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斯特松德学校:☆ 紫夫——《女人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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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夫——《女人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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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识相》:展示古今中外俊男美女


  基本信息

书名:女人识相     原价:29.00元    作者:紫夫

出版社:海天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年5月1日

ISBN:9787806971635  字数:        页码:206页

版次: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本书就分为两个部分,先谈论美女再琢磨美男。这本书里所描述的那些人物,离现实已经很远了,而且还是那么陌生,不过我相信,他们总会让你在某一天的某个场合,像那个女孩一样风光。

目 录

第一章 千年美色

“秀色可餐”这个词多数情况下是男人用来形容美女的,好像是说在看到美女时,不仅精神上得到了享受,甚至能看饱肚子。不知道是神魂颠倒的缘故,还是因为看得太投入以至废寝忘食,总之,欣赏美女对多数男人来说是一种享受。

前 言

千年美色

第一节 神仙姐姐(女娲、何仙姑、嫦娥、白娘子、七仙女、洛神)

第二节 倾城倾国(陈阿娇、卫子夫、李妍、赵钩弋、谢道韫))

第三节 两对姊妹花(宣姜、文姜;乐昌公主、宣华夫人)

第四节 四大美人(西施、王昭君、貂蝉、杨玉环;林黛玉、张爱玲、武则天、慈禧、希拉里、李清照、严蕊)

第五节 秦淮八艳(寇白门、卞玉京、顾眉生、董小宛、柳如是、马湘兰、李香君、陈圆圆)

第二章 千红万紫

其实,女人绝非宠物,她们有细腻,有敏感,甚至有果敢地决定和义无反顾的决心,可是却难得有任我驰骋的机会。

第一节 冤假错案(妹喜、妲己、陈圆圆、)

第二节 铁马红颜(叶卡捷琳娜二世、平阳公主、萧绰)

第三节 酷妹传奇(高阳公主)

第四节 侠骨柔情(红拂、红娘子)

第五节 反面教材(刘玉娘、夏姬)

第三章 千古遗风

很多人总认为美丽这个词只能用来形容女人,其实,在古时候,佳人指的是男人,那些长得不错又很有才华很有个性的男人。

第一节 头号青蛙(司马相如)

第二节 我酷故我在(嵇康)

第三节 掷果盈车(潘岳<潘安>、卫玠、崔琰、张苍)

第四节 超级帅哥(邹忌、何晏)

第五节 古惑仔传奇(慕容冲、独孤信<独孤如愿>、兰陵王高长恭)

第六节 职业错位(李隆基、李煜、赵佶)

第七节 名士风流(苏东坡、陆游、纳兰性德)

第四章 千姿百态

近现代,随着电影和电视的发展,娱乐为我们带来更多关于美的信息,也造就了不少绝代风华的红男绿女,从政要到影星,还有体坛的酷哥美女,只要是娱乐追踪的对象,只要是媒体关注的人物,他们的一举一动,总会牵动老百姓的神经。

第一节 一江春水向东流(王心刚、王晓棠、王丹凤、赵丹、鲍方)

第二节 梦幻好莱坞(葛丽泰·嘉宝、格蕾丝·凯丽、格利高里·派克)

第三节 绝代风华(宋美龄、艾薇塔·贝隆、邓文迪)

第五章 千载猎艳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经历,造就了人们对美的不同理解,回首千年往事,不妨来总结一下我们对美的理解和变迁。

第一节 青铜时代

第二节 白银时代

第三节 黄金时代

后 记

 

 

第一章 千年美色

 

前 言

 

如果大家同意我的观点,那么这本书就分为两个部分,先谈论美女再琢磨美男。

但是不管怎么琢磨,我不敢去谈论活着的美女和帅哥,原因很简单,他们还没有到盖棺论定的时候,怕结论下得下早以致贻笑大方。那么,就多说说那些死了很久而且结论也定了,但是很少被电影和是电视剧对说到人物吧。

既然说到这些人,那肯定和历史有关了。印象中女人很少有喜欢研究历史的,可能是历史太过于厚重和苍老吧。而女人,最大的心愿是青春和妙曼。

但是,有件事却着实让我惊叹,一个很年轻的女孩,在酒桌上,和几个男人在谈前燕慕容家族的掌故,那段时间正在热播《天龙八部》从前燕到西夏,又从西夏到大辽,到金,一直谈到现在已属于俄罗斯的术赤汗国。在场的所有人全都安静了,只在认真听女孩讲故事。最后,一位看起来有很身份的男子感叹地对那女孩子说:“你跟她们不一样。”我想,那个男人说的“她们”,可以就是一般的女人吧,那个女孩实在跟别的女孩不一样。

以前总认为,女孩子最擅长的是谈时尚,谈影星歌星,但是这个女孩,却在谈历史,不仅是那些男人觉得她与众不同,连我也对她“情有独钟”了。和她从拖雷监国谈到忽必烈登基,终于知道女孩只有20岁,我以为她学历史的,但是她说,她正儿八以只读到初中,然后混了张文凭。问她为什么会对历史感兴趣,她的回答是,历史会让你脱离浅薄和无知。

的确,很多时候空泛的理论让人难以消化,而花俏的语言,也许不过是嘴皮子上的风光,但是那些曾经发生的事,却能够给人真切的经验和答案。或许,女人应该多知道一些历史,积累一些见识,沉淀一些思想,那怕只是做为谈资,也会让你显得特立独行。

这本书里所描述的那些人物,离现实已经很远了,而且还是那么陌生,不过我相信,他们总会让你在某一天的某个场合,像那个女孩一样风光。

 

千年美色

 

“秀色可餐”这个词多数情况下是男人用来形容美女的,好像是说在看到美女时,不仅精神上得到了享受,甚至能看饱肚子。不知道是神魂颠倒的缘故,还是因为看得太投入以至废寝忘食,总之,欣赏美女对多数男人来说是一种享受。有美女相伴时,会觉得神清气爽,心绪澄明;与美女结缘,更认为是三生有幸,祖坟冒烟。

而在一般的女人眼里心里,对于美女更是五味杂陈,有嫉妒,有羡慕,更有效仿。翻开报纸杂志,不乏对当红美女的介绍,面面俱到,万无一失。细节之细,连美女的生辰八字都恨不得要弄得清清楚楚,而这其中,最能吸引人的,当是美女们的美是怎么练成的。

然而,美丽的女人是各有千秋的,正如女人的美丽也有着天壤之别,就好像有些女人以大众的眼光看是另类,而在某些男人的眼里却是绝色。毕竟,女人的美丽诱惑着许多男人的神经,而每个男人的神经,又都有着不同的敏感点。

不同的女人有着不同的美丽,这已是不争之实。有些女人的美丽不过是过眼烟云,而有些女人的美丽却很为永恒的追忆。镜子前的女人在哀叹青春易逝红颜多劫的时候,苏小小的墓前却站着许多赞美她仰慕她的人。一个已故去千年的女人,居然能使众多活着的男人女人们神魂颠倒,这种美丽当属美中极品。

近来研究红学的人士似乎有些尴尬,找老婆得找宝姐姐,找情人可寻林妹妹,这话让人们不得不怀疑“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的惊喜不过是发现了个漂亮情人而已。所以林妹妹那种远离红尘,心无旁骛的美,大概算是美丽中的孤品,只能刺激特定的男人的神经,一般的男人大概只能觉得别扭。

翻看一些传奇或演义,怎么觉得有一种“女人好像在决定王朝兴衰”的感觉。夏的灭亡是因为妹喜,商周易主是因为妲己,安史之乱是杨玉环的错,大明王朝就毁在秦淮八艳手上,特洛伊之战都是海伦惹的祸,古埃及被吞并更是娄巴克拉奥的罪过。这些女人的美丽,在男人眼里是最具诱惑力的,能引发战争导致亡国的女人,肯定是色中绝色,说不定还有其他不为人知的绝妙之处,而这,更是许多男人们浮想联翩,寤寐思之。所以,这种美丽,堪称美中精品。

还有一种女人,就像失宠的班婕妤,和番的王昭君,归汉的蔡文姬,守寡的李清照一样,从色相上看一般,从才情上论却是颠倒众生,让人千载景仰。

更有那秦淮八艳,那八个美女,各有千秋,既有极品又有孤品,甚为精妙,不仅领导当时的时尚潮流,对后世的影响至今仍随处可见,算是美丽中的标志性人物。

还有一类美女,经常作为杂志封面让大家赏心悦目,就像李嘉欣,辛迪·克劳馥,凯瑟琳·泽塔·琼斯等等,年纪大点的人或许能对好莱坞黑白时代的女星如数家珍,费雯丽,奥黛丽·赫本,英格丽.褒曼,葛丽泰·嘉宝等等,这些女人的美丽,不仅让人惊为天人,更能引发时尚潮流。她们的一举一动,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模仿的标本。这种美丽,应该怎么定位呢?就叫它是美中样品吧,时尚流行的美丽标本。

从古到今,从东方到西方,许多美女并非单调地属于美中某品,就像《源氏物语》里的紫姬,美到极致又满腹才情,既是精品又是妙品,算得上是精妙人物;像奥黛丽·赫本,活着的时候引导时尚潮流,死了还被人念念不忘,不得不承认她是美中的极品标本。

而那一年一度万花丛中选出来的世界小姐,选美冠军,则既有美貌又富才情,既有学识更多机智,还有一副青春矫健,曲线玲珑的身材。这些从众多美女中脱颖而出的世界小姐,选美冠军,当是美中的全能人物,让整个世界都为之惊艳。

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把美女们做个简单的分类,为了后面详细的介绍,好让大家明白美女是怎么美出来的,以便学个一招半式,使自己越来越“美”。

 

第一节 神仙姐姐

 

美女总是人们议论的话题。男人欣赏美女,无论是占为己有还是望梅止渴,都是件养眼又赏心的事,按照物理学异性相吸的真理,男人为美女伤了许多脑筋,干了许多惊天动地的大事。而女人们呢,因为男人对美女的偏好,也需要关注一下身边的美女,至少,可以借鉴到不少吸引男人的方法,比如说某位美女的发型获得男人们的一致好评,那么是否也把头发剪成这个形状。这样看来,美女在男人眼里是件艺术品,在女人眼里,可以作为实验品加标本。

有句话叫“女为悦己者容”,按照一般的理解,就是女人为了欣赏自己的男人而装扮自己。随着时代的变迁,这话是否该换种理解,那就是女人为自己欣赏的男人而装扮自己。这本书是为女人而作的,自然,得从男人的角度来琢磨一下美女,否则怎么知道该怎么去“容”。

人们总是喜欢把心中喜爱的或者崇拜的东西神化,这当然包括美女。一个民族的审美情趣往往以最集中的方式体现在这个民族所创造出来的神话人物身上,所以,反过来,从神话人物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了一个民族对于美的标准。

那我们就把这个神化的美女叫做神仙姐姐吧,尽管那位美女已经几千岁了,但总不至于叫神仙奶奶吧。姐姐可以倾慕,可以追求,就像现在的姐弟恋。奶奶却只能尊敬,祖孙恋总有点说不过去,尽管有些男人巴不得有个孙女辈的女人,可要是那个女人找个孙子辈的男人,那可是大逆不道。更何况《天龙八部》里的那个神仙姐姐早就颠倒了众生,尤其是她居然还能帮男人打架,简直是完美至极。所以,还是叫神仙姐姐比较好,这个美女是男人们心中所想的女人的综合体,自然是男人们渴望的对象。

对于直率的西方社会来讲,这个神仙姐姐不难寻找,那就是维纳斯,只是一个上身赤裸,下身搭着欲坠的长布,弯曲着身体的女性,展现着黄金比例的曲线。这位神仙姐姐刚来中国时,曾引得无数男人边流口水边斥责人家伤风败俗。本来吗,那时的中国男人一般喜欢独自欣赏,一旦和大家一起来观光,就会显出一派道貌岸然来。

不过西方男人也实在是太简单,他们心中的美女只要能勾得起情欲,惹得人浑身痒痒就是美丽的。不像我们聪明的中国男人,一定要为美女设置一些附加条件,什么才啊,德啊。这里有个很大的好处,那就是免得被美色给迷惑而忘了顾及本质。

值得中国男人欣慰的是,这些附加条件已经影响了西方人,你看那些选美大赛,哪项不考察美女们的智力。不知道是西方人也学会了一脸正气还是中国人果然高明,反正现在好了,世界上的男人们在美女的认识上差不多大同了,只看下一步还会玩出些什么花样。

世界男人倒是大同了,可我却翻了半天书也找不出中国男人心目中的神仙姐姐到底是谁。对于眼高于顶的中国男人来说,找出个神仙姐姐还真不容易。

女娲算不算?据说女娲长得很美的,因为纣王调戏她,所以引出了一场《封神榜》。只不过女娲好像是人类的始祖,不应该叫神仙姐姐而应该叫神仙老妈。“母亲是最美的”,这点倒符合中国男人所谓的孝道。

不过这神仙老妈倒还真能体现中国男人的审美标准,至少,不少男人喜欢女人像老妈一样把自己伺候服帖。其次就是据说女娲是人头蛇身,这样看来中国男人很看中女人的脸,至于身材,不是怎么在乎,不像西方人那样,黄金比例算得那么精准。

这点从古代的仕女图上很容易发现,你看,不管是《簪花仕女图》还是《捣练图》,那里面的仕女们个个都是面若桃花,可身材却不敢恭维。

到了近代,对于美女的评判标准,也只增加了一条,那就是脚。按照章太炎的总结,女人的脚要“瘦”、“小”、“尖”、“弯”、“香”、“软”、“正”,没有一双符合标准的脚,脸再漂亮也是白搭。这样看来,中国男人对美女的要求只在脸和脚,其他一概忽略不计。

不过发展到现在,大概是受西方人的影响吧,男人们开始关注女人的曲线了,甚至流行骨感美人。为了追求骨感,女人们只好拼命减肥了,减肥药满天飞,与壮阳药平分秋色。看来,男人和女人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那就是千方百计让对方满意。

昨天看电视,凤凰卫视的杨锦麟点评了一则报道,重庆女大学生利用堕胎减肥。老杨感慨,性自私到了什么地步了。不过这也不能全怪那些女学生啊,谁叫男人叫嚣着要追找骨子里透出的性感呢,为了这性感,女人只好拿男人当减肥工具了。只是可怜了楚王宫中的细腰们,怎么早没发现这条减肥捷径,以至白白饿死。

从这点我们不难发现,女人好像总是处在被动的地位,比如说唐代男人喜欢肥妹型,女人们就拼命长膘,宋代男人喜欢牙签型,大家只好舍命减肥。而这男人的欣赏口味,据说又是因为国情变化的,唐代强盛,“万国衣冠拜冕旒”,所以男人们都以强壮为美;宋代内忧外患,从没安宁过,男人们底气不足,当然要求女人越纤细越好。这样看来,男人们的审美标准是根据自己的实力变化的,男人们混得不错,女人也可以跟着舒坦,男人们不争气,只好折腾女人了,减肥是件很痛苦的事。

这么看古代男人还是蛮注重女人的身材的,尽管仕女图上的美女身材都不怎么样,但是敦煌壁画里的飞天倒真是令人垂涎。这只能说少数民族的祖先比汉人的祖先大公无私得多,美的东西大家一起欣赏,不像汉人,关起门来独自偷欢。再有一点估计就是孔老夫子礼仪廉耻的教化,让国人更明白什么叫羞耻,搞得中国的神仙老妈女娲只有长相没有身材,美女的上半身蛇的下半身。

鉴于女娲是神仙老妈,我只好另寻神仙姐姐,何仙姑怎么样?八仙里唯一的女性,据说长得很漂亮,以至纯阳真人吕洞宾花心大动,宁可被狗咬也要点化她成仙,好时刻陪伴自己左右。

一直奇怪神仙都是不谈恋爱的,干吗还想出个纯阳真人这样的多情人物,看来神仙也有情欲。而且这位纯阳真人无论怎么风流,也不会降低他的法力,这是不是可以当做某些中国男人希望能得到很多女人而不用付任何责任的写照。不管怎么说吧,这位纯阳真人不会空穴来风地招人喜欢,至少,他代表了男人们的某些理想。

书归正传,既然何仙姑能被神仙看中,自然算得上是凡人眼中的神仙姐姐了。只不过这何仙姑漂亮是漂亮,就是有点傻。除了跟着那七个男人瞎起哄,好像没干过什么大事。而搀和得最多的,就是解救那些被恶霸们强抢去的美媚。从这点我就发现,大概只有女人喜欢何仙姑,谁叫女人总是弱者呢,随时可能被男人算计。而那些坏男人,可能就不怎么待见这位神仙姐姐了,谁叫她多管闲事来着。

鉴于何仙姑的支持率只占50%,我决定再选一位神仙姐姐。正翻书的时候,一个朋友在QQ上给我发来条信息,“我要找的老婆,一定要头脑简单的,我指着月亮说那是太阳,她就相信那的确是太阳”。

看完这话何仙姑的支持率马上增加了20%,原来男人喜欢傻点的女人啊,这也难怪,平日里商海宦海沉浮着,需要耗费多少脑细胞啊,如果身边再多个鬼精灵的女人,那还不要了男人的命。还是头脑简单的女人好,花瓶最好,养眼又省心。

回头查看一下前天发在BBS上的神仙姐姐征集,千奇百怪的名字罗列了一大堆,而高居榜首的居然是嫦娥白娘子

支持嫦娥的人说,嫦娥长得很漂亮,这是最重要的。

支持白娘子的人回击,看过赵雅芝演的白娘子没,漂亮得无法形容了。

嫦娥派认为白娘子不是神仙是妖精,白娘子派立马有人提出,嫦娥和玉皇大帝关系很不一般。说这话的老兄如果去制造八卦新闻,估计会有打不完的官司,我们也可以有看不完的热闹。

不过,嫦娥倒也真是耐得住寂寞的。一脸正气,整天呆在她的广寒宫里不说,连天蓬元帅跟她开个玩笑她都赶紧跟玉帝汇报一声。这样的女人,搁家里该有多放心多省心啊。就算寂寞得一塌糊涂,也不过是“碧海青天夜夜心”而已,连她养的兔子都下凡去惹事了,《西游记》里的玉兔精好像就是她养的那只兔子,可她硬是没迈出广寒宫一步,多乖的女人。更让人心醉的是,她身边还有个叫吴刚的伐木工人,尽管吴刚的身体很强壮,肌肉很发达,可仍然打动不了嫦娥姐姐的心。这让肌肉不怎么发达,却很在乎女人贞洁的某些中国男人颇为得意。

可是白娘子派又说了,虽然她是妖,但是她实在是太完美了。长得漂亮还在其次,她主动去追求许仙,这才是最让人梦寐以求的,哪个男人不做梦都指望着有美女看上自己啊,难怪许仙要被男人骂,原来是嫉妒。更可贵的是,她帮助许仙做生意,发展事业,贤内助啊。要命的是她还给许仙生了个文曲星下凡的儿子,哎,美妻,贤内助,还有个中状元的儿子,怎么好事全让许仙赶上了。

只可惜白娘子选错了男人,许仙实在太不像话了,重阳节那天白娘子无限深情地望着他时,他心里居然想的是“此时不下手,更待何时”,仅凭这点,白娘子就该把他给踹了。

不过嫦娥不也是所托非人吗?那位后羿先生整个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笨蛋,只顾着练一身肌肉而忘了还有个美女老婆需要陪伴。好在嫦娥颇有个性,跟后羿先生拜拜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以为嫦娥能最终当选为神仙姐姐,哪知道居然因为后羿差点让她被淘汰。有人说嫦娥嫌贫爱富,踹了后羿是为了傍玉帝这个大款。My God,难道要美丽的嫦娥和一个不解风情的健美先生过一辈子吗?我记得嫦娥好像跟玉帝没什么亲密关系吧,再说后羿好歹也做过部落首领,不算是贫困户啊。

所谓的“嫦娥应悔偷灵药”,只怕是男人们为自己不把女人当回事,最后赔了夫人的丑事做的狡辩吧。谁说嫦娥寂寞了,说不定她是对男人死了心,乐得个清净。

正当嫦娥和白娘子在神仙姐姐的选举中不相上下时,半路杀出了个七仙女,竟然和前两位势均力敌。七仙女的故事早被黄梅戏《天仙配》唱得耳熟能详了,我也不说了,只说她是怎么脱颖而出的,原来是几位成天等着美女青睐的男士们在为七仙女拉选票。谁都知道七仙女是紧巴巴地非要嫁给董永不可,拦住董永的去路,好话说尽,好像除非董先生这个世上就没别的男人似的,更让人嫉妒的是,董永是个穷光蛋,却有仙女下凡的艳遇,现在可没几个靓女会主动去追男人,而且还是一文不名的男人。难怪七仙女的呼声这么的好,原来是等着女人追的男人不少啊。

能有美女追自己,当然是再好不过了,至少将来美女要是有什么怨言,都可以说是与自己无关的,推个干干净净。董永算是拣到了天下最大的便宜了,万一哪天七仙女对董永先生看着不顺眼,抱怨两句,董永一句话就可以让仙女闭嘴——“我早跟你说过我很穷很笨,可你就是不听,现在这样,怪谁啊”。

这样一来嫦娥算是没希望了,白娘子倒还和七仙女有得一争,好像她也是主动去追许仙的,而且和七仙女一样,帮了老公不少的忙。只不过,许仙比董永可恶,白娘子遇人不淑。

七仙女即将当选为神仙姐姐,我也总结出来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了。首先要漂亮,其次要头脑比较简单,也就是单纯。还要会赚钱,不说养得起老公吧,至少能自给自足,看来女人确实要在经济上取得独立,别做那些找个有钱男人养自己的美梦。还有一点,那就是不少男人喜欢坐享其成,等着美女青睐自己。

终于找到了中国的神仙姐姐了,正当七仙女的支持者欢呼的时候,却冒出来匹黑马人物,把七仙女打了个七零八落。谁啊,洛神

不知道哪个无聊的把曹植的《洛神赋》用现代汉语全文翻译了一遍,当做洛神的竞选演讲,使洛神最后众望所归地当选为神仙姐姐,这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

这里有必要把那篇白话版《洛神赋》公布一下,至少可以让大家知道洛神凭什么当选。

那天我正骑马驰骋在从京城返回鄄城的路上。伊阕山远远地被我抛在身后,轩辕山早就被我跨越,经过通谷,我站在景山之巅,意气风发。现在已是黄昏,我的宝马极度疲惫,我的豪华马车也因长时间的超速行驶而即将报废。于是我把车停在绿草凄凄的河岸,马在愉快地吃着它的晚餐,我在阳林里悠闲地散着步。放眼望去,我看到在黄昏的夕阳照射下,碧波粼粼的洛川。闪烁着的波光使我的眼睛逐渐昏花,思绪恍惚。朦胧中我好像看到一个美丽的女子就在我的眼前,想靠近点看个仔细,却又什么都看不到了。

是我的幻觉吗?我问我的随从,“你看到水中的那个人吗?她是谁?”我的随从说,“听说这条河里有位水神,叫宓妃,你刚才看到的是不是她?”

“告诉我,她长得美吗?”

她?她太美了。向我走过来时她那摇曳的身姿就像天上翩翩飞舞的天鹅。低眉垂首的一瞬间,我看到她那白嫩而又细长的脖子,像水里蜿蜒着的龙那样修长柔润。她的皮肤洁白细腻,头发浓密乌黑。一阵风轻轻吹过,披散着的头发掠过脸庞,像一缕淡淡的云遮住朦胧的月,而那弱不禁风的身躯,也好似风中的雪花随着风慵懒地飞舞着。远远地我看着她,仿佛感觉到朝霞正在升腾,心中一片阳光灿烂。向前靠近几步,我的感觉更加真实,她就是那朵出水的芙蓉,很久以前就在我心中生根发芽。她的身材是那么的完美,肩膀像刀削出来的那样平展、挺拔;而腰肢,纤细圆润,楚王的舞女细腰只怕也不及她的万分之一。洁白的玉颈,在衣领的包裹下只露出那么一点点,留给我可望不可及的遐想。她好像没有用任何的化妆品,素面朝天更让我景慕她的丽质天成。她的眼睛像秋水一样深邃明亮,盼顾之间,那一缕柔情荡漾着我的心旌。嫣红的嘴唇,象牙般的贝齿,还有那浅浅的酒窝,哎,我的眼啊,哪里盛得下这么多的美丽;我的心啊,怎么载得动如此的风情。

她高昂着的头,紧闭着的唇,衣袂随风而舞,裹着她那妙曼的身躯在水中凌波而行。素雅的衣服,白皙的肌肤,乌黑的头发,明亮的眼眸,在这黑与白之间,是她嘴唇上的一点嫣红。只那么一点,轻轻的,浅浅的,薄薄的,似有还无,是幻是真?那一点嫣红,就像她在我心中的轻盈一掠,泛起的点点涟漪,在我心中一直荡漾着。

我就在这一瞬间明白了什么是美,我期待多年的女人终于出现了,她才是我一生的最爱。这一次我是真的爱了,却也是真的伤了。

她就在水的中央,我却找不到一条小船,载着我那无限爱慕的心,向她奔去。解下一直佩带在身上的玉佩,放在水里,这带着我的体温我的真情的玉佩,缓缓向她飘去。我的一腔情,只能期望于这层层碧波,送到她的身边。请相信我,我是个真诚的人,当我遇到我一生的挚爱,我会感谢上苍的垂怜,我会珍惜这天赐的幸福。

玉佩随着水波飘到她的身边,拾起玉佩,握在手中,她似乎感受到了玉佩上我的体温和我的心意,她把玉佩捧在手里向我昭示,她一切都明白。指了指水面,她告诉我,那下面就是她的家,欢迎我去喝杯茶。她的声音那么轻柔,那么婉转,久久回荡在我心头,永远也不会散去。

可是……我无法到达水的中央,我找不到她的家门开向何方,她不能离开水的中央,没有水的滋润她的生命即将消亡,这一切是那么的荒谬和不切实际。这种不现实的爱只能让她受伤让我彷徨。这样的痛苦我怎么忍受得下去,宁可现在放弃,也不能毁灭心中的美丽。

不要伤害一个你真心爱着的人,我在心里默默地说。站在岸边,我需要整理一下我的思绪。她好像知道我的所有心思,在水面徘徊着。她的身影若隐若现,隐去时,我的眼前一片黑暗;出现时,我的心里充满阳光。她就站在水的中央,轻舒双臂好像要奔向我的怀抱。一阵馥郁的芬芳袭来,“不要啊!”她离我已是那么近,她的美丽,她的高贵,她的雍容,她的轻盈,这一切一切,都在我的眼前触手可及。够了,这就足够了,只要能和她面对面地看个仔细,只要能感受彼此的呼吸,只要能将这惊鸿一瞥刻在心里,还有什么不满足呢。留下那一点遐想,回味那一缕相思,她是我生命里最深刻的记忆。

湘妃落在竹子上的泪,凝固成永恒的思念;交甫迷惘了一生的情,留下永远的期待。还有那天各一方的牛郎织女,因为银河的阻挡而翘首相盼;苦苦寻觅却始终找不到值得去爱的女娲,伴随着碧海青天夜夜孤心。我们和他们一样,也在继续着天上人间的凄美和无奈。这世上的遗憾实在太多了,这盘旋在心中的爱实在太久了,这隽永的期待实在太残忍了。

我要走了,她在哭泣。马在山陵间驰骋,我的心却永远留在了洛水里,留在了那枚玉佩上。那枚玉佩她一定会戴在修长白嫩的脖子上,玉佩就贴在她的胸口,我能听见她的心跳,她能感受我的呼吸。

徘徊在洛水边,我已记不清这已是第几次来到这里,却再也没有见到过我的爱人。风在耳边呼啸,我仿佛听到湘妃在祝福我,这只能让我落泪;交甫在鼓励我,我的心一阵阵绞痛。牛郎和织女又该相会了,而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再次相见。

这是谁在唱歌?是她吗?不是,是女娲在唱歌,她说,这支歌是宓妃教给她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蒹葭萋萋,白露未晰。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泗。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址。”

时间在一天天流逝,我的心永远也不可能回来。我终于老了,临死的那天,我的眼前又出现她的身影,我再次闻到她向我奔来时的阵阵清香。她向我伸出一只手,柔若无骨的纤纤玉指细腻冰凉,握着那只手,我知道,从此我们不再分离。

我的天啊,绕来绕去,居然还是那句老话——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由此我又总结出一条,再漂亮的女人,再有修养的女人,一旦被男人得到了就不美,得不到才是最美的。这是男人的处女情节,还是白玫瑰和红玫瑰是男人心中永远的结?

不知道西方的维纳斯有没有老公,翻看希腊神话,知道她钟情过的少年阿多尼斯被野猪咬死了,后来在赫菲斯托斯的苦苦纠缠下,无奈地嫁给了他。失意的婚姻使她却看上了战神马尔斯,并和他生了个儿子,也就是长着翅膀的厄洛斯。可是,她始终无法和心爱的人最终结合,只能在爱情和道德的夹缝中挣扎。

看到这里我就奇怪了,按照中国人的观点,她好像有点不道德啊,可西方人还把她奉作美神呢,难道仅仅因为她的美貌和黄金比例的曲线?看来西方人和我们中国人在美的认识上差别还挺大的,我们是以贤德为先,他们是以情欲为主。西方人对于美女的理解,首先要丰满,其次是要健康。正如他们的哲学书里说的,男人与女人是如此的强烈相吸着对方,是因为上帝曾经从中间把他们分开了,所以,这作为人的一半极其强烈地渴望着另一半,并希望与之结合在一起。

这样看来还是中国的神仙姐姐端庄、稳重、柔美、善良、乐于助人、无私奉贤,而且个个忠贞。只是,不知道她们是否也像维纳斯一样的不快乐。

 

第二节 倾城倾国

 

美女肯定是让人惊艳的,而惊艳之时的生理反应,可能就是心脏跳动加速吧。于是,文人们想出倾城倾国这个词,来形容这惊艳的感觉,按照字面上的理解,就是一城的人甚至一个国家的人都为这位小姐的美貌所倾倒。如果发挥一下想像力,那就是这位小姐的美貌不仅惊得身边的人心跳加速,突突地直往外蹿,连附近没有亲眼目睹,仅仅只听人形容了一番的人,也是心跳加速,跟着直往外蹿,于是,整个城市的人集体心脏病爆发,统统倒下——倾倒。

而这位让医院心血管科爆满的小姐是谁呢,汉武帝的李夫人,芳名李妍,倾城倾国这个典故,就是从她那儿来的。

汉武帝刘彻,在事业上绝对是个成功人士,在感情上也绝对是个没心没肺的混账人物。他的第一任大老婆,就是著名的历史典故金屋藏娇的女主角陈阿娇小姐。大家都很看好陈小姐,毕竟青梅竹马加自由恋爱,应该可以白头偕老。哪知道剧情发生变动,老天爷给这个故事安排了个女二号,就是卫子夫小姐。卫小姐以更衣入侍(按字面理解,就是帮刘彻换衣服时得到宠幸的,至于到底怎么回事,说来话长,也就懒得说了),也就是说,卫小姐是在偶然的机会,成为女二号的。偶然产生于必然,这是哲学书里的话,事实也是如此,刘彻先生与陈小姐相处的时间长了,产生审美疲劳,当然要调整一下情绪了。于是,卫子夫升级为女一号,成为刘彻的第二任大老婆。至于陈小姐,只好在未央宫里攻读《长门赋》。

卫子夫当了二十多年女一号,居然能让刘彻二十年审美不疲劳,厉害。史书上说,她的弟弟就是大名鼎鼎的卫青,掌握着全国武装力量。看来现代女人如果能对自己男人的事业有点帮助的话,男人可能会对你更好。男人渴望事业的成功。而卫女士本人呢?又表现得非常“贤惠”,不吃醋只喝“白开水”,对刘彻的花天酒地不闻不问。就是这白开水,最后却喝成了凉水,儿子被杀,自己被逼得上吊。

追寻原因,原来是刘彻先生发掘出一位女三号,正是本文中倾城倾国的李夫人。

这位李夫人可能一直是个长得很漂亮的乖乖女,养在深闺人不识。她的哥哥李延年大概为妹妹抱不平,心想,这么漂亮的女孩,如果嫁给平民百姓,那不是暴殄天物嘛。可惜李夫人所处的时代不怎么好,只能做个“三等”人,等吃、等嫁、等死。不像现在的靓女,有多种选择,先参加选美,再当影星或者歌星,然后出本书,绝对风光,天下无人不识她。

这样看来,李夫人就很倒霉,于是,他哥哥利用职务之便,李先生是汉武帝刘彻的御前大乐师,经常为刘彻先生开专场演唱会。有次演唱会,李延年给刘彻唱了两句新编的词,其实这词他早编好了,只等有机会唱给刘彻听。

正巧那天老刘心情比较好,建议李延年唱点“流行歌曲”,不要老是“美声唱法”,听得人累。于是,李延年就唱了: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古时候的通俗歌曲比现在的“文言文”还难懂,把李先生的歌词翻译成现代汉语,那就是,在北方有个漂亮的女孩,一直找不到合适的终生伴侣。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她太美了,美得全城的人乃至全国的人都要心脏病爆发,所以,没人敢娶她。可惜啊,人们为什么这样胆小呢?如果我有机会,哪怕死一百回,我也愿意。这样的美女,是世间罕见的啊。如果错过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嚯嚯,李先生的歌,堪称中国广告业里最经典的广告词,而那次演唱,更是最最经典的广告策划,不仅推广了绝世美女李夫人,更造就了“以色事人者,色衰则爱弛”这个后世女子终生适用的超级品牌。

李夫人成为刘老头的女三号。那时候刘彻大概既不年轻也不英俊了,毕竟,跟女二号卫子夫演了二十多年的对手戏,岁数也该不小了。可想而知了,李夫人过得并不快乐,不过她哥哥李延年却过得很快乐,拿妹妹当交易,换来荣华富贵。

不快乐的李夫人,刚满三十岁就病得快死了,估计是乳腺癌一类的绝症,长年心情郁闷,得这种病的可能性很大。按照中医学的说法,“忧思之心,气结于内,郁久化火,内耗精血,神难安舍,失其所养,甚则乱其精神,而心不能约之” 。所以,建议女人们不管在什么样的际遇下,最好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得了病受罪的还是自己。

眼看李夫人快死了,刘彻心里有点舍不得,巴巴地想去最后欣赏一下李夫人憔悴时的尊容,看看是不是像西施那样,生病时的样子比健康时更美丽。哪知道李夫人听到刘彻来了,赶紧把脸背过去,刘彻想把她扳过来好好欣赏欣赏,李夫人是坚决不让,还说,你再这样强迫我,我立刻就死。

刘彻只好悻悻地走了,可怜的李夫人,被刘老头强迫了大半生,总算自主了一回。

对于李夫人的做法,宫女们觉得不可思议,老色鬼还惦记着你,你怎么不理他啊。

为了回答宫女们的疑问,李夫人就说了一段被后世女人奉为经典并且时刻牢记的至理名言。“我是靠美色取悦他的,如果哪天我老了,不再漂亮了,他就会像对待陈阿娇和卫子夫一样,把我彻底抛弃。幸好上天可怜我,让我在还没有老的时候就离开他。这样,在我死后,他偶尔想到我的美丽,也许还会厚待我的家人们。如果他看到我现在的样子,以前那些美好的印象,都会一扫而光,他将永远也不会回忆起我的。就这样吧,让我把最美好的样子刻在他的心里。”

以色事人者,色衰则爱弛。靠青春美貌混世面的女孩们千万要记住两千年前这位李夫人的话哦,别以为凭借一张漂亮的脸,就能幸福一辈子,有时候,还需要内外兼修。

李夫人死后,刘老头也确实怀念了她一阵子,不过时间不长,大概两年后,刘彻先生又物色到了一位女四号,就是钩弋夫人

这位钩弋夫人姓赵,据说得过小儿麻痹症,左手的五指不能伸直。刘彻先生亲自动手,居然使伸不直的五指伸直了,原来,掌心里握着一只玉钩。于是刘彻先生马上把李夫人忘了个一干二净,以为这是老天爷亲自为他安排的女四号,冠冕堂皇地把赵小姐收归后宫。

看到这里我总在想,这伸不直的手和手里的玉钩,会不会是那些为刘彻先生“拉皮条”的美女经纪人们刻意安排的,为赵小姐入主后宫增加一块“天意”砝码。那些男人们啊,怎么连点同情心都没有,为了邀功请赏,硬是把个如花似玉的赵小姐送到老色鬼的鸳鸯帐里受折磨。

事实证明赵小姐的死是最可怜的,给刘老头当了陪葬。这个刘彻,到死都不忘占有女人。而且陪葬的理由还是那么的“正大光明”——怕小皇帝年幼,外戚专权毁了大汉基业。说得好像是“为国为民”,其实就是怕赵小姐在他死后另有新欢,为了彻底占有赵小姐,干脆让她跟自己一起死。小皇帝怕的不会是外戚专权,小小年纪就没了母爱才是最可怕的。

可怜的赵小姐啊,如果她不是生得那么美丽,也许会有一个快乐的人生。

不过各位女士们也不必为色衰爱驰,或者“都是美丽惹的祸”而难过,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美丽,不仅可以穿越时空,永恒地存在,而且是真正属于自己的美丽。

这是怎样一种美丽呢?

