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列之末第二季:从中西文化的伪差异,思考中国人为何特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5:23:28

习惯性思维是人性的弱点,人类往往以固化的理念,去定格未来的世界。“鼠目寸光”、“坐井观天”、“计划没有变化快”等成语、俗语,就是一种民族的自省以及自嘲。

出现这些误判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原谅”的,因为人们没有掌握观察未来趋势的方法。对此,马格努斯·林奎斯特先生在《世界大趋势3》封皮上就直截了当地发出了警告:“你所知道的一切都属错误的”;似呼给出了人类“拨乱板正”的良方,为我们训练把握世界趋势的技巧。

而对趋势的铨译更是马格努斯·林奎斯特先生的独到之处。“趋势(trend)这个词源于挪威语‘trendr’,意思是‘转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被用来形容河水的流动。 ‘二战’之后,整个社会开始打破循规蹈矩的思维模式,更加注重个性发展,‘趋势’衍生出了形容词‘trendy’,意思是‘流行的’。”用如此经典的文字来通俗地解释“趋势”的内涵,非马格努斯·林奎斯特先生莫属。

中国传统文化对于趋势也是颇有见地的,“顺势而为”、“顺其自然”、“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等成语,都是对趋势重要性的概括与总结。而马格努斯·林奎斯特先生的《世界大趋势3》则把之前的“趋势理论”,上升到“趋势学”的高度。这,不仅具备独到的世界观,更具有现实世界的方法论。

一、“传统?变体?剽窃?——中国古代思想中的基本动机及其现实性接受

有趣的是,日前看到中国社会科学报刊记了德国莱比锡大学汉学系刘志敏的文章称,德国汉学协会(DVCS)在去年11月召开第21届年会,征集会议报告,题目是“传统?变体?剽窃?——中国古代思想中的基本动机及其现实性接受”,其预设是:在整个中国文化史上,中国人碰到现实问题的时候,习惯于从古代思想、古代智慧中,或者具体而言,从古籍中找寻答案,求得指向。

德国人的这种理解本没有错。体现在日常生活层面,对于每一个具体的生活场境,中国人都有某条成语、谚语、俗语、名人名言——诸如此类作为指导。比如觉得活得太累,找不到意义,看不到价值,没有方向,想死的心都有了的时候,普通人会说“好死不如赖活着”,知识分子会想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进一步会想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或者以“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标准励志;碰到纠纷,普通人会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忍字心上一把刀”,知识分子则以“小不忍则乱大谋”或是“仁者爱人”为训;还有如“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三十而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等生活小智慧乃至人生大规划,不一而足。体现在大的民族文化走向上,则是每每在文化危机、社会冲突浮现之时,儒家抑或儒教学说会被重新捡起,用作社会顽症的急救良方。康有为变法的时候尚且要从古典中去寻“祖宗之法可变”的依据,以“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来说服国人。当下最显明的例证是大到倡导构建“和谐社会”,中到鸿篇巨制拍摄电影《孔子》,小到学者名人开讲《论语》。

回到德国人的问题。中国人这样做,究竟算什么?是传统吗?是变体吗?是剽窃吗?都是,都不是。因为这些预设根本就是多此一举,或者叫做隔靴搔痒、言不及义。

首先,当然是传统。孔夫子自己说他“述而不作”,流传两千多年,延续到今天,不是传统是什么?同时也是变体。任何一个表述如果脱离了当时当地,都只能是变体,正如希腊先哲赫拉克利特说过的,“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作为希腊哲学源流直接传人的西方哲学之一大砥柱,德国哲学自然更清楚这一点。说是剽窃也不错。“萧规曹随”,在当时虽绝对是正统兼美谈,可是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则大大侵犯了专利权抑或版权。

