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与剑初章1.42英雄:别廷芳与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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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廷芳

编辑本段简介

  别廷芳(1883~1940),字香斋,西峡县阳城乡张堂村人。宛西自治首领,自治业绩斐然,历任内乡县民团第二团团长、宛属十三县联防司令、河南省第六区抗战自卫团司令等职。别廷芳由一个屠共产党人的刽子手,最终成为由接受共产党的联合抗日的主张,同共产党联合抗日,直至拥护共产党的开明人士。   清朝末年,南阳各地盗匪丛生,别廷芳在剿匪战斗中势力不断扩张起来, 民国15年(1926年)12月任内乡县民团总指挥持势暗杀内乡县县长彭旭后,公然执掌县政,独揽内乡县的军、政、财、文大权。别廷芳的势力逐渐扩大到宛西四县后,利用手中的大权,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采取一系列强硬措施,实行地方自治,军事上,人枪共计2万余; 在政治上,别廷芳实行保甲制度;在教育上,他广办学校235所,强制推行民众扫盲教育措施。在经济上,创办工业,大办农业,植树造林,兴修水利,治河改地。   他执法不徇私情,信奉“治乱世用重典”这个政治信条,坚定实施苛政政策。凡违反别氏政令者,轻则棍责,重则枪杀。平民与官员在别氏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致使内乡县社会秩序井然有序,路不拾遗,夜不守户。国民党爱国将领冯玉祥给别廷芳的评价是“怪人伟业”。   别廷芳为巩固个人的土皇帝的地位,枪杀内乡县第一任中共县委书记马华敏。曾两次带兵配合国民党军队堵截过境的红四方面军,红三方面军及红二十五军,杀害红军战士百余人, 抗日战争爆发后,别廷芳任宛属十三县联防司令,拥有十万人枪,成为鄂豫陕边的一支举足轻重的地方民团武装势力。 中共豫西南地委负责人郭以青、彭宝华等对别廷芳进行了大量的说服工作之后,别廷芳停止了反共活动, 愿意和共产党合作抗日,并保证永不反共。随后别廷芳派一个团的武装驻防确山县竹沟新四军八团队留守处一带,同新四军联合设防,准备抗击入侵日军。在1939年5月,在第一次新唐抗战中,别廷芳亲率精锐民团武装7千余人,配合国民党军队英勇作战,大破日军,累计毙伤日军3千余人。

编辑本段别廷芳与地方自治

  别廷芳推行地方自治,始于1929年,其目标是“以自卫保护自治,以自治促进自养,以自养根治穷和乱”。并兼用“治乱世而用重典”和“执法严,不徇私”的法则,使当时的内乡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不法官兵亦不敢骚扰的局面。   别廷芳地方自治首先从军事入手,他将内乡(当时包括西峡)全县凡16岁至40岁的男丁,除公务人员、在校学生及病残者外,按年龄、体力、家庭男丁的多寡分编为9个团,12个常备营和18个后备营以及由16岁至40岁未参加常备营、后备营的男丁组建成预备队。常备营即为职业兵;后备营是经过训练后发给枪支返家务农,一旦有事,招之即来;预备队具有警察性质,维护地方治安。1928年~1929年间,别廷芳在西峡口和内乡县城创办军官学校(教导团),培养军事骨干以增强民团的军事素质。几年时间,便形成了持枪团丁两万余人,经过训练的无枪壮丁一万余人的武装力量,成为他在内乡推行地方自治的支柱和后盾。1928年,别廷芳高薪聘请造枪工人,并在后寨办起了造枪厂。生产“后寨造”步枪。随后,又聘请技师、招收工人,工厂规模不断扩大,到1940年的十余年间,该厂共生产步枪20000余支,轻重机枪5000挺,手提花眼机枪1500多挺;八二迫击炮150多门,炮弹、手榴弹各数万发。该厂生产的枪炮子弹,全归宛西民团使用,使其武器装备大为加强。