话说晋朝的时候,有一位内外兼修的美女,在当时就被人们赞美得如同天人下凡,已然跻身于当时男人们专属的清流之列,被著名的包打听刘义庆先生记录在《世说新语》里。

从女人的闺阁闯进男人的天地,并且把男人们刺激得个个心跳加速,有嫉妒更有惭愧,这样的女人,也可称为倾城倾国吧。

她是谁呢?就是被后世人称为咏絮才的谢道韫女士。

谢女士生活的年代按照历史学家的划分,应该是魏晋时期。这个时期的男人们大概都很健谈,也很会摆酷,所以,对那个时期人们的精神状态有个专有名词——魏晋风度。这是怎么样的一种潇洒姿态呢?金庸先生笔下的黄药师,动不动就以“非汤武而薄周孔,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嵇康自居。嵇康,就是魏晋风度的代表人物,我们在后面的美男章节将对他和他的酷友们做专题介绍。而黄药师呢,不用再多说了,成熟男人的风度,渊博的学识,惊人的武功。虽然年纪大了点,也不乏吸引力,你别不信,就有女孩子看《射雕英雄传》时,不喜欢傻郭靖也不喜欢坏杨康,偏偏喜欢曾江演的黄老邪。

连黄药师这样的酷叔都把嵇康当标本,可见他有多酷吧。而我们的谢女士呢,文才自然直追嵇康,胸襟风度也丝毫不弱不比他差,更要命的是她比嵇康还要沉着冷静。嵇康最著名的posture,就是在即将被砍掉脑袋的时候把一首长达25分钟的广陵散一丝不苟地演奏了一遍。而谢女士,又上演过的是什么经典场面呢?以至比嵇先生的posture还酷。

谢道韫出生于王谢世家,是东晋安西将军谢奕之女。王谢世家,在魏晋南北朝时是上流社会的代表品牌。王是指书圣王羲之他们家,谢就是谢道韫女士家了,他们谢家当时的确出了不少人物的,有草木皆兵的男二号谢玄,东山再起的男主角谢安,还有李白最崇拜的谢灵运。谢道韫女士在当时也算得“系出名门,丽质天成”了。“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阶庭耳。” 这是说,谢家子弟讲究举止风度,其服饰端庄大方如芝兰玉树一般。不用说,谢女士肯定也是气质高贵,端庄秀丽了。而且这两家的关系还非同一般,跟《红楼梦》里的四大家族有点类似,男女的婚嫁都只在两族之内进行。为此梁武帝时大枭雄侯景把向这两族求婚被拒绝当成一生中最大的耻辱,造反时顺便将王谢两族彻底斩尽杀绝。于是“旧时王谢堂前燕”,只得“飞入寻常百姓家”。

在谢道韫女士还是谢小姐的时候,就已经显露出倾城倾国的潜力。有天她叔叔谢安问她,“《毛诗》中何句最佳?”,谢道韫答道,“诗经三百篇,莫若《大雅·嵩高篇》云,吉甫作颂,穆如清风。仲山甫永怀,以慰其心。”谢安听后当场失态,手舞足蹈地大声表扬小谢格调高雅,小小年纪就比小资还小资。只此一句,已经把她叔叔倾倒了。别小看他叔叔的这番表扬,当时的人能够有资格找他叔叔要张签名,就已经是很值得炫耀的事了。倾倒了她叔叔,就已经是倾倒了一大半社会知名人士了。

而谢道韫女士的成名作,就是那个因风起的柳絮。一次冬日谢氏家族聚会,正赶上大雪鹅毛般片片落下,谢安,又是他老人家,喝酒喝高兴了,把诗兴给催出来了。他问在场的谢家子弟,“飘飘大雪何所似”?谢道韫的堂哥谢明先生接口:“撒盐空中差可拟。”空中撒盐?谢家子弟果然不凡,现代的人工降雨估计是受此句的启发。可谢小姐不高兴了,有这么形容的吗?那是飘飘的雪花不是砸死人的雪雹。于是她说:“未若柳絮因风起。”意思是,那还不如形容作柳絮被风吹起。就这么一句,谢道韫的诗情才气就把她堂兄比得抱头鼠窜了。从此,谢小姐的才华横溢让人倾倒不已,后世不少诗人,一直在琢磨用什么来形容雪才能把这句“柳絮因风起”给比下去。不知道他们琢磨出来没,反正李白没想出来。

等到谢小姐到了出嫁的年龄,自然是嫁入了门当户对的王家。这不能不说是她一生悲剧之根源。就像一肚子诗情画意的朱淑贞,嫁给了杀猪的,只好“独行独坐,独唱独酬还独卧了”,男怕进错行,女怕嫁错郎,古今皆然,睿智如谢道韫这般的女人也逃脱不了这样的命运。不过,就算谢女士生在现代,大概也不容易找到如意郎君。很多男人不愿意女人比自己强的,这一是因为男人的自尊,二是因为男人的自大。而谢女士呢,更不会瞧得起不如自己的男人。一次谢女士回家探亲,怏怏不乐的神态让她叔叔谢安看在眼里。又是谢安,看来他挺关心小谢女士的。只是,既然关心她,干吗不让她自己选择婚姻。王谢两家只有联手才能立于不败,有些男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拿女人的幸福不当回事,大人物谢安也不例外。好在谢安还表示了点关心,他问小谢,“王家名门世族,王凝之(谢道韫的丈夫)也算是青年才俊,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谢道韫怅然道:“一门叔父,有阿大中郎。我的兄弟中也有‘封胡羯末’四大才子,王郎相比你们天上地下啊。”谢安长长叹了一口气,再也无话可说。

“封胡羯末”这说的是他们谢家的精英人物,而对于她丈夫,谢女士的评价只有四个字,天壤之别。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你说这差距有多大吧。谢女士对她那人工降雨的堂兄都一脸瞧不起,何况她丈夫啊。不过这话也说得实在刻薄了点,幸亏她老公王凝之不在场,否则非关起门来给谢女士上课不可,太不给自己男人面子了。

谢道韫的丈夫王凝之是大名鼎鼎,万世景仰的书圣王羲之王老先生的次子,家学渊源,对书法一道精通得无窍不通,在官场更是得意得非凡,先后出任江州刺史、左将军、会稽内史。只不过王凝之先生对五斗米教崇拜得近乎狂热,整天只会对着天师的牌位焚香祷告,完全没时间陪谢女士花前月下,恩爱缠绵,至于谈诗论文,就更不消提了,难怪小谢闷闷不乐。建议正在从事老公职业的男士抽空多陪陪自己的老婆,否则,逼得女人到处诉苦,可不是件光彩的事。

只不过谢女士在沉闷的王家也是出尽风头,使她跻身包打听刘义庆先生的魏晋名士排行榜《世说新语》的那场精彩辩论,就发生在王家的会客厅里。

那场面之精彩绝伦,犹如泰山之巅的白衣胜雪,青丝随风,长剑低垂。渺天地之浩瀚,追日月之流光。那山风的凛冽,席卷着傲视群雄的冷漠;那低垂的长剑,昭示着但求一败的寂寞。

事情是这样的,谢道韫的小叔子王献之在当时名气颇大,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连不愁嫁的皇帝女儿,也非要嫁他不可,闹得他只好和原配拜拜。王献之先生经常召集文坛中顶尖的人物来家里畅谈文艺发展方向。也就是当时所谓的清谈,相当于今天的“国际大专辩论会”之类的东西,先由某人来开题,然后一些人补充,一些人辩驳,最后由大会主持总结陈词。魏晋时代的人对清谈的狂热是今人不可想象的,但凡数人聚到一处,总是要高谈阔论一番。现在不少男士聚在一起时不是搓麻将就是狂打CS一样,大概就是对这种清谈的继承发扬。只不过,麻将好像没有清谈来得实在,清谈虽然谈不出经世治国之道,但是好歹能长点见识。麻将除了消磨时间,不知道还有什么好处。

王献之虽然才华横溢,博古通今,但他毕竟不是诸葛亮,舌头上的杀伤力有限。有时候来座谈的高手实在太多了,大家集中火力攻他一个,难免有点吃亏。这时候一直在旁屋倾听的谢道韫就差丫鬟悄悄递给他一张纸条,上书“欲为小郎解围”。意思是,我来帮你把他们搞定。王献之心里有点不爽,心想,你不就说了凑巧琢磨出的一句柳絮因风起吗,还真把自己当成人物了。于是他叫人垂下一方青帘,准备看谢女士的笑话。哪知道谢道韫在帘后接着他们的话题侃侃而谈,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在座客人无不面红耳赤,理屈词穷,再也说不出话来。想来当时在座的江东才子们除了对她的谈吐佩服得五体投地之外,对这个青帘背后的窈窕身影也是一见倾心吧。

谢道韫在王家平淡地过了数十年,此时东晋王朝也快走到了它的尽头。现在,该上演那场黄药师的偶像人物嵇康先生还要酷的临危不乱,气定神闲了。嵇康先生虽然方寸没乱,但最终还是掉了脑袋,而谢女士却是在弹指一挥间保全了身家性命。

故事的起因就是晋末著名的孙恩卢循发动的那场叛乱。当时会稽的太守正是谢道韫的丈夫王凝之,这个笨蛋开始死活不相信教徒们已经反了,后来终于相信了却并不急于调兵,只是朝天师牌位多添了几炷香。谢道韫劝谏了丈夫几次,王凝之一概不理,谢女士只好亲自招募了数百家丁天天加以训练。而那个王凝之,在孙恩大军冲进来的时候,丢下老婆只顾自己仓皇出逃,幸好在城门附近被对方截住,活该他丢了脑袋。这个自私的家伙啊,如果能顾及一点夫妻之情,跟谢女士一起逃命,兴许还能活下来。这下好了,活该他死,没人同情。

这时候谢道韫巾帼英雄的本色就显出来了。听说丈夫和儿子都在混战中被杀,当场昏厥,不过醒来后头脑马上冷静了下来,组织家丁保护家眷,有条不紊地撤退。而她自己,却抱着小外孙亲自断后。大家别以为这时的谢女士已经是老大妈了,古时候的人结婚都很早,尤其是女孩子,十四五岁就可能已成为人妻了,所以,不到四十岁就有外孙很正常。这种早婚,大概也是古代很少有真正幸福的婚姻的原因之一吧。

谢女士抱着外孙刚出街口,就与敌军相遇,家丁们顷刻间被解除武装,从来只会执笔的谢女士干脆拿起钢刀亲自搏杀,虽然后来还是被敌军给捉住了,不过手拿钢刀的谢女士也着实让对手惊慕不已。敌军把她和她的小外孙推到孙恩跟前,望着这个刚杀了她丈夫儿子的大仇人,谢女士侃侃陈词,痛则叛军。也不知道谢道韫以一种怎样的威慑,把孙恩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弄得冷汗直冒,下令暂时把她推到一边。

不过,孙恩先生对杀小朋友一向兴趣盎然,不肯放过她的小外孙刘涛,不知道谢女士又是怎么一番慷慨陈词,奇迹再次发生,孙恩竟然下令放了她们祖孙二人。据说谢女士当时说的是,外孙姓刘,不是谢家人也不是王家人,你要是痛恨这两大家族,你就杀我吧,别伤害孩子。估计这份为了孩子舍弃自己性命的伟大母爱,把孙恩感动了吧。

读史至此我想起苏轼对大丈夫的定义,“骤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谢道韫一个小女子居然有这样的大丈夫风范,实在是让无数自称男子汉的帅哥或者衰哥们汗颜。

谢道韫不仅才华横溢,临危不乱,而且在对待男女关系上,更是让当时的人们折服。谢道韫在死了丈夫寡居在家的时候,有位叫刘柳的大人物(会稽太守,相当于现在省长一级的官员)久慕谢女士的才名,专程到她家求见。即使在思想开通的今天,一个有身份的男人明晃晃地打着仰慕的名义到寡妇家做客,不被人笑骂脑袋有毛病就是被人戳烂了脊梁骨,回家还免不了要和母老虎格斗一番。而谢道韫也是久闻刘柳的才气,粉黛不施,素衣素袍,坦然出来和刘柳相见。两个人见面的场面,按常理应该是人们最感兴趣的,可是史书没有全程记录、跟踪采访,连包打听刘义庆先生也只记载刘柳先生出门后的感叹“瞻察言气,已经是让人心形俱服” 。

行了,只此一句,足以让后世人领略谢女士的风采了。

谢道韫的后半生写了不少诗文,汇编成集,流传后世,无一篇不脍炙人口。相比同样是未亡人的女文人李清照,谢女士的胸襟气度就宽广许多了。李清照的作品虽然以愁为基调,却局限于自身。而谢女士的愁情,却是沧桑沉郁,直指人心的,有对自己命运的哀叹,更有烽火硝烟中芸芸众生的悲怆。

从这些载入史册的事迹,这些载入史册的诗篇,我们不难想象,谢道韫不仅倾倒了当时的人,更是倾倒了后世的人。而这样的倾城倾国,还怕色衰而爱驰吗?

 

第三节 两对姊妹花

 

现在,隆重推出历史上著名的两姐妹,她们都是绝对的美女,却命运大不相同。有生不如死的也有无家可归的,有随波逐流以至死于非命的,也有坚持抗争终于获得幸福的。这两对姊妹花就是春秋时期齐国的文姜和宣姜,南北朝时的乐昌公主和宣华夫人。

这四位美女的相同之处就是她们都是公主。以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要把皇帝的女儿叫公主,后来翻看一些野史,才算是弄明白了。原来天子的女儿“由公侯主持婚礼”,简称公主。不过文姜和宣姜并不是天子的女儿,而是诸侯的女儿,而且,当时周天子的女儿称为“王姬”,真不知道她们两个应该怎么称呼。不过《史记》(《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公叔为相,尚魏公主”)将诸侯的女儿都称为公主,后世人也就用不着讲究许多了。

汉代以来,“公主”就成为皇帝女儿的通称;皇帝的姐妹称为“长公主”、皇帝的姑妈称为“大长公主”。

王莽篡汉,为了以示不同,把“公主”的称呼改为“室主”,说是恢复古制。但是这个“古制”到底怎么个说道,一时说不清楚,也就不说了。

宋朝时,书法家兼画家皇帝宋徽宗赵佶曾经有一段时间学周朝的样子,把“公主”改成“帝姬”。他儿子宋高宗赵构,就是杀岳飞的那位,嫌叫着不顺口,又恢复了“公主”的旧称。

最复杂的公主称呼恐怕数清朝,同是皇帝的女儿,因为她妈的地位不同,所以称呼也不同:皇后的女儿是“固伦公主”;妃嫔的女儿称“和硕公主”。如固伦某某公主,某某就是公主的名字。至于其他皇族的女儿,就统称为“格格”了,并且根据她爹的地位高低,又分了五等。乾隆封小燕子做还珠格格,说明他早就知道小燕子不是他亲生女儿了。

回到主题,先介绍齐国的两位公主。春秋时齐国,也就是现在的山东境内,出了两个美丽的公主。记得前文提到的妹喜好像也是山东人,看来山东的美女不少。这两个漂亮公主就是齐僖公的女儿,虽然史书里没记载她们的名字,怎么史书总忘记记载女人的名字啊。但是她们的爹姓姜,是姜太公的后人,所以,我们至少还能知道她们姓什么。

两姊妹中的姐姐嫁给了卫宣公,被称为宣姜,妹妹被称为文姜,嫁给了鲁恒公。虽然这两桩婚事按当时的话说是门当户对,但是这两姊妹的不幸,却是从婚姻开始的。

宣姜才十五岁,“美”名就世人皆知了。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这诗就是赞美她的。而卫国(现在的河南境内)的太子姬及先生呢,也是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美”名响当当。两个人虽然天各一方,但是也算是倾慕已久。所以,当姬及请他爹卫宣公向齐僖公求婚时,齐僖公欣然应允了这桩婚事。

姜大小姐美丽动人,姬及先生英俊儒雅,如果不出意外,这在当时也算一桩美满婚姻了。问题是,偏偏出了意外。求婚的使者大概觉得虽然太子是绩优股,但没现任国君的权势大吧,为了及时兑现荣华富贵,这位使者竟然对卫宣公说,姜大小姐简直是世间绝色,这样的美女,您老干吗不留着受用呢?

呜呼,可怜的姜大小姐,新婚之夜揭开盖头,相亲时的俊公子变成了陌生的糟老头,身在异乡的姜大小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一下子由新娘变成新郎的后妈。而他爹齐僖公,为了政治利益,居然也同意亲家翁降级成女婿。可怜啊,贵为公主,其实也不过是交易中的筹码而已。

更倒霉的是,女人就是被强暴也有可能怀孕。姜大小姐很快就怀孕了,并且接连生下两个儿子。女人可以不爱男人,但绝对不会不爱自己的骨肉。做了母亲的姜大小姐开始为自己孩子的命运担忧,以前的意中人姬及先生,成了她两个孩子最大的威胁。

姜大小姐的小儿子姬朔,可能有造谣生事的爱好,有天他对自己的母亲说,大哥从来就没忘记夺妻之恨,他说他早晚要把我们母子仨一块收拾掉。

姜大小姐只好去求助于卫宣公,老东西不知道是顺应当时杀子弑父的潮流还是自作多情讨好姜大小姐,居然告诉她,已经安排好杀手做掉姬及了。

姜大小姐尽管害怕姬及当上国君后收拾自己的两个孩子,但是也不愿意姬及就这样死去。毕竟,他是那姜大小姐最值得怀念的初恋。于是,姜大小姐赶紧派大儿子姬寿去给姬及报信。哪知道糊涂的杀手把两个人一起干掉了。一夜间失去了心爱的儿子和曾经的恋人,这对姜大小姐来说,比痛彻心肺还要痛苦。《诗经》二子乘舟说的就是姜大小姐的对两个“儿子”的思念。“二子乘舟,泛泛其景,愿言思子,中心养养。二子乘舟,泛泛其逝。愿言思子,不瑕有害。”

从此,姜大小姐整个人都变傻了,只想早点死了算了,可是那个喜欢惹事的小儿子姬朔,实在让人牵挂。这个姬朔也实在是个混账,两个哥哥死后,卫宣公也跟着呜呼哀哉了,他拣了个大便宜,当上国君,姜大小姐也成了卫国一位木头人般的太后。

可是姬朔根本就不是当国君的料,没多久就被卫国的贵族们赶回了齐国他姥姥家,逃跑时居然连他母亲的死活都懒得管了。姜大小姐落在卫国贵族的手里,她请求贵族们杀了她,可贵族们不敢。虽然当时姜大小姐的爹齐僖公早跟他女婿卫宣公在阴曹地府里谈心去了,但姜大小姐的哥哥,现任的齐国国君齐襄公姜诸儿,可不是个好惹的主。

事已至此,如何处置姜大小姐是个难题,送回齐国吧,姜诸儿和姜二小姐闹的正欢,不想让姜大小姐回去碍事。留在卫国吧,卫国的贵族们可不想认这个太后。

倒是姜诸儿记忆力惊人,他不知怎么想起当初自己的妹妹好像是应该嫁给姬及的,既然姬及死了,那就让她嫁给姬及的弟弟姬顽吧。姬顽先生迫于齐国的势力,只好迎娶姜大小姐,美其名曰完成哥哥未了的心愿。

可怜的姜大小姐啊,有家不能回,想死又死不成,被人强行拖进洞房。此后,姜大小姐像一具躯壳,死于何年,史书忘了记载。

心如已灰之木,身似不系之舟,这话用于形容姜大小姐最后的几十年岁月,是再恰当不过的了。这个弱女子,就像汪洋中的一条孤舟,任无情的风雨摆布着。是命运在捉弄她,还是身边的人在捉弄她?

姜大小姐的故事讲完了,现在轮到姜二小姐了。姜二小姐史称文姜,既然她姐姐是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她自然也不会逊色了,而且姜二小姐和她姐姐一样,在婚姻上也不顺心。姜二小姐最心仪的郑国太子姬忽先生,不知道是听谁的挑唆,认为“齐大非偶”(齐国势力太大,得罪不得,娶他们家的小姐,不能找小老婆不说,还可能因为夫妻矛盾惹祸上身),竟然撕毁了和姜二小姐的婚约。这对姜二小姐来说可是不小的打击,堂堂齐国公主,而且还是貌美如花,竟然遭到退婚,真是没面子。窝囊透顶,气恼不已,但又能怎么样呢!长久的心情抑郁,逐渐转变成为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甚至产生了一种歇斯底里的自我摧残心态。姜二小姐后来不顾人言,我行我素的做法可能跟这种心态有关。

为了找回面子,姜二小姐匆匆嫁给了鲁桓公。倒霉的是鲁桓公却是个不懂得欣赏的人物,了无生趣的姜二小姐只好经常回娘家寻找当公主时的快乐。可是她的异母哥哥姜诸儿,却是个有名的酒色之徒。也不知道是当时的人喜欢制造八卦新闻还是确有其事,人们传言姜二小姐和她哥哥有一腿。

不过姜诸儿也一直没明媒正娶过那位诸侯家的小姐,或许就是怕娶了诸侯家的小姐,妨碍他和姜二小姐谈心吧。唯一陪伴他时间长点的就是连妃。后来连妃因为长期得不到扶正,失望之极,干脆勾结大臣把姜诸儿给杀了,立了一个听话的国君,当上了太后。喜欢玩弄女人感情的男士请注意了,别乐极生悲引火自焚。

至于姜二小姐到底和她的异母哥哥有没有乱伦,已是件说不清楚的事了,反正那时候男女授受不亲,一男一女多说两句话都会让别人以为他们不轨,更何况头脑简单的姜二小姐经常和哥哥乘坐一辆马车出去玩。

《诗经》南山说的就是这件事。

南山崔崔,雄狐绥绥。鲁道有荡,齐子由归。既曰归止,曷又怀止?

葛屦五两,冠緌双止。鲁道有荡,齐子庸止。既曰庸止,曷又从止?

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既曰告止,曷又鞠止?

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既曰得止,曷又极止?”

按照字面理解,好像说的是雄狐(姜诸儿)图谋不轨,对于这点我倒愿意相信,反正姜诸儿不是什么好东西。

也许是人们对姜二小姐的议论太多了吧,她老公鲁桓公对她的态度就有点恶劣了。受了委屈的姜二小姐找她哥哥诉苦。史书上是这样说的,“会齐侯于泺,遂及文姜如齐,齐侯通焉。公谪,以告”,意思是鲁桓公到齐国访问,发现姜二小姐和她哥哥鬼魂,于是表示抗议,姜二小姐向她哥哥传达了她老公的抗议。

姜诸儿大概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主儿吧,居然派人把姜二小姐的老公给做了,一心只想替妹妹出气,根本不考虑后果。这样一来,家庭内部矛盾一下成了“国际”纠纷,弄得当时人全都以为姜二小姐作风不好,有乱伦嫌疑,不然姜诸儿干吗不惜血本地做掉她老公啊。

姜二小姐当时的难堪是无法想象的,鲁国是回不去了,呆在齐国更是要被唾沫淹死,只好在齐鲁交界的地方住了下来。尽管那个给她惹下滔天大祸的哥哥姜诸儿偶尔去探望一下她,可是那探望还真不如不探望,人们越发认为她行为不检,淫荡不堪了。

怪谁呢,只怪姜二小姐缺心眼,不懂得人言可畏,舌头比利剑还无情。左右为难,百口莫辩的姜二小姐,就在那个非齐非鲁的交界处,过完了余生。什么时候死的,史书也忘了记载。

齐国的一对姊妹花,就这样不明不白的凋零了。活着的时候不快乐,死后也不得安生。关于她们的故事,总是被人们添油加醋地议论着,其实,她们什么事也没干,不过是任由男人们摆布而已,所以,也只好任由别人说三道四了。

现在我们再谈南北朝时期的姊妹花——乐昌公主和宣华夫人。

乐昌公主就是破镜重圆的女主角,宣华夫人是大名鼎鼎的风流天子隋炀帝杨广的宠物,她们都是南北朝时期陈朝末代皇帝陈叔宝的妹妹。陈叔宝是个败家高手,最大的事业就是蝶过邻家因好色,莺穿柳巷为寻欢,连妹妹的婚事都懒得管了。

不过这样也好,既然皇帝哥哥忙得顾不上自己,情窦已开的乐昌公主正好自己去寻觅如意郎君。找来找去,乐昌公主看上了江南才子徐德言。

本来徐德言是不想当驸马的,可是当他看到又美丽又温柔又聪明又善解人意的乐昌公主后,立刻改变了主意。这对小夫妻堪称神仙眷侣,昏庸的陈叔宝,总算做了件好事。

可是好景不长,陈叔宝多年的败家努力终于取得成绩,隋军攻占了陈朝的都城建康(南京),躲在井里的陈叔宝被隋军打捞上来后,陈朝宣布完蛋。

陈叔宝把家败光了,也害得乐昌公主和徐德言即将生离死别。这场告别仪式堪称爱情故事的经典场面。驸马徐德言拿出乐昌公主经常使用的镜子,一摔两半,自己揣怀里一半,另一半递给妻子。徐德言对乐昌公主说,看样子我们快活不了几天了,到时候隋军杀进府来,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以你的美貌,肯定会被权贵们抢去,而我,生死难料。假如我能够侥幸不死,以后我会每年的正月十五,都到长安的集市上卖这半面镜子。如果老天垂怜,我们也许还有见面的那一天。

不久,乐昌公主就被隋朝的权臣杨素抢去,成了杨素最宠爱的小老婆。尽管日子过得锦衣玉食的,还有大款级的人物宠着,一会西湖泛舟一会长安望月的,可乐昌公主并不快乐。她无法停止对徐德言的思念,和临别时的约定。多少次午夜梦回,乐昌公主都想以死了却痛苦的生活,但是想到还有和丈夫再见面的机会,她又苦苦地熬了下去。

每年正月十五,乐昌公主都不忘派侍女去集市寻找那另一半镜子。直到第三年,就在乐昌公主即将绝望的时候,买镜子的侍女带回了那半面镜子,还有一首诗。“镜与人俱去,镜归人未归。无复桓娥影,空留明月辉。”乐昌公主知道徐德言还活着,还在思念着她。可是,怎么才能逃离权臣杨素的控制呢?

也许是上天被乐昌公主的爱情感动了吧,机会终于来了。杨素这人喜欢附庸风雅,经常召集文人到他府中做客,顺便吟诗做赋,卖弄文采。有一次徐德言也在邀请之列,乐昌公主陪同杨素出席宴会,与徐德言相遇了。

一肚子辛酸的乐昌公主无法对徐德言诉说思念之苦,当场写了一首诗,她知道,徐德言一定明白其中的艰难。

“今日何迁次,新官对旧官。笑啼俱不敢,方验作人难。”

这首诗把在场的人感动了,纷纷问乐昌公主是怎么回事。勇敢的乐昌公主把她和徐德言之间曾经的恩爱,现在的痛苦以及彼此间至死不渝的爱情,统统说了出来。大家同情乐昌公主,只看杨素怎么表态。

老谋深算的杨素这时候有点坐不住了,他迷恋乐昌公主的美貌,可是更怕那些文人们的笔杆子。权衡利弊,他决定放了乐昌,让她和徐德言一起走。

徐德言和乐昌公主回归江南,在民间过着恩爱平静的生活。唐贞观十年,他们夫妻俩在一年间双双谢世。与他们合葬在一起的就是那面重圆的铜镜。

那摔成两半的镜子终于团圆了,两个彼此深爱着的人终于赢来了幸福。可是,假如没有乐昌公主的勇敢和对爱情的忠贞,这个故事会是什么样的结局呢?也许只能是个悲剧。

现在再来说乐昌公主的妹妹宣华夫人。陈朝完蛋时宣华夫人还没到寻觅如意郎君的年纪就被送进了皇宫。因为美貌,她成为隋文帝杨坚的宠妃,被封为宣华夫人。不谙世事的宣华夫人无力抗拒这强加到身上的“荣华富贵”,只能忍受着。

倒霉的是杨坚的儿子杨广是个对美色有着孜孜不倦地追求的猎艳高手,宣华夫人的美丽,不但迷住了杨坚,也让杨广垂涎三尺。

有一次杨坚先生身体不爽,孝子杨广去探望老爹,看到美丽动人的宣华夫人,忍不住花心大动,趁着老爹睡着了,调戏了宣华夫人一把。受到惊吓的宣华夫人向杨坚哭诉杨广的色狼行经,一向认为自己的儿子人品端正的杨坚气得心脏病发作,跳脚大骂杨广,准备撤消他的太子职务。

杨广得到消息,心想完了,撤了太子职务就没机会当皇帝了。多年的辛苦眼看就要白费,情急之下杨广也顾不得杨坚还是不是他爹了,一刀结果了杨坚,提前当上皇帝,也就是后世人说的隋炀帝。

隋炀帝以荒淫无道名标青史,自然不会放过宣华夫人。可是他的大老婆萧皇后却看宣华夫人不顺眼,认为自己老公声名狼藉,全是宣华夫人惹出来的,将弑君、乱伦的罪名都算在了她的头上。哎,女人何苦为难女人,杨广的错,跟宣华夫人有什么关系,其实,她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啊。

背负这么多冤假错案的宣华夫人,过的是怎么样的日子,可想而知了。没多久,可怜的宣华夫人就死了,死的时候仅二十来岁。

两对姊妹花的故事讲完了,对于姜大小姐和宣华夫人我们除了哀其不幸,只能怨其不争了。而对于乐昌公主,有爱情的力量支撑着,弱女子也能战胜权贵。至于姜二小姐,怎么说呢,她是破罐子破摔,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不在乎留下骂名。

 

第四节 四大美人

 

既然是谈美女的,自然不能忽略了鼎鼎大名的四大美女,这四位在国人心中美的程度,甚至要超过前面说的神仙姐姐们,可见中国人重实际,少虚妄,的确是脚踏实地。

只要提到那四位大美人,总忘不了“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这八个字,大家别怪我没创意,这两个词本来就从她们哪儿来的。沉鱼指的是西施,西施女士是“小芳”式的村姑,从事的是纺织的职业,所以总到村外的小溪里去浣纱,也就是去漂洗纺出来的麻布。可是她长得实在太出众了,水里的鱼儿看到她,都要心跳加快失去平衡,以至沉到水里去。落雁说的是王昭君女士,王女士出塞时在马上弹琵琶,天上的大雁听到这哀怨的音乐,再看看这美丽的人儿,伤心得忘了扇动翅膀,所以从天上掉了下来。闭月是貂蝉干的事,据传她在拜月祈福的时候,艳光四射,把月亮的光芒都遮住了,气得月亮干脆藏到云里。羞花当然是杨玉环了,著名的《贵妃醉酒》演的就是她醉卧百花亭,那“卧鱼嗅花”说的就是她低下头来闻花香,卧鱼指的是她的姿势,优雅得像水面游弋的鱼,而嗅花的结果,就是花儿们触到她温润凝脂般的肌肤,惭愧得直往叶子里躲。

难怪这四位号称四大美人,差点把从古到今天下间所有的美女都给比下去,单凭那不懂事的花鸟虫鱼都惊艳得失了常态,就知道这四位美到什么地步了。不过呢,如果仅仅只是一张脸长得俊俏,只怕也不会让世人难以忘怀,毕竟,人比花鸟虫鱼懂事多了,知道不仅要看表面,还得看实质啊。那么,我们就来看看,这四位大美女是怎么让人们念念不忘的。

按照历史顺序和“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这八个字的顺序,首先出场的应该是西施。提到西施,总少不了要说说她的经典姿势—捂着胸口作痛苦状,看到大雁就思念远方的亲人;看到花开花谢,水流潺潺,马上想到红颜易老,青春难驻……小小的心脏怎么承受得住?想到家乡马上想到会战争,想到处在水深火热里的父老乡亲,一片爱心完全不够撒播的,怎么能不负荷过重。月亮又升起来了,一天又过去了,青春又虚度了一天,可这战争什么时候才能结束,这思念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想的事这么多,心脏怎么承受得了,于是西施只好整天“捧心”,一幅病恹恹痛苦万分的样子。却没想到正是这姿态,把男人给迷住了。男人们一看到那隐藏在柔弱的身躯里满是伤痕的心,秋水般清澈的眼里无限哀愁的泪,就会像鲨鱼闻到了血腥,侦探找到了线索一样,迫不及待地要解开她的心灵之谜。随着谜底的解开,男人们也就不知不觉地就激发起怜香惜玉的丝丝柔情,死心塌地地终生呵护柔弱的女人。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变得敏锐细腻一点,没事的时候只管见花落泪,“他年葬侬知是谁”;见月伤怀,“碧海青天夜夜心”;偶尔再发点酸写那么几段“我心谁怜”的文字,让男人们看着心疼,想着难过,怜惜之情马上油然而生,霎时间觉得他身边的女人真的很需要他,护花使者的活自然承担到底。

林黛玉其实并不是《红楼梦》里最美的,薛宝钗就比她漂亮,不是我胡说啊,连贾宝玉都认为那串八宝瓒金的手链,如果带在宝姐姐的腕上是不是会更美。可是男人们为什么心中爱的总是林妹妹而非宝姐姐呢?只因为她那“眼空蓄泪泪空垂”的双眸,那“风刀霜剑严相逼”的“闲抛暗洒”。想的事多了当然吃不好睡不香,人肯定是风摆杨柳,柔若无骨。看着那羸弱的身躯里蕴藏的那份多情,那份细腻,那份婉转,哎,别说男人了,就连女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心疼这个娇弱的林妹妹。

还有张爱玲,那个映照着风花雪月的水做女人,一点思绪,凝聚成婉约文字;一缕柔情,感动冷漠红尘。死了那么多年,还有人在议论她、赞美她,追寻着她的故事。这瘦弱的女人,留下的不仅是文字,更是风情。那缕忧伤,始终是男人们想拥之入怀的渴望。

沉鱼的西施说完了,轮到落雁的王昭君。王女士最让人怀念的大概就是她的智慧吧,她的确很聪明,尽管她长得可能没另外三位大美人漂亮。不管是史书上记载的还是民间传说的,都说汉成帝根本没看中她,对此,人们的解释是,那个叫毛延寿的画师因为索贿不成,而故意把她画丑。我想,作为当时社会地位最为低下的画师,只怕还不敢欺君罔上。所以呀,如果王女士真的美若天仙,怎么逃得过老色鬼的魔掌,不过,没被汉成帝看中未尝不是件幸运的事,不然可就埋没王女士的聪明睿智了,我们的四大美女就有可能成为三大美女了。

王昭君能够位列四美,或许就是靠聪明才智取胜的。是她主动要求去和番的,在汉宫,只能是寂寞到死,没出路,所以干脆走出去,也许另有一番天地。不得不佩服她的勇气,抛弃眼前的衣食无忧,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只为博一个灿烂前程,不枉费此生。

还好,老天对聪明的女人总是青眼有加的,王女士那破釜沉舟的一搏,不仅博得一个幸福生活,更博得千古美名,男人们除了佩服还能说什么!而她最让男人着迷的,还是她解决了男人们解决不了的问题。匈奴进攻大汉,男人们在战场上打不赢,只能寄希望于女人去和番,男人们已经很窝囊了。让谁去呢?谁也不愿去,谁去都不舍得,此时的男人更是取舍两难。只有昭君挺身而出,替男人们平息浩劫,化解难堪。我想,人们把她列为四大美人,也许感激的成分更多些。

昭君出塞的路上,弹奏了一曲《胡笳十八拍》,幽咽的曲调,大义凛然的气度,使男人们除了感激外更多了一分钦佩和尊敬。数百年后,流离番邦的蔡文姬为《胡笳十八拍》填上了词,使其得以千载传唱,于是,人们永远铭记着昭君的胆识与智慧。

所以,建议女人们参与男人的事业,在男人面前尽量表现出你的胆识,你的智慧,在他犹豫的时候给他建议,在他彷徨的时候给他信心,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尽全力去帮助他。

这样男人才会对你另眼相看,才会发现身边的这个女人不是一般的小女人,简直就是自己的事业伙伴。男人是最善于权衡利弊的,只要你成为他不可缺少的事业伙伴,他绝不会轻易抛弃你。

武则天是最好的例子。唐高宗一贯风流多情,但对于武则天,不管她最后对自己多冷漠,多跋扈,就是不敢有任何举动,更别说废了她或者干脆干掉她。原因何在?当时的武则天实际上已经控制着整个朝政,没了她,李治的皇帝位子恐怕也坐不稳。还有慈禧,咸丰死就死在纵欲过度上,你说他该有多风流,但是他就是不敢冷落慈禧,为什么,因为慈禧能给他提供符合封建统治者利益的参考意见。那句“宁予外贼,不予家奴”,现在看来,简直是混账逻辑,可这句话就能使她获得咸丰的信任,因为这话说到咸丰心坎里了。

远的不再说了,就说眼前。希拉里为着莱温斯基那事在保安面前一皮包砸向克林顿,克林顿也不敢说离婚,为什么,没希拉里哪还有克林顿。

再说了,事业是男人们的根本,如果能成为他事业的支柱,别说不怕男人休你了,就算到时候你休了他,他都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求你别这样。

沉鱼落雁说完了,再来谈谈闭月羞花,先说闭月的貂蝉。貂蝉算得上是个会勾引男人魂魄的女子,看看她在董卓和吕布这两个年龄不同,修养不同,生理机能更是不同的男人中间周旋得游刃有余,就知道她的“狐媚”程度可谓精妙绝伦。对于董卓这个阅历丰富,老于世故的男人,只需要表现一种未经世俗污染的清纯自然,不受规矩约束的自由洒脱就足以让他心旌荡漾。听她的话语,就像刚出水的芙蓉,娇嫩妩媚中散发清丽脱俗的淡雅;看她的举止,就像草原上奔驰的野马,放荡不羁里透出沁人心脾的爽朗,只要她一出现,连空气都会活跃起来,这怎能不让董卓那个暮气沉沉的老男人为之癫狂,忘乎所以。而对于吕布,血气方刚,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男生,新奇的穿着打扮,独特的肢体动作,还有怪异的语言词汇等等,足以产生强烈的挑衅性和诱惑力,使他眩晕,迷离。这种轻灵、柔软、奇幻、迷离的气质和状态,让吕布这样的小男生欲罢不能。

当然,还有必要的温柔,这对大小男人都是致命的杀手锏。当一个千娇百媚、小鸟依人的女人用眼神、笑容、泪水、语言和性,像利箭一样射向男人的时候,不管他多么刚硬,都可能像风化的山一样颤颤巍巍的,随时坍塌成齑粉。

其实对于貂蝉这个人物,怎么说呢,媚只是手段,在她所处的那个特定的场合使用的特殊方法。现代男女之间的爱情,好像与媚没有多大的联系,至少,两情相悦是不需要使用手段去勾引的。但是温柔对于女人来说,却是必不可少的,没哪个男人会去喜欢一个像夜叉一样的女人,哪怕长得再漂亮的女人。这样看来,温柔的确可以让乌鸦变凤凰,让长相平平的女人也产生足够的魅力。

我们再来看看羞花的杨玉环,是怎么个美妙绝伦。杨玉环是个才华横溢的女子,所以,她的美不惧怕岁月的侵蚀。杨玉环死的时候已经40多岁,按照古代帝王的薄幸,40岁的女人还能“三千宠爱在一身”,死后还能让唐玄宗“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而做《雨淋玲》,实在有些不可思议。

杨玉环舞跳得很好,而唐玄宗又算得上是个音乐家,这样一来,他们算是有了共同语言。但是如果总是跳那些跳过的舞,哪怕跳得再好也会让人厌烦,更何况经常搞音乐创作的唐玄宗,所以杨玉环就自己编舞。著名的《霓裳羽衣曲》就是唐玄宗谱曲,杨玉环编舞的,而且还担任领舞。据传当时的演出场面相当火暴,不仅曲谱得好,舞跳得好,而且整出舞剧的编排也相当精彩,难怪桀骜的李龟年,雷海清,谢小蛮等当时一流艺人纷纷以参演此舞为荣,杨玉环的才华横溢由此可见一斑。至于后来编排李白的《清平调》,那更是连诗仙都不得不对她在音乐上的才华表示折服。如此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世间只怕难寻第二个,难怪唐玄宗到死也不能忘怀于她。

四大美女中,最有才华的大概就是杨玉环了吧,也许她和唐玄宗之间真的有现代人所说的爱情,他们的爱情,缘于他们是知音,而这知音,正是杨玉环的才华造就的。

所以,有才华的女人也是能吸引男人的。没事的时候多看看书,和男人谈心的时候能侃侃而谈,哪怕是别人的观点,但是用自己的话说出来,男人也会对你另眼相看。如果偶尔不经意地抛出一两句有内涵有创意的话,男人更会有另一番惊喜。当然了,做爱的时候闭着眼睛来段“清溪水润辛夷数”,“策马归来桃花香”,男人只怕要彻底疯狂。当然,这种能够欣赏有才华的女人的男人,也应该是才情横溢的,否则,两个人也走不到一块去,就好比林妹妹看不上薛蟠,宝二爷也不会缠上多姑娘。

李清照也长得不漂亮,相反赵明诚倒是一表人才。但是李清照那一阕“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醉花荫》,让赵明诚彻底死心塌地。至少,有个值得炫耀的才女老婆,感觉也不错嘛。

严蕊,那个让理学家朱熹灰头土脸的风尘女子,也不是特别的美丽,但是就有那么多人追求她,甚至想去解救她,原因也是她的才华。“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叫人怎能不怜惜。

“细腻”、“智慧”、“温柔”、“才华”,这或许就是四大美女的迷人之处吧,看来女人不见得非要美得惊心动魄,才能吸引男人,资质平庸的女人也能让男人死心塌地,只看你准备怎么去做。

写到这里我们不难发现,其实所谓的四大美女,也并非完全凭这一张漂亮的脸青史留名,万世景仰的。美貌只是契机,她们靠的还是才华和智慧。一张漂亮的脸,如同一张好看的画,但是艺术,更需要内涵。本书的宗旨,就是告诉现代追逐美丽的女士,如何让自己在美容的同时,也美心。

 

第五节 秦淮八艳

 

既然是谈历代美女,不能不提这八个人,明末秦淮河上八朵艳丽的交际花——寇白门、卞玉京、顾眉生、董小宛、柳如是、马湘兰、李香君、陈圆圆。这八个美女,既有才华横溢的,更有至情至性的,还不乏睿智和胆魄。陈圆圆前面提过;李香君的事迹孔尚任先生在杂剧《桃花扇》里详细介绍过;柳如是,电视剧电影里演过无数次,有贬有褒,用不着再议论了;至于董小宛,和冒僻疆结婚前的事大家都知道,结婚后的事可能就不是很了解了,而寇白门、卞玉京、顾眉生还有马湘兰,有必要介绍一下,尤其是马湘兰,堪称当时的女诗人兼画家,成就非凡。

好了,现在隆重推出第一位美艳人物——寇白门。

寇白门名湄,字白门。

《板桥杂记》曰:“白门娟娟静美;跌宕风流,能度曲,善画兰,相知拈韵,能吟诗,然滑易不能竟学。”这话的意思是说,白门小姐文静秀美,歌唱得不错,还会作曲。画也画得像模像样,还会写点小资文章,就是有一点不好,太单纯,容易上坏人的当。果然,白门小姐上了坏人的当,嫁错了人。

崇祯十五年,声势显赫的功臣保国公朱国弼(官不小),在差役的护拥下来到了钞库街寇家,几次交往后,白门小姐觉得他能说会道,还挺有礼貌,于是,就答应了他的求婚。是年秋夜,17岁的寇白门浓妆重彩地登上了花轿。明代金陵的乐籍女子,脱籍从良或婚娶都必须在夜间进行,这是当时的风俗。朱国弼为了显示威风和隆重,特派5千名手执红灯的士兵从武定桥开始,沿途肃立到内桥朱府,盛况空前,成为明代南京最大的一次迎亲场面。

虽然迎亲时朱国弼还表现得不错,但是结婚之后他就全变了,既不温柔又不礼貌,完全不把白门小姐当回事。没几个月他就把美丽的白门妹妹往墙角一扔,走马章台柳巷去了。

1645年清军南下。朱国弼投降了清朝,被清朝的皇帝给软禁了。这位老兄大概是一时手头紧张,准备把白门小姐给卖掉。晕,白门小姐怎么嫁了这么个混蛋。好在寇白门那会不知哪来的智慧,对老朱说,你就是把我卖了,能卖多少钱呢,我回到秦淮河上,用不了多久就能赚会一大笔钱来。老朱想了半天,答应了。寇白门单衣匹马带着婢女斗儿归返金陵。在秦淮其他“艳”们的帮助下筹集了2万银子买通清廷的大小官僚,把朱国弼给赎了出来。

这会儿老朱大概发现白门小姐的能力了,想和白门重归于好,但被寇白门拒绝了,她说:“当年你用银子赎我脱籍,如今我也用银子将你赎回,我们算是一笔勾销了。”

寇白门回到秦淮河上之后,人们称她为女侠,“筑园亭,结宾客,日与文人骚客相往还,酒酣耳热,或歌或哭,亦自叹美人之迟幕,嗟红豆之飘零”。整天就是和一般文人诗酒唱和,消磨时光,就这么浑浑噩噩地病死在风月场上。当时的东林领袖钱谦益作《寇白门》诗追悼曰:“寇家姊妹总芳菲,十八年来花信迷,今日秦淮恐相值,防他红泪一沾衣。丛残红粉念君恩,女侠谁知寇白门?黄土盖棺心未死,香丸一缕是芳魂。”

