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何文斌大药房:东南亚国家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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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帜
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英文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
中文名称: 东南亚国家联盟
英文名称: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
简称: 东盟
所属洲: 亚洲
首都:雅加达(总部)
主要城市:曼谷,新加坡,吉隆坡,河内
国庆日:8月8日(东盟日)
官方语言:英语
人口数量: 5.6亿
国际域名缩写: ASEAN
主要国家: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
目录
成立日期
宗旨和目标
成员国
总部
历史
首脑会
出版物
负责人
组织机构
主要活动非正式首脑会议
历次东盟首脑会议
东盟"10+3"会议
东盟宪章目标
原则
地位
架构
其他
2008年10月21日东盟宪章获得所有成员国通过
东盟盟歌《东盟之路》(The Asean Way)
歌词
同中国关系
东盟大事记
方兴未艾的中国-东盟服务贸易
成立日期
宗旨和目标
成员国
总部
历史
首脑会
出版物
负责人
组织机构
主要活动非正式首脑会议
历次东盟首脑会议
东盟"10+3"会议
东盟宪章目标
原则
地位
架构
其他
2008年10月21日东盟宪章获得所有成员国通过
东盟盟歌《东盟之路》(The Asean Way)
歌词
同中国关系
东盟大事记
方兴未艾的中国-东盟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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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东盟的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
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成为政府间、区域性、一般性的国家组织。
1967年8月28-29日,马、泰、菲三国在吉隆坡举行部长级会议,决定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取代东南亚联盟。
宗旨和目标
《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确定的宗旨和目标是:
(1)以平等与协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
(2)遵循正义、国家关系准则和《联合国宪章》,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3)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等问题的合作与相互支援;
(4)在教育、职业和技术及行政训练和研究设施方面互相支援;
(5)在充分利用农业和工业、扩大贸易、改善交通运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进行更有效的合作;
(6)促进对东南亚问题的研究;
(7)同具有相似宗旨和目标的国际和地区组织保持紧密和互利的合作,探寻与其更紧密的合作途径。
成员国
  东南亚国家联盟
12个(截至2011年8月):
文莱(1984年)、柬埔寨(1999年)、印度尼西亚、老挝(1997年)、马来西亚、缅甸(1997年)、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995年)、美国(2011年)、俄罗斯(2011年)。
总面积约446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6亿。
观察员国:巴布亚新几内亚。
候选成员国:东帝汶。
总部
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
历史
1961年7月31日,马来亚(马来西亚的前身)、泰国和菲律宾在曼谷成立“东南亚联盟”。
1963年,  东南亚国家联盟
马来西亚和菲律宾因为领土问题断交。1965年8月,新加坡、马来西亚分治,联盟由此陷于瘫痪。
1967年8月6日,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泰国五国外长在曼谷举行会议,于8月8日发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
1976年,在峇里岛举行的东南亚国家联盟第一次首脑会议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盟协调一致宣言》,也就是《峇里第一协约》,确定了东盟的宗旨和原则,成为东盟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1984年1月8日,文莱独立后加入东盟,至此,东盟已有6个成员国。由于后来东南亚其他4个国家相继加入东盟,因此这6个成员被称为原东盟成员,或东盟老成员。
1995年7月28日,越南加入。
1997年7月23日,缅甸加入。
1997年7月23日,老挝加入。
1999年4月30日,柬埔寨加入。
2006年7月,东帝汶提出申请加入东盟。另巴布亚新几内亚为东盟观察员国。
2007年8月8日,为庆祝东盟成立40周年,特定当天为东盟日。11月20日,东盟十国元首在新加坡签署《东盟宪章》。
首脑会
  东南亚国家联盟
首脑会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由东盟各国轮流担任主席国,负责召集。主席国外长并担任东盟常务委员会主席,任期一年,负责主持常务委员会工作。第32与33届东盟常务委员会主席分别为越南外长阮怡年(NguyenDiNien)和文莱外长穆罕默德·博尔基亚亲王(Mohamed Bolkiah)。东盟秘书长由东盟各国轮流推荐资深人士担任,任期5年。东盟现任秘书长是来自泰国的素林(Surin Pitsuwan)。