政治

  在政治上,别廷芳建立了严密的保甲制度。早在1927年,别廷芳就下令取消各自为政的寨局,全县建立16个区(次年又改为9个区)、72个联保、720个保。每10户为1甲,设甲长。10甲为1保,设保长。10保为1联保,设联保主任。8个联保为一区,设区长。甲长与百姓,甲长与保长,保长与联保主任,联保主任与区长实行“连坐”。即一人犯法全家连坐,一家犯法,保甲连坐。为防止溃兵散勇侵扰危害,外地歹人入境作恶,从1931年起,别廷芳在内乡全县推行“五大证”,以防群众出入本县县境,便于纠查,凡无证者、外地人不准入境,确保社会秩序安定,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措施提高了别廷芳的政治威望,为他推行地方自治,提供了政治条件。

经济

  在经济上,别廷芳大办农业,植树造林,兴修水利,治河改地。自1929年开始,邀请具有科学技术知识和植树造林经验的陈凤桐、贺体等人筹划和领导内乡县的工业、农业和林业生产。每年冬天,便征调数以万计的民工,浚河挖渠,修堤筑坝,植树造林。经过多年经营,在内乡县境内的湍河、默河、丁河、老鹳河等河岸增开稻田670多顷,山坡、河岸、路旁植树8000多万株,修筑渠堤145道。1934年,别廷芳亲自主持参加修筑起石龙堰大渠(又称别公堰),用来发电,并能灌溉666.7公顷土地,至今仍在发挥着效益。别廷芳还大力创办工业。开办了水电厂、灯泡厂、丝绸厂、玻璃厂、造纸厂、铁锅厂、酿酒厂、农具修造所等。别廷芳还颁布了推行禁止吸大烟、禁吸纸烟、禁用洋靛、禁用洋货、禁止赌博的“五大禁”的命令,以此保护地方工业,整顿社会风尚。

财政

  别廷芳为确保财政经济,又实施三项重大举措。一是在内乡县境内发行“内乡县金融流通券”(纸币),建立独立的金融体系。这种纸币后来扩大流通到南阳全区以及相邻的许昌、漯河一带。流通券投放市场后,逐渐控制了金融,为推行地方自治,奠定了经济基础。另外,别廷芳还在内乡县的西峡口南寨成立“内乡金融流通合作社”和“借贷所”,以低息贷款扶持农工商人的生产运销。其后,又在县城、七峪等集镇设立了同类组织。二是丈量土地,清理田赋,制定“稞石册”。别廷芳在统一内乡过程中,发现田赋混乱,百姓负担不均,加之各区乡保甲长层层浮加和从中渔利。为改变这种状况,他从1929年起,集中训练了200个能写会算的人分派到各地,各区选出土地陈报员,再进行训练。由经过训练的1000多人,对全县的所有土地进行丈量,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写清亩数和银两稞石数,并规定出土地等级,以等级定稞石,经过丈量,全县共查出土地8.7多万公顷,确定稞石15万石,银两11000多两,折合银元64万多元。不仅改变了田赋混乱、负担不均的现象,而且增加了政府收入。三是整理契税,确定商业税收制度。1929年,别廷芳在内乡县城设立契税管理局,并委派了局长,在全县9个区各设一名征收员,专门对从事买卖土地、房产者进行征税。这批收入,三成上交省方,七成留归地方,增加了地方财政来源。

