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印网张红梅孙周:陕甘宁边区市民:八路军没来以前猪肉比菜还便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6:35:24

核心提示:人家对我说,在八路军未到之前,猪肉比菜还不值钱,1元可以买到十二三斤,而且陕北人的脾气很特别,猪肚里的东西是不吃的,猪肝呀、猪肠呀……都抛了的。但现在,猪肝卖五角一个。——陈学昭 :《延安访问记》陈学昭抗日战争时期曾任延安《解放日报》副刊编辑 解放后曾任全国政协委员 是中国著名作家 现已去世)

本文摘自《延安日常生活中的历史(1937-1947)》 作者:朱鸿召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延安革命队伍里实行供给制,作为一个“公家人”,一般吃住用全部由公家按照不同的级别等差无偿供给,个人需要购买的东西很少,除非私自给自己或邀几个朋友下馆子加餐开荤。但作为一个国家的雏形,延安时期仍然发行货币。市面流通的钱先后有“苏票”、“法币”、“光华券”、“边币”、“流通券”等几种形式。由于有了这些不同的钱币,便带来人们生活中物价的涨与落,以及生活水平的好与孬。

最初红军带到延安的钱是“苏票”,即“苏维埃国币”,又称苏币。早在1932年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便创立,7月7日开始发行统一的新纸币“苏维埃国币”,面额为一元、五角、二角、一角、五分,共5种。苏票一元与法币一元相等值。

“1934年10月红军长征时,毛泽民(时任苏维埃国家银行行长——引者注)奉命携带苏维埃国家银行的160多担黄金、白银和苏币,组成特别大队,保证红军给养;同时还兼负管理沿途运输、接收打土豪的财物、筹粮筹款等项工作……”余伯流:《中央苏区经济史》,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4月版,第435页。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以苏维埃国家银行西北办事处的名义,继续发行过一些苏票,但流通有限。

1937年9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驻西北办事处更名改制为陕甘宁边区政府,随之,苏维埃国家银行西北办事处也相应地改名为陕甘宁边区银行,承认并流通法币,逐步收回苏票。

“法币”,是指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废除“银本位”制度,“废两改元”,改用统一的纸币流通,规定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大银行(1936年2月又增加了中国农民银行,共四大银行)所发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即“法币”。1938年6月,边区银行发行了小面额的“光华商店代价券”,简称“光华券”。

一年后,国民政府得到报告,大为光火,责令严查。1939年4月7日先由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致电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兼财政部部长孔祥熙:“查陕甘宁边区政府辖境内法币信用甚高,流通亦畅,惟零星辅币万分缺乏,影响物价之提高,有碍小民生活。经当地商会、农会等向边区政府环请,准许光华商店发行二分、五分、一角之代价券。原系暂时权宜便民之计,而其流通范围只限陕甘宁边区。发行以来,因准备充足,深得人民信仰,并无武装部队强迫行使情事。尊座听得报告,完全与事实不符。”参见《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辑,北京:档案出版社1986年5月版,第230页。

次日,再由边区政府向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天水行营主任程潜呈文,重申上述缘由。4月10日,边区政府又一次致函国民党西安行营:“查边区境内,法币信用甚高,流通亦畅,惟于开始推行之期,流通市面之法币,多系五元十元者,而零星辅币,万分缺乏……农民则因需用品之不易购到,宁愿物物交换,不肯接受法币。”边区银行经托请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向有关方面交涉,结果由中央银行兑换少量辅币,同时由国民政府支付给八路军的军饷,同意辅币占十分之一。这样,市面上仍然小票太缺,多用邮票找零。于是,便有了“光华券”。

光华商店是由原边区政府贸易局改制而成,归属于边区银行经营管理的当时延安最大的一家商店。“光华券”票面为五角、二角、一角、五分、二分共5种,作为法币的辅币,开始只发行10万元,持券者可以随时到光华商店如数兑换法币,信誉甚好。1939年国民党颁布限制“异党”活动办法后,自“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形成的第二次国共合作受到破坏,国共两党关系大不如前。入冬以后,延安物价猛涨,法币狂跌,陕甘宁边区财政供给出现困难,于是在开展大规模生产运动的同时,为了调剂金融,周转财政,遂扩大光华券的发行,至1939年12月共计发行31万元,至1940年12月共计发行311万元。1941年1月,开始试发行“边币”,并增加发行票面为七角五分的代价券,连同前面发行的五种,光华券共计六种。到1941年12月,共计发行430.725万元,其中边币4.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