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红骂孙浩是哪一期:復興的責任奧斯華.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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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的責任
奧斯華.史密斯
在多倫多生活的基督徒大多數都認識多倫多民眾教會。民眾教會成立於1928年,當時由已故奧斯華.史密斯牧師(Rev. Oswald J. Smith)帶領,創立一間執行耶穌基督的大使命、多元文化的差傳教會。奧斯華牧師是一位勤勞、儉樸、為主不留分文,對普世宣教有高瞻遠矚的牧者,他的經濟原則是:「如果有三塊錢用在教會內部事工,就必須將七塊錢用在宣教事工上!」有一次,教會執事提出粉飾禮拜堂的建議,他卻說:「婆羅洲正需要一萬本聖經!」於是長老、執事和信徒自己出錢出力,把禮拜堂粉飾一新,而原本準備用在粉飾的款項,則用在購買聖經送到婆羅洲。他常對主禱告說:「主啊!為何有些人聽了多次福音仍不相信,有些人卻連一次聽福音的機會也沒有?」這樣就構成他的差傳哲學,著重未得之民的宣教策略。他的繼承人保羅.史密斯牧師(Rev. Paul D. Smith)及現任主任牧師賀約翰牧師(Rev. John D. Hull)承接他的優良傳統,以支持差派宣教士到未聞福音的群體為首要目標,其次是支持本地或海外的跨越文化福音事工。
民眾教會是走雙線的差傳路線,一方面支持差派宣教士到未聞福音的群體,特別是「10/40之窗」內的國家,另一方面支持扶助本土宣教士,以達到自養自傳的目標。目前民眾教會支持四百三十八位不同種族的宣教士,分佈在全球七十多個國家中參與開荒宣教的工作,其中四十八位是民眾教會差派的宣教士(The People Church's People);另一方面,他們也支持一百七十多位本土宣教士,及七十六個不同性質的差傳機構。民眾教會的使命宣言是:「我們是一個持守福音信仰的群體,委身於具策略性的環球福音事工、具價值與潛質的民眾、及一切具卓越性的事工上。」因此他們以普世宣教作為一切教會事工的基礎。
現時,民眾教會的差傳部,由九位核心成員,及一位全職同工組成,由主任牧師賀約翰牧師帶領,負責制訂差傳策略、基金運用、差傳教育、短宣計劃等等,並定期向會眾作報告。他們每年最少安排十二次差傳主日,邀請資深的差傳學者、宣教士等分享差傳信息及見證,並且將崇拜過程以電視廣播到全加拿大、美國四個州郡及中東、以色列;另一方面,他們也定期舉辦差傳主日學、差傳講座、差傳研討會等,以增廣會眾對普世差傳的認識。然而每年四、五月期間,他們特別撥出四星期作為差傳年會,內容除了邀請特約講員分享差傳信息,同時備有適合不同年齡會眾參加的特備節目,如差傳餐會、青年音樂會、兒童聚會等。正如賀約翰牧師說:「教會整年行事歷的高峰,就是一年一度的差傳年會。」差傳年會的高潮當然是信心認獻時刻,感謝神,多年來民眾教會的信心認獻總額都超過預算目標。以1999年為例,他們的差傳基金預算是一百六十萬,認獻總額為一百七十三萬,從過往的經驗知道,他們全年實際所得通常比認獻額更高。賀約翰牧師表示:「我的禱告是,期望在多倫多這個世界上具戰略性的大城市裏,我們的差傳年會能夠在神的普世大業上獻一分力。」
奧斯華牧師提出宣教奉獻的四個觀點,向所有教會發出挑戰:
1.如果今年我拒絕為宣教奉獻,實際上就是投票贊成召回所有的宣教士。
2.如果我的奉獻數目比去年奉獻更少,就是贊成宣教的努力及工作,應照我的奉獻比例一樣減少。
3.如果我的奉獻數目照舊,就表示我贊成守成已得之地,反對任何前進;也表示我忘記主從未命令祂的軍隊在堡壘中避難,只命令他們奮勇前進。
4.如果我增加奉獻,比往年更多,那我就是贊成向前攻打,為主佔領更多的地方!
