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光管 光源光源:离婚财产怎么分 看外国婚姻法咋解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4 03:40:17
最近,最高法对《婚姻法》中离婚财产问题,作了最新司法解释。解释一出,立即招来一片口水。“女性在婚姻里越来越弱势了!”、“女性可能净身出户”等的声音不绝于耳。面对婚姻困局,到底怎样才算公平?放眼西方国家,他们的婚姻法又是如何解决的呢?
在西欧,法律明确规定女性是弱势,分割财产时给予充分考虑。在英国,房产不在名下,也可分享;在法国,一方出轨将接受“惩罚式”财产分配。在日本,妻子可获得丈夫一半退休金。在美国,法律倾向于保护女性。
可以说,西方男人若想离婚,代价恐怕有点大。用一位网友的话来形容,离两次婚的男人,家中就像大水冲过。


在西方国家,男人如果想离婚,对于十分有钱的或者穷光蛋的都可以承受得起,但对中产阶级(有几个小钱的)来说,恐怕代价就太大了。用一位网友的话来形容,离两次婚的男人,家中基本如大水冲过一般。
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等国家对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都有相关的规定。就夫妻财产分割而言,法律明确认为,女方是弱者,在分割财产时应给予充分的考虑。原因在于妇女在婚后对家庭的贡献大于男人;她们操持家务、生育子女,有的甚至放弃职业生涯转为家庭主妇,这既是女方对家庭的贡献,也是对社会的贡献。因此在财产分割中,法院会更多地照顾妇女和婚生子女的利益。
在德国、荷兰,离婚诉讼中夫妻财产分割时,法院明显偏向作为弱者的妻子,除非妻子主动提出离婚。比如,作为不动产的房子自然是归妻子,动产(股票、现金等)则一分为二。最重要的杀手锏是婚后赡养费,这对离婚后的前夫是个不小的负担。因此每个男人离婚前自然都会“三思而后行”。
父母给买房? 西方没这一说
实际上,“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一条是非常有中国特色的条款,在西方鲜有先例。在西方国家,子女成年,父母的抚养义务就算尽完,而且西方也没有父母在子女成家后还给予大笔经济资助的传统,西方的父母更注重的是自己如何安度晚年,享受生活。
由于西方人在购置房产时大都采用按揭方式,还款期动辄几十年,因此房产在许多人看来只是一项缺乏流动性的资产,并不像中国人这么看重房子。

处置离婚的房产时,英国法律并不仅以房产在谁名下来确定其归属。法官会考虑子女的福利、夫妻双方的收入能力及双方各自在抚养子女、照看家庭方面的贡献等。
即便是只有一方提供购买房产的全部费用,法律仍然认可另一方对房产的非财物贡献,并支持其在分割房产时获得一定的权益。
法官往往会根据房产的价值、双方的收入及子女状况来作出不同的决定。比如获得子女监护权的一方,往往有更大的机会留在原来的房子。  (来源:郑州晚报)
英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儿童权益放第一位

牛津大学教授马维斯·马科林介绍说,在英国,当婚姻关系结束后,法院会依据以下因素对双方财产进行分配:当事人的财力和需要;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生活水平;年龄和婚龄;对家庭福利的贡献;对家庭的供养等等。但最重要的是给孩子的福利。
“给孩子的福利是法庭决定财产分割首要考虑的因素。”律师艾德瑞恩·巴奈特说,“在英国涉及到离婚中的财产分配等问题时,法庭的出发点最先考虑的是未满18周岁孩子的权益。”不是把子女作为父母离婚时权利争夺的砝码,而是作为单独需要加以保护的对象。因为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父母给他们提供健康成长的物质保障和受教育的环境。
龙翼飞教授认为,过去我们在婚姻家庭的立法方面也规定,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随父方或母方生活,另外一方都负有继续提供抚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由双方协议确定下来,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这是在长期的司法实践当中形成的好做法,但还没有把它上升到一种法律规定,只是作为最高法院的一种司法解释。   >>>详细


