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长过期不候书包网:洛阳性囚案:管理之殇 社会之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0:56:56
 [讨论] 洛阳性囚案:管理之殇 社会之痛

鳳凰天下   发表于 2011. 10:10

---追踪洛阳男子挖地窖囚禁6女当性奴案件


导读:河南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34岁职工李浩,在闹市区购置储藏室开挖地窖,将从当地夜总会等地诱骗的6名坐台女囚禁,长期进行性侵,其中两人被杀,4女子获解救后被刑拘。

事件细节

作案者

李浩,现年34岁,几年前从消防部队转业分配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已婚,与其妻育有一子,年仅1岁。其妻为无业人员,较李浩年轻10岁

案发地点

洛阳西工区凯旋路附近一小区的地下室

作案手段

以“包夜外出”为名,分别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 T V诱骗了6名女子,带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长期囚禁

囚禁时间

最长的有两年之久,最短的也有3个多月

获救者情况

被解救的4名女子中3人为洛阳本地人,1人为河南新乡人。这些被解救的女子中,最小的只有16岁,最大的24岁

相似事件

武汉男子地窖囚禁强奸两少女590天 二审获死刑

地窖内囚禁两名少女分别长达590天和317天,只为供自己长期发泄兽欲,现年40岁的曾强保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最新进展

---洛阳公安局通报性奴案情况

核心提示:9月23日23时29分,洛阳网发布《洛阳市公安局关于李浩案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披露了嫌疑人李浩的作案动机、经过,并已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李浩;洛阳将成立调查组,对案件暴露的问题进行追责。

关于洛阳李浩案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1年9月3日,洛阳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犯罪嫌疑人采取残忍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妇女卖淫,并致两人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现将案件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案情

9月3日凌晨,洛阳市公安局接到报警,一群众称其女性亲戚马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接报后,车站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找到马某。马某称自己此前被一男子骗至一地下室内关押,当日凌晨脱逃并报警。

根据马某的陈述,民警于当日上午成功解救另外3名受害女子。

接到当地派出所报告后,洛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经过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李浩(男,34岁,河南南阳新野人,案发前系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一中队工人)纳入公安机关侦查视线。

专案组于9月3日晚,在南阳市将犯罪嫌疑人李浩抓捕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浩两年前从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事先在西工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六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强迫女青年进行网络色情表演。期间,李浩多次对女青年实施强奸并组织女青年外出卖淫,为其牟取钱财。其中两名女青年由于不听李浩的话,分别被杀害和折磨致死,并埋尸洞内。

目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已按法定程序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二、采取的措施

案件告破后,洛阳市本着妥善处理、积极善后、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正在开展的“打四黑除四害”和“清网”行动,采取以下措施:

(一)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成立调查组,对案件侦破过程中暴露出的社区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倒查追究,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开展“百日会战”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浴池、小旅馆、小网吧等“五小场所”的清理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和取缔藏污纳垢、引发犯罪的场所、窝点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大社区治安管理力度。针对社区治安管理薄弱的问题,在全市开展社区治安管理清查、整治活动,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坚决不留死角死点。

(四)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实有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特别是强化出租房屋、流动暂住人口等易发案部位和高危人群的管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后续情况我们会及时发布。

洛阳市公安局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发表于 昨天 10:12 |只看该作者 社会评论:管理之殇  社会之痛
华商报:地窖囚禁显现社会管理【黑洞】

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男子挖地窖囚禁6名女子当性奴案件。犯罪分子令人发指的兽行,显现出人性中最为丑陋狰狞的一面,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够得逞,肯定是存在其作恶的空间,其中也显现了社会管理中的“黑洞”。

案件发生地,既非穷乡僻壤,也非刁蛮之地,而是发生在人口稠密

的繁华城市之内,而周围的市民一直毫无觉察,由此可见,这一社会治理“黑洞”,在让人触目惊心之余,更应该引起相关管理部门的高度关注。

被歹徒囚禁为性奴者,全都是歌厅女子。色情业虽然被定性为非法,但全国从事色情业者为数众多,早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而这些“风尘女子”身处“灰色地带”,又往往不以真实身份示人,给城市人口管理带来非常大的困难。这也是发生地窖囚禁案件的一个重要现实条件。

进一步说,现今流动人口的增加,与人口管理制度的滞后,二者之间的矛盾冲突越来越明显,加剧了社会治理的困难。由于社会管理方式上的简单化和粗线条,一方面被管的人感到别扭,甚至是饱受歧视之苦,屡受制度性伤害;另一方面是管理者备感揪心,甚至有无所适从、无处着手之虑。

毫无疑问,地窖囚禁是文明社会之耻,这一触目惊心的“伤疤”,足以让善良的人深感痛心。创新社会管理制度,堵塞社会治理“黑洞”,已成当务之急。

新京报网:【性奴案】算【国家机密】?

日前,河南洛阳警方破获离奇大案,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在购买的地下室内开挖地窖,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被囚禁时间最长的女子为两年,有两名女子被残忍杀害。

洛阳警方在接到报案48小时后,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办案效率颇高,但报道此案的记者却发微博称,他遭相关人士质问是谁爆的料,并称他侵犯了“国家机密”。按道理说,李浩被捕,幸存的4名女子被解救,接下来当地政府该做的事会很简单,严惩犯罪嫌疑人,告知公众真相,平息公众不安心理;现在,将李浩案与“国家机密”联系在一起,真让人疑惑:这算什么“国家机密”?