其实,所有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在哪里?在于德国人为什么会这样发问,而且大张旗鼓、郑重其事地开一个学术会议来讨论;在于对德国人来说,中国问题仍然只是“异国情趣”,用他们的话来说,是“(珍稀的)兰花(Orchidee)”;在于德国人认为,这个问题或现象是中国独有,别无二家。这就从根本上错了。在整个人类历史中,没有哪种文明、哪个民族、哪类文化在面临现实问题时不从先祖古代思想智慧中去寻找指向或是寻求解答。大到“一部西方哲学史不过是对柏拉图的注脚”,这是怀特海(A.N.Whitehead)的话,汉学家余英时在《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一书(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3页)中作了精辟阐发,意思是说,西方后世哲学家所讨论的问题都离不开柏拉图所提出的基本范畴,即便是批判和立异,也是“注脚”的一种方式;小到德国人讲素食的意义时,自嘲地引尼采的话说“理性自厨房始”(Die Vernunft beginnt bereits in der Kueche)。由此推论,对于传统,中西方做得并无二致。要说区别,当然可以大而化之笼统地说西方是批判地用,中国人是较少批判囫囵地用,但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笔者以为,德国汉学研究对中国话题往往有自以为是、断章取义之嫌,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不必为此大动肝火。而且,从正面的角度来看,还可以开阔我们的思维,扩大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对自己的认知。有机会、有能力的学者大可以在这样的年会上去表述自己的观点及理解,大可以跟德国汉学界“和而不同”。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在传承,或是变体或是“剽窃”文化或思想传统的时候,应先反省一下当前的文化或思想土壤。一个社会如果对庸俗社会达尔文主义不加批判全盘接受,如果狼图腾或是丛林法则被奉为圭臬,所谓成功者的成功被宣称可以复制,你就是拍一百部《孔子》,讲一万遍《论语》,宣扬安身立命以及道德伦理,说到底也是枉然。

顺便说一句,谈到将个人的成功、发展、进步与以儒家文化为基准的社会道德的养护结合起来,令其并行不悖,从技术角度而言,新加坡与我国香港地区戮力创建的公民社会有可资借鉴的良好样本。当然,这并不是说,新加坡和香港就是天堂。前不久还有人夸香港人有着 “下午茶式的教养”,写的人本意是赞美,我则习惯于反着读——以为是殖民社会的历史遗留。

这样看来,我的这一表述到底是变体还是剽窃?都是,同时还是传统,因为“引用”是人类的一大传统。

由是,让我想到台湾著名作家龙应台谈什么是文化及中西文化的“伪差异”,这里也转一转,以为中国人为什么不一样?的思考。

二、什么是文化?

曾经有一个特别奇怪的场合,做为北市首任文化局长的我被要求当场“简单扼要”地说出来,“文化是什么?”  

是在1999年的北市议会里。从9月开始,官员每天四五个小时坐在议会里接受议员轮番质询。我是个“新生”,议员发言多半用一种怒吼咆哮的声音,麦克风再把音量加以扩大,耳朵嗡嗡作响,一天下来,晕眩的症状出现,我总在头昏脑胀的状态下回到办公室,再看公文到半夜。 

交通局长是学者出身,他的症状是胃绞痛,想呕吐。到了12月底,预算要三读通过,第二年的政务才能执行。 

咆哮了四个月的议会为了要表现“戮力为公”,很戏剧化地总是通宵不寐地审预算,从下午2点开始连审24或48小时。议员可以轮番上场,回去小睡一场或者吃个酒席再回来,官员却得寸步不离地彻夜死守。

我坐在大厅一隅,看着窗外冬夜的雨湿湿地打在玻璃窗上,沙沙作响,觉得全身彻骨的寒意。

就在这样的一个湿雨焦灼不安、黑夜透着荒谬的清晨3时,我发现我被唤上了质询台,为北市的文化预算辩护。一个议员,刚从外面进来,可能才有应酬,满脸红通通地,大声说,“局长,你说吧,什么叫做文化?”

文化?它是随便一个人迎面走来,他的举手投足,他的一颦一笑,他的整体气质。 

他走过一棵树,树枝低垂,他是随手把枝折断丢弃,还是弯身而过?  

一只长了癣的流浪狗走近他,他是怜悯地避开,还是一脚踢过去?电梯门打开,他是谦抑地让人,还是霸道地推人?

一个盲人和他并肩路口,绿灯亮了,他会搀那盲者一把吗?他与别人如何擦身而过?他如何低头系上自己松了的鞋带?他怎么自卖菜小贩接过找来的零钱?他,独处时如何与自己相处?

