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思教育:改革开放后中国军队六次裁军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5: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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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中国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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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以1975年邓小平领导的军队整顿为发端,中国人民解放军逐步走上一条大裁军之路。30年来,中国军队按照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的原则,先后进行了6次大规模的精简整编,使军队总员额减少了65%,年度国防费开支在国家财政支出和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大幅度下降,探索和开创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国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逐步形成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局面,在正确处理国防和军队建设与国家经济建设的关系方面,创造和积累了宝贵的成功经验。

 

    

 

    本文摘自《当代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1期 作者:张星星(当代中国研究所副所长) 原题为:中国军队大裁军与新时期经济建设

 

    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军队建设的关系,是涉及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在处理这一关系时既提出过一些正确思想,作出过积极探索,也曾经历了曲折的道路。1975年,邓小平根据毛泽东“军队要整顿”的指示,大刀阔斧地展开了整顿军队的工作,并把“消肿”作为整顿军队的首要任务。粉碎“四人帮”后,中央军委重新提出裁减军队员额、压缩国防费用的任务,确立了国防和军队建设要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的指导原则,特别是在1985年、1997年和2003年,先后采取了大幅度裁减军队员额的重大举措,探索和开创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国家经济建设,并逐步形成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局面。这是新时期国家经济建设以及国防和军队建设一条重要的成功经验。

 

    一、中国军队大裁军的战略举措

 

    中国军队在新时期的大裁军,发端于1975年的军队整顿。是年初,邓小平在毛泽东的支持下出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第一副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兼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负责主持中央的党政日常工作,并同叶剑英一道负责中央军委日常工作。1月25日,他在总参谋部第一次发表讲话,就严肃指出了“军队臃肿不堪”、“军费开支占国家预算的比重增大”等问题,明确提出“军队的总人数要减少”[1]。同年6月24日至7月15日,中央军委在叶剑英、邓小平主持下召开扩大会议,集中讨论军队调整编制体制问题,通过了《关于压缩军队定额、调整编制体制和安排超编干部的报告》。9月,中央军委批转总参谋部拟制的《压缩军队定额调整编制体制的方案》,决定将全军总人数精简26.2%。全军部队从当年第四季度开始,陆续按照新编制进行整编,到1976年底全军总人数比上年减少13.6%。[2]这次精简整编,由于受到“反击右倾翻案风”和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未能按时全面完成,但是军队精简整编的方针原则和初步尝试,为新时期展开更大规模的行动提供了经验。

 

    粉碎“四人帮”之后,中央军委重新把精简整编的任务摆上军队建设的重要日程。1977年12月,中央军委召开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军队编制体制的调整方案》,肯定了1975年军委扩大会议确定的精简整编的方针、原则和措施,要求全军继续完成1975年规定的精简整编任务。1980年3月,中央军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再度讨论军队精简整编问题,中共中央于8月15日批转中央军委《关于军队精简整编的方案》,决定再次进行精简整编,大力精简机关,压缩非战斗人员和保障部队。1982年9月,中央军委又下达《关于全军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决定展开进一步的精简整编,并采取了将炮兵、装甲兵、工程兵三个兵种领导机关改为总参谋部业务部,将铁道兵并入铁道部,撤销基建工程兵等重大改革举措。经过上述三次精简整编,中国军队总员额由660多万人减至423.8万人,国防费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例由1979年的17.37%减至1984年的10.63%[3]

 

    在1984年11月召开的中央军委座谈会上,邓小平经过深思熟虑,进一步提出了全军裁减员额100万的设想,“希望用两年、三年的时间实现这个决策”[4]。随后,中央军委经反复研究论证,制定了《军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1985年5月23日至6月6日,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这一方案。6月4日,邓小平在会上发表讲话,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宣布,中国军队裁减员额100万。7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军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要求全军部队克服各种困难,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军队的改革和精简工作。按照中央军委的部署,全军从1985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精简整编。1987年4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徐信在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精简整编任务已基本完成。全军总员额由423.8万人减

 

    至323.5万人,国防费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减至9.27%。此后,中国军队又陆续进行了一些小幅度的调整和精简。

 

