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夫来临txt微盘:《远见:提升律师执业技能的164个细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3 12:20:32

《远见:提升律师执业技能的164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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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5 15:17

 


前言


    本书是笔者从事法学教育和以兼职律师身份执业数年的思考心得和经验总结。
    笔者并无高超的法律技能,但深感法律技能对律师执业至关重要。如果本书能唤起年轻律师对法律技能的重视,能引起法学教育工作者和法学院莘莘学子对法律技能培养的关注,那么笔者在溽暑天气挥汗疾书之苦也真是有了回报。
技能之于律师,是存乎于心的一种knowhow(专有技能),犹如空气,视之不见,却须臾不可无,为执业律师生存之必需。著名足球教练米卢曾说“Attitude is everything”(态度决定一切),此话稍嫌夸张,世界杯的实践也表明并非完全如此。其实,态度仅是一种次要因素,而技能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所在,律师对此应无时或忘。
    律师技能全无定式,也并非一成不变,应随势而发,贵在活学活用。只要达到较高水准,便能于娓娓道来和轻描淡写之间闪现出技能高超的智慧之光,令对手于博弈之中甘拜下风并萌生敬佩之心。
    目前,律师的技能培训从观念到措施都显落后。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法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却在逐步加强。不少法院或举办法官论坛,或进行封闭式业务培训,或密切关注学界的研究成果。笔者就应邀参加过“国际贸易大循环”和“信用证法律问题”的专题研讨。法官实际上已经具有相当高的业务水平,与过去律师界对法官的看法大不相同,确实已今非昔比,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大幸事。思忖之余,倒感律师界对技能提高的漠然与懈怠像是蜗牛背着厚厚的壳。
律师技能的获得需要投资,投资理应得到回报。不求回报的人似乎更适合到教堂或慈善协会工作,而不是做执业律师。执业律师有善举,并非执业行为,而是出于社会责任心所做的奉献。这时他们甘愿付出而不求回报。人们不难发现,律师在工作之时,是讲法不讲情的人,而在工作之余,却是最富有人情味的一群。
    在选择案件类型方面,律师如同过着游牧生活。他们总是在水草肥美的地方停下来放牧一阵,过后就收拾起家什去奔寻新的绿洲。人的生命毕竟有限,在单位时间内获得最高回报应视为律师的合理追求,无可厚非。所以,聪明的律师从来都不会作出只办理某类案件的承诺。如果有这样的承诺,也只是一种轻松的幽默。
    律师在腾飞之前不得不进行原始积累,除了要从事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原始积累外,还要完成资金的原始积累。用时髦的话讲,就是要掘得第一桶金。初执业的律师一般都要经历一个资金方面的脱贫过程,这同时也是一个技能脱贫的过程。这个阶段相当艰难,需要有过人的耐心和毅力
    律师应当谦和,与社会各界保持良好的关系。有人曾戏称:对律师而言,社会关系是第一生产力。律师交友要慎之又慎,因为有些人只会给你添乱,而有些人会给你带来坏的名声。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子进而解释曰:“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在孔子看来,择贤而事,择友而交,将这种服务和友谊作为利器,就可以培养良好的道德和办好相关的事情。这千年古训对律师有重大指导意义。
    本书旨在强调律师技能,倡导律师文化,提高律师品位,改善律师心态。本书以箴言为主,箴言者,劝诫之语也。笔者愚骏,管窥蠡测,凡有一得之见,喜行诸文字,日积月累,积成卷帙,实不宜妄称“箴言”,更不敢出言劝诫,本意仅在于互勉而已。万望读者大力匡正,使之臻于完善,借以起到相互提醒、警示、砥砺、切磋的作用。这才是笔者引玉、求教的真正初衷。
    本书的大量篇幅是关于诉讼律师的,因为他们是执业律师的中坚,是满足社会法律服务需求的主力。非诉律师业务与日俱增,许多人趋之若鹜,但非诉律师似乎不应轻易跳过诉讼律师的磨练阶段。诉讼律师的深厚功底也是办好非诉业务的有力保证。本书所强调的技能对非诉业务律师同样重要。
与律师技能同等重要的是律师的职业操守。今年避暑北戴河,倚躺在海滩浅水处,温暖的波浪从身上不断缓缓漫过,遥望防鲨网在微微摆动。一个想法油然而生,执业纪律岂不就是为律师设置的防鲨网?网后海水深浅如何,有无鲨鱼出没,均不得而知。因此,即使仅为自身安全计,律师们也得注意切勿贸然越雷池一步。
    律师在执业纪律方面,唱的是严肃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而在执业技能方面唱的却是《信天游》,可以各逞其能,任意挥洒。严肃庄重和洒脱飘逸这两种迥然有异的风格融为一体,使律师身上同时闪现出品德和智慧的光芒。
