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世界稀有怪:导致青少年涉毒的几种诱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6 02:56:44
  (一)青少年认知能力低,容易受不良因素的影响

  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形成,对事物的认识往往囿于表面,缺乏判断力和辨别力,思想简单,好奇心强,喜欢追求刺激以及所谓的时髦,对于是非、善‘界观育的恶、真假、美丑等现象不能完全分辨和识别,有时甚至会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正是由于身心发展尚不成熟,青少年极容易受到某些不良因素的诱惑而误入歧途。调查中发现吸食摇头丸的青少年大多闲散无业、文化素质偏低、精神空虚,他们中有些人出于强烈的好奇心,看见别人吃过摇头丸后,狂歌劲舞,摇头不止,感觉十分刺激,就不顾后果也想试一试;有些人生活空虚,无所事事,愿意沉浸在吸毒后产生的种种幻觉中;有些人则为了追求时髦,认为吃摇头丸是一种时尚;也有一部分青少年之所以涉毒是因为在与朋友聚会时,看见别人都在吃摇头丸,自己就产生了糊涂的从众心理。值得注意的是,透过许多青少年涉毒案例,我们发现交友不慎是青少年涉毒的一个重要原因。“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涉世不深,容易轻信他人,一旦交上坏朋友,就很容易被引入歧途。一些贩卖摇头丸的不法分子在非法利益的驱动下,利用青少年的无知,以交友、哄骗等手段怂恿、教唆和引诱青少年吸毒。有些不法分子甚至利用网络“钓鱼”。例如2001年5月长春市公安局禁毒处在审理一起吸食摇头丸案件时发现一名年仅17岁的少女王某接受认识仅三天的网友的邀请,参加“朋友”聚会,在网友的哄骗下服用了摇头丸。

  (二)青少年法律知识欠缺,对摇头丸的危害缺乏必要的了解

  调查中发现,有相当数量的青少年对吸食摇头丸是一种违法行为认识不清,甚至有人在被查获时竟不以为然地说“十亿人民九亿摇,吃个药片还犯法?”,表现出法律知识的匮乏。许多人在初次吸食摇头丸时,由于受欺骗并不知道摇头丸是毒品,而是简单地认为它是一种能使人兴奋的糖片。一部分了解摇头丸是毒品的人却认为摇头丸所含毒性少,经常服用不会成瘾,也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实际上,“摇头丸”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有很强的精神依赖性,对人体有严重的危害。服用后表现为亢奋异常,行为失控,嗜舞,摇头不止,经常服用容易上瘾并能致人死亡。到目前为止,因过量服用摇头丸导致青少年死亡的案例层出不穷。2001年8月9日吉林省延吉市3名女青年服用摇头丸后入睡,2人中毒,神志不清,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

  (三)学校、家庭教育存在误区

  由于教育体制的原因,学校教育普遍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这就势必导致重智育轻德育,忽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很多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学方法死板,不适合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特点,达不到预期效果,而法制教育课又往往流于形式,造成青少年法制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特别是一些学习成绩差或犯过错误的学生受到歧视,容易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变成问题学生。一旦辍学或毕业后无业可就,就会在社会上游荡,整日无所事事,精神空虚,很容易被人引诱吸毒。

  家庭教育对一个人的健康成长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是其他任何教育无法替代的。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家长教育方法不当,或过分溺爱,使孩子养成不求上进、唯我独尊等不良品质,或放任自流,对孩子的思想行为不闻不问,或教育方法简单粗暴,采取棍棒教育造成孩子性格叛逆,。如果父母离异,家庭解体或家庭中有吸毒恶习的也都会对青少年产生消极影响,使其心理及人格得不到健康发展。这些不良品质一旦遇到合适的土壤,就会生根发芽,结出恶果。

  (四)社会环境的消极影响是导致青少年涉毒的一个重要因素

  毒品犯罪在我国死灰复燃后,毒品就象瘟疫一样迅速泛滥,很快形成一个庞大的毒品消费市场。“摇头丸”作为一种新型毒品,因其产生兴奋作用快,幻觉持续时间长,吸食方便等特点,很快充斥于舞厅、迪厅等娱乐场所,人们狂歌劲舞以之助兴。一颗摇头丸在广东、福建等地只需30-50元就可买到,而运到内地却能以100-200元的价格售出。一些犯罪分子为牟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大肆运输贩卖摇头丸。由于行业竞争激烈,一些迪厅、酒吧等娱乐场所的业主为了招揽生意,不仅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甚至直接贩卖摇头丸,还有的时常向熟客赠送。一些人不以吸食毒品为耻,反以为荣,认为与朋友聚会喝酒、洗桑拿已经不够档次,搞点摇头丸共同服用才能显示出自己的身份。毒品犯罪的存在以及不良社会风气无疑会对认知能力低、好奇心强、善于模仿的青少年产生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