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灯的冷彻 oad:胡耀邦严惩上海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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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至1984年间,**高干子弟胡晓阳和陈小蒙为首的流氓团伙,以帮助调动工作和跳舞的名义,诱骗妇女,进行强 奸、猥 亵、轮 奸妇女数十名。这起案件轰动了上海滩,其受关注程度不亚于今天的陈NY 案。

此案主犯胡晓阳系**上海市委第二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教的儿子,陈小蒙则是**上海市委原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后来的上海市政协副主席陈其五的儿子。此案在当时影响很大,当时的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国栋不敢作主,给时任的胡 耀邦请示,胡 耀邦批示:“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连中国官方人民出版社2005年5月出版的《陈云晚年岁月》也承认,“由于这伙犯罪分子自恃有后台,案件审理起来难度很大”。事件要上报中央定夺,在 1986年1月,在一次**中央政治局月委会议上听取汇报时,邓小平提出,对严重的经济罪犯和刑事罪犯,决不能手软,要依法杀一些。据指出,当时**中央的共识是:“不管是甚么人,依法处理,杀一儆百”。

最后,在1986年2月,胡晓阳、陈小蒙等被判死刑。据说,胡 耀邦到上海的时候,还专门看望过胡立教,请他“理解中央的决策”。在此之前,他告诉上海方面,不要告诉陈其五他个儿子的事情,因为陈其五已经是癌症晚期,不想过于刺激他。

当年法院判决出来后,仍不断有人为胡晓阳等向邓小平求情。1986年2月26曰,邓小平在另一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再次表明:“我看了一些反映,上海判了胡晓阳案以后的反映,说这件事处理得好,敢于处理。不管甚么人,只要犯了法,都要按法律办事,党员还要按党纪办事。”

邓小平当时又高调力挺批示“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胡 耀邦,他指出:“上海那个案子判得好,党内外,国内外觉得我们有希望,但并不因为这么一两件事就坚定了人们的信心,还要看。看嘛,我们就认真做给他们看,证明我们不是说空话的。”邓小平一槌定音后,胡晓阳、陈小蒙的死刑才算是定了案。

难得的是,在同一场合,当时另一**元老陈云也支持胡 耀邦。陈云以较通俗语言不点名表示:“老子要开明,儿子要管严一点,要依法办事。”

1986年3月,胡晓阳、陈小蒙等被枪决。就在宣布执行死刑的当天下午,当时的**上海市委副书记吴BG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闭庭后举行了全市干部大会,表明要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甚么人,不管是哪一级干部,也不管是甚么人的子弟,只要触犯了刑律,就要严肃查究,秉公执法,决不姑息。 
群狼就歼记
——上海陈小蒙、胡晓阳等人强奸流氓案侦破记实

编者按 上海陈小蒙、胡晓阳等人强奸流氓案,曾经引起全国广大读者的广泛注意。这是因为六名罪犯陈小蒙、胡晓阳、葛志文、陈冰郎、陈丹广、康也非都是干部子弟,有的还是高干子弟。他们依仗权势,胡作非为,肆意蹂躏数目众多的良家妇女,罪大恶极。但是,法网恢恢,有罪难逃。三名主犯陈小蒙、胡晓阳、葛志文已于今年二月十九日伏怯。

这个大案是怎样发现的,是如何侦破的?相信是本刊读者感兴趣的问题。我们特请详细采访过此案的钱勤发同志写了此文。从中可以看到,不论犯罪者多么有权有势,也不论他们怎样狡猾隐蔽,在社会主义阳光普照的神州大地上,他们终究逃不脱法律的惩罚。 

线索  十五个字

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九日,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公安分局预审科干部老赵和老王收到看守所转来在押罪犯的一份检举材料,全文只有十五个字:“我听某某人说,有个女青年被轮奸了。”

如此简单的检举材料,对于公安人员来说,是个不易解答的“难题”。老赵和老王久久注视善这十五个字。难道说在押犯为了立功赎罪而诬陷他人?不,不至于。坐班房促使那些家伙的大脑能够冷静一些,况且这些家伙也懂得诬陷是要罪上加罪的。老赵和老王两位多年同罪犯打交道的预审员掌握了对象的心理,这十五个字引起了他们的高度重视,于是,立刻提审了那个写检举材料的对象,希望从他嘴里掏出详细的情况。结果,依旧是这么简单,只是用肯定的口气重复了那十五个字。

“绝不放过一个罪犯。”老王和老赵下决心对这十五个字展开调查。他们找到了“某某人”,谁知“某某人”又是听“某某人”说的。这样,七转八弯,费了不少周折,终于找到了那个被害的女青年。

