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的小豆子:古今中外的军队标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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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章



为纪念某一重大战役、事件等颁发的证章。中国人民解放军向部队官兵颁发纪念章,统一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制作。各军区、军种、兵种制作颁发纪念章,必须报经总政治部审查批准。



领章

佩带在军衣领上的军人识别标志之一。形状有平行四边形、长方形、正方形、斜角形等。一般用织物制作,颜色鲜艳,精致美观,缀有军衔或军兵种专业勤务符号。通常分为常服领章、礼服领章以及作战服领章等。各类领章样式基本相同,礼服领章还以饰物相衬,战时领章的星徽、符号多用无光泽金属制作。 20世纪初,中国军队即开始佩带领章,用以区分 军人的军衔等级。

1988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新的军衔制,全军官兵改佩军种(专业技术)符号或领花,军人常服和制式衬衣缀军种或专业技术符号(见军兵种专业勤务符号),军官礼服缀领花。1992年5月,文职干部统一配发服装,佩带文职干部领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自1989年2月起,亦改佩领花,样式为圆形,由盾牌和松枝叶组成,金属材料制作。世界各国军队的军人军服上大多佩带领章,作为识别军人的军衔等级和所属部队性质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荣誉证章。包括:八一勋章和八一奖章;独立自由勋章和独立自由奖章;解放勋章和解放奖章。八一勋章和八一奖章的中心图案是红星和八一,突出反映中国共产党于1927年8月1日独立领导革命武装的光辉史实;独立自由勋章和独立自由奖章的中心图案是红星和延安宝塔山,象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革命圣地延安是中国人民禁止讨论政治话题民族战争的革命大本营;解放勋章和解放奖章的中心图案是红星和天安门,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武装夺取全国胜利。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全国人民一起,英勇地进行了长期革命战争,为中国人民革命事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立下了卓越功勋。1955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根据国家宪法规定,作出《关于规定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决议》,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条例规定,勋章分一、二、三级,奖章不分级。勋章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奖章由国务院批准,国防部长授予。授予勋章、奖章的条件,以参加革命时间的长短和当时职级的高低,以及是否一直坚持革命工作而无重大过失为依据。授予勋章、奖章的同时发给证书。

八一勋章和八一奖章 授予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8月1日~1937年7月6日)参加革命战争有功而无重大过失的人员。一级八一勋章授予当时的师级以上干部。二级八一勋章授予当时的团级和营级干部。三级八一勋章授予1935年10月20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1936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和第四方面军,1935年9月30日前参加陕北红军和红军第25军,1937年7月6日前坚持各地游击战争和参加东北禁止讨论政治话题联军的连级以下人员。八一奖章授予在1937年7月6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的上述人员以外的人员。

  独立自由勋章和独立自由奖章 授予禁止讨论政治话题战争时期( 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 参加革命战争有功而无重大过失的人员。一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时的旅级和相当于旅级以上干部,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新四军时的支队级和相当于支队级以上干部,1945年9月2日前在八路军、新四军中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禁止讨论政治话题游击队中相当于军级的纵队和新四军师级以上干部。二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当时的旅级、团级及其相当干部。三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当时的营级、连级及其相当干部。独立自由奖章授予参加八路军、新四军或脱产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禁止讨论政治话题游击队2年以上,或参军虽不满2年但因作战负伤致残的排级以下人员。

  解放勋章和解放奖章授予在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9月3日~1950年6月30日)参加革命战争有功而无重大过失的人员。一级解放勋章授予当时的军级以上及其相当干部。二级解放勋章授予当时的师级及其相当干部。三级解放勋章授予当时的团级、营级及其相当干部。解放奖章授予当时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2年以上,或参军虽不满2年但因作战负伤致残的连级以下人员。解放战争时期直接领导国民党军队起义的人员(含1950年6月30日以后直接领导起义的),根据其功绩大小,分别授予解放勋章或解放奖章。

  勋章、奖章的颁发工作,原计划分两期进行。1955年颁发现役军人的勋章、奖章,1956年颁发转业、复员和离队军人的勋章、奖章。第一期完成后,第二期因故没能按计划实施。这次依据国家宪法颁发勋章奖章,是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各个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一次总结性奖励。这种殊荣,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立功受勋人员的关心,也是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伟大历史功绩的肯定,对全军官兵具有巨大的教育和鼓舞作用。




军用飞机识别标志

  