这位寇白门小姐漂亮是够漂亮的,人也蛮聪明,也不知道是生不逢时还是自甘沉沦,总之,她算是白白糟蹋自己的美貌和才华了。

秦淮八艳里的另一位卞玉京,虽然也遭遇到不幸的婚姻,却能够摆脱不幸,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

卞玉京名赛,又名赛赛,因后来自号”玉京道人”。

她出身于秦淮官宦之家,可惜父母死得很早,失去依靠的卞玉京沦落为歌妓。卞玉京很聪明,诗琴书画无所不能,尤其是她的小楷,写得非常好,如果按现在的话说,也算是个书法家吧。更妙的是她还通文史,上下五千年,至少知道两千年的事。据说她的兰花画得很不错,风枝袅娜地,落笔如行云。

18岁时的卞玉京就已经成了秦淮河上著名歌妓了。只不过卞玉京一般不怎么见客,就是见了话不投机也不想多说。但是如果遇到能谈得来的青年才俊,却是谈吐如云,令人倾倒。比如说明末清初的著名诗人吴梅村,卞玉京和他就很谈得来,还差点嫁给了他。

只是吴梅村这个人胆子太小,听说崇祯帝的宠妃田氏的哥哥田畹最近来金陵选妃,已看中陈圆圆与卞玉京等。吴在权势赫赫的国舅前胆怯了,只在卞玉京的寓所吹了几首曲子便凄然离去。

两年后,卞玉京嫁给了一个小官僚,但是她就是看这位小官僚不顺眼,连话都懒得说。后来干脆一走了之,在苏州出家当了女道士。当时有位70余岁的名医郑保御,对卞玉京不错,还专门给卞玉京修了一间房子,供她修行。大家别以为老名医对卞玉京有所图,他们那是纯洁的男女友谊。卞玉京严守清规戒律,老名医更是品行高洁。为了报答老名医的资助之恩,卞玉京花了3年时间用自己舌头上的血给老名医抄写了一部《法华经》,为老先生祈福添寿。

而那个胆小的吴梅村呢,虽然当了清朝的官,但是这个官当得并不舒坦,尤其是每当想到卞玉京时,更是难过加难堪。顺治七年的一天,卞玉京在钱谦家里看到了吴梅村的《琴河感旧》四首诗,知道吴梅村还是在思念着自己。数月后二人在太仓终于相见,卞玉京为吴梅村弹了一曲,吴梅村写了《听女道士卞玉京弹琴歌》赠之,诗中道出了卞在这十年中的情景,道出了清军下江南、玉京”弦索冷无声”,一派凄凉状况。从此,两人的情缘彻底了却,卞玉京隐居在无锡惠山,十余年后病逝,葬于惠山柢陀庵锦树林。

卞玉京的一生也很不幸,但是在她所处的时代,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也算是一种欣慰。

相比于卞玉京,秦淮八艳之一的顾眉生在婚姻上就自由多了,只不过她这个人太喜欢虚荣了,导致真心相爱的人为她徇情而死。

顾眉生即顾媚,是南京上元人,据《板桥杂记》载:“顾媚字眉生,又名眉,号横波,晚号善持君,庄妍靓雅,风度超群;鬓发如云,桃花满须,弓变纤小,腰肢轻亚。通文史,善画兰,追步马守真,而姿容胜之,时人推为南曲第一。”可见她不但有着仕女的娉婷娇姿,更具文才艺技。

顾眉生曾答应嫁给一个叫刘芳的书生,大概是这位书生追求她追得太苦了吧。哪知道天鹅肉的确难吃,顾眉生不久背约嫁给了早已降清的”江左三大家”之一的龚定山作妾,老龚的文章估计比刘芳先生写得好,而且还是个官僚,比刘芳先生有钱得多。刘芳先生咽不下这口气,是男人都咽不下这口气。可他没想着找老龚决斗或者干点别的,而是以身殉情,也不知道他徇的那门子情。尽管刘芳先生为顾眉生死了,但也不妨碍老龚先生宠爱顾眉生,号曰”善特”,后来封顾眉生为第二夫人,受为一品封典。建议想徇情的男人,别徇得一相情愿,否则太不值。

老龚当时是清朝礼部尚书,京师的四方名士尊他老先生为泰斗,经常有人找他签名留念什么的。凡有人找老龚求诗书画时,大多是由顾眉生代笔,于是,顾眉生才气越来越被时人称道。不过,顾眉生也干了点在当时算得上好事的事,那就是利用老龚的地位和钱,对抗清志士慷慨解囊。

1657年大概老龚的官也当腻了,带着顾眉生隐居在秦淮河畔大油坊巷市隐园。有一天顾眉生向正在写诗的老龚说,她在文德桥遇到了身着和尚衣服的阎尔梅,老龚暗吃一惊,原来这个阎尔梅是清廷的要犯,清兵南下时他在徐州劝史可法率军北上山东阻击;这几年他到处鼓吹反清复明,清廷正到处通缉他。正说着,阎尔梅已经逃进了市隐园中村堂,此时四周已被清军包围了。在顾眉生机智的庇护下,终于使阎尔梅脱险。所以大才子袁枚赞之曰:“礼贤爱士,侠内峻嶒”。

1664年深秋,顾眉生在北京铁狮子胡同老龚的府内病逝,吊丧的车辆有数百乘;连远在江南的阎尔梅、柳敬亭、余杯亦在安徽庐州为她开吊设祭。老龚还在北京长棒寺为其建了妙光阁,并为之著有《白门柳传奇》流传于世。

顾眉生的一生大概要算是秦淮八艳中最幸福的了,不过,假如她真的嫁给那个叫刘芳的书生,也许,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现在,我们再来谈八艳中最有才华的马湘兰的故事。

马湘兰可以称为明代的女诗人、女画家。据《秦淮广记》载,她名守真,字湘兰,小字玄儿,又字月娇,因在家中排行第四,人称“四娘”。她秉性灵秀,能诗善画,尤擅画兰竹,故有“湘兰”著称。她相貌虽不出众,“姿首如常人”,但“神情开涤,濯濯如春柳早莺,吐辞流盼,巧伺人意”。

看来,女人就算长得不漂亮也照样能”美”,只要有值得人称道的地方,就会被别人赞美,爱慕。

马湘兰在绘画上造诣很高,当年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曾接连三次为《马湘兰画兰长卷》题诗,共72句,记载在曹寅的《兰亭集》里。《历代画史汇传》中评价她的画技是“兰仿子固,竹法仲姬,俱能袭其韵”。在北京故宫的书画精品中也间杂着马湘兰的兰花册页,康熙乾隆这些人可都是书法绘画无所不精的,能被他们当佳作收藏,说明她的画确实是画得有水平。而流落到国外的那些,更是一直被视为珍品。

在文学上马湘兰也很有才华,曾撰有《湘兰子集》诗二卷和《三生传》剧本。马湘兰可谓是多才多艺,她居然还通音律,善歌舞,并能自编自导戏剧。在教坊中她所教的戏班,能演出“西厢记全本”,随其学技者,后来大多成了一代戏曲名家。

马湘兰生长于南京,自幼不幸沦落风尘,但她为人旷达,性望轻侠,经常干点资助穷苦人的事,所以,当时的人对她的印象最好,她的口碑也是最佳的。

马湘兰的居处为秦淮胜处,慕名求访者甚多,与江南才子王稚登交谊甚笃,她给王稚登的书信收录在《历代名媛书简》中。在王稚登70大寿时,马湘兰集资买船载歌妓数十人,前往苏州置酒祝寿,“宴饮累月,歌舞达旦”,归后一病不起,最后强撑沐浴以礼佛端坐而逝,年57岁。马氏死后葬在其宅第,今白鹭洲公园的碧峰寺附近。

秦淮八艳不太著名的人物,就说到这里吧,再说知名人物。陈圆圆的故事我已经说了,李香君的事如果嫌孔尚任的《桃花扇》看着累人,就去看经过田汉先生改编之后的京剧《桃花扇》,那是出很优美的戏,比原著更精彩。

至于柳如是这个人,陈寅恪先生的《柳如是别传》是本很好的传记,而且很符合历史。对于历史人物,还是看认真的传记比较好,戏说之类,只能当零食,好玩而已。

还有一位董小宛,虽然也被电视剧电影演了无数次,但大多都是她是怎么嫁给自己喜欢的那位才子冒辟疆的,至于她婚后的生活和她的小资情调,却很少被提到。

董小宛确实是个懂得生活的人,把贫苦单调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她的那些才情灵性,不得不让人赞叹。

董小宛,名白,一字青莲,别号青莲女史,她的名与字均因仰慕李白而起。她聪明灵秀,神姿艳发,窈窕婵娟,为秦淮旧院女子中的一流人物。

冒辟疆容貌俊美,风度潇洒,人称“美少年”,是复社中一位富于才气、风流倜傥的才子。

董小宛嫁给冒辟疆之后,与冒家上下相处得非常和谐。马恭人(冒辟疆的老娘)和苏元芳(冒辟疆原配妻子)特别喜欢小宛,而小宛也很恭敬顺从,服侍她们比婢女还要用心。

闲暇时,小宛与冒辟疆常坐在画苑书房中,泼墨挥毫,赏花品茗,评论山水,鉴别金石。小宛初进冒家,仿钟繇帖,学曹娥碑,每天写几千字,既不错字,也不漏字。

小宛还曾代替冒辟疆给亲戚朋友书写小楷扇面。从前在苏州的时候,小宛曾经学过一段时间绘画,能够画小丛寒树,笔墨楚楚动人。她15岁时画的《彩蝶图》现收藏在无锡市博物馆,上有小宛题词,并有二方图章印记,还有近人评价很高的题诗。小宛的画传世绝少,该图是一幅难得见到的佳作。到如皋后,她保持着对绘画的特殊爱好,时时展玩新得长卷小轴或家中旧藏。后来逃难途中,小宛宁肯丢弃化妆用品,也要把书画藏品捆载起来,随身带走。

而董小宛最令人折服的,是把琐碎的日常生活过得浪漫美丽,饶有情致。小宛天性淡泊,不嗜好肥美甘甜的食物。用一小壶茶煮米饭,再佐以一两碟水菜香豉,就是她的一餐。冒辟疆喜欢吃甜食、海味和腊制熏制的食品。小宛深知辟疆的口味,她为冒辟疆制作的美食鲜洁可口,花样繁多。如酿饴为露,酒后用白瓷杯盛出几十种花露,不要说用口品尝,单那五色浮动,奇香四溢,就足以消渴解酲。在喝茶方面,小宛和冒辟疆有共同的嗜好。他们常常是一人一壶,在花前月下默默相对,细细品尝茶的色香性情。

小宛经常研究食谱,看到哪里有奇异的风味,就去访求它的制作方法,用自己的慧心巧手做出来。现在人们常吃的虎皮肉,即走油肉,就是董小宛的发明,因此,它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名字叫“董肉”,这个菜名虽然有些唐突美人,但和“东坡肉”倒是相映成趣。另外,小宛还善于制作糖点,她在秦淮时曾用芝麻、炒面、饴糖、松子、桃仁和麻油作为原料制成酥糖,切成长五分、宽三分、厚一分的方块,这种酥糖外黄内酥,甜而不腻,人们称为“董糖”,现在的扬州名点灌香董糖(也叫寸金董糖)、卷酥董糖(也叫芝麻酥糖)和如皋水明楼牌董糖都是名扬海内的土特产。

在《影梅庵忆语》中,对董小宛厨艺的描写,从那种精致、那种巧妙中仿佛能感觉到旖旎的江南风光,体味到江南文化的诗意对日常生活的渗融。现在还有人把董小宛和伊尹、易牙、太和公、膳祖、梵正、刘娘子、宋五嫂、萧美人、王小余列为我国古代十大名厨,恐不为过。

至于花前月下,对于才子佳人来说,当然是少不了的。月色如水,最为小宛所倾心。夏夜纳凉,小宛喜欢背诵唐人咏月及流萤、纨扇诗。为领略月色之美,她常随着月亮的升沉移动几榻。半夜回到室内,她仍要推开窗户,让月光徘徊于枕簟之间。月亮西去,她又卷起帘栊,倚窗而望,恋恋不舍,还常常反复回环地念诵李贺的诗句“月漉漉,波烟玉”。小宛就是这样在自然平实的日常生活中领略精微雅致的文化趣味,在卑微的生命中企慕超脱和清澄的诗意人生。

现代女士大多善用香水,董小宛那年月香水产业好像不怎么发达,但是,也有和香水的相同作用的东西,那就是薰香。冒辟疆说自己一生的清福都在和小宛共同生活的九年中享尽。这清福也包括静坐香阁,细品名香。冒辟疆最欣赏“横隔沉”,这是一种内质坚致而纹理呈横向的沉香。小宛最珍爱东莞人视为绝品的“女儿香”,他们还蓄有不少“蓬莱香”。冒辟疆曾从江南觅得一种味如芳兰的“生黄香”,他拿了一两块给广东朋友黎遂球鉴赏,黎遂球叹为观止。小宛还用从内府获得的西洋香方子制作过百枚香丸。他们讲究品香时的情调。寒夜小室,玉帏四垂,点燃两三枝红烛,在几只宣德炉内燃沉香,静参鼻观,就好像进入了蕊珠众香深处。

哎,有妻如此,哪怕她长得不够漂亮,能有这番情调,也足以让人眷恋不舍了。现代女士们,对上面这段文字有何感想?是不是也该在日常的柴米油盐中小资一把。

可惜人们总是误解了女人的小资,以为不过是那些吃饱了没事干成天泡吧,泡完了再给自己找点不痛快的女人,不过也不怪人们误解小资,小资们写的全是这些破事,就像有人评说那些小资文字的,好像她们不用上班就有花不完的钱,而所谓的个性衣着,也就是那些广告词里说的个性。比如说广告词里说“三宅一生”这个品牌的香水体现着为爱痴狂,于是小资女人全用“三宅一生”,好显得自己是情圣,也不管自己到底适合不适合。这种事用来解释“爱屋及乌”这个词倒是挺恰当的,因为广告词而选择产品。

其实女人的小资根本不是这样的,它一种对真实生活的灵性感悟,是不经意地流露,是平常里的灵光乍现,就那么一点,如惊鸿一瞥,在平凡的生命中企慕超脱和清澄的诗意人生。只此一点,足以让人倾慕,让人感动。

 

 

 

 

第二章 千红万紫

 

第一节 冤假错案

 

用倾城倾国来形容女人的美貌,看起来似乎有些夸张,其实,喜欢研究历史的人都知道,这话一点也不夸张。古时候,如果哪个皇帝不小心完蛋了,总要找出个垫背的,好显得完蛋得有理有据,“不是我的错,都是她惹的祸”。而这个经常被抛出来垫背的,大多数都是美女,这样看来,美女果然倾城又倾国。

而事实上呢?不用多说了,皇帝是天子,为尊者讳,只好制造冤假错案了。

历史上第一起对待美女的冤假错案大概是妹喜吧。妹喜,夏王朝第十九任帝姒履癸先生的妻子。姒履癸就是那位著名的暴君夏桀,从这里我们就能知道,妹喜的日子过得并不太平。伴君如伴虎,何况是一个仅供欣赏的美女,不知道哪天皇帝老儿审美疲劳了,玉颈也就跟着喀嚓一声断了。更糟糕的是妹喜的身份是战俘,喀嚓一声的可能性极大,这注定妹喜不仅日子过得不太平,还得比常人多一份委曲求全的忍耐。就这样一位可怜的美女,还是逃脱不了被扔出来垫背的命运。

公元前十八世纪的某天,姒履癸先生发动大军,攻击有施部落。有施部落显然抵挡不住夏政府的军队,在灭亡和屈膝之间,施部落酋长选择了屈膝,献出他们的牛羊、马匹、美女——包括酋长的妹妹,她的名字只一个“喜”字,因为是酋长的妹妹,当时的人叫她妹喜。至于姓什么,当时部落的人不敢随便称呼酋长的尊姓,所以酋长的姓只好失传。

妹喜被献给姒履癸先生不久,就把花团锦簇中的姒履癸给迷得晕晕乎乎,常常把她抱到双膝上,日夜不停地陪她饮酒。这是书上说的,真实情况其实不难想象,妹喜在姒履癸先生的魔爪下,不乖乖服从还能怎么着。至于是妹喜主动去迷姒履癸还是姒履癸强烈要求被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可就是这样,有位叫关逢龙的老兄非要认定是妹喜在迷姒履癸不可,慷慨陈词说妹喜没安好心,想让姒履癸先生荒废事业,丧失人心。姒履癸愿意荒废,主动丧失,关妹喜什么事了。倒霉的妹喜,强颜欢笑忍辱偷生,却还要遭人非议。

可能是妹喜对姒履癸先生总是爱理不理的吧,姒履癸以为妹喜的听觉有问题,于是经常制造点噪音刺激妹喜。当时没什么先进的音响设备,唯一可用的大概就是绸缎。撕绸缎的声音又脆又响又刺耳,妹喜经常被突然出现的噪音给吓着,一副受惊吓的样子让姒履癸先生觉得很受用,于是他把国库里的绸缎全搬出来,叫宫女撕给她听。

《红楼梦》上晴雯小姐喜欢听撕扇子的声音,可能是从妹喜女士身上得到灵感。不过撕扇子撕得起,撕绸缎却非同小可。当时的人大多还在穿兽皮啊。这种荒唐行为,大臣们不对姒履癸先生提意见,却纷纷指责妹喜不应该。也不知道妹喜不应该什么,是不应该对姒履癸先生爱理不理还是不应该对撕绸缎的声音表示惊恐。大概妹喜也不想惊恐吧,可是那声音实在可怕,仿佛魔鬼的召唤。不理睬吧,担心玉颈要被喀嚓,理睬吧,大臣们又说都是祸国殃民。哎,都是绸缎惹的祸。

倒是姒履癸先生颇为顽固,对反对意见一概不听,而且创造发明了“炮烙”,就是铁板活人,来封别人的嘴。以前一直以为这是帝辛先生的成就,现在才知道,原来是姒履癸先生的创举。

只是姒履癸先生并不满足于已取得的成就,干脆造了一座大水池,里面装满美酒,然后邀请妹喜去划船。自作多情加自以为是的姒履癸先生以为妹喜一定会被这超级前卫的创意所震撼。可惜,妹喜没震撼着,倒让全国人民震怒了。

姒履癸先生的老祖宗姒文命先生在世时,就曾说过,“后世帝王,一定有人因喝了太多美酒,喝亡了国的。”他老人家果然真知灼见,第一个应验这句话的就是他的后裔。

商部落(河南省商丘县)酋长子天乙先生,也就是那位不敢找姒履癸的茬,却对无辜的妹喜发泄怨气的关逢龙先生的哥们儿,和另一位对姒履癸不满的伊尹先生,联合起来造了姒履癸的反。

对于姒履癸先生的咎由自取,史书上却把他当做被美色迷惑导致亡国的反面典型。好像姒履癸先生是个没头脑的弱智儿童,所有的坏事都是妹喜幕后指使似的。丝弦《炮烙梅伯》唱词就是这样写的,“桀王失政朝刚乱,只因昏庸把色贪。宠信谗妃妹喜女,夏朝江山化灰烟”。

暴君的做法一般是不检讨自己,只怨别人,可写书的人不是暴君啊,怎么也是这样?仔细想想,恍然大悟,写史书的好像全是男人啊,司马迁、斑固,连记载起居注的都是男人。嘿嘿,看来古时的男人都擅长找女人垫背。

天乙和伊尹的联合兵团不仅活捉了姒履癸,也活捉了妹喜。然后,把他们夫妇二人,装上囚车,扔到荒凉的巢湖,不久,两个人都凄凄凉凉地死了。至于怎么死的,喜欢读史书的人不用想都明白。

姒履癸先生是罪有应得,可妹喜呢?整个一垫背的。

第一个因为美丽而引起的冤假错案就是这样的经过,而最让人愤愤不平的冤假错案,大概就是妲己吧。至少,现在没人说妹喜误国了,可妲己,仍在挨骂。

妲己的身世和妹喜差不多,也属于战俘,而她老公帝辛,也就是商纣,他的“光辉成就”和姒履癸先生更是异曲同工,至于妲己干了些什么,其实说白了是进宫之后让几个妃子失了宠,而那几个妃子的娘家又是势力颇为壮观的氏族部落,娘家人看着不顺眼,再加上帝辛又实在不像话,所以大家联合起来把他给灭了。

这样看来,妲己也该和妹喜一样,平反昭雪了吧。据前文曾介绍过的包打听刘义庆在《世说新语》中的记载,孔子的正宗后裔,因血统而成为名人的孔融曾说,周师进入朝歌以后,妲己为周公所得,后来成为周公的侍姬。周公?那可是圣贤的徒孙们顶礼膜拜的偶像啊,偶像的女人也敢骂?真不明白他们哪来的胆子,难道女人真的如衣服?

原来这都是许仲琳先生在作怪,他老人家的辉煌巨著《封神榜》,被古人们当成神话武侠,受欢迎的程度不亚于现在的金庸、古龙。说书的、耍杂的、唱曲的,总少不了把《封神榜》当蓝本,就像现在把金古二位的小说全部拍成电视剧,还一遍遍地比着拍,看谁拍得最好。

这样一来,妲己算是没法平反了,因为书里把她写得太坏了。不过就是把她写得很不是东西,也还可以看出她的确是个垫背的。

首先垫的就是女娲女士的背。那场天上人间打得一塌糊涂的仗,其始作俑者就是女娲。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帝辛先生有次去拜访女娲小姐,被女娲小姐的美色给倾倒了,于是离开时发了条“短信”给女娲,“你是天上的凤凰飞呀飞,我是地下的豺狼追啊追”,女娲小姐接到短信气得脸色通红,跳脚大骂帝辛混账,“天上的凤凰飞呀飞”?这不是讽刺我没脚不会走路吗。女娲是人头蛇身,如果轻功不错的话,有可能会飞,但绝没可能会走。于是,女娲小姐开始琢磨怎么整整帝辛了,她是神仙,可以召唤妖怪,就像魔兽争霸里精灵族可以召唤魔兽一样。你不是喜欢美女吗,我就找个妖精变成美女,让你把江山都玩完。咬牙切齿的女娲找来了修炼千年的狐狸精,让它附在妲己的身上。从这里我们就可以发现,妲己什么坏事也没干,完全是鬼怪作祟,可这骂名,却落在妲己的头上了。尽管如此,狐狸精妲己也没想着干坏事啊,是女娲要她干的,女娲是神仙,狐狸精必须服从召唤,这是游戏规则,没法更改。

狐狸精妲己对神仙姐姐如此地信任自己,把这样重大的政治任务交给自己感激涕零,怎能不办得那么尽心尽职,硬是绞尽脑汁,使用一切手段逼得各路诸侯反了殷纣,给姬昌制造了造反的充分理由,圆满地完成了女娲领导交代的任务。任务完成了,女娲的心愿满足了,可是和女娲平级的各路神仙却是怨气冲天。一场厮杀,不仅人间打得热闹,天上更是精彩,什么禅教、截教,都借此机会想扩充势力,争抢地盘。最后截教虽然一败涂地,禅教也是元气大伤,这个损失找谁负责?其实神仙们心知肚明,就是不好说破,大家都是神仙嘛,怎么好互相指责。话不好明说,问题却要解决,损失也得有人认账。怎么办,天上的神仙们很聪明地扣押了妲己,都是她教唆殷纣得罪天下人,才引来的厮杀嘛。女娲呢,正好顺水推舟,把个披肝沥胆为自己办事的妲己扔了出去。当姜子牙的剑砍下了妲己美丽的头颅时,神仙们也和和睦睦一家亲了。妲己为了完成女娲交付的伟大任务,也算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那场血流成河的战争,追根溯源,全是因为女娲公报私仇导致的。她对帝辛不爽,可以让他生一场病完蛋嘛,何必制造这么惨烈的厮杀,造成那么多无辜的牺牲。这的确是女娲背上的一块疤,她能补天却补不了自己背上的那块疤,为了保持完美形象,只能拿妲己垫背了。

妲己垫背,垫得比妹喜还不明不白,她是有目的地干坏事,但这坏事不是她想干的啊。没人敢说女娲,她是人类的始祖,圣崽们顶礼膜拜的神仙,为“神仙”讳,妲己只能垫背到底了。

记得那场打了十年的特洛伊之战,好像也是惊动了各路神仙的,那位王子拐走海伦,就是受了某位女神的蛊惑,而三女神之间,还为战争的胜负打过赌。只是,战争结束之后,当人们看到那个引发战争的海伦,说的话却是,为这样美丽的女人,再打十年也值得。哎,还是海伦幸运,用不着给战争的制造者们垫背。

妹喜和妲己,一个是第一起因为美丽造成冤假错案,一个是因为身不由已成为垫背的。而历史上最轰动的冤假错案,当属冲冠一怒为红颜,不仅女人被冤枉,男人也跟着受了委屈。

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一直被认为是大汉奸。这个汉奸和日本侵华时的汉奸有点不一样,吴三桂只能算是汉族的奸佞,还够不上是中华民族的败类。

著名的大顺朝闯王李自成先生,把大明朝一脚踹死,逼得崇祯在煤山上吊。

至于女主角,不用介绍了,就是美得世间罕见,先倾了大明朝,后倾了大顺朝的超级倾城倾国陈圆圆小姐。

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大顺朝的闯王李自成先生,一路凯歌地打到了北京,而此时正在作为大明朝边防司令的吴三桂,手里正掌握着跟清朝打了多年仗,能征贯战的十万宁远铁骑,因为正忙着和大清朝的太祖皇帝皇太极先生玩命,没顾得上给跟李闯王过招。不过闯王阁下对吴三桂倒有几分忌惮,毕竟,自己的草台班子跟正规军打,不会轻松。于是,闯王向老吴伸出和平树杈,作书招降。不说是和平橄榄枝,一来是因为树枝太纤细,有辱闯王威名,二来嘛,是因为树杈可以用来当兵器,而李闯王手里也确实有颗人肉炸弹足以威胁吴三桂,那就是陈圆圆小姐。

对大清三番五次,又是拿亲舅舅亲哥哥做人质威逼又是拿王爷侯爷当诱饵利诱,甚至皇太极亲自写信招降都不搭理的吴三桂,竟然对李闯王递过来的和平树杈欣然接受,的确让当时的人感到惊讶,尤其是皇太极先生。于是马上派人深入调查,才发现原来是本故事的女主角,吴三桂先生的爱妾陈圆圆小姐,在北京正被李闯王当人质扣押着。皇太极只能哀叹,看来不管是亲舅舅还是亲哥哥,都不如亲亲宝贝。

吴三桂先生的亲亲宝贝陈圆圆小姐,命运不济,曾经流落在烟花之地,被皮条客隆重推荐给崇祯帝朱由检先生,不巧的是那阵子朱先生正被关外的皇太极,和关内李闯王给搞得心中不爽,对陈小姐没“性”趣。崇祯虽然把陈小姐凉在一边,可有人对陈小姐正热血沸腾。不用说了,这人就是吴三桂。吴三桂先生早就听说陈小姐的“美”名,只是一直忙于打仗,没机会亲自拜访。好在吴三桂终于打了一次胜仗,崇祯高兴得不得了,问吴三桂要什么样的赏赐。吴三桂连想都没想,就叫出了陈圆圆小姐的芳名。崇祯心想,不错,他只要个女人,看来他胸无大志,用不着像对付袁崇焕那样准备几个莫须有的罪名随时往他头上套。

吴三桂把陈圆圆带回家,仔细欣赏一番,连连惊呼神仙姐姐。从此,像段誉一样把其他妹妹全扔脑后了,一心只陪伴神仙姐姐。

只可惜,没过多久,皇太极就让崇祯跳脚了,崇祯急令吴三桂亲征宁远。打仗是件很危险的事,吴三桂只好把陈圆圆留在北京的府邸,吻别之后,陈圆圆开始独守空闺。

现在李闯王拿陈圆圆当人质,吴三桂哪敢不降。只是,吴三桂归降李闯王这事,大大地刺激了皇太极。从此,皇太极先生潜心研究“宝贝学”,终于在洪承畴身上得到实践,他派他的小老婆博尔济吉特氏大玉儿,也就是正在热播的《孝庄秘史》里的孝庄文皇后亲自招降洪承畴。一顶绿帽换来一员良将,这买卖对皇太极来说不算亏本,反正他的女人多得是。

吴三桂决定和李闯王和平解决崇祯帝遗留下来的权利分配问题,决定“率所部朝见新主,所过秋毫无犯,尔民不必惊恐”,一派欣然的样子,看上去似乎大局已定,再没什么变数了。

哪知道就在吴三桂走到河北玉田县快到北京的时候,却突然听说自己的爱妾陈圆圆被李自成的心腹刘宗敏抢去做了小妾,还有人说,陈圆圆小姐被李闯王亲自召见了。不过,不管是落在刘宗敏手里还是落在李闯王手里,对吴三桂来说都是极大的打击。吴先生连亲舅舅亲哥哥都不顾,投降李闯王,不就是担心陈小姐的安危吗?现在闯王居然把陈小姐给霸占,这口气吴三桂怎么忍得下。正好似昔年屠户张飞张翼德先生所言:“人取汝妻,而为之长,乃蚩蚩若是邪!”想来但只要是个男儿家,任谁也不能罢休的。吴三桂自然也忍不下这口气,高喊一声“圆圆,永别了!我会为你报仇的” 。(“大丈夫不能自保其室,何生为!”)折断了李闯王那根和平树杈,夺回了本来已经让给了李闯王的山海关。“冲冠一怒为红颜”一个陈圆圆,让大顺朝的李闯王丢了山海关,这还只是复仇行动的开始。

其实呢,这个时候的李闯王如果能把陈圆圆还与吴三桂……虽然吴三桂未必就会忍下这口恶气,但是总还有个商量的余地。也不知道到底是陈圆圆实在迷人,还是李闯王见色忘义,不仅不归还陈圆圆,还主动要求和吴三桂打一架,看看到底谁有资格占有陈小姐。

吴梅村先生说吴三桂先生“冲冠一怒为红颜”,置汉族利益于不顾,不知道这句诗是不是也适合于李闯王。

至于陈圆圆小姐本人呢,没有去管她到底爱谁或者谁也不爱。在他们眼里,陈小姐不过是个女人,一个像花瓶一样的美丽女人,被几个男人轮番占有着。花瓶还需要经常擦拭,而对于陈小姐,没人去尊重她的意志。

李闯王率领大军亲自前来“讨伐不义”,二十余万大顺部队兵临山海关,随即以红夷大炮炮轰九龙口,吴三桂的武器没有李闯王厉害,只好向清朝的多尔衮购买军火。军火交易没做成,多尔衮却带着十余万清兵亲自拜访吴三桂来了。在李闯王和多尔衮的左右夹击下,穷途末路的吴三桂干脆跟多尔衮结拜成兄弟,一起对付李闯王。

一场惊心动魄的决战之后,李闯王元气大伤,从此节节败退,一直败到九宫山,被当地的地主武装要了性命,大顺朝彻底完蛋。而清朝的辫子军呢,一路凯歌从关外唱到关内,唱了三百年后被武昌起义给堵住了嘴巴。至于吴三桂呢,因为“冲冠一怒为红颜”投降清朝,遂被当时的人们一致定性为卖国行为,并决定称其为大汉奸吴三桂。

自古以来,成王败寇,这没什么好议论,只是,却总有人在为失败者开脱。当时的人们就说了,都是因为陈圆圆小姐,这个美丽的尤物,让李闯王丢了大顺朝,吴三桂成了大汉奸。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女人,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也不用打仗死那么多人了。可是,这是陈圆圆的错吗,她希望战争希望死人吗?这只是那几个男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在牺牲别人的生命而已。

而那位吴三桂先生的降清,比起唐高祖李渊先生,也就是著名的武则天女士的第一任老公李世民的爹,吴三桂的“降”清比起李渊的降突厥要磊落得多。至少,他还和多尔衮约定不许伤害百姓,“誓诸将勿杀无辜,掠财物,焚庐舍,不如约者罪之”。

只不过李渊当了皇帝而吴三桂最后却没有能力把清朝干掉。如果他最后打赢了并坐了天下,或者打赢了却不是他坐天下,但只要是个汉人坐了天下,他就决对不会做汉奸。而那段“冲冠一怒为红颜”,足够让他成为一段千古佳话和千古一帝。

陈圆圆呢,陈圆圆更是无辜。一介弱质女流无力地被命运所摆布着,她是这里面唯一真正的可怜人,吴梅村说得好:“妻子岂应关大计”。吴三桂是“汉奸”,但至少他还算个性情中人。

历史最终是强者的历史,却总不忘让弱女子来背负着这些冤假错案。耶圣人(耶稣)说“我们原本有罪”,孔圣人说“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第二节 铁马红颜

 

两对姊妹花,说的是弱女子,现在,我们来讲女强人的故事。

说起铁腕女人,大家最先想到的就是武则天,中国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女皇帝啊,着实让女人们骄傲了一回。只不过武则天的故事已经被各种版本的电视剧电影演滥了,正史也好野史也好,大家几乎已是耳熟能详,就不说她了。我准备隆重推出一个外国的女皇帝,她的故事与武则天有很多相似之处,而她的历史贡献,跟武则天也是不相上下。

她是谁呢?请大家睁大眼睛,美女登场了——俄国女沙皇,叶卡捷琳娜二世

叶卡捷琳娜出生于德国一个没落贵族家庭,长得很漂亮,尽管家庭环境不怎么好,但她却很是勤奋好学,博览群书,所以长大以后颇有心计,擅长外交,成了当时上流社会里的名媛。一次极偶然的机会,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选定她来做一笔政治交易,通过她完成普鲁士与俄罗斯的政治联姻,从此开始了她在俄罗斯的政治生涯。

和武则天一样,她老公也是个窝囊废,更倒霉的是,叶卡捷琳娜无意当中发现了当时的沙皇伊丽莎白荒淫无度的私生活,从此被被幽禁在皇宫里。幸好伊丽莎白不久就一命呜呼了,叶卡捷琳娜的老公当上了沙皇,也就是彼得三世,她也跟着成了王后。

叶卡特琳娜的老公彼得三世和武则天的老公唐高宗李治先生一样,虽然自己昏庸无能,却并未阻挡自己的老婆发挥政治才干。所以,不管这两个男人有多混账,至少,他们成全了这两个女人,仅凭这点,是否该给他们一人颁发一张“无私奉献”的奖状。

顺理成章的,叶卡捷琳娜掌握了俄国的军政大权。可是叶卡捷琳娜和武则天不一样,李治先生心中对武则天的专权有点不爽,武则天就想办法让李治爽起来,明里给足李治面子,暗中指使心腹大臣牵引李治的大脑按照自己的思维办事。而叶卡捷琳娜却没有这么好的耐性,干脆一刀剁了碍事的彼得三世。

按说一个女人是没那么大能耐干掉堂堂沙皇的,叶卡捷琳娜是怎么办到的呢?发动政变,她的帮手就是她那个又老又丑的独眼龙情夫波将金。貌美如花的叶卡捷琳娜能够看上这么个人物,理由很简单,波将金的聪明才干让叶卡捷琳娜对他青睐有加。于是,她用她的美色征服了波将金。

这不得不说是女人的悲哀,好像惟有牺牲色相,才能获得男人死心塌地的帮助似的。能找到一个真正懂得欣赏自己的男人,并且愿意为自己做出奉献的男人,对女人来说,的确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没办法,封建社会对女人灌输的就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好在现在的男人进步了,他们懂得欣赏女人的才华和睿智。

叶卡捷琳娜在波将金的帮助下,终于成为俄国历史上最有作为的女皇,被后世人称为叶卡捷琳娜大帝,和俄国历史上最英明神武的彼得大帝并肩。

彼得大帝是俄国十七世纪到十八世纪的跨世纪领袖,而叶卡捷琳娜大帝也是推动俄国进入十九世纪的一代明君。叶卡捷琳娜虽然本是德国人,她却使俄国人大长了民族气慨。她当沙皇之初就把腐败的军队进行了一番修理,并且建造了著名的黑海舰队,使俄国的海军成为欧洲的劲旅。稍后她又镇压了农民起义,并且和奥托曼帝国干了一架,把波兰给瓜分了,扩大了俄国的版图。在“西化路线”上,熟悉西欧文化的她在前期更是让俄国“越滑越远”:更新法律,送贵族青年留学,引进西欧文学、哲学,当时小说这样描绘:凡是去过巴黎的俄国人都有资格在谈“俄国人”时不把自己包括在内,可见“洋化综合症”非二十世纪中国的发明。叶卡捷琳娜大帝还以金钱和权力来支持外国和本国的“知识分子”,让他们出书。她特别喜欢法国的伏尔泰,买起西欧艺术品来就像二百年以后的马科斯夫人买鞋似的。西化风气在俄国盛行的程度也更普遍,而不局限于大城市了。

可见,叶卡捷琳娜虽然干掉了她老公,但是她也的确是比她老公能干得多。俄国没像晚清时的中国一样被瓜分,当是拜她所赐。

只是老年的叶卡捷琳娜也和武则天一样有点昏庸了,被拍马屁的小男人们给糊弄了。不过,创造出辉煌的“开元盛世”的唐玄宗李隆基,到了晚年也是糊里糊涂,任由奸佞专权,闹出个“安史之乱”,差点把大唐给玩完。叶卡捷琳娜和武则天没闹得天下大乱,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毕竟,女人的体力不如男人,精力自然也有限。最后叶卡捷琳娜和武则天一样,被迫宣布退位。她们已经老了,劳累了一生,也该休息了。两个女人,在男人的世界里,热热闹闹地闯荡了一回,此生足矣。

政治是男人的领域,叶卡捷琳娜和武则天在男人的领域里演出了女人的精彩,而战争,本是让女人走开的地方,女人也能够依然演出自己的精彩。

战争中的女人,似乎比政治中的女人更有魅力,毕竟,战争是智慧和勇气的较量。

大家知道,一般提到战争中的女人,总会想到娘子军,而娘子军这个称呼的起源,正是来自唐高祖李渊的女儿,史称平阳公主。可惜的是,她的名字叫什么,我们已经无法得知了,哎,那些写史书的人啊,怎么连这么了不起的女人,都不愿重视呢。那些昏庸无能的男人,只要是大人物,不仅姓名记载得一字不错,连字,号,别号都不曾遗漏,可对于女人,为什么总要忽视呢。

平阳公主,是唐高祖李渊的第三个女儿,她的哥哥唐太宗李世民,历史上著名的英明帝王,他统治的时期在历史上称为“贞观之治”,造就了中国封建社会里最为强盛的时代。而平阳公主本人,更是一个真正的铁马红颜,才识胆略丝毫不逊色于她的兄弟们。

隋大业十三年五月,李渊决定起兵造反,干掉祸国殃民的隋炀帝杨广,于是暗中通知平阳公主和他老公柴绍在长安做好接应工作。

当时不到十七岁的平阳公主将家产暗暗变卖,和丈夫分头出发了。柴绍直奔太原,而平阳公主则在后面进行各种安排。路上,平阳公主赈济灾民,招收了一支几百人的队伍。来到户县的时候,李渊起兵的消息就传来了。平阳公主听到这个消息,决心要为父亲招募更多的军力,于是她到处联络反隋的义军。

这个不到十七岁的少妇,以其超人的胆略和才识,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就招纳了四五支在江湖上已有相当规模的起义军。其中,仅何潘仁一处,就达万余人。

当年九月,平阳公主率领的义军,势如破竹,连续攻占了户县、周至、武功、始平等地。这支由女人做主帅的义军,军纪非常严明,平阳公主令出必行,整支军队都对她肃然起敬。在那乱兵蜂起的年月里,这支有组织有纪律的军队得到了老百姓的拥护。老百姓将平阳公主称为“李娘子”,将她的军队称为“娘子军”。平阳公主曾经帅娘子军镇守过的山西平定县苇泽关,也被后世人称为娘子关。

娘子军威名远扬,很多人都千里投奔而来。不久,平阳公主的娘子军就超过七万人了。

平阳公主在军事上的谋略,更是非凡,隋将屈突通就曾经在她手下连吃几场败仗。李世民在渭北转战时,主要就是依靠平阳公主和娘子军的参战,才能连克强敌。

唐王朝建立后,李渊将自己才略出众的爱女封为“平阳公主”。可惜的是,平阳公主不久就去世了,死时尚不足23岁。李渊黯然神伤,下令以开国功臣的仪式安葬公主。

平阳公主,恐怕是中国封建史上,惟一一个由军队为她举殡的女子了。

而在中国军事博物馆里,在历代军事家的展览厅里,悬挂着一幅女军事家的画像,她就是大辽国的承天皇太后,契丹族的军事家萧绰,也就是《杨家将》里的那位萧太后。

萧绰,大辽北院枢密使兼北府宰相萧思温之女,辽景宗耶律贤的皇后。出生在科尔沁草原西边的巴林草原上,这片草原,不仅出了个萧绰,数百年后,还出了个大玉儿,也就是孝庄文皇后。这两个女人,或许算是科尔沁草原最值得骄傲的女人吧!