这桩刑事案还牵出了一个涉及面更广的话题,即谁来关心边缘人群的生存与安全?被囚6名女子均为李浩通过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TV诱骗而来,囚禁时间最长的女子受困地窖两年,受害人数之多,作案时间之长,都突破了人们的想象。在6名女子长期失踪后,她们所服务的场所,难道没有因担忧和怀疑而报案?是什么切断了她们与社会、家庭的联系,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

显然,对边缘人群的冷漠与忽视,使她们处在“阳光”照不到的阴暗地带。但愿“性奴案”在刺痛公众神经的同时,也能刺痛管理者,为边缘人群提供必要的救助。

“性奴案”目前最该做的,一是立即按程序立案、审理、判决,严惩犯罪嫌疑人;二是为受害者提供心理援助;三是向公众发布必要的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四是加强娱乐场的监督和管理,不要让更多边缘人群受害。

华西都市报:地下囚案,人性崩圮也有其逻辑

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发生在地下4米深处的案件——34岁当地男子李浩在长达两年时间里,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本月初,该案因一女子的举报电话而告破。(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6版)

地下室、拐骗、两年……历数任何一个与这起悲剧有关的关键字眼,即便只隔着薄薄新闻纸,公众也能感受到那种沉重。我们无法想象类似影视片中的人性之恶,竟然就发生在庸常生活里。嫌疑人李浩从容不迫、坚硬冷酷的作案举动,早已将自己带入人心的囚笼,更挟持了公众对于生活最基本的感观与经验。

在李浩身后,是不能直面的道德崩圮。然而,此案仅仅是人性的灾难吗?也许,任何一起刺痛围观者的非常态事件,最终都可找到其难以被理喻的良善坍塌过程。不过,理性的分析首先需要将作恶者还原到“普通的人”,然后才能追问神秘的悲剧链条:李浩何以如此丧心病狂?

不能简单地妖魔化。阅读并不详尽的新闻报道,可以进行类似推理与联想:李浩是一个家境并不宽裕的底层公职人员。其生活中的哪些现实落差与断裂,导致其心理开始欲望膨胀,性格也变得怪僻暴烈则不得而知。我们不能说它们就是该案发生的原由,但或许有着某种联系。

在该案中,同样需要被关注的是受害者身份:歌厅女或小姐。在这个服务行业并非完全消隐的社会环境中,这种身份注定了她们要不顾一切去“讨生活”,甚至也为她们被李浩所诱骗、囚禁提供了某种“条件”。缘于自身能力与资源的缺失,也注定了她们难以获得及时解救。

为这样一桩案件写下结语或许很容易,将挑战接受底线的罪恶归咎于人性幽暗也很简单,不过那些急需被拯救的悲剧,绝不仅仅是罪与罚的彰显。这一点需要清晰意识到:没有只停留于低俗表象的案子,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地下室罪恶,一切都是真实世界的一部分。我们需要跳出惊愕与难以接受,从社会秩序与生态的层面去更深入地接近它,这才是被拓宽的最大真相。

人性崩圮也有其发生的逻辑。如果社会运行的秩序不能更好地纠偏,接近“和谐”,如果底层者不能走出带有风险的生存现实,那么在这个最好抑或最坏的年代,那些创损的人性如何重生、麻木的人性又如何复苏?我们需要省思,更需重塑社会价值逻辑的链条。

千龙网:洛阳【性奴】案件背后的社会之痛

34岁男子李浩谎称在外兼职瞒着妻子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一条4米深的地窖,并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其中一名女子最长囚禁的时间达2年。本月初,该案因一名逃出女子举报而告破。同时,警方在地窖找到2具女尸。(9月22日新华网)

看到这样的消息,让人无比震惊。恶魔李浩之恶行,可谓是罄竹难书,法律的严惩,也许都无法洗刷其罪恶的灵魂。

李浩本来应该有一个不一定精彩,但可以平静地生活的人生。他几年前从消防部队转业分配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结婚,并与其妻子育有一子。可就是这样一种状态之下,他人性中的“魔鬼”的一面没有被控制住,处心积虑地挖地窖,诱骗了6名歌厅女子将之囚为性奴,并穷凶极恶地杀害了其中两人。李浩人性的极度扭曲可见一斑。除了用“变态”来形容他的所作所为,再也难找到合适的词语了。

一个人心灵的扭曲是可怕的,亦是危险的。在物欲横流的社会现实中,每个人都不要忘记时刻检视自己的行为,审视自己的灵魂,及时清扫那些淤积于胸的不良情绪,修身养性,不能达而兼济天下,至少要独善其身。

6名歌厅女子被诱骗,失踪,有人为他们报警了吗?如果警方早些介入,也许她们就不会遭受非人的囚禁与虐杀。社会边缘人群的安全,仍是社会之痛。我们不应该将之遗忘,不该将他们抛弃,他们也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只不过处在不同的生活状态。在公民社会,需要的是对他们拯救,至少要让他们活得有基本的安全。对身边的那些边缘人群,请少些歧视与冷漠,也能抱以一份宽容与友善。

9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称,中国已经进入“陌生人社会”,人性冷漠随处可见。一方面对陌生人处处提防,另一方面抱怨“人性冷漠”;一方面指责他人“麻木不仁”,另一方面又提醒亲人朋友遇事少“出头”。也许正是这份“陌生人”的心态,让6个歌厅女子失踪没有引起关注。要不是其中一位侥幸逃脱,还不知有多少女子会遭受李浩的毒手。