    律师事务所应该关注后继人才的问题。遴选和培养助理律师的工作应从法学院的学生开始做起。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要有 长远的战略策划,其中人才储备最为关键,能让法学院成为自己培育人才的造血机器才是真正的大手笔。律师事务所应该有这种远见和气魄,及早发现和吸引法学院本科生中的佼佼者加盟,至于研究生的挑选则应在入学三个月左右进行。大学是一个人才宝库,律师事务所应争先开采,并持之以恒,日后一旦有成,回报之优厚将会出人意料。
    律师事务所的“人才招聘”理念应当为“人才挖掘”理念所取代。名牌法学院是重点挖掘的宝地。此外还有其他更直接的途径。例如,全国顶尖的法学院年年有两次真刀真枪的演练。每年11月份都举行国际商事仲裁贸仲杯(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国内赛区的比赛。
    次年的2月份举行国际法模拟法庭杰赛普杯(International Law Moot Court)国内赛区的比赛。这两个杯赛的工作语言都是英语,比赛精彩纷呈,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均为最佳的学生方可脱颖而出。如果哪家律师事务所能将获得最佳选手证书的学生收罗到自己麾下,那就毋庸置疑地在挖掘人才的竞争中拔得头筹。这些学生究竟有多么优秀,律师事务所不妨派人去看看,所得感受岂止惊诧两字所能涵盖。
    每次听到律师同行夸耀自己如何勤奋,曾为办理重大紧急案件两三天都不睡觉时,笔者都会不禁挤出一丝敬佩的微笑。偶尔奋战两三个昼夜,确属勤奋无疑,但还不是一种精神。只有每周经常工作70~80个小时,才能称得上是精神。
我国高校每年都要进行学生辩论赛。许多选手来自法学院。可有谁听说过有优秀选手后来在像样的英美律师事务所里做律师?有人尝试过前往任职,但不久都以失败告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工作难以坚持下来。一位曾在英美律师事务所实习过的律师朋友说,英美律师事务所的助理律师像蚂蚁一样不停地工作。原来英美法学院的学生都是这样被雕琢出来的,在校学习时间之长令人咋舌,每周竟多达60~70小时。想知道英美的法学院是怎样雕琢学生的吗?读一读卡伦伯格写的《毁约——哈佛法学院亲历记》一书就知道了。
再看看我们法学院的学生。他们的时间竟是如此“充裕”,居然有时间去选修第二学位,去参加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和保险代理人的考试,去各种公司长期做一些浪费时光的兼职工作。英美法学院研究生的毕业率一般为30%,而我国几乎是100%。中国律师固然勤奋,但还有更勤奋的。别的不说,仅就勤奋而言,就已远远落后,别的更是无从谈起。要想缩小差距,首先就要从勤奋做起。
    本书的章节是以笔者认为合理的顺序安排的,但各人的分类标准可能不同。读者完全可以采用自己的分类方法。
    笔者要感谢机械工业出版社的王政编辑,他曾对笔者不断提醒和几乎每周来访。还要特别感谢机械工业出版社经法分社的李卫东社长,他曾亲自冒雨前来天津,商议本书出版的具体安排。
    笔者要感谢自己的几位研究生:戴益聪、倪娜、李庶民、李硕和刘磊。他们负责书稿的录入和编排,也是对书稿提出修改意见的第一批读者。
    还要感谢浙江的魏焕华律师。笔者在执业初期有幸与他结识,并数度合作。他是新中国的第一批律师,有着老一辈律师敬业、谦虚、大度、执著等优秀品德,已是八秩高龄,在离开执业岗位后,仍笔耕不辍,将经验和知识传授给新一代律师。他客气地与我以朋友相称,但我一直视他为难得的良师。本书的写成与他的品德对我产生的无形激励大有关系。承蒙魏老多年指点,叨在忘年至交,未曾言谢。此书付梓问世后,必将携之赴杭拜谒求教。
    最后,要特别感谢笔者的恩师潘同龙教授和邓运贵教授。在笔者法律人生的每个重要阶段,都蒙二位恩师指点迷津,使笔者心无旁骛。笔者乐于思考,但对文字的驾驭常感力不从心,幸得潘教授不吝点拨,终将感悟梳理成册。
由于笔者固执,并没有完全听从恩师、朋友和学生们的意见。所以,本书中的谬误和浅陋之处是笔者刚愎自用的结果,责任完全由笔者自己承担。
    笔者还认识律师界一些参与过历史性审判或国人瞩目的大案要案辩护工作、闻名遐迩的老前辈,他们有的功成名就,身居要职,仍在发挥余热,有的已届耄耋之年,或告老还乡,或退居林下,悠然颐养天年,无暇或无心追逐往昔斑斓多彩的律师生涯,回首纵横捭阖的峥嵘岁月,再现驰骋法坛、披荆斩棘的光辉历程。但愿律师界的前辈们浏览此书时能激发昔日荷戟待旦的豪壮情怀,忆起尘封已久的历历往事,像唐朝诗人刘禹锡在诗中所说:“马思边草拳毛动,雕盼青云睡眼开”,将自己积累的历史经验和精神财富传授给我们这些年轻的求知者。
    还希望本书能引起中青年律师和法学院学生的兴趣和讨论。关心的人多了,律师事业的发展才会有广泛的基础。热爱和崇敬法律的学习和实践应该成为一个民族的习惯。应该有最优秀的年轻人到法学院学习,这是时代的召唤。法学院要向他们提供最好的教育。报考法学院在升温,但仍嫌不够,还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切盼家长们在阅读本书后,能认真思考国家发展的走向,为子女指明一个充满希望的锦绣前程。
    西方有句名言:“上帝的磨虽然磨得很慢,但它始终在那里磨。”司法、正义的磨也是如此。它虽然转得很慢,但它一直没有停息。当律师们都能理解到这层意思时,中国就更有福了。