萧绰不但从小就是一个美人坯子,而且还是一个秀外慧中,聪明好学的女子。辽景宗保宁元年(公元969年),16岁的萧绰被选为贵妃,第二年生下皇长子耶律隆绪,不久被册封为皇后。景宗自幼患疾,经常卧床不起,于是便为萧绰参与朝政,施展个人政治、军事才华,提供了有利的机会。

萧绰辅佐景宗13年,一切军国大事,皆出于她的谋划,当然少不了她当宰相的父亲,和她父亲那个政治集团的辅佐。乾亨四年(公元982年)景宗病逝在大同城西的焦山行宫,年仅12岁的皇长子耶律隆绪即位,也就是辽圣宗。母以子贵,萧绰被尊为皇太后,并以太后身份临朝摄政。这一年,萧绰也不过二十八九岁,与大玉儿招安洪承畴,为满清王朝立下汗马功劳时的年龄相仿。

在帮助景宗料理朝政的十几年时间里,大辽跟宋朝的军队没少开仗,从燕云十六州打到金沙滩,一直没消停过。而萧绰呢,在战争中学习战争,竟被锻炼成一个政治、军事,无不精通的军事家。

因为那些的所谓正统观念,使后人对当时中国的北宋历史了解很多,却很少知道契丹的历史,对萧绰更是知之甚少。就是这甚少的一部分,也是从《杨家将》里面听说的。《杨家将》里的萧绰,被描写成一个率领虎狼之师与北宋大战燕云十六州的母夜叉,而非一个清正贤良,深明大义,又高瞻远瞩的政治家;更不是一个深谋远虑,杀伐决断的军事家。这是历史的误区。其实,萧太后真的是一个了不起的政治家和军事家。据说,萧思温有几个女儿,但他最倾心、最赏识的,惟有萧绰一个,他曾经对家人和朋友说:“此女日后必能成大事!”

萧绰果然不负父望,在辅佐景宗和儿子圣宗的40年时间里,她的确为契丹建立了辉煌伟大的业绩。景宗尸骨未寒,萧绰为了测试人心向背,刚一摄政,就在大臣们面前大哭道:“我们现在是寡母弱子,皇亲国戚又都势力强悍,边境上还天天发生战争,内忧外患,这如何是好?”于是,耶律斜珍、韩德让等一批年轻有为的文武大臣站出来说:“我们虽然不是皇族贵胄,如果信任我们大家,我们一定尽心竭力,辅佐皇上,太后也就不用忧虑了!”于是,耶律斜珍、韩德让、耶律休哥等一大批契丹和汉族文臣武将得到重用。

面对复杂的时局,开明勇敢的萧绰,断然决定推行新政,实施汉律,重用汉臣。但契丹八部旧属坚决反对,他们完全不把寡母幼主放在眼里,叫嚣要恢复契丹旧制,轮流坐庄,甚至阴谋发动叛乱。英明果断的萧绰,利用汉人新贵和契丹旧族之间的矛盾,推行“削藩强民,力行新政”的政策,挫败了守旧贵族的阴谋,使辽汉和合,政令统一,国势日渐强盛。萧绰为了平息部族叛乱、大胆启用汉族大臣、按汉律治国,显示出非凡的胆识与魄力,后人在戏文里曾经歌颂萧绰道:柔肩担江山,裙钗争风流,这不是虚夸,而是一段真实历史的记录。

而萧绰的军事天才,更是令人叹服。萧绰生活的时代,正是契丹和北宋连年战争的时期。尽管北宋曾经有杨家将这样一批男女将帅,但是,政治上的懦弱,军事上的无能使北宋王朝在与契丹的战争中,从来就没取得过一场真正的胜利。作为军事家的毛泽东,曾经对辽宋战争做过精辟的总结,他说:宋人(指宋太宗者流)不懂军事,非契丹的敌手。契丹善于使用“诱敌深入,聚而歼之”的战略战术,宋人总不省。宋太宗无能,屡战屡败。

毛泽东身经百战,他老人家的军事才能就不消我再赘言了,而他对辽宋战争的这番评价,更是从侧面反映了萧绰的军事才干。契丹的军事战略战术决策,无不出于萧绰之手,而且在每次大战中,萧绰都亲率大军,与宋王朝军队决战。契丹对北宋战争的胜利,不能不说是萧绰军事才能的展现。

历史上的“澶渊之盟”,更是萧绰军事才能的最大发挥。辽圣宗统和二十二年(公元1004年,北宋真宗景德元年),萧绰亲自率领三十万大军,直捣北宋京城汴梁。这一次,萧绰采取的战略战术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三十万大军,千里跃进,不顾沿途宋军袭扰,直奔宋朝京师。十一月,萧绰的大军兵临澶州城下,宋真宗在主战派寇准等人的力争下,也不得不亲自到澶州前线督战。但是,萧绰这次并非是要与北宋王朝决一死战,而是以战求和,与北宋结城下之盟,结束征战不休的辽宋战争。最后,萧绰达到了战略目的,两国签订“澶渊之盟”,北宋每年给契丹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其它不计;两国皇帝互以兄弟相称,北宋皇帝称契丹太后为叔母;契丹大军退出北宋国境,停止战争,互不侵犯,世代友好。

这段历史,宋朝的史家,却把功劳记在宋真宗的明智、寇准的谋划上。而事实上,那次战争从开始到结束,都是按照萧绰的战略意图进行,战争的主动权,一直是掌握在契丹的手里,并非北宋的手里。北宋每年向契丹进贡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还谈什么胜利,整个一不平等条约。“澶渊之战”和“澶渊之盟”,是萧绰军事生涯中的最后一战,也是最为精彩的神来之笔。从此,辽宋边境再无战事,和平相处了近百年。几十年的战争,就这样干净利落地结束了,让后人不得不赞叹佩服萧绰的智慧和魄力。

后世史家对“澶渊之盟”的高度评价,其实也是对萧绰高超政治和军事斗争艺术的赞美,虽然有些自大狂男人始终认为“澶渊之盟”是北宋的胜利,可是,历史就是历史,虽然它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但它绝对不是小伙子,“澶渊之盟”是萧绰的胜利,是这位铁马红颜的胜利。

萧绰除了这些军事政治上的成就,造就了契丹族的辉煌时代,挽救无数黎民于战争的硝烟之外,她的儿子耶律隆绪也沾了她的光,辽圣宗耶律隆绪因为有他母亲的辅佐,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并实行科举制度,被誉为辽国“盛主”。没有这个好母亲,他能成为“盛主”吗?其实,真正的盛主是萧绰。

金戈铁马里的绝代风华,闭着眼睛想想当年她在战场上,指挥百万铁骑的英姿吧!柔肩担江山,裙钗争风流。铁马红颜萧绰,女人里值得炫耀的风采。

 

第三节 酷妹传奇

 

这节我们讲述一位超级酷妹的故事,这位酷妹着实让当时的人们脑溢血了一阵子,提起她们,没人不头晕目眩,眼冒金星的。尤其是圣崽们,听到她的名字恨不得把自己的耳朵削掉,以免有辱“道德”,妨碍升天。怎么样,其“倾城倾国”的程度,比前面说的那几位美女,是不是更让人“倾”而“倒”之,这位酷妹就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女儿,高阳公主

高阳公主跟前面提到的那两对姊妹花一样,也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的公主。按照柏杨老先生的说法,公主和王子是最受欢迎的梦中情人,理由是:第一,他们年轻。以前没谁会认为公主或者王子到三十岁还没娶或者嫁的,不过现在就很难说了,欧洲有好几位王子都是三十好几的钻石王老五。不过柏老总结的第二点理由却是至理名言,王子或公主肯定是漂亮人物,不管他们的父亲怎么样,至少母亲是千挑万选出来的美人,他们多少能继承点美丽的基因。后宫是美女的牢笼,这点在古代,不管中国还是外国,都是一致的。而美丽,又是梦中情人必备的条件。第三,他们很有钱。现在的王子公主们有没有钱很难说,古时候的王子公主肯定是钱多得不知道怎么用。只此三条,王子公主受欢迎已在情理之中。

只是在中国,公主受欢迎的程度要大于王子。那是因为王子的女人太多,而公主,一般只有一个驸马。古时候娶个如花似玉的公主做老婆,紧跟着就有享不完的荣华富贵,多好的事啊。如果哪位男士有幸被选做驸马,别人肯定会认为他家祖上积德,祖坟冒烟,嫉妒得恨不得他马上得场重病完蛋。只有一位不想当驸马的,那就是汉光武帝刘秀在位时的宋弘。他被刘秀的公主姐姐看上时已经有老婆,所以,宁死也不肯当这个驸马,为此,他没少挨当时那些没机会当驸马的人的臭骂,“你小子是想当圣人啊,还是心太花,怕娶了公主包不成二奶”。其实他们哪里知道,人家宋弘有自己的原则,“糟糠之妻不下堂”,比那个让“糟糠”下了两回堂的刘秀,人家宋弘可是有情有义多了。

不过这位宋弘倒是有先见之明的,知道驸马其实也不好当,我们即将登场的高阳公主,就着实让当驸马成了件很丢脸的事。

说起唐朝的公主,有故事的的确不少,比如说太平公主、安乐公主等等,只是,太平、安乐两位公主不怎么招男人喜欢,尽管陈红扮演的那位太平公主挺可爱,但是历史上的太平公主实在很糟糕。她不仅面首的数目不少,还特喜欢弄权,卖官鬻爵的事没少干,草菅人命的事也是数不胜数,至于惹出乱子,引发血流成河的战祸,更是伤害了许多无辜的百姓。就这点,是最让人难以忍受的,自己折腾就够了,何必拿别人的性命当儿戏。

不过,那些被誉为一代明君的”唐宗宋祖”们,手上的鲜血,比她们更多,“寡人妻孤人子谁来存问,冤骷髅几万千全不知名”。这或许就是那时的政治。

说起唐代公主置面首,那最早开此先河的大概要算高阳公主了。但是她实在是无奈。没办法摆脱包办的婚姻,又割舍不下真心相爱的人,只好忍受世人的白眼了。

高阳公主是唐太宗最宠爱的女儿,在她十五岁的时候,李世民就精心挑选了宰相房玄龄的次子房遗爱,作她的驸马。这也是为了笼络权臣,尽管李世民宠爱他的女儿,但是也不妨碍他拿女儿的终生幸福做交易。

但是房遗爱却一点也不合高阳公主的胃口。公主喜欢的是温文儒雅的书生,对这位高大雄壮的驸马是一百个不满意。洞房花烛夜之后,房遗爱就再没有被”宣”进公主闺房的机会了。别看他们是夫妻,在那个时代,公主妻子比驸马丈夫的身份高多了,公主如果不召见驸马,驸马就别想踏进公主的闺房。所以,对于公主来说,绝对不存在婚内强奸这回事。

婚姻不美满的高阳公主,唯一的消遣,就是纵马郊外,游山玩水了。就在一次出猎的途中,豆蔻年华娇美任性的高阳公主遇到了当时不过二十出头、文雅俊秀的辩机和尚。

这位辩机,虽然正史没有详载,但是从其它的一些资料上,我们可以看出,他是一个非凡的出家人,自小就好学发奋,品行高洁,十五岁正式出家为僧,师从道岳法师。贞观19年正月,玄奘大师求经归来,奉旨在弘福寺主持翻译取来的经文,辩机以渊博的佛学、飞扬的文采、出众的仪容,被玄奘法师选中,参与撰写青史巨著《大唐西域记》。这年,辩机只有26岁。

我们是没法知道辩机和高阳公主是怎样相遇的,那时候既没娱乐报道也没八卦新闻。只知道十七岁的公主和二十岁的辩机,两个人一见钟情了。

而空头驸马房遗爱,不知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思,竟然一直在为公主和辩机遮掩此事。甚至还常常出面将辩机召入府中,自己亲自为这对偷情的人儿做放哨的卫兵。世上真有甘愿当王八的男人吗?原来房遗爱早看上了公主的侍女。作为站岗放哨的回报,公主不仅允许他和侍女鬼混,还常在她的皇帝老爹面前为驸马说好话。这对奇异的小夫妻,各自找各自的快乐,倒也互不打扰。

就这样相安无事地过了几年,公元645年,在举国选拔译经人的考核中,辩机被选中了,成为九名译经僧人中最年轻的一个。看来高阳公主的眼光相当不错的,辩机确实比房遗爱有才华多了。

作为译经人,辩机将要去弘福寺长住。临别的时候,高阳公主将自己的玉枕送给情人,让他带在身边。那个玉枕,本来是聊寄相思的信物,哪知道惹祸就惹在这个玉枕上。

转眼四年过去了,长安城负责治安的官员抓住了一个小偷,从小偷的住处搜到了一只镶满珠宝的玉枕。小偷承认,玉枕是从弘福寺辩机和尚的住处偷来的,所有的人都对这只玉枕表示怀疑,这实在不该在和尚的禅房里出现。

负责纠察的官员一番彻查之后,才得知,这只玉枕,是高阳公主私赠辩机的。

这是一件极大的丑闻,谁也没胆量隐瞒,调查报告被直接送交到唐太宗李世民,高阳公主她老爹的手里。

高阳公主她爹看到这份报告,气得直跳脚,试想,天下哪个做父母的愿意看到自己的女儿干出这种丢脸的事啊。再说,驸马房遗爱的爹房玄龄可是朝中元老啊,虽然他早就死了,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人,现在都是肱股级的人物,唐太宗就是再疼爱自己的女儿,也不敢得罪那些大臣们。“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他自己对政治的总结,权衡利弊,唐太宗只得舍弃爱女,眼睁睁看着爱女遭受与深爱的人生离死别的痛苦了。唐太宗下令,腰斩辩机,高阳公主身边知情不报的侍女们也统统处死。并且下令,再也不许高阳公主进宫。

四载相思,等到的却是这样一个噩耗,高阳公主魂飞魄散,奔到皇宫门口,想要向父亲求情,当她发现自己再也无法进入宫门的时候,知道一切都结束了。这个真心相爱的人,去了,自己的心,也跟着死了。

辩机很快就被施以腰斩的酷刑,高阳公主也被禁锢在公主府里,没有了行动的自由。

没多久,高阳公主她爹也死翘了,估计是被她气得短了寿。可高阳公主却是早就恨透了自己的父亲,她恨他为什么要多活这半年?为太宗送葬的时候,高阳公主连一点悲哀的表情也没有。

不久,唐太宗的儿子李治登基,史称唐高宗,也就是武则天的第二任老公。

恢复了自由的高阳公主,开始为辩机报仇了。她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她老爹选定的皇位继承人李治。不过李治也的确不是当皇帝的料,可是,就算”英明神武”如李世民,也不可能摆脱封建王朝子承父位的传统。儿子总是自己的好,为了保证自己能够永远地至高无上,一定要让自己的子孙继续统治下去,也不管他有没有做皇帝的能力。而那些臣子们呢,为了自己能够专权或者敛财,更是巴不得当皇帝的个个是混蛋,这样才好投其所好嘛。所以,中国的皇帝们,弱智白痴的有,晋惠帝司马衷就是代表;残暴变态的有,北魏文宣帝高洋就是标本,荒淫无耻的更多,比如前文提到的刘子业。

李治大概就属于弱智的那一类,所以,高阳公主联络了好几个对李治不满的公主驸马,密谋叛乱,要改立比李治稍微有头脑点的叔父李元景为帝。

可是没想到驸马房遗爱的哥哥房遗直把他们给出卖了,大概是这位当哥哥的觉得高阳公主给他弟弟戴了绿帽子,有辱门风吧,或许他更恨他弟弟窝囊,丢了他们房家人的脸,所以,连他弟弟一起出卖了。

为了权利,一场血腥的家族屠杀开始了,以房遗爱为首的三位驸马被处斩,高阳公主与巴陵公主以及叔父荆王李元景被勒令自尽。

被逼自尽的时候,高阳公主大约只二十七八岁的年龄。一束白绫,就是这位公主最后的结局。

她终于摆脱了不幸的婚姻,和她挚爱的人在九泉相会去了,但愿那里没人再指责他们。

 

第四节 侠骨柔情

 

前面我们已经讲了十几位美女的故事了,有无可奈何的弱女子,有铁马红颜的巾帼人物,还有几位特立独行,毁誉参半的酷妹们。现在,我们就说说两位侠女的故事吧。

武侠小说里的侠女们不少,而且都是美得惊人的美女,比如《萧十一郎》里的那个沈璧君,就实在让人割舍不下。不过,这些都只是虚构的人物,而真正的侠女,虽然没有小说里的绝世武功,可她们,却是真实存在过的,在历史上书写了一笔属于自己的美丽。

对于侠女这个词,我想,并非一定要有高强的武艺,或许,如男儿般的义薄云天,才是侠女之所以称之为侠的原因所在吧。其实,前文介绍的谢道蕴,就该算是侠女,可惜我已经把她列在倾城倾国里了,而且,她最被世人称道的,还是那出众的文才。

既然是讲述侠女的故事,有必要按照武侠小说的风格写。很多人都喜欢古龙古大侠的小说,更有人以模仿古大侠为乐。不过古大侠的小说一般是没有具体年代的,而这些侠女,却是有着具体的生活年代的,所以,我先介绍一下这两位的简历。

第一位是红拂,隋末唐初时人,本是歌姬,与李靖,虬髯客一起,被称为风尘三侠。

第二位是红娘子,明末时人,本是流浪艺人,后参加李闯王的起义,成为军中将领。

好了,现在开始模仿古大侠的笔法讲述她们的故事。

 

红拂

 

月黑,风高,夜。

李靖依然无法入睡,在期待着有什么事发生。

杨素确实是个小人,李靖为白天和他的一番交谈而后悔。

对牛弹琴,愚蠢的或许是人。

唯一值得回忆的,大概也就是那个眼神了。

赞许,欣赏,或者,还有点渴望。

还有什么值得渴望的呢,那个美丽的女人,就站在杨素的身边,杨素一定很喜欢她。

是不是有点自作多情了,一直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多看自己两眼,何况还是个美女。

假如一个穷酸书生,煞有介事地指点江山,是不是很可笑。

哈哈,李靖终于明白了。

睡吧,没人会欣赏你。

偏偏有人在敲门,李靖不得不重新把衣服穿好。

那个眼神又在浮动,李靖啊,你何苦放不下。

门开了,那个眼神还是走到了李靖的面前,这一次,李靖无法再拒绝。

那个女人就在李靖的面前,那个美丽的女人。

“请问姑娘你有什么事?”李靖希望自己能够镇定点。

“请让我进去,好不好?”女人顽皮地冲他一笑,一条鱼般溜进了李靖的房间。

“我们见过。”女人说。

“在杨素的府上。”李靖再次为白天那番高谈阔论感到难堪。

“杨素是个小人。”

“这是你说的。”李靖不得不小心点,杨素不是好惹的。

“他很快就要完蛋了。”

“你想说什么?”

“如果你不明白我想说什么,那只能证明你是混蛋。”女人冲李靖一笑,笑得很轻松,甚至有点轻浮。

没哪个女人会对一个陌生的男人这样笑。

“我不想掉脑袋。”李靖现在只想这个女人赶快走。杨素啊,你连一个书生都不肯放过?

“我也不想掉脑袋,“女人不笑了,显得很严肃,严肃得不像是个女人。“所以,你该带我走。”

哈,李靖现在觉得这个女人大脑有点不正常,我凭什么要带你走,你又凭什么要跟我走,或者,我们往哪里走。

“理由?”

“就凭我喜欢你。”

“原因?”

“你白天那番话说得很精彩。”女人再次冲李靖一笑,这次,笑得有些妩媚。

“就为这个?”

“这说明我很欣赏你,而且,是一个美女很欣赏你,我长得不难看吧。”

“你很漂亮。”李靖觉得这个女人有点霸道,你是个美女我就一定要感激吗?

“所以,你一直在看我。”

“这……”李靖不得不承认白天确实看了她很久。

“这说明你也喜欢我。既然这样,既然我已经来到这里,你还有什么理由不带我走。”女人站了起来,好像要帮李靖收拾行李。

“可是……”,李靖现在有点慌了,这个女人真的有点霸道。”可是,杨素不是好惹的。”

“所以,我们必须马上走,如果等他醒了,我们的脑袋就都掉了。”

女人已经把李靖的行李收拾好了,就一个小包裹。提着李靖全部家当,女人做了个请的手势,请李靖出门上路。

“请问姑娘贵姓。”这大概是李靖现在唯一能说的话了。

“就叫我红拂吧,你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我手里正好拿着一个红色的拂尘。”

“那么我们现在算是什么?”李靖终于找到关键的问题了。

“为了路上行走方便,你可以说我是你的妻子,至于你愿不愿意承认,那不是现在该解决的问题。”

要命!李靖现在有点佩服这个女人很聪明,至少,一对夫妻是不会被怀疑成出逃的人。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和这个女人一起离开客栈,离开长安城。

天亮了,两个人已经离长安城很远了,李靖觉得应该坐下来歇息歇息,女人是很容易疲劳的。两个人就在路边的客店坐下了。

小二似乎还没睡醒,扔下一壶茶两笼包子,就坐一边继续睡去了。

李靖和那位叫红拂的女人正吃着,大门被一脚踹开了。

完了,李靖觉得自己的脑袋已经离开了脖子,而红拂,手已经摸到靴子里的匕首。

还好,进来的只是一个人,一个很粗壮的男人。男人只轻轻瞟了李靖和红拂一眼,就开始找小二的茬。

“小二,把你们的拿手菜报上来。”那男人的嗓子不错,实在该去唱歌,可是那身板,又会把别人吓着。这种人,该做些什么好呢?红拂觉得他应该去当刽子手或者屠夫,但是,那双眼睛,又实在不是刽子手或者屠夫该有的,那双眼睛很霸道,却又很坦荡,而且……红拂觉得这个人可能有点来历。

小二还没睡醒,迷迷糊糊哪报得清楚菜名。”做店小二的竟然报不出菜名,你们中原人都是这样,从来没弄清楚自己是什么,该干什么!”

“你们中原人?”红拂不由得和李靖对视了一眼。

“这位大哥请过来一叙。”李靖觉得自己开口比较合适。

“过来就过来,两位早上好。”男人冲两人一抱拳,算是见过礼了。

“这位大哥万福。”红拂站了起来,冲男人屈了个礼。

男人不得不再次看了红拂一眼,觉得这个女人好像在故意引起自己的注意。

果然,红拂说,“这位大哥从进门到现在,只看过我两眼。”

“我看他也只看了两眼。”男人右手一指李靖,左手已经摸到腰间。

“这说明大哥不是好色之徒,“红拂冲男人一笑,“而且,大哥腰间藏着的刀,该是把好刀。”

哈哈,男人仰天大笑,气浪似乎要把房顶冲走。小二吓得赶紧躲进厨房。

“逃亡的人眼睛果然锐利。”

李靖的冷汗已经涌出,他怪红拂不该多事。

“佩服佩服,大哥果然不是凡人。”红拂从靴子里抽出那把匕首,扔在一边。男人也从腰里解下那把刀,甩在墙角。

现在,李靖放心了,三个人都放心了。

“你就叫我虬髯客吧”,粗壮男人有一把卷曲的,却像钢针一样坚硬的胡子。

很快,三个人一起上路了,不是分道扬镳,是三人同路。

多了一个人的开销,红拂当掉了最后一支手镯。红拂觉得这个叫虬髯客的男人不是一般的人,和他一起上路,会很安全。

虬髯客建议李靖和红拂去找一个人,他觉得李靖确实是个人才,而且,也只有这个人,才不至于让李靖被埋没于山林。

这个人,就是李世民,大唐第二任皇帝,历史上少有的聪明皇帝。

现在李靖最想做的事,就是和那个叫红拂的女人成为真正的夫妻。如果没有这个女人,他也许还在对牛弹琴。不管怎么说,这是个聪明的女人,而且,眼睛特别好。她已然看到了随后几十年里,李靖的辉煌。

至于那个虬髯客,红拂的感觉没一点错,他是高丽的太子,本来是想争夺中原的,看到李世民和李靖这样的人物,他已经准备放弃了。而红拂,更加坚定了他回高丽的决心。中原的人才太多了,连女人都是那么睿智。在内乱中他们或许是各为其主,可是一旦有外族进攻,他们会像兄弟一样联手的。

高丽根本就对付不了像兄弟一样的中原人。

那个红拂,从认识他的第一天起,虬髯客回高丽的决心一天比一天坚定,这个女人啊,已然把他的身份看破了,这个女人啊,邀请自己和他们一起上路,仅仅是为了安全吗。她是想给那个叫李靖的男人一个光明的前途。好了,她的目的达到了,她的眼光不错,李靖会成为了不起的人物。

这个叫红拂的女人,也会成为了不起的人,中原人的历史上,会记载她的名字。

虬髯客在回高丽里的路上,记录下这次中原之行。

 

红娘子

 

一辆破旧的马车,行驶在由山西通往河南的官道上。

一路风尘,一身疲惫,车上的人似乎都已经快要累死。

“头儿,我们是不是该休息一下了。”

“到河南境地,我们就休息。”领头的居然是个女人,一身红衣,一双星眸。

红娘子,这是人们对这个女人的称呼,只要看过她的走钢丝表演,没有人会记不住这个名字。

这是一群卖艺的浪人。

卖艺的人似乎不应该多管闲事,这次,他们却偏偏要去管一件与他们一点也不相干的事,甚至不惜奔赴几百里的路程。

七天前,一个乞丐找到红娘子。

“请您去救一个人。”乞丐开门见山。

“谁?”

“李岩。”

“是个什么人?”

“一个救了杞县所有穷人的命的好人。”

“他为什么救不了自己?”

“因为他的父亲是朝廷的命官,他不敢违抗朝廷的命令。”

哈哈,原来是个衙内,红娘子根本就不想管这种人的闲事。

乞丐竟然开始绝食,当着红娘子的面,既不离开也不进食。

“既然李公子是怕我们饿死,才开仓赈灾以至被下大狱,我们救不了他,只好以死来报答他了。”绝食到第四天,乞丐始终就是这句话。

“好吧,我去救他,你可以吃东西了。”

县衙的大牢简直是纸糊的,红娘子很轻松地就把李岩救了出来,带着他躲进山里。

“谢谢你救了我,但是我必须下山。”李岩算得上是个英俊的青年,和红娘子的美丽倒是很相配,可惜,红娘子仅仅是答应乞丐救他而已。

“不客气,希望这里你还住得惯。如果住不惯,你尽可以下山,我已经完成了乞丐托付

给我的事。”红娘子始终觉得李岩心事重重。

“我的确得下山,我没理由连累我的家人。”

“想不到你还是个很负责的男人。”红娘子觉得李岩算是个不错的男人,至少,自己惹的祸自己承担,“那么,你准备去送死了。”

“如果我的父母兄弟死了,岂不是更无辜。”

“好吧,我送你下山。”红娘子希望李岩犹豫一下,至少,显示出一丝对死的恐惧。

“谢谢。” 可惜,李岩是个不怕死的。

怯弱的朝廷在杀人上一点也不怯弱,李岩下山自首时,他的全家已经死得就剩他一个了。

第二天清早,李岩就被押赴刑场。

刽子手的刀已经磨的锃亮,李岩的脖子很白。

一把飞刀飞来,刑场上的第一滴血竟是监斩官的。

一群蒙着面的人把李岩再次救走,这一次,李岩再也没有下山。

山上的岁月过得很快,直到有一天,红娘子决定下山,带领所有人下山。

“闯王的义军声势越来越浩大,我们准备投奔他,你是想继续留在这里,还是跟我们一起走?”

“李自成是反贼,我不会跟他为伍的。”

“好吧,那你就在这里等死吧,别忘了你的家人是怎么死的。”

“朝廷是滥杀无辜,可我也不能留千古骂名。”

“哈哈,那你就等着给那个腐朽的王朝陪葬吧,和你的家人一样,尽管陪葬,人家也还是把你当反贼,别忘了,你是从法场上逃走的。”

李岩无话可说,他已经爱上了红娘子。

“我跟你们一起走,但是,你要嫁给我。”

“你还有资格和我谈条件?”

“我没有,但是我爱你。”

“好吧,你在杞县百姓中的威望很高,应该可以组织起一支队伍,我们就以夫妻的名义起义。”红娘子心里很清楚,李岩不是一个百无一用的书生,在山上的日子,李岩告诉她什么叫纪律,什么叫谋略,一群流浪了大半生的艺人们,现在像军队一样整齐。

李岩确实是一呼百应,一支极具规模的起义军,投奔李闯王而去。李岩成了闯王的智囊,红娘子是一员虎将。

中国有句古话,功高震主,李岩最终被李闯王给杀了。

红娘子肯定要为李岩报仇的。糟糕的是,她忘了腹背受敌的厉害。不愿投降清廷,更不想和李闯王就此善罢甘休。

一场血战,红娘子失踪了。据说,她成了洪门的人,这个帮派以反清复明为大业,洪门的洪,指的就是洪武爷朱元璋,大明的开国皇帝。

红娘子后半生的事没人再知道,只知道,她不会放弃她要做的事。

 

第五节 反面教材

 

好了,美女谈到这里,该说两个反面人物了,从她们身上,或许能够参悟到哪些事是女人不该做的,哪些事做起来也需要有个分寸。

先隆重推出的是一位叫刘玉娘的美女。刘玉娘是后唐帝国的”神闵敬皇后”,生在五代十国那个战乱不息的年代,而这位刘玉娘女士,也堪称那个时代尔虞我诈、薄清寡义的经典代表。我们先看她是怎么对她爹的,也就是父女之情。

想当初刘老爹带着刘玉娘逃难的时候,正好遇到抢劫的晋王李存勖的大将袁建丰先生,袁先生大概是看到刘小姐长得颇为漂亮,准备把她当做自己的晋升之礼,献给晋王阁下。刘老爹怕女儿被人抢去糟蹋了,拼命护着自己的宝贝女儿。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刘老爹被打得不省人事,刘玉娘自然也被袁先生抢去献给了晋王李存勖先生。

不过刘玉娘小姐也的确是手段高超,没多久就把李存勖先生身边的如云美女全打得七零八落,一路飚升成为李存勖的大老婆,被封为”神闵敬皇后”。

丢了女儿的刘老爹四处打听女儿的下落,找了多年,总算知道女儿居然当上皇后了,刘老爹那个高兴啊,眼巴巴地去看望女儿。

皇宫不是那么好进的,刘老爹自称是皇后的亲爹,把李存勖给高兴坏了,毕竟,封刘玉娘当皇后这么久,还没见过老丈人呢。李存勖先生为他的爱妻能父女团聚而高兴,急忙向刘玉娘女士报喜。

这次见面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大家别以为刘玉娘女士会高兴得从后宫飞奔而出,扑到老爹的怀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痛诉父女离别之苦。刘玉娘说了一番话,这番话足以寒了天下父母的心。刘玉娘女士闻听老爹来了,冲着李存勖就嚷开了,“我爹早死了,当年乱军中,我爹就被人乱刀砍死了,我还趴我爹身上哭了半天呢。” 当时就颁下懿旨,把刘老爹拖到宫门外,打了四十大板,打得老头血肉糊涂,哭号而去。

我想,刘老爹身上的伤倒还在其次,这心里的伤,算是没发医治了,早知这样,还真不如当初被袁建丰先生的乱军砍死。

哎,可怜的刘老爹啊,哪怕他手里有一打美元、英镑,也不至于被他的亲生女儿一顿板子打出去啊。一文不名的穷老头子,不是折了皇后娘娘的面子吗。

刘老爹最后去了哪里,是怎么死的,史书没记载,但是我们不难想象,连伤身带伤心,大概没几天,刘老爹就被他的女儿活活气死了吧。

再看刘玉娘女士是如何对付她老公李存勖先生的,也就是夫妻之情。

按说李存勖先生把刘玉娘女士封为皇后,对她还算不错啊。有荣华富贵享受着时,刘玉娘女士对李存勖先生是百分之百地巴结献媚。海誓山盟,信誓旦旦,好像天下间最爱李存勖先生的惟有刘玉娘女士。

可惜李存勖先生运气不怎么好,他倒台了。没倒台的时候刘玉娘女士肯定对他好,问题是他倒台了,现在我们看看刘玉娘女士是怎么表演的。

李存勖先生被叛军流矢射中,箭虽然拔出来了,可他老人家也口渴得要命,让侍卫给他倒碗水来。这时该轮到刘玉娘来表演她对李存勖先生的”爱”了,她非但不去看李存勖先生一眼,反而教宦官送去一碗酪浆。呜呼,拔箭之后,喝水还有活的希望,喝酪浆是非死不可。于是,李存勖先生翘了辫子。刘玉娘女士收拾收拾金银财宝,跟李存勖的弟弟李存渥先生,率领七百人的骑兵卫队,逃到太原,准备双宿双飞,结果被新皇帝李嗣源先生在她那可爱的玉颈上,喀嚓一刀。

对于李存勖先生的不幸,按照柏杨老先生的结论,那就是活该他喝酪浆。孝道就是厚道。当刘玉娘女士下令拷打她亲生之父时,李存勖先生应该警觉到她的潜在恶毒,绝不是一个可信赖的朋友,更不是一个可信赖的妻子。

李存勖先生的死,我们只能说他活该了。不知道他是不是也跟刘玉娘一样,是个对老爹下毒手的人,否则,不会漠视刘玉娘女士对自己亲爹的无情。

翻看史书,李存勖先生还算是个孝子,哎,这样看来,只能说明他是被美色加美言给弄晕了头脑了。

现代男士千万小心了,不要只顾着追逐美色而忘了考察品德,否则,活该你喝酪浆。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刘玉娘女士是怎么对待他人的,也就是人之常情。

李存勖先生活着的时候,刘玉娘虽然贵为皇后了,却对金钱的热情仍然炙烈,好像除此之外就没的东西能吸引她了。中原连年大旱,那些血战数十年的沙陀将士,没有粮食,父母妻儿不得不到郊外挖掘草根充饥,直到连草根都挖尽了,最后活活饿死。

大臣们警觉到事态严重。建议暂时借用皇宫里堆积如山的金银绸缎,发给将士养家救死,等国库充足时,再如数归还。刘玉娘女士对这个建议大发雷霆,要她拿钱简直跟要她的命一样。于是,刘女士干出了件让所有人瞠目结舌的事。她派人送出两个银盆和三位皇子,告诉大臣们说:“宫里只剩下这点东西,请你卖掉作军饷吧。”

大臣们当时就傻眼了,谁都没想到堂堂的皇后会干出这种无赖的事。对于这位千载难逢的皇后,大臣们算是彻底没辙了。可是,这种无赖的做法,堵自己人的嘴可以,却堵不住敌人的拳头。

更糟糕的是,不安好心的宦官们联合起来诬陷远征军总司令郭崇韬谋反,刘玉娘女士本来是不准备管这档事的,可宦官们会对症下药啊,一堆金银珠宝,就换得了刘玉娘亲自下令杀了栋梁之臣郭崇韬先生。这下好了,军队的将士们算是彻底把心伤透了,另一位大将李嗣源当即就在邺都(河北大名)叛变了。李存勖先生还指望亲自出征,来振奋军心,可是将士们的心早被刘玉娘女士的胡作非为给伤透了,乘大军移动的时候,纷纷向叛军投降。李存勖沿途不断下马跟将士们握手拍肩,声言即行颁发赏赐。但这种在跟后梁帝国作战时曾发生过作用的小动作,已不再灵验,将士们早看穿了李存勖先生的肺腑和那位刘玉娘女士的混账,他们直率地回答说:“父母妻儿都已饿死,纵有什么赏赐,不能救回他们的生命,我们并不感激。”李存勖先生见众叛亲离,惟有流泪。可这位老兄到死都执迷不悟,始终没弄明白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等到临死时刘玉娘女士给他露了一手请你喝酪浆后,李存勖先生只怕连肠子都要悔青了。

哎,谁摊着这样的女人,不喝酪浆才怪。好在刘玉娘女士的死也够绝的,捧着一包裹的金银珠宝,喀嚓一声掉了脑袋。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这位刘玉娘子女士的贪婪,最终是害人害己,被人家喀嚓一声了。

还有一位反面教材当属夏姬女士,她老人家喜欢胡搞,搞来搞去,把自己的命搞丢了不说,还把两个国家,一位国君,三位大臣一起搞完蛋了。当然,因为她胡搞引发的战祸,死的那些无辜百姓,就更是数不胜数了。哎,可怜那些无辜的性命啊,粉身糜体,临到死也不知所为何因。

夏姬女士,据说是春秋时期郑国国君姬兰的女儿,她的第一任老公是陈国大臣夏御叔,所以史称她为夏姬。夏姬生了儿子夏征舒之后,夏御叔先生就一命呜呼谢幕了。这样一来,夏姬女士就成了陈国著名的交际花,类似于《寻秦记》里那位赵雅女士的角色,和个把男人鬼混鬼混,算是家常便饭。夏姬女士最开始鬼混的对象是陈国大臣孔宁和仪行父。这二位大臣大概是觉得夏姬确实是个绝色美女,不给国君引见引见好像显得自己对国君不够忠诚。于是,陈国国君妫平国也加入到了鬼混的行列。不过这三位也确实是找死,他们居然戏谑夏征舒,说他是他们三位共同的儿子。

呜呼,夏征舒先生本来就对三位窝了一肚子火,只是碍于老娘夏姬的面子,不好跟他们翻脸。《寻秦记》里那位赵盘,原型估计就是夏征舒了,忍气吞声地看着别人糟蹋自己的老娘,听着别人的流言蜚语,还得处处为自己的老娘辩解、遮掩。

可是,那三个混蛋竟然拿他开起了玩笑,你说夏征舒怎么再忍得下这口恶气。于是,夏征舒一刀结果了陈国国君妫平国先生。孔宁和仪行父两位腿脚大概比妫平国先生利索,逃了出去,一逃就逃到了楚国。

当时的楚庄王芈侣,就那位喜欢一鸣惊人的先生,正愁没理由把眼皮底下的陈国灭掉,这下好了,他算是找到理由了,声讨”乱臣贼子”,杀了夏征舒,顺手吞并了陈国。

再说死了儿子的夏姬女士吧,这时候该好好反省反省自己了吧。嘿嘿,她老人家竟然又跟楚国的大臣巫臣先生勾搭上了,这位巫臣先生,为了得到夏姬,算是费尽了心机。

楚庄王芈侣准备把夏姬收归自己的后宫,巫臣先生第一个表示反对,“我们是以声讨乱臣贼子的名义进攻陈国的,现在您收了夏姬,别人会以为我们是为了这个女人大动干戈,对大王您的霸权主义事业不怎么好吧。” 芈侣那会儿正在争取模范国君的称号,认为巫臣说得很有道理,正好王子芈侧也看上夏姬,请求芈侣把夏姬赏赐给自己算了。芈侣表示同意,可巫臣又反对了,他说,这个夏姬是个不祥之人,留下她要倒霉的。

这下芈侧先生可坐不住了,好哇你个巫臣,说得冠冕堂皇的,不就是想要夏姬吗。芈侧说了,我不要可以,你巫臣也不许要。巫臣赶紧说,我可没这个心思啊,我是一心为国家。

正当两个人为夏姬女士的所属扯皮的当儿,一鸣惊人的楚庄王再次一鸣惊人,他发现另一位大臣连尹襄老的老婆刚死,顺手就把夏姬赏给了连尹襄老。

连尹襄老已属于黄土埋了半截的人,不用多想,夏姬不久就跟连尹襄老前妻的儿子搞上了。

两年后连尹襄老阵亡了,夏姬因为和连尹襄老前妻的儿子胡搞,臭名昭著,在楚国也没法呆了,干脆回她的郑国老家了。

现在,轮到巫臣先生表演了,巫臣先生趁出使齐国的机会,偷偷溜到郑国,说是奉了楚王的命令和夏姬成亲。哈哈,原来巫臣先生一直没死心呢。这下好了,楚国算是回不去了,出使齐国的事呢,更是也懒得管了,巫臣带着夏姬,跑晋国去了。

倒霉的是巫臣的家人们,被王子芈侧杀了个干净。这位芈侧先生,外战外行,让敌军溜进了自己的寝帐;内战倒是内行,把巫臣家那些无辜的人全给杀了。巫臣先生当然坐不住了,他开始报复楚国。

巫臣派自己的儿子巫狐庸去刚刚兴起的吴国,教吴国人发展军事,从此,吴国不但阻止了楚王国的东进,更成为楚王国背后的致命敌人,楚王国第一次面临本土有被攻击可能的威胁。十年之后,吴国开始向楚王国用兵,而且保持连续不断的攻势,使楚王国每年都要跟他动七八次武,最后,楚王国的力量都被吴国消耗殆尽,再也称霸不成了,至于那个杀了巫臣一家的芈侧先生,就死在吴国人的手上。

引发了长达几十年的战乱,巫臣先生也落了个背叛国家的罪名,不爱江山爱美人,旁人也不好多说,只是那位夏姬女士和巫臣先生在晋国的日子又是怎么样的呢?

