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虹灯鱼怎么养:最雷公告:领导常路过 不准放垃圾(新闻晨报 201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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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环卫指示牌称领导经过的地方禁扔垃圾(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30日13:27  新闻晨报 网络截图

  晨报记者 关健

  领导经过的地方不能扔垃圾?近日,一块摆放在路边的警示牌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上书“此处是领导经常路过的地方,从今天开始不准放垃圾,违者罚款200元”。不止一个网友指出该牌出自广东省普宁市,但当地环卫局昨日对记者表示,普宁市的确有城南环卫所,但该牌并非出自官方,不排除有人恶搞。

  “领导路过”引网友调侃

  28日晚,网友“tclanyu”发帖将相关照片放到网上。图中,该警示牌上写着“敬告:此处是领导经常路过的地方,作为文明路口,从今天开始不准放垃圾,违者罚款200元,不听者依法查处”,右下角署名为“城南环卫”。

  红字被蓝天白云状的背景所衬托,整个警示牌被放在路边绿化带旁,但照片中未交代其他信息,仅从图中看不出周边的店铺和汽车车牌。该发帖人只留下一句“广东某市”。

  该照片在网友间引发了热议,大多数人将焦点集中在“领导”二字上。重庆网友“龙逸凡”反问道:“言下之意,凡领导不经常路过的路口可随便倒垃圾?”一位网友甚至调侃称:“领导来我们这里多转转吧”。此外,资深时事评论员陈杰人对该警示内容评论称:“很实在,比较诚恳的态度。”

  记者昨日通过网络联系这位发帖人,但截稿前未得到对方的回应。

  网友信息指向广东普宁

  同时,该照片亦在微博上被网友广泛转发。“普宁总是在这些方面出名。”昨日上午,一位珠海微博用户王先生的微博评论将公众目光聚焦到广东省这个县级市上。

  王先生称,他第一次看到这张照片是在一个叫“潮汕媒体观察”的微博上,他认为照片是普宁市民拍下后上传到网上的。

  记者在微博“潮汕媒体观察”上看到,该图早在24日已被曝光,这条微博称:“在揭阳普宁市某路口的一个敬告牌上,如此写道。”该警示牌上的语句甚至被其称为“普宁体”。

  昨日,该微博用户未回应记者的采访请求。

  据网上的公开信息显示,湖南岳阳、江苏常熟、原安徽巢湖等地均有“城南环卫”这一机构。

  普宁城镇环卫局称已关注到此图,但否认制作此牌

  记者昨日向普宁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进行核实。据该局一位自称工作人员的方先生介绍,城南环卫所是环卫局的一个下属机构,已关注到这张网上照片的他,在昨日上午向该所过问此事,得到回复称,照片中的警示牌并非出自城南环卫所;至于照片背景是否是普宁,他表示不能确定。“如果是所里做的,我们就要整改。”与网友们的关注点(“领导”二字)不同的是,方先生将焦点放在了“违者罚款200元”上。他表示,所里没有执法权,罚款事项是由局里的“卫生监察队”执行。

  随后,记者向普宁市城南环卫所所长林先生核实此事,他明确否认了该警示牌出自该所。

  他称,所里不会制作这类公告牌,一般是由上一级部门负责,因此落款也应是“环卫局”之类。http://news.sina.com.cn/s/p/2011-08-30/1327230753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