出版物
《东盟常务委员会年度报告》,《东盟通讯》(ASEAN Newsletter)双月刊,均为英文。
负责人
  吴邦国会见东南亚国家联盟议会
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由东盟各国轮流担任主席国,负责召集。主席国外长并担任东盟常务委员会主席,任期一年,负责主持常务委员会工作。第32与33届东盟常务委员会主席分别为越南外长阮怡年(Nguyen Di Nien)和文莱外长穆罕默德·博尔基亚亲王(Mohamed Bolkiah) 。东盟秘书长由东盟各国轮流推荐资深人士担任,任期5年。从1998年1月起,秘书长为鲁道夫·塞贝里诺(Rodolfo Severino,原菲律宾副外长)。
组织机构
(1)首脑会议:自成立以来,东盟举行了7次首脑会议,4次非正式首脑会议,就东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做出决策。2000年第四次非正式首脑会议决定取消正式非正式之分,每年召开一次首脑会议。
(2)外长会议:是制定东盟基本政策的机构,每年轮流在成员国举行。东盟外长还定期举行非正式会议(RETREAT)。
(3)常务委员会:由当年主持外长会议的东道国外长任主席,其他成员国驻该国大使(或高级专员)任当然委员,不定期举行会议,负责处理东盟日常事务和筹备召开外长会议,执行外长会议的决议,并有权代表东盟发表声明。
(4)经济部长会议:是东盟经济合作的决策机构,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每年不定期地召开一、二次会议。
(5)其他部长会议:包括财政、农林、劳工、能源、旅游等部长会议,不定期地在东盟各国轮流举行,讨论相关领域的问题。
(6)秘书处:东盟的行政总部,并负责协调各成员国国家秘书处,向部长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负责。
(7)专门委员会:包括9个由高级官员组成的委员会,即:工业、矿业和能源委员会,贸易和旅游委员会,粮食、农业和林业委员会,内政和银行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预算委员会,文化和宣传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社会发展委员会。
(8)民间和半官方机构:包括东盟议会联盟、工商联合会、石油理事会、新闻工作者联合会、承运商理事会联合会、船主协会联合会、旅游联合会和博物馆联合会等。
主要活动
非正式首脑会议
第一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于1996年11月在印尼雅加达举行,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大东盟的建设问题,宣布将于适当时间同时吸引柬埔寨、老挝和缅甸三国入盟,并发表了十六点声明。会议还就加速湄公河流域开发问题交换了意见,责成外长会议制定“东盟2000年远景目标”。
第二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于1997年12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东盟首脑同意实施一项推行服务领域贸易自由化的计划,并决定在2010的建成东盟投资区及在2020年实现东盟内部投资自由化。会议通过《东盟2020年远景目标》,随后东盟与中、日、韩三国首脑举行非正式会晤,实现了历史上首次东亚首脑会晤。
第三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于1999年12月在菲律宾举行。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快实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
第四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于2000年11月在新加坡举行。
近年来,东盟积极开展多方位外交,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994年7月东盟倡导成立东盟地区论坛(ARF),成员包括东盟9国:中国、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巴布亚新几内亚、柬埔寨、印度、蒙古和欧盟,与会各方主要就共同关心的亚太地区政治和安全问题交换意见、东盟于1994年10月倡议召开亚欧会议(ASEM), 先后于1996年3月在泰国曼谷,1998年3月在英国伦敦举行了两次领导人会议,来自亚洲的东盟9国、中、日、韩和欧盟15国以及欧盟委员会的领导人聚会一堂,就促进政治对话、加强经济合作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探讨。1999年9月,在东盟的倡议下,东亚-拉美合作论坛(FEALAC)成立。历次东盟首脑会议
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自1967年成立以来已先后举行了13次首脑会议,重点讨论了成员国间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发展合作关系的问题,并取得积极的成果。
1976年2月23日至24日,第一次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东盟5国首脑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
1977年8月4日至5日,第二次东盟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确定东盟将扩大区域经济合作,加强同美、日、澳等国和欧共体的对话和经济联系。
1987年12月14日至15日,第三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会议通过了《马尼拉宣言》。