在荷兰,夫妻离异后并不等于财政上相互扶持的责任结束,如果其中一方缺乏足够的基本生活资源,另外一方就有责任支付赡养费。以下几点是其要义:
1.如果妻子无职业,离异的前夫必须支付赡养费,直到前妻结婚或缔结同居关系为止。这对前夫来讲是笔不小的开支,且法律规定前夫支付的赡养费要足以让妻子维持婚前生活水准。比方说,夫妻离婚前丈夫是个医生,妻子在家生活还算富裕,离婚后考虑到过去的生活水准,由法院裁定前夫应该给妻子支付多少赡养费。当然,离婚的双方可以自行协议赡养费的数额,协议不成的,再由法院裁定。
2.赡养费的数额和期限由法庭作出裁决。法庭裁决会基于以下因素考虑:“申请赡养费一方的实际需求;另一方的实际承担能力;在由法庭作出裁决的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或者双方的财政状况发生变化,则由法庭作出修改”。有些情况下,需要赡养费的一方得不到赡养费、或者得不到能够维持基本生活的赡养费,可以向居住地的地方社会福利处申请社会援助,由社会福利处审核是否发放和发放的数额。
3.赡养费的支付年限最高是12年,也有年限是5年的情况。如果双方没有协议、或者法庭没有裁定,那么就以离婚之日起至12年满。这12年的规定适用于婚姻中有子女的离婚,以及虽无子女但婚姻关系维持超过5年的;在特殊情况下这两种情况都可以适当延长。婚姻关系不超过5年、且没有子女的,赡养费的给付期限最多为5年。这样一来,男方即使想离婚,考虑到要支付前妻生活费用(基本上为工资的40%),恐怕也不得不认真算计一下了。
4.什么情况下赡养费义务可以终止呢?有以下几种:其中一方去世;领取赡养费的一方再婚或缔结同居关系;或者互相协议或由法庭裁定。支付赡养费是前夫的义务,如果前夫拒绝支付,政府有关部门———在荷兰称为“LBIO”(Lande LijK Brueau Inning Onderhoudsbj jdragen),是一个执法部门,专门负责收取包括赡养费在内的有关家庭费用,会帮助前妻要求法官从前夫工资中直接扣除薪金或者收入以解决这个问题。      >>>详细
德前总理施罗德离婚三次 只租得起两个卧室的公寓

施罗德与第四任妻子多丽丝
据说施罗德每年俸禄为24.5万美元,然而三次不幸的婚姻令这位前总理囊中羞涩。每次离婚时,施罗德都不得不花上一大笔钱来处理离婚的各种相关手续,而且还要向离婚的妻子们支付一笔数额不菲的“赡养费”。
1997年与第三任妻子希尔特露德离婚时,施罗德不仅要担负她3600英镑的法律费用,还要赔偿3.3万英镑。施罗德承认,3次离婚经历使他元气大伤,他的生活水准也因此大打折扣。
荷兰部长级官员离婚后只住普通民房
有一次,记者应邀去某国际组织领导人家里吃饭,看见他住在一所普通的荷兰民房里,觉得很惊奇。以他部长级的身份,至少也住得起个带花园的大洋房。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是他的第二次婚姻。他的豪宅在离婚时被法院判给了他的前妻,现在还得支付前妻的生活费、子女抚养、教育费。

