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网我是大主宰官网:个税错征 是媒体无知解读还是民众理解错误(图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6 00:25:26

  【个税错征】内容提要: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9月1日开始施行,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不过在媒体报道中,在河北唐山、上海、厦门等地,某些地方税务局以软件没有更新为由或者干脆不说明理由仍按照2000元起征个人所得税。法律已做出规定,为何某些税务部门仍明知故犯?

  【个税错征】网友狂批媒体无知:

  #个税错征#失信于民,民要如何爱你,诚信下降,民信用上升,反之又会怎样?做得事至少要有百年基业,做十年的事,看十年的人,又有什么用。本不治,总是治皮外伤,总有一天会着火,在反应说明人民还想要有希望的一天,如果没人反应了,我看着火了就无法再救了。

个税错征(资料图)

  #个税错征#错征个税,标题就有问题。他们根本就没错征。错的是编辑,记者。要多学习,与时俱进,不要见风就是雨!!!这样的炒作实在无价值。

  #个税错征#记者编辑连起码的常识都没有,就知道炒作,可是媒体的信用到哪去了?如何取信于人?媒体经常这样,以后还如何取信于民?

个税错征(资料图)

  #个税错征#所得税是对收入征收的税,不管你是哪个月的工资,发给你才算数,次月征收,此次调整是对9月收到的收入按3500起征,不管你发的是属于哪个月的收入(如果按属于征税,那么就没有的规矩,企业主可以任意说收入属于哪个月,增加了税收成本)故而10月申报九月收入时减3500元,如果你8月收到的收入8月已经申报缴税,那么你一直做错了,太着急缴税啦,9月可以空一个月,下月减3500再缴,国家也有错误,本来是减税,不说明白啦,导致少数反动分子煽风点火,唯恐世界不乱,如果国家想多收一个月,为嘛政策不多订一个月呢?!各位网友,我们不是愤青,都是有头脑的人,不要不动脑子跟着起哄,每一项政策都是经过推敲的,自然有他的道理!我们声讨也要说在点儿上,国富民贫,自然会引起愤怒,但不要瞎嚷嚷!

  #个税错征#今天下午我们还有给上海税局电话,被告知本月申报个税的起征点还是2000元,下月才调整为3500元。那么,也就是说我们9月15日发放的8月工资还是要按2000元的起征点交个税,而且,我们的报税软件里也是按2000元起征个税的,其实,我们也在想如果在以后的月份要补发9月以前的工资那么应该怎么申报缴税呢?按2000?不可能的,因为那时的报税软件的起征点都改成了3500元!         潘洪其:与民争利的税收观念早该摈除了

  税务部门的软件是否真需要更新暂且不论,那种与民争利的税收观念倒是真该全面“更新”了。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9月1日开始施行,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在上海、厦门、天津武清、河北唐山等地,一些税务部门仍然按2000元起征个税。面对质疑,一些税务部门辩称,由于软件没有升级更新,只能先按2000元起征个税。

  因软件没升级而不能适应新个税法的报税操作,只能按2000元起征点征个税,这个说法实在是太“有才”了。将原有的软件升级更新,切换到新个税法的网上报税系统,以便按新的起征点征个税,需要做一些必要的准备,也需要一些时间。从今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个税法的决定,到9月1日新个税法正式施行,足足有两个月时间;从7月29日国税总局发布《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这个公告明确,纳税人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均按新起征点征个税),到9月1日也足足有一个月时间。软件升级更新的工作再怎么复杂,一个月、两个月的时间也绰绰有余了,为何至今仍然没有完成?

  退一步讲,即便软件升级更新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需要足够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但同样是为了适应新的网上报税操作,许多地方税务部门都能在9月1日之前完成软件升级更新,为何央广报道中的那几个地方的税务部门不能完成呢?就算这几个地方税务部门的业务水平低,或者技术设备落后,只要他们下决心在9月1日前完成准备工作,也完全可以及早动手,向上级税务部门或其他地方的税务部门求助,而断不至于在9月1日之后仍然束手无策。

  上述税务部门9月1日之后仍未按新起征点征个税,软件没有升级更新不过是一个借口。新个税法提高了个税起征点,按新起征点征个税,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款将比以往少出一截,而将按新起征点征个税的时间推迟一两个月,税务部门就能多收一些税款,从而减少一些“损失”。这样做直接违反了新个税法及相关规定,对地方税务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惩处。

  在能多征税的地方不遗余力多征税,甚至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多征税,比如前段时间,一些地方仅凭上级领导的一个电话,就决定对房产证加名征收契税,而在法律、法规、政策明确决定对有关税款予以减征、免征的时候,却费尽心思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拒绝减征、免征,这种“不征白不征”、“能多征必多征”的做法,凸显了一些税务部门根深蒂固的与民争利观念。一些地方在9月1日后仍按2000元起征个税,与民争利的观念显露无遗。

  税务部门的软件是否真需要更新暂且不论,那种与民争利的税收观念倒是真该全面“更新”了。从新个税法提高个税起征点,到财政部、国税总局决定房产证加名不征税,再到“十二五”规划提出进一步简化税制,特别是对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进行减税改革,都体现了减轻税负、还利于民的理念。各级税务部门应当大力摒除与民争利的观念,对各种拖延、抵制减税政策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问责,各项还利于民的减税改革措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错”征个税 最该“更新”的不是软件 本来,新的个税法9月1日就开始执行,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皆大欢喜。奇怪的是,不少地方的地税部门竟公然以“软件没有更新”为由、甚至干脆不说明理由,仍按2000元起征点征收个税,大过节的给公众添了不少堵。

  又一个无厘头的官方雷语。今时今日,“软件没更新”居然也被一些部门搬出来作借口,实在滑天下之大稽。技术水平不够?以频频采购Iphone4、数万元电脑笔记本的劲头,一些部门与高科技可谓“无缝链接”,更新区区办公软件,何足挂齿!办公经费不足?不正当的花销出手阔绰,正当的反倒捉襟见肘!试想,不久前的“加名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甫一出台,一些地方的税务部门便闻鸡起舞、应声而动,彼时其“更新软件”的效率之高,令人刮目相看。不知为何到了该减税让利的时候,软件更新的能力一下子就疲软了?

