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新婚姻法伤透了女人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0:14:28

            新婚姻法伤透了女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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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姻法解释于8月13号正式生效,这就意味着一场突如其来的婚姻观念的变革以悄无声息地从法制的角度开始了。我们先来宏观看一下这部法律解释的主要六点内容:

    (一)首次明确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

    (三)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四)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五)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六)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
  

以下是一个女性朋友当时发帖怒斥新婚姻法解释的言论。先看看她到底怎么委屈了,怎么寒心了。

  “当我看到新婚姻法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气愤,第二反应是觉得悲哀,第三反应是狂笑中国竟然有本事倒退到1000年前。”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妇女权利的保障,像这些国家的离婚成本是非常之高的。离婚后,男方不单要支付巨额离婚费,还要每个月付给前妻赡养费和小孩抚养费。像日本,男方的工资都是直接打到女方所开银行卡号上的,如果离婚。房产和孩子都是归女方所有。每个有良知的国家都在竭力为保护妇女权利而不断完善法律。因为所有发达国家都信奉一点,对妇女权利的充分保障是一个民族强大和优秀的基础和根源,因为孩子的第一个教师就是母亲。因为他们知道,妇女在社会生存环境的安定程度,可以影响甚至决定下一代的总体发展。”
  
  “可是,当我看中国这样的法律的时候,除了倒退和悲剧4个字,我没有别的词语了。一个丝毫不符合国情的法律就这样冠冕堂皇的产生了。我想全世界的女人都要为中国女人流一把怜悯之泪了。”
  
“婚姻是一种保障,一种维系,一种相濡以沫。如果结婚前是各归各,结婚后依旧各归各,离婚了更是各归各。那还用结婚做什么。如果说房子是目前离婚后闹的最凶的问题。难道这样的规定出台后,就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答案,典型一刀切。悲哀,悲剧,无耻。都不足以形容这样的存在。既然这样,那反正结不结婚,状态一样。那相什么濡以什么沫。谈一辈子爱不更自在。散买卖,即散交情。”

  “那哪个没房子的女人还敢生孩子啊。等下刚生了。男人出轨了,那不得抱着孩子睡大街啊。。因为中国“法棍”说了啊,房子不是你丫的。大街上睡去。如果一个女人有点底子还不怕。但是那些没底子的女人呢?那真离婚,带个孩子。怎么生活?而且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女人没底子,那按中国的法律,孩子就会判给男方的可能性非常之大。而现在又都只有个把小孩,那这样一个一无所有的女人生活还有什么盼头?不说财产没了。青春没了。前途没了。连自己身上掉下肉都不能归自己所有。这不是把人逼上绝路。是什么?法律如果是用来一刀切的,那还要法律做什么。倒退到如此无知地部,除了悲嚎,还能说什么。”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信不信。妇女相对而言还是社会的相对弱势群体。一个连弱势群体都不能好好保护,甚至还把这个群体往绝路逼得环境,只能说堕落到无药可救了。就算是打战,就算是杀红了眼的残酷军队,他们都知道一点,不要把炮弹往有女人和孩子的地方打。”
  
  “新《婚姻法》对女性的保护已经不复存在。社会已经逼迫的女人不得不自己去创造,不得不自己去奋斗。不管是现实案例,还是法律依据,都在逼迫女人成为一个大女人。所以说,大女人是逼出来的。届时,还有谁敢去做家庭主妇呢?”

   诚然,新婚姻法的颁布,使许多为了家庭而付出一生的女生没有了安全感,为什么呢?因为她们住着的房子当时的登记者是男方,倘若男方某天外遇与之离婚,那么她不会分得房子这份固定财产。这样作为一个以家庭为主的主妇来说,无疑是一场灾难,因为她今后的生活将举步维艰。但是我们为什么不能反过来想想,新婚姻法给我们的启迪呢!

   新婚姻法至少让我们懂得女人结婚时是嫁男人,而不是嫁房子。她的一生托付的是这个男人,而不是一个有形的刚建水泥假设的建筑物。再来对于现在的80后来说,对于新婚姻法房子所有权的解释,正好帮助他们多了与女方共同承担房子的机会,这样新房的登记上出现的一对新人好合的见证。并不是房子锁住了他们,而是赋予了他们今后一起为家庭增砖添瓦的责任。这对于新青年来说,无疑是一种优良的引导。

    爱他,就和他一起奋斗;爱他,就莫在想用自己的身体去贿赂一个冰冷的建筑物。这样才是新婚姻法解释最终对人们的期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