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世界永恒之眼掉落:05年一份关于旅游市场价格管理的调查报告-阳光下的猫-搜狐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6 00:13:31

05年一份关于旅游市场价格管理的调查报告

  05年对海南、云南旅游市场进行考察后回来形成了如下报告。

一、两省旅游业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1、充分利用资源,创建特色旅游。云南省是一个多山、多民族的边疆省份,其秀丽雄奇的自然景观、浓郁的民族风情和悠久的历史文化、独特的气候资源、通向东南亚、南亚的区位优势构成独特而丰富的旅游资源。作为中国惟一的热带岛屿省份,海南独特的旅游资源在全国独一无二。

2、政府重视,旅游业成为支柱产业。两省都充分利用资源和市场优势,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增强旅游业的产业带动和辐射功能,逐步形成了以旅行社为龙头、以游览参观点为基础,覆盖吃、住、行、游、购、娱各业的旅游发展新格局。2004年,两省旅游收入分别为250.17亿元、111.01亿元。

3、严格执行定价目录。按照定价目录及国家关于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的管理,两省先后放开了旅游购物、餐饮和宾馆客房等价格,只对游览参观点门票、停车服务和景区内旅游交通运载服务及部分娱乐设施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行分级管理。

二、旅游价格存在的问题

1、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混乱

(1)一些旅游景区旅游服务价格偏高。主要是提供的住宿、餐饮、购物、娱乐价格偏高,不明码标价,乱收费现象严重,一些旅游景区的餐饮业毛利率达80%以上,特别是旅游景区内一些小商贩和提供娱乐活动的个体户价格欺诈、宰客现象时有发生。

(2)旅行社低价恶性竞争,使旅游服务质量下降。一些旅行社之间为争夺客源市场,竞相压价,有的甚至采取“零团费”、“负团费”办法,在旅行社低价恶性竞争中,由于缺乏宏观调控,使竞争愈演愈烈,效益越来越差。为了减少亏损实现赢利,各旅行社一方面千方百计降低接待等级,压低吃、住、行和景点门票价格,一方面采取多安排游客购物和休闲消费,从中拿回扣,有的甚至压缩原定作为团费中必含的景点,或只在景区周围参观。旅行社低价恶性竞争,给整个旅游经济造成不利影响。

(3)酒店价格高标价、高折扣现象严重。一般旅行社与各大旅游宾馆都签有协议。实际结算价格基本按标价的50%结算。

(4)旅游景区回扣成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旅游景区的购物、餐饮、娱乐、交通等,都不同程度存在回扣问题。一般为旅游者消费额的5%。为了调动导游和司机带客购物的积极性,一些旅游定点购物场所设立了最低采点费,只要司机和导游带客进店,就有一定数额的返还。这些旅游定点购物和消费,导游人员收取回扣,往往都是建立在高标价,质价不符,诱迫游客购物和消费基础上的,严重损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不利于旅游业健康发展。

(5)存在价格歧视现象。部分旅游项目对本地游客和外地游客价格不同。以海南潜水为例,对外地游客价格在250-480之间,对本地游客一般为80元。

2、旅游景区过分依赖门票提价收入,不利于旅游业长远发展

(1)由于景区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提价要求强烈,景区内另行收费项目较多。近几年,两省的景区门票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今年以来,要求涨价的呼声不断提高。虽然国家一再要求景区内不得设置园中园收费,但两省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种问题。

(2)旅游景点门票级差定价机制没有形成。目前旅游景点的门票价格实行分级管理,各地等级与价格标准不衔接,不能完全体现优质优价原则。主要表现在:有些地市管理的等级较低的景区门票价格偏高,与省直管的国家级景区门票没有拉开差价,甚至高于直管的较高级别的景区价格。文化遗产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偏低,自然景区、人文景点门票价格偏高。

3、对旅游价格的调控和管理严重缺位

(1)当前各地对旅游价格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大部分旅游服务价格取消审批,就等于价格放开不管了,放弃对旅游价格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行为的监管。对当地旅游资源家底仍摸不清,价格管理仅仅坐等审批景点门票,把价格行政审批等同于价格管理的全部。对旅游价格秩序混乱和旅游价格投诉等问题认为没有依据,无法管理。凡此种种不正确认识,导致各地放弃对旅游市场价格的调控和监管,任凭价格暴利、价格欺诈、低价倾销、价格垄断等扰乱价格秩序的现象泛滥。