1992年1月27日至28日,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东盟6国首脑签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和《东盟加强经济合作框架协定》。
1995年12月14日至15日,第五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通过了《曼谷宣言》,签署了38项旨在促进相互间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加强合作的文件。会议还决定在两次正式首脑会议之间每年召开一次非正式首脑会议。东盟7国首脑及与会的老挝、缅甸、柬埔寨(当时3国尚未入盟)3国领导人分别签署了《东南亚无核区条约》。
1998年12月15日至16日,第六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河内宣言》、《河内行动纲领》、《“大胆措施”声明》等一系列旨在促进东盟加强经济、政治与安全合作的文件。
2001年11月5日至6日,第七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举行。东盟10国领导人审议通过了《河内行动计划》的中期报告,并确定了加速东盟区域一体化、发展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优先合作项目。
2002年11月4日至5日,第八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10国领导人就实现东盟一体化、打击恐怖主义等共同关心的地区性和国际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讨论,并签署了《东盟旅游协定》。
2003年10月7日至8日,第九次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上通过了一份旨在2020年成立类似于欧盟的“东盟共同体”宣言,确定了东盟将向关系更加密切的共同体挺进。
2004年11月29日至30日,第十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会议签署了《万象行动纲领》和《东盟关于一体化优先领域的框架协议》两份文件,并通过了《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行动纲领》和《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纲领》两个文件。
2005年12月12日,第11次东盟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吉隆坡宣言》,以加快实现东盟共同体的建设。
2007年1月13日,第12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菲律宾中部城市宿务举行。东盟国家领导人通过了关于制定东盟宪章的宣言,并决定成立高级别特别小组,负责起草东盟宪章。会议签署了有关在2015年前建成东盟共同体、保护和促进海外劳工权益等宣言,还签署了本地区第一份反恐公约。
2007年11月20日,第13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与会各国领导人在会上就东盟今后的发展、加快一体化建设、迎接新形势下的各种挑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东盟领导人在会上签署了《东盟宪章》和《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等重要文件。
2009年2月28日,第14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华欣举行。本届首脑会议将着重讨论实施《东盟宪章》、推动东盟一体化进程、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及食品与能源安全等问题。会议将签署包括《东盟共同体2009-2015年路线图宣言》,东盟政治与安全、社会与文化蓝图,食品与能源安全协定,以及《东盟一体化第二阶段行动计划》等多项合作文件。东盟"10+3"会议
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是指东盟10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领导人与中国、日本、韩国3国领导人举行的会议。会议是东盟于1997年成立30周年时发起的。“10+3”是指东盟10国和中日韩3国合作机制的简称。
第一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1997年12月15日,首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东盟各国和中日韩3国领导人主要就21世纪东亚地区的前景、发展和合作问题坦诚、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共识。江泽民主席在会上发表了题为《携手合作,共创未来》的重要讲话,回顾了东亚国家近二三十年来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和取得的巨大进步。
第二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1998年12月16日,第二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东盟各国和中日韩3国领导人就如何加强东亚国家之间的合作,克服金融危机的影响,维护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交换了意见。他们一致认为,这种会议非常重要,有利于加强东盟各国和中日韩三国之间的合作。胡锦涛副主席在会上发表讲话,就东亚如何摆脱金融危机、恢复经济增长提出了中方的建议。
第三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1999年11月28日,第三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朱镕基总理在会上就东亚合作的方向和领域等问题提出了中方的主张和具体建议。会议结束时发表了《东亚合作联合声明》。