为标示军用飞机的所属国籍而喷涂在机翼、机身或尾翼上的特定标记。习称军用飞机机徽。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英国空军为辨别敌我,首先在飞机机翼下面两端各涂上一面联合王国国旗,其他参战国也相继在飞机上涂上各自的识别标志。此后,世界各国均规定了本国的军用飞机机徽。有的采用国旗或军徽的形式,有的按照自己的民族习惯绘制色彩鲜艳的几何形状图案。大多数国家诸军种、兵种的军用飞机均采用同一种机徽,个别国家有所区别。军用飞机识别标志不是固定不变的,往往因国家的国体、政体改变或其他需要而加以更改。一些国家为区别飞机所属的军种、兵种、部队和机型,以便于实施空中指挥,还在军用飞机上标有文字、数字和图形等特殊符号。 1930年春,中国工农红军在鄂豫皖苏区曾缴获1架国民党空军飞机,经修复后,在机翼两侧下方各绘一颗红五角星。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立空军后,军用飞机的识别标志是在红五角星内印金色“八一”两字,两侧辅以两根红色长条。陆军、海军航空兵的飞机识别标志与空军的相同。



帽徽

  





佩带在军帽上象征军队的标志。中世纪末,欧洲各国就已经出现了在军人帽子上佩带各种特殊识别标志的习惯,如匈牙利和南斯拉夫某些轻骑兵的帽子上,插有不大的帽缨或一束雄鸡羽毛。18世纪上半叶,欧洲许多国家的军队开始佩带帽徽作为标志。起初是用布制作的,后来改为陶瓷或金属制品,样式多为圆形或椭圆形,颜色一般与国徽(国旗)颜色相同。中国清朝末年的新军和中华民国时期的军队,都佩带帽徽作为一种识别标志。1912年10月,中华民国政府规定的帽徽样式,陆军常服为铜质五角星,由红、黄、蓝、白、黑色五瓣组成;陆军军官礼服帽徽以常服帽徽为主体,边沿加饰圆型金色菊花,缀时红瓣向上。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佩带布料全红五角星帽徽。1949年6月起,中国人民解放军帽徽样式与“八一”军徽相同。1951年后,海军、空军军官的帽徽样式与本军种军徽样式相同(见军徽)。195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颁发了新的帽徽样式,陆军、海军、空军的帽徽为圆形,正中镶嵌“八一”军徽,分别以海蓝、藏蓝、天蓝色垫底,周围为麦穗和齿轮。海军、空军帽徽分别衬以铁锚和飞鹰两翼。1965年6月,陆军、海军、空军的帽徽统一改为全红五角星。1985年5月,陆军、海军、空军帽徽又分别恢复1955年样式,并分大小两种。1988年10月,在实行新军衔制的同时,陆军、海军、空军的帽徽进行了改革,将1985年实行的小帽徽作为作训帽和女军人无檐软帽帽徽;大帽徽加衬金黄色松枝叶和天安门图案,适用于大檐帽、水兵帽、绒(皮)帽上佩带。新的三军大檐帽帽徽主体为“八一”红五星,八片金黄色松枝叶环抱麦穗、齿轮和天安门。新帽徽庄重严肃,美观大方。红五星、麦穗、齿轮和天安门,象征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与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同心同德,肩负着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光荣使命。长青松树具有傲风雪、抗严寒的性格,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浩然正气和当代军人的不屈风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也佩带帽徽,其图案由国徽、盾牌、长城和松枝组成。



我们大家最熟系的~1949年6月,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命令,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样式为:旗幅为红地,长方形,横竖为5∶4,K旗杆上方缀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两字,故简称“八一”军旗。五星和“八一”两字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诞生以来,经过长期奋斗,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全国。“八一”军旗是荣誉、勇敢与光荣的象征,是鼓舞全军指战员团结战斗的旗帜。1992年9月5日,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公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使用的陆军、海军、空军军旗样式。陆军、海军、空军军旗旗幅的上半部(占旗面的八分之五)均保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基本样式,下半部(占旗面的八分之三)区分军种:陆军为草绿色;海军为蓝白条相间;空军为天蓝色。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主要授予团以上部队和院校,由司令部门保管,通常在典礼、检阅、隆重集会等时机使用。全军指战员必须自觉尊重和保卫自己的军旗,战时如由于部队怯懦而丢失军旗者,该部指挥员应受到军纪惩处。世界各国军队都有自己的旗帜。有些国家军队的旗帜种类繁多,如武装部队队旗,独立军种(兵种)旗,部队(兵团)旗或战旗,海军舰艇旗和辅助船只旗,主管人员旗等。1990年前,苏军把授予团、旅、独立营(或炮兵营)、航空兵大队、军事院校、教导部队、海军支队的旗帜称战旗,战时随部队行动。苏海军舰艇还使用主管人员旗帜:苏联最高统帅旗、国防部长旗、总参谋长旗、海军总司令旗、海军总司令部参谋长旗,舰队、区舰队、分舰队司令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