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小过卦详解:《佛法修學綱領三十七道品》研習報告 提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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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修學綱領三十七道品》

研習報告 提綱

後學 鍾茂森 講于華嚴講堂 2009-1-22起講

 

序 言

《大智度論》卷十九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后秦龟兹国三藏鸠摩罗什译)序品第一】

《大智度論》一百卷。印度·龙树造,后秦·鸠摩罗什译。详称《摩诃般若波罗蜜经释论》,又称《摩诃般若释论》、《大慧度经集要》、《大智度经论》,简称《智度论》、《大论》、《智论》、《释论》。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册。系《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大品般若经》)的注释书。论初三十四卷,解释一品,是全论具本。二品以下鸠摩罗什法师略之,取其要足以开释文意而已,不复备其广释,得此百卷,若尽出之,将十倍于此。’

【經】菩薩摩訶薩,以不住法住般若波羅蜜中,不生故應具足四念處、四正懃、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

這七個段落是完整的佛法,無論大乘、小乘、顯教、密教,總不出這七類。每個科目的內容都是深廣無際,所以我們不能將之看作小乘。天台大師用藏通別圓四教來說明每一科都有藏通別圓;由此可知,它包括了整個佛法。

 

【壹】、菩薩道中說聲聞三十七品的理由

【論】

問曰:三十七品是聲聞、辟支佛道,六波羅蜜是菩薩摩訶薩道,何以故於菩薩道中說聲聞法?

答曰:

一、菩薩徧學一切,九地學不取証,佛地亦學亦証

菩薩摩訶薩,應學一切善法、一切道。如佛告須菩提:「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悉學一切善法、一切道;所謂乾慧地乃至佛地。」是九地應學而不取證,佛地亦學亦證。

二、非但小乘法,大乘說是摩訶衍

復次,何處說三十七品但是聲聞、辟支佛法,非菩薩道?是《般若波羅蜜》〈摩訶衍品〉中,佛說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是摩訶衍;三藏中亦不說三十七品獨是小乘法。

三、隨本願,根利鈍,有無悲心 

佛以大慈故,說三十七品涅槃道,隨眾生願,隨眾生因緣,各得其道。

欲求聲聞人,得聲聞道;種辟支佛善根人,得辟支佛道;求佛道者,得佛道。隨其本願,諸根利鈍,有大悲、無大悲。

◎舉譬喻(一雨普澍隨根成益,可通法華) 

譬如龍王降雨,普雨天下,雨無差別。大樹大草,根大故多受;小樹小草,根小故少受。

 

【貳】、菩薩遍學三十七品的理由

問曰:三十七品,雖無處說獨是聲聞、辟支佛道,非菩薩道,以義推之可知;菩薩久住生死,往來五道,不疾取涅槃;是三十七品但說涅槃法,不說波羅蜜,亦不說大悲,以是故知非菩薩道。

答曰:

一、菩薩欲知實道,故學三十七道品,然以方便故不證

菩薩雖久住生死中,亦應知實道、非實道,是世間、是涅槃。知是已,立大願,眾生可愍,我當拔出著無為處;以是實法行諸波羅蜜,能到佛道。菩薩雖學,雖知是法,未具足六波羅蜜故不取證。

◎三空二箭一地

如佛說:「譬如仰射空中,箭箭相柱,不令落地;菩薩摩訶薩亦如是,以般若波羅蜜箭,射三解脫門空中,復以方便箭射般若箭,令不墮涅槃地。」

 

二、轉世間為涅槃,是般若力

復次,若如汝所說菩薩久住生死中,應受種種身心苦惱,若不得實智,云何能忍是事?以是故,菩薩摩訶薩求是道品實智時,以般若波羅蜜力故,能轉世間為道果涅槃。何以故?三界世間皆從和合生,和合生者無有自性,無自性故是則為空,空故不可取,不可取相是涅槃。

 

以是故,說菩薩摩訶薩不住法住般若波羅蜜中,不生故應具足四念處。

 

三、小慧淺不深入實相故不說世間即涅槃,大則說

復次,聲聞、辟支佛法中,不說世間即是涅槃。何以故?智慧不深入諸法故。菩薩法中,說世間即是涅槃,智慧深入諸法故。

◎得是實相故〔色(世間)即是空(涅槃)〕,不厭世間、不樂涅槃

如佛告須菩提:「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識;空即是涅槃,涅槃即是空。」

《中論》中亦說:

涅槃不異世間,  世間不異涅槃。

涅槃際世間際,  一際無有異故。

菩薩摩訶薩得是實相故,不厭世間,不樂涅槃;三十七品是實智之地。

華嚴宗云:「圓人說法,無法不圓」

 

【參】、說三十七品的原由

問曰:四念處則能具足得道,何以說三十七?若汝以略說故四念處,廣說故三十七,此則不然!何以故?若廣應無量!

答曰:

一、四念處能得道,隨機更說餘法

四念處雖具足能得道,亦應說四正懃等諸法。何以故?眾生心種種不同,結使亦種種,所樂所解法亦種種。佛法雖一實一相,為眾生故,於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聚,作是分別說。若不爾,初轉法輪說四諦則足,不須餘法。

(一)為厭苦求樂者說四諦

以有眾生厭苦著樂,為是眾生故說四諦。

身心等諸法皆是苦,無有樂;

是苦因緣,由愛等諸煩惱;

是苦所盡處,名涅槃;

方便至涅槃,是為道。

(二)為多念,亂心顛倒眾生說四念處

有眾生多念,亂心顛倒故,著此身、受、心、法中作邪行,為是人故說四念處。

如是等諸道法,各各為眾生說。

◎舉譬喻說明應病施藥

譬如藥師,不得以一藥治眾病;眾病不同,藥亦不一。佛亦如是,隨眾生心病種種,以眾藥治之。

或說一法度眾生,

如佛告一比丘:「非汝物莫取!」

比丘言:「知已!世尊!」

佛言:「云何知?」

比丘言:「諸法非我物,不應取。」

◎或以二法度眾生,定及慧;

◎或以三法,戒、定、慧;

◎或以四法,四念處。

是故四念處雖可得道,餘法行異,分別多少異,觀亦異,以是故應說四正懃等諸餘法。

二、十想等皆三十七品攝

復次,諸菩薩摩訶薩信力大故,為度一切眾生故,是中佛為一時說三十七品;若說異法道門,十想等皆攝在三十七品中。

※小結

是三十七品,眾藥和合,足療一切眾生病,是故不用多說。

◎度生事足,故離無量力但說十力

如佛雖有無量力,但說十力,於度眾生事足。

 

第二章 釋題——三十七道品

 [彌陀經疏鈔 ]淨名云:道品是道場,又云道品是法身因。

 

三十七道品分為七科:

一、 四念處

二、 四正勤

三、 四如意足(四神足)

四、 五根

五、 五力

六、 七菩提分(七覺支)

七、 八聖道分 (八正道分)


第三章 釋義

依《彌陀要解》為主,附加《十善業道經》經文(括號內文),《重訂教乘法數》在【】內

括號內文用黃色,<“大論云”>內文字用黃色,其餘用白色。框內文字不用上字幕。

 

處。(念處莊嚴故,善能修習四念處觀。

一身處。二受處。三心處。四法處。

【觀身不淨  自他身一切色法皆不浄】

【觀受是苦  三受若違若順等皆是苦】

【觀心無常  心王不住 本性流動 念念無常】

【觀法無我    善惡無記 計我能行 求不可得】

 

< 大論云:

聲聞法之四念處

(一)釋名

問曰:何等是四念處?

答曰:

  1、總標

身念處,受、心、法念處,是為四念處。

2、四雖互具,然隨別觀

觀四法四種: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四法雖各有四種,身應多觀不淨,受多觀苦,心多觀無常,法多觀無我。

3、對治四倒故唯說四

何以故?凡夫人未入道時,是四法中,邪行起四顛倒:諸不淨法中淨顛倒,苦中樂顛倒,無常中常顛倒,無我中我顛倒。[1]破是四顛倒故,說是四念處;

◎破淨倒故說身念處

◎破樂倒故說受念處

◎破常倒故說心念處

◎破我倒故說法念處

※以是故說四,不少不多。

 

(二)四念處的內容

問曰:云何得是四念處?