张勇
于翠微园 本主题由 柯柯 于 2011-8-5 15:11 加入精华 收藏 分享 评分 回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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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律师的命运靠技能
第1章技能之于律师
第1节技能改变命运
第2节一杯酸奶,一瓶汽水,一袋花生,一张身份证
第3节律师的世界有多大
第4节新时代,新技能
第2章律师的品质

第5节是技能抬起你的腿
第6节律师技能的三个方面
第7节比智慧更有力的是道德
第8节社会责任感
第9节诚实
第10节敬业
第11节礼貌
第12节勇气
第3章律师的内功

第13节万技皆发于心
第14节博览群书
第15节资料查询
第16节摆脱愚昧
第17节清醒的认识
第18节稳定的心理素质
第19节律师的思维
第20节一丝不苟
第21节整体策划
第22节技术技能
第23节法律研究能力
第4章律师的外功

第24节内功何以发挥威力
第25节写作
第26节口语表达
第27节记忆力
第5章门里门外的忠告

第28节律师职业非为投机的领域
第29节超载者请勿上路
第30节动手吧!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就是从心到手

第二部分律师与当事人
第6章律师的定位

第31节律师对待当事人的五项黄金法则
第32节是否准备跨越你面前的门槛
第33节为当事人追求最好的结果
第34节亲近客户,冷落对手
第35节律师会遇到各式各样的当事人
第36节沟通无处不在
第37节面对变化
第38节最好的律师总是出现在明智的当事人身边
第39节远了就是近了,近了就是远了
第40节九尺之台,始于垒土
第7章律师不是天使

第41节正义不会廉价得来
第42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第43节宾主有别,不可忘形
第44节名律师高收费成为定式
第45节受人钱财,与人消灾
第46节“给我一双慧眼吧”,当事人说
第47节时间就是金钱,技能使你的时间更有价值
第48节超越金钱之外的精神家园
第49节心虽不愿,但还是潇洒地把钱推开
第8章倾听当事人的声音

第50节谁说当事人不会言不由衷
第51节让别人把话讲完
第52节解读上帝的最佳途径是面对和聆听
第53节询问技能不可被冷落
第54节询问技能绝非天生
第55节不能忽视与当事人会晤的场景
第56节会晤的基本过程
第57节案件的私密性必须得到保证
第9章与当事人的配合

第58节律师之于当事人,如琴瑟之合,高山流水,无他则滞
第59节目标的一致性
第60节关于合同的配合
第61节谈判中的配合
第62节重视律师函
第63节公平的妥协是最廉价的问题解决方式
第10章律师面前当事人人人平等

第64节当事人和律师在办案期间不可能是朋友
第65节剪不断,理还乱
第66节顺畅的沟通需要人道的精神和人性的尊重
第11章追求完美

第67节从唯美走向完美
第68节律师只有对自己充满信心,当事人才会对你充满信心
第69节有律师的地方,就会有奇迹发生

第三部分律师出庭
第12章端正思想

第70节官断十条路
第71节不战而屈人之兵
第72节《庖丁解牛》的启示
第73节挣脱学术习惯的禁锢
第13章准备就是一切

第74节律师面前无“绝对”
第75节准备就是一切
第76节让法庭感觉像办公室
第77节要精熟法庭的游戏规则
第78节勿忘时效
第79节谁是被告
第14章诉状是改出来的

第80节诉状——让法官不忍释卷
第81节法律文本是改出来的
第82节清晰和简洁是法律文书的健康标志
第83节法官不会为眼泪和哀求所动
第84节适当引用
第85节准备法律
第86节概要和关键词的分量
第87节事实构成诉状的生命与灵魂
第88节让字斟句酌成为你的习惯
第89节换位思考
第15章尊重法官的权威

第90节尊重法官的权威
第91节要高估而不是低估法官的实力
第92节法官也是人——不要期望法官都具有天使般的性格
第93节了解和尊重法官
第94节尊重法官的立场
第95节让法官感到你是在协助他工作
第16章毕其功于一役

第96节必须有一个好的开场白
第97节思路要连贯
第98节永远把一次冲突局限于一个问题
第99节获得法庭的信任和尊重
第100节拖延战术
第101节遭遇蛮横法官时的对策
第102节与法官形成直接的对话
第103节慎用幽默
第104节远离法庭禁忌行为
第105节保持镇静
第106节对方律师是你的猎物,伺机出击
第107节律师不可以对法庭说谎,但什么也不说,却可以是
律师的权利
第17章适度的口头表达

第108节书面和口语化的材料要备两套
第109节律师必须主宰语言
第110节欲说服人,必先吸引人
第111节律师讲话,应投法官与当事人之所好
第112节口语拉近距离
第113节注意语速
第114节熟悉并控制你的嗓音
第18章证据为桥,天堑通途

第115节法律信息流的概念
第116节证据至上
第117节取证难
第118节律师座右铭:对事实的考虑永远要先于对法律的考虑
第119节律师对证人的劝告
第120节做一个伟大的建筑师
第121节条理归放,轻松调取
第122节证据的取得与证据的使用是不同的技能
第123节分析案情信息
第124节整合案件材料的技巧
第125节怎样对待案情信息中的空白点
第126节真相在证据间的相互印证中显现
第127节多与专家沟通
第128节关于翻译的问题

第四部分律师理想国
第19章律师的形象

第129节社会精英
第130节恨铁不成钢
第131节溢美之词
第132节与时俱进
第133节律师的外表
第134节律师文化
第20章告别独行侠

第135节团体成就律师
第136节律师应越来越不再是独行侠,而是合作者
第137节沟通无限,资源共享
第138节学会借助他人的力量
第139节律师不要利用媒体进行炒作
第21章长江后浪

第140节越是有名气的律师,越是依赖助手
第141节养兵千日
第142节《送东阳马生序》的启示——谦卑是一种智慧
第143节服从与主动
第144节助理律师的思想定位
第145节耐住寂寞,耐住清贫
第146节莫让浮云遮望眼
第147节一颗感恩的心
第148节助理律师必须是有心人
第149节对程序性工作驾轻就熟
第150节让当事人和办案律师都满意
第151节对于年轻律师而言,老律师是一笔资源
第152节提升技能的最快捷途径是参与
第153节《卖油翁》的启示
第22章律师的声誉

