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砂泥泡什么茶:在中国,谁被成了“精神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8 19:38:09
 
事实上,单纯以“危险性标准”来衡量,确实会出现两难。韩丽云的丈夫发病时没别的症状,就是“乱花钱”。最近的一次,他在两周内花了十几万元,“家里的家具、电器也几乎被扔光了。现在家里连个趁手的锅碗瓢勺都不齐全。”还有一位20多岁的男性精神障碍患者,最明显的症状是在家中裸奔。面对这些情形,该不该送治?
北京回龙观医院副院长王绍礼也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这部法律如果出台,家属的责任就会更重。”
北京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院长王诚认为,立法争议集中在收治程序,某种程度上只是关注了“枝节问题”。他主张关注更加宏观的问题。核心是:精神病人的照顾是仍要延续以家庭为主的模式,还是应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实现从家庭照料向社会照料的转变?
中国目前对精神卫生的财政投入总量严重不足。西方国家精神卫生投入占卫生总投入的比例约为20%,而中国仅有1%。如此有限的投入,却要负担起占所有疾病20%的精神疾病。
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使70%左右的精神障碍患者没有接受有效治疗。公益律师黄雪涛主笔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披露,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广东省,仍有七个地级市没有地市级精神病院。与此同时,在国家与家庭之间,社会力量更是一片空白。
谢斌指出,西方成规模的社会服务历史自工业革命以后就已蓬勃兴起。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大多数欧美国家更把精神卫生服务的重心全面转移到了“以社区为基础”。即便患者流落街头,其照料也只是社会的责任而非家庭的义务。美国精神卫生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在2004年就已超过11万。而中国目前专业从事精神卫生的社会工作者人数,还不到100名。
患者家庭不能承受之重
将个体与家庭捆绑在一辆战车上,这是中国的传统。这一传统既可释放出积极的力量,也会导致消极的后果
财政投入不足,社会力量的缺失,照料精神障碍患者的重任,自然地落在了家属身上。
转播到腾讯微博

 
2011年2月21日下午3时许,广东河源市老城区上城医院门口,发生一宗精神病人突然发疯持刀劫持人质事件。曾焕阳/CFP
杨女士从儿子16岁患病起就生活得如履薄冰。儿子在北京工作后,杨女士和丈夫办了提前内退,追随他来到京城,“我们不照顾他,监督他吃药,防止他出事,谁来管他?”
39岁的韩丽云曾在丈夫的要求下离婚,但面对精神病丈夫,她选择了复婚。“我必须管他,否则没人管;而且我不能让儿子觉得我抛弃了他爸爸。”这个曾经拥有一家利润可观公司的女人在采访中数度哽咽。
在中国,如果一个人得了精神病,其家庭就无可避免地陷于悲剧。由于精神病复发率高,病人需要长期服药,“因病致贫”是普遍的现象。另外,由于缺乏政府扶持和社会救助,精神病人完全依赖家属照顾。家属的人生和工作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调查显示,目前中国40岁以下的患者主要由父母、40岁以上的患者主要由配偶、成年子女或兄弟姐妹承担看护职责;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入院治疗的患者比例达40.3%—59.5%。
照料负担不仅体现在经济和体力上,也体现在心理上。一项对精神病人配偶的调查显示,他们在生活质量的许多方面远低于同龄人。
将个体与家庭捆绑在一辆战车上,是中国的传统。这一传统既可释放出积极的力量,也会导致消极的后果。在精神障碍患者的照料问题上,两股力量都是惊人的。
1689年,清政府曾颁布律令,界定了疯人亲属、地方系统和官方的责任。清律中首先规定如家庭中出现疯子必须立即向地方申报,同时需承担起禁闭的责任。律令中规定:“疯病之人,如家有严密房屋可以锁锢的,当亲属可以管束,及妇女患疯者,俱报官,交与亲属看守。”地方官甚至被勒令“亲发锁铐”,配合家庭的禁闭行动,如果亲属锁禁不严,致有杀人者,则会对亲属严加治罪。
历史学家杨念群称,在传统中国,“疯癫禁闭的最终目的都是从社会安全与稳定的角度出发而实施的,与医学意义上的疾病治疗无关。”
家庭看护的优点是,“疯癫病人至少在亲情监护的环境下,仍具有实质性的家庭成员的地位。”但缺点也显而易见。
一位外国传教士1895年记载道:“在病人的家里,他被锁在一块巨石旁达三年之久,入院前已丧失了步行能力”;还有一位妇女,被发现坐在一间木屋的地板上,锁链一头缠绕着她的脖子,另一端被钉牢在她身后的地板上。
可悲的是,那些惨烈的情形在300多年后的中国,仍然能够见到。
2011年3月3日,《大河报》报道,“24岁的龙龙(化名)脖子上套着一个手腕粗的铁链子,另一头则系在房梁上。在自家这间土坯房里,他已被锁了半个月了。每天他的活动范围就是这五米长的铁链允许的地界。
原来,他是一名重症精神分裂患者。为了防止他犯病时惹事,家人只有无奈地把他锁住。3月1日,河南省精神病院实施的‘解锁工程’帮他打开了囚禁锁链。”
在几年前福建的一次“解锁行动”中,厦门的两位医护人员描述了一个精神障碍患者生活的空间:“那个屋子非常臭,大便都在里面,他吃饭的饭碗就是在他的铁门底下挖了一个小洞,我觉得好像这是给狗喂饭的饭碗一样。”
社区服务康复模式
病人必须回归社会,在正常的环境下康复
“何必奢谈告慰死去的亲人,你告慰一下我们这些死不能瞑目的亲属吧!患者和家属期盼好心的医生为他们解急救难。”不久前,一个近乎绝望的母亲给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精神疾病全程干预中心写信,建议北大六院建设全科型的康复医院。日渐年迈的她忧心,在她去世后,谁来照顾患精神分裂症的儿子?