陌生心态的消融,需要邻里朋友之间多些交流,对周边的人也投以温暖的眼光,迎面相遇不妨寒暄几句,不要搞得对门相见不相识。这样,也许有一天,不但拯救了别人,也拯救了自己,更宽慰了自己的内心。

光明网:不再沉默的羔羊

地下世界,没有天日。这是多么变态的疯狂:河南洛阳,地下4米深处的犯罪——消防兵转业的34岁男子、在洛阳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的李浩,瞒着妻子秘密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挖出个地窖,随后诱骗6名歌厅女子至此,囚禁为性奴。女子被囚时间最长达两年。案件告破时,从地窖中生还的只有4名女子,两外2人成了两具尸体,埋于地窖的角落……(9月22日《南方都市报》)

这不由得让人想起去年另一起类似的案件:在武汉青山区北湖农场,一个在某工厂工作的男子曾强保,在地窖里囚禁了两个女孩,用铁链锁住双脚,持续时间分别长达590天和317天。沦为性奴的女孩在送修的电视机里藏了求救纸条,最终获救。曾强保不久前被判处死刑。

听了都让人颤抖。这是“一个人的恐怖主义”,这是“丧尽天良”和“灭绝人性”,这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严重犯罪,这是一个疯狂男人人性的彻底沦丧。平常表现得“老实内向”的曾强保,是典型的“双面人生”;而在正式单位从事执法工作的李浩,则是背着妻子让自己的兽性大爆发。扭曲的人性,还不如兽性。变态贪婪的人性,带给他人悲惨的祸患。

在“李浩囚禁性奴”案中,有着一个特殊性,那就是被囚禁女子都是在“夜总会”之类的地方从事服务业,“包夜外出”成了罪犯“请君入瓮”的最好手段。而尤其特殊的是,李浩在手头紧的时候,偶尔会放出一个表现“听话”的女子,介绍到市区卖淫,赚取嫖资。这次事发,也是一女子被带出去卖淫,结果成功逃跑并报案,从而引爆。终于有了一个“不再沉默的羔羊”,这是值得庆幸的。

美国著名电影《沉默的羔羊》,是深刻反映美国社会犯罪问题的经典之作。《沉默的羔羊》其实应该叫“尖叫的羔羊”。男女两位主角斗智斗勇:被囚的男主角想利用女主角而越狱,而作为见习特工的女主角克拉丽丝,则想利用对方的心理分析去搜寻另一名杀手。那杀手就是变态的杀人狂“野牛比尔”,他将捕获的女性囚禁在阴森恐怖的地下室,然后剥其皮;被囚女子自己没有逃生的机会……而在“李浩囚禁性奴”案中,被囚女子会被带出去卖淫,只要不做羔羊不沉默,就有“逃出生天”的可能;在“曾强保囚禁性奴”案中,被囚女孩送出求救纸条,则更显求生的智慧。

现在的问题是,“自救”之外,“他救”的力量在哪里?许多个女子,失踪很长时间,甚至长达一两年,而没有外来的援救之手,如此缺乏保护之力和援救之力,这才是最可怕的。也就是说,我们为什么缺少《沉默的羔羊》的女主角克拉丽丝,缺少培养克拉丽丝的环境土壤?

所有的犯罪,都有社会性的因素。大面积的人性蜕变,一定是在制度环境劣化之后发生的。而那遏止犯罪的社会力量,更需要机制制度来铸就。
鳳凰歸棲梧桐樹

发表于 昨天 10:12 |只看该作者 社会评论:管理之殇  社会之痛
华商报:地窖囚禁显现社会管理【黑洞】

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男子挖地窖囚禁6名女子当性奴案件。犯罪分子令人发指的兽行,显现出人性中最为丑陋狰狞的一面,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够得逞,肯定是存在其作恶的空间,其中也显现了社会管理中的“黑洞”。

案件发生地,既非穷乡僻壤,也非刁蛮之地,而是发生在人口稠密

的繁华城市之内,而周围的市民一直毫无觉察,由此可见,这一社会治理“黑洞”,在让人触目惊心之余,更应该引起相关管理部门的高度关注。

被歹徒囚禁为性奴者,全都是歌厅女子。色情业虽然被定性为非法,但全国从事色情业者为数众多,早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而这些“风尘女子”身处“灰色地带”,又往往不以真实身份示人,给城市人口管理带来非常大的困难。这也是发生地窖囚禁案件的一个重要现实条件。

进一步说,现今流动人口的增加,与人口管理制度的滞后,二者之间的矛盾冲突越来越明显,加剧了社会治理的困难。由于社会管理方式上的简单化和粗线条,一方面被管的人感到别扭,甚至是饱受歧视之苦,屡受制度性伤害;另一方面是管理者备感揪心,甚至有无所适从、无处着手之虑。

毫无疑问,地窖囚禁是文明社会之耻,这一触目惊心的“伤疤”,足以让善良的人深感痛心。创新社会管理制度,堵塞社会治理“黑洞”,已成当务之急。

新京报网:【性奴案】算【国家机密】?

日前,河南洛阳警方破获离奇大案,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在购买的地下室内开挖地窖,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被囚禁时间最长的女子为两年,有两名女子被残忍杀害。

洛阳警方在接到报案48小时后,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办案效率颇高,但报道此案的记者却发微博称,他遭相关人士质问是谁爆的料,并称他侵犯了“国家机密”。按道理说,李浩被捕,幸存的4名女子被解救,接下来当地政府该做的事会很简单,严惩犯罪嫌疑人,告知公众真相,平息公众不安心理;现在,将李浩案与“国家机密”联系在一起,真让人疑惑:这算什么“国家机密”?