答曰:

1、身念處

(1)依戒、一心、精進、正觀????能得

行者依淨戒住,一心行精進,觀身五種不淨相。

【五種不淨】 何等五?一者、生處不淨;二者、種子不淨;三者、自性不淨;

四者、自相不淨;五者、究竟不淨。

A、生處不淨

云何名生處不淨?

頭、足、腹、脊、脅、肋諸不淨物和合,名為女身。內有生藏、熟藏[2]、屎尿不淨,[3]外有煩惱業因緣風,吹識種[4]令入二藏中間。若八月,若九月,如在屎尿坑中。如說:「是身為臭穢,不從花間生,(199a)亦不從瞻蔔[5],又不出寶山。」

是名生處不淨。

B、種子不淨

種子不淨者,

父母以妄想邪憶念風,吹婬欲火故,血髓膏流,熱變為精。宿業行因緣,識種子在赤白精中住,是名身種子。如說:「是身種不淨,非餘妙寶物,不由淨白生,但從尿道出!」

是名種子不淨。

C、自性不淨

自性不淨者,

從足至頂,四邊薄皮,其中所有不淨充滿;飾以衣服,澡浴花香,食以上饌,眾味餚膳,經宿之間,皆為不淨。[6]假令衣以天衣,食以天食,以身性故亦為不淨,何況人衣食?如說:「地、水、火、風質,能變除不淨,傾海洗此身,不能令香潔!」

是名自性不淨。

D、自相不淨

自相不淨者,

是身九孔常流不淨,眼流眵[7]、淚,耳出結聹,[8]鼻中涕流,口出涎吐,廁道、水道常出屎、尿,及諸毛孔汗流不淨。[9]如說:「種種不淨物,充滿於身內;常流出不止,如漏囊盛物。」

是名自相不淨。

E、究竟不淨

究竟不淨者,

是身若投火則為灰,若虫食則為屎,在地則腐壞為土,在水則膖脹爛壞,或為水虫所食。一切死屍中,人身最不淨。不淨法,九相[10]中當廣說。如說:「審諦觀此身,終必歸死處。難御[11]無反復,背恩如小人。」

是名究竟不淨。

(2)、身,生時、死時,所近身物、安身處,皆為不淨

復次,是身生時、死時,所近身物,所安身處,皆為不淨;

◎如香美淨水,隨百(199b)川流,既入大海,變成鹹苦。

◎身所食噉種種美味,好色好香,細滑上饌,入腹海中,變成不淨。是身如是從生至終,常有不淨,甚可患厭!

◎有此身故,不淨、無常,故有是苦

行者思惟;

◎是身雖復不淨,若少有常者猶差[12],而復無常。

◎雖復不淨、無常,有少樂者猶差,而復大苦。

是身是眾苦生處,如水從地生,風從空出,火因木有,是身如是,內外諸苦皆從身出。

◎內苦名老、病、死等,

◎外苦名刀杖、寒熱、飢渴等,

有此身故有是苦。

【因論生論】:身有不淨、無常、苦、空、無我等無量過惡

問曰:身非但是苦性,亦從身有樂;若令無身,隨意五欲,誰當受者?

答曰:

A、聖實可依凡惑宜棄  

四聖諦苦,聖人知實是苦,愚夫謂之為樂;聖實可依,愚惑宜棄。

B、受真實是苦;止大苦,〔以〕小苦為樂

是身實苦,以止大苦故,以小苦為樂。譬如應死之人,得刑罰代命,甚大歡喜;罰實為苦,以代死故,謂之為樂。

C、故苦去、新苦為樂,婬樂大苦

復次,新苦為樂,故苦為苦:如初坐時樂,久則生苦;初行、立、臥亦樂,久亦為苦。屈申、俯仰,視眴[13]、喘息,[14]苦常隨身;從初受胎,出生至死,無有樂時。

若汝以受婬欲為樂,婬病重故,求外女色,得之愈多,患至愈重;如患疥病,向火揩[15]炙,當時小樂,大痛轉深。如是小樂,亦是病因緣故有,非是實樂,無病觀之,為生慈愍。離欲之人觀婬欲者,亦復如是,愍此狂惑為欲火所燒,多受多苦。

D、知身不自在故空、無我

如是等種種因緣,知身苦相、苦因。行者知身但是不淨、無常、苦物,不得已而養育之;譬如父母生子,子復弊暴,以從己生故,要當養育成就。身實無我,何以故?不自在故。譬如病風之人,不能俯仰行來;病咽塞者,不能語言。以是故,(199c)知身不自在。如人有物,隨意取用;身不得爾,不自在故,審知無我。

※小結

行者思惟是身,如是不淨、無常、苦、空、無我,有如是等無量過惡。如是等種種觀身,是名身念處。

 

2、受念處

得是身念處觀已,復思惟眾生以何因緣故貪著此身?樂受故。

所以者何?

(1)根塵生六識,識中生三受 

從內六情、外六塵和合故,生六種識。六種識中生三種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是樂受一切眾生所欲,苦受一切眾生所不欲,不苦不樂受不取、不棄。

如說:「若作惡人及出家,諸天世人及蠕動,一切十方五道中,無不好樂而惡苦。[16]狂惑顛倒無智故,不知涅槃常樂處!」

行者觀是樂受,以實知之,無有樂也,但有眾苦。何以故?樂名實樂,無有顛倒。一切世間樂受,皆從顛倒生,無有實者。[17]

(2)是樂受能得大苦

復次,是樂受雖欲求樂,能得大苦。

如說:「若人入海遭惡風,海浪崛起如黑山;若入大陣鬥戰中,經大險道惡山間。豪貴長者降屈身,親近小人為色欲。如是種種大苦事,皆為著樂貪心故!」

以是故,知樂受能生種種苦。

(3)樂少故名為苦

復次,雖佛說三種受,有樂受,樂少故名為苦;如一斗蜜,投之大河,則失氣味。

【問A】無漏樂不從愚癡顛倒有,非是苦

問曰:若世間樂,顛倒因緣故苦,諸聖人禪定生無漏樂,應是實樂。何以故?此樂不從愚癡顛倒有故,此云何是苦?

答曰:

A、總答無漏樂受非苦

非是苦也!

B、無常故苦但指有漏 

雖佛說無常即是苦[18],為有漏法故說苦。何以故?

凡夫人於有漏法中心著,以有漏法無常失壞故生苦;(200a)無漏法心不著故,雖無常,不能生憂悲苦惱等故,不名為苦,亦諸使不使故。[19]

C、無漏樂非苦

復次,若無漏樂是苦者,佛不別說道諦,苦諦攝故。[20]

【問B】無漏妙樂應生貪著疑 

問曰:有二種樂:有漏樂,無漏樂。[21]有漏樂下賤弊惡,無漏樂上妙。何以故於下賤樂中生著,上妙樂中而不生著?上妙樂中生著應多,如金銀寶物,貪著應重,豈同草木?

答曰:

A、無漏樂不著:智慧多故 

無漏樂上妙而智慧多,智慧多故能離此著。有漏樂中愛等結使多,愛為著本;實智慧能離,以是故不著。

B、觀無常故 

復次,無漏智慧,常觀一切無常;觀無常故,不生愛等諸結使。譬如羊近於虎,雖得好草美水而不能肥。[22]如是諸聖人雖受無漏樂,無常空觀故,不生染著脂。

C、無眾生相故 

復次,無漏樂不離三三昧、十六聖行,[23]常無眾生相。若有眾生相,則生著心;以是故,無漏樂雖復上妙而不生著。

※小結

如是種種因緣,觀世間樂受是苦,觀苦受如箭,不苦不樂受觀無常壞敗相。如是則樂受中不生欲著,苦受中不生恚,不苦不樂受中不生愚癡,是名受念處。

 

3、心念處

行者思惟:以樂故貪身,誰受是樂?思惟已,知從心受,眾生心狂顛倒故而受此樂。

(1)觀心無常,剎那不住 

當觀是心無常生滅相,一念不住,無可受樂;人以顛倒故,謂得受樂。何以故?