文化在待己待人待环境    

文化其实体现在一个人如何对待自己,如何对待他人,如何对待自己所处的自然环境。在一个文化厚实的社会里,人懂得尊重自己——他不苟且,因为不苟且所以有品味;人懂得尊重别人——他不霸道,因为不霸道所以有道德;人懂得尊重自然——他不掠夺,因为不掠夺所以有永续的生命。 

在一个空荡荡的议堂里,半夜三更,这样谈文化,好像只有鬼在听。我心里在想,我知道,你以为我会谈雄伟的博物馆、华丽的音乐厅和伟大的艺术家,不,如果你给我更多的时间,我会继续说下去,即使是三更半夜寒意澈骨:

胡兰成描写他所熟悉的江南乡下人。俭朴的农家妇女也许坐在门槛上织毛线、捡豆子,穿着家居的粗布裤,但是一见邻居来访,即使是极为熟悉的街坊邻居,她也必先进屋里去,将裙子换上,再出来和客人说话。 

穿裙或穿裤代表什么符号会因时代而变,但是认为“礼”是重要的——也就是一种对自己和对他人的尊重,在农妇身上显现的其实是一种文化的底酝。  

何谓底蕴,不过就是,没有学问、不识字的也自然会知道的礼数,因为祖辈父辈代代相传,因为家家户户耳濡目染,价值观在潜移默化中于焉而形,就是文化。农妇或许不知道仲尼曾经说过“尔爱其羊,吾爱其礼”,但是她举手投足之间,无处不是“礼”。  

希腊的山从大海拔起,气候乾燥,土地贫瘠,简陋的农舍错落在荆棘山路中,老农牵着大耳驴子自橄榄树下走过。他的简单的家,粉墙漆得雪白,墙角一株蔷薇老根盘旋,开出一簇簇绯红的花朵,映在白墙上。  

老农不见得知道亚里斯多德如何谈论诗学和美学,但是他在刷白了的粉墙边种下一株红蔷薇,显然认为“美”是重要的,一种对待自己、对待他人、对待环境的做法。他很可能不曾踏入过任何美术馆,但他起居进退之间,无处不是“美”。

在南部乡下,我曾经在一个庙前的荷花池畔坐下。为了不把裙子弄脏,便将报纸垫在下面。一个戴着斗笠的老人家马上递过来自己肩上的的毛巾,说,“小姐,那个纸有字,不要坐啦,我毛巾给你坐。”字,代表知识的价值,斗笠老伯坚持自己对知识的敬重。  

对于心中某种“价值”和“秩序”的坚持,在乱世中尤其黑白分明起来。今天我们看见的巴黎雍容美丽一如以往,是因为,占领巴黎的德国指挥官在接到希特勒“撤退前彻底毁掉巴黎”的命令时,决定抗命不从,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保住一个古城。

梁漱溟在日本军机的炮弹在身边轰然炸开时,静坐院落中,继续读书,思索东西文化和教育的问题。两者对后世的影响或许不同,“抵抗”的姿态却是一致的。

对“价值”和“秩序”有所坚持,对破坏这种“价值”和“秩序”有所抵抗,就是文化。

三、中西文化的“伪差异”

中国人不一样

中国人究竟有多么不一样?加州学者张隆溪曾经用了一个例子:小说家波赫士为了彰显中国人的“不一样”,说他在一部中国百科全书里读到中国人对“动物”是这样进行分类的:

一、属于天子的动物,二、经过防腐处理的动物,三、已经驯服的,四、乳猪,五、会尖叫的,六、寓言动物,七、无主的狗,八、属于此类的……,十一、用骆驼细毛可画出的,十二、以此类推,十三、打翻了水瓶的,十四、远观貌似苍蝇的。

波赫士当然是天花乱坠,旨在嘲弄,但傅科却正经八百地去解读波赫士的玩笑。他说,中国人这样“不一样”的思维方式显示出“在地球的另一端有一个文化,这个文化专注于空间秩序;对于事物的复杂性的理解,以我们的归类思维方式,与他们是完全无法进行命名、讨论、思考的。”

中国人的“非逻辑”思维在中国哲学家圈内也是一个争论已久的题目;梁漱冥就曾经强调过中国人重玄学的直观思维。但是波赫士的“百科全书”如此荒谬而竟有人上当,表示“中国人不一样”这个认定在欧洲是如何的根深蒂固。这种认定在的通俗文化里也非常普遍。

德国南部有个旅游景点,叫“欧州乐园”,有“小意大利”、“小瑞士”、“小法国”等。每个小国里都有鲜花怒放的庭园、雅致的小桥流水。带着民族风味的房子漆着明亮的彩色,童话中的公主和小矮人随着甜美的音乐向游客微笑、点头。