这桩刑事案还牵出了一个涉及面更广的话题,即谁来关心边缘人群的生存与安全?被囚6名女子均为李浩通过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TV诱骗而来,囚禁时间最长的女子受困地窖两年,受害人数之多,作案时间之长,都突破了人们的想象。在6名女子长期失踪后,她们所服务的场所,难道没有因担忧和怀疑而报案?是什么切断了她们与社会、家庭的联系,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

显然,对边缘人群的冷漠与忽视,使她们处在“阳光”照不到的阴暗地带。但愿“性奴案”在刺痛公众神经的同时,也能刺痛管理者,为边缘人群提供必要的救助。

“性奴案”目前最该做的,一是立即按程序立案、审理、判决,严惩犯罪嫌疑人;二是为受害者提供心理援助;三是向公众发布必要的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四是加强娱乐场的监督和管理,不要让更多边缘人群受害。

华西都市报:地下囚案,人性崩圮也有其逻辑

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发生在地下4米深处的案件——34岁当地男子李浩在长达两年时间里,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本月初,该案因一女子的举报电话而告破。(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6版)

地下室、拐骗、两年……历数任何一个与这起悲剧有关的关键字眼,即便只隔着薄薄新闻纸,公众也能感受到那种沉重。我们无法想象类似影视片中的人性之恶,竟然就发生在庸常生活里。嫌疑人李浩从容不迫、坚硬冷酷的作案举动,早已将自己带入人心的囚笼,更挟持了公众对于生活最基本的感观与经验。

在李浩身后,是不能直面的道德崩圮。然而,此案仅仅是人性的灾难吗?也许,任何一起刺痛围观者的非常态事件,最终都可找到其难以被理喻的良善坍塌过程。不过,理性的分析首先需要将作恶者还原到“普通的人”,然后才能追问神秘的悲剧链条:李浩何以如此丧心病狂?

不能简单地妖魔化。阅读并不详尽的新闻报道,可以进行类似推理与联想:李浩是一个家境并不宽裕的底层公职人员。其生活中的哪些现实落差与断裂,导致其心理开始欲望膨胀,性格也变得怪僻暴烈则不得而知。我们不能说它们就是该案发生的原由,但或许有着某种联系。

在该案中,同样需要被关注的是受害者身份:歌厅女或小姐。在这个服务行业并非完全消隐的社会环境中,这种身份注定了她们要不顾一切去“讨生活”,甚至也为她们被李浩所诱骗、囚禁提供了某种“条件”。缘于自身能力与资源的缺失,也注定了她们难以获得及时解救。

为这样一桩案件写下结语或许很容易,将挑战接受底线的罪恶归咎于人性幽暗也很简单,不过那些急需被拯救的悲剧,绝不仅仅是罪与罚的彰显。这一点需要清晰意识到:没有只停留于低俗表象的案子,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地下室罪恶,一切都是真实世界的一部分。我们需要跳出惊愕与难以接受,从社会秩序与生态的层面去更深入地接近它,这才是被拓宽的最大真相。

人性崩圮也有其发生的逻辑。如果社会运行的秩序不能更好地纠偏,接近“和谐”,如果底层者不能走出带有风险的生存现实,那么在这个最好抑或最坏的年代,那些创损的人性如何重生、麻木的人性又如何复苏?我们需要省思,更需重塑社会价值逻辑的链条。

千龙网:洛阳【性奴】案件背后的社会之痛

34岁男子李浩谎称在外兼职瞒着妻子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一条4米深的地窖,并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其中一名女子最长囚禁的时间达2年。本月初,该案因一名逃出女子举报而告破。同时,警方在地窖找到2具女尸。(9月22日新华网)

看到这样的消息,让人无比震惊。恶魔李浩之恶行,可谓是罄竹难书,法律的严惩,也许都无法洗刷其罪恶的灵魂。

李浩本来应该有一个不一定精彩,但可以平静地生活的人生。他几年前从消防部队转业分配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结婚,并与其妻子育有一子。可就是这样一种状态之下,他人性中的“魔鬼”的一面没有被控制住,处心积虑地挖地窖,诱骗了6名歌厅女子将之囚为性奴,并穷凶极恶地杀害了其中两人。李浩人性的极度扭曲可见一斑。除了用“变态”来形容他的所作所为,再也难找到合适的词语了。

一个人心灵的扭曲是可怕的,亦是危险的。在物欲横流的社会现实中,每个人都不要忘记时刻检视自己的行为,审视自己的灵魂,及时清扫那些淤积于胸的不良情绪,修身养性,不能达而兼济天下,至少要独善其身。

6名歌厅女子被诱骗,失踪,有人为他们报警了吗?如果警方早些介入,也许她们就不会遭受非人的囚禁与虐杀。社会边缘人群的安全,仍是社会之痛。我们不应该将之遗忘,不该将他们抛弃,他们也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只不过处在不同的生活状态。在公民社会,需要的是对他们拯救,至少要让他们活得有基本的安全。对身边的那些边缘人群,请少些歧视与冷漠,也能抱以一份宽容与友善。

