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考试时间2016秋招: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前中国曾承诺不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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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4 04:26:00 来源: 东方早报(上海) 有11806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转发到微博(20)

2007年2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说,“赖昌星回国会受虐待”毫无根据,中国已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

干以胜指出,中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死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立即执行,一种是缓期执行。中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就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这个法律规定是非常明确的。干以胜同时表示,中国是一个负责任、讲信誉的大国,说话从来是算数的。自从查处赖昌星案件以来,先后有30多人投案自首,其中大部分都是从国外或者境外回来投案自首的。对这些人,司法机关全部兑现了政策,给予了宽大处理。赖昌星的弟弟赖昌图是从澳大利亚回来投案自首的,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是由于他投案自首,并且能够配合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现在已经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且由于认真服刑和改造,刑期已减为12年6个月。

关于赖昌星回来以后是不是会受到虐待的问题,干以胜表示,中国于1988年10月4日批准通过了《禁止酷刑国际公约》,郑重承诺禁止一切形式的酷刑。中国在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中,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正式写入《宪法》,这当然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中国的司法机关遵守《宪法》,履行公约,严格依法办案,严禁刑讯逼供。“说赖昌星回国以后会被判处死刑和受到虐待,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干以胜说。

 

同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明确表示,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国际合作途径缉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是追究赖昌星刑事责任的合理代价,是权衡利弊后作出的正确选择。这种案件不能与没有国际因素的案件简单比较,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与司法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

关于案件未经审判即作出量刑承诺是否有超越司法程序之嫌的说法,倪寿明解释说,首先,遣返活动当然发生在审判之前,因此,不能以案件未经审判来质疑遣返中量刑承诺的合法性;其次,包括量刑承诺在内的遣返活动,法律上也规定了必要的程序,包括量刑承诺可以由外交部代表国家对外表达,但要先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中国遣返赖昌星的一切活动都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因此,对遣返赖昌星作出量刑承诺并不存在超越法律程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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