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立文朱克中国好声音:清乡所见 沈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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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乡所见       沈从文 8801按:上个世纪20年代初,年仅14岁的沈从文因家庭贫困而参加当地一支杂牌军。因喝过几滴墨水,被任命为师爷(他那支军队的司令也不识字),小小年纪,便被军队熏陶的开口闭口“老子、老子”的。那时的军队生活,十分有趣,待俺慢慢敲来,大伙分享。    ......
    那时节辰州地方组织了一个湘西联合政府,驻扎了三个不同部队。军人首脑其一为军政长凤凰人田应诏,其一为民政长芷江人张学济,另一个却是黔军旅长后来回黔做了省长的卢焘。与之对抗的是驻兵常德身充旅长的冯玉祥。这一边军队既不向下取攻势,那一边也不向上取攻势,个人只想保持原有地盘,等待其他机会。
    单是湘西一隅,除客军一混成旅(冯旅)外,集中约十万人。俺们部队是游击第一支队,属于靖国联军第二军,归张学济管辖。全辰州地方约5千户口,各部分兵士大致有二万。当时军队虽十分庞杂,各军联合组织得有宪兵稽查处,故还不至于相互战争。不过当时发行钞票过多,每天兑现时必有小孩同妇人被践踏死去。每天给领军米,各地方部队为争夺先后,互相殴打伤人,在那时也极平常
    一次军事会议的结果,上游各县重新做了一度分配,划定若干防区,军队除必须一部沿河驻扎防卫下游侵袭外,其余照指定各县城驻防清乡。由于特殊原因,第一支队派定了开过那总司令的家乡芷江去“剿匪”。
    据传说快要清乡去了,大家莫不喜形于色。开差时每人发了一块现洋,我便把钱换成铜圆,买了三双草鞋(8801:人家红军都是自己编草鞋),一条面巾,一把名叫“黄鳝尾”的小尖刀,刀柄还缚了一片红绸子,刀鞘是朱红漆就得。俺最快乐的就是有了这样一把刀子,似乎一有刀子可不愁什么了。俺于是仿照那苗人连长的办法,把刀插到裹腿上去,得意洋洋地到城门边吃了一碗汤圆,说了一阵闲话,过两天便离开辰州了。
    我们队伍共约两团,先是坐小船上行,大约走了七天,到我第一次出门无法上船的地方,再从旱路又走三天,便到了沅州所属的东乡榆树湾。这一次俺们既然是奉命来到这里清乡,因此沿途每每到达一个寨堡时,就享受那堡中有钱乡绅用蒸鹅肥腊肉的款待,但在山中的小路上,却受了当地人无数冷枪的袭击。有一次当俺们从两个长满小竹的山谷狭径中通过时,啪的一声枪响,俺们便倒下一个。听到了枪声,见到了死人,再去搜索那竹林时,却毫无神马结果。于是把枪械从死去的身上卸下,砍了两根大竹子缚好,把他抬着,一行人又上路了。二天的路程中俺们部队又死去两个,但到后俺们却一共杀了那地方人将近两千。怀化小镇上也杀了近七百人
    到地后俺们便与清乡司令部一同驻扎在天后宫楼上,一到第二天,各处团总来拜见司令供办给养时,同时就用绳子缚来43个老实的乡下人,当夜由军法长过了一次堂,每人照呈案的罪名询问了几句,各人按照罪名轻重先来一顿板子,一顿夹棍,有27个乡下人在刑罚中划了供,用墨涂在手掌上取了手模,第二天,俺们就簇拥了这27个乡下人到市外田坪里把头砍了
    一次杀了将近30个人,第二次又杀了5个。从此以来就成天捉人,把人从各处捉来时,认罪时便写上了甘结,承认缴纳清乡子弹若干排,或某种大枪一支,再行取保释放。无力缴纳捐款的,或仇家乡绅方面业已花了些钱运动必须杀头的,就随随便便列上一款罪案,一到相当时日,牵出市外砍掉。认罪了的虽名为缴出枪械子弹,其实则无枪无弹,照例作价折钱,枪每支折合180元,子弹每排1元5角,多数是把现钱派人挑来。钱一送到,军需同副官点验数目不错后,当时就可取保放人。这是照习惯办事,看来像是十分近情合理的
    关于杀人的记录日有所增,俺们却不必出去捉人,照例一切犯人大多数由各乡区团总地主送来。俺们有时也派人把团总捉来,罚他一笔钱又再放他回家(8801评:日他仙人板板,黑吃黑啊!)。地方人民既非常蛮悍,民三左右时一个黄姓的辰沅道尹,在那里杀了约2千人,民五黔军司令王晓珊,在那里又杀了3千左右,现在轮到俺们的军队做这种事,前后不过杀了2千人罢了!
    ......
    那地方照例五天一集,到了那一天便有猪牛肉和其他东西可买。俺们用钱雇来的本地侦探,常常到集市热闹人丛中去,指定了谁是土匪处派来的奸细,于是捉回营里去一加搜查,搜出一些暗号,认定他是从土匪方面派来的探事奸细,即刻就牵出营门,到那些乡下人往来最多的桥头上,把奸细头砍下来,在地面流一滩腥血。人杀过后,大家欣赏一会儿,或用脚踢那死尸两下,踹踹他的肚子,仿佛做完了一件正经工作,有别的事情的,便散开做事去了。
    住在这个地方共计四个月,有两件事在俺的记忆中不能忘去,其一是当场集时,常常可以看到两个乡下人因仇决斗,用同一分量同一形色的刀互砍,直到一人躺下为止。俺看过这种决斗两次,他们方法似乎比俺那地方所有的决斗还公平。另外一件是个商会会长年纪极轻的女儿,得病死去埋葬后,当夜便被本街一个卖豆腐的年轻男子从坟墓里挖出,背到山洞里去睡了三天,方又送回坟墓里去。到后来这事为人发觉时,这打豆腐的男子,便押解到俺们衙门来,随即就地正法了。临刑稍前一时,他头脑还清清楚楚,毫不糊涂,也不嚷吃嚷喝,也不乱骂,只沉默地注意到自己一只受伤的脚踝。我问他:“脚被谁打伤的?”他把头摇摇,仿佛记起一件极可笑的事情,微笑了一会,轻轻地说:“那天落雨,我送她回去,我也差点滚落到棺材里去了。”俺又问他:“你为神马干这件事?”他依然微笑,向我望了一眼,好像当我是小孩子,不会明白神马是爱的神气,不理会我,但过了一会,又自言自语轻轻的说:“美得很,美得很。”另一个兵士就说:“疯子,要杀你了,你怕不怕?”他就说:“这有什么可怕的?你怕死吗?”那兵士被反问后有点害羞了,就大声恐吓他说:“癫狗日的,你不怕死吗?等一会儿就要杀你这癫子的头!”那男子于是又柔弱地笑笑,便不做声了。那微笑好像在说:“不知道谁是那个癫子。”
    我记得这个微笑,十余年来在我的印象中还异常明朗
----摘自1980年第4期《新文学史料》之《从文自传二》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11月22日出版   定价:1.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