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色幻想3 爱西亚:搭“顺风车” 老人意外身亡
认“死理儿” 家人四拒赔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4 04:42:43
一条微博牵出安徽合肥两个家庭的爱与宽容
搭“顺风车” 老人意外身亡
认“死理儿” 家人四拒赔偿
□新华社记者 卢尧 马姝瑞

农妇刘士圣(右)和李家珍的儿媳李孝香在一起。

农妇刘士圣收到李家珍的儿媳李孝香送的鲜花。 本版图片由新华社记者 刘军喜 摄
最近一件事在网络上引发关注:在合肥,一个农妇热心搭载一位老太坐“顺风车”却不幸发生车祸,导致老人罹难,愧疚的农妇和家人数次为老太的子女送去医药费、赔偿费,竟一次次被拒绝,老太的子女始终坚持一个“死理儿”:不能让好人做好事却没了好报。
在社会上“敢不敢扶摔倒老人”引发争论的背景下,不少网民在慨叹做好事终有好报之余也发出疑问:事情的始末究竟如何?是什么样的情感促使两家人作出“不寻常”的选择?
1  一条微博牵出两个家庭的爱与宽容
“合肥市瑶海区众兴乡浏河村一农妇骑车去店埠镇赶集,路遇本村一老人,遂主动带她一程,不料途中老人从电动车上摔下,农妇赶紧将她送往医院,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农妇愧疚,主动提出赔偿4000元,死者家属坚称她是出于好意帮助老人,于是拒收其赔偿。请多多转发此好人好事,以正民风。”
连日来,这条简短的微博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仅获得了近3万次转载,更赢得了6000余条评论,众多网民都在毫不吝惜地表达着对此事双方当事人的感佩和赞扬。
与网络流行的“没有10万元,千万别扶老太太”戏谑之语不同,现实中的这起意外发生后,做好事者感觉愧疚,主动提出赔偿,而发生意外者的家属则坚决拒收,并且连续拒绝了4次!
网民“佳佳警官”说:“钢筋丛林里已经少了人情味,乡村小径间却有丝丝真情!看了这个,我们这些都市人应该好好反省了。”
网民“天街小雨”在留言中首先留下了一个落泪的表情,随后才说:“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需要从古到今得到传承,同时更需要从你到我得以传递。”
2  老人意外身亡,家人四拒赔偿
日前,记者来到故事的发生地——合肥市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磨店社区沿河村,实地探访了当事的双方。
8月13日,是沿河村村民赶集的日子。当天上午10时许,农妇刘士圣驾着电动三轮车去临近的肥东县店埠镇购买猪饲料。回家的路上,她忽然发现不远处祖孙俩在临近正午的大太阳下一步步挪得艰难,很快她便认出是76岁的李家珍和孙女小敏,于是提速追上去,提出顺道捎她们一段,李家珍欣然应允。
“走着走着,到了一个弯度特别大的道口,正拐弯时忽然冒出一个小伙子骑着摩托车飞快从对面驶来,为了躲他,我猛打了一下方向,车头歪得太狠,车子噌就翻了,我们3个人都被甩了出去。”刘士圣回忆起当时车祸时的情景仍心有余悸。
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刘士圣的腿被翻倒的车身牢牢地压住了,李家珍和小敏则被甩在路边,李老太头部被撞得血流不止。慌乱中,刘士圣忘记了自己腿上的伤,赶紧让围拢过来的路人给自己丈夫李道元报信,要他打120急救电话送李老太去医院。
经诊断,小敏的伤势较轻,只是受了点儿皮外伤;刘士圣的大腿受伤不轻;而李家珍最严重:颅脑出血,次日晚因伤势严重,加之心脏病复发、肺部感染等,撒手人寰。
搭载李家珍是出于好心,没想到好心却办了坏事。万分愧疚的刘士圣和丈夫一致认为“无论花多少钱都必须补偿”,但令他们万万想不到的是,他们先后4次送治疗费、赔偿费居然都没有送出去!
