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补机队:女教师:工资高不如地位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4 03:38:35

文/雨谣
1994年,《教师法》曾许下一个愿:教师的工资不得低于公务员。在接下来的几次教师工资改革,这个愿又被多次重申;这无疑令很多在职教师看到了教育改革的希望。而或许也是因为这句话,让教师和公务员卯上了劲,让教师工资的高低变相成为了衡量教师地位的标尺。没错,教师的工资的确是涨了,甚至相比与一些公务员的工资要高,这让教师有了莫名地职业优越感;我们且不论,教师的高工资是否和自己的工作量成正比。我们应该关注的是,教师的地位是否随着工资而水涨船高了呢,而教师在这个时代究竟需要的是提高工资待遇,还是身份地位?
都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这一崇高而伟大的职业。从古代对老师的称谓上看,有“师”和“先生”之称。中国古代把教书者称为“师”,并把“师”作为最受人尊敬的职业;而为了感恩教师的教育之恩,更有“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来再次表述教师地位之崇高。然而,正因为教师自古被赋予了重大的历史使命、时代责任感,却加深了教师地位的尴尬。就教师在校地位而言,有人曾如此调侃教师现状:校长贵族化,领导多元化,教师奴隶化,学生祖宗化;加班日夜化,上班无偿化;检查严格化,待遇民工化。可谓是一语中的,又面面俱到。
如果说这只是一种对教师现状自我调侃的话,那么,就最近备受社会舆论关注的,发生在贵州毕节的女教师被公务员强奸一案。却不得不令人对教师的地位来重新的审视和定位。正是通过这个案件的两个关键性人物的身份,折射出了教师和公务员不管工资上如何并驾齐驱,但在社会地位上,公务员永远高于教师,甚至是可以蔑视法律,肆无忌惮地将女教师压在男公务员的身体下。有人说,越来越多的教师投身到公务员的队伍中,是为了工资福利,然而,工资福利或许只是一个幌子,重要的是以求有机会混得一官半职,谁叫这是个官本位时代;而高工资更是不能形成一把职业保护伞,能让女教师免受地位的猥亵。
对于这起案件,有人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如果这位女教师不去陪酒的话,这样的事情便就不会发生。是啊,这位女教师为什么要去呢?这其中便折射出了地位问题,因为校长的地位比教师高,按照校领导的指示要求,女教师不得不向高高在上的领导们敬酒,不然,可能自己的教师位置就难保;而领导的地位比校长高,便不得不把自己的女教师变成“三陪”,甚至成为了官员的“玩偶”,不然,日后便不好相见。
最后,正是因为地位问题,警方与犯罪嫌疑人早已是一家,是利益相关方的强势团体,以至于官官相护,才会拿避孕套当“保护伞”以试图将此事以史上最荒谬的方式,来息事宁人。但可笑的是,也正是因为这位局长的地位不够高,权利不够大,此事最终才会败露,否则早就把这种鸡毛小事压下去了,哪里还轮得到媒体来曝光。而这类事情绝非个例,想当年文强强奸女大学生,不也平安无事,就是因为其位高权重。可见权力和地位才是最坚实的“保护伞”。
试想,如果教师和公务员是同等的身份地位的话,那么,公务员还会将自己的魔爪伸向女教师吗?再大胆的假设一下,若教师和公务员的地位来个颠倒的话,那么,被强奸的将会是谁?面对地位的悬殊,我们教师拿什么和公务员比,工资上的那点优越感,在地位面前,说白了,还不如那个避孕套的作用力强大,充其量只是一种意淫,聊以自慰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