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大陆安卓版豪华:头发花白老人闹市晕倒 路过外籍医生下车救人(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8 17:13:48

头发花白老人闹市晕倒 路过外籍医生下车救人(图)

2011年08月31日 08:0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105)  【字体:↑大 ↓小洋大夫在路边救人。 陆雪生 摄【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昨天中午11点多,在南京夫子庙风景区建康路上,发生了感人的一幕:一名头发花白的老外跪在地上,为一名晕倒路边的中国老人嘴对嘴进行人工呼吸,经过十多分钟的抢救之后,晕倒的老人逐渐苏醒过来。原来,这位来自意大利的老外是一名医生,在旅游途中发现路边有人晕倒之后,立即下车对其进行了抢救。等“120”急救车赶到现场之后,晕倒的老人被送往医院救治,这名热心的老外才离开了现场。

  突发意外

  夫子庙一老人晕倒,“洋雷锋”救人

  “哎呀,那个老外真是热心肠,绝对是洋雷锋!”昨天中午12点钟左右,记者接到了读者陆先生的报料后来到了夫子庙状元楼宾馆附近的事发现场,但这时救人的老外已经离开,在记者的采访中,周围不少市民都目睹了事情的经过。陆先生还用相机拍下了当时现场的画面。

  陆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前,晕倒的老汉正挎着菜篮走在路上,可能是家住附近,准备去菜场买菜的。突然,老人头一歪,就晕倒在了路边,跟在老人后面的有两个学生模样的小伙子,赶紧上前将老人扶住,然后就报警求助。

  陆先生表示,老人晕倒之后,不少热心市民都伸出了援手,有的市民给老人撑伞遮阳,有的给老人买来了矿泉水。但是大家都不懂得急救知识,只能等着民警或者急救人员赶来现场。

  正当大家等民警的时候,路边一辆旅游大巴突然停了下来,车门打开之后从车上下来了几位外国人。一名外国男子二话没说就走到了晕倒老汉的面前,又是按压心脏又是做人工呼吸。和老外一同下车的还有一名翻译,翻译告诉周围的市民,这位外国人是名医生,懂得急救。

  周围市民见这个洋大夫那么热心,跪在地上,嘴对嘴给老人抢救,纷纷称赞老外是“洋雷锋”,是当代的“白求恩”。洋大夫给老人做了心脏按压之后,表示要将老人的头垫高点,赶到现场的夫子庙派出所民警立即从附近的宾馆借来了一个枕头,垫在了老人的头下。

  事后追访

  救人者来自意大利,与家人来江苏旅游

  经过这位洋大夫的救治,晕倒的老人慢慢地苏醒过来,洋大夫还拿着扇子给老人扇风。洋大夫就这样一直跪在地上十多分钟抢救老人,周围的市民看了之后都很感动。很快,“120”急救车也赶到了现场,将老人送往了附近医院救治。急救人员表示,老人血压比较高,可能是中暑,幸亏这个洋医生先期对老人采取了一些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洋大夫救完人之后,见“120”来了将老人送上救护车之后就离开了现场,只知道是从意大利来南京旅游的。记者经过多方联系,了解到江苏省中旅有一批意大利客人。记者与该公司的导游兼翻译程先生取得了联系,了解到中午11点多,正是他带的意大利客人伸出援手救助了一名路倒老人。

  程先生告诉记者,救人的那名外国游客来自意大利佩鲁贾,叫“马里奥”(音),当时他们正驱车准备前往中山陵游玩,路过事发地点的时候,马里奥看到路边有人晕倒,表示自己是医生,不能见死不救,要求下车救人。

  程先生表示,马里奥先生一家在下午游玩过中山陵之后,已经乘晚上6点的火车赶往了苏州游玩。在临走之前,马里奥先生还将自己的联系方式丢给了那位老人,希望老人平安之后告诉他一声。(记者 裴睿) 

各地频现“翻版彭宇案” 网友称社会道德滑坡30年

2011年08月31日 08:1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15)  【字体:↑大 ↓小【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前日,武汉一电动车主因好心扶起不慎摔倒的八旬老太,反被老太认定是撞人者。就在车主自认倒霉,准备赔200元了事时,在数名现场目击者的坚持下,交警判定这起事故并非交通事故,让车主离开现场。无独有偶,在江苏如皋,也有监控视频证实,一位被老太认定是在路边撞倒自己的大巴司机,实际上是出手相助的热心人。事后,老人全家内疚之余,为司机送去锦旗。

  一方称好心助人为乐,一方称对方肇事扶人,这样的“罗生门”案件并不罕见。就在几年前,南京“彭宇案”曾引发全国关注,几天前,天津“许云鹤案”二审开庭。有网友评论,自“彭宇案”后,社会道德滑坡30年。各地频现的翻版“彭宇案”,恰是道德丧失、信任危机的体现。

  如果没有了监控视频和目击证人,人们还敢做好事吗?  