据说夏姬女士没多久又和晋国的帅哥搞上了,把巫臣先生给弄死了。呜呼,巫臣先生那个冤啊。

从陈国那位国君身上,巫臣先生就该警惕夏姬女士了,可是……哎,美色的确是太诱人了,跟李存勖先生一样,活该他喝酪浆。

 

 

 

 

第三章 千古遗风

 

第一节 头号青蛙

 

美女的故事讲了不少,是不是该讲美男的故事了。

很多人总认为美丽这个词只能用来形容女人,其实,在古时候,佳人指的是男人,那些长得不错又很有才华很有个性的男人。远的不说,记得古龙古大侠笔下的那位叶孤城先生,就被皇帝赞为”卿本佳人”。看来古大侠的古汉语造诣非同一般。而《血海飘香》里那位无花和尚的出场,更是深得古人赞美”佳人”的精髓。“孤舟上端坐着个身穿月白色僧衣的少年僧人,正在扶琴。星月相映下,只见他目如朗星,唇红齿白,面目皎好如少女,而神情之温文,风采之潇洒,却又非世上任何女子所能比拟。他全身上下,看来一尘不染,竟似自九天之上垂云而下。”

隽朗的容颜,高蹈的言谈举止,是不是颇有魏晋时期“文采风流”的味道?

其实我们的祖先们不仅善于欣赏女人,更善于欣赏男人。《世说新语》里就不乏对男人相貌的赞美。王右军见杜弘治,叹曰:“面如凝脂,眼如点漆,此神仙中人”;时人目王右军“飘如游云,矫若惊龙”;有人叹王恭形茂者,云:“濯濯如春月柳”;裴令公有隽容仪……时人以为“玉人”,见者曰:“见裴叔则,如玉山上行,光映照人”;王夷甫容貌整丽,妙于谈玄;恒捉白玉柄麈尾,与手都无分别;时人目夏侯太初“朗朗如日月之入怀”;李安国“颓唐如玉山之将崩”;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见者叹曰:“萧萧肃肃,爽朗清举。”或云:“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山公曰:“嵇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巍峨若玉山之将崩。”

而女人对于男人长得漂不漂亮,似乎也很在乎,比如说帅哥就很招人喜欢而衰哥却好像不太受欢迎。一些传说里,美丽的女孩总喜欢抛绣球选老公,面对一群陌生人,最直接的选择就是看他长得怎么样了。而一见钟情的故事里,不消说了,重要条件就是帅。

既然长得帅的男人也能吸引人,那么,这一章我们就来讲帅哥的故事。

把帅哥称之为青蛙,是网络时代的创意,来源于“青蛙王子”这个童话故事。王子肯定是招人喜欢的,这点我们在前文已经说过了。而白马王子,又仅限于爱情故事,而且还是”名花有主”的,不方便亲近。还是青蛙王子好,可以边欣赏边品评。只是用王子来形容帅哥,似乎太老套了点,那就叫青蛙吧。王子被巫师变成了青蛙,爱情又使青蛙变回王子,反正,童话里那个王子成了青蛙,那只青蛙就是王子。

借用青蛙这个词,我们来介绍这位最最著名的帅哥——赫赫有名的司马相如先生。

司马相如先生,西汉辞赋家,字长卿。蜀郡成都(今四川成都)人。他爹给他起的名字并不是相如,而是犬子,估计是起个贱名好养活吧。等到犬子长大了,学问已经冲天,急需到外面的世界去发挥才干时,发现这个名字实在是不雅。于是,他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相如,就是战国时期完璧归赵的蔺相如先生的相如。

司马相如先生一直很崇拜蔺相如先生,决定像蔺相如先生一样去当门客,也就是师爷兼跟班兼鸡鸣狗盗。于是司马相如先生投奔了梁王阁下,准备着随时士为知己者死,可没等到成为梁王的知己,梁王阁下就死翘了,还欠着司马相如先生的半年工资。司马相如先生实在是没有蔺相如先生运气好,只好暂且栖身在临邛县令王吉那里,等着攒足了银子好去京城碰碰运气。

没想到银子没攒足,倒出现一位千载难寻的美女,使司马相如先生一下子扬名立万,成了当时的明星人物。

这位美女就是卓文君卓大小姐,临邛县的头号财主卓王孙先生的宝贝女儿。司马相如先生早就听说卓大小姐漂亮得不得了,只是自己太穷没机会瞻仰。一直等到卓大小姐成了寡妇,在卓王孙家里等着第二任老公的出现,司马相如先生决定去碰碰运气。

正巧那天卓王孙先生准备送临邛县令王吉先生一些土特产,不好意思直接送去,请司马相如先生做个中转。于是,司马相如先生终于有机会到卓府去做客了。这的确是次难得的机会,司马相如决定好好发挥,一定要引起卓大小姐的注意。

司马相如先生除了文章写得不错,琴弹得更好,还会即兴编点新词新调,为此,死了的那位梁王把自己心爱的名琴”绿绮”送给了他。现在酒喝得差不多了,司马相如先生决定展现一下自己高超的琴艺。

司马相如先生边弹边唱,“凤兮凤兮归故乡,游遨四海求其凰,有一艳女在此堂,室迩人遐毒我肠,何由交接为鸳鸯。”歌词大意是: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飞来飞去飞到你家的屋檐角。美丽的女孩你怎么不往房梁上瞧,这只小鸟带来一件华贵的衣裳。美丽的女孩请你赶快披上,我们做一对鸳鸯你看好不好。

司马相如先生巴望着卓大小姐能够听到,他运气不错,卓大小姐正好经过,听了司马相如先生的歌,往房梁上瞧了瞧,没发现有小鸟,回头再看唱歌的人,哇,青蛙王子也。

卓大小姐给司马相如身边的侍女使了个眼色,侍女多聪明的人啊,马上拉了拉司马相如先生的衣袖,“请先生更衣。”司马相如吓了一跳,这卓家的侍女也太酷了吧。回想起五百年后伊籍先生请刘备更衣,司马相如马上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原来有人在外面等他呢。

谁啊,如果是卓大小姐,那可真是……

司马相如先生出来一看,一位风姿绰约的女人站在梧桐树下,“她穿的并不是什么特别华丽的衣服,但无论什么样的衣服,只要穿在她的身上,都会变得分外出色。她并没有戴任何首饰,脸上更没有擦脂粉,因为对她来说,珠宝和脂粉都是多余的。无论多珍贵的珠宝都不能分去她本身的光彩,无论多高贵的脂粉也不能再增加她一分美丽。她的美丽是任何人也无法形容的。”

“就算是天上的仙于,也绝没有她这般温柔。无论任何人,然要瞧了她一眼,就永远也无法忘记。但她却又不像是真的活在这世上的,世上怎会有她这样的美人?她仿佛随时随刻都会突然自地面消失,乘风而去。”为了不让这位美丽的女人乘风而去,司马相如先生赶紧凑到女士的面前。

“请问小姐贵姓。”“奴家正是卓文君。”呜呼,仰慕已久的美人就在眼前,要不是有更重要的事等着要办,司马相如先生差点当场晕倒。

什么重要的事呢?当然是私奔了,两个人已经一见钟情了,可司马相如先生太穷,卓大小姐又是个寡妇,别说卓王孙不答应,就是旁人,看着也不顺眼。

于是两个人只好约好时间地点,趁着月色奔回了司马相如先生的老家成都。为了生活,卓大小姐和司马相如先生开了间酒吧。卓大小姐貌美如花,司马先生吹拉弹唱,两个人配合默契,酒吧的生意还算不错,不少时尚青年经常到酒吧开PARTY,渐渐酒吧的名声越来越大,连临邛县的卓王孙先生都听说了,巴巴地跑到成都去追赶潮流。

卓王孙进得酒吧一看,差点晕过去,自己找了大半年的女儿原来成了酒吧老板娘。卓王孙那个气啊,实在不忍心看女儿抛头露面受辛苦,只得从兜里掏出支票本,以收购酒吧为由,给了女儿一大笔钱。

这下好了,卓大小姐不用再起早贪黑地经营酒吧生意了,有空和司马相如先生花前月下了。可是时间一长,司马相如先生就觉得这样下去不太好了,自己的满腹学问,宏大理想只怕要泡汤。于是,和卓大小姐拜别,跑京城去混世面了。

估计卓大小姐给司马先生带来了好运吧,司马相如刚到京城,就遇上汉武帝刘彻先生搞作文竞赛。司马相如先生凭借文才飞扬,辞藻华丽,马屁拍得恰到好处的《上林赋》一举夺魁,被刘彻先生封为中郎将。

只不过官虽然是有了,可刘彻先生好像并不看重司马相如先生,觉得文人终归是文人,写两篇文章倒还可以,安邦治国只怕不是那会事。

司马相如先生那个背气啊,可又不敢明明白白地说出来。也该他走运,前文提到的那位陈阿娇女士,正好被刘彻先生给遗忘在未央宫里了。为了唤醒刘彻先生对“金屋藏娇”这句誓言的记忆,陈阿娇请司马相如先生把自己的遭遇和痛苦的心情写下来。

于是司马相如先生借题发挥,把自己的怀才不遇给渲染了一番。“伊予志之慢愚兮,怀贞悫之欢心。愿赐问而自进兮,得尚君之玉音。奉虚言而望诚兮,期城南之离宫。修薄具而自设兮,君曾不肯乎幸临。”意思就是,我这个人道德冲天,学问不错,一直希望能报效君王。可是君王却一直不信任我,不给我施展才华的机会,真是让人委屈。

这篇《长门赋》,虽然明着是在诉说被抛弃的女人的痛苦,暗地里却是在宣泄自己怀才不遇的悲愤,所以,一时间被许多报国无门,求官无路的有志青年争相传诵,司马相如先生名声大噪,成了当时文坛的领袖人物。

很快,这篇《长门赋》被送到刘彻先生的手里,刘彻到底是一代明君,四肢发达头脑更发达,没去关照陈阿娇女士却派司马相如先生出使西南。你不是说你有经天纬地之才吗,那你就给我把西南的事儿摆平了。

司马相如先生果然有点本事,几年下来,为中原和西南民族之间的融合做出了不少贡献。这下刘彻先生没话可说了,把司马相如招回京城准备重用。可京城实在没司马相如先生可干的事,刘彻先生太勤快了,把能干的大事小事,好事坏事全给干了。司马相如只好整天陪着刘彻玩文字游戏。

这游戏一玩又是几年,还玩出了麻烦。司马相如先生看上了一位美丽的少女,准备娶为小妾。小妾还没进门,卓大小姐的离婚协议已经送到了。

“春华竞争,五色凌素,琴尚在御,而新声代故!锦水有鸳,汉宫有水,彼物而新,嗟世人之夸,沉于淫而不悟!朱弦断,明镜裂,朝露缺,芳时歇,白头吟,伤别离,努力加餐勿念妾,锦水汤汤,与君长决!”

这份协议的大概意思就是,我和你私奔的时候算是二婚,估计你心里一直就惦记着这事。现在你发达了,我也老了。知道你审美疲劳了,我也不想天天在门口望穿秋水了。咱们从此拜拜,你好吃好喝好玩,别把自己的身体玩垮。

司马相如先生仔细一想,不好,不能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己辛苦几十年得来的好名声给毁了。小妾也不娶了,司马相如先生赶紧拿着离婚协议去找刘彻先生请假回老家了。从此,官也不做了,国也不想报了(不是他不报,是刘彻不给机会他报),司马相如先生和卓大小姐白头偕老去了。

所以,对于娶小妾这件事,我一直存在怀疑。该不是司马相如先生战战兢兢陪了刘彻十几年,怕落个司马迁先生那样的下场,找个理由远离虎狼窝吧。

看来卓大小姐和司马先生倒真是一对心有灵犀的璧人,与最爱的人相守相伴,比什么都好。

 

第二节 我酷故我在

 

终于论到酷哥嵇康先生了。提到嵇康先生只怕很多人要觉得陌生,那《射雕英雄传》里的东邪黄药师该知道吧。武功盖世,风度绝伦,不仅会打架,还会画画,连复杂的高等数学都难不倒他(八卦的演算跟微积分一样,都算是天书了),真是全能型人才。而且还桀骜不驯,谁都不放眼里,世俗的礼教,人情的市侩,在他那里根本就是空气,潇洒啊。可就这位黄酷叔,却经常把嵇康的扮酷宣言”非汤武而薄周孔,越名教而任自然”当口头禅,原来黄酷叔也有偶像啊,那就是比他酷得多的酷哥嵇康。

嵇康(223-263年):字叔夜,谯郡銍县(今安徽宿县)人。“竹林七贤”的领袖人物。“竹林七贤”,就是魏晋时期七个著名的酷哥式人物,琴棋书画无所不精,天文地理无所不晓,只要多刮几场东风,他们全都能成诸葛亮。而他们中间,又以嵇康先生为最酷。

嵇康先生的老婆是大名鼎鼎的魏武帝曹操的曾孙女,先天上就注定了嵇康与夺了曹家天下的司马氏没共同语言。而嵇康又不喜欢和权贵人士打交道,这就更不招如日中天,连看门的都快成权贵的司马家待见了。

当时的隐士加名人的孙登先生,更是一语道破天机,说嵇康先生迟早要因为自己的桀骜不驯和仗义执言而倒霉。史书记载,嵇康与当时的隐者孙登从游三年,“登沈默自守,无所言说”,嵇康问其所图,不语。直至临别的一刻,孙登才说:“君性烈而才俊,其能免乎!”老孙头三年不跟嵇康说一句话,直到嵇康先生即将离去,才说出这么一句话,可见,老孙头没信口雌黄,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性烈而才俊”,可谓嵇康一生的写照。

嵇康先生开始混世面的时候,曹家的势力已经薄得像张纸了,别看魏武挥鞭打死了汉朝最后一个皇帝汉献帝的大小老婆加两个儿子,可人家司马昭,直接就把他曹家的少年天子给一枪挑了。自从那位喜欢冲动的小青年曹髦被挑了之后,司马昭就堂而皇之地狭曹家的小皇帝以令朝中大臣了。

这样一来嵇康先生就更不屑在朝中为官了,干脆跑到深山里打铁去了。正如施瓦辛格先生说的,肌肉是男人的第二张脸,第一张脸本来就长得相当英俊的嵇康先生,加上打铁打出来的一身肌肉,更加的“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巍峨若玉山之将崩”。

打铁把嵇康先生的名气越打越大,以至他的老朋友山涛先生,自己升官了,出于好心,举荐嵇康先生代替自己原来的职位,哪知道嵇康先生给他写了一封信——《与山巨源绝交书》,山涛先生字巨源,古人一般喜欢叫别人的字而不叫名,就好比现代人不直接叫同事的名字而喜欢以“老张”“小王”作为称呼一样。嵇康先生要跟山涛先生绝交,在信中,嵇康先生列举了不愿意当官的几条理由,也就是不想整天陷在阿谀奉承,八面玲珑的官场里,而最大的理由就是,当官就不能睡懒觉了。哎,有多少人费尽心计,操劳一生就是为了个官啊,他老兄竟然为了舒舒服服地睡懒觉,竟然不想要这个送到手里的官。

至于他要和山涛绝交,只怕是为了保护这位好朋友吧。你想啊,山涛先生正在给司马家做事,而嵇康先生又总在跟司马家过不去。为了山涛先生免遭司马家的算计,也为了将来司马家逼着山涛先生对不起自己时,山涛先生为难,只好跟山涛“绝交”了。后世人不少以为山涛先生没骨气,但是人各有志,朝代更替也是历史必然,没什么好指责的。也有不少人认为嵇康先生太不识好歹,把人家一片好心当驴肝肺,哪知道这是嵇康先生为了保护朋友不得已而为之的啊。

相比于嵇康先生与山涛的“绝交”,竹林七贤里的另一位,也就是以讲解《庄子》闻名于当世的向秀先生,就差远了。向秀先生在嵇康活着的时候,整天陪嵇康喝酒论老庄,两个人算是最铁的朋友了,可嵇康先生一死,向秀就不再隐世了,主动跑去做了司马家的官。更让人心情郁闷的是,当司马炎问他,以前请他做官他不做,现在主动要求做,是什么原因时,他的回答是,许由这些隐士都是些狂妄而不切实际的人物,根本不值得去效仿。就这句话,他不仅是背叛了自己曾经的理想,更是背叛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哎……也罢,人各有志。

可是就这隐居在深山里打铁,却给嵇康先生打出了第一个仇敌,那就是钟会先生。看过《三国演义》的人没不认识钟会的,这位老兄聪明倒是聪明,可就是心胸狭窄。进攻蜀国的时候,为了和邓艾争功,差点中了姜维的埋伏。后来邓艾比他先到成都接管了刘阿斗,钟会更是嫉恨得不得了,干脆打小报告诬陷邓艾谋反,害得邓艾父子两人全被司马昭砍了脑袋。最后,钟会先生觉得当臣子没有当皇帝过瘾,和姜维密谋准备做了司马昭,最后却不小心引起兵变,玩掉了自己的脑袋。

就这位钟会先生,虽然是武将,可偏偏喜欢附庸风雅。听说文坛大腕嵇康先生在山上体验铁匠生活,赶紧跑去欣赏欣赏嵇康先生的尊容,希望能讨张签名什么的。钟会穿着华丽的官服围了嵇康先生转了几圈,以为嵇康先生会扔下打铁的锤子跑过来问候一下自己,哪知道嵇康先生连瞧都没瞧自己一眼。钟会那个气啊,转身就要走人。

这时候嵇康先生开口了,请问阁下看到什么了,听到什么了?这话的意思就是,你小子自讨没趣吧。钟会这下更气了,说,我看到了我想看到的,听到了我想听到了,反正,我想整你还怕没理由。

从此,钟会逮着机会就在司马昭跟前说嵇康的坏话,无中生有,空穴来风。司马昭死后又在他儿子司马炎先生面前继续造谣。而那位司马昭先生呢,大概因为钟会和嵇康先生见过面,认为钟会说的全是真的。直到某天,钟会先生终于琢磨出两句最能打动司马炎的话,“嵇康,卧龙也,不可起,公无忧天下,顾以康为虑耳。”司马家从爷爷辈的司马懿开始,最怕的就是诸葛亮,钟会拿嵇康比诸葛亮,司马炎先生能不心烦?终于有一天,司马炎逮着机会,以“不孝”的莫须有罪名于景元三年(262年)把嵇康下了大狱。

有钟会这种混蛋惦记着,嵇康先生的日子能好过吗,能不担心吗。何以解忧,惟有杜康,这是嵇康的曾祖老曹的话,所以嵇康先生只好去喝酒。喝着喝着就结交了六位跟他酒量差不多的朋友,他们经常聚在许昌附近的竹林里喝喝小酒,写点小诗,弹弹小曲,摆摆posture,偶尔再骂骂当权者司马炎。因为这七个人都是当时文坛的著名人物,所以,后世把他们称为“竹林七贤”。

这七位先生,诗文自是一流,音乐上的造诣更是不同凡响。现存的古琴曲中,《酒狂》是阮籍先生酒喝多了的时候弹奏出来的,《三峡流泉》里阮咸先生出去旅游了一趟后写的,而《玄默》和《孤馆遇神》就是嵇康先生的大作了,至于《广陵散》,那更是他的专利,就他会弹,别人都不会。这些曲子,心情烦躁的时候听听,还真能起到神清气爽的效果。

而这七贤里,又数嵇康先生的酒量最大(虽然刘伶比他能喝,但这位老兄经常醉得裸奔,嵇康就没干过这种糗事),诗写得最好(公认的是阮籍,可有人说嵇康写得洒脱),posture摆得最酷(经常在竹林里边弹边唱,摇滚兼爵士),而骂司马昭,也骂得最有水平,连司马炎先生的偶像标本“汤武周孔”一起骂。

看过《三国演义》都知道,司马家取代曹家,当了皇帝建立了晋朝,可这说出去毕竟不怎么光彩,有摺越和篡位的嫌疑,所以,司马炎经常把商汤代夏桀、周武代商纣当优胜劣汰的典型,并且把汤武周孔他们的孝悌、仁政作为社会道德来提倡。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好,只是司马炎做过分了,把孝悌当作排斥异己的借口。嵇康先生的好朋友吕安先生,和嵇康一样,也是曹家的旧臣,司马炎一直瞧他不顺眼。吕安的哥哥吕巽倒是很会来事的,揣摩到司马炎先生的意思,告了吕安一个不孝的罪名,把吕安下了大狱。呜呼,这孝与不孝,该是做父母的来评价吧。嵇康先生为朋友两肋插刀,奔走疾呼。这下好了,一箭双雕,正中司马炎的下怀,你嵇康不是为那个”不孝”的吕安抱屈吗,那说明你和他一路货色,干脆给嵇康也安了个不孝的罪名,扔进大牢和吕安做伴去了。

正因为司马炎干的有点出格,所以嵇康先生经常”非汤武而薄周孔,越名教而任自然”,故意和司马炎提倡的那些东西作对,把司马炎先生标榜的道德君子们鄙薄得一塌糊涂。这是嵇康先生愤世嫉俗的做法,和李敖先生一样,毁誉参半,暂且不去讨论,不然这本书就成他的传记了。

只不过嵇康先生公开菲薄汤、武、周、孔,敢于怀疑曾处于一尊地位的儒家先圣。气势凌厉,语言峻峭直切,这对于打破烦琐迷信的谶纬经学对封建教育的禁锢,对于批判奔竞利禄而曲学阿世的社会风气以及封建教育体制的毒害,到是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

因为对汤、武、周、孔看不顺眼,嵇康先生转而研究起老庄来了,而且颇有成效,虽然没有他的好朋友向秀那样皇皇巨著,“越名教而任自然”倒是深得老庄精髓,也是嵇康的人生最高境界,临刑之际,还能从容踱步,顾视日影,索琴而弹,何其悲壮!不能任自然,哪能任逍遥。

说到弹琴,自然不能不提那首《广陵散》了。《广陵散》原为《聂政刺韩曲》,是流行于古广陵散(一说是安徽广陵,一说江苏扬州)民间的古琴曲,取材于战国时期韩国人聂政为报父仇隐居泰山十年学琴的故事。在《晋书》卷四十九列传第十九中记载:“初,康尝游于洛西,暮宿华阳亭,引琴而弹。夜分,忽有客诣之,称是古人,与康共谈音律,辞致清辩,因索琴而弹之,而为广陵散,声调绝伦,遂以授康,乃誓不传人,亦不言其姓字。”也就是说,嵇康和张良一样,被一位神奇老人看中,把这支曲子传授给了他,看来嵇康先生果然有音乐天赋,不然老人也不会单单看上他。

《广陵散》这支曲子本来只有48拍,后经多家琴家解释,扩充至135拍,现在我们能听到的是记载于《神奇秘谱》一书中的蔡氏琴谱,也就是东汉末年著名的琴家蔡邕,蔡文姬她爹。按说《广陵散》嵇康先生死后就已经失传了,可比嵇康早死数百年的蔡邕的琴谱又是怎么被发现的呢?相传嵇康死后,历代的琴家一直对《广陵散》耿耿于怀,不忍心它就此失传。他们知道前辈琴家们都曾记录过《广陵散》的曲谱,于是不惜采取盗墓的办法,非要把曲谱找到不可。最后,有位琴家终于在蔡邕的墓中找到了《广陵散》的曲谱,估计这位琴家可能是《笑傲江湖》里的曲洋。

关于这首古琴曲,仔细聆听,会发现嵇康先生当时弹的应该是我们现在听到的曲子的前半段。虽然后半段激越慷慨,但远不如前半段的悲愤质问和婉转倾诉,符合嵇康先生当时的心情。所以,当他全身心弹完这首绝代古曲之后,叹息曰:“昔袁孝尼尝从吾学广陵散,吾每靳固之,广陵散于今绝矣!”

“广陵散于今绝矣!”虽然我们现在还能从他人口录的琴谱中一品名士之心智情性,但再也体味不到名士的那种高风亮节和超然物外的悲壮豪放之气了!悠悠千载,嵇康短暂璀璨的一生,又令多少文人戚戚切切!

“中散不偶世,本自餐霞人。形解验默先,吐论知凝神。立欲忤流议,寻山洽隐论。鸾翮有时铩,龙性谁能驯!”

 

第三节 掷果盈车

 

“掷果盈车”这个典故说的是潘岳的故事,也就是鼎鼎大名的美男子潘安。其实他的确是叫潘岳,也不知怎么地被传成了潘安。既然以掷果盈车为题目,不用想了,这节专题介绍美男子。

先从潘岳说起了,他最著名嘛。

潘岳(潘安),西晋时河南人氏。表字安仁,小字檀奴。多好听的小名,因为他帅得够水平,所以后世的文人经常拿他的小名“檀奴”来形容长得帅的小男生,于是,“檀奴”或者“檀郎”成了俊美情郎的代名词。南唐后主李煜的词《一斛珠》里就有“嚼烂红茸,笑向檀郎唾”,嚼烂了槟榔,往男朋友身上吐着玩。哈哈,原来野蛮女友咱中国早就有啊。

潘岳年轻时,闲着没事就去洛阳城外玩户外,背着驴行的大背包经过大街的时候,姑娘们争相向他丢水果,害得潘岳的背包越来越重,最后差点把他压成驼背。从此,潘岳再也不大白天出发了,改在夜里行动。

大概是常吃姑娘们赠送的水果的缘故,补充维生素,潘岳的皮肤越来越好,女孩子们对他也愈发狂热,干脆手牵手将他围起来,看个够。嘿嘿,难怪现在的帅哥出门要戴墨镜的,不然非堵塞交通不可。

帅哥潘岳,不仅长了张漂亮脸蛋,还写得一手锦绣文章。很小的时候,他就显露出文学天赋,被乡里称为“奇童”。

二十来岁时,因为又帅又会写作文,潘岳被列入名人大全。当名人就是有好处,皇帝陛下一时想不起来派谁去当地方官时,顺手一翻名人大全,就把潘岳先生给发掘出来了。

只不过潘岳先生虽然长得很帅,文章写得更好,可是官运却不怎么亨通。估计是老天爷都有点嫉妒他了,不想把好事全给他占去。官没当几天,正好遇上晋武帝司马炎先生下乡耕田,与民同乐。

皇帝陛下亲自插秧作秀,大臣们当然要歌功颂德了。真佩服那时候的人会来事,司马炎先生的裤腿还没挽好,马屁文章就雪片般纷纷送到他老人家跟前了。司马炎先生自然没时间下田插秧了,他要支持一下文化活动嘛。于是司马炎先生就坐在田埂上仔细阅读,越读心里越舒坦,越读越觉得自己比老尧小舜大禹还英明神武。百来篇文章看完了,天色也黑了,大臣们就说了,陛下您辛苦插了一天秧,该回去歇息歇息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吗。司马炎回到行宫,为了在田埂上看马屁文章,还专门修间豪宅,古人真会来事。

司马炎先生辛苦了一天,当然需要喝点酒滋润滋润喉咙,看看歌舞养养眼了。吃着喝着听着看着的当儿,大臣们就说了,请陛下对今天的文章做个评价,当然了,皇帝就是文坛领袖,谁好谁坏他说了算。也不知道是司马炎先生的文学修养还不到当评论家的地步还是酒喝多了的缘故,顺手就把摆在最上面的潘岳先生的大作拿了出来。潘岳那个高兴啊,嘿嘿,没想到最后一个交卷的,竟然成了第一名。他哪知道啊,司马炎先生一篇篇顺着看,最后一篇看完了当然放在最上面了。看来潘岳最后一个交卷还真是有好处,看得别人眼花缭乱,心智不全,说不定一顺手,他就成第一了。

其他人那个气啊,那可是人家费尽心思好不容易才折腾出来的马屁文章,指望着靠它飞黄腾达的,竟然被潘岳这个临时凑数,最后一个交卷的家伙拔了头筹。得罪一个人总比得罪一批人要好,潘岳这下完蛋了,大臣们联名到司马炎那里告了一状,告他什么呢,潘岳不是长得帅吗,他们就告他生活作风有问题。就像现在的时尚美女,经常被泼污水说她风骚一样。司马炎可不是傻子,不会为了一个人得罪一批人,撤了潘岳先生的职,把他给赶出了朝廷。

失了业的潘岳先生只好赋闲在家,这下洛阳的大姑娘小媳妇们可高兴坏了,天天有帅哥看着养眼,多舒坦啊。被女士们欣赏了十年后,司马炎先生也死翘了,潘岳先生被朝廷重新录用。而那些曾经排挤过潘岳先生的大臣们呢,退休的退休,作古的作古,不小心得罪了司马炎先生,被砍了脑袋的也不少。这点倒是不得不佩服潘岳先生,对于打击他的那些大臣们,潘岳没想着怎么去报复,不过就是报复他也不是对手,所以他干脆跟他们比寿命。怎么着,你们都完蛋了吧,我还活着,有得是再爬起来的机会,就凭这点,我就算赢了。《射雕英雄传》里那位写《九阴真经》的黄裳,被仇家灭了门,知道不是对手,干脆躲起来研究武学。等他琢磨明白了,仇家也都死翘了,不费吹灰之力,就报了大仇。估计黄裳先生的做法,大概是受了潘岳先生的启发。

潘岳被重新录用,开始是当河阳县的县太爷,当得还颇有政绩。帅哥县令大概喜欢桃花,所以在河阳县种遍桃树,时人号为“一县花”。后来在政坛上像做电梯一样屡升屡降,直到元康六年,终于做到顶层,被任命为京官,又回到洛阳。当年送水果给潘岳先生的姑娘们现在也快成老大妈,听说潘帅哥回来了,赶紧带着自己的女儿到大街上一睹旷世美男子的风采。哪知道洛阳城新一代的女孩子们全都撇了嘴,老妈啊,你说的帅哥就是这样啊。哎,你们这一代人的审美观有问题。

哎,这哪里是老妈们的审美观有问题啊,几十年过去了,当年的翩翩美少年如今早就鬓发花白了。时间啊,真是无情,不是代沟无法跨越,都是时间惹的祸。

白了头发生了皱纹的潘岳先生,一回到京城开始趋炎附势了,成了外戚集团的铁杆参谋。当时的皇帝陛下是历史上最著名的白痴皇帝晋惠帝司马衷先生。也不知是哪个缺德的,明知道司马衷先生大脑有问题,却偏要给他个”惠帝”的称号,秀才们捉弄起人来也真够损的。

司马衷先生大脑有问题,可他老婆贾南风女士头脑却很发达,因为自己没生出儿子来,所以一心想把别人的儿子,当朝的太子搞垮。这时候就轮到潘岳先生”妙笔生花”了。时间确实磨砺人,阅历果真是财富。记得当年潘岳先生是因为写文章倒的霉,现在,他学会靠写文章讨好权贵了。

潘岳先生按照计划,写了一篇草得不能再草的狂草,堪与草圣张旭那篇酒醒后自己都不认识的狂草媲美。贾南风女士派人先把太子灌醉,然后拿着这篇狂草哄着太子抄了一遍。太子醉眼模糊,根本分不清纸上写的啥内容,照着笔画乱描了一遍。

现在该潘岳先生出场了,他模仿笔迹的工夫了得,在太子抄的内容上按照太子的笔迹添置一些笔画,于是,一张不知所云的东西就成为反迹昭著的逆书。反正司马衷是个白痴,朝中的权贵又都是贾南风女士的心腹,可怜的太子就这么糊里糊涂地掉了性命。

可是司马衷弱智其他的皇族不弱智啊,大家都等着找借口把白痴皇帝做了。现在终于找到借口了,赵王司马伦先生要为太子报仇,联合另外七位司马家的皇族一起发动了兵变,史称”八王之乱”。贾南风女士撒泼耍阴谋有一套,可打仗不行,潘岳先生更是只会动笔杆子不会拿枪秆子,很快,八王的军队就杀进皇宫来了,趁乱先不小心砍了白痴司马衷,然后大义凛然地除尽贾氏一党,潘岳先生也跟着倒了霉。

潘岳先生从前就因为第一美男子的称号得罪过长得也非常帅的孙秀先生,就是那位为了大美人绿珠小姐砍了大富翁石崇,最后绿珠也跳了楼,人没得到却落个骂名的孙秀。孙秀不仅喜欢美女,还是赵王伦的boyfriend,这下潘岳先生可算是死定了。可怜的是,潘岳先生是死定了,他无辜的老母亲也跟着被砍了,一家人还是满门抄斩。呜呼,早知落得这样的下场,还真不如归隐山林的好。

其实八王之乱本来就是各有所图,皇族中的利益再分配,可潘岳偏要凑热闹,最后落个为虎作伥的恶名,真是有损他那张漂亮的脸。

不过好歹潘岳的文章的确写得不错,在文学史上还占了一席之地,这辈子过得不算太衰。潘岳先生最擅长写清绮哀艳的悲情文章,大概现实中也是个很忧郁的美男子吧。在生活中潘岳绝对是个好男人,十余岁定婚,对发妻杨氏一往情深。杨氏于元康八年去世,幸亏死得早,不然跟潘岳先生一起被砍。潘岳先生为她写了不少悼亡词,“荏苒冬春谢,寒暑忽流易。之子归穷泉,重坏永幽隔。……望庐思其人,回室想所历。帏屏无仿佛,翰墨有余迹。”,缠绵悱恻,情真意切,是中国此类题材中最早的名篇。

可惜佳人难求,潘岳先生的功名心又太重,最后终落得身首分离。可叹啊,中国的第一美男子,不过和当时所有的男人一样,对功名二字,趋之若鹜,不惜抛却身家性命。

与潘岳先生同时代的,还有一位帅哥,那就是卫玠先生。一直奇怪为什么魏晋时期的美男子特别多,原来那个时期崇尚清谈,估计是司马家对言论控制得太严,大家不敢说话,又没有BBS可供发泄,可憋着实在难受,于是只好整天聚在一起扯闲篇了,也就是清谈。大家聚在一起,盘腿坐在草席上,手里拿着一柄拂尘,随时驱赶来凑热闹的苍蝇蚊子,然后开始天南海北地胡侃。刚开始时,“清谈”主要谈老庄之道,还有点哲学氛围,后来变成了天南海北乱侃,比如谈论人家的长相和行为。这样一来,长得还颇为英俊的男人就成了名人了,再经百晓生一类的包打听刘义庆(《世说新语》和裴松之(注《〈三国志》的那位)等人的记录,美男子自然美名千古了。

书归正传,现在要说的是和潘岳先生同时代的帅哥卫玠先生。

卫玠,字叔宝。他爷爷就是《三国演义》里那个杀了邓艾邓忠父子的卫瓘先生。卫玠先生从小就长得漂亮 ,风神秀异,坐着马车行在街上,洛阳居民倾城而出,夹道观看小璧人。看来当时的人的确有欣赏帅哥的爱好。

八王之乱前,也就是白痴皇帝司马衷还活着,贾南风女士正在兴风作浪的时候,卫瓘一家子遭到楚王司马玮的屠戮。卫玠那时候幸好病了,正住在医生家,所以保了小命。真得感谢那位医生,不然历史上就少了个漂亮人物。

卫玠先生的病还没好,楚王司马玮就垮台了,被司马玮血洗了的卫家当然要平反了。只可怜小小年纪的卫玠就经历了骨肉分离,阴阳永别的悲剧,真是命运多舛啊。

没安稳几天,八王之乱就把西晋政权闹成一锅糨糊了,北方的少数民族乘机进入中原,也就是历史上的五胡乱中华。天下大乱,洛阳因为靠近胡人的地盘,成了最不安全的地方。卫玠费尽口舌说动母亲南下。他母亲是说动了,可他兄弟就是不肯走,后来死在匈奴人手上。看来卫玠先生不仅长得漂亮,头脑也够灵光的。

一家子跑到江夏(现在的武汉),卫玠先生的老婆乐女士经不住旅途疲惫,死了。大概是热死的吧,武汉的夏天可以热死人。

卫玠先生的老婆尸体还没冷,征南将军山简就赶快来抢这个钻石王老五了,把自己的爱女嫁给了他。卫玠带上新媳妇继续往东行,一直来到大将军王敦镇守的豫章(今南昌)。

王敦见卫玠先生长得那么帅,还能说会道的,很是器重他。可人家卫玠先生并不买王敦的账。卫玠先生觉得王敦这个人实在是太野心勃勃,将来肯定会惹出乱子来。事实证明,卫玠先生不仅人帅头脑发达,眼睛更是雪亮,王敦先生果然后来学起曹操来,挟天子令诸侯。

哪知道不仅诸侯不太听话,连天子都不好挟持,最后晋明帝司马绍亲自带兵讨伐王敦先生,把王敦先生给活活气死了。

既然王敦先生不可依附,卫玠先生只好再次转移,投奔东晋都城建业(今南京)。建业的官员们久闻卫玠先生的”艳”名,立即答应予以重任。而江东的父老们,听说来了个大明星,奔走呼告,人山人海地围观卫玠先生,搞得卫玠先生连腿都迈不开。这个要签名,那个要合影,这个请教卫玠先生对建业这个城市建设的印象如何,那个问卫玠先生有女朋友没有。这么一累,居然把美男子卫玠先生给活活累死了。于是,历史书上多了个典故,“看杀卫玠”。由此我们得出经验,fans追星的时候应该斯文一点,千万别把偶像给看死了。

卫玠先生一生,在政治上既没做什么好事也没干什么坏事,更没为中国的文艺或科技发展做贡献,军事方面更是连枪都没碰过。可是就这么个人,居然在《晋书》上有传记,可见“美男子”已经成为当时的一种文化现象。传记里反反复复强调了卫玠先生的两大特征:一是俊美,二是能言会道。前后一串,发现他做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倒是很不错的。

关于卫玠的帅,《晋书》里常用的是“明珠”,“玉润”这个两个词,估计卫玠先生和潘岳先生一样,皮肤特别白特别水灵。

虽然卫玠先生没什么大的作为,但是他的清谈功夫着实不错,曾凭一条舌头,把当时的清谈高手王澄(小名平子)说得云天雾地,从此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人称“卫玠谈道,平子绝倒”。

由此,我们可以对卫玠先生这个魏晋时代的第二美男子(第一肯定是潘岳了)做出如下总结,长得很帅,很会说话,脑袋瓜也挺聪明的,看得准形势,保得住身家性命。只可惜身子骨太弱,被追星族围观了一次就累死了。

看来,帅哥也要经常锻炼身体,否则,像卫玠先生那样被“看死”,那可真够冤的。

不过卫玠先生也不算是历史上最倒霉的美男子,还有一位比他更倒霉,那就是崔琰先生。

陈寿的《三国志》说到崔琰的漂亮是十二个字:“声姿高畅,眉目疏朗,须长四尺。”看得出,崔琰的漂亮是因为内含一种男人庄重的美,那四尺长的美髯须尤其令人羡慕。崔琰是三国有名的谋士,后为魏王曹操延揽。曹操这个人其实模样长得也不丑陋,尤其是轩昂的气度透出一股儿王者之气,只是这一点曹操可能没意识到。有一回,匈奴派使者来,曹操怕自己的形象不足有震慑力量,便对崔琰说:“今日你去扮一回魏王接见使者。”曹操自己则提刀立于崔琰身旁。接见完毕,曹操派人去问匈奴使者:“我们魏王仪态如何?”匈奴使者说:“魏王确实相貌堂堂,不过依我看,站在魏王身旁的那个捉刀者,才是天下真正的英雄!” 于是,我们又多了一个需要学习的成语,代人操刀。

只是崔琰先生漂亮归漂亮,可是跟曹操一比,差距就出来了。谁听说靠脸蛋儿漂亮就能把个江山打出来的?英雄和帅哥,仅那骨子里透出来的王者风度,崔琰先生就学不来。

虽然崔琰先生给曹操当了一回替身,可曹操还是不怎么待见他,后来曹丞相想当魏王了,崔琰却偏偏不识时务地表示反对,曹操先生只好把他阁下喀嚓了。

相比于倒霉的崔琰,汉代的帅哥张苍就走运多了。张苍先生不知怎么得罪皇帝刘邦先生了,被剥光了衣服准备砍脑袋。监斩官王陵见张苍先生全身的肉白白嫩嫩,实在不忍心砍,就到刘邦那儿求情,看能否饶张苍不死?刘邦先生不知是被张苍那一身白肉撩花了眼,还是心里联想到后宫里的“肌肤胜雪”,竟然传令赦免了张苍。张苍因为生得漂亮,所以死里逃生,可算是够幸运了。

 

第四节 超级帅哥

 

不用说了,这节还是介绍美男子的,只不过和上一节的人物不同,这两位帅哥不仅长得漂亮,在历史中也算得上是举足轻重。

首先登场的是邹忌邹大帅哥。邹忌,战国时齐国人。当时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已经被他的儿子们活活饿死了,继位的齐威王虽然把他的兄弟们打得落花流水,但也不是个英明的主。不过后世的史家仍然把他当做一代明君,这当然是拜邹帅哥所赐了。

齐威王继承王位后,得意忘形,狂纵无度,每天吃喝玩乐,对于朝政大事不闻不问。尤其迷恋弹琴,经常独自关在后宫内抚琴自娱。一晃九年过去了,国家日趋衰败,百姓贫困不堪。周边国家看到齐威王如此荒唐,接连起兵进犯。齐国连吃败仗,边防线上不断报警,齐威王仗着国大业大,根本不理。

文武大臣见齐国江河日下,纷纷上书劝谏,齐威王都当耳旁风。到后来,齐威王见劝谏的大臣妨碍自己的雅兴,索性下令不准进谏的人进王宫,如有违者,立即赐死。

大臣们担心国家的安危,心急如焚,但齐威王根本不听劝谏,又下了死命令,一个个只好缄默其口。这样,齐国国势越来越糟了。

于是,邹忌先生出场了。邹帅哥不仅长得不错,和嵇康先生一样,他的琴也弹得相当好,造诣颇深。大家别奇怪,怎么古代的帅哥们都会弹琴啊,连诸葛亮这种不帅的哥没事也爱在城楼卖弄卖弄琴艺。其实古人把琴棋书画当做一个有学问的人的基本修养,尤其是文人,不像现在,只要会动笔杆子就行了。所以,古代的文人大多不仅会写,还会画,最不济的也得把字写好。比如说文豪级的苏东坡先生,就有《枯木怪石图》传世,大家有空不妨去欣赏欣赏,苏先生的铮铮傲骨就在画里。而黄庭坚的字,也堪称书法家了。至于琴和棋,就是他们修身养性的娱乐,棋指的是围棋,他们把下棋称为手谈,通过棋局的变化体现一个人的才智和修为。好勇斗狠的人在棋局上喜欢搏杀,超然物外的人自然是无招胜有招了。而这琴,指的就是古琴,也就是七弦。据说现在能弹古琴的人越来越少,大概是琴谱跟天书似的难懂吧,而学琴又很辛苦,全靠手指在弦上摩擦,皮破血流是肯定的。

回到主题,邹忌先生听说齐威王也喜欢弹琴,于是抱着他的琴准备和齐威王交流交流。齐威王听到有人来陪他玩琴,当然高兴了。不过齐威王这个人喜欢卖弄,抢先弹奏了一曲,意思是说,怎么样,够一流水准了吧。

邹忌先生当然知道齐威王的心思了,连忙说,“好琴艺呀!好琴艺……”

哪知道齐威王这个人不光喜欢听好话,更喜欢恰到好处的好话,就问了,“那你说一说,我的琴艺好在哪里?”