一位高挑个子的姑娘,出现在公安人员面前。她的衣着和谈吐都朴实,带有几分腼腆且显得有些慌张。她竭力回忆着这两年所走过的路,只是喃喃地说:“没有呀,确实没有做过见不得人的事呀。”看样子,她决心要把那痛苦的一页永远地翻过去了。老赵和老王在不愿再让姑娘勾起那辛酸的往事的同时,还得从旁作稍稍引发。

沉默,令人窒息的沉默。

这位姑娘长久陷入沉思,之后,脸色渐渐地黯淡下来,泪珠在她眼眶里开始滚动,终于,她喃喃地叙述了两年前那个痛苦不堪的夜晚——

  

徘徊  辨认黑窝

“我并不喜欢跳舞。是纯属偶然的事情,我被某某某带到一家人家屋里,没有想到却陷入了一个魔窟,他们强行轮流污辱了我……我叫不出他们的名字,只记得一个是戴眼镜的,另一个有人喊他叫‘小鸽子’。那个叫‘小鸽子’的还对我进行要挟:‘我们都是高干子弟,你要告去告好了。’我软弱,只得咽下了这口冤气。某某某虽然没有欺侮我,但我恨他,是他把我带到了魔窟……我只记得,当时乘二十六路电车,在某某路下车,随后进入了一条弄堂,七转八弯地到了这家人家。那地方好象很僻静,路旁有行道树……”

姑娘再也无法说出发案的详细地址和作案人的真实姓名。但从她的提供的材料中,老王和老赵觉得此案绝非一般,那种残忍之极的作案过程,充分说明了罪犯是个肆意蹂躏妇女的老手。

他们向科领导作汇报后,取得一致意见:为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应该细查深挖,捣毁魔窟。事不宜迟,一个详尽的侦察计划形成了。

第一步先搞清作案现场。这天晚上,那位姑娘配合公安人员前往两年前曾经去过的那个地方辨认。按照原线路在某某站下车,被害者在前面走,老赵和老王身穿便衣,保持十来米距离,紧紧尾随。尽管事隔两年,她又只去过一次,但是那令人心碎的往事促使她回忆出走过的路和见过的树,以及那已模糊不清的弄堂。一条横马路,又一条横马路,她在三条横马路之间徘徊,犹疑了好一阵子,最后还是认准了中间的那条横马路。她毫不犹豫地拐进了一条弄堂,忽儿东,忽儿西,弯弯曲曲地跟到弄堂底。

“好象是这儿。”她指了指一幢楼房。

“不会搞错吧?”老赵和老王用询问的目光注视着她。

“大概不会错。总归在这个圈子内。”

经过反复辨认,缩小了侦察范围。第二天,老王和老赵走访了地区居民。里弄干部反映说:在这条弄里有两家人家经常举行家庭舞会,一家是某号,但没有发现什么不正常的现象;另一家是某某号,出没的人员频繁,男男女女的一派乌烟瘴气,地区里早有所闻,有关部门也来了解过……

老赵和老王作了详细调查,对某某号引起了警觉,因为它的位置恰在被害人辨认的圈子里;里弄干部所述这家人家屋内摆设同被害人陈述的基本吻合。调查出,这家人家确是高干子弟,屋内住着兄弟两人,为兄的是《民主与法制》杂志社记者陈小蒙,一个戴眼镜的人,这又与被害人所述的相符合,为弟的是中国民航一○二厂工人陈冰郎。

老王和老赵将调查来的情况及时向科长老王、副科长小杜作了汇报。两位科长态度十分坚决,一致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他们又将案情的复杂性向刘副局长报告,刘副局长回答得很干脆:“有一个查一个,彻底查清案情。”

  

侦缉  野鸽就擒

追根寻底,顺藤摸瓜,老王和老赵极为慎重地做了大量的“外围”侦察工作,取得了陈家兄弟的照片,请被害人辨认。那位姑娘用手指了指戴眼镜的陈小蒙:”我印象中是他。”但毕竟事情过去两年了,被害人一下子难以确认。

老赵和老王决定将这步“棋”放一放,迂回出击,先去寻找那个名叫“小鸽子”的人。如果说,陈小蒙家是个魔窟,那么他的狐朋狗友势必经常出没那里,这其中肯定有那只“小鸽子”。老赵和老王循着这个绰号再次到地区调查,当地居民群众反映:只听到有一个叫“野鸽子”的,但却不知道“野鸽子”的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尽管“小鸽子”与“野鸽子”有一字之差,但可确知有一只“鸽子”,经常“飞”到陈小蒙家。被害人曾说过:“‘小鸽子’不但身材瘦小,连眼睛也很小。”老王和老赵决定跟那个带被害人去跳舞的某某某作正面交锋,试图从他嘴里获取“小鸽子”的真实姓名和来龙去脉。某某某如实交代了前往跳舞的经过,并说出“小鸽子”叫葛志文,是新华香料厂的工人,家住某某路某某号。他只说同葛志文有来往,但不知那个戴眼镜人的底细。他还说,记得当时跳了一会舞,那个姑娘被一个戴眼镜的人带走了。还以为她有事告辞而去……