第四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0年11月24日,第四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与会的13国领导人主要围绕东亚的前景和加强东亚合作交换了看法。朱镕基总理在会上阐述了中国对当前东亚形势和合作前景的看法,并提出了加强合作的具体建议。
第五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1年11月5日,第五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市举行。与会各国领导人讨论了《东亚展望小组报告》,重点就加强东亚在各个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广泛交换了意见。朱镕基总理在会上提出了推进东亚合作的五点新建议。
第六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2年11月4日,第六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朱镕基总理在会上表明了中国参与地区合作的决心和积极态度。
第七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3年10月7日,第七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发表了以“共同谱写东亚合作新篇章”为主题的讲话。
第八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4年11月29日,第八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温家宝总理和东盟10国及日本和韩国领导人出席了会议。
第九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5年12月12日,温家宝出席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的第九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并发表题为“中国的和平发展与东亚的机遇”的重要演讲。
第十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7年1月14日,第十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在菲律宾中部城市宿务举行。东盟10国和中日韩3国领导人出席会议。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就进一步提升“10+3”合作的层次与水平提出5点倡议。
第十一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7年11月20日,第十一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会议通过了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及2007年至2017年“10+3”合作工作计划。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发表题为《凝聚共识 再创辉煌》的讲话。
第十二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9年10月24日,第十二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泰国华欣举行。各国领导人就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深化务实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
第十三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10年8月26日,第十三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越南岘港举行,与会部长们发表了联合新闻声明,声明积极评价东盟和中日韩三国经贸合作的发展状况,指出在10+3领域推进贸易便利化的重要性,再次申明有关各方将为结束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作出积极贡献的承诺。
东盟宪章
2007年11月20日,参加第13届东盟首脑会议的东盟成员国领导人签署了对东盟而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东盟宪章》。它是东盟成立以来第一份对所有成员国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这一文件的签署是东盟在机制化和法制化建设上的重要举措,是建立东盟共同体的重要法律保障,是东盟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007年恰逢东盟成立40周年。随着时代变迁,东盟面临的任务在发生变化,但东盟各国渴望团结、呼吁和平和力图发展的愿望没有改变。《东盟宪章》的签署将是东盟在发展历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将把东盟一体化建设推向更高水平。宪章首次明确写入了建立东盟共同体的战略目标,就东盟发展的目标、原则、地位以及框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当天举行的签字仪式上,东盟10国领导人还签署了《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东盟环境可持续性宣言》以及《东盟关于气候变化宣言》等重要文件,为东盟加快一体化建设,迎接未来挑战奠定了基础。目标
维护并加强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