这一问正中邹忌先生的下怀,邹忌先生站起身,很郑重地对齐威王施了一礼,开始慷慨陈词。

“我听大王那大弦弹出来的声音十分庄重,就像一位名君的形象;我听大王从那小弦弹出来的声音是那么清晰明朗,就像一位贤相的形象;大王运用的指法十分精湛纯熟,弹出来的个个音符都十分和谐动听,该深沉的深沉,该舒展的舒展,既灵活多变,又相互协调,就像一个国家明智的政令一样。听到这悦耳的琴声,怎么不令我叫好呢!”

齐威王听了邹忌先生这番赞美之词,那个高兴啊,连忙说,“来来来,你也弹一曲我听听,看我能不能听出你这一番道理来。”

邹忌先生坐到自己的琴跟前,熟练地调弦定音之后,把两只手放在琴弦上,却半天动也不动。

齐威王很惊奇,问道:“你怎么不弹起来呢?”

邹忌先生一笑说:“琴好弹而理解难呀!”

“古时候,伏羲做的琴,长三尺三寸六分好像一年三百六十日;上圆下方,犹如以法规治理天下。弹琴本来为陶冶性情,杜绝淫邪之念,乃修身养性之乐事。”

“弹琴和治理国家一样,必须专心致志。五根琴弦,好似君臣之道,大弦音似春风浩荡,犹如君也;小弦音如山涧溪水,像似臣也;应弹哪根弦就认真地去弹,不应该弹的弦就不要弹,这如同国家政令一样,五弦配合协调,才能弹奏出美妙的乐曲,这正如君臣各尽其责,才能国富民强、政通人和。弹琴和治国的道理一样呀!”

“琴不弹则不鸣,国不治则不强啊。”

齐威王这下明白了,原来邹忌是借弹琴给他讲治国的大道理啊。不过这次齐威王没恼火,他喜欢弹琴啊。邹忌投其所好,他自然听得进去。

可是齐威王又说了,我已经九年没干正经事了,这九年堆积起来的事,你叫我怎么干得完啊。

邹忌指着五根琴弦说:“大王可以先选贤任能、兴利除弊、不近声色、整顿军马、关心百姓五个方面协调着手,何愁齐国这架大琴不奏出妙曲呢!”

这下齐威王明白了,这位帅哥邹忌还是个治国平天下的人才。于是,他请邹忌做相国,采取上述五大措施,使齐国逐渐强盛起来,一时被楚、魏、赵、韩、燕五国公推为霸主。

从这件事上,我们就能看得出,邹忌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喜欢读历史书的人都知道,历代的帝王或诸侯都握有生杀大权,大臣们想劝告他或者给他提建议,很容易被贬黜、放逐甚至杀头。所以提意见的人既要胆魄,又要智慧。历史上以敢于直谏著称的人很多,唐朝初年的政治家和历史家魏徵即其中的一个。他辅佐过唐高宗李渊、唐太宗李世民,对“贞观之治”起过重要作用。他主张君主应多倾听意见,“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和“载舟覆舟”这些话,至今仍有可借鉴的意义。所以在他死后,李世民把他比做一面镜子,对侍臣说:“人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魏徵没,朕亡一镜矣!”

进谏与被谏是矛盾的双方,由于李世民的豁达大度、肯于纳谏,互相排斥的双方获得统一。如换一个不虚心的人,结果就不一样。如西楚霸王项羽也有一位谋士范增,曾多次献计献策,主张鸿门宴杀了刘邦,乘胜夺取甬道等,但项羽不听,无法达到对立统一。范增虽很卓越,毕竟无用武之地。

这样看来,邹忌先生的进谏,也并非是哗众取宠,更不是意气用事。至少,他还是看清

楚了齐威王还算个可造之才,只看你的谏对不对他的胃口。假如齐威王是个彻彻底底的混蛋,邹忌先生早掉脑袋了。

想起那位因为进谏而被炮烙关逢龙先生,邹忌可比他高明多了。先看齐威王还有没有救,再投其所好地说他想听的话,最后潜移默化地使人家接受自己的建议。高,实在是高。

而《战国策》上,还记载了邹忌先生提意见的事,那就更为精彩了。

《战国策》这书是西汉时的刘向先生整理的,至于里面的文章,当然是当时文坛的顶尖高手写的了,所以,《战国策》的文字,读起来特别爽,有空不妨去看看,比看肥皂剧有收获多了。

《战国策》里记载的邹忌先生那件事,就是《邹忌讽齐王纳谏》。

文章一开始,就大力渲染了邹忌先生的帅。“修八尺有余,形貌昳丽”身高一米80,一张酷酷的国字脸,宽额头浓眉毛,大眼睛高鼻梁,跟《圣斗士》里的一辉似的。

某天早晨,邹忌先生穿戴整齐,准备出门。临行前照了照镜子,想起城北有位徐公,人们都说他长得帅,不知道跟自己有没有一比。可邹忌没见过徐公啊,于是他就问他老婆了,“我跟城北的徐公相比,哪个更帅啊?”他老婆当然是说:“徐公哪比得上你啊。”邹忌不太相信,毕竟大家都说徐公是齐国第一帅嘛。于是邹忌先生又去问他的小老婆,他小老婆也说,亲爱的,你比徐公漂亮多了。邹忌一向不相信小老婆的甜言蜜语,正好有客人来访,于是他就问客人,我跟那个徐公,到底那个更帅?没想到客人也说他比徐公帅多了。于是,邹忌先生相信,自己才是齐国第一帅哥。

可有一天,邹忌先生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徐公。仔细欣赏一下徐先生,邹忌当时就灰了心。虽然自己像一辉,可他比紫龙还漂亮。邹忌先生只好承认徐公确实是齐国第一帅哥。

回家的路上,邹忌先生就动起脑筋来了,为什么他们明知道我没徐公帅,却还要说违心的话讨好我呢。

想着想着,邹忌想明白了,于是跑去见齐威王。

见着齐威王,邹忌先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然后就开始分析原因了。“臣诚知不如徐公美,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臣之客欲有求于臣,皆以美于徐公。”我确实没有徐公长得帅,可是我的老婆她很爱我,所以说我比徐公帅;我的小老婆她怕我踹了她,所以对我撒谎;而客人呢,因为有事要请我帮忙,于是讨好我。他们出于不同的目的,却一样都说了假话。

然后,由这件私事,邹忌先生发现统治者受蒙蔽的原因了,原来大家为了各自的利益,不肯说真话。“今齐地方千里,百二十城,宫妇左右,莫不私王;朝廷之臣,莫不畏王;四境之内,莫不有求于王。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大王你的大小老婆们都想讨好你,肯定没人说你不爱听的真话;朝中的大臣们,都害怕你砍他们的脑袋,自然不敢说你不想听到的真话;而周围的老百姓,都在你的统治下,谁敢得罪你?

齐威王也不是个傻子,马上明白邹忌先生话里有话了,于是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为了鼓励人们说真话,齐威王加大了奖赏力度,于是,说真话的人渐渐多了,敢提意见的人也跟着多了,集思广益,齐国也就越来越强大了。

封建时代的国君,愿意接受意见者很少,大多喜欢赞扬、恭维和吹捧,即使很有成就的人,往往自视甚高,把别人的吹捧看做是独具慧眼,把苦口婆心的劝导当成恶意攻讦。所以,他心里稍微有点不爽,说真话的人马上遭殃。可邹忌先生却没事,两次进谏,都让齐威王舒舒服服地接受了,不得不承认邹忌先生高明。

巧设辞令,用形象和比喻的手法达到了规劝的目的,既说了真话也保全了自己。战国是有种学问叫纵横,像苏秦张仪这些人都是纵横家,他们也是巧言辞令,达到说服别人的目的。而邹忌先生只怕比他们高明多了,苏秦被驱赶过,张仪吃过闭门羹,可邹忌先生,却顺利得很。不得不承认他审时度势,敢说真话又说得有策略,所以,邹帅哥尽管长得够帅,却是以一代贤臣载入史册的,人们忽略了他的帅而记住了他的才智。

还有一位帅哥,也帅得够水平,可他被载入史册的,不仅是长得帅,还有注解《论语》,倡导清谈和喜欢嗑药。

这位毁誉参半的帅哥就是三国时期的何晏

据史书记载,何晏,字平叔,南阳郡宛县(今河南南阳)人。生于初平元年(公元190年),卒于正始十年(公元249年)。连生死的具体时间都记载得这么详细,看来是个大人物了。

不过何晏的爷爷更是大得不得了的人物,那就是何进何大屠。熟读《三国》的人没不知道他老兄的,如果说黄巾之乱是三国鼎立的导火索,那么国舅兼大将军的何进就算是分割天下的操刀人了。正是他在与十常侍的争斗中引进外援——董卓的野狼部队,在本来就气息奄奄的汉王朝软肋上又捅了致命的一刀。

别看何进是个五大三粗的屠夫,但是他的后人何晏却出落得唇红齿白面如傅粉身材修长清秀儒雅,可能是隔代遗传吧,何进的妹妹就是个大美人,不然也不可能从一个屠户家的女儿一路飚升成皇后。

何晏不仅长得俊俏,而且从小聪明伶俐。何晏的母亲被曹操纳为夫人,所以他自幼被曹操收养。曹操的几个儿子该都很不错吧,不管是建安七子之首的曹植还是把汉献帝拽下皇位的曹丕,甚至战死疆场的曹昂,还有那个被小朋友拿来当学习榜样的曹冲。可就这样,曹操还想着把何晏也收做自己的养子,就像后来曹家的顶梁柱曹真一样。看来何晏果然聪明伶俐,招人喜欢。

可是何晏不干,当时才七岁的何晏,在地上用石头画了个圈,自己站在圈里不肯出来。曹操问他这是怎么回事啊,是谁欺负你了?何晏说了,这是何家的地盘,我是何家的人。这份执著来自于一个七岁孩童,真让人赞叹。

于是,曹操收养了这个不肯姓曹的孩子,等何晏长大了,曹操就把自己的女儿金乡公主许配给了他。既然你不肯当我的儿子,那就当我的女婿吧,好歹总是我曹家的人。

估计是这段被收养的日子造就了何晏喜欢清谈,致力于玄学的研究,甚至被奉为玄学的开山鼻祖。魏晋风度由建安七子的慷慨激昂,肩担天下到竹林七贤的放浪形骸,消极避世,这其中虽然有政治的因素,而何晏先生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一个人性格的形成,与他童年的生活有绝对的关系。对于童年的何晏来说,曹操既是一种翼护也是一个阴影,可以想象,何晏的体弱多病和喜欢玄虚,未尝不与他这段日子里的生活安宁却心灵压抑有关。

而这段日子,不仅造就了何晏的性格,更通过他的才华,使玄学影响了半个魏晋时代。张亮采先生的《中国风俗史.清谈》中就有评述,“清谈起于魏,正始中何晏、王弼之祖述老、庄……学者以老、庄为宗而黜六经,谈者以虚荡为辨而贼名检,行身者以放浊为通而狭节信,仕进以苟得贵而鄙居正,当官者以望空为高而笑勤恪。”于是,这种风气造就了陶侃之甓,温峤之裾,颜之推、王通之学问,刘伶之酒,嵇康之琴,谢安之东山居,谢灵运之登山屐,殷洪乔之不做信使……在当时的高压统治下,清谈和玄虚,成为文人们既不同流合污又能明哲保身的最佳途径,也为我们留下许多值得玩味的故事。

既然是曹操的养子兼女婿,何晏肯定是要站在曹氏利益集团的一边了。他的母亲尹氏被曹操娶为九夫人,他自己又娶了曹操的女儿金乡公主,被封为”驸马校尉”,据考证以驸马称呼公主女婿还是自他而始。后来他成为曹爽属下的一个重要人物,官拜吏部尚书。曹爽是曹真的儿子,别看曹真先生还算得上个人物,可他儿子整个一笨蛋,公元249年,取代曹家的司马家老太爷司马懿把曹爽给杀了,顺手把何晏先生也给做了。

何晏先生虽然最后死在不光彩的权利斗争的旋涡里了,可他一生却是多姿多彩的。

何晏先生长得漂亮,皮肤白皙,而且是货真价实的白。当时许多人认为何晏面如傅粉是因为学女人搽了香粉的,估计那时候的男人有搽粉的习惯。说到这里我就有点怀疑潘岳先生的小白脸是真白还是搽了粉的白了。可人家何晏先生却是真的白,有人给证明过,那就是魏明帝曹睿先生。

这位曹睿先生,他的娘就是大名鼎鼎的甄洛,也就是传说中的洛神。这样看来曹睿先生大概也是个帅哥,可能还有和邹忌一样有喜欢比美的癖好。曹睿先生对何晏先生的小白脸有点不服气,于是设了一个局来验证何晏先生到底搽了粉没有。

有一日天气闷热,曹睿急召何晏进宫。何晏满头大汗地赶来,却没什么事,曹睿只是准备了一碗热汤面给他喝。何晏一边吃一边用袖子擦汗,却仍然面容皎白毫无沟壑纵横的迹象,可见确实是真的小白脸。

这下大家都服了,于是,何晏先生又多了名字,敷粉何郎。

敷粉何郎虽然长得白,可脑子却不是一片空白,他可是玄学的开山鼻祖,自然对老庄一套颇有研究的了。更妙的是,何晏先生居然用老庄的观点注解儒家经典《论语》,着实让人耳目一新。比如说对《论语·述而》“志于道”与〈先进篇〉“回也其庶乎屡空”二者之注,何晏对“道”的解释是“道不可体,故志之而已”;对“空”的解释是“空犹虚中”,这两个解释都出自于《老子》、《庄子》的思想,“道”的注文得自《老子》第二十一章及二十五章,而把“屡空”解释为“虚中”,这又是取自《老子》第四章及《庄子·人间世》。最后大圣崽朱熹先生实在看不下去了,说“若曰心空,则圣人平日之言无若此者。且数数而空,亦不胜其间断矣。此本何晏祖述老庄之言”。这哪里是在注释《论语》啊,这整个是在弘扬老子的学说嘛。

嘿嘿,不得不说何晏先生有创意,给后世留下的这本《论语集解》,不管是研究儒还是道,都是获益匪浅的,而且,这本《论语集解》还被后世研究儒学的学者认为是对《论语》最好的注本之一。

不过这位学问冲天,英俊儒雅的何晏先生,不知怎么的,染上了喜欢嗑药的坏毛病。

他嗑的什么药呢,不是摇头丸,是五石散。五石散本来是一种治疗伤寒的药,是东汉著名的内科大夫张仲景先生研制的,由石钟乳、紫石英、石硫磺、白石英及赤石脂组成,对治疗伤寒确实有一定的效用。

何晏先生从小身体就不怎么好,经常打针吃药的,可不怎么地,他迷上了五石散,没病也想吃,不吃就浑身难受,慢慢地,吃药就变成嗑药了,跟抽鸦片上瘾了似的。《世说新语》里就记载了何晏先生先生嗑药的感受。“服五石散,非唯治病,亦觉神明开朗”。没病也想吃,吃了就觉得浑身舒坦。

大家可别忘了,《世说新语》可是名人大全,记录的全是当时的名人名言名posture。就跟现在的追星族似的,明星人物怎么个打扮,追星族也想模仿模仿,于是,何晏先生的FANS们也跟着嗑起药来。大概五石散里有让人上瘾的成分吧,反正这药一嗑就嗑了几百年,直到隋代还有“解散方”,帮那些嗑药嗑多了的人戒药瘾。

而嗑药的危害,更是不消说了,晋代名人皇甫谧就写过一篇文章,述说自己嗑药的痛苦。他说药嗑多了,药性一发作,稍不留心,就会丧命。就算不死,也会受非常的苦痛,或者发狂,把本来很聪明的人,搞得痴痴呆呆。

晋朝人多是脾气很坏,高傲,发狂,性暴如火的,大约便是服药的缘故。比如有苍蝇骚扰他了,他竟然可以拔剑去追赶;就是说话,也要胡胡涂涂的才好,有时简直是近于发疯。但在晋朝更有以痴为好的,越是傻不拉几越好,这是不是受了嗑药的影响?

哎,看来明星人物还是洁身自好点好,免得害自己不说,还害了追星族们。

何晏先生这个人,历史上对他的评价毁誉参半,惟一没有异议的就是他长得漂亮。可是做为玄学的鼻祖,清谈的领袖,还有那本被学者们反复研究的《论语集解》,他的历史地位,是其他几位帅哥无法比拟的。

小白脸,玄学,《论语集解》,嗑药,就是这位帅哥的形象。

 

第五节 古惑仔传奇

 

前面说的都是会写诗的帅哥,现在该介绍几个会打架的帅哥了。其实一般武艺高超的年轻将军们,在女孩心中都是帅哥。不管是赵云还是罗成,杨宗保还是陆文龙。反正,只要会打架,又很年轻,肯定是招人喜欢的。

不过,演义里或者小说里的帅哥虚构的成分多了点,不如史书上的帅哥货真价实,这节我们就介绍确有其人的帅哥。

按照历史顺序,第一个出场的是慕容冲慕容帅哥。

慕容冲,小名凤皇,生于公元358年,死于公元386年,只活了28岁,够年轻的。乍一看这个名字,有点像武林高手,不过他的武艺也还不错,至少,杀人的时候手一点也不软。并且,他还是《天龙八部》里那位慕容复的正宗祖宗,前燕开国皇帝慕容隽的幼子。

说到这里不得不扯点闲篇,所谓前燕,是五胡十六国时期的北方鲜卑族建立的国家,国号本来是大燕,因为那时候局势乱得很,朝代更替像时装潮流一样,变换得让人目不暇接。为了和后来又出现的一个叫大燕的国家区分,历史学家把慕容隽建立的大燕称为前燕。

而前燕所处的是个什么样的时代呢,前面我们提到八王之乱,把西晋王朝给搞垮了,北方的五个少数民族,也就是五胡,趁机进驻到中原。司马家的人打不过人家,只好跑到建业,也就是现在的南京,建立了东晋王朝,于是,中国进入南北分治的格局。不过大家千万别以为这就是南北朝了,南北朝是从东晋彻底完蛋后算起的。反正那时候乱得很,光那些国家的名字都难得弄明白了,更何况他们之间的关系。所以,五胡十六国和南北朝这两段历史,很少被搬上银幕。

慕容冲长得很帅,这是当时公认的,只不过他的运气不怎么好。前燕传到第二任皇帝手里就完蛋了,被前秦吞并。这个前秦也和前燕一样,为了和后来又出现的秦区分,把苻坚先生建立的秦称为前秦。

前秦一脚踹死了前燕,作为战利品,十二岁的慕容冲和姐姐清河公主被送到苻坚先生长安的后宫,一对漂亮宝贝陪秦王苻坚风流快活。谁说男人女相有福的,瞧人家慕容冲多倒霉!后来苻坚先生觉得这样搞影响不太好,就把慕容冲给放了。等慕容冲先生长大了,苻坚先生安排他做了平阳(今山西临汾)太守。

十几年后,淝水之战,也就是前面提到的谢道蕴女士的伯父谢安和堂兄谢玄指挥的那场经典战役,几万人把苻坚先生的四十万大军打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不是我卖弄啊,这两个成语就是从他那儿来的。

苻坚先生这下可是元气大伤了,于是慕容冲抓住这个机会,集合了中原的鲜卑族人,趁乱而起,马踏关中,挥刀雪耻。苻坚先生哪还有实力镇守长安,只好选择出逃,等待机会卷土重来,没想到羌族人姚苌也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呢。最后,姚苌杀了苻坚先生,曾经强大得不可一世的前秦彻底完蛋。

在几个兄长相继战死后,慕容冲先生拣了个大便宜,在阿房城继位,做了燕国皇帝。可巧阿房这个地方长满了梧桐和翠竹。传说中的凤凰看到梧桐,常落下来休憩,拿竹子来填饱肚子,原来这凤凰跟大熊猫一样爱吃竹子啊。现如今绿影婆娑的阿房真引来了个火凤皇。桐竹纷披,玉面罗刹横刀跃马,真是花间喝道的场面!于是老百姓就有歌谣传开了,“凤皇凤皇止阿房”这话听着好像是慕容冲先生将在阿房玩完似的。事实证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攻陷长安后,慕容冲先生就开始不老实了,唆使部下抢遍全城,活脱脱一个强盗头子。鲜卑人在长安拿够了,撑足了,打着饱嗝,泛起了乡愁,都嚷着要回家。这下问题就来了,东北华北的燕国故地,是慕容冲的叔父慕容垂的势力范围。慕容冲如果回去,这皇帝肯定就当不成了,和叔叔打一架吧,又打不过他老人家。想继续过皇帝瘾的慕容冲先生不想回家,可将士们思家心切,于是,他跟手下将领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那些将士也不是好惹的,联合起来,把慕容冲先生给砍了。

这位慕容帅哥,过了过皇帝的瘾,就这么完蛋了,生命如昙花一现,瞬间的绚烂,瞬间的消亡。数载娈童生涯,一朝铁血皇帝。曲折经历形成了性格的极端:外表阴柔,内心狂野,坚毅,为人狡猾且狠毒。怎么看怎么像《笑傲江湖》里的林平之,出生富贵之家,忽一天大厦倾,忍辱负重,终于血腥复仇,自己却在野心中毁灭。搞不清楚在这篇奇遇里有没有个岳灵珊,我们只知道一个女孩曾给慕容冲生了娃娃,可连姓氏都没留下来。慕容家族以能征善战桀骜不驯著称,还有个特点就是外形好。出现慕容冲这么个集大成者,并非偶然。有趣的是燕国皇室选继承人时,脸蛋漂亮的极占优势。晋朝“以貌取人”的风雅被慕容鲜卑发扬光大了。慕容家的帝王们代代英俊潇洒,个个颀长矫健。最后,燕国被一帮绣花枕头给玩完了。我们那位可怜的慕容复,为了复国,赔了神仙妹妹王语嫣不说,还把自己给折腾疯了。哎,都是绣花枕头惹的祸。

不过鲜卑族也的确是出美男子,除了慕容冲先生之外,还有位鼎鼎大名的独孤信先生。

独孤信,生于公元502年死于公元557年,不错,还活了52年,算长寿的。独孤信先生出生在一个小鲜卑部落的酋长之家,原名独孤如愿,后来北周的宇文泰认为他这个人很讲信用,于是赏赐给他一个新的名字——独孤信。

说到这个人,不得不啰嗦一下北魏末年的六镇起义。著名的孝文帝拓拔宏进行汉化改革时,将都城从平城(山西大同)南迁到了洛阳。此后北方的六个军事重镇变得不重要了。从前镇守六镇的全是贵族子弟,现在新添的净是些流放犯。少爷兵们眼见工资奖金一月比一月少,最后落得跟流放的一个待遇,能不恼火吗!大呼造反有理,六镇相继叛乱。

千万别小看了那场起义,北齐高氏,北周宇文氏,统一中国的隋朝杨氏,建立大唐盛世的李氏,全是在六镇烽火中打出头的。大帅哥独孤信也如这般登上了政治舞台。在起义第一轮,独孤信站在朝廷这边,跟着亲政府的贺拔氏父子杀死了起义将领卫可孤,出了点小名气。贺拔氏和拓拔氏一样,也是鲜卑氏族之一。起义第二轮中,独孤信不知怎么地进了葛荣领导的反政府武装,看来那时候他也不怎么讲信用。

后来葛荣失败,独孤信跟着大伙一块儿被权臣尔朱荣收编。尔朱荣见小伙子精于骑射,一表人才,立马提拔为别将。人长得醒目就是好,同样从葛荣那里投奔尔朱荣的高欢,因为形容委琐,不起眼,只能充帐下随卒一名。高欢一世枭雄,当年却吃过以貌取人的亏。

这时候独孤信才二十来岁,在军中人称“独孤郎”,讲究修饰打扮,又喜欢扮酷,曾在阵前匹马挑战,力擒敌将。单挑本来就少,这一回还是帅哥出阵,又有历史价值又有审美价值。呵呵,可惜没有录像。

正当独孤信战场得意,一路升迁之时,政坛风云变幻,尔朱氏灭门,新一代权臣高欢崛起。北魏皇帝不甘心做傀儡,想跟贺拔氏联手除掉高欢。眼看箭在弦上,一触即发。高欢搞了个反间计,挑唆了个笨蛋害死贺拔岳,贺拔氏忙派独孤信去接管贺拔岳的军队。

独孤信走到关中,可那些兵士们,才不管你长得帅不帅呢,早就拥立了一位值得信任的统帅,谁啊,竟然抢了独孤帅哥的位子。原来是独孤信小时候一块玩的黑獭宇文泰,老相识,一切都好说,独孤信便又回洛阳去了。黑獭宇文泰,管了几个兵,野心倏地一下子冲上天了。得到皇帝的正式承认后便在关中盘踞下来当军阀,不听高欢的指挥了。

北魏皇帝早就对高欢忍无可忍了,西奔投靠宇文泰去了。独孤信一听到消息,老爹老妈老婆孩子全顾不上了,单骑追随而去。是因为对老东家贺拔氏遭遇感到不平,还是出于跟黑獭的义气,真有非走不可的理由吗?以至于抛家弃子,从此天各一方,生死永别。留,走,一个政治赌局,那时候,想干出点成绩的人,都要从“高欢”和“宇文泰”之间选一个投注。

当时高欢无论在哪方面都是占优势的,西迁路上,不少人半道折回。就是贺拔氏的当家贺拔胜也是骑墙态度,用事后诸葛亮的眼睛来看。不过独孤信走得倒是挺正确的,在宇文泰扶持起来的西魏基础上,发展出北周,隋,跟让中国人引以为自豪的唐。隋朝的建立者是独孤信的女婿杨坚,唐朝的建立者是独孤信的外孙李渊,瞧人家独孤将军的眼光!

从此独孤信为宇文家出生入死,战功赫赫。其中也曾因为打了败仗跑到江南梁朝休养。三年后,梁武帝准他北上,问他是否会去父母生活的山东(指高欢领导的东魏),独孤信答得坦荡:事君无二。一心一意,继续给宇文家卖命。独孤信颇有谋略,最冒尖处是在文治方面。到秦州(今天水)任刺史时,人家几年理不清楚的案子,他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政通人和,经济繁荣,远近跑来归附的流民有数万家之多。某日,独孤信到郊外打猎,等到晚霞满天,策马回城,迎风急驰,帽子无意中偏到一边。第二天起来一看,晕! 满城人都侧戴帽子,学习这个帅呆了的新造形。

宇文泰见独孤帅哥信义遐迩,能服众心,特意给他赐名为“信”,从此,孤独帅哥不叫独孤如愿了,改名叫独孤信了。宇文泰任命独孤信为八大柱国之一 ,也就是国家的八根栋梁其中的一根。宇文泰死后,八大柱国中的宇文护独揽朝政。大臣赵贵想与独孤信合谋,干掉宇文护,还权给宇文泰的儿子。独孤信说要考虑考虑。这一犹豫,宇文护的毒酒就送上门来了。

唐朝人说独孤信虽祸及自身,却惠及子孙,事实上他是个重事业不重家庭的人,从当年抛妻别子投奔宇文泰就看得出来,不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又有几人能全,对于这些历史人物,还是别苛求太多了。

独孤信在历史上最出名的事当数生了三国皇后。他西奔后三十出头,又娶妻纳妾,养了六子七女,其中六个儿子全是正妻郭氏所生,看来独孤信先生的心也是有所属的,最爱的还是他的原配大老婆。独孤信的长女嫁给宇文泰的长子,四女嫁到李家,七女嫁给杨家,后来都是皇后(李渊母亲的皇后头衔是死后被儿子封的),隋炀帝杨广和唐高祖李渊,全是他外孙。隋炀帝杨广是个有名的混蛋,最后被唐高祖李渊给灭了,而唐高祖李渊,则养了个了不起的儿子唐太宗李世民,最后被他的宝贝儿子给逼得做了太上皇。

值得注意的是独孤家的孩子个性都很烈,不知是怎么教出来的:杨广老妈,隋朝皇后独孤迦罗是出了名的“女权”活动家,旗帜鲜明地提倡一夫一妻制,反对男人纳妾,把老公杨坚玩过一夜的宫女给活活打死,皇帝杨坚还不敢反抗,只能离家出走生闷气,可怜那些宫女们啊,被当老公的糟蹋了,还要被当老婆的活活打死;李渊老妈病倒在床,却有力气发脾气,吓得好几个媳妇都不敢给她端茶送水。那六个儿子更不是省油的灯,独孤信没发达前的儿子独孤罗,年轻的爹前脚跑掉,倒霉的孩子后脚便被高氏投入监狱,一关二十几年,终于一天重见天日,因为西边的爹已经死了。高氏灭亡后,穷困潦倒的独孤罗跑来投亲,弟弟们哪里容得了平地里忽然冒出个长子,众口一词,说这家伙丫头养的,没继承权,反正他母亲已经没了,死无对证。还是独孤迦罗出面打抱不平,认定独孤罗是嫡长子,可以得到父亲的爵位。皇后的话掷地有声,是真是假谁敢怀疑。独孤罗的生母究竟是什么身份,后世是查不出来的,一个命运悲惨的女人,如是而已。

咦,写到这里我发现,独孤帅哥的一生如果拍成电视剧,收视率绝对不低,看人家一生多波澜壮阔啊。只是,别拍成“戏说”就好,不然可糟蹋了那段恢弘的历史了。

好了,不出名的帅哥介绍完了,现在终于轮到著名的兰陵王出场了。

记得有部电影就叫《兰陵王》,只可惜戏说得有点过分,把帅哥兰陵王搞成了云南的野人。其实,真正的兰陵王名叫高长恭,又名高孝瓘,是我们刚才提到的,东魏大权臣,北齐奠基人,白手起家的大英雄,风流大丞相高欢先生的孙子。高欢的长子高澄在父亲死后当上东魏第二任权臣。高澄政治上精明强干,却于29岁死在奴隶手里,丢下六个嗷嗷待乳的儿子,老四就是千古传说的兰陵王。

值得一提的是,正史里忠实记录了另外五兄弟的母亲出处,就长恭例外:“兰陵王长恭不得母氏姓”。不知道是书史的遗漏,还是花花公子高澄自有隐情。高澄一死,其弟高洋继任,干脆一脚踢走皇帝,自己称帝,北齐建立。这位高洋先生,记得前文也提到过,残暴变态皇帝的代表人物。高洋先生最令人作呕的事就是把美女的脑袋砍下来,掏空了当酒杯。这个混蛋不仅残暴,简直是个野兽,乱伦不说,还喜欢群交乱性,酗酒暴虐,以杀人为乐。

高长恭先生生在这样的野兽之家,却没有同流合污,北魏的皇帝曾赏了他20个侍妾,可他只收下一个。这样看来,高长恭先生简直就算是他们高家的道德君子了。

帅哥高长恭既然被列入古惑仔,自然武艺高超,擅长打架了。高长恭先生的确骁勇善战,只可惜长得太漂亮了,不足以威慑敌人。所以,每次打仗都要带上狰狞的面具。关于这个戴面具的事,大家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其实历史上还有一位喜欢戴面具的将军,那就是北宋的狄青,只不过狄青戴面具是为了遮盖脸上的刺青,哪像我们的高长恭高帅哥,是为了怕敌人的性骚扰。

高帅哥打得最著名的一架是救援洛阳。他带领五百骑士,冲过周军的重重包围,突入洛阳城下,城上齐兵认不出谁来了,怀疑是敌人的计谋。兰陵王摘下面具,露出真面目,城上的守军看到大帅哥亲自来援救,一下子勇气倍增,军心大振,从城楼用吊篮吊下数百名弓弩手,前来接应。

这里外一夹击,周军很快就招架不住了,只好撤退。为庆祝胜利,武士们编了《兰陵王入阵曲》,戴着面具边跳边歌。史载:“长恭貌柔心壮,音容兼美。为将躬勤细事,每得甘美,虽一瓜数果,必与将士共之。”嚯嚯,建议编戏说的朋友改编木兰从军时一定要把花小姐编在兰陵王的军队里。先为他摘下面具那瞬间的绝世风华而惊艳,然后跟他一人一半分吃红苹果。噢,有热闹看啰。

只可惜啊,这位帅得一塌糊涂的高长恭高帅哥,有个很糟糕的坏毛病——贪财。他家的门口常有行贿的人进进出出,搞得老百姓说三道四,对他的意见不小。高帅哥的属下相愿先生有天实在忍不住了,问他:“王既然俸禄那么高,何必如此贪?”你的工资待遇都那么高,你何必还要贪呢。高帅哥答不上来,挺尴尬的。相愿先生不想让漂亮的高帅哥脸红得跟火鸡似的,那实在有损他的美貌。于是就安慰他:“您该不会是怕劳苦功高,被主上忌讳,故意给自己抹点污垢?”

呜呼,这话可真算是说到高帅哥的心坎上了,终于找到贪财的理由了,于是高帅哥赶紧回答,是的是的,我就是这样想的。相愿先生摇了摇头说:“如果皇帝看你不顺眼,你这贪财的毛病,可正好是他整你的理由啊。”

高帅哥这下可真坐不住了,高洋是个什么东西,他可清楚得很。于是高帅哥很诚恳地请相愿先生帮他想个办法,逃离高洋的魔爪。相愿先生说:“你的名声太大了,最好在家装病,什么事都不管,当个能吃能喝能玩的傻子。”

可怜我们这位帅哥高长恭先生啊,为了保全性命,只好当傻子。可是高帅哥那时年纪轻轻,哪甘心就这么退休啊,更何况,高帅哥哪里是当隐士的料。

尽管当傻子,可高长恭先生还是被人家给惦记上了。到了北齐末代皇帝高纬在位时,高洋先生那时已经被一脚踹死了,继位的高纬是高洋的侄儿,按道理说,应该是高长恭先生的堂兄。这位高纬先生,最大的工作就是陪大美女冯小怜女士喝喝小酒唱唱小曲,然后上床玩妖精打架。最后是“小怜玉体横陈处,周师已报入晋阳”,把北齐彻底玩完。

别看这位高纬先生玩起来不要命,杀起人来更是六亲不认。某天高纬先生欣赏完《兰陵王入阵曲》,就对高长恭高帅哥说了:“入阵太深,毕竟危险,一旦失利,追悔莫及。”这话的意思是,参与斗殴是件危险的事,万一闹出人命来,后悔都来不及了。高长恭先生觉得这是高纬对自己的关心,也没多想,就说了“家事亲切,不觉遂然”。俺们家有打架的传统,不打心里痒痒。

可是……糟糕就糟糕在这“家事”二字,高纬先生一听,马上想到高长恭高帅哥的爹好像是他爷爷的长子,如果按照辈分加嫡庶来论资排辈的话,该当皇帝的是他高长恭啊。万一哪天高长恭想起这档事来,以他的威望和功劳,自己的皇帝岂不是当不成了。高纬先生决定把高长恭给做掉,省得将来坏事。于是,连理由都来不及想,一杯毒药就送到了高长恭先生的府邸。

高长恭高帅哥死时的年龄没有记载,估计才三十出头。留下个悲痛欲绝的遗孀郑妃,守着佛门孤灯,度此残生。四年后,失去了支柱的北齐被宇文氏一脚踹死,高氏子孙几乎全遭屠戮。

写到这里我想起来了,从嵇康先生开始,一直到高长恭先生,大多数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人物。这的确是段精彩的岁月,有广陵散的高洁,兰亭序的潇洒,敕勒歌的豪迈,种种浪

漫都只是逃避苦难现实的一醉。泼墨汉家子,走马鲜卑儿,红尘里一道道风景皆在噩梦中毁灭。

假如,用恬淡去换取他的功利,用善良去换取他的毒暴,用自足去换取他的贪残,可否,有个好点的结局?