茲摘錄《愛中行-黛茜.史密斯師母傳略》建新堂部份──
「三十年前買下來的民眾教會,現在也有百歲高齡了。為了防止它會倒塌,也曾略事修補。大堂的地板仍然是粗糙不平的木料,唯一添增的是從大堂舖到走廊的地毯。整棟建築急需油漆,外圍磚頭的情況糟透了。
他們很少花錢在房子上,因為過去三十年來,教會每列一元預算,就要向國外匯出七元。現在,上帝為了酬報會眾多年來忠於國外佈道,要幫助他們遷到一個新地點,興建一棟現代化大廈,供給一切設備。
『……由於會友人數激增,我們正好擴展宣教計劃。目前分擔支助了三百五十名宣教士,我希望能增加到四百名。我所依據的是哈該書第二章9節的應許「這殿後來的榮耀,必大過先前的榮耀。」……』史密斯牧師的兒子保羅牧師說道。
舉行第一次建堂基金會,第一次建堂奉獻在興奮喜樂的氣氛中完成,保羅報告收到了七萬五千美元。但,奉獻這麼多金錢的會友,已經為國外宣教奉獻了三十六萬美元。1962年10月28日星期天,上帝在會眾面前證明了祂的信實。神蹟發生了,他們進入了偉大壯觀的禮拜堂,而且分文不欠。」《愛中行 福音團契書局》
我能記得,無論什麼時候,我聽見或看書報論到過去幾年的大復興會,我的心如同火燒。我一想到在異邦負十字架勇敢的佈道者,在國內牧養神百姓的牧人,他們都以賜恩惠的聖靈為中心,就給我的生命無限量的興奮。如布萊納(David Brainerd)、耶德遜(Adoniram Judson)、芬尼(Charles G. Finney)、麥肯尼(Robert Murray McCheyne) ──都是我心靈上的伴侶,我的好朋友。
我細察他們,聽他們演講,與他們同住,我幾乎能覺得他們生活在靈裏面。他們的試煉和困難,他們的禱告和流淚,他們的喜樂和憂愁,他們榮耀的果效和得勝的工作,都使我魂受無限的感動。我只能掩面仆倒於地,如同老先知喊道:「阿!神呀,你要裂開諸天。你要從上面下來!」十八世紀衛斯理約翰領導之下的大震動。1859年愛爾蘭的大鼓動。十九世紀芬尼領導之下,美洲榮耀的聖靈大降臨。在我們這時代1904至1905年威爾斯的大復興,類似這種神作為的大表現,都是我過去之年日的水──靈水、肉──靈糧。我何時再有機會聽見知罪者那種不能壓制的哭泣和悲嘆,悔罪者高聲的痛哭,和得救者非言語所能表白的那種快樂。我暗地嘆息,渴望再有神同在和祂能力的大作為,同樣的發生在我們中間。
童年時代,我就非常喜歡讀關於神復興的工作。近年來我被神引導把別事放開,專心於復興的工作。當我研究歷代以來神所重用的器皿,尤其以前的信徒和循道會的工作,並最近被主重用的信徒,我覺著他們是何等奇妙──他們如何為神作工,他們如何得著他們所尋求的、所盼望的。──我自己不得不承認在我的工作和別人的工作上,沒有見過像他們那樣的情形。普通教會都未曾希望要得著這樣的果效。人傳道後總沒有夢想到甚麼特別的事發生。我們退步太遠了!我們太無能力啊!