  湖北武汉

  目击者坚持不能被冤枉

  8月28日下午,武汉市一名电动车主胡师傅途经汉口合作路与鄱阳街交会路口,当他扶起一名摔倒的八旬婆婆时,反被婆婆称是被他的电动车撞倒。这则消息引发了网友热议。

  据电动车主胡师傅介绍,他在经过路口时,看到这位婆婆在避让其他拥挤车辆往后退时,不慎摔倒在地。他见状赶紧扶起婆婆,不料婆婆一口咬定是他的电动车撞倒了她。她的右肘有点破皮,称身上有点痛。

  据当地媒体报道,在现场的3名目击者均为胡师傅打抱不平。他们称胡师傅本来想赔200元了事,但手里没那么多钱。与胡师傅素不相识的陈老师掏出80元想帮他了结此事,却遭到目击者舒女士的极力反对,她说,明明是婆婆自己摔倒的,胡师傅扶了她反被赖上,怎么能这样冤枉好人,以后年轻人谁还敢做好事?后经多方调查,交警认定这并不是一起交通事故,让胡师傅离开了现场。

  江苏如皋

  乘客见证司机“不后悔”

  在此事发生一天前,由江苏南通开往如皋石庄的车牌号为苏F29171的长途客车上,一群乘客也见证了客车司机殷红彬的“不后悔”行为。

  8月27日,江苏如皋交警接到报警,称一辆大巴在如皋石庄镇西边的张黄立交桥上撞倒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后逃逸。面对警方调查,这位家住石庄的石姓老太称,那辆撞倒她的大巴是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往返于市区和石庄镇之间的班车。接到警方通知,27日下午3时,客车司机赶到石庄交警中队接受调查。

  殷红彬所述的则是另一种情形。27日中午12时,他的车开下张黄立交桥时,发现前方有辆三轮车横摆在路面上,靠近后看清楚是一名老人被压在车下,于是他靠边停车,下车搀扶那位老人。车上的乘务员和乘客也可以作证。为了避免班车误点,他将老人交给一位刚好经过现场的村民,就开车离开。 

各地频现“翻版彭宇案” 网友称社会道德滑坡30年(2)

2011年08月31日 08:1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41)  【字体:↑大 ↓小

  调阅录像

  老太称自己“一时糊涂”

  通过调阅监控录像,警方发现如殷红彬所述,当车辆开始下桥时,前方道路上出现了一个黑点,随着车辆慢慢靠近,可以看到,是一辆三轮车横摆在路中,隐约能看到摔倒老人的一条腿。

  昨日,著名主持人黄健翔在微博上转发消息称,事情真相大白后,受伤的石老太全家倍感内疚。“昨天,躺在床上养伤的老太不仅对自己的一时糊涂深表歉意,还让儿子专程给司机和乘务员送锦旗。如皋市已为殷红彬申报南通‘见义勇为好司机’。”

 

  网友评论

  好心助人还要靠“幸运”

  实际上,近期在福建福州、四川遂宁等地都发生了一方称好心助人为乐,一方称对方肇事扶人“罗生门”事件。

  有网友评论,自“彭宇案”后,社会道德滑坡30年。各地频现的翻版“彭宇案”,恰是道德丧失、信任危机的体现。

  网友“时事周刊”说:“殷红彬幸在有铁证——车前摄像头;有人证——乘务员和乘客;没有葫芦法官,得以迅速洗清冤白。但是,以怨报德的人总得不到惩罚,下一次扶起‘她’的人还会这么幸运吗?”

  也有网友感慨以后做好事一定要先备好视频和至少3个证人。“这社会现状真让人唏嘘,难道老人都希望看到自己在路边跌倒时,行人都无视之匆匆而过吗?”(文/记者王丹阳)  

人民日报:做好事要自带摄像头吗?

2011年08月31日 05:10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208)  【字体:↑大 ↓小

  新闻背景

  最近,发生了这么一件事。

  8月26日,江苏省如皋市交警接到报警,称一辆大巴车在石庄镇的立交桥上撞倒了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并逃逸。

  老人姓石,头部有轻微伤,在当地卫生院留院观察。老人的儿子在接受采访时称,有人打电话告诉他,他母亲被大客车撞倒了。这位石老太太也告诉记者,她是被汽车剐倒的,并咬定撞倒她的是一辆大客车。

 

  但大客车的司机殷红彬所述却与石老太太反映的情况截然相反。殷红彬说,他只是开车经过,发现有三轮车横在路面,一名老人被压在了车下,于是靠边停车,扶起了老人。

  所幸车上装有监控,整个过程被清楚记录了下来,证明司机所说属实,还了司机清白。事后,石老太太说,她是被别的车剐倒了,后来有人来扶,就以为是撞倒她的车,“误会好人了”,表示道歉。

  助人反被人冤枉的类似事情,近年来时有耳闻。南京彭宇案、前些天刚刚二审开庭的天津许云鹤案都因相似性质,引起公众高度关注。

  “为什么做好事却引火烧身”、“做好事都要自带摄像头吗”、“以后还敢扶老太太吗”,关于这个话题,追问不断。

  一问:受助者,为何恩将仇报

  编辑:发生在江苏如皋的这起事件,司机究竟是撞人,还是救人?

