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萨之战的电影下ji:为了中国不再有死刑(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5:27:56

 孙中伟:为了中国不再有死刑 (下)


                     ——记孙中伟从刑警到“死刑辩护第一人” 


                            (转自《时代人物》 作者:羲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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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

 

成为“中国死刑辩护第一人”

 


    孙中伟律师北京接受的第一起案件也是死刑辩护。案件的被告人在东北,当时已经被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了死刑。被告人的两位家长最初通过网络及电话向他进行咨询,孙中伟律师提出了不同于一审律师的辩护思路并初步得到对方认可。两位家长很快来到北京与孙中伟律师商谈,看完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后孙中伟律师提出的大体辩护策略得到了对方进一步信任。当被告人家长再看到孙中伟律师展示其辩护的死刑改判判决书及辩护词时,他们终于完全打消了对孙中伟律师“年仅27岁资历可能不够”的质疑。这对年过半百的夫妻突然向孙中伟律师下跪,哭着说“孙律师,你要亲自为我们的孩子辩护,他不该死啊,你就是我们要找的好律师,相信你会尽心尽力去辩护”。

    孙中伟律师接受了委托,通过几天不眠不休对全案卷宗的深入研究,孙中伟律师终于找到了案件的一个个突破点,想到了多种辩护思路,从多个方面做出了缜密的辩护方案。二审法院充分考虑并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最终从一审的死刑改判为有期徒刑12年,所有的人都想不到死刑辩护会如此成功。这位被告人到监狱服刑后经常给孙中伟律师写信寄贺卡感谢他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向孙中伟律师汇报改造情况并一再表示好好改造。此案后与孙中伟律师代理的那位被告人一起关押的罪犯家属也要聘请他做二审辩护律师,几个案子成功改判之后,靠口碑相传,案源不断地向孙中伟涌来。


    2005年12月,刚满28岁的孙中伟律师与另外几位志同道合的优秀律师一起创办了北京市连纵律师事务所,29岁时孙中伟律师成为了国内最年轻的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之一。


    2007年1月1日,下放各省多年的死刑复核权终于被收回最高法院,这是孙中伟律师期盼已久的,因为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则死刑的最终审判首先可以排除地方环境和势力干扰的因素,这就意味着死刑的最终判决一定会较之以前公正,数量会减少。随着死刑复核权的收回,孙中伟律师也成为最早一批在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的律师。


    2007年2月1日,世界第三届反死刑大会在法国巴黎召开。 1月31日上午,法国新闻社记者FRANCOIS BOUGON (中文名卜光)先生来到北京市连纵律师事务所就中国的死刑辩护及死刑复核问题对孙中伟律师进行了专题采访。 2月1日下午,法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Judith女士、在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的《人物特写》栏目对他进行了特别报道,随后法国多家知名媒体纷纷对他进行了采访报道。孙中伟律师是第三届世界反死刑大会期间唯一被特别采访报道的中国执业律师,孙中伟律师在死刑辩护理论研究领域及律师实务领域的知名度影响力得到大幅提升。


    2007年3月“两会”召开期间,“两会”代表热切关注死刑复核的执行情况,为此,《京华时报》特稿部策划了“死刑复核专刊”。当时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之后,做过死刑复核案件的律师凤毛麟角,这样主题的专刊缺少律师角度的论点令报社领导焦急而失望,当他们得知法国媒体对孙中伟律师的报道后十分兴奋,马上派记者对孙中伟律师进行专题采访,于3月10日以《死刑核准进入实操阶段》一文对孙中伟律师进行了整版报道。《法制日报》也于3月17日以《一位律师亲临的死刑复核程序》一文对他及死刑辩护律师网进行了大篇幅报道。此后国内、以及遍布世界各大洲的众多媒体对他进行了采访,孙中伟律师的死刑辩护实操经验得到广泛传播。


    现在孙中伟律师每天都会耐心回答很多从全国各地打来电话就死刑辩护进行法律咨询的问题,两年多来死刑辩护网也帮助了很多人,到现在点击人次已超过两千万。从祖国的东北长春、哈尔滨到西南的云南昆明、东部的广东上海,都留下了孙中伟死刑辩护改判成功的经典案例,孙中伟律师被媒体及同行公认为“死刑辩护第一人”。