初欲受樂時心生異,樂生時心異,各各不相及,云何言心受樂?

過去心已滅故不受樂,未來心不生故不受樂,現在心一念住疾故不覺受樂。

(2)現在心一念住時應受樂,云何言不受

問曰:過去、未來不應受樂,現在心一念住時應受樂,云何言不受?

答曰:

A、去疾故,不覺受樂

我已說去疾,故不覺受(200b)樂。

B、約三相一時破現在住 

復次,諸法無常相故無住時,若心一念住,第二念時亦應住,是為常住,無有滅相。如佛說:「一切有為法三相。」住中亦有滅相,[24]若無滅者,不應是有為相。

C、知諸法無有住時、無有實受樂者

復次,若法後有滅,當知初已有滅。譬如人著新衣,初著日若不故,第二日亦不應故,如是乃至十歲應常新;不應故而實已故。當知與新俱有;微故不覺,故事已成,方乃覺知。以是故,知諸法無有住時。云何心住時得受樂?若無住而受樂,是事不然!

※以是故,知無有實受樂者;但世俗法以諸心相續故,謂為一相受樂。

(3)云何知一切有為法無常

問曰:云何當知一切有為法無常?

答曰:

A、有為法一切屬因緣故無常

我先已說,[25]今當更答。

是有為法一切屬因緣故無常,先無今有故,今有後無故無常。

B、無常相常隨逐有為法故

復次,無常相[26],常隨逐有為法故,有為法無有增損[27]故,一切有為法相侵剋[28]故無常。

C、二種老、死

復次,有為法有二種老,常隨逐故:一者、將老;二者、壞老。[29]

有二種死常隨逐故:一者、自死;二者、他殺。[30]

※以是故,知一切有為法皆無常。

D、凡夫知身無常而不知心無常  

於有為法中,心無常最易得[31]

如佛說:「凡夫人或時知身無常,而不能知心無常。若凡夫言身有常猶差,以心為常是大惑!何以故?身住或十歲、二十歲;是心日月時頃,須臾過去,生、滅各異,念念不停,欲生異生,欲滅異滅,[32]如幻事,實相不可得。」

※小結

如是無量因緣故,知心無常,是名心念處。

 

4、法念處

(1)觀法無我  

行者思惟:是心屬誰?誰使[33]是心?觀已,不見有主;一切法因緣和合故不自在,不自在故無自性,無自性故無我。若無我,誰當使是心?

(2)辨神我不可得之理

問曰:應有我,何以故?心(200c)能使身,亦應有我能使心。譬如國主使將,將使兵;如是應有我使心,有心使身,為受五欲樂故。

復次,各各有我心故,知實有我。若但有身,心顛倒故計我者,何以故不他身中起我?

以是相故,知各各有我。

答曰:

心是識相故,自能使身,不待神我

◎若心使身,有我使心,應更有使我者

◎若更有使我者,是則無窮。又更有使我者,則有兩神。

◎若更無我,但我能使心,亦應但心能使身。

◎若汝以心屬神,除心則神無所知

◎若無所知,云何能使心?

◎若神有知相,復何用心為?

※以是故,知但心是識相故,自能使身,不待神也。如火性能燒物,不假於人。

【因論生論】心雖有識相,非神不使

問曰:火雖有燒力,非人不用;心雖有識相,非神不使。

答曰:

A、神無相故無

諸法有相故有,是神無相故無。汝雖欲以氣息出入、苦樂等為神相,是事不然!何以故?出入息等是身相,受苦樂等是心相,云何以身、心為神相?

   B、火自能燒,不待於人

復次,或時火自能燒,不待於人。但以名故,名為人燒。汝論墮負處,何以故?神則是人,不應以人[34]喻人。

   C、自身他身皆從我有,故不可得

又復汝言各各有我心故,知實有我,若但有身,心顛倒故計我者,何以不他身中起我。

汝於有我、無我未了,而問何以不他身中起我?自身他身皆從我有,我亦不可得。若色相、若無色相,若常、無常,有邊、無邊,有去者、不去者,有知者、不知者,有作者、無作者,有自在者、不自在者,如是等我相,皆不可得;如上〈我聞品〉[35]中說。

※小結

如是等種種因緣,觀諸法和合因緣生,無有實法有我,是名法念處。

 

大乘法之四念處

(一)菩薩身念處

【內身】菩薩摩訶薩,行四念處,觀是內身無常、苦,如病如癰,肉[36]聚敗壞,不淨充滿,九孔流出,是為行廁。如是觀身惡露無一淨處;骨幹肉塗,筋纏皮裹。先世受有漏業因緣,今世沐浴、華香、衣服、飲食、臥具、醫藥等所成。如車有兩輪,牛力牽故,能有所至。二世因緣以成身車,識牛所牽,周旋往反。

◎是身四大和合造,如水沫聚,虛無堅固。

◎是身無常,久必破壞。

◎是身相,身中不可得,亦不在外,亦不在中間。

◎身不自覺,無知無作,如牆壁瓦石。

◎是身中無定身相,無有作是身者,亦無使作者。

◎是身先際、後際、中際,皆不可得。

八萬戶虫,[37]無量諸病,及諸飢渴、寒熱、刑殘等,常惱此身。菩薩摩訶薩觀身如是,知非我身,亦非他有;不得自在,有作及所不作。是身,身相空,從虛妄因緣生;是身假有,屬本業因緣。

◎得三解門,入無生無相門 

菩薩自念,我不應惜身命,何以故?

是身相不合不散,不來不去,不生不滅,不依猗[38]。循身觀是身無我、無我所故,空故無男女等諸相,無相不作願。如是觀者,得入無(203c)作智[39]。知身無作、無作者,但從諸法因緣和合生。是諸因緣作是身者,亦從虛妄顛倒故有,是因緣中亦無因緣相,是因緣生亦無生相。如是思惟,知是身從本以來,無有生相,知是身無相無可取。無生無相,無相故無生;但誑凡夫故名為身。

菩薩如是觀身實相時,離諸染欲著,心常繫念在身,循身觀如是,名為菩薩身念處。

【外身、內外身】觀外身、觀內外身亦如是。

(二)菩薩受念處

菩薩云何觀諸受?

觀生滅亦知不生滅入不生門 

【內受】觀內受,是受有三種:若苦、若樂、若不苦不樂。

是諸受無所從來,滅無所至,但從虛誑顛倒妄想生,是報果,屬先世業因緣。是菩薩如是求諸受,不在過去,不在未來,不在現在;知是諸受空、無我、無我所,無常破壞法。

◎觀是三世諸受,空、無相、無作,入解脫門[40]

◎亦觀諸受生滅,亦知諸受不合不散,不生不滅;如是入不生門

知諸受不生故無相,無相故不生;如是知已,繫心緣中。若有苦、樂、不苦不樂來,心不受不著,不作依止。如是等因緣觀諸受,是名受念處。

【外受、內外受】觀外受、觀內外受亦如是。

(三)菩薩心念處

菩薩云何觀心念處?

1、心無心相,不生不滅、常是淨相。客塵染著,名不淨心 

【內心】菩薩觀內心,是內心有三相:生、住、滅。作是念:

◎是心無所從來,滅亦無所至,但從內外因緣和合生。

◎是心無有定實相,亦無實生、住、滅,亦不在過去、未來、現在世中。

◎是心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

◎是心亦無性無相;亦無生者,無使生者。

外有種種雜六塵因緣,內有顛倒心相[41];生滅相續故,強名為心。

※如是心中實心相不可得,是心性不生不滅,常是淨相,客(204a)煩惱相著故,名為不淨心。

2、不分別垢淨得心清淨,不為客塵所染 

心不自知,何以故?

◎是心,心相空故。

◎是心本末無有實法,

◎是心與諸法無合無散,亦無前際、後際、中際,無色無形無對,但顛倒虛誑生。

◎是心空無我、無我所,無常無實,是名隨順心觀。

知心相無生,入無生法中。何以故?是心無生,無性無相,智者能知。

智者雖觀是心生滅相,亦不得實生滅法,不分別垢淨而得心清淨。

以是心清淨[42]故,不為客煩惱所染。[43]

【外心、內外心】如是等觀內心,觀外心,觀內外心,亦如是。

(四)菩薩法念處

菩薩云何觀法念處?

