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服王者质量局bgm:宝鸡保障房将扩大覆盖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8:24:32
9月 9日,我市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安排部署全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登记工作。据了解,中等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保障性住房。此次调查登记为自行申报登记,登记结果将作为今后几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的主要依据。
调查登记对象条件
调查登记对象为全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住房困难者。非住房困难家庭及已享受我市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实物配售的家庭均不参与。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市区人均月收入不足 322元,县镇不足302元 /月;或者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 480元 /月,县镇不足 450元 /月的,可申请租赁廉租住房或者购买经济适用房。近一年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低收入家庭收入线但低于 1265元 /月(合 15180元 /年),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近一年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 1582元 /月(合18978元 /年),可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纳入调查的新就业职工,年龄在 18到 35周岁,未婚,具有就业地城镇户籍或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所在单位工作未满 5年,在就业城镇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且连续缴纳 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6平方米,近一年来月均可支配收入不足 1265元(合 15180元 /年),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年满 18周岁,具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就业地城镇居住 6个月以上,劳动关系稳定,与用人单位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近一年来月均可支配收入不足 1265元(合15180元 /年),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
无房户是指无私有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从未享受实物分配住房(含租住或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或政府、企业提供优惠政策解决住房的家庭。居住危房或其他不具备基本生活设施等不适合居住的房屋的视为无住房。
需出示的登记材料
符合调查登记条件的家庭和个人要及时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居住证)等户籍、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同时还要提供住房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
住房状况证明包括:无房户由户主或本人提供现居住状况说明材料,并由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审核后为其出具无房证明;住房困难户由户主或本人提供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足 16平方米的证明材料,私有房屋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拆迁返还协议等房屋产权证明,租房居住者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收入证明包括: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低保证》;低收入家庭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中等及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无业、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出具收入证明。
同时,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供 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连续缴纳 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申请登记程序
填表审核工作于 9月 13日至 21日进行。申请对象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外来人员向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制式表格。未设社区的,应直接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符合有关规定并有建房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问题应由本单位自行解决;没有住房条件的单位,由职工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社区申请。
申请人出具的各类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提供或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该申请家庭及个人今后不予登记分配保障性住房。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调查登记对象条件
调查登记对象为全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住房困难者。非住房困难家庭及已享受我市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实物配售的家庭均不参与。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市区人均月收入不足 322元,县镇不足302元 /月;或者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 480元 /月,县镇不足 450元 /月的,可申请租赁廉租住房或者购买经济适用房。近一年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低收入家庭收入线但低于 1265元 /月(合 15180元 /年),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近一年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 1582元 /月(合18978元 /年),可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纳入调查的新就业职工,年龄在 18到 35周岁,未婚,具有就业地城镇户籍或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所在单位工作未满 5年,在就业城镇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且连续缴纳 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6平方米,近一年来月均可支配收入不足 1265元(合 15180元 /年),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年满 18周岁,具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就业地城镇居住 6个月以上,劳动关系稳定,与用人单位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近一年来月均可支配收入不足 1265元(合15180元 /年),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
无房户是指无私有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从未享受实物分配住房(含租住或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或政府、企业提供优惠政策解决住房的家庭。居住危房或其他不具备基本生活设施等不适合居住的房屋的视为无住房。
需出示的登记材料
符合调查登记条件的家庭和个人要及时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居住证)等户籍、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同时还要提供住房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
住房状况证明包括:无房户由户主或本人提供现居住状况说明材料,并由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审核后为其出具无房证明;住房困难户由户主或本人提供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足 16平方米的证明材料,私有房屋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拆迁返还协议等房屋产权证明,租房居住者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收入证明包括: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低保证》;低收入家庭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中等及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无业、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出具收入证明。
同时,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供 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连续缴纳 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申请登记程序
填表审核工作于 9月 13日至 21日进行。申请对象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外来人员向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制式表格。未设社区的,应直接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符合有关规定并有建房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问题应由本单位自行解决;没有住房条件的单位,由职工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社区申请。
申请人出具的各类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提供或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该申请家庭及个人今后不予登记分配保障性住房。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宝鸡保障房将扩大覆盖面
温家宝: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要达到20%
津十条"细则出台 加强税收征管扩大保障房建设(全文
茅于轼:保障房制度扩大收入差距 增加社会不公
茅于轼:现行保障房制度扩大收入差距 增加社会不公
茅于轼:现行保障房制度扩大收入差距 增加社会不公
茅于轼:现行保障房制度扩大收入差距 增加社会不公
陕西宝鸡车辆管理所将车主详细资料泄露
住建部督促各地签保障房军令状 未完成将处罚
海南将公务员小区列入保障房遭质疑
石家庄将强制没收违建住宅作保障房
骗购保障房将终身禁购
三季度保障房开工率将大幅提升
住建部:保障房超额开工将受表彰
北京今年逾半宅地将供应保障房
保障房到底保障谁?如何保障?
陕西宝鸡太白县经济适用房疑点_
宝鸡公交
宝鸡金顶寺随拍
.宝鸡赋.
.宝鸡赋
今年我国将建千万套保障房 投资或超1.3万亿
西安8.6万套保障房将按期开工 严查哄抬房价
温家宝:今后5年将新建3600万套保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