  如此剖析,恐怕真正导致“软件没更新”的,唯有两种可能。其一曰“懒政”。中秋将至,一些部门提前进入“欢度佳节”状态,尽管政令有变,我只管路径依赖、惯性运作,拖一天算一天。软件更新?节后再议。至于违规收税、侵害纳税人权益等等,也装作糊涂,有人曝光才装作恍然大悟、如梦初醒。其二曰“与民争利”。让利于民的新起征点实行后,今年的税收业绩难免“不好看”,更重要的是征收税额减少,地方税务部门的“提成”自然也会减少,于是乎,为了尽可能“挽回损失”,能按老办法多收一天算一天。

  而鉴于某种心照不宣的规则,后一种可能的几率更高。生活经验也罢,网络搜索也罢,不难发现在一些基层的地税部门,包括个税在内的很多税收征缴,业绩都是与“提成”挂钩的。在某些地方税务部门的官网上,甚至公然挂着类似的“提成”规定,白纸黑字地鼓励下级地税部门“增收”。人是社会之人,更是体制之人,于是乎,你懂的,利益激励机制之下,一些地税部门自然见缝插针、装聋作哑地与民争利,加税则精神抖擞,减税则虚与委蛇。

  只是,作为公共部门,怎能眼中只有部门蝇头般的“小利”、却看不到公共“大利”?当某些公共部门一旦沦为无利不起早的商贩,我们这个社会的公共利益、整体利益又由谁来维护?

  个税错征,是谁“理解偏差”? 近日,广东、浙江、四川等地百姓反映,个税起征点提高了,当地仍按2000元免征额标准征个税。广东税务部门咨询热线称,新个税法要到10月份报税才执行;纳税服务部门称,9月份按2000元标准收税没错,是民众“理解发生了偏差”。(9月15日 中国广播网)

  个税调整都“过河”了,有些征税者还假装“摸石头”。新个税法中已写得很明晰了,从9月份起,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不料,多地个税征收“涛声依旧”,标准“雷打不动”。这又印证了孙立平的论断:“因缺乏制衡,每逢自利性改革往往兵贵神速,而遇到削减自身福利的,则动作变形。”

  个税当关照民生,“拔鹅毛”多少,跟民众权益紧密呼应。对百姓而言,税收损耗性的弱化,会减少“与民争利”,纾缓民生重荷。正因如此,个税起征点的风吹草动,总能招致“聚焦”,引发眼球效应。只要释放出“联动性上调”的信号,就会备受期待;哪怕是微调,都会被解读为“让利于民”的政策善意、识时务之举,迎来欢呼。

  个税升级,起征点从2000元涨至3500元,不啻为“增量进步”,纵然难抵期望值,也足以鼓舞民心。新个税法的尽早践履,也寄寓着厚重的民意期许。民心迫切,实望可被“少收三五斗”。而“9月1日起施行”的速效,迎合了期望,为民众服下“定心丸”。

  没有靠谱执行,善政终归泡影。个税既已调整,征税该“与时俱进”。遗憾的是,在“北京已按3500元起征个税,229万工薪族无需再缴”的佳讯背面,是不少地方征税标准“原地踏步”。尽管民意汹涌,“2000元起征”岿然不动。

  前几天,上海、厦门等地就传个税标准依然“守旧”,跟国家政策阴奉阳违。为此,某些地方称“软件没来得及更新”,导致新旧个税法的衔接出现了漏缝。这番搪塞之辞,显然难以服众。“软件滞后”,说到底是因观念没有升级,“争利意识”仍未扭转。政策落地,哪容执行上的惊天疏忽?

  而今,多地个税征收也“跌进同个坑”,固守2000元的起征点。税务部门言之锵锵,征税方式无误,有误的是民众的理解力。可事实上,“只有9月份的工资才能执行新标准”的说法,与国家税务总局的法规解释明显“打架”——凡9月份领取的工资,均应按3500元起征。虽是只字之差,可意味悬殊。概念的转换,实则对法规的僭越,对正义的戕害。

  个税征收不当,反将板子打在公众理解力上,是种责任倒置。偏颇话语下,狡辩之意很是昭然。只是税收的正义性、政府的公信力,也会随着施政迷失而陷落。当大打折扣的执行,化解了政策的效用,税改的严肃性必会被消解。失落的民意,谁来打捞?

  耐人寻味的是,不久前,“房产加名税”、“月饼税”还横空出世,激起了强烈的民意反弹。增税迫不及待,减税却奉行“拖字诀”,一些征税者的“双面人格”实在是让人纠结。归根结底,是利益的掣肘、责任的回避,让增减税态度判若天壤。而这,跟中石化的“跟涨不跟跌”又有何差别?

  个税错征,不是公众“理解不对”,是征税者执行有偏差。滋养政府的公信力,需要尊重民意、呵护善政,而非选择性地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