9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称,中国已经进入“陌生人社会”,人性冷漠随处可见。一方面对陌生人处处提防,另一方面抱怨“人性冷漠”;一方面指责他人“麻木不仁”,另一方面又提醒亲人朋友遇事少“出头”。也许正是这份“陌生人”的心态,让6个歌厅女子失踪没有引起关注。要不是其中一位侥幸逃脱,还不知有多少女子会遭受李浩的毒手。

陌生心态的消融,需要邻里朋友之间多些交流,对周边的人也投以温暖的眼光,迎面相遇不妨寒暄几句,不要搞得对门相见不相识。这样,也许有一天,不但拯救了别人,也拯救了自己,更宽慰了自己的内心。

光明网:不再沉默的羔羊

地下世界,没有天日。这是多么变态的疯狂:河南洛阳,地下4米深处的犯罪——消防兵转业的34岁男子、在洛阳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的李浩,瞒着妻子秘密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挖出个地窖,随后诱骗6名歌厅女子至此,囚禁为性奴。女子被囚时间最长达两年。案件告破时,从地窖中生还的只有4名女子,两外2人成了两具尸体,埋于地窖的角落……(9月22日《南方都市报》)

这不由得让人想起去年另一起类似的案件:在武汉青山区北湖农场,一个在某工厂工作的男子曾强保,在地窖里囚禁了两个女孩,用铁链锁住双脚,持续时间分别长达590天和317天。沦为性奴的女孩在送修的电视机里藏了求救纸条,最终获救。曾强保不久前被判处死刑。

听了都让人颤抖。这是“一个人的恐怖主义”,这是“丧尽天良”和“灭绝人性”,这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严重犯罪,这是一个疯狂男人人性的彻底沦丧。平常表现得“老实内向”的曾强保,是典型的“双面人生”;而在正式单位从事执法工作的李浩,则是背着妻子让自己的兽性大爆发。扭曲的人性,还不如兽性。变态贪婪的人性,带给他人悲惨的祸患。

在“李浩囚禁性奴”案中,有着一个特殊性,那就是被囚禁女子都是在“夜总会”之类的地方从事服务业,“包夜外出”成了罪犯“请君入瓮”的最好手段。而尤其特殊的是,李浩在手头紧的时候,偶尔会放出一个表现“听话”的女子,介绍到市区卖淫,赚取嫖资。这次事发,也是一女子被带出去卖淫,结果成功逃跑并报案,从而引爆。终于有了一个“不再沉默的羔羊”,这是值得庆幸的。

美国著名电影《沉默的羔羊》,是深刻反映美国社会犯罪问题的经典之作。《沉默的羔羊》其实应该叫“尖叫的羔羊”。男女两位主角斗智斗勇:被囚的男主角想利用女主角而越狱,而作为见习特工的女主角克拉丽丝,则想利用对方的心理分析去搜寻另一名杀手。那杀手就是变态的杀人狂“野牛比尔”,他将捕获的女性囚禁在阴森恐怖的地下室,然后剥其皮;被囚女子自己没有逃生的机会……而在“李浩囚禁性奴”案中,被囚女子会被带出去卖淫,只要不做羔羊不沉默,就有“逃出生天”的可能;在“曾强保囚禁性奴”案中,被囚女孩送出求救纸条,则更显求生的智慧。

现在的问题是,“自救”之外,“他救”的力量在哪里?许多个女子,失踪很长时间,甚至长达一两年,而没有外来的援救之手,如此缺乏保护之力和援救之力,这才是最可怕的。也就是说,我们为什么缺少《沉默的羔羊》的女主角克拉丽丝,缺少培养克拉丽丝的环境土壤?

所有的犯罪,都有社会性的因素。大面积的人性蜕变,一定是在制度环境劣化之后发生的。而那遏止犯罪的社会力量,更需要机制制度来铸就。
鳳凰歸棲梧桐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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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地窖囚禁显现社会管理【黑洞】

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男子挖地窖囚禁6名女子当性奴案件。犯罪分子令人发指的兽行,显现出人性中最为丑陋狰狞的一面,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够得逞,肯定是存在其作恶的空间,其中也显现了社会管理中的“黑洞”。

案件发生地,既非穷乡僻壤,也非刁蛮之地,而是发生在人口稠密

的繁华城市之内,而周围的市民一直毫无觉察,由此可见,这一社会治理“黑洞”,在让人触目惊心之余,更应该引起相关管理部门的高度关注。

被歹徒囚禁为性奴者,全都是歌厅女子。色情业虽然被定性为非法,但全国从事色情业者为数众多,早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而这些“风尘女子”身处“灰色地带”,又往往不以真实身份示人,给城市人口管理带来非常大的困难。这也是发生地窖囚禁案件的一个重要现实条件。

进一步说,现今流动人口的增加,与人口管理制度的滞后,二者之间的矛盾冲突越来越明显,加剧了社会治理的困难。由于社会管理方式上的简单化和粗线条,一方面被管的人感到别扭,甚至是饱受歧视之苦,屡受制度性伤害;另一方面是管理者备感揪心,甚至有无所适从、无处着手之虑。

毫无疑问,地窖囚禁是文明社会之耻,这一触目惊心的“伤疤”,足以让善良的人深感痛心。创新社会管理制度,堵塞社会治理“黑洞”,已成当务之急。

新京报网:【性奴案】算【国家机密】?

