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箱分频器品牌:江西省地税自由裁量权处罚之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0:58:06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标准处理:

1.逾期10天以下的,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处1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2.逾期10天以上90天以下的,对个体工商户处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含逾期90天以上)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标准处理:

1.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含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按以下标准处理:

1.不缴或者少缴税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或者不缴、少缴税款金额占应纳税款10%以下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1倍以下罚款;

2.不缴或者少缴税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且不缴、少缴税款金额占应纳税款10%以上的;

不缴或者少缴税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且不缴、少缴税款金额占应纳税款10%以上30%以下的;

上述两款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60%以上3倍以下罚款;

3.不缴或者少缴税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不缴、少缴税款金额占应纳税款30%以上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70%以上5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