素来以自由浪漫著称的法国,在离婚问题上十分严格。如果双方诉讼离婚,夫妻没有“后悔药”吃,按照《民法典》规定,他们没有复婚资格。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要“守贞”3年,方能再婚。
《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分割简单而严苛,如果没有婚前协定,夫妻双方的所有财产都属共同财产。如果两人协议离婚,财产可自行协商分配。倘若一方提起诉讼,两人都必须如实提供财产清单,如果有人妄图瞒报财产,作为惩罚,法庭将没收隐瞒的全部财产。
像法国众多的大鼻子情圣一样,居伊·德·莫泊桑是个四处留情的多情种子,然而不幸的是,他是已婚男士。在法官眼里,他是“过错离婚”中“通奸”的一方,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其他的“严重犯错”还包括姘居、重婚、暴力、虐待、遗弃、侮辱、离家不归等。
如果莫泊桑为了和某一个情人双宿双栖,试图主动向法院提交离婚请求,等待他的只会是无情的拒绝,因为法律规定,只有他的妻子作为受害人才能提出诉讼离婚。
在财产分割时,法官会遵循“惩罚式”分配原则,判决莫泊桑的妻子获得更多的财产和赡养费。如果他的妻子身体有疾病,莫泊桑可能将终身赡养妻子,这是为了弥补婚姻终结给受害者造成的物质或精神伤害。
离婚后 分不到房租得到房
亨利和伊娜不久前协议结束了双方5年的婚姻。亨利在马赛拥有一栋房子,一直是一家人的家庭住所。然而,按照婚前协议的规定,这栋房子属于亨利个人所有,两人离婚后,伊娜没有资格进行分配,但这并不意味着离婚后,她将离开这栋房子。
在协议中,亨利主动放弃了两个孩子的监护权,按照《民法典》规定,法官必须判决亨利将房子出租给伊娜,因为她享有孩子监护权。事实上,即使监护权为双方共享,有一个孩子经常居住在这栋房子里,伊娜都可以强制租住在这栋房子里,直到两个孩子都成年。
如果伊娜夫妇不是协议离婚,而是亨利主动以“婚姻破裂”,提起离婚诉讼,作为这栋房子的所有人,他同样不得不将房子租给伊娜,时间可长达9年,伊娜可以孩子为理由提出延长租约的要求,直到自己再婚,租约才自动终止。
法国婚姻法严格规定 隐瞒财产将被罚没收
法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任何财产都归双方共有。财产分割时,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财产分配由双方在正式离婚之前自主协商。
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必须提供翔实的收入状况。发现任何一方人为隐瞒自己财产,法官将没收隐藏的全部财产,因为这是“隐瞒共同财产”的罪行。
    7月3日,日本男子友治(音译)与妻子美树(音译)在东京参加离婚仪式时一起手握铁锤,砸向结婚戒指。
在日本,一些男子下班后与朋友饮酒作乐,很晚才醉醺醺地回到妻子身边。现在,这些上班族男人在即将退休时,有一种“危险”在等待着他们,这就是妻子根据新婚姻法提出离婚。
《华盛顿邮报》日前报道说,根据新修改的日本婚姻法,提起离婚诉讼的妻子可获得丈夫退休金的一半。新法自2007年4月生效以来,日本的离婚官司激增了6.1%,95%的离婚诉讼由女方提出。
55岁的天农守一(音译)是福冈一本杂志的出版人。他说:“妻子现在可以得到50%(丈夫的退休金),这个事实使男人们开始思考他们脆弱的婚姻。”
他说:“离婚无异于被宣布死亡,因为我们不会照顾自己。”他说,8年前他的妻子对他说,她“99%”要甩了他。他在厨房里会做的只有煎蛋和泡方便面。
天农守一说,从那以后,除了学会如何倾听被他忽视了20年的老婆的话、陪她聊天之外,他还学会了如何打扫卫生和做饭。
    根据1983年美国《统一婚姻财产法》,结婚后双方获得的所有财产均为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均享有不可分割的一半利益。按照法律,美国男女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要根据双方的收入情况。如果女方收入低,男方要多出钱。
施瓦辛格称不想付赡养费 妻子有权分一半财产曾经恩爱的施瓦辛格夫妇难逃离婚    美国前加州州长施瓦辛格因外遇生子,与玛丽亚-薛佛的25年婚姻为之终结。他向法庭提出文件表示,不想付赡养费或离婚律师费给薛佛。
申请离婚文件显示,他们并未订定婚前协议。这表示根据加州法律,薛佛有权利分施瓦辛格的一半财产,但是具体的离婚条件仍待协商。按照规定,施瓦辛格必须支付子女抚养费。在其他名人的离婚案件中,每个月赡养费可能达到几万美元。
离婚主妇分得丈夫一半财产 高达1.84亿美元    美国也有类似情况。美国规定,结婚后双方获得的所有财产均为共同财产,这绝非一纸空文,在美国是有先例的。    2007年6月,美国芝加哥市库克县一家法院对一桩离婚案作出判决。家庭主妇马娅从身为能源大亨的丈夫米哈伊尔手中分得一半财产,价值高达1.84亿美元。尽管丈夫认为家产都是自己辛苦赚来的,应得到大部分,但法官认为妻子曾与他一道患难,给其许多帮助,因此也是财富的创造者。