    十年之后,中国军队展开了新一轮大裁军。1997年9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宣布:中国军队在80年代裁减员额100万的基础上,将在今后三年内再裁减军队员额50万。此次裁军主要是压缩陆军部队规模、调整海空军部队编组、撤销部分装备老旧的部队,改革后勤保障、装备管理体制和院校、训练机构的体制编制,撤并军以上机关内设机构等。2000年3月9日,江泽民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共十五大提出的裁减军队员额50万的重大任务已经完成。其中,陆军精简18.6%,海军精简11.4%,空军精简12.6%,第二炮兵精简2.9%,全军编制人数减至250万以内[5]当年国防费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减至7.6%,达到新中国历史上的最低值。进入新世纪后,世界新军事变革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我国的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面临着新的挑战。为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军事斗争准备,中央军委于2003年6月23日制定和印发了2005年前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总体方案,并在7月召开军委扩大会议之后,全面展开了新一轮的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9月1日,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出席国防科学技术大学50周年庆典活动时正式宣布了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决定:我军将在2005年前再裁减军队员额20万。此次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的任务是:压缩规模,改革体制,优化结构,调整编组,完善制度,从编成结构上提升军队战斗力。军队总规模将减至230万人。据最新发布的消息,裁军20万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正在按照规定的精简任务和时间节点,向着预期目标扎实推进[6]。

 

自1975年军队整顿以来,人民解放军总员额从660余万人①精简至230万人,裁军幅度达65%。伴随着军队员额的大幅度精简,人民解放军调整编成结构,改进体制编制,理顺指挥关系,加强质量建设,努力提高在现代条件下诸军兵种联合作战的能力,开创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与此同时,国防费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例,经过80年代上半期的逐年调整,自1985年之后的绝大多数年份长期保持在10%以下的较低水平,国防费的增长率一直低于国家财政支出的增长率,为支持国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中国军队大裁军的决策依据

 

中国军队大裁军的启动,是在冷战尚未结束、美苏两大军事集团紧张对峙的情况下,主动采取的单方面行动,并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不断推进裁军进程。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裁军决策,充分体现了对正确处理国防和军队建设与国家经济建设的关系,科学判断国际形势和国家安全形势,集中力量加快国家经济发展,以现代化为中心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等重大问题的战略思考。

 

第一,深刻总结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历史经验。新中国成立初期,尽管我国面临着帝国主义的包围和封锁,甚至一度面临着抗美援朝战争,但是,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始终坚持精简军队员额、压缩国防费用的方针,以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国家建设的发展。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深刻阐述了关于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的思想,并强调“这是战略方针的问题”[7]。从1950~1958年,中央军委先后四次进行大规模精简整编,使军队数量从1951年底的627万人减至1958年的237万人,国防费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从1951年的43%降到1958年的12.49%。但是60年代以后,由于国际形势和周边环境的变化,军队员额和国防费再度膨胀起来,军队数量逐步攀升至660余万,国防费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一度达到26.1%,[3]对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改善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毛泽东晚年已清醒地意识到这个问题,提出“军队要整顿”[1](p.1),成为军队走上“消肿”之路的发端。新时期的大裁军,正是在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把毛泽东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继续做好。对历史经验的正确总结和深刻反思,成为中国军队主动走上裁军之路的重要历史前提。

 

第二,积极适应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进入新时期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实现了新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中共中央强调:“党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8]。伴随着这一重大的战略转变,邓小平提出并确立了国防和军队建设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的指导原则。他强调指出:“现在需要的是全国党政军民一心一意地服从国家建设这个大局,照顾这个大局。这个问题,我们军队有自己的责任,不能妨碍这个大局,要紧密地配合这个大局,而且要在这个大局下面行动。”[9]坚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服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一方面要降低国防费用的投入比例,另一方面必须压缩军队建设的规模。这不仅是加速国家经济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条件。中国军队大裁军,正是坚持这一原则的重要体现。

 