 

第六节 职业错位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一个女人嫁错了男人已经算倒霉到家,可一个男人如果选择错了终生职业,那可是彻底玩完。历史上就有那么几位入错行的帅哥,比如说唐玄宗李隆基先生。

李隆基先生的职业是皇帝,可喜欢的却是音乐,以至玩物丧志,玩出个安史之乱来,差点把大唐玩完。

虽然李隆基先生皇帝当得不成功,却是个很有成就的音乐家。他们家有爱好音乐的传统,他的大哥的笛子就吹得很好,在当时算得上是一流水准。而他们家,也经常举办家庭音乐会,比如说李隆基先生的奶奶武则天女士,最喜欢的就是歌舞大曲《长命女》,每次排演的时候,总忘不了让李隆基先生做打击乐的首席,原因是他的羯鼓敲得好,“头如青山峰,手如白雨点”,为练这双手艺,被他敲坏的羯鼓就有几大柜子。

而李隆基先生对杨玉环女士的情深义重,杨女士活着的时候,快四十岁的人了还能“三千宠爱在一身”,死了李隆基还要“上穷碧落下黄泉”地追思,就是因为杨女士懂音乐,不仅舞跳得好,还会编曲编舞,和李隆基先生有共同语言。相传《霓裳羽衣曲》就是李隆基编曲杨玉环编舞,珠联璧合,轰动一时。

李隆基先生成了唐玄宗之后,在“梨园”组织了一支乐队,并亲自训练,还把这支乐队称为皇帝梨园弟子。后来,梨园子弟成了戏曲演员的别名。李隆基先生亲自教他们丝竹之戏,音响齐发之时,只要一声不对点,李先生一定会发现,并且及时纠正。说到这里我想起一个词来,曲顾周郎,这本来是说三国时的帅哥周瑜,不仅仗打得好,音乐细胞更发达,开音乐会时,只要有一个音符弹奏错了,他都能听得出来。这位李隆基先生跟周帅哥倒有一比。

李隆基先生不仅亲自教导梨园子弟,还颁布曲名,把原为汉文音译的少数民族和外国曲名改为具有内容的汉文曲名,比如说《菩萨蛮》,并且举办宫廷器乐合奏,正是由于这位皇帝音乐家的喜爱和重视,才使盛唐音乐与各民族音乐文化的融合,达到历史的顶峰。

不过李隆基先生虽然差点把大唐玩完,可他早前的政绩不错,创建了“万国衣冠拜冕旒”的开元盛世,还不算彻底入错行的,比起那两位一错到底的南唐后主李煜和宋徽宗赵佶,算是强多了。

南唐后主李煜,从本质上说是一个文人,一个很有才华的词人,他很有情趣,也注重豪华的排场,书法、绘画和文章都很出色。只可惜他生在帝王之家,还很不凑巧地当了皇帝。

他在皇帝的位子上,啥正经事也不想干,对军事更是不感兴趣,即使有将领提出来,他也是极力压制。南都留守林仁肇说,他愿意领兵几万人北上,收复旧地。林仁肇还为李煜拟好了开脱的理由:他起兵的时候,李煜就向外发消息说林仁肇叛变,让宋朝廷知道,以后假如事成得利的是国家,如果失败就杀他全家,李煜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就是这样已经为李煜想好托词的计划,他也没有同意,只知念佛、填词、醉生梦死,静候亡期的到来。北方的后周他不敢与之交战,就连东边比较弱的吴越他也不敢碰,沿江巡检卢绛曾经对他说:“吴越是我们的仇敌,将来肯定会和宋一道攻击我们,做其帮凶,我们应当先下手灭掉他,免去后患。”李煜却说:“吴越是北方大朝的附庸,怎么能轻举妄动,发兵攻击呢?”卢绛说:“臣请陛下以属地反叛为名先予以声讨,然后向吴越乞求援兵,等他们的援兵到了,陛下就发兵阻挡,臣再领兵悄然前去偷袭,就能一举灭掉吴越。”李煜根本就听不进去。文武大臣们也只好随他一起等着北宋军队来收拾南唐了。

尽管李煜先生当皇帝当得很不是那回事,可他的填词功夫却是一流的。他的父亲李璟就非常有才华,词也填得很好,所以,他选了个和他一样会填词的儿子当皇帝,却没想这个儿子是不是那块料。

在父亲以及当时浓郁的文化环境的熏陶下,李煜的词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加上他喜欢的大臣冯延巳也擅长添词,君臣之间切磋技艺,最后将疆土切磋完了,但词的成就却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

把李煜的词总结一下,可以发现一个规律,那就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描写宫廷之中豪华奢侈以及风花雪月之类的内容,第二是体现极度忧愁的心情,第三是亡国之后在被软禁时写的反应亡国之情的词,这是李煜词成就最高的时候,但时间不长他便撒手西去了。

李煜先生的词,早期当然全是宫廷的豪华奢侈和风花雪月了,那时他刚当皇帝,正得意着。这些词里,以《玉楼春》为代表,极尽奢华也极尽婉约,只看那对一字一句的雕琢,就知道李煜先生多消闲了。

晓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风箫声断水云闲,冲按《霓裳》歌彻遍。

临风谁更飘香屑?醉拍栏杆情未切。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蹄清夜月。

还有一首《浣溪沙》:

红日已高三丈透,金炉次第添香兽,红锦地衣随步绉。

佳人舞点金钗溜,酒恶时拈花蕊嗅,别殿遥闻箫鼓奏。

嚯嚯,好一个”绉”和”溜”。

皇帝没当多久,李煜先生的日子就开始不舒坦了,北宋、后汉、吴越这些强敌都惦记着李煜先生那块江南之地。而李煜先生呢,却根本没有积极备战迎敌的打算,只想着借酒浇愁,听任国家的衰亡。这期间,李煜先生的词就不再是小资了,他开始为自己的命运担忧。

这首《清平乐》,算得上是李煜先生发愁时候的写照。

别来春半,触目愁肠断。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

雁来音信无凭,路遥归梦难成。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

还有一首《相见欢》: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勾,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

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酒虽然可以暂时将忧愁浇走,但北宋的军队是几壶酒不可能浇走的,噩运终于来临了。开宝七年(公元974年)的秋天,赵匡胤派使者来请李煜去开封。李煜清楚请去就回不来了,于是就说有病,没有去。不久,到冬天的时候,赵匡胤的军队就渡过长江,将金陵包围了。前线将士拼死抵抗的时候,李煜还在宫中填了一首词《临江仙》:

樱桃落尽春归去,蝶翻轻粉双飞,子规啼月小楼西,玉钩罗幕烟垂。

别巷寂寥人散后,望残烟草低迷。炉香闲袅凤凰儿,空持罗带,回首恨依依。

据说这首词还没有填完,宋军就攻陷了金陵,最后的三句是后来补上的。李煜做了北宋的俘虏,被押送到了北宋首都开封。因为李煜曾经对宋称臣,所以赵匡胤没有杀他,而是封了他一个违命侯,实际上是名副其实的亡国奴,享受高级待遇的亡国奴。

当了囚徒,李煜先生的日子就不好过了,虽然吃喝不愁,可李煜先生不是乐不思蜀的刘阿斗,亡国之痛时时折磨着他,所有这些痛苦的心绪,李煜先生都融进了词中,由此诞生了词史上最为感人,成就也最高的作品,那就是”一江春水向东流”的《虞美人》了。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尤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还有一首《浪淘沙令》,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独自莫凭阑,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哎,这当亡国奴的滋味和江南的悠闲岁月比,可真是“天上人间”啊。

这期间李煜先生不仅是哀叹自己的命运,也开始反省自己的错在哪里了。他写了阕《破阵子》,算是对自己过错的检讨。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

一旦归为臣虏,沉腰潘鬓销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几曾识干戈”他哪是不识干戈啊,他是不想识,不愿识,掩耳盗铃,最后害了自己。

在生命的最后时期,李煜的词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他的词没有丝毫的雕琢痕迹,纯粹是天然而成,可谓鬼斧神工。历代成就高的诗词都是将感情和艺术手法融为一体的,一般的诗词,不是太通俗,就是太晦涩,不能使读者很通畅地理解他的感情,而李煜的词就将两方面的因素都神化性地融合到一起,口语一样的语言包含的却是一般人难以体会到的感情,可以说,李煜的词达到了最高境界,也取得了最高的艺术成就,为两宋词的发展开拓了眼界。

词成就了李煜词宗的英名,但那首千古传唱的《虞美人》也将他送上了西去之路。李煜在七夕的晚上,因为心情郁闷,就让歌妓奏乐,声音很大,外面都能听到,宋太宗知道后非常恼怒,又听说李煜的词中有“小楼昨夜又东风”和“一江春水向东流”,更是生气,当晚就让人给李煜送去了毒药。李煜死时年仅四十二岁。

李煜先生虽然把国家给玩完了,可他在文学史上,好歹还占了一席之地,比起那些荒淫无道杀戮成性,最后把自己给杀了的亡国之君,活得有价值多了。只不过,如果他不当这个皇帝,不知道还能不能取得这样的成就,或者,取得的成就会更加辉煌。哎,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没有一番彻骨痛,哪来万世哀婉歌。

李煜先生还只是在填词上玩出了道道,可那位跟他一样亡了国,当了亡国奴的宋徽宗赵佶先生,可是集书法与绘画之大成,不仅自创了一种书体,更是启发了后世的工笔画发展。

宋徽宗赵佶先生,是宋神宗赵顼的第十一个儿子,他的哥哥哲宗赵煦因为没有儿子继承皇位,赵佶先生一不小心成了皇帝,把北宋给搞垮了。

赵佶先生在政治上昏庸,生活上荒唐,艺术上聪颖。北宋王朝因他而亡,但在艺术上他是个天分极高的书画家,最大的成就就是创建了“瘦金体”。赵佶先生早年学薛稷,黄庭坚,并吸收褚遂良等多家所长,融会贯通,形成自己的风格,号“瘦金体”。其特点是瘦直挺拔,横画收笔带钩,竖画收笔带点,撇如匕首,捺如切刀,竖钩细长;有些联笔字像游丝行空,已近行书。其用笔源于褚、薛,写得更瘦劲;结体笔势取黄庭坚大字楷书,舒展劲挺。

因为“瘦金书”在书法历史上的影响,人们一般都把“瘦金书”作为宋徽宗的书法代表作,而他成就更高的草书给忽略了。赵佶先生有本传世之作《草书千字文》,比他的本家赵孟頫先生写得酷多了。

据说宋徽宗还是工笔画的集大成者。他擅长画花鸟、山水、人物,注重写生,体物入微,以精细逼真著称。相传他曾用生漆点画鸟睛,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令人惊叹。赵佶先生一生在政治上没干什么好事,在军事上更是差劲,最后当了大金国的俘虏。可他在画上的成就可就不得了了,留下的传世之作数不胜数,其作品有《腊梅山禽图》、《五色鹦鹉图》、《芙蓉锦鸡图》、《红蓼白鹅图》、《池塘秋晚图》、《柳鸦芦雁》、《瑞鹤图》、《溪山秋色图》等。人物画方面有《听琴图》、《文会图》。山水画方面以《雪山归棹图》为代表。此外,还临摹有李昭道《摘瓜图》,张萱的《捣练图》和《虢国夫人游春图》。前些时看到一则消息,赵佶先生那幅《写生珍禽图》拍出了2300万的天价,看来,他在工笔画上的确造诣非凡。要知道,工笔可不比写意,那是极细致和极富耐心的活,我曾欣赏过赵佶先生的《芙蓉锦鸡图》,那锦鸡的羽毛都一根根可以数得出来,嚯嚯,这没半个月工夫画得出来吗,真佩服赵佶先生对画的痴迷。而那幅《柳鸦芦雁》,工笔加写意,更是动感十足。

赵佶先生不仅是个优秀的画家,同时还是一个颇有成就的画家和水平很高的鉴赏者。他要求画家要师法自然,把握对象的”情态形色”,符合物理,不倚傍前人。有一次,赵佶要画院画家画孔雀开屏的屏障,画了几次他都不满意,问他为什么,他说,孔雀开放一定先要举左脚,而画家却都画成抬右脚了。

这样看来,赵佶先生不仅重视写生,还挺讲究物理法度的。他在人物、山水、花鸟几方

面都有一定成就,花鸟画最为突出。他曾经仔细观察过鹤的二十种不同姿态,画成《瑞鹤图》,金殿顶上,聚集着几十只仙鹤,以不同的姿势飞舞着,煞是好看。

赵佶在政治上是一个昏庸无能的皇帝,一个亡国之君,但在艺术上是有作为的,他对于宋代画院的建设和院体画的发展,对于书画艺术的提倡和创作以及对于古代艺术的整理与保存,是有突出贡献的。他称得上是一个“不爱江山爱丹青”的皇帝。

赵佶先生既然喜欢画画,自然也喜欢收集绘画作品了,他在位时广收历代文物、书画,还下令编撰《宣和画谱》、《宣和书谱》和《宣和博古图》等,仅《宣和画谱》就有二十卷,包括二百三十一家的六千三百九十六件作品。而且赵佶先生对画画得好的人,都特别赏识,曾经开了以绘画取士的另类科举,只要画画得好,就可以进由他亲自掌管翰林图画院,获得优厚的待遇,这样一来,大家对绘画的兴趣越来越大,成绩当然越来越好了,所以当时出了像米芾、张择端这样的书画大家。宋代画院的兴盛同赵佶先生有着密切关系,在这点上不得不赞扬一下赵佶先生,至少,从某种角度说,他促进了中国绘画事业的发展。

不过,赵佶先生的作品,风格变化太多,有的甚至和他其他的作品风格迥异,完全不像同一个人画的,搞的后世人总分不清到底哪幅才是他老人家的真迹。原来赵佶先生还有个喜欢题字的雅好。在赵佶先生的直接领导下,宋代翰林图画院那些画师们的平时习作,大多是由他亲自出命题而完成的画作,画成之后都得送给赵佶先生“御览”欣赏,他如果对一幅作品满意的话,往往会雅兴大发,在画上题写诗文、签名画押,这意味着皇帝对这副作品的恩宠了。赵佶先生的字是不用再介绍的了,而这些画,虽然是别人画的,可上面的诗文题字却是如假包换的赵佶先生的书法真迹,于是,后世人把这些画作称为“御制画”或“御题画”。实际上,“御制”的意思是指他所作的诗文语句,而不是指他所作的画,有些作品没有诗文题字,他一般就只写“御笔写”三个字,或者干脆只签上自己“天下一人”的花押,只有极其少数的写明”御制御画并书”的作品才是赵佶的亲笔画。

说到判断究竟是赵佶的“御题画”还是“亲笔画”,还有一个和他手下权相蔡京有关的小常识。蔡京这个人,是历史上有名的奸臣,但个人的艺术才气却也是很高的。赵佶皇帝常常也邀他一起欣赏画院的画作,有时也让他在画面上题写诗文。他很会察言观色,如果是赵佶的亲笔作品,他往往阿谀奉承一番:“皇帝陛下丹青妙笔,德动天地,仁及飞(禽)走(兽)……神笔之妙,无以复加”(题宋徽宗《御鹰图》);而如果是御题画,他堂堂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便堂而皇之地书写诗文。有一张“御题画”《听琴图》,蔡京便在画面当中正上方题写诗文,清代一个叫胡敬的文人,由于不知道“御题画”的缘故,联想到蔡京的为人,便大骂蔡京肆无忌惮,说他敢于在皇帝的“御笔”上题诗,是大不敬。其实,蔡京就算再嚣张,在皇帝面前总该有点掩饰吧?不过,赵佶先生多样化的画风,着实给后世的鉴赏家们出了不少难题。

1125年,北方女真族金国大军南下,势如破竹,转眼就到了汴京。我们的艺术家皇帝赵佶先生一下就乱了分寸,竟然就晕倒了。他醒过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立刻宣布退位,把皇位传给了大儿子赵桓,自称道君太上皇帝,当起太上皇,跑到南方避难去了。这次,金兵退走了,太上皇安然地回到汴京,继续过着风流富贵的日子,可谁知道大半年后,金兵竟然再次攻到了国都,所谓的“靖康之耻”便终于发生了,金兵设计捉住了赵佶先生和他的皇帝儿子钦宗赵桓,把堂堂大宋帝国的两代皇帝当做俘虏,押解到北方。环顾中外历史,或许只有法兰西第三帝国的“拿破仑三世”的惨败才可比拟。而赵佶先生一行人在整个北解途中更是受尽折磨。离开王宫后,两个皇帝都未洗过脸,押解他们的金国小官,只把余酒残食给他们吃,还逼使他们以青衣侍酒,以作奴仆。后来,在金国流放了不少年后,赵佶先生终于寿终正寝了,公元1135年,在五国城(今黑龙江省依兰县),大宋帝国第八代皇帝,艺术家赵佶先生 “驾崩”了。

就在这押解途中,赵佶先生还留下一阕“绝妙好词”。我们这位赵佶先生,不仅字写得好,画画得好,诗文也写得不错。因为和李煜先生一样擅长填词,他曾建立大晟乐,专门组织一些词填得好的文人们,相互交流学习,而大晟乐的领衔人物,就是大名鼎鼎的风流词人周邦彦。周先生的词以婉约见长,所以,大晟乐几乎成了后世婉约词的代称。

而赵佶先生在当了亡国奴后,也有一阕传世好词——《山亭(北行见杏花)》,和李煜先生一样,切身之痛融入词中,于是,本来无病呻吟的词变得耐人寻味了。

裁剪冰绡,轻叠数重,淡著胭脂匀注。新样靓妆,艳溢香融,羞杀蕊珠宫女。

易得凋零,更多少、无情风雨。愁苦!问院落凄凉,几番春墓?

凭寄离恨重重,者双燕何曾,会人言语?天遥地远,万水千山,知他故宫何处?

怎不思量,除梦里,有时曾去无据,和梦也,新来不做。

上阕明写杏花,借杏花的娇艳及被风雨摧残的衰败景象象征美好事物的逝去,寄托着对帝王生活的痛苦回忆。 也暗示自己的境遇,怜花怜己,语带双关。“愁苦”后一“问”字,跟李煜先生那句“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异曲同工。下阕抒写离恨哀情,借燕子与做梦层层深入,道出从期望到失望,由失望而绝望的哀痛心情,用“双燕何曾会人言语”烘托极度的孤独忧伤。末尾几句写连在梦里见一见故国宫展的慰藉也得不到,因为连梦也做不成。真挚深沉,真可说是字字泣血,断肠之音

赵佶先生一生,留下了一个混乱的邦国,十几个儿子,几幅好书画,一个令人沉思的悲剧故事。

 

第七节 名士风流

 

这一节就让我们介绍几位好男人吧,尽管他们不够帅,但是那番至情至性,却叫人不得不倾慕和赞叹。

先从谁说起呢,苏东坡先生吧,他那阕祭奠亡妻的《江城子》,实在是让人感动。在封建时代,女人在男人眼里连件衣服都不如,吴起为了求官亲手杀了他的妻子,张巡为了自己的忠义,把自己的妻子杀了给将士们填肚子,至于“阔易妻”的事,更是数不胜数,“偶遇田舍翁,多收十斛麦,尚且易一妻”,那个时代,女人的命运,实在是可怜。

可是苏东坡先生的妻子王弗女士,就很幸福,至少,在她死后十年,苏东坡先生还为她写下那千载传唱的《江城子》,足够她含笑九泉了。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生死永诀、幽明路隔,何况“十年”、“千里”,于时于空,都绝无相逢的可能!“不思量”,故作决绝语,实际上是思量得太深、太苦了;偏生“自难忘”,刻骨铭心,自然推不去、躲不开了。逝者留给生者的是永恒不改的回忆,而岁月却不住地给活着的人添加着憔悴与衰老,“纵使相逢应不识”,这真是生者的悲剧。所以在梦中见到当年临轩梳妆的倩影,苏东坡先生只有百感交集,泪眼相对了。而“相顾无言”,仍未诉积愫、“话凄凉”,错过了如此短暂而珍贵的机会,苏东坡先生醒后,又该是何等的惆怅,而这番情深意切,又是多么的隽永。

苏东坡先生对自己的妻子是情深意重,对天下百姓,更是为百姓哪顾得身家性命。

苏东坡先生是北宋宋仁宗和宋神宗时人,那时期,正是王安石的变法与司马光的保守之间的拉锯战,处在这个微妙时期的苏东坡先生,却没有趋炎附势,而是时刻以天下人的利益为先。

苏东坡先生有两篇文章,《留侯论》和《贾谊论》,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苏东坡先生有多么光明磊落。

“留侯,汉相张良是也,辅刘邦,平英布,制韩信,功成身退,封为留侯。” 苏东坡先生在文中认为,张良的旷世奇才能够有所用,能够安世济民,在于他忍得。”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留侯论》之后是《贾谊论》。贾谊,西汉时文学家,政治家,因其得罪权贵,政治主张不为文帝所用,郁郁而终,是年仅23岁。贾谊的才能埋没于黄土,只因为“古之贤人,皆负可致之才,而卒不能行其万一,未必皆其时君之罪,或者其自取也”。贾谊的失败,在于他不能忍。

苏东坡先生别出心裁地评价了两个历史人物,旨在劝人学会忍,可他自己却偏偏忍不了。王安石施行新政,苏子对于某些不利于民生之策,忍不住出头讽谏,落得个被贬黄州的下场。欧阳修废止新政,苏子为新政中那些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法令遭到废止而惋惜,又忍不住为新政鼓与呼,再次被贬岭南,终老蛮夷之地。

难道苏东坡先生不知道忍耐吗?《贾谊论》中,他认为贾谊不该去得罪权贵,以致政治主张无法实现,如能先忍个三五载,取得皇帝的信任,再得罪不迟。可他自己却不能忍一忍,等新政出现弊端,再讽谏不迟。而且那弊端的灾害只会落在老百姓头上,哪会落在身为政府官员的苏子身上。《留侯论》中说张良逞一时之气,行刺秦望 ,差点丧命,他自己却以天下人为先,在新政大势已去,保守派重新掌权的时候,“不识时务”地去为新政鼓吹。新政得势时讽谏新政,旧法掌权时鼓吹新政,完全不会“见风使舵”,最后只能是自讨苦吃,一贬再贬。

虽然苏东坡先生官场失意,却身受百姓爱戴,原因是他的不忍皆是为民不忍。新政旧法,只要是利于民的,他就拥戴,就推行;不利于民的,他就讽喻,就谏阻。只为民利却不顾自己的身家性命,这样的官僚,在当时真是少见。相比于那些“只为顶带花红衣,那管民间苦与泣”的官吏,在当时他真算得上不错的官僚。

“一蓑烟雨任平生”,苏东坡先生的风范,也算旷古绝今了。

相比于苏东坡先生,南宋的陆游,就似乎少了份豁达和无畏。《钗头凤》的故事不用我再复述了吧,尽管唐婉死后多年,他还念念不往,并写下《沈园》三首抒发自己的思念与悔恨,可是,唐婉已经不在了,所有这些,对她来说,还有什么意义。拥有的时候,不好好珍惜,失去了再去回忆,多少让人觉得有些虚伪。爱她,却偏要伤害她,难道,世俗的名利真的这么重要。

与苏东坡先生一样,历史上还有一位好男人,尽管他没有为天下人做出什么贡献,可是他对自己的妻子,算得上情义深重了。

这位好男人就是清代的纳兰性德,原名成德,字容若,号楞伽山人。其先祖原为蒙古吐默特氏,因攻占纳兰部,以地为氏,改姓纳兰。17世纪初为清太祖努尔哈赤降伏,后属清朝正黄旗。其父明珠为清康熙时大学士。

纳兰性德自幼勤于修文习武。18岁中举,22岁赐进士出身。选授三等侍卫,后晋为一等,扈从于康熙身边。康熙非常赏识他的才干,曾委派他到黑龙江呼伦,查勘沙俄侵扰情况,并安抚达斡尔边民。辑有《全唐诗选》和《词韵正略》。擅书法,精于书画鉴赏。

纳兰性德对名利很是淡泊。在涉猎汉文学传统时,他将李白、陶潜奉为楷模。视功名权势如敝屣,视相府长子、御前侍卫的地位为难以解脱的束缚,不到30岁竟“忧愁居其半,心事如落花”,产生了“海鸥无事,闲飞闲宿”的出世之想,这种心绪给他的作品涂上了一层浓重的哀愁。王国维论及纳兰性德时说:“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此初入中原未染汉人风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不仅指出了他在中国词坛上的历史地位,而且概括了他的个人风格。

纳兰性德最让人感动的还是那阕怀念亡妻的《蝶恋花》。

辛苦最怜天上月,一夕如环,夕夕都成玦。若似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

无那尘缘容易绝,燕子依然,软踏帘钩说。唱罢秋坟愁未歇,春丛认取双栖蝶。

“若似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如果你是那天上的名月,始终流连在我的身边,那么,就让我卧冰踏雪,为你牺牲一切吧。这种没有雕琢和做作的真情实意,实在令人感动。

一个封建时代的贵族子弟,能如此专情于一个女人,真的很难得了。尽管他一生没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可是,就凭这份情,这份意,他足以算得上是千古风流人物。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期望的,不就是这种平淡却真实的好男人吗。

 

 

 

 

第四章 千姿百态

 

第一节 一江春水向东流

 

谈了古代的美女和帅哥,也该谈谈现代人物了。近现代,随着电影和电视的发展,娱乐为我们带来更多关于美的信息,也造就了不少绝代风华的红男绿女,从政要到影星,还有体坛的酷哥美女,只要是娱乐追踪的对象,只要是媒体关注的人物,他们的一举一动,总会牵动老百姓的神经。你看追星族的热情,就知道一二了。

好吧,这章我们谈离我们最近的现代美人。只不过,现代人物不好谈,谈不好或者谈得

人家心中不爽,会惹麻烦。所以,有争议的人物不谈,免得惹是非,不能谈;天天见报的当红人物不谈,读者对他们的了解程度比我高多了,不敢谈。我们只谈曾经的辉煌人物。

这是部电影的名字,一九四七年由蔡楚生和郑君里合导的电影《一江春水向东流》云集了当时红极一时的明星白杨、陶金、舒绣文、上官云珠、吴茵等。该片被誉为中国电影史上第一部史诗式影片,拍成上映后,受到观众的空前欢迎。而现在,这部电影即将被重拍,更是云集了当代的影视红星,刘嘉玲、袁咏仪,胡军,还有实力派明星陈道明。

借用这个名字,我们谈的是那些曾经的万人迷。

记得八十年代的初期,电影院的大厅里,大多挂着明星的照片或者剧照,有几位大腕总是必不可少而且还是占据中心位置的,比如说王心刚啊,王晓棠啊,还有唐国强,刘晓庆、张瑜等等。有时候就奇怪,按照娱乐圈”铁打的银幕流水的星”的规律,王心刚、王晓棠二位比其他人早出道十几年,怎么还能和那些正当红的新星并驾齐驱啊。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领略到他们的风采。那天电视里正播《野火春风斗古城》,老妈说那个男的就是王心刚,定睛一看,哇,难怪老辈人把他当帅哥标本的,的确是浓眉大眼,一脸正气。因为有老帅哥,也就有耐心坐下来好好看看老故事片了。于是,也顺便领略了一下王晓棠的风采,从此,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他们不是”流水的星”而是”永恒的星”。

论长相呢,王晓棠绝对是美女,没得说,白白嫩嫩,柳眉杏眼,活脱脱古典美人。不过古典美人也能演革命烈士,还演得非常好,不得不佩服人家到底是演技派的。演得怎么个好法,说不出来,我不懂表演啊,不过,反正看着比现在的偶像派们演的革命人物顺眼,感觉像真的,不像在演戏。

其实呢,黑白片时代的影星大多是美女帅哥级的,比如说白杨秦怡,长得美不说,还有种雍容华贵的气质。

还有王丹凤,我最早看到她演的电影,就是《护士日记》,那时她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已经是大腕级的人物了,不过,她演的那个护士给人一种很亲切的感觉,就像小时候幼儿园的阿姨。大家是否还记得”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到这里……”这首歌,那就是《护士日记》里的插曲,后来成了流行的儿歌。小时候,父母教的第一支儿歌,好像就是它,不知道现在幼儿园的小朋友还唱不唱。

而印象最深的是,大概要算她演的《李香君》了,一开始就被她的扮相吸引住了。以前就觉得赵雅芝演的白娘子是古典美女第一人,现在一看王丹凤演的李香君,只能认为自己是孤陋寡闻。看人家风摆杨柳的身材,丹凤眼微微一挑,樱桃嘴轻轻一笑,千种风情万般姿态。

后来看她演的《玉色蝴蝶》,那时她已经是50多岁的人了,居然还能把一个少女的天真演得淋漓尽致,而且扮相还是那么漂亮,不得不惊叹她的确是美,而且还不显老,不怕岁月的侵蚀。而演到老年阶段,那种成熟和理智更是入木三分。这么大的角色跨度,王丹凤演得自然浑成,实在让人佩服。

与王丹凤同时代的,还有位男星,不仅长得蛮帅,演技也是一流。他就是赵丹。

赵丹也是斯斯文文的帅哥形象,不过他的戏路更宽,小混混演得像,大英雄演得真,只不过命运坎坷了点,解放前因为是左翼人士,被国民党迫害关进监狱;“文革”期间受江清迫害又被关牛棚,受不白之冤。不过比起那位在文革被逼得跳了楼的美女明星上官云珠,他还算幸运的,至少,还活着看到了“文革”结束。

还有一位帅哥级的人物,与赵丹长得有点像,鲍方。记得看他自编自导自演的《屈原》时,就惊叹过,这人长得怎么跟赵丹那么像啊。

其实说起鲍方,大家应该不陌生,香港电视连续剧《万水千山总是情》里,汪明荃演的那个角色她爹,还有《京华春梦》,演得那个角色叫什么不记得了。不过这些都是他老年时拍的。他年轻时那才叫帅,看过《屈原》的人都知道,虽然贴着三捋长髯,但是那份器宇轩昂,那份潇洒自如,嚯嚯,大概李白再世也不过如此吧。

而且鲍方不仅长得帅,戏演得好,还颇有文采,看看《屈原》里的对白,有点诗的味道。有篇报道记录了他晚年接受采访时说的一番话,细细品味,真有点哲理。

“情欲,多么渺小的东西。可是你若陷进去了,它就变得伟大,万万不可轻视喔。当你不能自拔的时候,你先想想自己究竟该不该拔,对你来讲它是不是那么的重要。想通了,想透了自然有所决定。但是千万别自己先往下跳,因为常常是占尽了主动就变成了被动。特别到了我这把年纪,才明白光有缘分是不够的,真正的爱情得经得住太多的考验才能得以求证来不得勉强的迁就和包容。如果你的爱情生活不是一种互相欣赏、互相疼爱,甚至互相崇拜,而是一种没有共同语言却不得不去理解,没有共同爱好却不得不互相适应,因为工作、家庭、孩子、名声而凑合着过,我只能说你很伟大,很现实,但你没有找到你的另一半。”

真是看得透彻,不然他也不会和他太太50年真情不移。

鲍方对老婆有情有义,对他的老师更是可做尊师的楷模。在香港经济萧条的时候,他曾经为了替早逝的恩师卜万苍大导演还高利贷而足足挣扎了3年。微薄的收入不仅要维持一家的开销,还要为老师还债,就冲这点,鲍方也够现在的当红影星们学习学习了。

老辈的明星,女士都是美得无可挑剔,先生们也是帅得中规中矩,一脸正气。不过到了唐国强马晓伟时代,就帅得更让人赏心悦目了。不知道大家看过唐国强在《孔雀公主》里扮演的王子没,简直跟童话里的王子一样。比起现在的小帅哥们,他们那一代人算是千挑万选,帅到家了。

只可惜,他们太本分,不知道做秀也不会扮酷,搞得大家看得腻味,于是,人们开始青睐高仓健那种冷冰冰一脸沧桑,比如说杨再葆,虽然不怎么帅,皮肤也不那么白,可就有种猛男气质。

回头再看现在的偶像派美女帅哥们,发现他们果然是娱乐界进步的成果,既漂亮又懂得扮酷,即能演戏也会做秀,新闻不断好戏连台。难怪追星族成群结队,娱乐明星的知名度如日中天。不过也好,茶余饭后,总有热闹看,总有话题谈。

娱乐嘛,本来就是给老百姓逗乐的,越乐越好。

 

第二节 梦幻好莱坞

 

不知道是那时的化妆技巧还是摄影角度,黑白片时代的好莱坞影星至今仍被津津乐道,而展现他们的美艳和风度的老照片,更让人们乐于收藏。

总觉得那个时代的影星似乎比现代的美,那种美,不是现代的张扬和充满个性的,而是有点哀婉,有点苍白,还有点欲说还休的含蓄美。

忘不了葛丽泰·嘉宝的那份孤独和冷艳,从《璇宫遗恨》到《茶花女》,总有那么一缕淡淡的幽怨,让人无法忘怀。

葛丽泰·嘉宝不仅扮演的角色耐人寻味,她本人,与同时代的好莱坞群星,也不一样。仿佛孤标傲世的奇葩,寂寞地冷眼看着滚滚红尘。

她与别人一样生活,或多或少还有些保守色彩,但却被众人所尊敬。她讲话也无异于他人,但作为传奇人物却又鹤立鸡群。她为千百万人所爱戴,所敬仰,因为在她的崇拜者看来,她是值得爱戴和敬仰的。在她的影片中,她很少显出人们所说的伟大演员的风度。她无须作与众不同的表白。她既不演讲,又不领导运动,更不像特洛伊的海伦那样喜好置身于充满好奇的大庭广众之中。她的生活平淡无奇,可是由于她的美貌而导致传说纷纭,百年之后,人们依然对她臻于完善的美貌津津乐道。

记得有一年过年最流行的礼物是挂历,每个人上门拜年都夹着一卷。在所有的挂历中最受欢迎的是早期好莱坞明星的黑白大照片,有这样的一幅挂历挂在墙上,整个房间就显得有格调了。所以在同一时期涌现出了很多套这样的挂历,在这些挂历中,有几个人是每套都有的,比如奥黛丽·赫本、梦露、贾莱·古伯,还有葛丽泰·嘉宝。

知道奥黛丽·赫本是演《罗马假日》的,知道梦露是演《七年之痒》的,知道贾莱·古伯是演西部片的,但是,嘉宝是演什么的呢?那时很多人都不知道她曾演过《大饭店》和《茶花女》,但是并不妨碍人们指着墙上挂历上的美丽面孔说:“这是嘉宝。”

这就是那个忧郁,迷茫,甚至伤感的嘉宝,以至于米高梅在为嘉宝唯一的喜剧《妮诺契卡》做宣传时,只用了一句话——“嘉宝笑了”,就已经把观众给吸引。

不知道嘉宝不笑是不是因为斯蒂勒的原因,他和嘉宝一起从瑞典到美国,闯荡好莱坞,嘉宝成功了,他却只能回到瑞典。对于不笑的真实原因,恐怕只有嘉宝自己知道,由于她拒绝交往,很少有记者可以知道关于她的事情,但是我知道,任何人不笑都只因为一个原因:她不快乐。

说来奇怪,似乎很难想象一个如此美丽的女人,好莱坞片酬最高的明星居然会不快乐,但是,事实就是,她不快乐。无论她的正面如何光彩照人,都无法改变她另外一面阴暗的事实,就像月亮,面向太阳的那一面越是光亮圆满,背着太阳的一面就越是阴冷黑暗。

不光是嘉宝,很多在银幕上光辉四射的人物在生活中都是阴郁苦闷的。我曾经一度认为,如果能够和卓别林一起生活,那么生活中一天到晚都会充满笑声,但是看过他的传记才知道,卓别林在生活中无比阴郁沉闷。而金凯利据说在生活中也是一个严谨而且充满焦虑的人,由此我推想,大概周星驰平时也是一个不喜欢开玩笑的人,你在和他交往时永远不会享受到看他电影时的惊喜和大笑。只有在电影里,在生活之外的虚幻之中,他们才会充满让人捧腹大笑的喜剧感,他们才会用自己的快乐点燃全世界的快乐。

那么他们的快乐是假装出来的?也许,只有在银幕上,他们是真正快乐的,他们把自己人生的所有光彩都集中在这里,所以,在平时的生活中,他们灰暗而没有光彩,但是在银幕上,他们光彩照人。玩过《街霸》的人对此比较容易理解,当你把你积累了半天的攻击能力全部使用于必杀技中后,你的能量就全没了。

我心中的嘉宝,就是她在《璇宫遗恨》里的最后一个镜头:伫立在风中,面无表情,仿佛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

与嘉宝在全盛时期引退一样,那个时代的好莱坞还有一件惊天动地的事,那就是格蕾丝·凯丽成为摩洛哥王妃。

对于E世代的年轻人来说,格蕾丝·凯丽大概只意味着一个远去的模糊的背影;可是,对于每个希望由灰姑娘变成公主的女孩子而言,这绝对是个不能被忽略的名字,因为她的婚姻是这个世纪最靓丽的一道风景。

高贵典雅的金发女人,被人们奉为“天鹅绒女神”。她的第一个身份是摩纳哥王后,第二个身份是奥斯卡影后。作为费城百万富翁的掌上明珠,五十年代格蕾丝以贵族的端庄外表以及上流社会的名位而轰动好莱坞。在电影《后窗》和《上流社会》里,她穿着雍容华贵的天鹅绒礼服,身披锻带披肩的形象迷到了整整几代人。露出肩胛骨,这是格蕾丝首创的女性美,还有长备的白丝手套,“凯丽”包,让人感觉到她的自爱而显得弥足珍贵。设计师诺兰·米乐说:“凯丽是一副完美的图画,她生来就是要做王妃的”。而她在《完美犯罪》《作贼记》中的表演,几乎令好莱坞将她的演技谓为传奇,影评人更称她为“天才演员”。凯丽最终凭《乡下姑娘》获得奥斯卡。最后,格蕾丝·凯丽在一场神秘的车祸中香销玉殒,随风而逝。她一生的定义是:美。

在好莱坞,格蕾丝·凯丽最受人瞩目的,当是她和悬念大师希区柯克的合作。她与希区柯克的第一次合作,是在《后窗》中扮演詹姆斯·史都华心仪的女郎。

与希区柯克的第二次合作是同年的《电话谋杀案》,这一年格蕾丝迅速拍了数部经典的电影,其它的是《绿焰》、《乡村姑娘》、《白鸟》。此后,她成为希区柯克最看重的女演员。

在《乡村姑娘》中格蕾丝的表演更令人叹服,她扮演的是一个酒鬼的妻子,在片中她牺牲了美貌,却赢得了这一年的奥斯卡金像奖。

也许是她的美丽让上天对她多了一份眷顾吧,命运再一次青睐于她,让她遇到摩纳哥王子——雷尼尔三世。

拥有财富与尊贵的地位无疑是格蕾丝最好的归宿,当格蕾丝在摩纳哥参观时,这位风度翩翩的王子是他王宫的向导,很快他们订婚了。

并非戴妃才有梦幻般的豪华婚礼。1956年的春天,格蕾丝穿一袭由98码薄纱、25码丝绸、300码花边裁成的长裙,披着由成千上万颗鱼卵形珍珠串成的面纱,款款走向她的新郎——摩洛哥王子雷尼尔三世。这场只为爱情举行的盛筵,后被制成短片在全球播放,她的美国老乡看后说,那是上世纪最靓丽的风景。

也不是只有戴妃才懂得引领时尚。1957年,身怀六甲的格蕾丝为躲避媒体镜头,以自己的Hermes手袋遮掩微凸的腹部,那款马鞍囊设计从此得名”凯莉包”,成了品牌的经典。

戴妃更不是悲天悯人、普济天下的第一人,当她还是黄毛小儿,格蕾丝就以摩洛哥红十字会主席以及多家慈善团体领袖的身份,奔忙于世界各处,为慈善事业竭尽所能。哪怕是走近死亡,格蕾丝也和戴妃一样,留给世人的除了惋惜还有种种猜测。1980年,格蕾丝曾在某心理保护学院接受特殊训练,她那时就预言自己将死在摩洛哥的街道上,两年后这些全都成了现实。

可你是否还了解另外的一些东西——戴妃没有,格蕾丝却因此为人津津乐道。

她生于大富之家,曾是奥运冠军的父亲为了她,向摩洛哥王室”缴纳”了上百万美元的陪嫁。她有过成功的事业,不但以《乡下姑娘》一片荣膺1955年的”奥斯卡影后”,还是”悬念大师”希区柯克的御用女星。

但比起水银灯下虚无的美丽,还是她的幕后生活更叫人啧啧称羡。在好莱坞,她虽与”万人迷”克拉克·盖伯、加里·格兰特有过默契合作,却从未传出香艳的”画外音”;在摩洛哥,她不单与王子恩爱始终,还有两个漂亮的公主、一个可爱的王子承欢膝下。

在她的爱情故事里,没有貌合神离的丈夫,没有草草收场的婚姻,没有隐隐讳讳的法国情人,更没有好揭私隐、发死人财的贴身保镖,就像童话书里写的,所有的罪恶阴谋统统遭到放逐,王子和灰姑娘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对于这些曾经辉煌耀眼的明星,真的让人无法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忘记,比如葛丽泰·嘉宝,比如格蕾丝·凯丽,比如奥黛丽·赫本,比如格利高里·派克

2003年6月,派克去世。人生就是这样一路相遇着与别离着:开始令人们痛,后来痛到人们完全习惯,时间恍如白驹过隙。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派克一生拍了数十部影片,几乎都作为英雄出现。但在《罗马假日》中,他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浪漫记者的喜剧形象。派克在《阳光浴血记》中还显示了他扮演反面人物的功力。据说,这部1946年的影片还没有拍完,他的演技就已经引起轰动。

无法忘记《罗马假日》的故事,穿着当时流行的肥裆裤的格利高里·派克,与留短卷发、系大摆裙的奥黛丽·赫本在浪漫之都罗马相遇,黑白时代的银幕爱情曾像多情的羽毛一样痒痒地拂过几代人追求纯爱的心灵,尽管那奢侈的年代只属于一见钟情,只属于稍纵即逝的初恋情怀。但它美,像天使的白翅膀划过夜的额角,只带起一阵甜而微凉的风,却足以藐视人间烟火。

虽然也欣赏梳着油光可鉴小分头、留着狡黠八字胡的克拉克·盖伯和腰束鲸骨裙、凤眼顾盼流波的费雯·丽,他们的美,具有一种震撼世俗的力量,像刮过塔拉庄园红土地的飓风,像抖落在画布上的颜料恣意流淌,最终定格下来。虽然只是一堆繁华的碎片,却补充了爱情在人间的另一番投影。

如果可以比较,那么奥黛丽·赫本和格利高里·派克是天使伴侣,费雯·丽和克拉克·盖伯却是魔鬼双煞。虽然黄金搭档之间并没有产生众望所归的完美爱情,但他们在镜头前的甜蜜亲吻,曾令多少人在相遇爱情之前憧憬,在别离爱情之后流泪。

格利高里·派克的一生像他扮演过的银幕形象一样,高大、善良、谦逊、儒雅、正派、严谨,足以令每个接触过他的男性肃然起敬,每个倾慕过他的女性念念不忘。这个演了一辈子死去活来爱情戏的男人,这个能将平淡无奇的肥裆裤穿得如此好看的男人,即使在去世的瞬间,都没有因仓促而忘记将自己的手交回到妻子手中,就像学生在毕业时要将借来的书归还到图书管理员手中那样,他一言不发地赋予了他的妻子最后一道尊严,感谢她多年来与他相濡以沫,如今不得已相忘于江湖。

万籁陷入寂静,好莱坞的梦幻却无法终结。

 

第三节 绝代风华

 

用绝代风华这个词做这一节的标题,是因为这一节将讲述政治风云里的一代名媛,而我最先想到的,就是宋美龄。绝代风华这个词,赋予她是再恰当不过的。

2003年年末,翻看报纸,知道宋美龄死了,心霎时空了。

十多年前看到一张照片,是宋美龄九十多岁时发表演讲的。苍白的脸,白得没有一丝血色,色泽干滞却绝不呆板。两颊已经深陷,嘴唇也薄得只剩一条线,却涂着口红。应该叫口红,绝不是现代女人的唇膏。口红的颜色是纯正的红,鲜艳,华丽。口红涂得也很真实,只是沿着薄薄的嘴唇轻轻敷了那么一层。这薄薄的一层红,衬着苍白瘦削的脸,我理解了什么是凄美。

岁月流逝的悲哀,浮华渐去的苍凉,上个世纪的女人用上个世纪的方式展现上个世纪的残存美丽。那涂在嘴唇的那抹鲜红,只能用上个世纪的称谓——口红。

这个女人去了,一个世纪彻底结束了。

这个代表上个世纪精华的女人,在西方思潮涌进中国的时候,她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东西方文明最完美的结合。东方的优雅和淡漠,西方的真实和热情,这个至美至情至真的女人,是上天给那个文明与愚昧,进步与倒退纠缠挣扎的世纪最大的抚慰。

她的美丽是与生俱来的,上天的眷顾是因为这个女人要承载一个世纪的浮华。她的气质是高贵绝伦的,因为她渊博的学识,精致的修养。东西方文化的精髓,造就这个喧嚣红尘中至美的象征。

历史中记载她在抗日战争时到前线慰问伤员,到难民营安慰颠沛流离的难民,鼓励前方的将士,安慰后方的平民。一个美丽的女人,穿梭于断壁残垣,行走于市井污浊,只那凌波微步中的回眸一顾,已在多少伤痕累累的心中留下永恒的感激和惊叹。她的爱和她的美一样,高贵而华丽。

西安事变中她孤身涉险,营救自己丈夫的生命;力挽狂澜,保全自己丈夫的事业。美丽的女人应该受到呵护,而她却在为自己爱的人奔波。往后的岁月里,她在丈夫的事业中扮演着外交官的角色,用她的美丽和气质,修养和学识,全心全力地帮助自己的丈夫达到事业的巅峰。她的爱,和她的美一样,纯粹而绝对。

她的一生可谓享尽荣华,因为她是真实的女人。女人喜欢舒适的生活,所以她的衣食住行极为讲究,极尽奢华;女人爱慕虚荣,所以她在公众面前出尽风头,引得世人惊艳大半个世纪;女人希望自己高不可攀,所以她是男人心中只敢仰瞻不可亵渎的女神……她绝不委屈自己的感觉,只是按照自己真实的想法去做真实的女人。

一个完美的女人去了,去得了无痕迹,一丝血脉都不留下。女人一旦成为母亲,就不再是单纯的女人,她的角色里就多了母亲的艰辛和责任,还有母亲该有的相夫教子,操劳乏味的一生。她还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就做了绝育手术,从那个时候起,她就决定一生只做女人,纯粹的女人,享受女人该享受的一切。

一生高高在上,众星捧月的她,在浮华渐散时隐居在国外。落幕后的寂寥,总会让人失落和悲哀,而她,却平静地生活了几十年。喧嚣和寂寞的落差,根本无法扰乱她的心。淡漠地对待人世的变迁,依旧和往常一样过好自己的每一天,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修养,什么样的人生境界。

她是在睡梦中安详地去的。连走都走得那么飘逸,那么宁静,这个世界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

一个完美的女人去了,只剩世人们的回忆和追寻。

与宋美龄一样,作为第一夫人的贝隆夫人,也曾出尽风头。

“……阿根廷别为我哭泣,事实上我从未离开你,即便在我狂野不羁的日子里,我也承诺不离开你……”

电影《贝隆夫人》主题曲《阿根廷别为我哭泣》唱出了阿根廷前“第一夫人”艾薇塔·贝隆辛酸曲折、辉煌传奇的一生。从穷裁缝的私生女到15岁的舞女,从高级交际花到总统夫人,艾薇塔33载的短暂一生记录了太多的悲欢离合、大起大落。

艾薇塔与阿根廷政坛领袖贝隆的相遇,使她的人生发生巨大的转变。她协助贝隆将“平等民主”的思想变成信条,于是产生了“贝隆主义”。 艾薇塔陪伴贝隆在全国进行巡回演讲,宣传“贝隆主义”,在阿根廷政坛上刮起了一阵“贝隆风暴”。艾薇塔将鼓舞人心、笼络群众的天赋发挥得淋漓尽致,她不把中产阶级放在眼里,而是将社会底层人民当做“重点培养对象”,这种“争取大多数”的策略获得了极大成功,贝隆的人气也直线上升。

而贝隆在监狱的那段日子里,艾薇塔使出浑身解数,在全国各地宣传演讲,为贝隆争取民众支持。艾薇塔面对人民大众时,毫不避讳自己黑暗的过去,反而将那段经历当做拉拢人心的最佳工具。艾薇塔最著名的一段演讲就是:“你们的苦楚,我尝试过;你们的贫困,我经历过。贝隆救过我,也会救你们;贝隆会支持穷人,爱护穷人,如果不是这样,他怎会对我宠爱有加?!”