【內法】觀一切法,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不過去、未來、現在世中;但從因緣和合妄見生,無有實定,無有是法,是誰法。諸法中法相不可得,亦無法若合若散。一切法無所有如虛空,一切法虛誑如幻;諸法性淨,不相污染。諸法無所受,諸受無所有故;諸法無所知,心心數法虛誑故。如是觀時,不見有法,若一相、若異相,觀一切法空無我。

是時作是念:

不見法若生若滅入無生門,觀諸法生滅亦入無相門 

◎一切諸法因緣生故,無有自性,是為實,實空故無有相,無有相故無作,無作故不見法若生若滅;住是智慧中,入無生法忍門

爾時雖觀諸法生滅,亦入無相門。何以故?一切法離諸相,智者之所解。

如是觀時,繫心緣中,隨順諸法相,不念身、受、心、法,知是四法無處所,[44]是為內法念處。

【外法、內外法】外法念處、內外法念處亦如是。

四正懃,四如意足,亦如是應分別,觀空無處所。

>

 

 

 

四正勤。(正勤莊嚴故,悉能斷除一切不善法,成一切善法。

一、   已生斷。【猶如除毒蛇】

二、   未生不令生。 【如預防流水】

三、   生善法生。 【如鑚木出火】

四、   已生善法增長。 【如溉甘果栽】

 

 

 

 

四如意足。(神足莊嚴故,恒令身心輕安快樂。

 

<大論云:行四正懃時,心小散故,以定攝心故,名如意足。

◎譬如美食,少鹽則無味,得鹽則味足如意。

◎又如人有二足,復得好馬好車,如意所至。

行者如是得四念處實智慧,四正懃中正精進,精進故智慧增多,定力小弱,得四種定攝心故,智、定力等,所願皆得故,名如意足。>

 

一、   欲如意足。【希向慕樂】

二、   進如意足。【精進無間】

三、   心如意足(亦名念如意足)。 【一心正住】

四、   思惟如意足(亦名慧如意足)。 【心不馳散】

 

 

 

 

五根者。(深信堅固,精勤匪懈,常無迷忘,寂然調順,斷諸煩惱。)

一、   信正道及助道法名信根。 【於諸諦理,信忍樂欲。】

二、   正道及助道善法。勤求息。名進根。【信諸法故,倍策精進。

三、   正道助道善法。無他。名根。 【於正助道,憶念不忘。

四、   攝心在正道及助道善法中。相應散。名定根。【攝心正助,相應不散。

五、   為正道及助道善法。觀於苦等四諦。名慧根。【以觀自照,抉擇分明。】

注:四諦:苦、集、滅、道。

 

<大論云:

大乘五根 

云何為菩薩所行五根?

(一)先明五根

菩薩摩訶薩觀五根、修五根。

1、信根

信根者,信一切法從因緣生,顛倒妄見(204b)心生,如旋火輪,如夢如幻。信諸法不淨,無常、苦、無我,如病、如癰、如刺,災變敗壞。

◎信諸法無所有,如空拳誑小兒。[45]

◎信諸法不在過去,不在未來,不在現在,無所從來,滅無所至。

◎信諸法空、無相、無作,不生不滅,無信相無相;而信持戒、禪定、智慧、解脫、解脫知見。

得是信根故,不復退轉。以信根為首,善住持戒,住持戒已,信心不動不轉。一心信依業果報,離諸邪見;更不信餘語,但受佛法,信眾僧。

※住實道中,直心柔軟能忍,通達無礙,不動不壞,得力自在,是名信根

2、精進根

精進根者,晝夜常行精進,除卻五蓋,攝護五根。諸深經法,欲得、欲知、欲行、欲誦、欲讀,乃至欲聞。

◎若諸不善惡法起令疾滅;未生者令不生。

◎未生諸善法令生;已生令增廣。

◎亦不惡不善法,亦不愛善法,得等精進,直進不轉。

※得正精進定心故,名為精進根

3、念根

念根者,菩薩常一心念,欲具足布施、持戒、禪定、智慧、解脫;欲淨身口意業,諸法生滅住異智中,常一心念。

◎一心念苦、集、盡、道;

◎一心念分別根、力、覺、道、禪定、解脫,生滅入出;

◎一心念諸法不生不滅,無作無說,為得無生智慧,具足諸佛法故;

◎一心念不令聲聞、辟支佛心得入。

※常念不忘如是諸法甚深清淨,觀行得故,得如是自在念,是名念根

4、定根

定根者,菩薩善取定相,能生種種禪定。

◎了了知定門,善知入定,善知住定,善知出定。於定不著不味,不作依止[46]

◎善知所緣,善知壞緣,[47]自在遊戲諸禪定,亦知無緣定,不隨他語。

※不專隨禪(204c)定行,自在出入無礙,名為定根

5、慧根

慧根者,菩薩為盡苦,聖智慧成就。是智慧為離諸法,為涅槃。

◎以智慧觀一切三界無常,為三衰[48]、三毒火所燒。

◎觀已,於三界中,智慧亦不著一切三界,轉為空、無相、無作解脫門。

◎一心為求佛法,如救頭然。[49]

是菩薩智慧無能壞者,於三界無所依,於隨意五欲中,心常離之。

慧根力故,積聚無量功德,於諸法實相,利入無疑無難。

於世間無憂,於涅槃無喜,得自在智慧故,名為慧根[50]

>

 

 

者。(眾怨盡滅,無能壞者。

一、   信根增長。能破疑惑。破邪信。及破煩惱。名信。【信根增長,能破疑障。

二、   進根增長。破種種身心懈怠。成辦出世大事。名。【進根增長,能破懈怠。

三、   根增長。破。成就一出世正功德。名念力。【念根增長,能破昏忘。

四、   根增長。能破想。發禪定。名定。【定根增長,能破散亂。

五、   慧根增長。能遮通別惑。發真無。名慧。【慧根增長。能破愚迷

 

<大論云:大乘五力 

 

菩薩行是五根增長,能破煩惱,度眾生(205a)得無生法忍,是名五力。

◎復次,天魔外道不能沮壞,是名為力。

>

 

七菩提分。亦名七覺分。(常善覺悟一切諸法。

一、   智慧觀法時。善能簡別真偽。謬取虛偽法。名擇法覺分。【觀諸法時,善能覺了,揀別真偽,不謬取於虛偽法故】

二、   進修道法時。善能覺於無。常勤心在真法中。名進覺分。【修道法時,善能覺了正不正行,不謬行於無益苦行】

三、   心得法喜。善能覺此喜。依顛倒之法而喜。住真法喜。名喜覺分。【心得法時,善能覺了,不隨顛倒之法而生喜故】

四、   斷除煩惱之時。善能覺。除虛偽。損真正善根。名除覺分。(輕安覺支)【斷除身口粗重故,亦為滅除諸見煩惱故,亦名猗柔順而無強暴故】

五、   捨所見念著境時。善能覺所捨之境虛偽實。永追憶。名捨覺分。【舍所緣境界時,善能覺了取捨虛偽,不生追憶故。】

六、   禪定之時。善能覺禪虛假。生愛妄想。名定覺分。【發諸三昧時,善能覺了諸禪虛假,不生見愛故。】

七、   修出世道時。善能覺。常使定慧均平。或心沒。當用擇法。進。喜三覺分以察起之。或心浮動。當用除。捨。定三覺分以攝持之。調和適中。名覺分。【心沉時,念用擇進喜以起之心浮時;念用輕安定捨以攝之。覺令定慧均等

<大論云:

大乘七覺分

七覺分者[51]

◎菩薩於一切法,不憶不念,是名念覺分

◎一切法中,求索善法、不善法、無記法不可得,是名擇法覺分

◎不入三界,破壞諸界相,是名精進覺分

◎於一切作法,不生著樂,憂喜相壞故,是名喜覺分

◎於一切法中,除心緣不可得故,是名除覺分

◎知一切法常定相,不亂不定,是名定覺分

◎於一切法不著不依止,亦不見是捨心,是名捨覺分

※菩薩觀七覺分空如是。

◎略說七覺分的理由

問曰:此七覺分何以略說?