第三,科学判断时代主题和国际形势的重大变化。科学地认识国际形势和国家安全形势是对国防和军队建设实施正确战略指导的重要前提。我国在一段时间里之所以造成军队规模和国防费用的过度膨胀,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对世界大战不可避免甚至迫在眉睫的严重估计。进入新时期后,邓小平以战略家的眼光,预见到世界战争有可能延缓和推迟,并经过长期的冷静观察和分析,作出了和平问题和发展问题是“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的科学判断[9](p.105)。世界和平力量的发展超过战争力量的增长,有可能在较长时间内不发生大规模的世界战争。他强调指出:“这个判断,对我们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就是我们能够安安心心地搞建设,把我们的工作重点转到建设上来。没有这个判断,一天诚惶诚恐的,我们怎么还能够安心地搞建设?……也不可能确定建军的正确原则和方向。”[4](p.266)对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以及战争与和平问题的科学判断,成为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指导新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连续作出重大裁军决策的基本出发点。

 

第四,果断实施国防和军队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基于对时代主题和战争与和平问题的新判断,适应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果断地作出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的重大决策,即从长期以来准备“早打、大打、打核战争”的临战状态,真正转到和平时期的建设轨道上来。实施这一战略性转变,要求国防和军队建设在全面的大规模战争打不起来的和平条件下,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集中力量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同时减少军队数量,提高建设质量,以现代化为中心有步骤地推进军队建设,增强打赢现代条件下局部战争的作战能力。中国军队主动采取的大规模裁军,成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的最主要标志,对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综合国力的加速发展,对争取维护世界和平、反对霸权主义斗争的战略主动权,对探索和开创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都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第五,提高军队战斗力、实现国防现代化的根本要求。中国军队的大裁军,绝不是单纯地裁减军队员额,而是以提高战斗力为根本目标,对军队编制体制的重大改革。军队规模过于臃肿,既耗费军费开支、加重人民负担,又严重妨碍部队的战斗力。邓小平指出:“我们存在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军队很臃肿。真正打起仗来,不要说指挥作战,就是疏散也不容易。现在提出‘消肿’,主要是要解决军队机构重叠、臃肿,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级指挥不灵等问题。……因此,军队要提高战斗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消肿’不行。”[1](pp.284~285)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央军委提出和制定了军队体制改革的四项原则:精兵、合成、平战结合、提高效能。伴随着大裁军的步伐,军队体制编制的调整改革逐步推进,通过精简机关、调整编组、优化结构、理顺关系,大大改进了军队的领导指挥体制、部队编成体制、教育训练体制、后勤保障体制、武器装备发展管理体制和院校培训体制,提高了军队的整体效能和现代化水平,提高了在现代条件下诸军兵种联合作战的能力。

 

三、中国军队大裁军对新时期经济建设的重要贡献

 

在大裁军过程中,特别是在20世纪80~90年代,人民解放军坚决贯彻“军队要在大局下行动”、“要忍耐几年”的指示,识大局,顾大体,发扬爱国奉献精神和艰苦奋斗作风,坚持过紧日子,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努力提高军政素质,增强部队作战能力,圆满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训练、战备、捍卫国家安全、保卫边海防和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为支持和促进国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一,大幅压缩国防费用的比例。在裁减军队员额的同时,降低国防费开支在国内生产总值和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例,是军队建设服从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的具体行动。邓小平在1980年3月的中央军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指出:“我们国家现在支付的军费相当大,这不利于国家建设……我们应当尽可能地减少军费开支来加强国家建设。”[1](p.285)自那时起,中国政府严格控制国防费支出,对国防费支出比例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压缩。从1979~2004年,中国国防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5.51%下降到1.61%,下降了3.9个百分点,最低年份的1996年下降到1.06%;国防费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从17.37%压缩至7.76%,下降了9.6个百分点,最低年份的2000年压缩至7.6%。特别是在1979~1994年的16年间,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年平均上涨7.3%,而国防费的绝对值年平均增长6.22%,实际负增长1.08%。如果保持1979年国防费实际购买水平,16年需拨国防费5812.94亿元,而实际拨款4164.99亿元,仅占需拨款总额的71.65%[10]人民解放军在国家安排的有限的国防费用范围内,厉行节约,保障重点,合理使用,提高效益,保证维持军队建设的最低需要,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第二,支援和参加国家经济建设。邓小平指出:“军队各个方面都和国家建设有关系,都要考虑如何支援和积极参加国家建设。无论空军也好,海军也好,国防科工委也好,都应该考虑腾出力量来支援国民经济的发展。”[9](pp.128~129)改革开放以来,军队既为大局让路,又为大局服务,在完成教育训练战备任务的同时,积极支援和参加国家经济建设。军队先后向地方开放101个机场,开放和腾让29个港口码头、300多条铁路专用线、90多条通信线路、1000多个仓库、300多万平方米军事用地及部分营房设施。全军共投入4亿多个劳动日,出动机械车辆2500万台次,参加和支援重点工程项目1万多项,主要有铁路、公路、隧道、桥梁、码头、机场、能源、工程和通信光缆等工程。为了支持农业发展,军队参加疏通河道500多条,修筑水渠、堤坝20多万公里,兴修水库上千座,开荒造田和平整土地200多万公顷,并集中力量支援了沂蒙山、太行山等20个重点地区的扶贫开发[11]。