艾薇塔的话语感动了阿根廷平民,在她的鼓舞带动下,阿根廷全国各地都爆发了游行示威,要求当局释放贝隆,人群到处高呼:“总统贝隆!总统贝隆!”在民众的强大支持下,贝隆重获自由。他出狱后,面对成千上万的欢迎人群,紧紧地拥住了艾薇塔,贝隆的第一句话就是:“感谢艾薇塔!感谢人民!”在那一刻,贝隆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个瘦弱女人身上的无穷力量,他深信不疑艾薇塔当初的那句话:“我是最适合你的女人,我的好会令你吃惊。”

在贝隆夫妇营造的民主氛围之中,贝隆1946年当选为阿根廷总统。就职当天,成千上万群众如潮水般涌在总统府门前,庆祝贝隆和“第一夫人”艾薇塔的胜利。人民高呼“艾薇塔”的声音甚至超出“贝隆”。这时,艾薇塔只有27岁。

位居“第一夫人”后,艾薇塔的杰出才华如鱼得水,为社会救济、劳工待遇、教育水平的提高而四处奔走,亲自前往工厂、医院和孤儿院,用春天般温暖的笑容慰问底层人民。童

年的穷苦经历影响着艾薇塔的政治方向,她骨子里就特别痛恨贫富悬殊,发誓改善底层人民的生活,成为“穷人的旗手”;艾薇塔深知女性在社会中遭受的种种不公,她一跃成为阿根廷女性的代言人,为女性的健康和权益贡献心力。

这位美丽的女人拥有非凡的演讲才能,她的演说总能给人带来激情和希望,这源于她顽强的意志和永不言败的精神。阿根廷政坛本是男人拼杀的战场,由于“红颜”艾薇塔的加入,呈现出一种奇异炫目的别样光彩。艾薇塔用她的魅力打开了阿根廷外交的新局面,开始欧洲之行。西班牙、意大利、法国,艾薇塔的绝代风华令外国民众为之倾倒,她所到之处,所向披靡。欧洲媒体将艾薇塔出访称作“彩虹之旅”,赢得了欧洲的普遍称赞,艾薇塔也获得了很多新的头衔:“贝隆手中的王牌”、“阿根廷玫瑰”、“苦难中的钻石”等等。

然而时间总是无情的,不管是风华绝代的宋美龄还是阿根廷玫瑰艾薇塔,终归是化为尘土,随风而去。

也许你还会说,不是我不努力,实在是美丽的概念离我太远了。Take it easy,take it easy,在争取嫁入豪门的战场上,美丽当然是一把最犀利的宝剑,可是真正的高手,飞花摘叶即可杀人,对他们而言,有没有宝剑,实在没什么要紧。简单地说,如果你虽然不美丽,但却拥有足够的聪明智慧,懂得怎样把握时机,那么也许你就能让世人吓上一跳。不信的话,看看邓文迪

默多克为什么会娶邓文迪?相信这决不只是少数人心中的疑问。的确,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邓文迪都算不得美人,虽然身材可以说高挑,但那张与三毛大致上同一风格的脸,最多也只能说是有特点吧。可就是这样一个绝对称不上漂亮,也毫无家世背景的广东女人,成功地征服了被称为世界传媒界最有权势的人物之一的默多克,成为了这位“传媒大王”的第三任妻子。能取得这样辉煌的胜利,靠的究竟是什么?其实很简单,就是两个字:头脑。

不管人们怎样评价邓文迪,必须要承认的是,她相当聪明。据加州州立大学的Daniel Blake教授回忆,当时邓文迪和另外三名本科生组成一个四人小组,她们经常一起吃一起学习,曾合作过一个大型书面计划,分析财政政策对美国经济的影响,而这个小组成为了Northridge校园有史以来通过该校经济系的最佳小组。从加州州立大学毕业后,邓文迪进入了耶鲁大学商学院,在Daniel Blake教授的推荐信中,她被称为是“Super”学生。在此期间,邓文迪还曾在洛杉矶郊外的一家体操学院工作,这所学院是由中国著名的体操王子、三次荣获奥运会金牌的运动员李宁经营,邓文迪在这里负责学院的中国教练与学龄客户父母之间的联络工作。

1996年,邓文迪从耶鲁毕业,准备谋求到香港发展。这时,命运之神再次青睐了这个女孩,邓文迪获得了她一生中一个非常关键的机会。在飞往香港的飞机上,邓文迪恰好坐在了默多克新闻集团的董事Bruce Churchill旁边,当时这位先生正准备上路前往香港担任Star TV的副首席执行官。一生中,我们能有多少次这样的机会与这样重要的人士相遇呢?你是不是会因为胆怯,或是没做好准备,而就这样让幸运女神擦肩而过呢?反正,邓文迪不会。尽管缺乏在娱乐业的从业经验,但凭着常青藤学校的商务学位以及精通英语、粤语和普通话的有利条件,飞机还没到香港,她已轻而易举地谋到了卫星电视公司总部实习生的工作。

在Star TV工作期间,邓文迪保持了她一贯的作风,她非常努力地争取每个表现自己的机会,从不打无准备之仗。据当时她的同事形容,邓文迪经常会毫不犹豫地、不声不响地走进高级执行官的办公室,同他们进行讨论并提出大胆的建议。

邓文迪的聪明和努力,使她获得新闻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默多克(Rupert Murdoch),的青睐,1999年6月25日,默多克在泊於纽约港的私人游艇Morning Glory号上与邓文迪举行了婚礼。来宾中包括特意前来助兴的威尔士歌手Charlotte Church,以及金融家Michael Milken和俄罗斯大亨Boris Berezovsky。邓文迪,这个多年前普普通通的广州小女孩,终于登上了她人生的顶峰。

故事讲完了,对于现代名媛,我们也可以做出总结,其实,有时候美貌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智慧和努力。

  

 

 

第五章 千载猎艳

 

第一节 青铜时代

 

书写到这里,我们既说了美女也谈了美男,这些佳人们,虽然只不过是历史中的昙花一现,却体现着当时的人文和审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经历,造就了人们对美的不同理解,回首千年往事,不妨来总结一下我们对美的理解和变迁。

这一章节,就算作对人类美色追求史的总结吧,也许不完整,也许有偏差,不过,至少可以让我们知道自己追求美的过程和将来的目标。

青铜,一种古老文化的象征,自从青铜器在中国原始社会末期被制造出来之后,中国经历了长达十六个世纪的青铜时代,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明。就让我们借用青铜时代这个名字,来追寻我们的祖先追求美的历史吧。

“柳眉”、“杏眼”、“鹅蛋脸”、“樱桃嘴”,不消说了,演义里经常出现这样的词来形容美女,仿佛只有符合上面那些条件的,才算得上是美女。

其次,不仅要有张漂亮的脸,身材也很重要。”环肥燕瘦”,是用来形容美女的仪态万千,不管是环肥还是燕瘦,都有她诱人之处,可是不同的时期,这燕瘦与环肥之间总有个孰优孰劣的较量。“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楚怀王喜欢赵飞燕似的骨感美人,于是,宫女们为求怀王青睐,拼命减肥,不惜被活活饿死。于是,“纤腰”成为当时的时尚,见诸《诗经》就颇多描写,最经典的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君子们择偶的第一标准就是身材。“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这才是美女的标准。而西晋时期的著名大款石崇,硬是把女人的身材概念推向了一个黑色幽默的高潮,他没事就把家中的女人们每12人编一队,选队长的标准就一个:体重!他让人在地上撒了木灰,叫姑娘们依次从上面走过,不留下脚印的即最身轻者当选。

“纤腰”并非永恒的时尚,尽管江采苹美艳无比,而且书画技艺一流,可就是没杨玉环受宠,原因就是她太瘦弱了,唐代流行丰腴,可能是当权的李家人有蛮夷血统吧,他们以强壮为美。

可到了积弱难返的宋代,内忧外患的压力下,男人们希望女人纤弱点,柔媚点,于是,“纤腰”又占据了主流。而这个时期,对美的要求不仅再是身材和长相,人们还惦记上了女人的脚。前面说的那位亡了国的李煜先生,就喜欢三寸金莲,于是拿帛把美女的脚裹起来,不让它正常发育。呜呼,原来李煜先生不仅词填得好,还发明了裹脚布啊。

可是,美女固然美,却不是都能欣赏得到的,于是,多情的男士们写下了大量的情诗,送给自己心爱的女人。红叶题诗,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唐僖宗年间,一位姓于的书生无意间拣到一枚从宫里顺水漂出来的红叶,红叶上有一首婉转缠绵的诗,诗里仿佛有着诉不尽的愁怨。书生就开始联想了,也许这是位美丽的女子,也许她正为自己的命运哀叹,“白头宫女”,青春是那么短暂,却都耗费在沉郁而冷漠的宫墙里。书生感动了,他渴望能够见到这位富有才情的美女。于是,他也在红叶上写了一首诗,让红叶顺水漂进宫里,希望那个美丽的女孩能够知道,世上有位男子,正深情地关注着她。

揣着那片从宫里漂出来的红叶,书生离开了。也许是天意吧,那片书生题了诗的红叶,真的就漂到了宫女的眼前。从此,他们各自珍藏着那片红叶,直到十年后,宫女终于获得了自由,他们相遇了,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同样是为了追求心中的美丽女孩,与那位幸福的书生相比,尾生就可怜多了。《魂断蓝桥》,是部美国电影,感谢那位翻译,把原本很平庸的电影名字翻译得如此美妙,蓝桥会,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和电影里的爱情一样,让人心痛。

蓝桥,是尾生和心爱的女孩约会的地方,可是,那天的大雨阻碍了女孩的到来。尾生一直在桥下等啊等啊,大雨冲毁了堤坝,洪水像猛兽一样袭来。尾生却没有离开,他死死地抱着桥柱,他要遵守自己的诺言,让心爱的女孩到来时能够看到自己。

雨停了,女孩终于赶到蓝桥,可是,尾生已经抱着桥柱死去了。女孩悲痛欲绝,她悔恨自己的怯弱,害得心爱的人丧生。女孩跟着尾生去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在民间流传。

那时的人们,对于女人的美,有诸多的标准,而对于男人的美,评价也不少。《世说新语》里很多关于男人美的评论,前面已经介绍过,就不再赘言了。不过,对于男人的美,似乎更多一些气质上的要求。我们知道潘岳的小白脸招女孩子喜欢,可男人们,更欣赏的是崔琰那样的男子汉魅力。美髯公,这是人们对于那些充满阳刚之气的男人的赞美,从关羽到后来的蔡襄,他们那把飘飘洒洒的长胡子,总被人们津津乐道着。

曹操先生特别欣赏关羽的胡子,甚至赏他一匹细绢,专门用来保护胡须。宋徽宗赵佶先生对蔡襄的三绺长髯更是关怀备至,竟然关心到蔡襄先生晚上睡觉是把胡子放在被子外面还是放在被子里面,害得蔡襄先生几天没睡好觉,不知道该把胡子放哪儿。

不管怎么说,对长得帅的男子最容易动心的当然是女孩子了,可是,封建的礼教把男子和女孩们隔绝了。

清代朱彝尊先生就写过一阕《高阳台》,为后世留下一个哀婉的故事。

桥影流虹,湖光映雪,翠帘不卷春深。一寸横波,断肠人在楼阴。游丝不系羊车住,倩何人传语青禽?最难禁,倚遍雕阑,梦遍罗衾。

重来已是朝云散,怅明珠佩冷,紫玉烟沉,前度桃花,依然开遍江浔。钟情怕到相思路,盼长堤草尽红心。动愁吟,碧落黄泉,两处难寻。

美丽的女孩坐在闺房的窗台上,欣赏着窗外的美景。一位书生骑着马儿闯进女孩的视线。他不仅有张英俊的脸庞,更有那潇洒不羁的气质,他一定是个满腹才华的人,世俗的一切,在他眼里,是多么可笑和无奈。他是谁呢,就这么匆匆地来,匆匆地去了。

女孩无法忘记那位书生,一天天的思念中,女孩憔悴了,病了,最后,遗憾地去了。

书生知道那个女孩的一往情深,闯进女孩的灵堂,抱着女孩的尸体痛哭,可是,一切都晚了,一场阴差阳错的有情无缘。她活着,他懂不到她的心;她死了,他挽不住她的手。

故事在世间流传,词在世间吟唱,为什么非要沉默?为什么非要在失去时追悔?为什么不去争取?为什么不明白手里能握住就是最好?为什么非要让明珠佩冷,让紫玉烟沉?可是,面对那无奈的世俗,严酷的礼教,他们又能怎么去拥有,怎么去珍惜。

而元好问的《迈陂塘》所描述的故事,就更让人扼腕了。一对民家儿女,两小无猜,两情相悦,却偏偏被生生拆散。两个人一起投水而亡,第二年,他们投水的荷塘里,荷花盛开,而且株株都是并蒂莲。“天已许,甚不教白头,生死鸳鸯浦”,记录这个故事的元好问先生发出这样的质问,上天都在祝福他们,可是人间为什么不允许他们相爱呢?

青铜时代,人们对美的追求是那么无奈和充满悲哀。

 

第二节 白银时代

 

好了,现在的话题可以轻松点了,我们来看看进入到文明高度发展的近代和现在,人们的追求历程又是什么样的。有必要说明一下的是,这一节和下一节黄金时代,我引用了《人类美色追求史》这篇文章里的一些观点和部分文字,因为这篇文章写得非常好,真有点”眼前有景道不得,崔灏题诗在上头”的感觉和意味。

我们先从美女沙龙谈起,沙龙,堪称智慧型美女的风月场。

最早的沙龙诞生在16世纪的法国,虽然我们现在已经无法得知第一位沙龙女主人德·朗布依埃侯爵夫人相貌如何,但大量的正史野史都能证明,此后几百年来沙龙成为女性文化发展中重要的一个角色,同时也成为了智慧型美女出入最多的场所,这样一个深具素养而又稍染情欲色彩的场合,最适合激发有趣的对话、舒缓文人敏感的心灵。在17世纪,德·朗布依埃夫人和德·莎伯勒夫人的沙龙已经是囊括了高乃依、巴尔扎克、黎塞留、大孔代、帕斯卡、阿尔诺、拉罗什福科等等文化名人的社交圈。高谈阔论当然是一方面,但女主人出色的相貌以及出入这个沙龙的贵妇美女同样是让名士们愿意滞留的原因。

而在中国,也不乏这样的沙龙,比如钱钟书先生的中篇小说《猫》里的女主角爱默女士,与德·朗布依埃夫人和德·莎伯勒夫人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她家的那些客人们,更是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物都有。

进入20世纪,沙龙式微后,与之相适应的另一种社交方式——名流party却盛行起来。男人们手端一杯红酒,在party上不动声色地四处张望,最后溜达到一位美女身边,说一句Hello,之后便可以顺理成章地交谈下去……因为party具备着社交的功能(兼带评点名流名女人穿衣的品位以及传播八卦的流言),所以每个女人都愿意在party上更”秀”一点,更璀璨,直至成为全场焦点。

至于时尚杂志,那更是女士们学习的参考。提到时尚杂志,我们先谈谈海报女郎吧,早在一战时,美国就明白了穿着清凉的女人最适合推销,不管是自由公债、征兵还是战争。

二战时,海报女郎成了无数美国海外战士的慰藉品。1942年至1945年期间,美国人一共邮寄了600万份《Esquire》杂志夹页女郎图片,这些女郎看起来漂亮完美,全都以衣不蔽体、胸部高耸、双腿修长闻名。另一专为前线战士提供海报女郎的是《Yank》,美国军人就这样带着这些纸女郎上战场。女星珍罗素、琳达妲妮尔就是靠着卖弄此种风情星途大展的。一个细节足以说明问题:“……女化妆师对女星毛衣下的胸部尺寸不满意,先是塞进一对直径两寸的衬垫,又塞进两片,然后径直做决定说:‘管他的,这是为了战场上的士兵!’女化妆师又在女星的胸部再放上两片衬垫。”

正如我们所希望看到的那样,丰胸的海报女郎在幻想层面上满足了战时美国最基本的心理欲求。她们提醒了战争所摧毁的爱与美满生活。这种大胸脯海报女郎的审美价值取向一直延伸到战后,玛丽莲·梦露、珍娜露露布丽姬妲、珍曼丝菲、爱妮艾柏格等明星就是美国大伙儿在此种传统的眼光下挖掘出来的超级明星。这种风尚迄今仍然连绵不绝。

记得有首歌叫《莉莉·玛莲》,是二战时期最著名的蓝调歌曲,这或许是海报女郎的最好注解。

海报女郎大概是特定环境下的产物,可由它引发的时尚玉照,不得不说是大众产品了。随手翻看一本时尚杂志,全是美女,从编辑们到专栏作家到采访对象,当然,模特是不用说的了。人人的面孔都好像一支漂亮的标签贴在那里,告诉着我,这就是时尚的力量。从上世纪80年代末蹩脚的影楼艺术照到如今讲Feeling的影棚照,更别说满街招摇过市的明星写真。

假如一家时尚杂志邀请你接受他们的访问,千万别紧张,只要你足够放松,他们一定有办法把你拍得很漂亮,至低限度,是有气质。行内的说法是:让你是美女,你就是美女。对于那些相貌有特点的,无论标志不标志,越与众不同就越有可塑造空间。比如眼睛嘴巴局部出彩的,可以抓主要矛盾忽略次要矛盾;而对于相貌平庸的,则完全可以用衣饰上大面积的色块、或光影的轮廓来强调画面、叫人忘却相貌而当一名印象派……养眼是时尚杂志的义务,因此他们有的是招,足够把人人打造成光鲜的时尚派。在时尚杂志中享受美女吧,在我们的时代里,或者这也能算做猎艳的一场纸面派对。

而这个时代的美,不仅是成人,连孩子,也从小立志当美女。40多年来,芭比这个三围38、18、34的美女一直没有衰老的迹象。这个全球卖出十多亿个、美国女孩平均每人拥有8个的性感尤物,使美丽的女人被定义成像可口可乐瓶子的曲线一样的身材;她那太多华丽的衣饰,给予小女孩一个体面的女人必须成天在身上脸上脱脱穿穿、涂涂抹抹才能受人欢迎的错误暗示。

芭比娃娃是玩偶设计业诞生的第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她有高耸的胸部、窈窕的身材,再加上单身贵族的独立、都会女郎的品位、健康的生活方式,她成了无数少女的偶像。多年以来,作为时尚代言人,她转移了青少年的生活方式,不仅是世界上最著名的玩偶,也是同样著名的文化符号。芭比的成人化设计打开了小女孩们的视野,她们可以通过芭比感知到幼儿园以外的世界,让她们与芭比一起体验成人生活的各个层面。从海滩女郎到政治家,芭比变化万千的形象激发了孩子们的想像力,她们希望自己在长大后也能像芭比一样。伦敦的辛蒂·杰克森就曾花费5.5万美元在全身上下动过二十多次手术,还帮助其他女性”芭比化”。

芭比娃娃,让无数女孩从小立志美丽。

而一年一度的港姐选美,更是给无数女孩吹起一个个美丽的泡沫。港姐已成为香港人的集体记忆,自从1973年无线电视开始主办”香港小姐”竞选活动,每年的选美活动历来是香港的城中盛事。

港姐是一个麻雀变凤凰的制造机制,不少少女就借此一夜成名,笑傲风云。

小店员张曼玉1983年当选港姐亚军,一路跌跌碰碰磨砾成为今天风华绝代的国际影后;1975年冠军张玛莉从一个街头流浪儿到全城注目的明星,嫁给李小龙的哥哥李忠琛博士,还被评为“香港十大杰出青年”;第三届港姐冠军朱玲玲嫁给霍英东之子霍震霆,从此跻身上流社会,开启了港姐嫁入豪门的先例……选美改变人生。这种隐秘的欲望带给她们的不仅是钻石后冠、权杖、名车、洋房,还有一夜成名、豪门夜宴的诱惑。每年的港姐选举和亚姐选举承担着为香港娱乐业输送新血的使命,除了拍电影之外,更多的工作机会由电视台提供,参赛者都有机会受到注意,即使落选也有可能大红大紫——翁美玲、邱淑贞、钟楚红都是例子

至于那些好莱坞明星们,更是给世人提供了模仿的标本。有人评说,玛丽莲·梦露是一个性爱十分露骨的女郎,这位丰满的性感女神开启了一个“波霸”时代。她在《热情似火》中的角色恰似她本人:穿着近乎半裸的晚礼服风情万种,成为男人们的狩猎对象。

这种调子开启了其后接近半个世纪的审美观,梦露的出现让魔术胸罩有了面世的可能,让美元哗哗哗地流进隆胸市场,让女人的肉感进一步膨胀……

有人说,这世界上只曾有过两个美丽的女人,一个是赫本,另一个是梦露。

显然,奥黛丽·赫本是另一个典范。她尖尖的脑袋,因为厌食症而瘦削无比的平板身材,纤腰不经一握,干干净净的一张脸,永远是影迷心中的女神。《罗马假日》中赫本的短发型一下子成了国际流行发式。而她戴过的眼镜、穿过的衣裳、叼过的烟斗都成为时尚圣品。赫本虽然已逝世多年,但她在近年却再度当选《Vogue》时尚女性榜首。《Vogue》杂志发言人表示:“大家觉得奥黛丽·赫本高贵又有气质,她的美丽永恒不变!”

麦当娜则是她们之后的第三种女人。这个强势女人生命力非常旺盛,她不仅带动内衣外穿的潮流,引导瑜珈、黑直发、印度风等潮流。最关键的是,她的无所不在的成功太迷人了:麦当娜成为一种现象,颠覆了传统对女性的认知。

而娱乐界呢,更是堪称美女加工厂,有一句话可以形容香港娱乐工业流水线效率之高:“只要给我一个人,我就能还你一个明星。“如果这个人歌唱得难听,可以包装成偶像歌手;人长得难看,可以包装成实力歌手;歌又难听人又难看,还可以包装成另类歌手。这套屡试不爽的流程曾把一个市场狭小的弹丸之地打造成了仅次于好莱坞的“港莱坞“,而且,以其价廉物美来看,甚至可以说不让好莱坞专美于前。从超级偶像谢霆锋和Twins身上就可以看到。唱片公司把他打扮成一个特立独行的情种,不听话不懂事,就当做他的青春叛逆,桀骜不驯;而闯祸闯出牢狱之灾,就把他化身为涅磐的凤凰……结果,他越来越红越来越讨人喜欢。而Twins唱歌跑调跑到西伯利亚,key都找不到,可是,这对佳人红的速度还是快过火箭炮。卿复何言?

早期的娱乐流水线打造出来的偶像远有“四大天王“,近有杨千桦、郑希怡、陈冠希;影视圈远有关之琳、李嘉欣等美艳花瓶,近有向海岚、佘诗曼等平常”花樽“。好在这个娱乐圈还算够宽容,实力派也能在这里分到不错的猪腩肉:王菲如此桀骜不驯,梁朝伟、张曼玉如此的冷艳,李克勤如此的低调,都能拿奖拿到手软,说明香港这一套娱乐机制的运行还是相当流畅而且正当,所以,娱乐流水线一样可以掏出无穷无尽的精彩。拜这种发达的娱乐工业所赐,许多人就这样一夜成名,数百名娱乐明星在小小的港岛衣香鬓影,闪闪发光。

当然了,标本总是摆在眼前的,实践却要靠自己,于是,高跟鞋,内衣和香水,成了美女们的经典武器。

假如玛丽莲·梦露没有高跟鞋,站在地铁通风口裙子被吹起的那一刻恐怕就不会如此撩人。尽管科学家们一再地强调长期穿高跟鞋对女性的足踝、脊柱都有影响,但高跟鞋从16世纪第一次在法国宫廷现身至今,却没有哪位爱美的女士愿意放弃自己脚下的那三寸高跟。一个合理的解释是,高跟鞋强迫女人挺胸翘臀、小心翼翼地走路,从而让女人变得高贵、性感起来。

关于内衣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美女们不着内衣,流露出胸前自然的轮廓最性感;而另一种则坚持女士们一定要穿着最严谨的“立体塑身内衣“,这样完美的曲线才能展现出来。前者是女权主义者而后者是讲究绅士品位的男人们,很可能又恰恰相反。上世纪50年代,流行塑身内衣;70年代,烧掉内衣,一切向男人看齐;80年代,麦当娜穿着让·保罗·戈尔捷设计的带锥形胸罩的、雕像般的紧身衣,开始她的”金发女郎的雄心“世界巡演;新世纪,带有莱卡纤维的内衣让女人轻松自然,舒适又性感,解决了之前的两难问题,而女人们也开始温和地”女权“,展现着前所未有的新魅力。

而香水,更是源远流长了,从貂蝉女士用花朵的汁液遮掩狐臭开始,香水业在中国一直隐形地发展着。直到近代,从拉丁文“per fumum”衍生而来香水,给香水俯上了“穿透烟雾”的意境。此后各个时期的香水,透过清爽淡雅的芬芳,凝聚着时代精神,代替女人们表达自我的愿望和理性精神。

 

第三节 黄金时代

 

毋庸置疑了,这个时期就是人类对美色的追求的成熟期了,人们对美的理解已不再仅仅限于简单的外形,而更注重内涵。

世界小姐,这个词做国人来说,早已不陌生,这个全球美女的过滤器里,也融进了东方女子的个性。

早在上世纪50年代初,二战刚刚结束的时候,一位叫做埃里克·莫利的英国绅士为了将游客吸引到自己开的舞厅里,开始举办了第一次以全世界为范围的选美大赛——这便是世界小姐的开始,这竟会成为英国儿童慈善事业最大的资金募集者之一,甚至还在世界上140多个国家获得了特许经营,具备了极强大的品牌效应。与之一同成长的是环球小姐选美赛。

总有无法计算的女孩抱着一颗期待的心参赛,使选美活动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成为了电视榜上的收视将军。上世纪50年代,比基尼在选美上是不受欢迎的服装;60年代,天真的少女心大受欢迎,当选的世界小姐竟然甜蜜地说“我打算把所有的奖金都买巧克力吃”;70年代,两名黑人女孩第一次得到了冠军和亚军,标志着我们的审美更宽容;而在80年代,评分标准上第一次加上了才能分,靠相貌通吃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直到2000年,代表着中国风情的东方面孔李冰才第一次在”世姐”选美上亮相,并且一举夺得了“亚洲美皇后”之称……至此后,世姐选美与中国越来越近,2002年,吴英娜,“亚洲及大洋洲美皇后”;2003年,关琦,世界小姐季军。将会有越来越多made in China的美女,在世界性的选美大赛中夺目而出。

而在这全球美女过滤器中,我们更看到了它的政治影响。不得不提一下那位阿富汗小姐,阿富汗小姐的出现显然是拜时代之赐,虽然意外却又与时俱进。

2003年11月9日,阿富汗小姐维达·萨玛德赛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办的“2003地球小姐”国际选美大赛决赛中获得“追求美丽”奖。但现年23岁的萨玛德赛却因为在公众场合身穿比基尼泳装,而面临着在祖国受到起诉的危险,她也因此成为2003年的年度人物之一。

现在是美国加州大学学生的维达,是30年来首位参加世界选美大赛的阿富汗佳丽。阿富汗的高官指责维达“没有考虑我们的传统文化”,“她并不代表阿富汗女性,这也不是妇女自由。”维达说:“我参加选美大赛的目的是要让世人知道阿富汗妇女是聪明、能干、美丽的,我们也是世界上可以有所改变的人。”她计划在今年晚些时候回到阿富汗宣传妇女解放,并为妇女学校筹集资金。从她所夺得的“追求美丽奖”来看,在阿富汗的及地长袍之下,仍然无法遮蔽女性对美丽的渴求,传统的陈规陋习未必就不会被打破。

“美将拯救世界”。不知,阿富汗小姐这一富有政治意义的勇敢举动,会否在那些女性心中激起波澜?

世界小姐是女孩的梦想,而超级模特,更是风情万种的期盼。

自从1979年皮尔·卡丹率一班法国模特在北京举行了一场时装表演,“时装模特”的概念就被引入中国。1981年的黄浦江畔,中国模特史上第一场由中国人自己组织、表演的时装表演在上海友谊电影院进行了70分钟,模特徐萍因为要穿一件露手臂的礼服而被父母坚决阻止,最后她不得不在手上缠了一条飘带出场。

仅仅是20多年以后,中国的绝大部分高个子女孩都开始做起了模特梦,这还不够,还要超模。只要足够高,即使不够漂亮也没有关系,风格自然会让你脱颖而出。凯特·莫丝也曾经被人刻薄过:“上帝,她可真像个幽灵。”可是后来她的瘦削与灵性却成为了设计师趋之若鹜的灵感之一,越来越多的女孩把她们当做偶像,企求时尚业也把自己打造成为一颗闪亮的Super Star。当莱昂纳多的女友、巴西名模吉塞尔·邦德切恩成为令世界惊艳的超级明星后,在她的祖国巴西甚至引起了一阵少女纷纷辍学进军模特界的热潮,以至于政府不得不颁布法令禁止未成年少女表演。而中国的超模黄欣烨则成名于14岁,模特这个行业注定了是青春当头的。数不胜数的模特大赛,便昭告了美女当道。河北一少女就在母亲的陪同下去北京当模特,从而引发了一场14岁的模特是否是“童工”的大讨论。

怎么说呢,凡事都是有利也有弊的,只看是利大还是弊多,超级模特,给我们美的享受,也引发我们的思考,对于孩子来说,还是不要过早去追求成人的美色吧。

而超级模特,不仅使孩子也介入到成人的世界,更使越来越多不符合传统审美的美女,在新的猎艳观的挖掘下得以呈现,青涩和不自信也在新观念的照拂之下扫去了:她们的特质被承认、被肯定。

来自苏丹的新款模特儿爱莉克·薇克的成名就很让人抓狂,她浑身如炭一般漆黑、大鼻、肥唇和“准光头”。薇克是14岁逃难到英国时在“跳蚤市场”叫卖时被“星探”相中,从此大红大紫的。按传统的眼光来看,她丑得无与伦比,可是在人群中,她却熠熠发光。此姝的现世,对传统的美貌定义提出了尖锐质疑。人们开始喜欢和接受不同的style了,这是一件美好的事。

我们的时代是令人眼花缭乱的,现实里不仅有一年一度的世界小姐,虚拟的网络上,也出现了虚拟美女。

1996年,第一个大胸细腰的虚拟模特诞生,人类的猎艳扩张到了数字的领域。男人们再也不用担心由于清瘦时尚而流行平胸美女,在虚拟的世界里,即使是36D、24、36这样的魔鬼身材也可以轻易做到。三维设计师用数字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尤物——从日本的美少女Yuki到

风靡全球的美艳女主播Ananova;从好莱坞电影《终极幻想》中长着雀斑的安琪·罗斯(美国知名的男性杂志《Maxim》曾经把她选为年度”超人气封面美女”)到巴西艺术家阿尔塞乌·巴普提斯塔奥呕心沥血创造出的卡娅……虚拟美女不仅有着叫上帝也惊叹的美貌,更被她们的创造者赋予了像真实人一样的性格与细节:Ananova,28岁,有着一头黛青色的秀发,开口的第一句话便是“世界,你好”,最喜欢看的电视是卡通片《辛普森家族》;Yuki除了出自己的唱片、写真集、电影外,甚至为汽车和软件公司拍广告;而安琪·罗斯更是懂得在接受采访时不无调侃地说,每个导演都喜欢像她一样的动画演员,因为她不用吃饭,不会说太多,更不会抱怨,真实演员也一样需要配音。所以,连汤姆·汉克斯这样的大牌明星也会担心有一天会被抢了饭碗。

技术挖掘出了越来越多的美女……我说的不仅仅是美容术,三维技术甚至是”无中生有”的,不过,相比最初虚拟美女无可挑剔的容貌来说,新的趋势是美女拥有越来越多个性化的特征(比如《黑客帝国动画版》女主角的小黑痣、卡娅的雀斑),未来的虚拟美女将会越来越真实。

而我们的娱乐界,更是为我们提供了众多的美女新面孔,毫无疑问,偶像剧作为挖掘亚洲美女(男)新人面孔最有效的工具之一,已经得到了全球时尚界的普遍认同:最开始是卡哇伊国度日本,之后是其近邻韩国,再波及到中国的港台地区,现在,内地也开始打造自己的偶像剧了。欧洲的优雅,美国的性感,与偶像剧都是无缘的;只有在亚洲这样推崇粉嫩青春美的地区里,偶像剧才得以横扫市场。

假如说老一代的偶像剧(如《东京爱情故事》、《悠长假期》、《同一屋檐下》)还能为我们捧出类似木村拓哉、玲木保奈美这样的偶像,那么在眼下港台偶像剧的巨浪中,新人面孔层出不穷,“偶像”意义却已不复存在。即使在一红不可收拾的《流星花园》里,扮演杉菜的大S相貌演技都相当平庸,此后,该做主持还是继续当主持人,再演多一部《倩女幽魂》也掩盖不了收视率的颓败,而在更多的偶像剧里有更多的面孔是“你掠过我的眼睛,不曾留下一丝痕迹”。号称着偶像剧的低成本肥皂剧继续充斥着我们的电视,新一代的小美眉们也怀抱着成为新人王的梦想去靠近偶像剧,只是新鲜是新鲜,但最后都如流星一闪而过,保鲜不保期。

或许是返璞归真吧,记得前文曾经提到过,古代的佳人并非仅仅是美女,而现代,佳人似乎已回归到原有的理解。花色美男,我们开始如魏晋时代一样,欣赏和评价着男人的美色。

男人成为男色,并非20世纪的发明,但其蔚为大观且与女色形成此消彼长趋势,却是这100年来的新动向。开始时是猛男,到后来就是花样男子。

不能再说F4了……可是,又不能不说。是他们让我们开始正视社会对男色的消费,花样男子已经成为不可能回避的“艳色”之一;是他们让我们更直露、更心花怒放地表达对男人容貌的欣赏,你知道,说男人“帅”已经缺乏表现力,现在要说“漂亮”,一个更加“中性”,带着更多品赏意味和欲望色彩的形容词。

这种第三性的杰出代表是贝克汉姆。他甚至承认他喜欢受到倾慕,而不在乎这种倾慕来自男性还是女性。英国学者安德里·帕克博士认为,贝克汉姆将时尚、父性和性别模糊融入了男性特征中,但又忠实地保留了传统的男性阳刚和劳动阶层的气质。

简单地说,贝克汉姆就是性别角色模糊的成功人士。“谁造就了贝克汉姆?是我们这个消费社会、消费文化和形象至上的时代。”和传统相比,现在的男人对他们的外表普遍重视了。他们不去理发室而去美容院,他们习惯于去流行服装店买衣服,他们开始不愿意熬夜因为怕伤皮肤,他们嘲笑那些从来不逛街的男人不懂享受生活,“那不是买东西那是提货”……索普、布拉德·皮特、汤姆·克鲁斯、休·杰克曼、中国的陆毅、胡兵、陈坤,还有“臭名昭著”的F4……都是个中的经典人物。大家也习惯了,贪靓整姿并不可耻,谁说男人就一定得糙?现在我们需要精致、温情的男人来愉悦我们。在新男风的鼓励之下,一向处于强势观照者的男性也心甘情愿地花枝招展起来,其原来隐匿的性感与性别魅力也开始绽放。

不仅仅是F4。星空卫视的《美人关》里大量激动的女人把相貌还不够漂亮的男人一个个pass掉;而内地小生陈坤当选某媒体评选的“2003美丽榜”上人物时,给出的理由是“俊俏已经完全不够形容这个男人的美丽了”;贝克汉姆的全球化无敌美男传说在赢得无数华夏美眉的尖叫之后,甚至让我们内地的一位仁兄忍不住当众捏他的脸蛋,此举究竟是“猎艳”还是“探虚实”恐怕只有那位仁兄自己知道。

千百年来,女人想猎取的一向是男人心,有野心一点的至多是男人的事业、权势与财富,可是从什么时候男人之容貌也开始成为女人猎取的目标?或许是波澜壮阔的女权主义带来了它的萌发,继而消费文化和商业机器的合力一同促进了它的发展……美丽,男人们开始不计较这个词用在自己身上,在明星工业与强势女人的两重号召下,越来越多的美男会站出来,前仆后继,奉献美色。

既然男人已在奉献美色,女人又怎能落后,让我们一起去追求更成熟的美,更完美的美吧。

 

 

 

 

后 记

 

故事讲完了,回头想想,从古到今,不管是美女还是帅哥,多少佳人,却都在名利是非的旋涡里升腾,沉沦,最后,一抔黄土而已。

有时候总在问,他们活得快乐吗?或者,这快乐是真的很轻松,还是枕戈待旦下的强颜欢笑。

不过,不是在这旋涡里翻腾,谁又看得到他们的多姿多彩呢。

也许是胸无大志吧,也许平淡才是真吧,有时候,幸福就在爱人的臂弯里。

不知道该如何去写后记,填阕《莺啼序》词,权作后记。

风流洗薄酽梦,启层帘绣户。陋窗外、几处霓虹,掩浮华早如暮。江潮涌、藏星滚月,涛声扰倦辛夷树。看升平长袖,吹散满城飞絮。

千载功名,又添荒冢,溅喧嚣浊雾。五花马、换酒华裘,醉眼还邀樊素。碎红茸、檀郎俏吐,广陵曲、胜着金缕。叹佳人,尽效鹦鹉,不随鸥鹭。

春花易老,名将白头,红尘本羁旅。青史没、枭雄庸物,可曾有泪。一笑无非,尽化春雨。白驹跃涧,花残无语,露繁霜剑休堪敌。费心计,终是奈何渡。征衣血染,玉带紫蟒凌烟,艰辛只落黄土。

秦时明月,汉时关山,叹鬓侵半苧,羡燕侣、相濡以唾。远黛青梅,惠外兰中,终难永驻。飞鸿踏雪,舒毫衔墨,脂敷人的幽灵处,悔多番、不信蓝桥柱。偶闻墙外莺声,小谢青娥,愿多情否?

最后,感谢那些默默支持我的老师和朋友,他们为我提供了很多重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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