日前,河南洛阳警方破获离奇大案,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在购买的地下室内开挖地窖,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被囚禁时间最长的女子为两年,有两名女子被残忍杀害。

洛阳警方在接到报案48小时后,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办案效率颇高,但报道此案的记者却发微博称,他遭相关人士质问是谁爆的料,并称他侵犯了“国家机密”。按道理说,李浩被捕,幸存的4名女子被解救,接下来当地政府该做的事会很简单,严惩犯罪嫌疑人,告知公众真相,平息公众不安心理;现在,将李浩案与“国家机密”联系在一起,真让人疑惑:这算什么“国家机密”?

这桩刑事案还牵出了一个涉及面更广的话题,即谁来关心边缘人群的生存与安全?被囚6名女子均为李浩通过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TV诱骗而来,囚禁时间最长的女子受困地窖两年,受害人数之多,作案时间之长,都突破了人们的想象。在6名女子长期失踪后,她们所服务的场所,难道没有因担忧和怀疑而报案?是什么切断了她们与社会、家庭的联系,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

显然,对边缘人群的冷漠与忽视,使她们处在“阳光”照不到的阴暗地带。但愿“性奴案”在刺痛公众神经的同时,也能刺痛管理者,为边缘人群提供必要的救助。

“性奴案”目前最该做的,一是立即按程序立案、审理、判决,严惩犯罪嫌疑人;二是为受害者提供心理援助;三是向公众发布必要的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四是加强娱乐场的监督和管理,不要让更多边缘人群受害。

华西都市报:地下囚案,人性崩圮也有其逻辑

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发生在地下4米深处的案件——34岁当地男子李浩在长达两年时间里,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本月初,该案因一女子的举报电话而告破。(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6版)

地下室、拐骗、两年……历数任何一个与这起悲剧有关的关键字眼,即便只隔着薄薄新闻纸,公众也能感受到那种沉重。我们无法想象类似影视片中的人性之恶,竟然就发生在庸常生活里。嫌疑人李浩从容不迫、坚硬冷酷的作案举动,早已将自己带入人心的囚笼,更挟持了公众对于生活最基本的感观与经验。

在李浩身后,是不能直面的道德崩圮。然而,此案仅仅是人性的灾难吗?也许,任何一起刺痛围观者的非常态事件,最终都可找到其难以被理喻的良善坍塌过程。不过,理性的分析首先需要将作恶者还原到“普通的人”,然后才能追问神秘的悲剧链条:李浩何以如此丧心病狂?

不能简单地妖魔化。阅读并不详尽的新闻报道,可以进行类似推理与联想:李浩是一个家境并不宽裕的底层公职人员。其生活中的哪些现实落差与断裂,导致其心理开始欲望膨胀,性格也变得怪僻暴烈则不得而知。我们不能说它们就是该案发生的原由,但或许有着某种联系。

在该案中,同样需要被关注的是受害者身份:歌厅女或小姐。在这个服务行业并非完全消隐的社会环境中,这种身份注定了她们要不顾一切去“讨生活”,甚至也为她们被李浩所诱骗、囚禁提供了某种“条件”。缘于自身能力与资源的缺失,也注定了她们难以获得及时解救。

为这样一桩案件写下结语或许很容易,将挑战接受底线的罪恶归咎于人性幽暗也很简单,不过那些急需被拯救的悲剧,绝不仅仅是罪与罚的彰显。这一点需要清晰意识到:没有只停留于低俗表象的案子,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地下室罪恶,一切都是真实世界的一部分。我们需要跳出惊愕与难以接受,从社会秩序与生态的层面去更深入地接近它,这才是被拓宽的最大真相。

人性崩圮也有其发生的逻辑。如果社会运行的秩序不能更好地纠偏,接近“和谐”,如果底层者不能走出带有风险的生存现实,那么在这个最好抑或最坏的年代,那些创损的人性如何重生、麻木的人性又如何复苏?我们需要省思,更需重塑社会价值逻辑的链条。

千龙网:洛阳【性奴】案件背后的社会之痛

34岁男子李浩谎称在外兼职瞒着妻子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一条4米深的地窖,并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其中一名女子最长囚禁的时间达2年。本月初,该案因一名逃出女子举报而告破。同时,警方在地窖找到2具女尸。(9月22日新华网)

看到这样的消息,让人无比震惊。恶魔李浩之恶行,可谓是罄竹难书,法律的严惩,也许都无法洗刷其罪恶的灵魂。

李浩本来应该有一个不一定精彩,但可以平静地生活的人生。他几年前从消防部队转业分配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结婚,并与其妻子育有一子。可就是这样一种状态之下,他人性中的“魔鬼”的一面没有被控制住,处心积虑地挖地窖,诱骗了6名歌厅女子将之囚为性奴,并穷凶极恶地杀害了其中两人。李浩人性的极度扭曲可见一斑。除了用“变态”来形容他的所作所为,再也难找到合适的词语了。

一个人心灵的扭曲是可怕的,亦是危险的。在物欲横流的社会现实中,每个人都不要忘记时刻检视自己的行为,审视自己的灵魂,及时清扫那些淤积于胸的不良情绪,修身养性,不能达而兼济天下,至少要独善其身。

6名歌厅女子被诱骗,失踪,有人为他们报警了吗?如果警方早些介入,也许她们就不会遭受非人的囚禁与虐杀。社会边缘人群的安全,仍是社会之痛。我们不应该将之遗忘,不该将他们抛弃,他们也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只不过处在不同的生活状态。在公民社会,需要的是对他们拯救,至少要让他们活得有基本的安全。对身边的那些边缘人群,请少些歧视与冷漠,也能抱以一份宽容与友善。

