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囊水肿的原因:宁夏金凤区纪委关于印发《2009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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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纪委关于印发《2009年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作者:jwjcj 来源:纪委监察局 阅读次数:350 发布时间:2009-05-08
银金纪发[2009]18号
金凤区纪委关于印发《2009年农村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金凤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纪委的安排部署,现将《金凤区2009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金凤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协调领导小组(代章)
2009年4月28日
金凤区2009年农村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分工
根据自治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2009年金凤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央纪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会、银川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部署,以树立理想信念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完善制度建设为根本,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农民群众权益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金凤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一、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1.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农村党员冬季轮训,以镇(涉农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对象,采取集中轮训、短期培训、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明确培训内容,加强理想信念、民主法制、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
责任部门: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宣传部、民政局、农牧局、扶贫办、各镇办
2.加强对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纪检监察员等农村监督组织成员的教育培训,要求6月底前在丰登镇举办一期财务人员、监督人员培训班。通过系统培训学习,提高他们的理财监督意识,使他们善于理财、敢于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责任部门:民政局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宣传部
3.强化行政行为规范。制定镇、村干部和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具体行为规范,做到礼貌待人、文明依法办事。
责任部门:人事劳动局
协办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牧局、各镇办
4.广泛开展为民服务承诺活动。以方便群众办事为根本宗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服务功能,公开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在有条件的镇办、村队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站、队便民服务点,积极推行镇、村级事务流程化、规范化管理,集中公开办事,增加透明度,有效防治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责任部门:各镇办
协办单位:纪检委、科技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组织部就业局、建设交通局、文化旅游局、农牧局、卫生局、计生局
5.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文化环境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要求各镇办、村在群众居住集中的地方设置廉政文化墙、宣传栏,积极兴办廉政文化大院,切实加强农村廉政文化阵地建设。结合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廉政文化下乡、进村、入户,加强廉政文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风尚。
责任部门:宣传部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教育局、民政局、农牧局、文化旅游局、卫生局、科技局、各镇办
二、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6.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部门:国土资源分局
协办单位:监察局、财政局、农牧局、公安分局
7.推进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调整收回承包地、强迫流转承包地等问题,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
责任部门:农牧局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分局、信访局
8.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收费项目的综合治理,坚决纠正修建通村公路乱集资,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种摊派、抵扣惠农补贴资金,以及在报刊征订、用水用电、计划生育、建房、殡葬中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探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责任部门:财政局
协办单位:民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农牧局、经统局
9.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健全农资商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监管,开展化肥等农资价格检查,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责任部门:农牧局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经统局
10.认真解决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控制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责任部门:人事劳动局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组织部、政法委、财政局、民政局、建设交通局、司法局、水务局
11.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疏通农村信访渠道,实行农村干部入户下访、领导干部接待来访和包案制度,建立健全涉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长效机制。
责任部门:信访局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分局、司法局、民政局、农牧局
12坚决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责任部门: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农牧局、计生局、审计局、扶贫办
三、加强对中央和农村改革发展政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3.加强对中央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农业补贴资金兑付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规范补贴对象评议、审核程序,加强对补贴发放的跟踪监督,扩大以“一卡通”形式发放补贴资金范围。
责任部门:财政局
协办单位:纪委、经统局、民政局、建设交通局、水务局、卫生局、农牧局、扶贫办、审计局
14.加强对中央涉及农业农村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规范建设项目审批,严格决策程序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强化工程监理和资金监管,加强审计预决算监督,确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
责任部门:监察局
协办单位:经统局、财政局、民政局、水务局、农牧局、国土资源分局、建设交通局、审计局、扶贫办
15.加强对抗灾救灾、救济等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办法,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骗取低保资金、社保基金的行为。
责任部门:民政局
协办单位:财政局、监察局、就业局、纠风办、扶贫办、审计局
16.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骗取教育经费的行为。
责任部门:教育局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经统局、审计局
17.加强对公共卫生资金和救灾防病资金物资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行为。
责任部门:卫生局
协办单位: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
18.加大对各种专项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要求每年审计专项资金三项以上,及时向纪委报送审计报告。
责任部门:审计局
协办单位:经统局、财政局、监察局、民政局、农牧局、教育局、卫生局、纠风办、扶贫办
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19.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镇财区管镇用”、“村财镇管村用”等镇、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记账制度和财务管理集中核算、集体会签、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制度,积极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办法,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制度,积极开展农村资金、资产、资源清理活动。
责任部门:农牧局
协办单位: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分局、行政中心
20.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两委”议事规则,健全党员议事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广泛开展“民主议政日”活动,今后凡属村务重大事项,都要按照“民主定事”的原则,依照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联系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议案公告征求村民意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结果公示等规范程序严格组织实施,体现村民的主体地位,尊重群众要求,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落实和民主定事的科学性、公正性、民主性得到贯彻。
责任部门:民政局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农牧局