(2)旅游价格监管法规体系没有建立。特别是大部分旅游价格取消行政审批,对放开的旅游价格缺乏规范价格行为的管理规定,价格政策、法规支持保障力度不够,在管理实践中,时常出现无法规可依的状况。另外,旅游、文物、林业等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等级评定标准不统一,相互不衔接等,不利于整个旅游市场服务价格的规范。

三、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决策,又是扩大就业、促进消费、改善人民生活的主要途径。当前,随着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旅游消费已由原来少数人的奢侈消费,转变成为大多数群众的平常消费。旅游价格直接关系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又对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产生着重大影响,因此,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价格管理工作。

2、强化旅游价格调控手段,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1)调整旅游价格管理方式。一是对竞争充分的餐饮业、旅游购物业、休闲娱乐业价格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对暴利和低价倾销行为实行干预;二是对不具备公平竞争条件和竞争机制不完善的旅游宾馆客房价格、竞争不充分的旅游客运价格、关联整个旅游产业发展的旅行社组团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者事前备案制度;三是对景点内门票价格、景区内交通运载工具服务价格、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对导游服务收费及主要娱乐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四是结合旅游市场发展情况调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分级管理权限;五是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门票及相关收费实行年度报备制。

(2)完善景点门票价格定价机制。一是要建立门票级差定价机制,景点门票价格要充分体现不同级别景点的内在价值,体现优质优价原则,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二是对符合条件的景区可实行门票一票制,避免多项收费,使游客明明白白消费,同时也有利于经营管理;三是建立定期价格审核和逐级呈报机制,景点门票价格调整原则上不得少于两年;四是加强门票管理,规范门票减免,限制重大接待和必要公务活动以外的免票;五是增强门票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对影响较大的重要景点门票价格的调整要召开听证会,提前公示;六是坚决禁止景点违规实行价格折扣,压价竞争等不正当行为;七是景区门票价格门坎不易太高,要吸引游客进景区,景区要以优质服务、优良环境、优良的管理秩序取信于民,通过吃、住、娱等消费的增长,带动整个景区收入增长,从而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促进景区建设发展。

(3)加强旅游价格法制建设,建立完善旅游价格法规体系。当前,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台《旅行社组团收费管理办法》、《旅游购物娱乐业价格行为规则》、《制止旅游产业低价倾销办法》,同时按《价格法》的规定发布旅游行业的平均成本和暴利标准,真正把反价格暴利行为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4、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1)加强旅游价格检查。要强化旅游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和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低于成本削价竞销、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要建立重大价格违法主体市场退出机制,对少数重大价格违法经营者,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其退出市场。

(2)全面推进旅游行业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各旅游产业经营者都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禁止收取未予标明的任何费用。对旅游商品和服务也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同时,要广泛开展明码标价示范和物价信得过评比活动,增强广大经营者守法的自觉性。

(3)要禁止旅游行业的回扣行为,制止虚高定价。旅游购物、休闲娱乐和其他相关方面的高额回扣,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既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又导致旅游价格秩序混乱。因此,要禁止旅游行业的回扣行为,以维护整个旅游市场秩序的稳定和旅游产业协调健康发展。

(4)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要发挥旅游行业协会在促进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配合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之在政府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之后承担起行之有效的管理职责,如旅游企业价格评级或旅游价格信用评比等。

5、加强旅游价格协调工作

建立旅游纵向和横向的价格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区域性旅游价格协调会,重点协调游览参观点的门票价格以及旅行社组团报价规则,同时针对旅游企业的价格承诺机制,建立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前的价格预期评估论证制度,防止定价成本的无限扩大化和项目投资的浪费。另外,还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及对旅游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整顿,确实减轻旅游企业的负担。

6、进一步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

政府应继续加大对旅游业的投资力度,尤其要保证配套设施建设资金到位,从根本上解决旅游景点单纯依靠提高门票价格弥补建设资金短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