“小鸽子”成了重点侦察对象,老赵和老王收取了葛志文的照片请那姑娘辨认,她一口咬定:“不错,就是这个‘小鸽子’。”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一辆机动三轮车驶进了新华香料厂,车内坐着三个人:一个是被害的那个姑娘,另外两位就是身穿便衣的老陆和老赵。这辆普普通通的机动三轮车丝毫不为人所注意。下班的铃声响了,厂内涌出一股人流。这时,一个瘦小的身影摇摇晃晃地出现了,那个姑娘的视线立刻集中到他身上。

“就是他。”也许“小鸽子”的特征比较明显,被害人一眼就认出了他。

“没错?”

“不会,肯定是他。”

机动三轮车缓缓地围着这个瘦小的身影转了几圈,通过“多侧面”让被害人作准确无误的辨认。她斩钉截铁地说“肯定是他”。

  

突破  找到魔窟

“叫什么名字?”

“葛志文。”

“有没有绰号?”

“小鸽子。”

“经常带一些女青年上哪儿跳舞?”

经过当夜的突击审讯,葛志文知道已经“坏事”,任何抵赖狡辩都已于事无补。于是,他吞吞吐吐地交代了一个又一个遭到过他们摧残的年轻妇女,同时也供出了陈小蒙、陈冰郎等人参与共同犯罪,他说:“我感到认识了陈小蒙、胡晓阳他们,自己的身份也高了。认为他们有学问,条件又好,神通广大。我对他们的腐朽生活方式非常羡慕和崇拜,开始走向堕落……”他还供认了作案地点多半在陈小蒙家。

案情有了重大突破。在搜查了葛志文家时,查获了一张买飞机票的介绍信和一本通迅录,上面记载着许多女性的姓名和通讯地址。

根据葛志文的证词以及那本通讯录,副科长小杜先后带了七名女公安干警,分头查访被害人,把陈小蒙、葛志文、陈冰郎的照片给她们一一辨认,全部得到证实。触目惊心的犯罪事实证明了陈小蒙家是个魔窟。

陈小蒙兄弟发现“小鸽子”突然“失踪”,凶吉难卜,急得象热锅上的蚂蚁。他们四出奔波,到处打电话寻找葛志文。卢湾公安分局预审科将获取的罪证以及陈小蒙、陈冰郎兄弟的新动向向分局党组、江局长作了汇报,提请区政法委员会讨论。意见都是一致的:罪恶累累,应该逮捕追查法律责任。市局领导态度相当明朗: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办事。同时指示道:组织足够力量,排除各种干扰,抓紧突破。

一张围捕陈小蒙、陈冰郎兄弟的网撒开了。

  

出动  兄弟落网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三十日下午,几经研讨的周密计划付诸实施。卢湾区公安分局预审科科长老王担任总指挥,一声令下,兵分两路:由赵、张、陆三人捉拿陈冰郎;王、邹二人捉拿陈小蒙。

一路是赵麟童等三位公安人员驾驶着吉普车风驰电掣般地朝西郊某某学校而去,半小时以后,吉普车停在校园的篮球场上。陈冰郎正在上课,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公安学校教务处的同志遵照卢湾公安分局布置的计划,将陈冰郎叫了出来:“家里有事,请你出来一次。”

陈冰郎被带到篮球场,问了一句:“啥事情?”

”跟我们走一趟。”

陈冰郎面对三位身穿制服的公安人员,不由一怔。当他还未清醒过来时,迅即被推进了吉普车,只听“咔嚓”一声,一副亮锃锃的手铐铐在他手上。

另一路老王和小邹身着便衣,先到陈小蒙的单位《民主与法制》杂志社。单位反映说,此人踪影无常,有时不来,很难找得到他。

老王和小邹立刻掉转车头,直朝陈小蒙家驰去。谁知,陈小蒙家“铁将军把”。邻居反映说,他同妻子看电影去了。会不会听到风声而仓惶出逃了?老王和小邹心里十分焦急。他们耐心地守候着,一小时,两小时,一直守候到九点一刻。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朝弄堂口走来,陈小蒙同他妻子踏着夜色进入家门。老王和小邹看到三楼的灯亮了以后,在地区民警的配合下,敲响了陈小蒙的房门。

门开了,老王和小邹闪身进屋,立刻亮出了“收容审查证”。“请跟我们走。”陈小蒙两眼直勾勾地望着这张“收容审查证”,脸刷地白了,惊恐之下,身子不住地打颤。他象一尊木像似地站住不动。