21.健全镇政务公开和站所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扩大公开范围,探索建立镇政务公开、站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
责任部门:政府法制办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分局、建设交通局、农牧局、卫生局、计生委、扶贫办
22.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内容、程序和形式。
责任部门: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党办
23.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把强农惠农、救灾扶贫等各类资金物资的使用落实情况,征地拆迁分房情况,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纳入公开内容。坚持以村务公开栏为主,积极推行点题公开、开会宣讲、明白纸公开、网上公开等有效做法。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要求5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责任部门:民政局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财政局、国土资源分局、建设交通局、卫生局、计生委、扶贫办
24.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和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业绩考核奖励制度。
责任部门:组织部
协办单位:财政局、民政局
25.认真执行《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促进乡(镇)财政职能转变和规范管理。
责任部门:财政局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审计局
26.健全农村义务教育预算制度。
责任部门:教育局
协办单位:纪委、财政局、审计局、纠风办
27.积极推进镇卫生院补偿机制改革和运行机制转变。
责任部门:卫生局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28.积极开展农村用水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节约用水,减轻农民水费负担。
责任部门:水务局
协办单位:财政局、农牧局、经统局、扶贫办
29.加强对村干部的考核监督。积极推行镇、村主要负责人报告个人重要事项、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廉政承诺制度,年终按规定开展镇、村干部勤廉双述和群众民主评议镇、村干部活动,并将评议结果报送金凤区纪检委。
责任部门: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民政局、农牧局、各镇办
30.认真落实镇办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及时向纪检委报送审计报告。
责任部门:审计局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各镇办
31.认真落实村“两委”班子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及时向纪检委报送审计报告,要求每年审计的村不少于三分之一。
责任部门:农牧局
协办单位:监察局、审计局、民政局
五.加强组织领导
32.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以责任分解、责任追究、责任考核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各级纪委要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按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及时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半年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报告和统计表)。金凤区纪委半年通报一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责任部门:纪委
协办单位:金凤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3.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部门、本单位2009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制定工作考评办法,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工作要点于2009年5月20日前报送金凤区纪检委。
附件:
1.金凤区纪委2009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表
2. 金凤区纪委2009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表
3.金凤区纪委2009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主题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通知
抄送:自治区纪委、银川市纪委、金凤区党办、
政办、存档(3)
金凤区纪委办公室         2009年4月28日
金凤区纪委2009年第_季度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一)
填表单位(盖章):                                        表3
内   容
项 目
乡(镇)

合 计
备注
农村基层干部反
腐倡廉教育培训8
培训次数
培训人次
文化墙宣传栏数
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
廉政谈话人数
诫勉谈话人数
农村基层干部述职
述廉(勤廉双述)
述职述廉(勤廉
双述)人数
村民评议村干部
评议人数
——
民主评议
乡(镇)基层站所
评议站所数
——
乡(镇)、村主要
领导报告有关事项
报告人数
乡(镇)党政主要领
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人数
——
违规金额
——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
经济责任专项审计
审计人数
——
违规金额
——
建立便民服务机构
已建数
村级会计
委托代理服务
实行村数
——
农村党务公开
实行数
查处农村基层党员、
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查处案件数
处理人数
民主议政
召开次数
研究决定事项数
金凤区纪委2009年第   季度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二)
填表单位(盖章):                                       表3
内       容
项 目
数 量
备注
纠正违法调整收回承包地、
强迫流转承包地等侵害
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
纠正问题
涉及亩数
涉及金额
纠正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的行为
纠正问题
涉及亩数
涉及金额
查处贪污、挪用、截留、
骗取农村教育经费行为
查处问题
涉及金额
查处贪污、挪用、截留、骗取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行为
查处问题
涉及金额
纠正涉农乱收费、乱罚
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
纠正问题
减轻农民负担金额
监督检查扩大内需、增加农
业农村投入政策落实情况
查处问题
涉及金额
监督检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
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
直补等农业补贴发放情况
查处问题
涉及金额
监督检查抗灾救灾、救济等
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查处问题
涉及金额
村级财务集中清理整顿
清理村数
涉及金额
解决农村信访问题
受理涉农信访件
办结涉农信访件
为民服务承诺活动
镇便民服务中心数
村便民服务站数
队便民服务点数
填表说明
1.农村基层干部指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村指行政村,备注中注明本地区乡(镇)、村总数;
2.“处理人数”包括纪律处分人数和组织处理人数,同时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不重复统计;
3.“涉及金额”、“涉及亩数”是指纠正、查处的金额或亩数;
4.金额计数单位为万元,查处、纠正问题计数单位为个;
5.表内划“—”处不需填写,经统计没有相关数字的,填“0”;
6.涉及其他部门的统计数据,请与有关部门核实后填报;
7.统计时间:2009年7月10日前报送一次,2009年11月5日前报送一次,本表要求一式两份报送自治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金凤区纪委2009年第_季度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章):                                表1
序号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主 要 任 务 完 成 情 况 未 完 成 原 因 和 存 在 问 题
金凤区纪委2009年第_季度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表
表2
序号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主 要 任 务 完 成 情 况 分 类(部门单位) 未 完 成(部门单位)
优    秀 合    格 不 合 格
宁夏金凤区纪委关于印发《2009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中共顺昌县洋墩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乡党委、乡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范围和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湖南省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西省关于印发《2010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宿迁2009年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的通知 关于建立河南省纪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关于调整河南省纪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关于报送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山西省关于报送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朔州市关于评选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关于印发《惠农区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惠农区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1 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明水县2009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 农业部印发2011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印发落实省政府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意见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海纪发[2008]26号 关于印发《镇(街道)纪委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关于转发《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_莆田廉政网--中共莆田市... 关于印发绍兴县创建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