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甲阿姨长什么样:为“蓝色”崛起营造和谐环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8:46:49

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尤其是文登南海新区与青岛西海岸、潍坊滨海并列三大海洋经济新区,是县级市中惟一单独规划的区域,为文登市加速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俗话说的好,挑战与机遇并存,在推进蓝色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涉及征地拆迁方面的矛盾纠纷易发,承包商与农民工之间劳资纠纷时有发生,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即个别政府工作人员行政行为违法违规,个别群众妄图谋取不正当利益,以身试法,个别承包商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刑事、民事案件和上访事件发生。究其根源就是,推动蓝色经济发展的个别主体不能依法办事造成的。针对这一实际,我们提出“突出重点,齐心协力,创新载体,力求实效”的法制宣传工作策略,全心全意服务蓝色经济发展,具体包括:

一、立足全局,与时俱进,确定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一)围绕“经济发展”搞普法。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蓝色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突出“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根据蓝色经济发展需要,编印专门的法律明白纸,内容涵盖人口、环境资源、科技进步、农村改革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开展“送法进园区”、“送法进项目”等主题宣传活动,免费向群众发放。疏港公路建设是文登市推动蓝色经济发展的一项重点工程,针对公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涉法问题,即时介入、即时化解,保障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疏港路工程曾因规划范围内一养殖场拒迁而陷入停建状态。了解情况后,司法局主动请缨,采取“二重唱”的工作方法,组织养殖场主同村的普法宣传员和专业律师轮流到家做工作,了解其拒迁的真正原因,并从法律的角度摆事实、讲道理,对其维护合法权益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及时搬迁了养殖场。公路建设得以继续,养殖场主也依法得到了200多万元的补偿款,权益得到了维护。

(二)追踪“民生建设”搞普法。以实施“十有”民生工程和“五五”惠民工程为契机,将与“民生”相关的劳动就业、医疗救助、养老保险等相关的法律知识作为法制宣传的重点内容,将“为群众造福谋利、让人民舒心满意”作为法制宣传的目标,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真正从满足群众需要的角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文登市建设蓝色经济区,首要的原则就是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市委市政府提出,无论是开发还是建设,都不能以牺牲环境,危害群众的生存为代价,始终坚持科学规划,集约开发,有序建设,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建设,在开发、建设和保护中不断提升生态文明、环境友好水平。为此,司法局走进工业园区、走进建设工地,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普法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教之以法,提高蓝色建设者的生态保护意识,使我们的蓝色经济区能够永远天蓝、山青、水绿、土净,实现蓝色经济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三)紧贴“社会管理”搞普法。我市要实现建成发达海洋经济的目标,必须得有稳定的外部环境作支撑。稳定重在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针对当前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司法局深入宣传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大局意识、稳定意识。深入宣传与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合法、合理表达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的宣传,使群众能够自觉远离犯罪、远离违法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外部环境。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构建法制宣传教育统一战线

文登市提出,积聚全市之力,发展蓝色经济,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在哪个方面,只要是为蓝色经济服务,随时都可以强强联手,形成合力。根据蓝色经济发展的需要,司法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从独唱转变为合唱,实现从演员向导演的转变,使普法工作实现从“独立大队”向“联合舰队”的跨越,积极构筑密切配合、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工作联动机制。

(一)整合人力资源,壮大普法队伍。一是动员公、检、法、司干警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业人士承担起法制宣传的责任,通过组织开展“法律服务社区行”、“送法下乡”等活动,搭建平台,方便他们参与到法制宣传的队伍中来。二是通过网络搜寻本市在校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建立“大学生义务法制宣传员”QQ群,倡导他们利用暑假时间,回家义务宣传法律知识,为家乡普法宣传尽一份力。三是聘请人民调解员担任所在片的义务普法宣传员,充分发挥他们“地利、人和”的优势和“调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网络的无缝化覆盖。四是鼓励离退休干部加入到义务法制宣传员队伍中来。部分退休干部既有丰富的法治实践经验,又有余热生辉的愿望,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资源和优势,进一步壮大法制宣传员队伍。

(二)整合媒体优势,增强普法活力。加强与电视台、电台、等强势媒体的合作,共同进行法制宣传。在电视台,通过深度案例分析、法治讲坛、法制故事、法制人物报道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社会热点、难点法治问题,制作、播出法制电视短剧,增强法制宣传的生动性;制作播出法治电视公益广告,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在电台,一是开设法制宣传专栏。通过“律师上线”和机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走进直播间的方式,介绍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倾听民声、掌握民情,及时为群众释疑解难,从而搭建政府与百姓沟通的桥梁。二是开设《法治时空》栏目。一周一档,及时传播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塑造法治形象。三是选择涉及面广,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关系、相邻关系、民间借贷、遗产分割、知识产权等民事、经济、行政各类典型案件,普及法律知识。四是通过广播对普法教育、依法治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及时跟踪报道,从而为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法治县(市、区)的创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整合部门力量,提升普法效果。以重大节日、纪念日为契机,以宣传效果最优为目标,结合全市中心工作,整合全市普法资源,精心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大规模、集中性的宣传活动,全力保障普法工作有效开展。将“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6.26”禁毒日、水法宣传周、税法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计划生育主题教育、12.4法制宣传日作为每年固定的法制宣传日,按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既可以节约普法成本又能增强宣传声势,更重要的是能够提升普法效果,可谓一举多得。

三、解放思想,创先争优,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崭新平台

为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能够进一步服务好蓝色经济发展,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新的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在继续利用宣传栏、看板、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方式搞好法制宣传的同时,挖掘新的普法载体,发挥它们前所未有的优势,提升普法效果。

(一)拓展网络宣传的互动作用。积极适应网络时代的要求,高度重视互联网的舆论宣传作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商业网站和社区网络共同开展普法宣传,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网络宣传效果。通过举办网上法律知识大赛,开展网上专家说法、网上在线法律咨询,建立网上普法学校、普法微博等方式传播法律知识,激起群众的学法热情。

(二)推进数字多媒体的快捷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化传播将越来越多地进入普通市民的生活。根据发展趋势,可以利用公共汽车的“车载电子显示屏”,刊登法律知识,法律常识;在繁华大街设立自由索取系统和触摸查询系统;在有条件的商业区、火车站、公园电子显示屏开展法制宣传,使这些设施不仅是“数字化信息”的组成部分,也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阵地。

(三)探索法律文化阵地的渗透作用。将法制宣传渗透到文艺、绘画等艺术作品中去,渗透到基层文化建设中去,使市民在休闲娱乐中感受法律文化,享受法治氛围,接受法治理念,逐渐形成对法律的信仰。通过建立普法书屋,普法广场,普法一条街,普法公园等形式,将法制宣传渗透到每一个角落,形成独特的法律文化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