    2007年3月,出于孙中伟律师在律师实务界的影响力,北京一所大学法学院特聘他为兼职法学讲师,29岁的孙中伟律师又多了个“大学讲师”的身份,孙中伟律师可以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去培养更多的法律新人了。


    来首都不到三年的时间,不到30岁的孙中伟律师在北京这座高消费城市买了自己车和房子。对于年少得志,孙中伟律师一直保持着很清醒的头脑,不断的成长和历练又让他有了新的目标:号召更多的同行精英加入到死刑辩护队伍中来,并共同学习交流进步,力争扩大死刑辩护律师队伍,提高死刑辩护律师综合实力。因为死刑辩护不同于做其他案件,每个案子背后都是有血有肉的生命,孙中伟律师要尽自己的努力让更多一审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得到优秀律师的帮助。

 

 

  面对到目前阶段的成功,孙中伟律师总结了一些经验

 

1.   永远要相信专业素质第一、综合实力第一。不少律师不安于学习,总想走捷径,希望通过广告和找关系让自己很快成功, 这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营销只能够让当事人认识律师,肯与你接触,但当事人是否决定要聘请你还是要看你自己的专业素质,这不是做生意可以给面子的问题,没有人会拿自由甚至生命做试验。孙中伟律师的成功源于长期来对死刑辩护的深入研究及学习,机会来临时才能够把握得住。

2.   要客观地分析自己,做好规划,学会差别竞争,做某一细分领域的精英,选定方向要坚持。孙中伟律师选择了一个多数人都不太愿意做的死刑辩护这一冷门,三年前孙中伟律师决心一定要做中国死刑辩护行业的标杆,因为有智慧和韧性,三年后孙中伟律师做到了,获得了更多的机会与荣誉。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律师选择了金融、证券等热门专业很多年都没有作为的原因之一。

3.不能急功近利。孙中伟律师有些理想主义色彩,他选择了自己最喜欢的,而不是最热门最能赚钱的,因为喜欢动力才足,才会主动、甘心地付出努力。切记不要贪多,必须以绝对负责的态度处理每一个案件,当你不特意追求财富,专心做好每一件事的时候,财富反而会偏爱你。特别要强调的是,培养自己过硬的专业素质和综合实力             是成功的关键和基础,千万不要舍本逐末,只做表面功夫。 



背景资料:


    1.自2002年陕西爆出董某“枪下留人”案之后,社会各界吁请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再到后来连继曝光的河北聂某某“冤杀”案、湖北佘某某“杀妻”冤案,河南胥某某“抢劫”冤案,再一次将死刑复核权的收回问题逼上浪尖。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也极为重视,专门成立班子论证,并取得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2.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会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应大会新闻发言人的邀请,与采访大会的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的提问。中国政府是不是有计划取消死刑?温总理说,中国正在着手进行司法制度的改革,包括上收死刑的核准权到最高人民法院。但是出于我们的国情,我们不能够取消死刑。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国家也还都有死刑制度,但是我们将用制度来保证死刑判决的慎重和公正。


    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过去发布的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一律予以废止;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履行好死刑核准法定职责,准确惩治刑事犯罪,统一死刑适用标准,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确保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 


——继续贯彻执行“严打”方针,对于那些罪行极其严重,罪证确实充分,依法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决不手软。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的标准。 


——充分运用死缓制度,注意充分发挥死缓制度既能依法严厉惩罚犯罪又能有效减少死刑执行的作用,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注重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 


——规范死刑复核案件办理程序,坚决杜绝冤错案件发生。坚持全面审查的原则,合议庭成员必须全部认真阅卷,核准死刑原则上要提讯被告人,认真听取辩护人等各方意见,严格案件审核程序,努力提高复核工作效率,确保审理的每一起死刑复核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强化责任,狠抓法官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廉洁,提高死刑一、二审审判质量,建立有效的死刑案件信访机制。 


4.2007年1月1日,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