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一号户型图:【引用】“关爱留守学生,共建和谐社会”活动安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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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关爱留守学生,共建和谐社会”活动安全预案  

2011-05-06 08:59:26|  分类: 校园安全资料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本文引用自马瑞《“关爱留守学生,共建和谐社会”活动安全预案》 

广元市市中区杨家浩小学

“关爱留守学生,共建和谐社会”活动安全预案

为确保本次活动中学生在外出活动时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全体学生人生安全,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外出活动时学生身体突然出现不适,失窃、走失或发生交通事故等事件

(一)学校成立外出活动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外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余远春(校  长)

组  员:杨治春(副校长)     

        郑光林(副校长)

            范仕瑛(教导主任)

            马金星(工会主席)

            周清华(大队辅导员)

            曾庆军(总务主任)

    外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个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外出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长及相关条线负责人组成,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做好事前安全教育工作;

2.准备所需常备药品;

3.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4、对食物、水源、车辆等采取安全检查;

5、对外出活动的突发事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二)联系电话

学校电话:3603655(校长室)

余远春:13060167269(手机)

杨治春:13154434379(手机)

郑光林:13060163926(手机)

马金星:13350496857(手机)

范仕瑛:13096471805(手机)

周清华:13881267229(手机)

曾庆军:13981275299(手机)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外出活动领导小组应将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区教育局、区政府报告。

(四)各领导小组成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措施。同时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