乐园中唯一不属于欧州的国度叫做“巴塔维亚之屋”(巴塔维亚是雅加达旧称)。这个亚州小国嘛,就在一个乌七八黑的水流通道里,阴森森的。游客坐在小船上,看见的是头戴斗笠、蓄山羊胡的蜡制中国人。怪模怪样的亭台楼阁;鳄鱼埋伏水中,长蛇盘身树干对游人丝丝吐信。失火的房子里,一个黄种人强盗高举着尖刀正追杀一个嘶喊的妇女。

“欧州乐园”所推出的亚洲图像使我想起英国作家德昆西的名著“一个鸦片鬼的忏悔”。

“忏悔”中当年最脍炙人口的段落是他对自己梦魇的描述。德昆西的梦魇有一个不断重复浮现的主题:“属于亚洲的种种最恐怖的酷刑和意象。”誓如“在中国和印度最常见的热带动物──飞禽猛兽、爬虫、奇花异木”,都以最可怕的形象出现。鳄鱼追咬不放,他逃进“一间中国房子里,里头藤制桌椅的脚突然活动起来;鳄鱼那令人恶心的头和邪恶的眼盯着我看。”但他的孩子将他吵醒,他看见孩子“天真”的、“属于人类”的脸庞时,不禁泪下。

“欧州乐园”所反映的不过是德昆西对欧亚文化差异成见的翻版──欧洲是光明的、理性的、愉悦无邪而安全的,亚洲则是阴森的、非理性的、神秘诧异而危险的。可叹的是,从德昆西到“欧州乐园”,人类已经走了一百五十年的时光!

  欧洲人固执地继续相信“中国人不一样”当然有许多复杂的原因,其中之一可能是人们对异国风情有一种自然的向往;神秘而又危险的异国风情较之一般的异国风情又更有刺激性。没有了阴森恐怖的“巴塔维亚之屋”,“欧州乐园”岂不太无聊了?

两极化的东西文化

中国人对西方人自然也有难以打破的成见。在义和团的年代,许许多多的中国农民深信传教士会拐骗小孩,然后在教堂地窖里挖出小孩的眼珠。到一百年后的今天,仍旧有不少人相信中国人和西方人从人性基本上就完全不同。一九九七年十一月的上海大报就刊了这么一篇文章:

“中国人深谙兵法,但崇尚和平;我们参战是出于自卫,洋人则爱挑衅、好杀戮及侵略。

中国人出口他们认为最好的东西;洋人出口最能获利的东西。

中国人的疆界由民族融合而定;洋人疆界倚靠刺刀和马靴。

中国人讲义,洋人讲利。

中国人教导子女知足,洋人教导子女要求更多。”

黑白二分、简化到这个程度的思考在这里是无须详论的,但是同样简约制式的思考方式却也同时是许多亚洲领袖津津乐道的所谓“亚洲价值”的基础。在“亚洲价值”的架构里,中国文化,一言以蔽之,就是一个群体文化,而西方文化,一言以蔽之,就是一个个人文化。人权观念与个人主义是分不开的,因此它是西方所特有的财产,不属中国传统。结论就是:不能将现代西方的人权标准求诸中国。对中国要求人权的,若是中国人,就是卖国叛徒;若是西方人,就是殖民主义者。这种推论法不仅只是中国的民族主义者爱用,西方许多自诩进步的自由派知识分子──所谓“文化相对论者”,也坚持这样的观点。

这样的观点有两个基本问题。首先,个人主义或者人权观念属不属于中国传统,和应不应该在中国推行人权丝毫没有逻辑上的必然关系。马克思主义显然不属于中国传统,却在中国运行了半个世纪之久。女人缠足显然属于中国传统,却被中国人摈弃了半个世纪以上。所谓传统,不是固定的既成事实,而是不断的突破发生。

第二个问题是,对文化的简化就是对文化的扭曲。中国文化在时间上绵延三千多年,在空间上横越高山大海,在组织上蕴涵数不清的民族,在思想上包容百家学说,还不去提种种巨大的外来影响,誓如佛教。“一言以蔽之”地断言中国传统中没有个人主义,就是完全无视与儒家并列的种种思想流派,誓如极重个人自由解放的道家,即便是儒家思想本身,又何尝不是一个充满辩证质疑、不断推翻重建的过程?

