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奥帆中心附近美食:“九·一三”余波长久未息,林彪女儿林豆豆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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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三”余波长久未息,林彪女儿林豆豆的处境
林彪从北戴河仓皇出逃后,毛泽东认为尚在北京的黄、吴、李、邱是“老同志”,给他们一个主动交代的机会,因为这几个人毕竟是老红军,对革命立过战功。对其他一些跟随林立果且关系紧密的人,采取行动便要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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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彪有一些亲属和老部下,虽然没有参加过阴谋活动,当时也受到了牵连。虽然林彪一伙在“文化大革命”中大搞株连九族的一套,但是用这种方式对待林彪无辜的亲属和部下显然也是错误的。到了党的11届3中全会后,党中央恢复了实事求是的精神,与林彪政变阴谋没有什么政治牵连的人终于都被落实了政策。
林立衡(林豆豆)的经历,是这些人中比较典型的一个。在“九·一三”后1个星期左右,她和未婚夫张清林从北戴河被转移到北京玉泉山,接着转到北京卫戍区某师师部驻地,开始接受专案组审查。专案组的负责人是8341部队的女干部谢静宜,此人在“文化大革命”中炮制了不少“经验”,还把持清华大学半边天,后来在粉碎“四人帮”时一道被捕。谢静宜开始主要让她交代的问题,是林彪与刘少奇、邓小平、周恩来以及各位老帅的关系。
中共中央在
在这种情况下,林立衡写信给毛泽东要求面谈。毛泽东把信批给了周恩来。周恩来于1972年8月在人民大会堂找她谈了一次话,却不是要求的“个别谈话”,而是集体谈话,参加的还有汪东兴、纪登奎、李德生、张才千、田维新、杨德中以及谢静宜等。显然,周恩来在处理这一问题时也有难处。这次谈话,决定林立衡回空军“参加运动”,最后周恩来还同她握手道别。
林立衡回空军后住到招待所,仍有专案组人员在身边看守,在1974年“四人帮”大搞“批林批孔”运动后她又被关押并自杀未遂。在无奈下,林立衡再次向毛泽东写信。
有关部队就林立衡转业的地点提了三个地方:郑州、开封和孝感。当时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他在这三个地点中圈了郑州这个交通最方便也是最大的一个城市。从这点上也可以看出邓小平待人的厚道,尽管他自己此前受到过林彪的打击。
林立衡到了郑州后,在一个汽车厂当了副营级的革委会副主任,1976年5月“反击右倾翻案风”起,由于她来郑州是邓小平圈定的,“城门失火”再次殃及池鱼,她被说成翻案风的残渣余孽,革委会副主任职务被剥夺,下放到车间当了工人。直至11届3中全会后,随着全面落实政策,林立衡的问题直接受到中央的关怀,于八十年代被调回北京,重新安排工作。
如果客观地回顾历史,在七十年代处理林彪一案时虽出现了一些冤情和过火现象,不过也应看到“文化大革命”初期打人、戴高帽甚至随意残害的狂热在此时已经消退,毛泽东已经比较强调讲政策。
再回想一下“文化大革命”时期,林彪、“四人帮”迫害致死的老干部、知识分子及其子女不可胜数。对比他们的遭遇,林立衡还算是幸运。如果无休无止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怨怨相报,岂不是要把我们的国家变成一个残酷斗争的绞肉机?接受这些教训,建立法治,尊重人权,实行民主,一切按宪法办事,一切以法律为准绳,才是避免上述悲剧重演的保障。
1978年党的11届3中全会召开后,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逐步恢复,随着国家的立法与司法工作的逐步加强,对于“文化大革命”中罪大恶极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依法进行审判的条件已经逐步具备。
判处江青、张春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姚文元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陈伯达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黄永胜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6年;判处吴法宪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6年;判处李作鹏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邱会作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江腾蛟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此后,各地人民法院、军事法院,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其他案犯也陆续分别进行了审判。
后面应附加一句,对林彪一案的黄、吴、李、邱的对待,还是与江青一案的靠“文化大革命”造反起家的罪犯不同。因为这几人毕竟在革命战争年代立过战功,且在“九·一三”后已经关押10年之久。此次判刑后不久,那“四大金刚”都被以保外就医处理,和家属一起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这表现出国家转入法制社会后的健康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