有人報告說,全國七千所教會整年之中,沒有為耶穌基督得一個會友,這表明七千位牧師傳福音一年,沒有拯救一個迷失的靈魂。比方說,他們在最低限度,平均一年有四十個禮拜,特別聚會不在內,那麼七千位教士在一年中最少講過五十六萬篇道理。再想到他們的工作、人力、薪金等等,應當能救許多人;但事實相反,在七千所教會,七千位傳道者,十二個月間耗費多少金錢,不能救一個靈魂歸主。
我親愛的朋友,其中必定有錯誤。這失敗要歸在七千位傳道者的身上,不然就歸在五十六萬篇道理上,或者兩者皆有錯誤。
讀從前循道會十二條基本條例,我的心很受感動,因為他們最大目的是以救靈魂為最高目標。讓我告訴你們其中的一條:「你們除救靈魂之外,不必作別事,你們要用或被用在這工作上。你們的本分不在乎講幾次道,但你們要救靈魂愈多愈好,盡力引導罪人到悔改的地步,而且用你們所有的力量扶助他們達到聖潔,因為若不聖潔沒有人能見主。」這是衛斯理約翰寫的。
這條規則在卜蘭威爾(Wm. Bramwell)的生活中實行出來了。他們的言行錄中有論到他的話:「他不但是眾口所承認的一個大佈道家,他也好像一位最好的醫生,醫治許多病人;帶領最多靈魂歸神。從此看來,他在基督教最好的傳道者中間,可以站在最前一名了。」 【註:為救世軍卜維廉將軍之子】
奧斯託比(John Oxtoby) 被神重用,他能這樣說:「我每日向罪人作見證,雖然我很少外出,但神給我果子。」【綽號「祈禱的約翰尼」1767-1830是英國福音傳教士】
史密斯約翰是受恩膏者群中最奇妙的,也是萬人靈性的父親,有人論他說:「他無論講道多少次數,或在別的牧養事工上,除了有功效的救靈魂之外,其餘他都不計較。」「我藉著神的恩惠,注重人的靈魂。」他宣言說:「一位稱為傳福音的牧者,他的使命是改變人,從黑暗歸向光明;從撒但權勢之下,回轉到神面前。」有一等人傳道,只使聽者知識上暢快,他在神面前是可憎惡的。史密斯對一位朋友評論說:「這單注重知識和理想份子的講道,他們沒有成就一事。」【註:以1609年為浸信會的開始,當年由史密斯(John Smith)為首離開英國前往荷蘭在阿姆斯特丹所創立,1611年他的跟隨者回到英國建立第一間浸信會教會。】
戴湯姆(Thos. Taylor)說:「我真不明白,這些不結果子的傳道者,怎能有這些耐性過他們的時光。倘若我也居於和他們同樣的情形之下,我早已下決定,離開我所站的地位了。」
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說:「倘若你的心不以工作有效果為目標;你也沒有渴望能看見聽者悔改,或受感化;你若沒有抱著盼望來講道或追求,你總不能看見工作的果效。人在工作上沒有看見效果,他仍還很知足的繼續作工,這就是假冒和自我表現最壞的一種記號了。」【註:十七世紀一位著名英國牧師(1615-1691)】
現在我把我傳道的果效,和神的應許來比較。我讀耶利米書第二十三章29節:「我的話豈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錘麼?」再讀以弗所書第六章17節:「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我越想這幾句話,就越感覺在我傳道的事上,神的話不像火、大錘和寶劍。也沒有燃燒、打碎、刺透的能力。希伯來書第四章12節說:「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靈與魂,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但我還沒有看見過這種情形。從前衛斯理約翰見過,史密斯約翰也看見過,布萊納證明神的話比兩刃的劍更快,但我卻是沒有。「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打發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賽五十五11)我知這奇妙的應許,還沒有應驗在我的講道中。我不能跟卜蘭威爾、芬尼同見證說:「祂的話決不徒然返回。」在我身上卻能證明有「徒然返回」的可能,我難道不應該省察我的講道嗎?