9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称,中国已经进入“陌生人社会”,人性冷漠随处可见。一方面对陌生人处处提防,另一方面抱怨“人性冷漠”;一方面指责他人“麻木不仁”,另一方面又提醒亲人朋友遇事少“出头”。也许正是这份“陌生人”的心态,让6个歌厅女子失踪没有引起关注。要不是其中一位侥幸逃脱,还不知有多少女子会遭受李浩的毒手。

陌生心态的消融,需要邻里朋友之间多些交流,对周边的人也投以温暖的眼光,迎面相遇不妨寒暄几句,不要搞得对门相见不相识。这样,也许有一天,不但拯救了别人,也拯救了自己,更宽慰了自己的内心。

光明网:不再沉默的羔羊

地下世界,没有天日。这是多么变态的疯狂:河南洛阳,地下4米深处的犯罪——消防兵转业的34岁男子、在洛阳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的李浩,瞒着妻子秘密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挖出个地窖,随后诱骗6名歌厅女子至此,囚禁为性奴。女子被囚时间最长达两年。案件告破时,从地窖中生还的只有4名女子,两外2人成了两具尸体,埋于地窖的角落……(9月22日《南方都市报》)

这不由得让人想起去年另一起类似的案件:在武汉青山区北湖农场,一个在某工厂工作的男子曾强保,在地窖里囚禁了两个女孩,用铁链锁住双脚,持续时间分别长达590天和317天。沦为性奴的女孩在送修的电视机里藏了求救纸条,最终获救。曾强保不久前被判处死刑。

听了都让人颤抖。这是“一个人的恐怖主义”,这是“丧尽天良”和“灭绝人性”,这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严重犯罪,这是一个疯狂男人人性的彻底沦丧。平常表现得“老实内向”的曾强保,是典型的“双面人生”;而在正式单位从事执法工作的李浩,则是背着妻子让自己的兽性大爆发。扭曲的人性,还不如兽性。变态贪婪的人性,带给他人悲惨的祸患。

在“李浩囚禁性奴”案中,有着一个特殊性,那就是被囚禁女子都是在“夜总会”之类的地方从事服务业,“包夜外出”成了罪犯“请君入瓮”的最好手段。而尤其特殊的是,李浩在手头紧的时候,偶尔会放出一个表现“听话”的女子,介绍到市区卖淫,赚取嫖资。这次事发,也是一女子被带出去卖淫,结果成功逃跑并报案,从而引爆。终于有了一个“不再沉默的羔羊”,这是值得庆幸的。

美国著名电影《沉默的羔羊》,是深刻反映美国社会犯罪问题的经典之作。《沉默的羔羊》其实应该叫“尖叫的羔羊”。男女两位主角斗智斗勇:被囚的男主角想利用女主角而越狱,而作为见习特工的女主角克拉丽丝,则想利用对方的心理分析去搜寻另一名杀手。那杀手就是变态的杀人狂“野牛比尔”,他将捕获的女性囚禁在阴森恐怖的地下室,然后剥其皮;被囚女子自己没有逃生的机会……而在“李浩囚禁性奴”案中,被囚女子会被带出去卖淫,只要不做羔羊不沉默,就有“逃出生天”的可能;在“曾强保囚禁性奴”案中,被囚女孩送出求救纸条,则更显求生的智慧。

现在的问题是,“自救”之外,“他救”的力量在哪里?许多个女子,失踪很长时间,甚至长达一两年,而没有外来的援救之手,如此缺乏保护之力和援救之力,这才是最可怕的。也就是说,我们为什么缺少《沉默的羔羊》的女主角克拉丽丝,缺少培养克拉丽丝的环境土壤?

所有的犯罪,都有社会性的因素。大面积的人性蜕变,一定是在制度环境劣化之后发生的。而那遏止犯罪的社会力量,更需要机制制度来铸就。
追踪洛阳男子挖地窖囚禁6女当性奴案件

---记者走访案发地

9月22日,河南洛阳,住该门洞的居民在地下室外讲述看到警察解救被囚女子经过。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发生在地下4米深处的案件---消防兵转业的34岁当地男子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瞒着妻子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本月初,该案因一女子的举报电话而告破。洛阳警方从地窖中成功解救出4名歌厅女,同时,还找到两具尸体。图为李浩用于囚禁女子的地窖,就位于这间地下储藏室下方。

案情离奇如电影

耗时1年挖地窖 设7道铁门 设施齐全 被囚女子相互妒忌争宠 案发后还袒护嫌犯 李浩的“性奴房”设施的齐全程度超过办案人员想象。除4处设计合理的洞口、横向隧道和两个小房间外,“性奴房”还专门设置了通风系统。在地窖中,还发现了用于做饭的许多工具。面积虽不足20平方米,但生活所需的用具几乎一应俱全。

女孩子们不仅毫无反抗之意,反而相互妒忌。常常以“晚上谁能陪大哥睡觉”而发生争执。其中一名女子与另一被囚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李浩协助后者将前者打死之后,将尸体就地掩埋。直至见到民警之前,这些女子甚至“忘记了恨”。被解救女子中,竟然有人在民警调查过程试图袒护李浩。

谎称在外“兼职” 长期隐瞒妻子 带“听话”女子外出卖淫缓解经济紧张 据李浩供述,他购置该地下室并开挖隧道、地窖一事,其妻几乎完全不知情。李对其妻子谎称,在外面找了一份“帮人看大门”的兼职工作。因此,每个月中,李浩可以有近半个月时间与“妹妹”们在一起,而无需回家。在长达1年多的时间里,李浩挖地窖、运土石方,行动均在深夜进行,周围邻居甚至毫无察觉。

