阿金醒来,听到阿玉的床上传来吃东西的声音,诧异地问:“姑婆,你在吃什么?”姑婆说她在吃生姜,要阿金快点睡。阿金越想越奇怪,固执地也要吃吃看,姑婆只好扔一只到阿金床上。阿金拾起来一看,发现那是妹妹的手指,她马上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于是想借上厕所逃走。

  姑婆这时露出虎精的本性,说阿金是它明天的早餐,别想逃。阿金说服姑婆用绳子捆住她的脚,她到厕所就将绳子捆到水缸上,自己则爬到屋外的一棵大树上躲起来。虎姑婆在晓得自己上当后,奔到外面寻找,发现阿金躲在树上,就用牙齿猛啃树干,想推倒大树。此时阿金又心生一计,说她愿意自己下来,但有一个最后的要求,请虎姑婆煮一锅油,因她想将鸟巢里的鸟炸来吃,吃饱之后就会下来让虎姑婆吃掉。虎姑婆答应她的要求,将煮滚的一锅油用绳子吊到树上给阿金。不久,阿金在树上说她要跳下来了,请虎姑婆张开嘴巴。当虎姑婆张开那血盆般的虎口时,阿金赶快将滚烫的熟油从树上倒进虎姑婆的嘴里,虎姑婆惨叫一声,就被那锅热油烫死了。

  一个能幻化成人形的虎精,要吃人似乎不必这么麻烦,这个故事确实有彰显阿金临危不乱、机智应变的用意。但如果我们考虑到整个问题的关键是出在两姊妹违背了母亲的再三叮咛,而开了那千万不能开的门时,我们就会发现它的另一个意涵。

  从精神分析的观点来看,“房间”是女性性器的象征,而“门”则是处女膜或阴道入口的象征。开门纳宾成了引虎入室,妹妹被吃掉,而姊姊也饱受心理的创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母亲对女儿性教诲的故事。

  《小红帽》里的母亲与女儿

  这个结论也许像《蛇郎君》一样令人惊讶,所以我们还是举一个西洋童话故事来和《虎姑婆》作个比较,并阐释其空白不明之处。

  《虎姑婆》让笔者联想起《小红帽》的童话故事,这个故事说,从前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最受奶奶的疼爱,奶奶送她一顶红绒做的帽子,她很喜欢戴这项帽子,所以大家都叫她“小红帽”。有一天,妈妈要她拿一块糕饼和一瓶酒送去给正在生病的奶奶,妈妈叮咛她:“在半路上要好好的走,不要跑离大路,不要在半路迷失,或跌倒而打破了酒瓶。”小红帽说:“我会小心的。”

  奶奶住在森林里,小红帽刚走进森林,遇见了一匹狼,这只狼上前和小红帽搭讪,小红帽不知道野狼的邪恶,愉快地和它交谈,告诉它自己就要去探望生病的奶奶。恶狼心里有了盘算,它嘲笑小红帽一本正经地走路,怂恿她到森林深处去摘花,听鸟儿唱歌。于是小红帽走离了正路。

  恶狼则乘机跑到奶奶住的屋门前,假装小红帽的声音咚咚敲门,在进屋后,就一声不响地吞掉卧病在床的奶奶,然后穿着她的衣服,戴上她的帽子,假装成奶奶,躺在床上。

  小红帽在森林里摘了很多花后,才想起奶奶,于是赶快前往奶奶住的房子。当她抵达时,发现门是开的,走到床边,觉得躺在床上的奶奶很古怪,耳朵很长、眼睛很大、双手很粗、嘴巴好可怕。恶狼说那是为了“看清你、拥抱你、一口吞下你”,说着就蹦出床外,把小红帽也吞吃了。

  恶狼满足食欲后,舒服地躺在床上打鼾,经过屋外的猎人听到鼾声觉得奇怪,走进房内发现躺在床上的恶狼,本欲一枪打死它,但想到住在这里的老太婆可能也被它吞到肚里,就改用剪刀剪开恶狼的肚皮,于是小红帽和奶奶都从恶狼的肚子里爬出来。后来,小红帽搬来了很多大石头,填满恶狼的肚子,再将它缝起来。恶狼醒来后,想要跑掉,但石头太重了,结果就倒在地上一命呜呼。

  弗洛伊德(S.Freud)和弗洛姆(E.Fromm)都曾指出,《小红帽》有性教诲的意涵:“红绒做的小帽”是月经的象征;“不要跑离大路,不要跌倒而打破酒瓶”的叮咛,是对性的危险及丧失贞操的警告。