第154节律师千万别梦想得到受人热烈仰慕的地位,那是
政客的目标

第155节律师竞争的目标是赢得当事人,律师竞争的内容
是声誉

第156节律师是骑士,而不是海盗
第157节律师的荣誉感
第158节与人为善
第159节律师交友,志同道合
第160节社交礼仪样样通
第23章奋斗无止境

第161节所谓成功律师只是相对于他周围的小圈子而言
第162节厚积薄发——律师界没有暴发户
第24章成功的律师:富有、尊贵、悠闲

第163节芝麻开花

第五部分写给法学院的师生
第164节法学院是制造梦的地方,社会是实现梦的地方

结束语掩卷长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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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技能之于律师
第1节技能改变命运


    法律知识并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是法律技能决定着未来。之所以说技能改变命运,是因为技能创造财富。律师间的距离一般是在执业的头十年拉开的。如果十年还没有什么起色,那就说明在对待法律技能的态度上出现了重大问题,必须彻底加以调整。律师技能的问题长期被忽视了,因为观念被误导了。知识并不创造财富,是技能创造财富。
    法律知识是法律技能的基础,但仅仅是基础。必须实现从法律知识到法律技能的跨越,不然法律人生就是不完整的。以法律技能实现法律知识能量的释放,方可造福于社会,真正实现法律知识的价值。
     律师的竞争是残酷的。技能差的律师出局,技能一般的律师为生存苦苦挣扎,只有那些技能强的律师如鱼得水,在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同时,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在执业律师的世界里,没有法律技能的律师会被人蔑视,甚至得不到同情。在这个职业群体中,居然还有人为温饱担忧,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当事人是律师的衣食父母,可当事人只相信技能,只相信实力,不相信眼泪。实力能带来欢笑,而眼泪只能带来更多的眼泪。残酷吗?在有竞争的地方,人们都会看到残酷。
     律师的名气和口碑往往能吸引当事人光顾,但赢得案件却只能凭律师的技能。只有赢得案件,才能获得赞誉。办案程序一旦启动,律师的名气就让位于律师的技能。案件的进展是否顺利和最终是否能赢完全取决于律师技能的运用和发挥。
    没有技能的律师是脆弱的,不强调技能的律师事务所也是脆弱的。因此必须时刻铭记:律师的成功不是来自学历和天赋,而是技能。 回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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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一杯酸奶,一瓶汽水,一袋花生,一张身份证


    首先,你需要学会观察律师。

    律师是什么样子的?这肯定是任何一个有志于从事此项职业的青年关心的问题。想全面了解律师的形象,有一种最简单的方法——“四个一”,即“一杯酸奶,一瓶汽水,一袋花生,一张身份证”。
    一杯酸奶——早上8点钟,你买一杯酸奶,到区法院门口,站在那里,待上两小时。一会儿你就会看到律师们陆续到来,他们有的是走着来的,有的是骑自行车来的,有的是打车来的,还有的是自己开车来的,各不相同。他们的穿着打扮也不一样,有西装革履打领带的,有穿着短袖衬衫不打领带的,有穿着律师袍的,还有穿着T恤衫、休闲装的。他们有的拿公文包,有的提皮箱,有的拿着提兜,还有的拿着纸袋子。这些律师有的是与当事人一起来的,有的是早早前来等候当事人的,还有的是当事人临近开庭还找不到他的。就这样,你在这里观察一个星期,目睹律师百态,你就会有比较。有了比较,就会有对自己的定位和要求。在这些律师中,你可能觉得有些很粗俗、无聊,有些很值得敬佩和仿效。最后,你可以在心中得出律师形象应该是怎样的结论。回去之后,用一个星期体味、感受和写出总结。
    一瓶汽水——再过一个星期,还是早上8点钟,你买上一瓶汽水,到中级人民法院门口观察一个星期。看看这里的律师是什么形象,看看他们与去区法院的那些律师有何不同。这些律师的打扮是否更正规、言行举止是否更得体。观察之后,再用一个星期体味、感受和写出总结。
     一袋花生——此后,再拿出两个星期,每天拿上一袋花生,早上8点,到高级人民法院门口默默观察。高院处理的大多是上诉案件,也有标的一般在3000万元以上的一审案件。你看看出入其间的律师的做派风度、穿着打扮、言谈举止、所用的交通工具以及守时程度有什么不同。在这里要观察两个星期,因为这里才是你的目标。如果你只喝酸奶和汽水,不吃这一袋花生,就只能说明你没有志气,因为这里才应当是你将来主要的用武之地。至于最高人民法院,在全球反恐的大形势下,可暂不去。不然,在最高人民法院门前连续和持续地站立与徘徊,大概会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麻烦。如果你特别想去国际法院和国际刑事法院的所在地海牙亲身感受和感悟,那就请登录国际法院和前南国际刑事法庭的网站,也会收获颇丰。
    通过上述观察,你就能知道律师到底是什么样子。也许你平时接触过律师,但那只是生活中的律师,这里看到的才是工作中的律师。不过,法院门口看到的律师还仅处于备战状态,尚未走上厮杀的“战场”,你只能看到他们的前期准备工作。想到战场上去看一看吗?那就要——
    一张身份证——凭身份证进入法庭旁听。在这里,你又会看到另一幅律师百态图。律师们有歪着身子坐的,有正襟危坐的;有的照起诉状一字不漏地念,有的则准备十分充分,拿出一份漂亮的代理词;有的律师发言时指手画脚而被法官敲槌警告,有的发言冗长令法官昏昏欲睡,但也有的发言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法官不禁凝神谛听。在这里,作为入门的重要一课,你要先观察一个月,此处将是你未来的主战场。
    律师的课堂在哪里?在法庭(因为仲裁案不允许旁听)。在那里,你是现场观看比赛,参赛者就在你面前施展自己最好的技能,精妙之举和败笔之作你都能一览无遗,还有什么地方能比这里更能使律师趋之若鹜呢?可现实的情况与理性的期待正好背道而驰,没有多少律师到法庭去为学习技能而旁听。
    这种旁听是在看律师们上演实剧,而且不要门票,演出会使你感到犹如进入早已憧憬的梦境。如果不迈进法庭,一切都像海市蜃楼,可望而不可即。以后,你可能成为梦的主角,梦境又会随着你的意愿而不断变化,这是多么引人入胜的前景。你与你敬仰的法官相距咫尺,颔首示意,你与鼎鼎大名的律师擦肩而过,偶像级的人物在你的面前站起坐下。这里是专业人士聚首的场所,处处散发着专业氛围不可抗拒的诱惑,一个“法”字成了令人凛遵的神圣召唤,一个“法”字成为律师生命中永恒不变的焦点。法庭就是律师接受召唤的金色殿堂。
    在法庭旁听,还可以同时思考如何作出判决。听完双方的陈述、论辩,你可以尝试作出判决,然后与宣判时法官的判决相互对照。也许最初你很难做到与之接近或大致吻合,但是没有关系,你可以反复练习。最后,你会做到写出的判决和理由与法官的基本一致,此时,你的信心将迅猛增强,你的水平也空前提高了。
    如今,又有多少学生和律师助理循着“一杯酸奶,一瓶汽水,一袋花生,一张身份证”的过程进行了这种观察呢?你要想成为一个成功的律师,最好试着这样做一次,因为你已经立志毕生从事这项事业。这是你一辈子的追求,一辈子的梦想,一辈子的生活!
    笔者想起了在海牙的一段经历。那么多的律师从世界各地赶来旁听前南国际刑事法庭的审判。实际上在网上就能看到直播,但他们依然亲身前往,这其中有一种朝拜圣殿般的感觉。照他们的话讲,能聆听世界顶级审判,是在圆心中的一个梦,庭散人离,便可以对自己的心有一个交代:我去过了。
    进入法庭的时候需要以证件换卡,笔者是用律师证押在那换的通行卡。在拜见恩师王铁崖大法官后,笔者旁听了当时的审判。当时是在审克罗地亚的将军Plaskic。目睹辩护律师的风采,感觉真是不一样。别的国家的律师说起来都是激动不已,但笔者从未有过刑事辩护的经历,所以触动不大。离开的时候,笔者的律师证引起了几个国外律师同行的注意。我们交换欣赏了不同国家的律师证。
    有一个小话题。有个外国律师同行问笔者是否为国家司法机构指派而来,中国律师界是否将有大的举动。笔者故弄玄虚,不置可否。但私下一想,这不就是早晚的事么,真该有这样的规划。外国人实际上对中国人了解不多,总以自己的思考习惯来推测我们的计划。中国有一些在美国拿到博士学位的理科学生开始再读法学院的JD。美国的一些机构便马上开始关注,认为中国将在法律领域有重大举措,并对中国为什么让理科的博士念法学院的JD作出种种分析和猜测。实际上,这些人完全是出于个人的考虑,并非受政府的指派,或为政府某种特别计划的组成部分。反过来讲,这些外国人的猜测多少也应引起我们的思考,这也是一种提示。这如果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的话,那就应该有所准备,以便能将工作做得更好。 回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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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8-5 15:13 | 只看该作者

