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科尔德岛 北方四岛:2011年证券《基础知识》辅导:国债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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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证券《基础知识》辅导:国债的分类

http://www.zqcyks.com  发布: 2011-08-12 11:29 | 来源: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   | 查看:2次    

    国债有四种分类方式:按偿还期限分类、按资金用途分类、按流通与否分类、按发行本位分类。

    国债的分类

    国债发行量大、品种多,是政府债券市场上最主要的投资工具。

    按偿还期限分类(重点),分为:

    1、短期国债。1年或1年以内,在货币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一般是为满足国库暂时的入不敷出。国际上,常见形式是国库券。我国80年代以来也曾使用国库券的名称,但偿还期限大多是超过1年的。

    2、中期国债。1年以上,10年以下。用于弥补赤字或用于投资。

    3、长期国债。10年或10年以上。常被用作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在资本市场上有着重要地位。

    按资金用途分类,分为:

    1、赤字国债。用于弥补政府预算赤字。

    2、建设国债。用于建设项目。

    3、战争国债。弥补战争费用。

    4、特种国债。为了实施某种特殊政策。

    按流通与否分类,分为:

    1、流通国债。投资者可以自由认购,自由转让,通常不记名,转让价格取决于供给与需求。

    2、非流通国债。不能自由转让,可以记名,也可以不记名。以个人为发行对象的非流通国债,一般以吸收个人的小额储蓄资金为主,故称为储蓄债券。

    按发行本位分类,分为:

    1、实物国债。(与实物债券不是同一个含义)。是指以某种商品实物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一是货币经济不发达,实物交易占主导地位;而是币值不稳定,为增强国债吸引力发行。

    2、货币国债。本币国债以本国货币为面值发行,外币国债以外国货币为面值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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