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归小说:《工资条例》难产是一种民主进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0:57:29

酝酿三年有余的《工资条例》,已经再次陷入僵局。知情人士近日对记者说,由于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各部门难以达成一致,《工资条例》出台时间再次被押后,至少在今年年内很难出台。据称,在《工资条例》的草案中,最低工资以及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规定,遭到了来自全国工商联等部门的反对。此外,《工资条例》中有关 “同工同酬”的规定,也没有找到令国企和相关部门满意的解决方案。(《济南日报》8月22日)

作为工资改革的重头戏,《工资条例》何时面世,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也是分配体制改革中最难啃的硬骨头。现在,原本早该面世于众的《工资条例》,全国总工会权威人士突然宣布搁浅,这不但影响到我国分配制度改革的正常进程,而且也遭到专家学者以及网友的普通质疑。

然而,笔者觉得,《工资条例》的难产,不仅体现了我国民主社会的一种进步,也表明对国家层面对这项法规制定的审慎和理性。工资关乎所有中国人的福祉,尤其是《工资条例》制定和出台,更是整个分配制度安排中的关健链条,所有分配体系的架构和各项配套政策的落实,最终都要通过《工资条例》这个载体来实现。

事实上,《工资条例》的搁浅,其益处则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给《工资条例》制定和完善多些斟酌时间,能平衡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在改革实践中,难免会遇到利益冲突,这就需要完善而周密的改革方案,来理顺。譬如,设定最低工资、建立工资增长机制,以及同工同酬是目前各方争议不下的焦点。职工最低工资问题的分歧主要是对调整工资比例、是否每年调整。由于涉及提高工资,国资委、企业联合会、全国工商联都有不同意见,认为如果增加工资比例高,每年调整的话,就会增加企业负担;再如,中小企业历来生存环境不好,税负过重,要涨工资,首先需要财税部门实行减税的措施,企业才有钱去为工人涨工资作保证,但是财税部门也需要协调。

与此同时,给《工资条例》多留些修葺时间,可以在技术层面吸纳更多的好意见。工资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同工同酬,但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在央企,千万劳务派遣大军与央企正规军之间,收入差距甚大。倘若实现同工同酬,对于央企来说,意味着用工成本的大幅增加,而这也成为央企反对的焦点。而惟有对工资规则的制定,从技术层面吸纳有价值的真知灼见,才可能真正让《工资条例》在出生中减少困难与阻力。

此外,给《工资条例》更多些修改时间,可以增加公共政策的公平与公正。在人社部主导方案搁浅的背景下,能用更多的时间和更多的机会让其他利益主体参与进来,至少能够使实现《工资条例》制定过程更为透明,减少因搏弈后置而产生的震荡,仅这一点,意义就不可估量。

联想到近年来,无论是《物业法》、《破产法》等法律的制定,还是一些教育、住房等改革方案,频频出现被推迟审议或者搁置的现象,这应该是民主和法治的一种进步。因为任何一项公共政策应该是社会成员不同利益博弈的结果。这些法律或者改革方案,因发生争议而推迟或搁置,都是源于不同利益的博弈,表明我国公共政策制定中开始有了真正的博弈。不同利益集团初步拥有了话语权,而不再像过去,不管是立法,还是改革,可以由少数决策者随意拍板定夺,而全然不顾及种种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