第3节 律师的世界有多大?


    星星点灯,照亮回家的路。律师这个神秘而迷人的职业到底有着多少传说?在经历了一杯酸奶、一瓶汽水、一袋花生、一张身份证的观察之后,你就应该思考以下问题:

   
   ●律师是怎样的一群人?
    他们的家人、邻居、朋友、朋友的朋友,甚至是一些完全不认识的人,前来求助,带着影响其工作和生活的最私密和最棘手的问题来找他们,请他们指明一条法律上的出路。这是对他们的信任,他们也出于对自己能力的自信,开始帮助这些陷入困境的人分析危机,提出方案,进行协调,求得和解,达成协议,或者进行代理,出庭辩护,向前来求助的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费用。他们,便是本书的主角——律师。

    ●律师的舞台有多大?
    现实的世界是律师施展技能的舞台。围绕在律师身边的是这个世界中的各种人: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秘书、助理、当事人、对方律师、对方当事人、法官、检察官、记者、证人……律师心中的世界更是广阔无垠,无边无际。律师以宽容和睿智拥抱这个世界。
世界太大,容易迷失,律师应恪守那些工作和生活的信条,在滚滚红尘中保持一个清醒的自我。
    律师的世界是一个自由、宽容和博大精深的世界,充满梦想是这个世界的精髓。

