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宽度包括平石吗:《税法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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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点

 2010-6-22 17:40:00   文章来源:未知 打印 | 复制链接 |  本文Pdf下载 |  本文Word下载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点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征纳主体一方为税务机关,另一方为纳税人。

  (一)征税主体

  税务机关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

  税务机关的职权:税务管理权、税收征收权、税收检查权、税务违法处理权、税收行政立法权、代位权和撤销权

  (二)纳税主体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