答曰:七覺分中念、慧、精進、定,上已廣說。[52]三覺今當說:

(一)喜覺分

菩薩行喜覺分,觀是喜非實,何以故?是喜從因緣生,作法、有法、無常法,可著法。

◎若生著,是無常相,變壞則生憂,凡夫人以顛倒故心著。

◎若知諸法實空,是時心悔,我則受虛誑。如人闇中飢渴所逼,食不淨物,晝日觀知,乃覺其非。

※若如是觀,於實智慧中生喜,是為真喜。

(二)除覺分

得是真喜,先除身麤,次除心麤,然後除一切法相,得快樂遍身心中,是為除覺分。

(三)捨覺分

既得喜除,捨諸觀行,所謂無常觀、苦觀、空無我觀、生滅觀、不生不滅觀,有觀無觀,非有非無觀;如是等戲論盡捨。何以故?

◎無相,無緣,無作,無戲論,常寂滅是實法相 

無相、無緣、無作,無戲論;常寂滅是實法相。若不行捨,便有諸諍。

◎若以有為實,則以無為虛;

◎若以無為實,則以有為虛;

◎若以非有非無為實,則以有無為虛;

於實愛著,於虛恚憎,生憂喜處,云何不捨?

※得如是喜、除、捨,七覺分則具足滿。

>

 

八聖道分。亦名八正道分。 (得正智慧常現在前。)

一、   修無漏行觀。四諦分明。名正。【明見四諦,無有錯謬故。】

二、   以無心相應思惟動發覺知籌。為增長入大涅槃。名正思惟。【以正思惟,發動四諦觀故。】

三、   以無慧除四邪命。攝口業。住一正語中。名正語。【以無漏智,常攝口業,住於善語故。】

四、   以無慧除身一邪業。住清淨正身業中。名正業。【以無漏智,除身邪業,住於清淨正身業故。】

五、   以無慧通除三業中五種邪命。住清淨正命中。名正命。【常知止足,住于清淨正命故。】

六、   以無慧相應勤進修涅槃道。名正進。【勤修正諦,趣涅磐故。】

七、   以無慧相應正道及助道法。名正。【念正助道,心不動失故。】

八、   以無慧相應入定。名正定。【正住於理,決定不移故。】

 

<大論云:問曰:何等是五種邪命?

答曰:一者、若行者為利養故,詐現異相奇特;

二者、為利養故,自說功德;

三者、為利養故,占相吉凶,為人說;

四者、為利養故,高聲現威,令人畏敬;

五者、為利養故,稱說所得供養以動人心。

※邪因緣活命故,是為邪命。>

 

<大論云:

大乘八聖道分

八聖道分者,正見、正方便、正念、正定,上(205b)已說。[53]正思惟今當說:

(一)正思惟

◎菩薩於諸法空無所得,住如是正見中,觀正思惟相。知一切思惟,皆是邪思惟,乃至思惟涅槃、思惟佛,皆亦如是。何以故?斷一切思惟分別,是名正思惟。

◎諸思惟分別,皆從不實虛誑顛倒故有,分別思惟相皆無。菩薩住如是正思惟中,不見是正是邪,過諸思惟分別,是為正思惟。

※一切思惟分別皆悉平等,悉平等故心不著;如是等名為菩薩正思惟相

(二)正語

正語者,菩薩知一切語,皆從虛妄不實顛倒取相分別生,是時菩薩作是念:

◎語中無語相,一切口業滅,知諸語實相,是為正語。

◎是諸語皆無所從來,滅亦無所去,是菩薩行正語法。

諸有所語,皆住實相中說;

※以是故諸經說:「菩薩住正語中,能作清淨口業。」知一切語言真相,雖有所說,不墮邪語。

(三)正業

正業者,菩薩知一切業邪相,虛妄無實,皆無作相,何以故?無有一業可得定相。

(四)正命

正命者,一切資生活命之具,悉正不邪。住不戲論智中,不取正命,不捨邪命,亦不住正法中,亦不住邪法中。常住清淨智中,入平等正命,不見命,不見非命,行如是實智慧,以是故名正命。

 

六、菩薩得三十七品,過二地,入菩薩位 

若菩薩摩訶薩,能觀是三十七品,得過聲聞、辟支佛地,入菩薩位中,漸漸得成一切種智。[54]

>

 

此等道品。依生滅四諦而修。即藏教道品。依無生四諦而修。即通教道品。依無四諦而修。即別教道品。依無作四諦而修。即圓教道品。藏道品名半字法門。淨土濁輕。似必用。為小種先熟者或暫用之。通道品名大乘初門。三乘共稟。同居淨土多之。別道品名獨菩薩法。同居方便淨土多之。圓道品名無上佛法。有根者。於四淨土皆得聞也。如是等法者。等前處。正勤。如意足。等餘四攝。六度。十無畏法門也。三十七品。收法雖盡。而機緣等。作種種開合名同。隨所欲聞。無演暢。

 

 

引《大智度論》第十九卷 做歸納總結

大論云:

【肆】、(三十七品以)十法為根本

是三十七品,十法為根本。

一、以十法收攝三十七品

何等十?信、戒、思惟、精進、念、定、慧、除、喜、捨。

◎信者,信根、信力;

◎戒者,正語、正業、正命;

◎精進者,四正懃、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正精進;

◎念者,念根、念力、念覺、正念;

◎定者,四如意足、定根、定力、定覺、正定;

◎慧者,四念處、慧根、慧力、擇法覺、正見。

二、三十七品七聚釋名

◎是諸法,念隨順智慧緣中止住,是時名念處

◎破邪法、正道中行,故名正懃

◎攝心安隱於緣中,故名如意足

◎軟智心得,故名

◎利智心得,故名

◎修道用,故名

 

◎見道用,故名

【因論生論】七聚次第之理

問曰:應先說道,何以故?行道然後得諸善法。譬如人先行道,然後得所至處;今何以顛倒,先說四念處,後說八正道?

答曰:

(一)總答

不顛倒也。三十七品,是初欲入道時名字。

(二)說四念處之理

如行者到師所,聽道法時,先用念持是法,是時名念處

(三)說四正懃之理

持已,從法中求果,故精進行,是時名正懃

(四)說四如意足之理

多精進故心散亂,攝心調柔故,名如意足

(五)說五根之理

心調柔已,生五根

◎諸法實相,甚深難解,信根故能信,是名信根

◎不惜身命,一心求道,是名精進根

◎常念佛道,不念餘事,是名念根

◎常攝心在道,是名定根

◎觀四諦實相,是名慧根

(六)說五力之理

是五根增長,能遮煩惱。如大樹力能遮水,是五根增長時,能轉入深法是名為

(七)說七菩提分之理

三分及其應用

得力已,分別道法有三分:

擇法覺、精進覺、喜覺,此三法,行道時若心沒,能令起。

除覺、定覺、捨覺,此三法,若行道時心動散,能攝令定。

念覺在二處,能集善法,能遮惡法;如守門人,有利者令入,無益者除卻。

若心沒時,念三法起;若心散時,念三法攝。無覺實覺,此七事能到,故名為

(八)說八正道之理

得是法安隱具足已,欲入涅槃無為城故,行是諸法,是時名為



[1] (Lamottep.1150,n.3):關於這些顛倒,見AGguttara,II,p.52;VibhaGga(《分別論》),p.376;KoZa,V,p.21(《俱舍論》卷19,大正29,100b);WikSAsamuccaya(梵本《學處集要》),p.198;《大智度論》卷15(大正25,171c)。

[2] 參見荻原雲來編纂《梵和大辭典》:(p.201)生藏(AmAZaya);(p.718)熟藏(pakvAZaya)。葉均譯《清淨道論》〈說定品〉,p.361。惠敏法師著《「聲聞地」におる所緣の研究》,p.136。

[3] (Lamottep.1151,n.2):這些名相可由MahAvyutpatti(《翻譯名義大集》),no.4026,4027,4065,4063,得到證明。