    ●律师过着怎样的生活?
    律师,特别是那些处于创业阶段的律师,过着像隐士一般的生活并像马一样拉着法治之磨缓缓转动。律师崇尚法律服务上的敬业,追求执业技能上的完美,是社会公正和美德的建造者,是受到社会尊重的特殊群体,正战斗在开创法治新时代的最前线。
    当今这些艰苦奋战的人,最值得下一代人奉为楷模和永远怀念。后辈律师技能上的长足进步,都是站在先行者的肩头上取得的。律师的技能是一种智慧。每个律师都应将自己的智慧奉献给社会,使整个社会尊崇法律。律师有责任努力促使法律公平地普遍适用于所有的人,从而让法律变得更值得尊崇。律师的工作是神圣的。律师是民众心目中的优秀群体,完全不同于过去的讼师或师爷,更不是旧社会的讼棍。
    律师是法治社会的守护神。他们每天都以自己的行为护卫飘扬在共和国大地上的法律至上的猎猎大纛。任何违背法律的做法或现象,不管是程序违法还是实体违法,都会引起他们振臂疾呼,并痛加针砭或无情抨击。他们被赋予了这样的特权,在法庭上的大声疾呼和慷慨陈词不受法律的追究。
    走近律师,才能了解律师,而且要用心去了解。不然,即使自己已经成为了律师,却也还不能了解律师的定位、形象和使命。律师需要有人去用心解读,但能解读正确者又有几人?
    笔者就曾对英文单词lawyer有过误解,认为只包括执业律师。现在才知道,也包括法律学者。此时,它的意思是:精通法律的人。由于当时还没有意识到这一步,所以见到lawyer这个词就翻译成律师。有一次,恩师王铁崖先生让笔者翻译《圣雷莫海战规则》,其中就出现了lawyer。这个词。笔者当时还纳闷,怎么会有这么多律师关心国际法中的战争与武装冲突法,并且还关心其中的海战规则?但自己当时就以想当然的心态认为lawyer就是执业律师。这个误解险些出现在1996年《中国国际法年刊》第565页和第567页,最终笔者含糊地将international lawyer译为国际法工作者。由于当时心存疑虑,所以,这个不确定的翻译并没有出现在该期《中国国际法年刊》笔者所写“从《圣雷莫国际海上武装冲突法手册》看国际海战规则发展的几个阶段”之中。看来当时的这个措施是明智的。虽然这样翻译了,但心中一直存在疑问,觉得律师关心这样的事有点蹊跷。后来,笔者在1999年春节前到荷兰海牙参加国际会议的时候,专门就这个问题请教了国际红十字会的首席法律专家盖塞(GASSER)先生,这才知道原来这个词有法律专家的意思。但一般的法律专家并不称自己是lawyer,只是一些曾经做过执业律师,后来又从事教学或人道主义活动的人才这样称呼自己。这些人的习惯是,一旦做过律师,便认为是毕生的荣耀,在任何场合和任何时候都称自己是律师。还好,笔者的翻译并不算错。只要读者不认为参加会议的人都是当时持有律师执照并参加了该年的年度注册的律师,笔者的翻译就还说得过去。当笔者在会后到恩师王铁崖大法官于海牙的府邸过大年初一的时候,向王先生提到这件事,王先生再次嘱咐笔者,做事要有严谨的态度,不管是做律师,还是做教师。这件事一直令我难以忘怀。 回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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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新时代,新技能


    何以能得心应手,唯有朝乾夕惕。律师业绩优劣高下不同,褒贬毁誉不一,多因执业技能运用有别。同为律师,同是运用执业技能,结果却有霄壤之分,体现出的是功力深厚程度的差异。

    律师的一个相当重要的本领就是当他不知晓某种事情时对这种不知的感知能力(the ability to“know when they dont know”)。Michael Hunter Schwartz,Teaching Law Students to be SelfRegulated Learners.2003 Det.C.L.Rev.,p472.换句话讲,律师要意识到哪些知识是该知晓却不知晓的,更应意识到哪些技能是该掌握而没有掌握的。
    法律知识对于法律服务市场而言,是一种不能兑换的货币,在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技能之前,它仅是一种拥有和收藏,而法律技能则是硬通货。法律知识是远期汇票,而法律技能则是现金。
    律师的技能不是科学而是艺术。2+2=4,500年前是这样,500年后还是这样。但法律上的事情却不是这样。同一个案件,20年前审是一个结果,20年后审又是一个结果。即使是现在审,谁敢保证不同的法院会作出相同的判决?甚至谁敢说同一个法院肯定会有相同的判决?
    正因为律师技能是艺术而不是科学,所以要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更新,其目标很明确,即在现时的情势下能最有效地为当事人服务。如果说20年前外语水平对律师执业还没有大的影响的话,现在则完全不同了。从发展的眼光来看,法学院学生和年轻的律师助理如果失去外语能力的支持,那么在未来就很难有大的作为。对于网络资源的利用,特别是宽带上网的要求,如果说在10年前还是一种律师办案的形象时尚的话,可在今天,这已成为降低办案成本和提高办案效率的重要途径,也成为律师事务所发展的一种必需。 回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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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是技能抬起你的腿


    刚从法学院毕业的学生进入律师事务所,成为第一年助理。转年后,你自然成为第二年助理。依次递进。如此这样,律师事务所不再期待你继续做目前的工作和仅具有当前的技能,因为会有人来代替你做这些事情。你要么上一个台阶(move up),要么出局(move out)。跳上新的台阶不是由于时间的自然推移,而是工作能力由量的积累到质的升华的结果。年轻律师都希望能抬腿跳跃,但怎样去跳呢?

    你在金字塔的塔底,每上一个新台阶,都要靠技能抬起你的腿。作为助理,你在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地位不高的人,但在你承办案件或接受办案律师交办的任务时,你必须以“我就是最好的律师”自居,使案件的处理精品化。你不能仅仅满足于完成任务,不能仅仅因为超越了要求的最底线而沾沾自喜。凡是优秀律师已经做到的,你都应当做到。要回头看你办过的每一个案件,将缺失和遗憾铭记在心,以便以后办案时引为殷鉴,警钟长鸣。
    法学院的学生毕业后一般就再没了毕业意识。其实,律师执业中也有一次次的毕业。每次毕业,技能就上了一个新台阶,钱袋也跟着鼓了一块。而没有毕业的人相对于那些毕业的人来说,就是在不断地留级,相互间的层次就这样一点点被拉开了。 回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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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律师技能的三个方面


    在梵语中有这么一句话,说是一个人如果具有梵语中以“V”打头的五种东西,就会变得很伟大。这五种东西就是外表端庄、个性、语言能力、学识及谦卑。一个辩护律师必须拥有上述品质,如果想获得成功并达到职业的顶峰,就必须更多地具备这些品质。[印]查德里赛克哈里·阿亚,侯君丽译:《法律的实践》,收录于[印]米尔思等著:《律师的艺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88页。这些品质只不过是律师技能基本功的一部分。