保持本地区无核武化,支持民主、法制和宪政,为东盟居民提供公正、民主与和谐的和平环境。
致力于经济一体化建设,构建稳定、繁荣和统一的东盟市场和生产基地,实现商品、服务和投资自由流动,促进商界人士、技术人才和劳动力的自由往来;增强合作互助,在本地区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
加强开发人力资源,鼓励社会各部门参与,增强东盟大家庭意识。原则
继续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
尊重各成员国的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民族特性;坚持以和平手段解决纷争;不干涉成员国内政;就涉及关系东盟共同利益事宜加强磋商机制,依照东盟条约和国际惯例解决纷争,棘手问题将交由东盟首脑会议协商决定。地位
《东盟宪章》对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赋予东盟法人地位。架构
东盟首脑会议为东盟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两次会议。
东盟成员国领导人在峰会上决定有关东盟一体化的关键问题,决定发生紧急事态时东盟应采取的措施,任命东盟秘书长。
设立4个理事会,其中一个由外长组成,负责协调东盟重要事务,另外3个分别负责政治安全、经济一体化和社会文化事务;每个理事会各由一名副秘书长负责。
成立一个人权机构,致力于改进本地区人权状况。其他
宪章将英文定为东盟的工作语言,并规定每年8月8日为“东盟日”,并对东盟旗帜、徽章作出相关规定。2008年10月21日东盟宪章获得所有成员国通过
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秘书处21日发表新闻公报说,随着印度尼西亚国会当天批准了《东盟宪章》,东盟10个成员国已经全部通过了该宪章。《东盟宪章》将在2008年底开始生效。
东盟盟歌
《东盟之路》(The Asean Way)
泰国外交部组织了歌曲的评选,最终从10首候选歌曲中选择了这首《东盟之路》。
表达了东盟国家试图以“一个目标、一个身份、一个声音”,共建东盟共同体的心声。歌词
“高高举起我们的旗帜,像天一样高;拥抱我们心中的自豪;东盟紧密团结如一体,内省自身,放眼全世界;以和平为起点,以繁荣为目标。我们敢于梦想,我们乐得分享。共同为东盟,我们敢于梦想;我们乐于分享,因为这就是东盟之路。”
同中国关系
东盟成立之初,视正处于“文革”浪潮中的中国为共产主义威胁,而中国则视东盟为反共集团,但在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森正式访华及建交后,东协各成员国亦开始陆续与中国建交,并解除对华贸易禁令。随着东欧变天、苏联解体、冷战结束,中国于1996年成为东协全面对话伙伴,与日本、韩国一样通过“东协十加三会议”与东盟成员国进行共同协商。
近几年来,中国同东盟关系顺利发展,高层往来频繁,政治关系日益密切。1997年12月,江泽民主席出席东盟-中、日、韩首脑非正式会议,并与东盟国家领导人进行了单独会议。双方发表了《中国-东盟首脑会议联合声明》,确定了中国-东盟面向21世纪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方向和指导原则。1998年12月,胡锦涛副主席出席在河内举行的第二次中国-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议。1999年11月,2000年11月和2001年11月,朱镕基总理出席了在菲律宾举行的第三次、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和在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
在第五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双方一致同意于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并授权各国经济部长和高官尽快开始谈判。朱总理还提出将农业、信息产业、人力资源开发和湄公河流域开发等确定为新世纪初中国与东盟合作的重点领域,得到东盟领导人的赞同。为支持东盟一体化进程,朱总理宣布将向东盟成员中的三个最不发达国家,即老挝、缅甸和柬埔寨提供特殊优惠关税待遇。
中国与东盟还举行年度外长会议及高官磋商、经济高官会等。双方正酝酿建立交通部长会机制。此外,双方有中国-东盟经贸联委会、中国-东盟科技联委会、中国-东盟联合合作委员会及东盟北京委员会等对话框架,并于2001年11月成立了中国与东盟商务理事会。
中国与东盟之间高层政治往来频繁。2001年来访的东盟国家政要有:马来西亚最高元首苏丹·萨拉胡丁(4月24-29日)、总理马哈蒂尔(2月26-27日、10月20-21日)、泰国诗琳通公主(2月、8月)、总理塔信(8月27-29日)、柬埔寨参议院主席谢辛(3月)、菲律宾总统阿罗约(10月29-31日)、老挝副总理兼外长宋沙瓦·凌沙瓦(4月16-24日)、文莱苏丹哈桑纳尔·博尔基亚(5月15日)、新加坡总统纳丹(9月12-21日)、资政李光耀(6月7-12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11月30-12月4日)、国会副主席梅叔麟、武庭炬(7月、8月)、副总理阮功丹、阮孟琴(10月、11月)。
2001年,中方领导人出访东盟的主要有: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缅甸(12月12-15日),李鹏委员长访问柬埔寨(5月18-27日)、文莱(5月21-23日)、越南(9月7-10日),朱镕基总理访问泰国(5月18-22日)、印尼(11月7-11日),李瑞环政协主席访问新加坡(11月18-23日),胡锦涛副主席访问越南(4月19-22日)。此外,江泽民主席会见了来华出席APEC会议的新、马、泰、菲、文、印尼六国领导人。
2001年,我与东盟双边贸易额为416.2亿美元,同比增长5.3%。其中我出口183.9亿美元,增长6.9%;进口232.3亿美元,增长4.7%。贸易逆差48亿美元,增长0.1%。东盟与我互为第5大和第6大贸易伙伴。
