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雕开关插座官网:“无冕之王”的第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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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冕之王”的第四权

                                        发表时间:2011-9-19   来源:文汇读书周报   作者:蓝冰 [导读] 7月底,当微博上疯传美国纽约州同性恋结婚的新闻,我们看到白发苍苍的八十四岁老人拄着拐杖登记结婚,有多少人知道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斯奈德诉菲尔普斯案”呢?

7月底,当微博上疯传美国纽约州同性恋结婚的新闻,我们看到白发苍苍的八十四岁老人拄着拐杖登记结婚,有多少人知道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斯奈德诉菲尔普斯案”呢?而当默多克因《世界新闻报》窃听事件在英国议会被听证,让无数人回忆起1970年代导致尼克松总统下台的“水门事件”时,又有多少人意识到“美国诉尼克松案”对美国新闻自由的影响呢?一个意义深远的判例能在数十年后仍对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这不能不让人敬佩那些铸就“铁案”的伟大法官们。《批评官员的尺度———〈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正是这样一部从经典判例中串接起美国言论自由司法历程的著作。这部由《纽约时报》资深记者、两度普利策奖得主安东尼·刘易斯原著,由最高人民法院何帆法官翻译的作品,讲述了新闻史上最受瞩目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

1960年,警察局长沙利文以一则批评性广告诽谤为由,将《纽约时报》告上法庭,并申请巨额赔偿。二审失利后,几乎被各地政府官员相继提起的索赔逼至绝境的《纽约时报》,奋起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力挽狂澜,在此案判决中宣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维护了媒体、公民批评官员的权利。更加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刘易斯以这起里程碑案件为线,向前向后追溯与展现美国人民争取言论自由的司法历程,并反躬自省媒体权利的发展与误区,使言论自由这一广受关注的话题得到了具有历史纵深的诠释。

没有晦涩的法律术语,没有艰深的法律理论,刘易斯不愧是讲法律故事的高手,以翔实的史料和生动的笔触,娓娓道出美国联邦大法官如何甄别宪法真义,力挺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的权利,铸就言论自由史上里程碑的故事。刘易斯以记者视角和生花妙笔,不时穿插大量逸闻趣事,将整个案件的演变过程娓娓道来,全书逻辑清晰,语言简洁,通俗易懂,读来既有历史小说般的宏大翔实,又宛如侦探小说那样引人入胜。一书在手,纵览美国人民两百余年为言论自由不懈奋斗的历史,不禁让人五味杂陈。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1784年,《费加罗的婚礼》在法国首演,剧作家博马舍的这句话从此传遍世界,成为文学艺术的创作箴言,如今也是法国发行量最大的《费加罗报》每日印在报纸上的刊头语。今天,重读此话,仍值得我们细细回味。民主是一个进程,美国的言论和出版自由,从来也不是从1776年建国伊始就一蹴而就的。当我们赞叹美国的新闻界独立于政治,对政府运作和公共事务能够发出独立的批评声音,无愧为制衡于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之外的拥有第四权的“无冕之王”时,又有多少人知道在为新闻自由、出版自由奋斗的漫漫长路上经历了多少无法想象的漫长和艰辛?

英美普通法系不同于我国的制定法系,在“三权制衡”的国家体制中法官享有部分的立法权,而1801年的“马伯利诉麦迪逊案”更是确立了联邦最高法官享有审查法律是否违宪的司法审查权。1919年,霍姆斯法官和布兰代尔法官通过“艾布拉姆斯诉合众国案”,首次用宪法第一修正案支持言论和出版自由,认为《反间谍法案》违宪,认为言论不能轻易钳制,除非有“迫在眉睫地威胁到合法、紧迫的立法目的”,才能对言论予以限制。而最高联邦法官们通过沙利文案,终结了美国关于煽动性诽谤的观念,言论自由的外延得到了扩展,对政府的批评性意见得到了更多的保护,也就是“自由辩论中错误在所难免,如果自由要找到赖以生存的呼吸空间,就必须保护错误的意见”。多年来提倡“人民对政府的任何评论,都享有免责权”的著名哲学家、教育家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在听到此案判决后说:“这是值得当街起舞的时刻。”

刘易斯独家获得布伦南大法官珍藏的私人文献,将该案判决内幕抽丝剥茧,缓缓展开,该书不仅包括了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也引述了部分大法官判决意见中关于什么是言论自由,什么是新闻自由,什么是出版自由的法理思考,以及这些法理在该案前后各个不同案件之间的异同、继承和发扬,最终确立了美国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不受政府事前限制的法律秩序。该书中也不乏各种关于言论自由的范畴和内涵进行思考的妙言警句,例如“对公共事务的辩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它很可能包含了对政府或官员的激烈、刻薄,甚至尖锐的攻击”和“公民履行批评官员的职责,如同官员恪尽管理社会之责”等等,进一步引导普通读者对于何为言论自由、何为出版自由进行更深的思考。

刘易斯的作品条理清晰,通过梳理此案,有助于读者理解不同价值之间的冲突,不同利益群体的博弈,如法官如何在个人免遭诽谤的自由和人民讨论公共事务的自由之间进行抉择等问题,那些对最高法院关于言论自由的裁判感兴趣者,此书值得一读再读。对今日中国的普通读者来说,此书也并非没有现实意义,郭美美事件一出,红十会广受质疑,故宫碎瓷事件万人惋惜,微博消息与辟谣联盟让人困惑,或许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在今天的中国重读这段关于美国言论自由的历史,不禁让人深思。

编辑:d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