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四十剧照:当自行倒下的老人变为妖孽 执法者要勇敢地扶起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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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怡爽文/
当自行倒下的老人变为妖孽 执法者要勇敢地扶起社会正义
文/北海风景
2011年8月22日下午,因许云鹤不满一审法院天津市红桥区法院的判决结果,天津版“彭宇案”进入二审程序。
巧合的是,正当天津版“彭宇案”进入二审程序之时,江苏版“彭宇案”又准备拉开序幕!
据媒体报道:8月27日,江苏省如皋市交警接到报警,称一辆大巴在如皋石庄镇西边的张黄立交桥上撞倒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后逃逸。面对警方调查,这位家住石庄的石姓老太振振有词地宣称,那辆撞倒她的大巴是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往返于市区和石庄镇之间的班车。
后来,经过调查,江苏版“彭宇案”的当事人殷红彬,他在客车上安装的摄像头记录着一切,他不仅没有撞倒老人,而且,他还将自行摔倒的老人扶起,之后,他和乘务员在确定老人没有危险之后才开车离开。
摄像机记录着的事实,终将诬陷殷红彬的老人“打”回原形!!好人殷红彬的良心天地可鉴。而正因为这样,江苏版“彭宇案”的当事人殷红彬才得以脱身!从而得以摆脱无尽的麻烦。
各地不断上演的“彭宇案”,终于又拉开了我今天的话题。
去年,我在网络上看到,南京徐老太太死了!
说实在的,虽然笔者与南京徐老太太素昧平生,也从来没有过任何网络上和现实中的接触,更谈不上与她有什么深仇大恨,然而,对于南京徐老太太的死,我心中充满了莫名的快感。
南京徐老太太虽然是一个小人物,然而,她却是一个时代性的标志性人物,他的一次自行摔倒行为,把中国的社会道德往后滑行30年!
人们应该还清楚记得:
2006年11月20日,南京徐老太在街上自行摔倒,在匆匆忙忙的过往人群中,好青年彭宇主动上前搀扶徐老太太,并送她去医院检查,而且,彭宇还帮徐老太太还垫了两百块钱医药费。然而,几个月后,徐老太太把彭宇告上了法庭,说是彭宇把自己撞到了,要其负担医药费。
2007年9月,南京市鼓楼法院开启史上最无耻的判决结果:青年彭宇赔偿徐老太太40%的医药费,即45876.36元人民币!
在南京法官颠倒黑白的推波助澜下,一则有人证物证的南京“彭宇案”,好青年彭宇终于败诉,徐老太太获得了无耻的胜利!全体国人欲哭无泪、纷纷声讨,中国社会道德底线以此为界,向后滑行30年!
南京老太太胜诉之后,同样还是发生在南京市:(据媒体报道)2009年2月22日上午,一位75岁的老人在南京市下关区三汊河公交站台下车时一头栽倒在地,路人很多,但没人敢上前救助,老人为求得帮助,只好大声喊道:“是我自己跌的,和你们无关,你们不用担心!”
“是我自己跌的,和你们无关,你们不用担心!”,这是跌倒老人多么无奈的呼救啊,然而,造成这种结局,又是谁之错呢??
笔者认为,南京“彭宇案”的法官,无疑是这个社会尴尬结局的推手!!
为什么呢?
笔者认为,我们不求这个社会人人都是好人,我们只求这个社会能主持正义!
试问:如果南京鼓楼法院的法官能主持正义,南京徐老太太的诬陷阴谋会得逞吗?那么,如果南京老太太的诬陷不得逞,中国的社会道德会象现在这样沦陷吗?答案是肯定的!!
笔者认为,当路面上自行倒地的老人变为妖孽,从而张口喷血颠倒黑白时,社会正义显得非常之重要。往往在这个时候,除了在场人大胆出来指证之处,执法者明辨是非,大胆公平地主持社会正义,这才是杜绝类似“彭宇案”恶劣影响的社会根源。在这个事情上,笔者认为,日前,武汉交警在处理武汉版“彭宇案”时,武汉交警维护社会正义的做法,非常值得人们拍手称快!!
据媒体报道:8月28日下午,武汉市一电动车主因好心扶起不慎摔倒的八旬老太,反被老太认定是撞人者。就在车主自认倒霉,并准备赔偿200元了事时,在数名现场目击者的坚持下,交警判定这起事故并非交通事故,让车主离开现场。
笔者认为,正是武汉市交警能大胆公平地主持社会正义,才避免了一出武汉版“彭宇案”的滋生!


以下天津版“彭宇案”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