2004年11月29日中国与东盟(东协)在寮国首都永珍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朝推动成立自由贸易协议区(东协十加一)的方向推进。为达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物流零关税的目标,双方决定自2005年开始,针对部分货品开始协商免税,再逐渐扩大到2010年时达到全面免税的目标。另一方面,日本与韩国也宣布将自2005年开始,与东协十国协商自由贸易区谈判,以作为成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十加三)的起步。
东盟大事记
一 历次东盟首脑会议
1976年2月23日-24日,第一次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就加强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和印尼5个成员国之间的团结和地区经济合作问
题取得了一致意见,并发表了联合公报。东盟5国首脑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
1977年8月4日-5日,第二次东盟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后发表了联合公报。会议确定东盟将扩大区域经济合作,加强同美、日、澳等国和欧共体的对话和经济联系。
1987年12月14日-15日,第三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会议通过了《马尼拉宣言》。东盟6国(文莱1984年入盟)的外交部长和经济部长还签署了旨在增加内部经济合作的4个文件。
1992年1月27日-28日,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东盟6国首脑签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和《东盟加强经济合作框架协定》,并决定今后每3年举行一次正式首脑会议。6国的经济部长签署了为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铺路的《有效普惠关税协定》。
1995年12月14日-15日,第五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通过了《曼谷宣言》。东盟7国(越南同年7月入盟)首脑签署了38项旨在促进相互间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加强合作的文件。会议还决定今后在两次正式首脑会议之间每年召开一次非正式首脑会议。7国首脑及与会的柬埔寨、老挝和缅甸政府的首脑还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了《东南亚无核区条约》。
1998年12月15日-16日,第六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东盟9国(缅甸和老挝1997年入盟)领导人出席了会议。会议通过了《河内宣言》、《河内行动纲领》、《“大胆措施”声明》等一系列旨在促进东盟加强经济、政治与安全合作的文件。
2001年11月5日-6日,第七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市开幕。东盟10国(柬埔寨1999年入盟)领导人审议通过了《河内行动计划》的中期报告,并确定了新的优先合作项目,其中包括东盟区域一体化、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人力资源开发。10国领导人在本次会议上还就恐怖主义问题和艾滋病问题分别发表东盟领导人宣言。
2002年11月4日-5日,第八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10国领导人就实现东盟一体化、打击恐怖主义等共同关心的地区性和国际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讨论,并达成了共识。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东盟旅游协定》。(完)
2004年11月29-30第十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开幕,重点讨论通过促进团结、经济一体化和社会进步,增强东盟大家庭的安全和活力。
二 中国与东盟友好合作大事记
1995年4月,中国与东盟高级官员(副外长级)首次磋商会在杭州举行。
1996年7月,第29届东盟常设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将中国由过去的东盟磋商伙伴国升格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国。
1997年12月,中国参加首次东盟—中、日、韩(10+3)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会议就21世纪东亚地区的前景、发展和合作问题坦诚、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共识。江泽民主席在会上发表了题为《携手合作,共创未来》的重要讲话。在首次东盟-中国(10+1)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江泽民主席发表了题为《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讲话。随后两年,中国分别出席了第2次和第3次10+3、10+1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2000年11月25日,第4次10+1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会上积极评价中国与东盟双边关系,并就今后一段时间双方在政治领域、人力资源开发、加强湄公河流域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领域、农业、贸易与投资等方面的合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的第5次10+1领导人会议上,双方一致同意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2002年11月4日,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在柬埔寨首都金边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不仅标志着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正式启动,也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