[4] (Lamottep.1151,n.3):識種(vijJAna-bIja)顯然是指十二因緣中之第三支,即以行為緣,而其本身又為名色之緣。這即是進入母胎者且在母胎中,作為新生命之最初之種。佛陀與阿難間曾有一段對談,即以此識作為問題之焦點(DIgha,II,p.63;KoZavyAkhyA(稱友《俱舍論釋論》),p.669;Madh. vRtti(梵本《中論》),p.552)。不過《大智度論》此處所用之「識種」(vijJAnabIja)此一名相,筆者認為並非引自原始經典,而應求諸若干大乘經典,特別是WAlistamba(《稻竿經》),ed SASTRI,p.13-14(惟Madh. vRtti,p.566及PaJjikA(梵本《入菩提行論細疏》),p.480所引者,略有不同):〔郭忠生譯〕「雖然十二因緣無始以來即持續運作,無有間斷,如同江河之水流,但是此十二因緣中有四支具有作用之因之性質,以確保其持續不斷。那四支呢?這是無明、愛、業及識。其中,識具有種子之性質;業是土;無明及愛具有煩惱之性質。業及煩惱生育識種;業扮演著識種之土的角色;愛引起識種;無明播下識種。如果沒有此四緣,識種即無法生出。」但是WAlistamba似乎是直接汲取AGguttara,I,p.223-224之《有經》(Bhava-Sutta)之思想。佛陀在該經中,向阿難解說:如果要轉生於欲界、色界、無色界之業不存在的話,那麼在此三種世間之「有」(bhava)就不會顯現。該經接著說:〔郭忠生譯〕「阿難,事實上,業是國土,識是種,而渴愛是(土壤之)水份。眾生受無明之束縛,渴愛的繫結,識因而在上界、中界、下界顯現。」《有經》之漢譯本收於《七處三觀經》(第42經,大正2,881c)。按《七處三觀經》此47部經之集合,由安世高於元嘉元年(西元151年)譯出。道安說此等經典是出自《雜阿含經》(參看《歷代三寶記》卷4,大正49,50b1),但事實上僅有二經(即第1經:SattaTThAna 及第30經:Puggala)是出自《雜阿含經》,其餘諸經則取自《增一阿含》。此經集所以會以「七處」為名,是根據第一經SattaTThAna之名(參較《開元釋教錄》卷1,大正55,479c16)。《有經》這都處理識種之經典是最早譯為漢文之經典之一,此點倒是相當特出。識種被指為在阿毘達磨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它也是唯識宗心理學之基礎,此宗以阿賴耶識是一切種子、所知依,cf. MahAyAnasaMgraha(《攝大乘論》),p.12以下。

[5]【瞻蔔】梔子花的異名。 唐  玄應 《一切經音義》卷六:“瞻蔔,正言瞻博迦,此云黃花樹。花小而香,西域多有此林也。”(《漢語大詞典》,卷7,p.1262)

[6](Lamottep.1154,n.1):DIgha,I,p.76,173,209;Majjhima,I,p.144,500;II,p.17;SaMyutta, IV,p.83,194,292;V,p.370;AGguttara,IV,p.386:〔郭忠生譯〕「此色身,四大所作,父母所生,飯粥所養,它常被塗油及搓揉,但是卻會折毀及破壞。」與此相當之梵文經文(MahAvastu(大事), II,p.269,278;KAZyapaparivarta(《大寶積經.迦葉品》梵藏六種合刊,152),用詞略有不同:cf.法文譯本 VimalakIrti,p.134,之註解。〔參看郭忠生譯,《維摩詰經序論》,p.101-104〕。

[7] 眵〔ㄔ〕:1.眼中分泌出的黃色液體。俗稱眼屎。2.眼眶有病或眼瞼生眵。(《漢語大詞典》卷7,p.1204)

[8] 聹〔ㄋ〡ㄥˊ〕:通「耵聹」,即耳垢。 玄應 《一切經音義》卷二十引《埤蒼》:“耵聹,耳垢也。”(《漢語大詞典》卷8,p.712)

[9](Lamottep.1154,n.2):參考SuttanipAta(《經集》),p.34,vers 197-198及Milinda(《彌蘭陀問經》),p.74及Visuddhimagga(《清淨道論》),ed. WARREN,p.161。身體之九孔是指二眼、二耳、二鼻 孔、口、尿道、肛門。佛典經常提到此一名稱:《佛般泥洹經》,大正1,171a16;《大般涅槃經》,大正1,194c13;《中阿含經》卷5(24經,獅子吼經),大正1,453c5;AGguttara,IV,p.386;《增一阿含經》卷30(六重品,第6經),大正2,713a28;《七處三觀經》(29經),大正2,880b5;《修行本起經》卷2,大正3,466c16;《大莊嚴論經》卷2,大正4,324b28(tr. E.HUBER,SUtrAlaMkAra-梵本《大乘莊嚴經論》,p.346);《法句經》,大正4,573c27;WikSAsamuccaya(梵本《學處集要》),p.82,1.1(navavraNamukha)。

[10]「九相」即「九想」,請參考《大智度論》卷21,大正25,217a5以下。

[11](Lamottep.1155,n.2):倔強之馬。

[12] 差1.〔ㄔㄚ〕:1.錯;不當。2.邪,斜。3.比較;略微:《漢書?食貨志下》:“白金三品……二曰以重差小,方之,其文馬,直五百。” 宋  張實 《流紅記》:“ 祐 臨流浣手。久之,有一脫葉,差大於他葉。” 金  王若虛 《慵夫自號》詩:“時人莫笑慵夫拙,差比時人得少閑。” 魯迅 《書信集?致李秉中》:“我仍碌碌,但身體尚健,差堪告慰耳。”

差2.〔ㄔㄞˋ〕病除。《方言》第三:“差,愈也。 南楚 病愈者謂之差。” 晉  王羲之 《十七帖》:“冀病患差,末秋初冬,必思與諸君一佳集。” 宋  范仲淹 《與韓魏公書》:“兒子致疾由此也,近       卻肯服藥,有差望耳。”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异五?治鳥傷》:“凡鳥翅足折,喂以芝麻,仍嚼爛,敷患處,即差。”(《漢語大詞典》卷2,p.973)

[13] 「眴」:〔ㄕㄨㄣˋ〕1.看;眨眼。2.目轉動示意。3.驚貌。(《漢語大詞典》卷7,p.1204)

[14] (Lamottep.1157,n.1):此等用語是引自經典中列述身體態之常用套語:abhikkante paTikkante,Alokite vilokite,sammiJjite pasArite,ete:DIgha,I,p.70;II,p.95,292;Majjhima,I,p.57,181,269,274,346;III,p.3,90,135;SaMyutta,IV,p.211,V,p.142;AGguttara,II,p.210,V,p.206;PaJcaviMZati《二萬五千頌般若》, p.204;WatasAhasrikA《十萬頌般若經》,p.1428。

[15] 揩〔ㄎㄞ〕:摩擦;拭抹。《文選?張衡〈西京賦〉》:“揩枳落,突棘藩。” 李善 注引《字林》:“揩,摩也。” 北魏  賈思勰 《齊民要術?種紅藍花梔子》:“其冒霜雪遠行者,常齧蒜令破,以揩唇,既不劈裂,又令辟惡。”《法苑珠林》卷七:“譬如樹枝相揩,即有火出。” (《漢語大詞典》卷6,p.740)

[16] (Lamottep.1158,n.1):cf. Majjhima,I,p.315,365;II.p.260;SaMyutta,II,p.99;IV,p.172,188;V,p.170,353:「人欲生畏死,欣樂厭苦」。

[17] (Lamottep.1159,n.1):見SaMyutta,IV,p.216之《Rahogataka-suttanta》(《獨坐經》)〔《雜阿含經》卷17,(476 經),大正2,121c〕,引見KoZa,VI,p.131(《俱舍論》卷22,大正29,115a24)及KoZavyAkhyA(梵本,稱友《俱舍論釋論》),p.519。換言之,一切存有之現象,由於其「無常是苦」之性格,如果我們把它們看作或樂,或苦,或不苦不樂,這全然就是顛倒。