  殷红彬:8月26日中午12点半,我驾驶着车号为“苏F29171”的大客车,载着乘客从如皋石庄镇出发,前往南通市区。行驶到张黄立交桥时,发现路面上横着一辆三轮车,一名老人被压在车下。我迅速靠边停车,和乘务员郁维贞跑下车,将老太搀扶起来。

  但是,附近村民将我拦住“不让走”,怀疑是我撞了人。在让对方记下车牌号后,我才重新开车上路。

  记者:据如皋市宣传部新闻科邵科长说,29日下午,受石老太委托,其儿子郝先生带着锦旗来到南通飞鹤快客公司,向热心救人的殷红彬、郁维贞表示了感谢。

  编辑:这几年,出现过不少类似事件,其中有像如皋事件这样最终被证明是一场误会的,但也有助人为乐者遭到恶意诬陷的。这类事件的发生,究竟是什么原因?

  王敬波:类似事件的再三出现,从根本上说,恐怕是社会诚信系统出了问题。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备,一个公平的、透明的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在商业领域出现了不公平竞争,甚至商业欺诈。而这种经济现象的不良影响,也会逐渐渗透入社会生活中。在国家治理和政府管理领域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况。

  各种领域的问题作用于社会生活,一方面导致社会上产生了为了逐利不择手段的现象;另一方面,也使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降低,人们越来越不敢做好事。

  编辑:这类事件中,我们好像总是听闻好人被冤枉,很少听到坏人被惩罚。这是不是因为法律中对诬陷、冤枉人的人惩处力度不够?

  王敬波:对于恶意欺诈,我国法律体系中是有惩罚机制的。但是,具体到操作层面并不容易。助人者可能觉得要提供证据,自证清白,或者证明对方欺诈,直至追究责任、为自己维权,时间、经济成本都高,不如私下与对方达成协议,平息事端。这多少与中国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事态度有关。

  另一方面,围观者可能也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未必愿意第一时间站出来作为证人,帮助蒙冤者维权。因此,尽管有相关法律制度,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法律中很难对恶意欺诈行为进行有力的处罚。这也可能进一步助长无良人的侥幸心理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二问:助人者,为何引火烧身

  记者:如皋警方称,他们在调查时发现,南通飞鹤快客公司的大巴车都安装了车辆监控系统,能够实时记录车辆前方和内部情况。监控系统对后来事件的调查起到了重要作用,是吗?

  殷红彬:正是因为有这套监控系统,我觉得警方一定能还自己一个清白。  

  编辑:如果如皋事件中没有摄像头的存在,是不是助人为乐的人又要背黑锅?为什么做好事却引火烧身?是证明自己无辜这件事难度特别大吗?

  王敬波:如皋事件中,比较幸运的就是有摄像头清楚记录下了事件的全过程,提供了清晰无误的证据,事情的是非曲直都很明确,因此处置起来相对比较简单。

  在通常的案件调查和审理中,证据是很重要的裁判依据。比如,可以通过伤情鉴定、提供人证物证等方式,为公安机关的调查或者法官的裁判提供依据。

  但是事实上在很多案件中举证责任的承担并不那么容易,由于缺乏有力的人证物证,这件事确实会给调查、裁判带来难度。毕竟事件过去了,很多事件又是短时间发生的,或者稍纵即逝,客观上难以重新完全还原。

  中国有助人为乐的传统,这种传统应该得到弘扬,但是我们也必须提醒行善的人,在做好事的同时,一定要增强法律观念、证据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好心办坏事。比如,如果遇到犯罪或者事故现场,就不能不顾一切地冲进去施救,需要有意识地保护现场,以免影响以后的调查取证,或者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问:执法者,为何左右为难

  编辑:有这样一种观点,法院作出不利于助人为乐者的裁决,会让恶意欺诈的人称心,做好事的人寒心,以后就更没人做好事了。既维护法的尊严,又保护行善者的权利,执法者往往左右为难,怎样才能两全呢?

  王敬波:首先应该强调的是,具体到一个案件的裁决,法官和媒体所接触掌握的事实、证据也许是不尽相同的。媒体披露的信息,公众作出的判断,未必就真实、全面、准确。

  因此,我们在不全面了解事件的情况下,尽量不要妄自对法院的裁判进行评论。

  从另一个角度说,我们也要强调法院在裁判一些涉及社会伦理、社会诚信、社会道德的案件时,应该重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司法职能是随着社会进步而发展的,但是至少在中国目前环境下,司法需要承担一定的引导社会风尚的责任。

  尽管在有些判例中,可能由于取证困难等问题的客观存在,最终裁决可能不利于行善者,但是可以通过裁判文书对社会公众进行引导,对公众的善行进行肯定,也能达到引导社会风尚的作用。

  记者:此事发生后,有网友戏谑说,按照这种趋势,谁还敢扶老太太啊?您对此事怎么看?

  张小平:一定要迅速查明真相,褒善惩恶,给社会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让好人有好报,要引导社会舆论,树立正确价值观。好事要做,好人最终是会得到社会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