    完整地说,律师的基本功分三个方面:思考为内功,语言是外功,横亘二者之间的是律师的职业道德。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三项齐备方能成为律师界的精英。
    一种种技能就像一个个奇妙的音符,运用得当,就可以奏出你律师生命的美妙乐章。



第7节比智慧更有力的是道德


    律师是一个令人羡慕的职业,但又是一个充满危险的职业。有许多律师就是在执业过程中翻船的,最终身陷囹圄。有时是因为太投入了,以至于模糊了律师与当事人的区别,有时是因为太想当然了,以致忽视了社会对律师的容忍程度。有的令人惋惜,有的更带有悲壮的色彩。

    要培养一名成功的律师,家庭和社会付出的成本是巨大的。因此,付出了巨大成本的家庭和社会对律师就会有相当高的期望值。对于一个律师来说,必须要对这种期望值有一个恰当的平衡和把握。
    笔者建议所有的律师都将律师职业规范置于案头,日日研读,切不可稍有逾越。律师的行为规范必须遵守,它不仅是律师自我发展的要求,也是整个社会对律师的要求。
    律师的活动在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这种情况在一些发达的西方国家中特别明显。在中国,由于历史的原因,律师的工作和从事过律师工作的背景在目前还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作用,但从发展的趋势来看,中国律师的活动将在国家的社会生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律师队伍的日益壮大和律师活动的特点使律师成为一个在社会中能释放巨大能量的群体。正因为如此,社会就有必要对律师的行为加以规范。
    律师的职业道德主要体现在对当事人的义务和对法律的义务两个方面。对当事人最重要的道德要求是保密的义务(duty of confidentiality),对法律的最大道德要求是竭尽全力(to the best of your ability)清除程序不公的现象(procedural irregularities)。执业技能只能成就会办案的律师,而执业技能加上执业道德才能成就卓越的律师。 回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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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社会责任感


    我国宪法在世纪之交作了重大修改,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依法治国。这是我国几千年文明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于无声处听惊雷,1993年的宪法修改把中国的经济制度改了,1999年的修改把中国的政治制度改了,中国从此永远改变了几千年的人治历史,将从理念上和制度上逐步过渡到法治社会。伟大的策划者们刻意低调,其他专业的人士对此也意识不强。但律师们对此应充分认识并积极投入。

    法治将成为这个国家的理念。从注册为执业律师的那一刻起,每个律师便成为这个理念的守护者。任何律师都没有理由拒绝增强自己的技能,因为法律技能将是守护者手中的利器。真理和正义也要由实力去捍卫,空有雄心壮志,没有真正的技能,就无法胜任律师这个职业。对于律师这个行业,执业技能的发展才是硬道理,别的都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已。
    当律师接手一个案子后,很难说他是否还属于他自己。在笔者看来,在更大的程度上,他属于整个社会。
    有一位杰出的律师曾言,如果你最初是为了挣钱才从事律师这一职业,那么你现在就可以放弃这一想法。你会发现,在商界可以毫不费力赚下大钱而且于心无愧。一个人若投身于法律这一职业,其宗旨就必须是先主持正义而后考虑生计。[美]罗伯特?G.西蒙斯,侯君丽译:《律师的责任》,收录于[印]米尔思等著:《律师的艺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90~191页。
    的确,许多律师从未发现人们对律师职业和对律师个人的真正要求。对这些律师来说,他们的职业仅仅是为当事人服务,而法律只是他们为其当事人的利益而加以摆布的机械性规则。持这种职业观点的律师不可能吸引当事人,也不可能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服务,他本人也绝不会对丰富多彩的法律生活具有持久的兴趣。[美]亚瑟?T.汪德尔贝特,刘同苏译:《律师的五种功能》,收录于[印]米尔思等著:《律师的艺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36页。
    现在已经有一些律师开始参与我国的立法工作,实为国家之幸事。律师站立法律潮头,立法建议自然最为中肯。律师以其智慧推动法治,可谓功在千秋。又有许多省市出现了政府律师,标志着律师开始介入政府的工作,为我国逐步走向依法行政做出努力,使律师的社会作用得到了更大的体现。
    律师能为国家做的事情很多。例如对日索赔的正义之举,律师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他们所追求的就是正义,体现出一种位卑未敢忘忧国的情怀。更有一些律师开始走向世界,参加国际上的各种活动,为使我国律师业走向世界迈出了实在的步伐。他们都是有成就的律师,他们本可以通过专心于自己的业务而获得更多的报酬,但他们却义无反顾地在牺牲报酬的基础上,为提高中国律师在国际上的声誉和地位而做着扎实的工作。 回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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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诚实


    没有什么东西比一个律师的诚实和正直更能引起法官、律师界同行和广大当事人的信任。曾有不少极有天赋的律师由于缺少应有的品质而不光彩地结束了他们的职业生涯。可见,诚实和正直是在这一职业中获得成功的首要因素。[印]查德里赛克哈里?阿亚,侯君丽译:《法律的实践》,收录于[印]米尔思等著:《律师的艺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85页。弄虚作假、狗苟蝇营在律师界是没有出路的。律师界讲究大道之行,邪不压正是不变的规律。

    律师向法庭陈述案情时,务必绝对精确。不要指望用虚假的叙述能蒙骗过法庭。一个训练有素的法官几乎能毫无例外地识破编造的谎言。法官一旦发现律师对案件事实作了不真实的叙述,无论律师是出于疏忽还是蓄意欺骗,都会不再信任这个律师。这会对律师的职业声誉产生毁灭性的影响。
    从职业道德的角度看,律师对案件事实故意作出不真实的陈述或是引用已经失效的法律,都是不可饶恕的错误。一个优秀律师应当毫不犹豫地承认而不是隐瞒那些在法律上不容否认的东西。律师的责任在于合法地、有说服力地提出辩护理由,至于是否接受他的理由,则是法官的事。[印]P.N.萨普鲁,侯君丽译:《怎样做个好律师》,收录于[印]米尔思等著:《律师的艺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73~174页。