不但在講道的事上,就是禱告也有同樣的情形,也應當受多方反對和試煉。所以我不得不承認記載於耶利米書第三十三章3節,那個誠實的主張:「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我沒有這經驗。「這又大又難的事」,在伊文羅伯斯和古約翰兩位幾乎每日能證明,但我辦不到。我的禱告沒有清楚得著答覆和應驗,所以約翰福音第十四章13-14節:「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這應許在我所求的事上,好像不是事實。我個人看這應許不十分緊要,因為我曾禱告許多事,沒有蒙應許,有的沒有照應許成就。
因此我就承認,在我禱告的生命上有缺欠。讀芬尼傳,我見他的經驗中也有同樣的失敗,他說:「我受特別的打擊,因為在數禮拜中,我所禱告的,沒有蒙垂聽。實際說,從他們禱告的話語中,或從那些教會同工們的報告中,好像他們都沒有預先盼望他們的禱告得蒙垂聽。」
「他們都受了勸告,應當儆醒同心合意懇切為復興會祈求,他們也都承認,若使他們都肯實行他們的本分,祈求聖靈降臨,神的靈必定會澆灌下來,必有大復興,罪人必定悔改,但在他們的禱告會或別的聚會裏面,常常說這復興會沒有看見大進步。」
「他們已經懇切祈求,但沒有蒙垂聽,豈不是前後所說的話大相矛盾?這事就成了我的大障礙,我就不知道怎樣辦?在我思想中來了一個問題,我該不該承認這班禱告的人,不是真實基督徒?或者我錯解聖經中論到神對各事的應許和教訓。或者我下一個斷語說,聖經是無稽之談;有一時候,這種難解的問題,幾乎使我不信基督教。聖經裏的教訓,在我眼前不能與事實相符合。」
「有一次,我在禱告會中,有人問我,要不要為我禱告。我說不必,因為我覺得神不能聽他們的禱告。我對他們說:『我本要請你們為我禱告,但我覺得你們的禱告,不能幫助我甚麼,因為你們一直在求,卻始終沒有得著甚麼。自從我來到這裏之後,你們就在為教會復興祈求了,然而至今還是一無所獲。』」
當衛斯理約翰講道結束之後,他常懇求神說:「求你證實你的言語、加上印證、證明你的話」。神就成就這事,罪人立刻受感動為罪憂傷痛悔祈求,不久他們得著釋放,有充滿救恩的快樂。他把眼睛所看見的,耳朵所聽見的,記於雜誌上:「我們知道有好些人反對當人領受神權能的時候會高聲痛哭。其中有一位醫生,很不相信人會受神的靈感動,以為這是一種欺騙或假裝。今天有他所未曾認識的一個人,高聲痛哭流淚。他親眼看見,耳朵聽見了,好像很難相信。他走近這人面前詳細觀察,見她滿面出汗,全身戰抖,卻還不明白其中的奧妙。明知這不是一種欺騙,也不是神經錯亂。在一分鐘之間她的靈魂和身體都得著醫治,他才明白這是神的大能。」
古時教會也有類似的經驗:
「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徒二37)
「二人在那裏住了多日,倚靠主放膽講道,主藉他們的手,施行神蹟奇事,證明祂的恩道。」(徒十四3)
他們禱告「神蹟奇事」,「能行出來」(徒四30)。
保羅宣告說:「福音是神的大能。」(羅一16)
以上所說的,在我的工作上沒有見過。
1859年愛爾蘭大復興會,各方面都看見「神蹟和奇事」。古時循道會中,常能看見這些事。但我傳道或傳福音好像不是「神的大能」。神沒有「證實祂的話」,「封上祂的印」,或者「祂的話能作確據」。我應當有權柄盼望這些權能,因為耶穌親自應許說:「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約十四12)
有一天,我讀使徒行傳,要看古時教會神所重用的僕人,是否他們無論到什麼地方,都有功效。當我讀這書的時候,我就找到,他們為這目的而作工,為這盼望而作工,總沒有失望,沒有不結好果子。彼得在五旬節講道,三千人就悔改,有確實的功效。保羅也是這樣,無論到什麼地方,教會就建立起來。我們察看全書就知道,他們的工作不斷的有果子。