在李家珍被送往肥东县的医院就诊后,李道元就回家取了5000元用作治疗费用,然而这“一送”就被李家珍的儿媳李孝香当场回绝,而李家珍远在东北打工的儿子刘国桥接到妻子电话后第一句话就是:“你没要人家钱吧?可不能问人家要钱!”
随后李家珍先后两次转院诊治,李道元和刘士圣夫妇又接二连三地找到老太家人,表示希望予以赔偿,“至少要负担医疗费用,但他们就是不肯收”。
8月16日,李家珍去世的第二天,李道元夫妇一早带着祭品和厚厚的一沓百元大钞来到对方家中吊唁,坚持要予以经济赔偿,被再次谢绝。
“刘大姐本是出于好意才捎了我婆婆一段路,发生意外又不是她故意的,而且她自己也受了伤,我们怎么能要他们的钱呢?”无论刘士圣和李道元如何坚持,李孝香和丈夫始终不肯收下“赔偿金”。
李家珍老人去世一个月后的9月16日,刘士圣面对记者眼圈一下就红了:“就在昨天,他们家还卖了稻子给孩子上学,我一见就急了,马上就要回去取钱,他们还是不要啊!”
“既然他们不要,你们为什么一定要坚持给钱呢?”记者问。
“如果不是我好心办坏事,老太太就不会走得这么早。现在他们失去了亲人,损失已经很大了,我还能在乎钱吗?”刘士圣回答。
“为什么要一再拒绝对方的主动赔偿呢?搁一般人不闹到法院打官司都不错了,至少把医药费收下啊?”记者又问李孝香。
“别人怎么做是别人,我们是我们。人家带我婆婆纯粹是好心,再说出了意外也不是人家的责任,要了钱就等于否认了这一点。我们不能让好人做了好事却得不到好报。”李孝香说。
3  公序良俗需要每个人呵护
一个主动做好事,发生不幸后主动担责;一个善良宽容,用最朴实的言行感动着人们。在这两户普通农家人的心里,只有“以德报德”这一最平凡却又最不平凡的人生观。
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磨店社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汪炳章说:“目前,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道德滑坡的现象。这件事能引起广泛热议,背后反映了一些问题。每个人都希望这个社会越来越公平正义,越来越有道德良知,但这个道德良知需要我们每个人去实现。”
李家珍的邻居宁菊红说,李孝香一家做得对,让人佩服。他们看重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而不是金钱。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开玉说,近几年,见义勇为的风险似乎在不断上升,该不该做好事?如何做好事?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让这件情理之中的“小事儿”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在感动、敬佩之余,我们更需要用司法和道德的双手合力,不断唤起人们对社会救助及伦理道德的反思,让类似的事情越来越多,不再成为“新闻”。
王开玉表示,从司法层面讲,必须考虑免除善意救助者的责任。司法有引领公民向善、呵护公序良俗的义务,比如可以借鉴美国相关法律的要求,在紧急状态下,施救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而给被救助者造成民事损害时,其责任可以依据一定程序予以免除。而从道德层面看,重拾中华民族的尊老传统,弘扬乡亲邻里的淳朴礼让和通情达理的优良社会传统,全体公民都应该付诸行动。
■链接一
“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并把他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彭宇表示无辜。
2007年9月4日,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彭宇不服判决上诉。
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两会新闻中心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南京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
之后,全国其他地区又发生如“天津许云鹤案”等类似案件。
■链接二
扶老人《指南》出台
卫生部9月6日公布的《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指南》中明确列举了老人跌倒后,在有意识、无意识等多种情况下施救者应该如何做,比如及时对老人包扎、止血、拨打急救电话甚至人工呼吸。
所谓“不要急于扶起”并非不进行帮助,而是要辨别清楚老人的情况,比如有腰椎损害情形时,如随便搬动,可能加重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