第10节敬业


    律师最大的敌人是懒惰。

    如果说在律师界获得成功需要天赋,那么,不必为此感到害怕或沮丧,因为真正的天才是极为罕见的。虽然说与生俱来的才华来自上天的赋予,并非经过人为努力所能轻易获得,但是,天道酬勤,勤能补拙。
    在与外国律师同行数度合作中,笔者领略到了他们的敬业和勤勉。都说中国人最为勤奋,这不完全正确,笔者在伦敦大学念书时就已意识到这一点。外国人在法学院读书勤奋得很。记得当年到伦敦大学图书馆借书时,发现许多外国人经常比笔者先到,几本关键的书总是被他们抢借一空。笔者终于有一次比他们先到,捷足先登,于是踌躇满志,环顾左右,在书摘卡上即兴写下“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的打油诗,以认可和勉励自己。
    后来与外国律师多次联手办案,也感到他们十分勤奋。一位外国律师在旅游的列车上打来电话,开口便告知案件出现了特殊的意外情况。笔者当时正在北戴河的海滩上晒太阳,懒洋洋地无所事事,只是得知后忍不住大声抱怨和诅咒。但是,诅咒和抱怨是无济于事的。日后笔者仔细回想案件的办理进程时,方才省悟外国同行始终紧张地关注着案情的变化,而笔者却“偷得浮生半日闲”,晒太阳去了。随后笔者不再懈怠,认真做出快速反应,与外国同行密切配合,终于使这个案子得以取胜。这个小小插曲不仅是笔者和律师朋友调侃时津津乐道的趣事,也成为笔者劝诫学生切忌贪图享乐、晓之以敬业为先的素材。
    不可否认,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一些重要但无法控制的因素,如命运、机遇和运气。这些都是掌握在上苍手中的不可捉摸的因素,却深深影响着我们的一生。我们不能以运气不佳为由而不去为一次次战斗预先准备。如果我们没有倾注全力预先做好准备,没有竭尽所能创造成功的必备条件,那么即使命运之神前来叩门,也会因发现我们的怠惰掉头而去。因此,我们应当像诸葛亮那样鞠躬尽瘁去争取成功,使之成为一种习惯,即便失败,也无须为没有尽力而感到羞愧和遗憾。[印]查德里赛克哈里?阿亚,侯君丽译:《法律的实践》,收录于[印]米尔思等著:《律师的艺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88~189页。
    律师执业水准尽管不同,但谨慎敬业必须贯彻始终。如果因律师对案件的关注不够而导致败诉,当事人可能起诉律师要求赔偿。如果是程序上的失误,或者是咨询时信口开河,导致当事人遗漏某些重要事项或丧失诉讼时效,败诉也在所难免,律师就要面临尴尬,甚至要面临赔偿。我国目前还很少有当事人为此起诉律师的,但这一趋势已见端倪。面对当事人,不论是回答咨询问题还是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们都务必谨言慎行。 回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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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礼貌


    在法庭争辩中,律师总不免带有激烈的对抗情绪,但是,你要想取得胜利,就必须善于控制自己,不要为自己的情绪所左右。人的头脑一热,就会失去理智,就无法冷静地判断形势和明智地思考对策。法庭冲突固然激烈,但置身其中的律师却必须保持一定的礼仪。无论法庭冲突多么激烈,冲突双方的律师都不能把论点对峙转变为人身攻击。人身攻击非但无助于赢得诉讼,反而会使自己的职业声誉受到永久性的玷污。刘同苏:《论法庭冲突》,收录于[印]米尔思等著:《律师的艺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59~260页。

    有一次,在英国大法官法庭任高级律师的理查德?贝泰尔先生同他所指导的初级律师一起去上诉法院出庭。在进门的时候,这位初级律师由于一心思考着要在法庭上发言的内容,竟先于他的导师推门走了进去。理查德先生碰了碰他的胳膊,语调和蔼但毫不客气地指出:“慢一点,慢一点,小伙子。即使我们不能教会这些人懂法律,至少我们也应该给他们上一堂礼节课。我应该走在你的前面。”[美]约翰?梅西?赞恩著,孙运申译:《法律的故事》,中国盲文出版社2002年版,第388页。


第12节勇气


    厄斯金律师在法庭上向陪审团说了以下令人难忘的话:“无论要冒什么样的危险,我都将永远维护英国律师界的尊严、独立与正直;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公正的审判将不复存在,而公正的审判正是英国宪政中最具有价值的组成部分。如果当君主与臣民发生争讼的时候,律师不能自由地决定代表哪一方,英国的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英]丹宁斯,刘同苏译:《诚实的律师》,收录于[印]米尔思等著:《律师的艺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32页。

    律师需要具备的另一种基本修养是勇气。每一个为被告辩护的律师都应当不遗余力地为之辩护,而不管公众对这个被告有多么不利的强烈舆论。尽管这项工作本身可能令人厌恶,无论这会给律师本人带来怎样的不便,也无论律师为此获得的律师费是何等微薄。律师必须在紧紧包围被告的大网上发现漏洞与缝隙,并且尽量利用这些漏洞和缝隙来挽救这个不幸的人。
    法律至上是执业律师情感上不灭的精神源头。律师不顾自己的危险而献身于当事人的利益,代理的行为使律师远离了自己。还记得辛普森案的审判吗?当时社会舆论的倾向性是那样明显,但这并没有影响那些辩护律师们的执业信念,更没有影响到他们技能的发挥。当尘埃落定,他们赢得的,是更多的敬佩。



(连载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