西方文化发展形成的复杂,同样抗拒着任何“一言以蔽之”的简化。你说个人主义或自由主义是西方文化的胎记?哪一个时期的西方文化?文艺复兴前夕或文艺复兴后?启蒙运动前或启蒙运动后?你说人权观念属于西方传统?法国大革命前或法国大革命后?个人、自由、人权,在西方文化里也是经过长期的辩证和实验才发展出来的东西,不是他们“固有”的财产。

文化,根本没有“固有”这回事。它绝不是一幅死的挂在墙上已完成的画──油墨已干,不容任何增添涂改。文化是一条活生生的、浩浩荡荡的大江大河,里头主流、支流、逆流、漩涡,甚至于决堤的暴涨,彼此不断地激荡冲撞,不断地形成新的河道景观。文化一“固有”,就死了。

当然,把文化简化、两极化,是挺有用的。它能够清楚地分出“非我族类”,而异我之分又满足了人类天性需要的自我定位与安全感。对于统治者而言,它又是一个可以巩固政权的便利工具。步骤一,他按照自己统治所需来定义什么是“民族传统”、“固有文化”。步骤二,将敌对的文化定义为相反的另一极。步骤三,将他所定义的“民族传统”、“固有文化”与“爱国”画上等号。这么一来,任何对他的统治有所贺疑的人都成了“叛国者”,他可以轻易地镇压消灭,往往还得到人民的支持,以“爱国”之名。

代表谁的中国人?

文化多元主义的原则是很吸引人的∶不同文化之间确实存在差异,而且我们必须尊重别人保持文化差异的意愿。但是在我看来,问题症结不在“尊重”文化差异,而在“认识”真实的文化差异。好吧,“中国人说,人权观念属西方文化,不是中国传统,所以不适用于中国”。在辩论适用不适用之前,有些根本的问题得先搞清楚。

是什么“中国人”提出这种说辞?他们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是中国人的少数还是多数?如果是少数,他们有什么代表性?如果是多数,他们持这样的主张是基于什么样的历史事实、什么样的哲学思考、什么样的动机、什么样的权利?

这些问题不先追究,我们何从知道他们所宣称的“文化差异”是真是伪?如果所谓文化差异根本不能成立,就不必再讨论下去了;文化相对论者也无法置喙其中。假使文化差异是真实的,这个时侯,作为一个西方人,他可以考虑究竟该如何看待这个差异,而谨记伏尔泰的名言:“尊重不一定是接受。”作为一个中国人,尤且是一个认识到凡是传统就得面临变迁和挑战的中国人,他很可能决定:这个文化传统压根儿不值得尊重,只值得推翻。谁也不会否认,一整部中国近代史就是一个中国传统全盘重估的过程。

但是今天的中国现实又是怎么回事呢?我们所面对的这个政权,它从来不曾允许过别人对历史有不同的解释;它摧毁中国传统引进苏联的马列主义;它为了政治需要数十年不断贬抑儒家思想,近数年来又为了政治需要而鼓吹儒家思想;这个政权把与党的意识形态有“差异”者监禁,又对想保持“差异”的台湾进行飞弹武力恫吓。这样一个政权企图在世界上代表所有中国人说话,企图向世界解释什么是中国文化传统,并且要求国际尊重它的文化“差异”,一种由武力定义的文化“差异”。奇不奇怪?

托玛斯·曼流亡美国时,记者问他是否怀念德国文化,他答道:“我在哪里,德国文化就在哪里。”他的意思够清楚了:假使硬要一个人来代表德语文化的话,那么那一个人就是他托玛斯·曼而不是希特勒。告诉我,哪一个文化相对论者要“尊重”希特勒所宣称的德国文化“差异”?当然,同一个德语文化培育了托玛斯·曼也培育了希特勒,但是全盘接受一个由统治者片面定义的文化差异而毫不批判置疑,在我看来不是盲目无知,就是对受压迫者冷酷漠视。

人权观念属不属于中国传统?这个问题和中国人该不该享有现代人权毫不相干。但是在深入探究这个问题时,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就会较清晰地浮现出来,两者都不能以简化或两极化来理解和对比。尊重文化差异,是的,然而必得是真正的文化差异,而不是由统治者为了权力需要所设计出来的伪差异,或者是为了满足观光客而想像出来的“巴塔维亚之屋”一类的变形差异。

我个人并不担忧异国风情和神秘感的消失,真正的文化差异可以提供足够的空间让想像奔驰、好奇心深掘,而不冒扭曲的危险。扭曲一个文化固然可能点燃有趣的“创造性的误解”,却更可能导致毁灭性的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