[18](Lamottep.1160,n.1):AGguttara,V,p.187-188。

[19](Lamottep.1160,n.1):在 98 隨眠中,92種是以有漏者為客體;只有6 種是以無漏者為客體,即第三及第四聖諦:cf. KoZa,V,p.34。

[20](Lamottep.1160,n.3):佛陀是在談論第四聖諦(道諦)時,談及三昧,亦即涅槃道之第二基本要素。此即足以證明三昧能生出涅槃之無漏樂,所以是真樂,而不是苦,如果它是苦,佛陀將會在關於第一聖諦,一切皆苦時談到它。

[21] (Lamottep.1160,n.4):AGguttara,I,p.80-81。

[22] 《大智度論》卷15,大正25,169b5-11。

[23] (Lamottep.1161,n.2):四聖諦十六行相在空、無相、無作三三昧的歷程中領會:見《大智度論》卷11(大正25,138a);卷23,大正25,233b6;卷54,大正25,444a15;卷63,大正25,505a17。

[24] (Lamottep.1163,n.1):《阿含》及《尼科耶》(NikAya)之經文提到有為法之三相:生、住異、滅:a.梵文用語(cf. NidAnasMyukta(因緣相應), p.139,引見《大毘婆沙論》卷39,大正27,199c22-23; 

KoZa,II,p.223,即《俱舍論》,卷5,大正29,27a;KoZavyAkhyA,p.171;Madh. vRtti,p.145)。

b.巴利語之說法(AGguttara,I,p.152;SaMyutta,III,p.37)。巴利語之用語Thitassa(或ThitAnaM aJJathattaM住而有異),與梵文之用語sthityanyathAtvam 形成對比。按梵文之此一用語可由二項資料得到確認,其一即是前引a項,其二則為中亞出土的一個片斷,經L.DE LA VALLEE POUSSIN發表,見Documents sanscrits de la secande collection A.Stein,JRAS,1913,p.573。

c.漢譯《阿含經》僅譯出原文之一部分,並不完整:《雜阿含經》卷2(49經)大正2,12a29-b1(相當於SaMyutta,III,p.37),僅提到生及滅;《增一阿含經》卷12(三寶品,第5經),大正2,607c15(相當於AGguttara,I,p.152)僅提到生、變易及滅盡;《雜阿含經》卷12(293經)大正2,83c16(相當於梵文NidAnasMyukta,p.139),則把原文之sthityanyathAtvam分開,並主張四相:utpAda(生),sthiti(住),anyathAtva(變異)及vyaya(滅)。

d.巴利之論書僅承認三相:uppAda(生),vaya(滅)及ThitA(住)(KathAvatthu,p.61;Compendium,p.25,125)。

e.說一切有部之梵文論書則一方面引述承認三相之原始經典,一方面又主張四相:生、老、住、無常,見《大毘婆沙論》卷39,大正27,200c10-12及KoZa,II,p.222(《俱舍論》,卷5,大正29,27a);至於AbhidharmadIpa,p.104 則列出:jAti(生),sthiti(住),jarA(老),nAZa(滅)。

f.經量部及世親均認為有為法之四相是心不相應行法,惟並無實體,cf. KoZa,II,p.226-234。

[25] 《大智度論》大正25,卷1,60b;卷12,149a9-c8;卷14,163c15-25;卷15,171a24-b29。

[26] (Lamottep.1164,n.1):依據說一切有部之論書,這是第四個有為相。

[27] 損=積【宋】【元】【明】【宮】【石】(《大智度論》卷19大正25,200d,n.4)。另參《大智度論》卷23,大正25,229a:「一切有為法無常者,新新生滅故,屬因緣故,不增積故。」

[28] 「侵」〔ㄑ〡ㄣ〕:侵襲,謂一物進入他物中或他物上。侵蝕,逐漸地損壞。【侵剋】侵吞克扣。(《漢語大詞典》卷1,p.1424)

[29] (Lamottep.1164,n.2):根據說一切有部之論書之說法(《大智度論》此處即重述其理論),有為法之四種本相(mUlalakSaNa)--即生、老、住、無常--均有其隨相(anulakSaNa):生生、老老、住住、無常無常:cf. KoZa,II,p.224-225(《俱舍論》,卷5,大正29,27b)。但是龍樹Madh.KArikA(梵本《中論》),VII,3,卻破斥隨相之理論(Madh. vRtti,p.147)。

[30] (Lamottep.1164,n.3):參考DIgha,III,p.231;AGguttara,II,p.159。KoZa,II,p.218(《俱舍論》,卷5,大正29,26c)舉出若干例證說明此二種死。

[31] 得=知【宋】【元】【明】(《大智度論》卷19,大正25,200d,n.6)。

[32] (Lamottep.1165,n.1):(《雜阿含經》卷12,(289經),大正2,81c);此在巴利SaMyutta,II,p.94-95名為Assutavato(《無聞經》):〔郭忠生梵文譯語〕

1.諸比丘!無聞之愚癡凡夫能夠厭離、離執、解脫此四大所造之色身。

2.何以故?諸比丘!人可看到此四大所造之色身增減,被取被捨(此即何以能起厭離)。

3.但是關於心、意、識,愚癡無聞凡夫即不能厭離、離執、解脫。

4.何以故?在(生死)長夜中,此(心)被愚癡無聞凡夫所保惜、守護、掌握、貼合、選定,而說:「它是我、我所、相在」。此即何以愚癡無聞凡夫不能由之厭離、離執、解脫。

5.諸比丘!然而愚癡無聞凡夫寧願認為四大所造之色身是「我」,而不認為「識」是「我」。

6.何以故?人可以在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五十年、百年或增或減中,看到四大所造色身持續。

7.相反的,被稱為心意識者,隨著日夜,時刻、須臾、剎那間,而有諸種轉變差異:當它生時,已是另一個已生者,當它滅時,已是另一個已滅者。

8.這就好像取樹枝之彌猴,才放掉一枝,又執取另一枝。相同的,被稱為心意識者,在日夜等等,如上所述之:當它滅時,它已是另一個已滅者。

[33] 使〔ㄕˇ〕1.派遣。2.命令。3.役使;使喚。4.謂驅使、支配。《韓非子?揚權》:“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其用能。” 丁玲 《松子》:“他被好奇心所使,忙忙的跑到那裏去看。”5.使用;運用。6.耍弄。7.做引起對方注意的動作或表情。8.僕役。9.致使,讓。10.放縱。11.連詞。假使。12.官名。(《漢語大詞典》卷1,P.1325)

 

[34]人=神【宮】(《大智度論》卷19,大正25,200d,n.10)

[35]《大智度論》卷1,大正25,62c15。

[36] 《大正藏》原為「焰」,今依【明】本改為「肉」。(《大智度論》卷19,大正25,204a,n.10)

[37] (Lamottep.1188,n.2):根據Visuddhimagga(《清淨道論》),ed. WARREN,p.193-194人之身體住有八十種蟲聚(kimikula),它們住於外皮、內皮、肉、腱、骨、髓,它們在那裏就在那裏吸取其養份,「它們即在那住所中生而老而死,及屙屎放尿,身體是它們的生家、病室、墳墓、廁所與尿桶。此身為彼等蟲聚擾亂而至於死。」而根據同書之p.213,則只有在胃,「有蛆蟲、如蚯蚓蟲、如多羅形蟲、針口蟲、如而絲蟲與條蟲等三十二種的蟲聚在蠢動。當沒有飲食的時候,它的跳動叫喚,侵害心臟之肉;當飲食之時,它們張口向上,把最初吞下的二三口食物,很快的便奪去了。」(譯按:見葉均譯,《清淨道論》(中),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7,p.12,42)。又根據MilindapaJha(《彌蘭陀問經》),p.100,這是由於業之力,使這些不可欲的寄居者進入身體,並在身體滋長。大乘的典籍說到竟至於有八萬蟲聚。  