「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徒二41)
「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徒十一21)
「眾人聽見神的道,都相信歸向主。」(徒十一21)
「於是有許多人歸服了主。」(徒十一24)
「並有許多虔敬的希利尼人,尊貴的婦女也不少。」(徒十七4)
「還有別人一同信從。」(徒十七34)
保羅能夠向眾人宣告:「神用他傳教。」(徒二十一19)
神很鄭重聲明,很清楚宣告祂的旨意,要凡屬祂的人多結果子。祂說:「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約十五16)多少時候我只以佈道撒種為滿足,以為結果在乎神,我盡本分就夠了。當聽眾得幫助,或得救恩,他們必定要說出來。假使他們不說,我們的懷疑就很有理由,我們沒有結果子。喬治懷特腓(George Whitefield)講道之後,他常收到幾百封信,說他們怎樣得著幫助,得重生。
瓦特博士(Dr. Watts)說:「我每次赴公眾聚會,都抱爭戰精神,勸導人悔改得救恩。要瞎眼的看見,耳聾的聽見,瘸腿的行走,愚拙的聰明;使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的復生,得著屬天的生命;使一般反對真神的人,能挽回過來,愛神和順從創造萬物的主。藉著耶穌基督為中保,他們的罪得赦免,得救恩,把基督的馨香和祂的福樂散佈於會眾,吸引人來得祂的恩典和榮耀。」
有一等人自己思想,他們有特別恩賜能教化信徒,所以他們用全部的時間來造就信徒的信心。這種思想也引我上了錯路,以前我也有同樣的思想,以為我有特別教化和引導少年信徒進入生命的恩賜,所以我奉獻我的時光,預備許多講題,後來神開我的眼睛,使我看見走了很遠的錯路。我就明白了沒有別的方法能使基督徒得深造的經驗,信徒得教化,或堅固他們的信心,除非先看見他們的靈魂得救;聖靈豐盛同在的聚會,神的靈大大的作工,使罪人悔改得救,比多年沒有聖靈的教化工作,更能幫助信徒。布萊納(David Barinerd是美國初期對印第安人宣教之傳教士,有「土著使徒」之稱)有同樣的經驗,他的信說:
「自從六月,神第一次遇見他們之後,許多人在真理上受造就,得屬天的感化,遠勝過一年中殷勤採用適當法度來教導他們。」
卜蘭威爾(Wm. Bramwell)提起一件事,有幾位本埠傳道士說:「他們沒有才能喚醒、鼓動還未悔改及不容易受感動的罪人,但他們只能栽培信徒的信心。」卜蘭威爾先生能證明說這話的人,不過是為敗壞人的靈魂,和減少神大能的道歉話。雖有一等傳道人有特別才幹會安慰和教化信徒,但基督真實的工人,受主差遣到葡萄園裏去的,應當能作各種工作。他們雖然能掘土、耕種、澆灌等等,他還要誠實警告他們萬不可以沒有結果子的工作為知足;更應當喚醒罪人,使他們得救恩。
史密斯約翰傳說:「要造就信徒達到最聖潔的信心,是史密斯先生傳道事業上最主要的目標,但他沒有以這種工作為滿足,除非他能看見罪人悔改,生命改變。他是最會教化信徒的,也是最熱烈宣揚真理,使罪人悔改的工人。」
在信徒中作工,不算是個完滿的工作。這教會無論多屬靈,倘若他們沒有看見靈魂得救的重要,其中總有些毛病。那麼,他們自稱為屬靈,不過是一種被惡者欺騙的假冒經驗。凡人聚會只為他們的快樂,那麼,離神旨意很遠。真實屬靈的聚會,必定有工作的結果,必定熱切愛慕人的靈魂。我們進到名稱上屬靈的團體中間,我們常找到他們的屬靈都在頭腦上,心還沒有改變;他們仍有還未承認的罪。「他們有敬虔的外貌,但不承認神的大能。」這等人何等可憐!讓我們來察驗我們的靈性,結什麼果子沒有?沒有別的東西能使神的心知足,除非在基督裏的復興,使未得救者大大醒悟,而至於得救。
摘自:我們所需要的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