“赶快穿上鞋子,跟我们走。”老王催促道。

陈小蒙绝望地摇了摇头,脱去拖鞋,换上皮鞋……当陈小蒙被押解到指定地点时,已是晚上十点半了。

罪恶累累的陈小蒙、陈冰郎兄弟同一天落网。经过连续几天的突击审讯,案情日趋明朗:主犯胡晓阳的面目暴露出来了,参与共同犯罪的还有陈丹广、康也非。卢湾公安分局乘胜追击,布下罗网捉拿胡晓阳这条“大鱼”。

  

包围  寒夜奏捷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北风凛冽,最低气温在摄氏零下三度。中午时分,一辆又一辆的小车驶进了衡山宾馆,紧挨宾馆的周围静静地停着几辆吉普车。胡晓阳是个披着深圳大学《世界建筑导报》记者外衣的禽兽,经常以做生意为名,出没深圳与上海之间,此刻正住在衡山宾馆。考虑到捕捉时的难度,市公安局抽调了部分兵将,配合卢湾公安分局共同战斗。市公安分局和刑侦处数名领导亲临现场督战。

公安干警在衡山宾馆整整守候了十多个小时。夜色渐深,气温更低。等到了晚上九点多钟,一切准备工作就绪,该收网了:卢湾公安分局的老赵和老王等人身着便衣,走到衡山宾馆三楼,轻轻地敲响了胡晓阳的房门。出来开门的正是这个衣冠禽兽。

“请跟我们走一次。”老王不露声色地说道。

“做啥?”胡晓阳若无其事地在问。

“有点事,去了你就知道。”

二话不说,老赵和老王等先把胡晓阳带到四楼,然后再从四楼乘电梯到底层,立刻把这个强奸流氓案的主犯押进守候在外的车子内。警备车的蜂鸣器一路呼叫,仿佛在为这场战役的胜利报捷。这时已是晚上的十点四十分了。

主犯全部落网后,他们接着又部署了追捕康也非的计划。在胡晓阳落网的四十小时后,卢湾公安分局向深圳市公安局发出了一份电传,请他们立刻控制深圳华仪利能电脑工业公司的职员康也非。一月二十六日当天,深圳市公安局电复“康已到手”。翌日,老王会同市公安局刑侦处的一名侦察员立刻飞往深圳,顺利地将康也非押解到上海。

眼下已剩最后一名罪犯陈丹广还逍遥法外。陈丹广是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船员,此刻正随“清河城”号船在大洋彼岸。二月十五日,“清河城”号驶抵上海港,船刚靠上高庙码头,早已守候在此的小邹等三人立即登上船楼,将陈丹广捉拿归案。

经过近四个月的日夜苦战,六名罪犯全部落网。这期间,卢湾公安分局的公安干警为查实罪证,不辞辛劳,辗转千里,足迹遍布八省市十一个地区,终于破获了这起罕见的强奸、流氓大案。

据说朱德的一个孙子也在严打中被枪毙。

胡晓阳是当时上海市委第二书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教的儿子。

陈小蒙是党内老资格的革命家、《敦促杜聿明投降书》等作者,去世前担任上海市委宣传部第一副部长陈其五的儿子。陈其五的另一个儿子,也是该案的主犯之一陈冰郎被判处20年徒刑。  附记:胡晓阳、陈小蒙:最淫的“衙内”

  1986年2月19日下午,遵照邓小平讲话的精神,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静安体育馆召开了—次公审大会。会上,胡晓阳、陈小蒙、葛志文三人因犯有强奸、流氓罪,且影响极坏、民愤极大,而被当场宣布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案犯陈冰郎、陈丹广、康也非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5年、3年。

  2月20日,当胡、陈、葛等人被枪决的新闻向社会公布后,立即在国内产生轰动,人们无不为之而拍手称快,称赞政府政法部门的敢于斗硬,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据查明:6名罪犯中,胡晓阳乃上海市委前第二书记、时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教之子;陈小蒙、陈冰郎乃时任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其五之子。他们6人勾结在一起狼狈为奸,打着父亲的旗号,以帮助招工、招干、调动工作、跳舞、谈恋爱等为名,自1981年至1984年间,共轮奸、强奸、奸淫、猥亵妇女51名,严重地危害了社会安宁和败坏了党的风气。 

  在长期的淫乱活动中,几乎每个罪犯都有着各自的秘密嗜好。陈小蒙因爱舞文弄墨,每一次“采花”之时,都要与被“采”之“花”多聊上几句,事后,又如实记录,尽情发挥。几年之后,他居然写成了一本厚厚的《“采花”大纪实》书稿,并已经有外国书商愿意出高价帮其出版。胡晓阳虽既无文才又无口才,但却喜欢摄影,每逢淫乐之时,便或公开、或偷偷地取出随身携带的微型相机,将一个又一个的裸女倩影摄入镜头,既可供自己日后欣赏,作为陈小蒙出书的配图,又可以此为要挟,继续与一些女子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