  李浩在平时遇到经济紧张的时候,偶尔也会放出一个表现“听话”的女子,由其介绍到洛阳市区卖淫并获取嫖资。接近专案组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事发当天,李浩带着“妹妹”小晴再次外出卖淫,小晴趁李浩不注意成功逃跑,报警获救。

记者遭质问侵犯国家机密】  

该案件在洛阳市的保密程度令记者吃惊

南都爆料记者得知,李浩囚禁坐台女一案,在洛阳警界确实早已成为“机密”。该案件在洛阳市的保密程度超过我以往所涉及的所有报道题材———在洛阳市8名分管副局长中,只有少数几人,被指定“可以接触案件核心”。案卷的移交亦指定专人接、收。

老刑警说,洛阳方面之所以如此大费周章,有两个现实问题是可信的;一是,古城洛阳,正在申办全国文明城市。如此大案,于申办无益,于政绩无益。二是,李浩作案手段极为残忍。专案组认为,过多地披露细节,或将引发社会恐慌。

据称洛阳警界已对案件外泄展开内部调查

南都记者纪许光:为了防止“被消失”,我在微博上发出了自己的求助网帖。网民和读者的关注及转发起到了作用。“国家机密”没人再提起,转而,一种相对温和的态势开始出现———我可以在案发的家属院自由出入,那些躲在角落里的人们,并没有为难我。

案件遭【泄密】 记者安全受威胁

专案组曾签保密协议 爆料人疑系老刑警

那份专案组民警所签署的“保密协议”在媒体的报道之后,显得苍白无力。提供线索的人士在记者第一稿文本呈现之后,开始变得犹豫不决。作为老刑警,他的底线大概到了——洛阳的“脸面”还是要的。

两名自称洛阳市委男子酒店质问记者泄密

22 日11:20,纪许光写道:【河南洛阳:入住的酒店内遭质问‘洛阳性奴’的稿子谁跟我报的料。说我侵犯‘国家机密’】!微博中附上了一张有些模糊的照片,照片中两名男子坐在沙发上像在等人。

洛阳警方:将最大限度保护爆料记者

洛阳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纪许光:【纪许光记者您好,如果您的人身或财物在洛阳受到侵害,请您直接拨打110或0379-63133136,洛阳警方将为您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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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洛阳性奴案警方4责任人停职

---公安局长向市民公开道歉

9月24日,洛阳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郭丛斌通报了案件的经过和最新进展情况,进一步研究了案件推进的打算,并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公开道歉 追究责任

郭丛斌表示,“9·3”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浩从2009年10月份开始采取非常残忍的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逼迫妇女卖淫,并致两人死亡。此案的发生,反映出当前我市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治安管理工作在一些区域还十分薄弱,反映出一些治安、社区民警工作责任心缺失。这起案件的发生,对全市人民群众期盼平安和谐的愿望造成了很大伤害。我作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因此,我今天真诚地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根据“9·3”案件的情况,对该案件有关责任人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待调查结束后再作进一步处理。经市局党委研究,对西工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翟继军、车站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教导员崔伟、车站分局副局长兼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翟敬普、车站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李拦洪予以停止执行职务。

痛定思痛 全力整改


郭丛斌表示,针对这起案件,全市公安机关必须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在社会各界、各级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下,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尤其要查找主观方面的原因,查找工作不足、缺乏责任心方面的原因。要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正在开展的“打四黑除四害”和“清网”行动,采取综合措施和针对性措施,抓紧整改、完善、提升。

一是开展“百日会战”整治行动。从即日起到年底,以解决治安管理、基层基础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浴池、小旅馆、小网吧等“五小场所”的清理整治力度,依法打击和取缔藏污纳垢、引发犯罪的场所、窝点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积极建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责任,严格倒查追究。

二是加大社区治安管理力度。针对社区治安管理薄弱的问题,在全市开展社区治安管理排查、整治活动,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决不留死角死点。

三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实有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专项行动,积极推动、出台洛阳市流动人口管理的有关法规,进一步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特别是强化出租房屋、流动暂住人口等易发案部位和高危人群的管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队伍管理。市局党委成员都要向全市人民作出承诺,加强对各自分管工作、分管部门的管理,汲取此案的教训,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加强沟通 欢迎监督

郭丛斌表示,对于公安机关这个相对特殊的行业,在新闻信息发布方面上级有着一些规定和要求。今年6月份中央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规定,在案件侦查阶段原则上不对外发布新闻信息,侦查终结移交起诉后,侦查机关可视案情性质和社会影响对外发布新闻信息;各级政法部门要严格信息资源管理,在信息发布中不得详细披露破案细节和作案手段,不发布可能诱发模仿效应和不适宜公开的宣传报道内容。尽管上级有这个规定,而且李浩案还在侦查阶段,但是,作为公安机关在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方面的确做得还不够,没有及时让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了解该了解的案件进展情况。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工作。特别是在办理案件、对外信息发布上,要建立既符合公安工作特点更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的科学的信息发布机制,对新闻信息发布的种类、时间、范围、程度进行明确的规定,建立公安机关和新闻媒体良好的互动关系,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公安工作的提升。

郭丛斌最后再次十分诚恳地向全市人民承诺:一定要对案件依法从快从重查办,一定要积极做好受害人的善后工作,一定要对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请全市人民再给我们一次机会,看我们的行动吧!


2011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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