UdayanavatsavAjaparipRcchA(引見WikSAsamuccaya,p.81)事實上即說:AZItiM krimikulasahasrANi yAni tiSThanti antare。智者對於蟲聚存在於身體應予順應。依《大寶積經》(卷114,大正11,645b4-6)之說法,阿蘭若比丘「臨欲飲食時,如是思惟:今此身中有八萬戶蟲,蟲得此食皆悉安樂,我今以此食攝此諸蟲。」--又依《華嚴經》(《八十華嚴》,卷21,大正10,112c12-15)說法,菩薩在進食時,思惟如下:我身中有八萬戶蟲,依於我住;我身充樂,彼亦充樂;我身飢苦,彼亦飢苦。我今受此,所有飲食,願令眾生,普得充飽。為施彼故,而自食之,不貪其味。」但是在大菩薩,所謂之不退轉菩薩,即不必再有此等意念思惟,因為此等菩薩無數的殊勝德性之一,就是其身體完全沒有蟲聚。〔再者,一般人身中所見之八萬戶蟲,在其身中絕對沒有,為什麼?其善根已超越世間。〕在各種頌本之《般若經》中,均可看到此一不退轉菩薩之勝德。cf.《摩訶般若波羅經》卷16,大正8,339c27;《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大正6,666b4-5;卷448,大正7,161c26-28;卷514,大正7,627b13-14;卷549,大正7,826b10-11;卷562,大正7,90a16。

[38] 猗 〔〡ˇ〕:1.加,超越。2.通“ ”。依;靠。《詩?衛風?淇奧》:“寬兮綽兮,猗重較兮。” 陸德明 釋文:“猗,依也。”《詩?小雅?車攻》:“四黃既駕,兩驂不猗。” 孔穎達 疏:“兩驂之馬,不相依猗。” 唐  韓愈 《貞曜先生墓志銘》:“於戲 貞曜 ,維執不猗。” 清  朱駿聲 《說文通訓定聲?隨部》:“猗,假借為倚。”3.通“ 倚 ”。親近貌。4.通“ 掎 ”。牽引。《漢語大詞典》卷5,p.74。

[39] 《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大正8,730 a13-17:「文殊師利言:無作智名不退智。猶如金鋌(鋌=鑛【元】【明】,=鐵【宮】),先加鎚打方知好惡,若不治(治=塠【明】)打無能知者。不退智相亦復如是,要行境界,不念不著,無起無作,具足不動、不生不滅,爾乃顯現。」

[40]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5,大正8,254c14-18:「所謂三三昧,何等三?空、無相、無作三昧。空三昧名諸法自相空,是名空解脫門。無相名壞諸法相,不憶不念,是名無相解脫門。無作名諸法中不願作(願作=作願【宋】【元】【明】【宮】【聖】),是名無作解脫門。」

[41]  相=想【宋】【元】【明】(《大智度論》卷19,大正25,203d,n.19)。

[42]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8,大正8,574b2-6;《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2,大正8,310b25-29。

[43] (Lamottep.1192,n.1):關於心(citta)之性質,原始經典之一般傾向大致上相當清楚。心(citta)、意(manas)及識(vijJAna)是同義語。而識是第五蘊,所以也跟其他諸蘊一樣,是無常、苦、非我。

      然而原始經典中也有苦干段落,賦予心相當穩定之性質,甚至是超越的。事實上在AGguttara,I,p.10及AtthasAlinI,p.140即有如下之經文:〔郭忠生譯〕「諸比丘!此心極光淨,而客隨煩雜染…此心極光淨,而客隨煩惱解脫。」若干小乘部派即根據此段經文,而說心本性淨淨(cittaM prabhAsvaram),但是可能受到煩惱之雜染或從煩惱解脫。這些並不是心本來之性質,是外來的(Agantuka,客)。高唱此種解脫,推向其極致者,吾人可以提到大眾部(cf.A.BAREAU,Les sects bouddhiques,p.67-68,no. 44)、分別說部(idem,p.175,no.23;《大毘婆沙論》卷27,大正27,140b25-26)、舍利弗阿毘曇論者(idem,p.194,no.6;《舍利弗阿毘曇論》卷27,大正28,697b18)及案達羅派(Andhaka,見KathAvatthu《論事》,p.238-241)。但是小乘佛教較大之學派卻很堅決的排斥這種詮釋,心不是本來自然清淨;相反的,它本來就受到業及煩惱的雜染,而且修行求取聖果之人即在持續的清除諸染污心(cf. AtthasAlinI,p.140,1.24-29;《大毘婆沙論》卷27,大正27,140b-c;KoZa,VI,p.299;《順正理論》卷72,大正29,731c)。就大乘佛教之一般見解而論,特別是在般若之立場,前引AGguttara所謂之「光淨心」實際是「非心」(cittam acittam,是心非心)、非有心(cittAbhAvamAtra);非有者,即不可能是雜染或清淨(cf.ASTasAhasrikA,p.5-6;PaJcaviMZati,p.121,1.12-122,1.11;WatasAhasrikA,p.495,1.3-21;Aloka(《現觀莊嚴光明疏》,荻原雲來校訂),p.38,1.24-26;40,1.6;SuvikrAntavikrAmin,p.85,1.15-86,1.6)。《大智度論》此處所表達者,即是此一立場,在下文又會有更詳盡之說明(卷41,大正25,363a20以下)。詳細之引述說明,參看LAMOTTE,在VimalakIrti,序說部分p.15-60〔郭忠生譯,《維摩詰經序論》,p.82-99〕。※請參考《持世經》卷3,大正14,658b-c。

[44] (Lamottep.1194,n.3):關於對一切法「無處所」(apratiSThAna,無住),見VimalakIrti,p.47-51,269-271,283。

[45] (Lamottep.1195,n.2):依筆者所信,「空拳誑小兒」之比喻,並未見諸「三藏」,但卻常為大乘經典所引;《佛本行集經》卷18,大正3,737a4;《賓頭盧突羅闍為優陀延王說法經》,大正32,786b11;《大智度論》卷20,大正25,211a5;卷43,375a14。參看《大寶積經》卷90,大正11,519a7-8對此比喻之解說。

[46] (Lamottep.1197,n.1):換言之,即捨「味相應」之禪,而修淨及無漏之禪:見《大智度論》卷17(大正25,186a)。

[47] (Lamottep.1198,n.1):關於禪及定之所緣客體,參看《大智度論》卷17(大正25,187b);詳參KoZa,VIII,p.176-177(《俱舍論》卷28,大正29,149a-b)。

[48] (Lamottep.1198,n.2):此條隱指佛陀在伽耶山(GayaZIrSa)所宣說火之教說(Vinaya,I,p.34; CatuSpariSad,p.322)。關於三(或五)衰,《大智度論》卷13已曾述,(大正25,160a)。

[49] (Lamottep.1198,n.3):梵文慣用之語詞是AdIptaZiraZcailopama,cf. GaNDavyUha(梵本《華嚴經》〈入法界品〉),p.493,1.2;WikSAsamuccaya,p.54,1.3-4;MahAvyutpatti,no.1082。巴利典籍之用語較為間接、婉轉,cf. AGguttara,II,p.93,III,p.307;IV,p.320;V,p.98;SaMyutta,V,p.440

[50] (Lamottep.1199,n.1):菩薩是為利他而行助道法,而聲聞是為自利;這是一項根本的差異。

[51] 參見《諸法無行經》卷上,大正15,754c2-15。

[52] 《大智度論》卷19,大正25,203b9-205c。另見《正觀雜誌》第6期p.237,n.32。

[53] 參見《正觀雜誌》第6期p. 237,n.33的說明;Lamotte [1970],p. 1203說,這是其書頁1181所說(即大正25,203a)。但Lamotte所指的是在討論聲聞對八正道的解說,而《大論》對於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等道品,既然都按摩訶衍的立場,有所說明,則對八正道當無例外。比較特殊的是,在聲聞三十七道品中,其八正道的正思惟是「觀四諦時,無漏心相應,思惟發動,覺知籌量」,在戒定慧的架構底下,屬於慧分;但在摩訶衍中,則是:「菩薩於諸法空無所得,住如是正見中,觀正思惟相。知一切思惟,皆是邪思惟,及至思惟涅槃、思惟佛,皆亦如是。何以故?斷一切思惟分別,是名正思惟」。

 

[54] (Lamottep.1207,n.1):《大智度論》卷11已有詳細論述(大正25,13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