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魔里番:广东卫视原主持人李泳受贿案 判刑三年没收10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7:12:48

广东卫视原主持人李泳(资料图片)

  据新华社电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7日对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广东卫视原主持人李泳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李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同时追缴李泳受贿所得“路虎”牌越野车一辆,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李泳与时任中共广东省省委副书记的陈绍基(已判刑)相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经陈绍基介绍,李泳与香港某公司董事长杨某认识。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陈绍基利用担任广东省政协主席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杨某的请托,为其公司取得粤港两地客运直通车营运指标等事项提供了帮助。2008年上半年,李泳向陈绍基提出想购买越野车,陈绍基表示可以让杨某出资为李泳购买。随后陈绍基要求杨某购买一辆越野车送给李泳,杨某即安排人陪同李泳选车。2008年4月,李泳选定购买“路虎”牌越野车后,杨某即以广州良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名义签订了汽车购销合同,并陆续为其支付购车款、车辆购置附加税、车辆保险费共计136万余元,将车交付李泳使用。2008年11月,该车从广州良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过户到李泳父亲名下。

  另查明,李泳于2009年4月18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伙同陈绍基索取他人“路虎”牌越野车等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泳伙同陈绍基,利用陈绍基的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路虎”牌越野车一辆,价值人民币13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李泳案发后自首,并考量其认罪、悔罪等情节,可对其予以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娱乐圈总有一些生得娇艳女子,她们以自已的青春来做赌注,将自己的前途命运抵押给一个前途不明的政客,如见不得光的阴暗尘埃,她们——就是国内一些高官级别的地下情妇。

女人甘愿被高官包养,大多数还是为了“钱”和“权”两个字。但对大众而言,她们无疑是为千夫所指,为贪图享乐或为利益共沾,总之是助纣为虐一起同流合污。 

    近日,广东省电视台著名女主持人李泳因涉及陈绍基案被“双规”,成为网络关注的焦点,她的照片、简历大肆传播。百度百科相关条目也有她被双规的信息,文中是这样介绍:她热心社会活动,积极参与各种社交活动,很好地起到“身体力行地发挥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

    生于1976年的李泳是东北人,国家一级播音员,至今未婚。身高168厘米的李泳被称为“美女主播”,从吉林电视台调入广东电视台后,由于外貌姣好,从播报新闻到主持专题栏目,再到综艺节目,涉及的范畴全面、表现出众,近年成为该台既播新闻又主持大型综艺晚会的“双栖”节目金牌女主播。

   李泳之所以被双规,是因为她涉及王华元和陈绍基案件。更令人想不到的是,这样一位有点姿色李咏竟然还是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王华元和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共同的地下情妇。

    关于高官情妇,民众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猜想。给人做情妇,似乎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一位倍受关注的金牌女主播给人做情妇风险性更大,稍不留意就会暴露天下。业界同行反映,李泳给人的财富印象明显与其正常收入不符,更有消息人士声称,由于李泳后台强硬,在电视台内“能量很大”,几乎无人敢得罪她。

    几乎无人敢得罪的李泳为何这样嚣张?也许因为她是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的情妇,而不是别人的情妇,一位大牌情妇,自然有耍大牌的理由。

    有人说在娱乐圈偷情就像宋祖德的臭嘴,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被偷拍暴光。而美女主持人李泳驾驶“奔驰”不过瘾还非得要换“路虎”,要的莫非就是大牌情妇欺行霸市的风头?明眼看到其派头与她的正常收入严重不符,但我们电视台的业内人士也只能熟视无睹,正因为她后台强硬到无人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