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浮新医院怎么样:逼教师捐款无关慈善只涉公权摊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20:28:55
逼教师捐款无关慈善只涉公权摊派

  湖南长沙县教师称,每月工资中有几十元被扣除,为的是参加“一天一元捐”活动。长沙县慈善会称,2010年政府发文要求企事业单位捐款,目的是帮扶贫困。慈善会会长彭三明认为,老师觉悟最高,不应在乎这点钱。

  (9月1日《北京晨报》)

  在这个公民权利意识不断生长的年代,彭三明口中的“老师觉悟最高”,看似褒扬实则是对教师群体人格与智商的羞辱。

  慈善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自愿参与原则是慈善得以保持纯洁性的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这一原则确保了捐赠者和受助者双方都不存在心理负担和利益损失。应当明确,公民的捐款行为,是基于个体自主判断的产物。这一方面让公民的爱心得以释放,另一方面公民通过释放爱心获得一种纯粹的快乐。从这个意义上说,捐款不是一种负担,而是获得快乐的一种方式。

  而从个人账户中直接扣款,是一种强捐。这种“捐款”打破了自愿原则,捐款者不仅承受了心理负担,而且也感受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夺。很显然,通过行政指令搞强捐的行为,既不合法也有违道义,其实质是一种恶行,而非善举;被权力劫持的“一天一元捐”,无关慈善,只涉公权摊派。这样的摊派,不仅有损慈善的纯洁性,而且是对捐赠者善心的亵渎和不尊重,严重挫伤了公众的慈善热情。

  退一万步讲,即便老师们无奈之下接受了“强捐”,但谁又能保证这笔钱会被用在刀刃上呢。在很多地方,强捐来的善款,往往是一笔糊涂账,公众并不知道自己被逼捐的钱花到了哪里。比如,长沙县这一强捐活动去年到账款高达312万元,但去向如何,被逼捐者根本就不知道。

  关于捐款去向,日前被爆的黑龙江一省级机关对善款的“分配”方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解读方向——同样在由官方发文组织的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明确规定捐款的75%返还给捐款单位,20%上交省慈善总会统筹使用,5%用于省直基金会机动使用。一条分食“善款”的利益链,由此呈诸于世人眼前。这表明,各种名目繁多的行政强捐,已然成为各部门变相敛财的一种创收手段。

  显然,行政强捐是公权对私权的赤裸裸地绑架,这是政府角色错位的产物,暴露了权力无边界的一面。对于慈善事业,政府最主要的职责,本应是制定规则,细化相关法规并予以落实。可在很多地方,对于慈善监管,政府部门不仅长期缺位,而且越位将权力之手伸进公民的口袋,谋取私利。

  显然,权力无边界,政府部门就可能随意而为。只要有利可图,社会的任何一个领域,都有可能成为权力的逐利之所,公权肆意侵犯私权的现象也就蔓延至每一个角落,强捐只是公权摊派的一个缩影而已。(钟飞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