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砂养胃丸的神奇功效:运用情感艺术时尚元素 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3 21:10:10
 运用情感艺术时尚元素 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五”普法期间,共青团中央和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和青少年健康成长需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增强青少年法律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高度重视,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团中央书记处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五”普法期间,团中央书记处专门结合“五五”普法规划研究和部署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06年,团中央组织专门力量调研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现状和问题,研究确定在青少年中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思路,并下发《共青团中央关于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五五”普法期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指导各地团组织认真深入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团组织也按照《意见》的精神,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团中央还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到年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之中,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考核,做好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团中央坚持把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普及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培养青少年爱国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团中央牢牢把握青少年在不同成长阶段的认知特点,坚持从青少年实际出发,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针对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选择性地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和重点,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有效性。对于广大少年儿童,重点开展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帮助他们从小养成守法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于广大青年主要培养和教育他们树立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是与青少年相关的两部专门法律,与青少年健康成长紧密相关。团中央在积极推动各地加快修订、制定与两法配套地方性法规的同时,面向青少年和全社会重点做好这两部法律的宣传普及,提高青少年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并在全社会范围内推动两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五五”普法期间,团中央结合两法的实施和修订先后召开了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座谈会、纪念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施行一周年研讨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各电视、报纸、网络媒体进行了大量的综合报道,在全社会很好地宣传和普及了这两部法律。此外,团中央还于2007年邀请青少年法律专家在新浪网在线为广大网友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近百万青少年在线参与该活动;于2010年联合中央电视台拍摄并播出未保法电视宣传节目,通过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的一些案例,面向广大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各地团组织也把这两部法律和对应的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作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贯穿于整个工作之中。

  三、在坚持普遍性的同时,下大力气抓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法制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团中央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始终坚持普遍性原则,努力扩大工作在青少年中的覆盖面和影响面,培养广大青少年的法制观念,使青少年成为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好公民。同时,团中央还按照临界预防的理念,重点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流浪乞讨青少年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2010年,团中央在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结合重点区域、重点群体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后续的调查研究并形成报告上报中央,报告中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早在2006年,团中央就针对二代农民工群体犯罪率较高的状况,在湖北、浙江、重庆、山西、陕西等5省近20个城市连续放映500场宣传法制的电影。2010年,团中央联合中央电视台拍摄重点青少年群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题片,运用电视手段传达重点青少年群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和途径,展示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在重点青少年群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各地也针对重点群体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苏州团市委针对被判处缓刑或有吸毒史等重点青少年群体,以“沟通、信任、希望”为主题,开展 “心灵阳光”工程,开展法制宣传和帮教活动。九江团市委深入村镇看望农村留守儿童,并为他们送法律、送关爱。

  四、创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和载体

  团中央和各级团组织结合青少年自身特点,积极探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注重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吸引广大青少年主动参与普法教育活动。各级团组织所采用的法制宣传月(行动周、纪念日)、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法制讲座等方式和载体,极大地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提高了青少年的参与率和活动实效。同时,团中央针对青少年通过网络来聚集交流联络这一新趋势,积极运用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并注重运用艺术、时尚等元素,探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五五”普法期间,团中央连续五年开展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累计超过4000万人次的青少年通过网络参与到活动当中。2010年,团中央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联合人民网开展了青少年网络普法宣传语征集活动和青少年网络普法宣传员招募活动。85万人次访问了活动官方网站,其中33万人参与了互动投票;此外,新浪、搜狐、网易、央视网等25家主要门户网站对活动进行了报道访问,访问量达120万。2007年以来,团中央还把法制宣传教育和青少年自护知识结合起来,每年发布假期青少年自护提示,并根据青少年的阅读习惯制作了动画版、漫画版、游戏版等版本,新媒体技术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充分运用受到了青少年的欢迎和各界的好评。

  各地团组织也充分运用网络、手机、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上海团市委联合上海移动等单位开展“上海青少年净化网络信息环境集中行动”,重点通过网络和手机宣传法制常识,并配合公益广告发布,受众达80余万人次。山东团省委组织力量编写漫画版的未成年人保护读本《洛克和威克》,苏州团市委制作发放版画版的未保法宣传台历,受到了青少年的欢迎。天津团市委结合“天津市青少年自护教育‘护蕾’行动”开展了青少年自护妙招征集活动,通过青少年和社会的共同参与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青少年自护知识,青少年表现出极大的参与热情,通过动画、漫画、海报等方式提交作品一千余件。

  五、加强理论研究、夯实工作基础,逐步完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团中央还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理论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夯实工作基础。“五五”普法期间,编辑出版了《青少年法律法规汇编》、《青少年权益工作资料汇编》(三册)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问答》,形成“中国青年权益状况”和“中国未成年人权益状况”研究报告。2010年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推动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衔接和配合。此外,“五五”普法期间,注重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发挥他们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辅导员、信息员、协调员和监督员作用,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各地还充分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志愿服务方式加入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来。上海团市委招募300余名法律相关志愿者加入市级12355维权志愿者俱乐部和各区县的法制讲师团,面向全市青少年积极开展法律志愿服务。重庆团市委推广和完善“代理家长制”,动员组织了全市17155名老同志担任留守儿童“代理家长”,结对关爱留守儿童21834名,形成较有规模的法制宣传志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