  一个母亲对女儿的性教诲

  如果我们把《虎姑婆》和《小红帽》并排来看,可以发现它们有如下的共同人物:一个担心女儿的母亲、一个日渐懂事的女儿以及一个危害到女儿安全的兽类(在《虎姑婆》里多了一个更小的妹妹,而《小红帽》里则多了一个更老的奶奶)。它们的情节也有如下的共同架构:日渐懂事的女儿终于必须单独面对某些事情,忧心忡忡的母亲一再叮咛她们“不能如何如何”,但女儿却在一狡猾野兽的欺骗下,违背了母亲的教诲,结果惹祸上身,虽然最后都能化险为夷,但却使他人受到池鱼之殃(妹妹及奶奶),而自己的心里也蒙上了一层阴影。

  阿金母亲的叮咛:“无论任何人来敲门,都不要开门”,跟小红帽母亲的叮咛:“不要跑离大路,不要跌倒而打破酒瓶”,其实是一样的,那就是“不要丧失贞操”(酒瓶亦是女性性器的象征)。“性”在这两个故事里,都被形容为如同野兽吃人般的行为。

  当然,《小红帽》里的恶狼,很明显的是试图夺去女性贞操之恶男人的象征,但《虎姑婆》里的恶姑婆却是女性,她怎么会是女性丧失贞操的罪魁?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就不得不触及这两个故事更深刻、也更隐晦的另一个意涵。

  在《小红帽》里,小红帽将石头填进恶狼的肚子里,使恶狼重得跌倒致死。她为什么要采取这种奇怪而复杂的报复手段呢?肚子里装石头是“不孕”的象征(不孕的妇女亦被称为“石女”),这个故事也有嘲弄男性缺乏女性所具有的生育能力的意思。如果我们能将“虎姑婆”视为“虎”与“姑婆”的浓缩象征,那么就会发现,“虎”代表的是“吃人野兽”,而“姑婆”亦恰是“不孕”的象征(在台湾话里,“姑婆”是“老处女”的意思)。野狼和虎姑婆都是不能生育的,都和含苞待放、具有生育能力的少女敌对,但最后也都受到谴责,因此,这两个故事有强调女性生育之荣耀的意涵。

  我们可以进一步说,在《虎姑婆》和《小红帽》里,一个母亲对女儿的性教诲是:她提醒女儿性的危险,警告她不可随便丧失贞操,但这种提醒也不能矫枉过正,因为,生育能力毕竟是女性值得骄傲的特点,而它唯有透过性始能完成。如何避开危险的性而又保有生育的荣耀,是一个母亲对女儿的衷心期待。

  多一种诠释,多一分生命力

  也许有人会说:《蛇郎君》和《虎姑婆》只是讲给小孩子听的民间故事,即使有你所说这么“深奥”的性教诲,也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的,甚至是大人意料之外的,它们显然不是这些故事的用意。那么纵然你舌粲莲花,讲得天花乱坠,也是牛头不对马嘴,毫无意义。

  这牵涉到神话和童话故事的起源与用意问题。我们常以为,故事是为了教化人心才编出来的,而忽略了在故事形成过程中,更深层的心理动因。举个例子来讲,为了“教孝”,有人选编了二十四孝的故事,但我们若分析这些故事,就会发现其中有三分之一说的其实是满足口欲的问题,譬如《卧冰求鲤》《孟宗哭》《怀橘遗亲》《乳姑不怠》等。前台大精神科的徐静医师曾说,它们泄露了中国人“口腔依赖型”的人格特质,选编故事的人想到的虽是“教孝”,但却不自觉地泄露了另外的东西,也就是更深层的心理动因——潜意识的内涵。

  事实上,很多故事并非为了我们现在所认同的用意才编造出来的,而是经过漫长时间的酝酿、口传、修改、合并才成形的,它最初的源头恐怕都已不可考。我们有理由相信,《蛇郎君》和《虎姑婆》的历史必然已相当久远,特别是我们拿它们和西洋故事相比较,而发现它们之间竞有着极为类似的结构时,我们就不得不怀疑,这些故事是取撷自广袤的人类心灵的遗产,它们有着隐晦的象征意义。

  以上的分析并非在排斥《蛇郎君》与《虎姑婆》的传统意涵,而是希望能多给它们一种诠释,多增加一分民间故事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