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东的作品花瓶里的花:警惕个人信息牟利化损害公民权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4 04:56:56

武汉一企业女高管因个人信息被外泄,遭“性爱视频”敲诈47万,信息公司老板罗某因向嫌犯出售公民的个人信息,被以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批捕。(5月6日 《楚天都市报》)

近年来网络和电信技术的发展已经逐渐威胁到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公民隐私被恶意披露的事件猛增,信息保护已成为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

一位资深警官介绍,绝大多数个人信息是当事人自己无意泄漏的,现在还出现了一些专门收买、窃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获取、出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机构,为犯罪大开方便之门。

就算自己泄漏信息导致恶果是咎由自取,那些恶意获取、中转和利用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是否更应被谴责呢?他们违反道德和保密义务,将公民个人信息资料泄漏或出售,以获取非法利益。最恶劣的是一些有公益或公众性质的单位也参与其中,如金融、电信、教育、医疗等。这些单位一般都涉及基础民生利益,生活中离不开它们,这才是让人防不胜防!比如在求职中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供许多个人信息,在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要填写详细资料,在医院就诊时要如实叙述既往病史,等等。当这些应当合理使用和高度保密的个人信息被恶意泄漏,纵使公民的个人保护意识再强、措施再有力,也于事无补了。

对此,法律新增了“出售或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个罪名,对打击犯罪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法律是被动的惩罚和补救,如何主动正本清源、根除毒瘤?

笔者认为,利益是驱动犯罪的根本因素,个人信息的背后存在广泛的利益市场,尤其是隐私,信息的隐秘性导致了巨大的非法利益。谁会愿意看着自己的秘密大白于天下呢?因此很多人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挽回。这是一个无本万利的产业。这条产业链上的每个主体,如信息提供者、中介、信息需求者、非法行为执行者(如敲诈者)等,都能利用公民信息获利。只要有丰厚利润,违法者的聪明才智就会被无限发掘,也会有万千勇夫以身试法。

需求不死,追求不止。只有撅断利益链条、清除利益市场,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方面加强公民的道德建设,让民众从内心抵制任何形式的非法获利行为,认识到互相尊重和互留空间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严打不熄,加强对网络的监控,重典处置利益链上的各方,对他们绝不手软。

现代人的压力本来就很大,如果还要随时担心在自己身上上演罗生门,这样的日子叫人怎么过?!(王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