原则一:“净益平衡”原则
柏林婚姻法律专家托马斯·奥斯特科恩向《环球时报》解释说,丈夫的财产和妻子的财产不成为婚姻双方的共同财产;此规定也适用于婚姻一方在结婚之后取得的财产。但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净益(结婚时财产价值和离婚时的财产价值之差),其增加部分相互均分即可。德国还规定,任何财产,如不能根据法律规定证明属于夫妻任何一方,均视为共同财产,包括婚前财产等。甚至他人赠予的财产也要均分。
2008年英国导演盖伊·里奇与美国娱乐明星麦当娜离婚的案例就是典型代表。这对明星夫妇办演唱会、拍片以及伦敦、纽约和洛杉矶所得加上在欧美各地的不动产投资,共有资产3亿英镑。这其中里奇的财产只有2000万英镑,分手后,他只带着这些财产离开,因为英国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夫妻虽然结婚,但财产仍然“各算各的账”,只要某项财产不是双方均认可属于家庭共有,则都是“个人财产”。在法国,情况则完全相反,只要离婚一方无法拿出充分证据,证明某项财产属于个人,则都会被默认为“家庭共有”予以分割。
原则二:保护女性原则
奥斯特科恩说,德国明确规定女方是弱者,在分割财产时应给予充分考虑。妇女在婚后操持家务、生育子女,甚至放弃职业生涯。因此在财产分割中,法院会更多地照顾女方利益。其中一条规定:年收入高的一方必须把和收入低一方净收入之差的3/7作为赡养费支付给对方,直到对方再婚。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日本女性离婚时甚至能得到70%的财产。尽管这看起来不平等,但它可以维持家庭稳定。日本夫妇离婚后,女方可以获得四类财产: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分割、离婚补偿、养老金、抚养费。离婚补偿金并不是“只要离婚就一定得到补偿”的,而是指女方在婚姻中遭“家庭暴力”、“男方外遇”等。此外,日本女性在离婚时,可以得到一半家庭财产。如果妻子是全职主妇,离婚后从65岁开始就可以拿到丈夫一半的养老金。
原则三:儿童第一”原则
“儿童第一”原则也在离婚财产分配中有体现。牛津大学教授马维斯·马科林说,法律的出发点最先考虑的是未满18周岁孩子的权益。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父母给他们提供健康成长的物质保障和受教育的环境。由于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唯一的非福利国家,单亲父亲、母亲抚养子女成本很高,因此离婚财产切割往往会让财政状况好的一方“大出血”。奥斯特科恩说,德国婚姻法律最重要一条是给孩子的福利。比如,作为不动产的房子一般给和孩子在一起的一方。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日本女性离婚时甚至能得到70%的财产。尽管这看起来不平等,但它可以维持家庭稳定。日本夫妇离婚后,女方可以获得四类财产: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分割、离婚补偿、养老金、抚养费。离婚补偿金并不是“只要离婚就一定得到补偿”的,而是指女方在婚姻中遭“家庭暴力”、“男方外遇”等。此外,日本女性在离婚时,可以得到一半家庭财产。如果妻子是全职主妇,离婚后从65岁开始就可以拿到丈夫一半的养老金。
原则三:儿童第一”原则
“儿童第一”原则也在离婚财产分配中有体现。牛津大学教授马维斯·马科林说,法律的出发点最先考虑的是未满18周岁孩子的权益。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父母给他们提供健康成长的物质保障和受教育的环境。由于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唯一的非福利国家,单亲父亲、母亲抚养子女成本很高,因此离婚财产切割往往会让财政状况好的一方“大出血”。奥斯特科恩说,德国婚姻法律最重要一条是给孩子的福利。比如,作为不动产的房子一般给和孩子在一起的一方。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日本女性离婚时甚至能得到70%的财产。尽管这看起来不平等,但它可以维持家庭稳定。日本夫妇离婚后,女方可以获得四类财产: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分割、离婚补偿、养老金、抚养费。离婚补偿金并不是“只要离婚就一定得到补偿”的,而是指女方在婚姻中遭“家庭暴力”、“男方外遇”等。此外,日本女性在离婚时,可以得到一半家庭财产。如果妻子是全职主妇,离婚后从65岁开始就可以拿到丈夫一半的养老金。原则三:儿童第一”原则
“儿童第一”原则也在离婚财产分配中有体现。牛津大学教授马维斯·马科林说,法律的出发点最先考虑的是未满18周岁孩子的权益。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父母给他们提供健康成长的物质保障和受教育的环境。由于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唯一的非福利国家,单亲父亲、母亲抚养子女成本很高,因此离婚财产切割往往会让财政状况好的一方“大出血”。奥斯特科恩说,德国婚姻法律最重要一条是给孩子的福利。比如,作为不动产的房子一般给和孩子在一起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