2003年4月29日,中国-东盟领导人关于非典型肺炎特别会议在曼谷举行。会议讨论了加强地区合作,采取切实措施防治“非典”的问题。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
同日,东盟与中日韩高官会在柬埔寨北部城市暹粒举行。会议就反对恐怖主义、伊拉克战后形势、朝鲜半岛局势等地区和国际问题,以及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等问题进行了磋商。
在经贸合作方面,自1995年起,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额以年均15%的幅度增长。2002年,双边贸易额达547.7亿美元,同比增长31.7%。目前,东盟已成为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中国成为东盟的第六大贸易伙伴。
目前,中国与东盟间的高官磋商、商务理事会、联合合作委员会、经贸联委会以及科技联委会共同构建了中国-东盟五大平行对话合作机制。
方兴未艾的中国-东盟服务贸易
近年来,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得到了迅速发展。自2007年7月1日《服务贸易协议》生效实施以来,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的发展步入快车道,合作层次不断提高。在继续巩固旅游、建筑、教育等传统服务贸易领域合作的基础上,双方努力在金融、管理、咨询等高端服务贸易新领域不断开拓,取得显著成效。
2010年1月1日自贸区如期建成进一步促进了双方的交流合作。中国和东盟国家进一步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双方合作交流的机遇更多,服务贸易快速增长。目前,东盟是中国第五大服务贸易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地。在服务业投资、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领域,东盟已成为中国重要的服务贸易出口市场。东盟在海运、航运、金融服务、建筑工程服务等领域的合作,则成为中国服务贸易进口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东盟服务贸易方兴未艾,服务贸易市场潜在巨大商机。纵观自贸区发展态势,随着自贸区建设的发展,中国与东盟在货物贸易和其他产业领域的投资不断增加,必然进一步增大对金融、物流、文化教育等服务的需求。双方在服务贸易发展中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决定了双方的合作空间多于竞争领域。
金融服务合作正逐步向纵深发展。双方的金融合作已取得多项可持续性成果,如政府间投资合作基金以及信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金融领域人才培养交流等。在自贸区建成的推动下,金融服务市场的发展将更加迅速。
现代物流业发展迅速。中国与东盟之间经贸往来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使得跨区域物流成为行业香饽饽。与此同时,在提升现代制造业、农业和服务业水平,扩大国际贸易,改善交通运输,提高现代物流水平等领域,中国和东盟合作发展的余地和空间都十分巨大。
文化教育服务合作渐入佳境。近年来,中国和东盟加快在教育领域的合作进程,分别签署了系列教育合作协议,为跨境教育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东盟国家来华学生已超过3万人,中国在东盟国家的各类留学人员接近7万人。中国在东盟各国建立孔子学院累计达到21所,孔子课堂14家。双方教育领域的合作潜在商机巨大。
区域性旅游合作走向深入。中国是亚洲最大的客源输出国,也是东盟最主要的旅游客源国之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加强旅游合作创造了前提条件。举办旅游部长会议以及中国-东盟旅游合作论坛、举办国际旅游会展活动、建立国际旅游合作区等,多层次的交流使得中国-东盟之间的旅游合作走向深入。
2010年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结合自贸区如期建成、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形势,专门新增设了服务贸易专题,得到中国和东盟各国企业商家的充分肯定。中国和东盟各国的投资、金融和服务机构等,纷纷组织企业参展参会,围绕金融服务、物流服务和文化教育服务三个重点领域,集中展示企业的形象与服务内容。本届博览会还举办了企业股权(债权)投融资培训,100家企业通过交流与学习,进一步明确了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方向。第一次参加博览会的泰国工商总会副秘书长马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博览会新增加了服务贸易专题,我亲自来参会,希望为中国的大学生创造更多到海外学习的机会。”
将于今年秋天举办的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继续采用展示与活动相结合的方式,丰富和深化服务贸易专题内容,为双方的深入合作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