 

    第三,大批优秀人才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人民解放军历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军人在军旅生涯中艰苦锤炼的政治信念、思想觉悟、爱国情操、纪律观念、拼搏精神、顽强意志和组织能力等特有素质,远可以延伸到军营以外的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大裁军的过程中,全军官兵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服从组织决定,正确对待进退去留,在地方各条战线迅速成长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才,续写着军人的荣誉和辉煌。据1999年军方披露的统计数据,自80年代以来,先后有154万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其中有54万人被评为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有33万人担任了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有30余人现任省部级领导,近1万人被评为优秀企业家,近3万人被评为优秀政治思想工作者。各地退伍战士被选拔使用的累计已达350余万人,占同期农村复退军人总数的85%以上,其中有60多万人担任了地方基层领导干部[12]。

 

    第四,军工企业的转产和改革。在裁减军队员额、压缩国防费用的同时,我国开始全面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军转民,对军品的科研和生产能力进行大幅度调整。国防科技工业按照“军民·52·中国军队大裁军与新时期经济建设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方针,除完成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外,将2/3的军品科研和生产能力转向为经济建设服务;同时改革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将原主管军工生产的政府部门改组为11个军工集团公司,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逐步发展成为科研、生产、经营的经济实体。经过上述调整,国防科技工业从原来的单一军品产业结构,逐步过渡到军民品多种生产模式,国防科技工业的民品产值以每年20%的速度逐年递增,不仅保证了国防建设的需要,而且还提供了高质量的民用工业品和消费品。目前,中国国防科技工业已能生产50余大类、15000多种民用产品,涉及通信、能源、交通、轻纺、医疗卫生和工程建筑等行业领域,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中国主动采取的单方面裁军举措,充分展现了中国人民热爱和平的真诚愿望,展现了中国政府积极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的国际形象,有利于促使当时国际间的军备竞赛和紧张局势逐步趋向缓和,有助于在世界各国间逐步建立起相互信赖与合作的良好氛围,为我国政府推进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实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政策,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创造了有利的国际环境。

 

    四、新形势下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

 

    加强国防和军队的现代化建设,本身也是中国军队大裁军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的大局。邓小平曾指出:“四个现代化,其中就有一个国防现代化。如果不搞国防现代化,那岂不是只有三个现代化了?”他还预见:“我看,到本世纪末我们肯定会超过翻两番的目标,到那个时候我们经济力量强了,就可以拿出比较多的钱来更新装备。”[9](pp.128~129)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世界新军事变革浪潮汹涌,我国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面临着新的挑战,适当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步伐,已经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1997年,江泽民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第一次阐述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要协调发展”的思想,提出“国家要随着经济的增长,逐步增加国防经费的投入,使军队的武器装备和生活条件逐步得到改善。”[13]2002年,中共十六大正式把“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确立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方针[14]。十六大以后,中央军委作出了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重大决策,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定位于“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新的战略目标之上。胡锦涛继任中央军委主席后,进一步把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同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联系起来,指出:“统筹好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既是强国之策,也是强军之道。我们必须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高度,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抓紧抓实。”[15]

 

按照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近年来国家有步骤地加大了国防费投入。2001年的国防费比上年增加234.5亿元,增幅为17.7%;2002年增加265.7亿元,增幅为17.6%;2003年增加200亿元,增幅为9.6%;2004年增加291.9亿元,增幅为11.6%;2005年的国防费预算比上年增加246.7亿元,增幅为12.6%。

