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帘的种类有哪些:南川府办发〔201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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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 2011年 06月 30日 02:29:45  来源: 区政府办

南川府办发〔2011〕13号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重庆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9〕559号)及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工作,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挂钩工作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用地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开展挂钩工作,将节余的用地指标用于城镇建设,用地收益反哺农村,保障城镇建设用地,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开展挂钩工作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相结合,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能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增加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收入。

    二、明确工作职责

    通过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统筹规划、聚合资金、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挂钩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区国土房管局:协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挂钩规划方案编制,并负责规划成果的上报工作;制定挂钩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制定挂钩周转管理台账,对市国土房管局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归还进行全程监管;负责拆旧区土地复垦工作。

    (二)区规划局:负责农村集中居住点选址及规划方案的制定与公示;负责农村集中居住点规模的确定与城镇建新地块选址。

    (三)区财政局:优先安排涉农资金(包括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搬迁、危旧房改造、巴渝民居建设等)用于挂钩工作,实行乡镇(街道)按项目申报,财政单独划拨。

    (四)乡镇(街道):组织编制挂钩规划方案;开展挂钩项目的前期宣传动员;负责拆旧地块前期情况的摸底调查;负责签订项目拆旧区农户搬迁协议;负责拆旧区农民集中居住点的建设。

    (五)惠农公司:加快与各挂钩乡镇(街道)和挂钩规划设计编制方的衔接,落实挂钩包干经费,并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配合做好项目实施相关工作,确保挂钩工作按计划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快启动全区挂钩工作。在2010年启动十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区政府将该项工作连续三年纳入政府对乡镇(街道)的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年度目标考核。

    (二)抓紧落实相关规划工作。各乡镇(街道)在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确保建新区和农民集中居住点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编制城(集)镇总体规划的乡镇(街道),应加快城(集)镇总体规划的编制,确保建新区符合规划;已编制城(集)镇总体规划、村镇规划的乡镇(街道),要确保建新区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相衔接。

    (三)加快推进十个试点乡镇的挂钩工作。2010年启动挂钩试点的大观镇、南平镇、兴隆镇、三泉镇、黎香湖镇、水江镇、金山镇、头渡镇、木凉乡、河图乡等十个乡镇要进一步细化职责、强化宣传,加强与编制单位的衔接,争取在2011年全面完成挂钩规划方案制定并通过市国土房管局评审,完成土地复垦方案设计并入库备案,力争取得市国土房管局挂钩周转指标。

    (四)开展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加快开展农民集中居住点规划选址、方案设计、方案评审等工作,在挂钩方案通过评审取得挂钩周转指标后,尽快启动农民集中居住点的建设。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增减挂钩 通知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人武部。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