该中心的主任姚贵忠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那封信让他以及中心的医护人员,心情都非常沉重。那是中国绝大部分精神病人家属共同的难题。
长期研究精神病人康复的姚贵忠说,病人必须回归社会,在正常的环境下康复,在专业人士和社会工作者等人的帮助下,逐渐恢复社会功能。能不住院就不住院,甚至也不必要让家属长期照顾,在症状没有发作的时候,他仍然有工作和生活的能力和权利。这不仅仅是保护患者人权,也是保护家属的人权。
这样的观点在国际上已获得共识。世界卫生组织(WTO)在2001年提出了理想的精神卫生服务的组织框架。该框架呈金字塔分布,最底层是病人自我照料;再上一层是主要的模式,即非正规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由基层医务人员提供的基于社区的精神卫生服务;随后,才是正规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和综合性医院中的精神科服务;最后,才是精神卫生专科机构和专科人员的服务。
本次《精神卫生法(草案)》也迈出了一小步。该草案说明中指出,要“合理分配各方责任,建立政府、家庭和社会共同承担、负担适度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
此外,还规定了财力保障措施,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家给予救助。对于无生活来源的患者,民政部门应当予以养护、救济。”
不过,仍有精神医学专家对草案中的财政保障提出疑虑。“太概括了,很难对地方财政形成约束。”谢斌说,目前只有极少数公立精神卫生机构开展的公共卫生工作被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拨付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多数精神卫生机构,主要将资源配置在能够创收的医疗服务上,预防、社区康复等日常工作处于应付状态。
王诚是意大利社区服务模式的极力拥护者。2008年,与北大第六人民医院合作,他所在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将意大利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的整个链条搬到了北京海淀。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的封闭式病房如今和综合医院的普通病房无异,以前和病人用铁栏杆相隔的护士站完全对病人开放,病人的生活半径不再局限于狭小的病房,他们可以去户外打球,还可以上网、唱卡拉OK。为锻炼病人的职业技能,帮助病人重返社会,多种职业技能训练也被搬进了精神病院。
更重要的是,和海淀区政府合作,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在各个街道为散居在家的病人建立了康复站,还与意大利的一家NGO合作,成立了一个叫做“玫瑰园”的精神障碍患者日间居住站。在“玫瑰园”,十几名病情稳定的精神障碍患者不再是丧失一切能力的被照顾者,他们住在一起,在几名志愿者的帮忙引导下,自己做饭、自己洗衣。
尽管刚刚开始,这种模式已经受到了欢迎。王诚认为,以此种模式来配置资源,更合理,也更经济,“因为家属不愿接,现在许多本应进行急性病治疗的精神病院中有一半是老年精神病患者,他们应该去住精神病养老院;而青壮年病人一旦病情稳定就应该去康复机构或者日间居住站,那样才能更好地回归社会。”
一位患者在住进 “玫瑰园”的第二天,写下了这样的日记:
“玫瑰园有树:石榴树、柿子树、樱桃树、花椒树、桃树等;有花:扶桑、老来少、月季、仙人掌等;有蔬菜:白菜、葱、香菜、西红柿等。在庭院里散步,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心旷神怡之际,不禁想起陶渊明的诗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我想这里的花园庭院使我们可以过一种回归自然的康复生活。回想起在医院的生活,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应采访对象本人要求,文中部分人物为化名。本刊实习生叶强、邹怡茜、潘佳娜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