 

从2000~2005年的6年间,国防费支出从1207.54亿元增加到2446.56亿元,年度国防费翻了一番[16]虽然这6年间的国防费增长,主要是对过去许多年来国防费增幅较低、增速较缓的一种补偿性增长,其在国内生产总值和国家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仍是较低的,但是其年增长率和总体增长幅度已略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和国家财政支出的增长。国防费的适度增加,为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也对更好地贯彻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

 

第一,正确把握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是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需要制定的正确方针,是对毛泽东、邓小平关于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思想的丰富和发展,是对国防和军队建设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这一根本原则的补充和完善。

 

绝不能把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国防和军队建设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等重大原则割裂开,甚至对立起来。国外一些人出于某种目的蓄意曲解这一方针,以作为鼓噪“中国威胁论”的口实;国内也有一些人对此产生误解,对加快国防和军队建设产生急躁或埋怨情绪。

 

应当看到,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基础和依托,经济实力对国家的综合国力包括国防实力始终起着决定性作用,国防建设服从国家经济建设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客观规律。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绝不意味着两个方面可以平分秋色、齐头并进。只有在毫不动摇地坚持经济建设优先发展、国防建设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的前提下,正确地理解和贯彻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才能在经济建设所提供的物质条件基础上,稳步推进国防和军队的现代化建设。

 

第二,积极探索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内在规律。新时期以来,中国军队的大裁军和国防费的大幅缩减,为国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近年来,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国防费投入,人民解放军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努力加强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的复合式发展,向着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大踏步迈进。

 

但是应当看到,军事装备特别是高新武器装备,从研制、试验、定型、生产、装备部队到形成战斗力,一般要10~15年时间,需要比较稳定和适量的经费投入。纵观20多年来的国防费投入情况,实际呈现出一落一起的较大幅度的变动曲线。这种变动固然有其合理性和客观必要性,但也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国防费投入的实际效益,甚至可能在某些时段、某些方面造成某种程度的浪费。

 

实际上,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既是一对矛盾,也具有相互交融、相互促进和相互转化的统一性。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研究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的内在规律,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上保持相对稳定的国防费投入比例和增长幅度,才能有效地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第三,努力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质量效益。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需要适度加大国防费投入,但是仅靠国家的增量投入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这一问题。

 

自2000年以来,国家对国防费的投入实现了翻番,尽管如此,我国的年度国防费总额和军人人均国防费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2004年,中国的国防费总额为2199.86亿元人民币,仅相当于美国的5.77%、英国的41.03%、法国的75.65%、日本的63.97%。2005年,中国的国防费预算为2466.56亿元人民币,即使按7月人民币小幅升值后与美元的比价计算,也仅相当于美国今年国防费预算的7%。

 

从军人人均国防费来看,即使按完成20万裁军任务后的230万人来计算,我军的人均国防费也只有大约1.3万美元,而美军则在30万美元以上,一些较低水平的科技密集型军队人均军费也在3万美元以上[17]因此,要加快由机械化向信息化的跨越式发展,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加强对有限军费的科学管理,强化质量效益观念,坚持“你发展你的、我发展我的”,不断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质量和效益,走出一条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路子。

 

第四,大力加强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法制建设。近年来,国家按照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有步骤地加大了国防费投入。与此相适应,军队进一步深化国防经费预算编制的改革,建立了新的国防费预算体系,增强预算调控功能,优化国防费的投向和投量。

 

国防费的管理更加公开、更加规范,使用效益稳步提高。军队的物资采购遵循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结合军队建设管理实际,全面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和集中采购为主的模式,完善经费、计划、采购的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完善国防物资、工程、服务的招投标制度,提高了物资采购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和规模效益。

 

要进一步形成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机制,必须大力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为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更加稳定、更加有序、更加规范的协调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新时期中国军队大裁军以来,我们在正确处理国防和军队建设与国家经济建设的关系方面,创造和积累了极其宝贵的经验。

 

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国防和军队建设作为国家建设的重要环节,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应当进一步融入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全局之中,统筹国防资源与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国防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兼容发展,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面进步的同时,加快建设一支能够有效地应对危机、维护和平、遏制战争、打赢战争的强大的国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