教育

  在教育方面,别廷芳注意兴办教育,培养人才。他提倡以儒学为主要教学内容,还讲授地方自治,讲授植树、种田、修路、办电等知识。别廷芳在其幕僚、属下程炳传、符春轩、陈凤桐等人合力下,编写了《地方自治》、《治河改地》、《植树经验谈》、《民众课本》等书,作为在校学生和强制推行民众扫盲的必修课程。别廷芳曾说过,立法贵于信始,行法在于得人。不得于人,不信于始,虽圣哲无以为治。因而,他广办学校,发展教育,为地方自治培养各方面人才。别廷芳由举办训练班发展到办专业教育、普通中小学教育和成人教育。1931年,别廷芳在西峡口南关关帝庙创办公文讲习所,训练自治指导人员。1933年建立农林自治指导班,培养地方自治骨干。同年,与邓县、镇平、淅川合办培养小学教师的宛西乡村师范,并设有培养地方自治干部的自治班。当时的区长、乡长、联保主任、保长多是宛西乡村师范学校毕业的(俗称天宁寺师范)。该学校既开设理论课程,又在学校开辟的实验区里从事修路、种田、造林等实验,还将体育课改为军事训练课。据1938年统计,内乡县共办小学235所,各区、保均设立小学。宛西乡村师范学校1所。另外,全县各保至少办1所民众学校(夜校),进行扫盲、识字教育。为了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别廷芳还聘请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的张含清等人,到内乡县训练师资。1936年,别廷芳下令内乡县教育局等,对全县小学教师进行鉴定。对不合格人员再进行集训,别廷芳通过自己创办的各类学校培养的人员,派至各区、乡,担任自治指导员、联保主任、保长、教育委员、学校校长、农场或林场场长等职,使其推行地方自治有了组织保证。同时,通过各类学校的创办,使内乡县呈现出文化猛进、教育繁荣的局面。

自治结果

  别廷芳上述措施的实施,使内乡县呈现出社会安定、生产发展、文化教育繁荣的局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就,其原因是:一是顺乎民心。清末民初时期,政治腐败,内外交困,地方官员的贪污中饱,豪绅地主阶级压迫剥削的加重,使农村凋敝,民不聊生,不少农民求生无路,被迫铤而走险;一些地痞流氓乘机拉杆结伙,四处抢劫,政府软弱无力,左右不了大局;新旧军阀各据一方,你争我夺,连年混战;地方上的各种武力,为求生存和发展,自找靠山,攻城掠地,胜者占地为王,败者溃散为匪。加之内乡县地处豫陕交界,境内大山绵延,交通不便,易于隐蔽,加重了全县的贫困与混乱。这种局面,不仅农民无法改变,就连当时的政府也无能为力。这种局面,不但严重威胁着地主阶级的安全和利益,而且也使一般穷苦民众有地不能耕,有工不能作,损失之重,骇人听闻。所以,治穷治乱已成为社会各阶级的普遍要求。当时,中国共产党虽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未能为这里的老百姓所了解、所接受。在乡村建设派的理论风靡全国的情况下,别廷芳把他的自治理论与孙中山的建国大纲联系起来,从根治穷乱做起,就会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也确能解决一些具体的社会问题。这使得别廷芳推行的地方自治顺乎民心,具有一定的生命力。二是纳贤容能。别廷芳当初虽提出了实行内乡地方自治,但到底怎样自治,如何建设内乡,他并没有具体办法,后来所以能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地方自治办法,是由于他善于听取、接受一些志士仁人的建议,并任用了一些自治派人物的结果。最早向别廷芳提出建设内乡的,是在冯玉祥部任职的中共地下党员陈凤桐。1930年,陈凤桐回内乡赤眉省亲,向别廷芳介绍了中外形势,提出了建设内乡县的具体建议。如禁止种大烟、禁止吸大烟;解放妇女,禁止缠足;兴办学校,培养人才;调查户口、丈量土地;禁止贪污,打倒恶霸,消灭剥削压迫;发展交通,植树造林,治河改地;免除苛捐杂税;办工厂、振兴实业等。向别廷芳介绍地方自治理论与实践的,是镇平县的彭禹廷。彭禹廷推荐别廷芳参观河北省定县霍城村创办的国民学校,介绍其实行村治和制定村治条约,以及20年成为模范村的情况,还介绍了他与梁漱溟创办百泉乡村师范学校,推行乡村建设,实行地方自治,以期达到“村村无讼,家家有余”的理论。这一切,为别廷芳推行地方自治,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具体帮助别廷芳推行地方自治的,是在河南省地方自治筹备处、自治协会、自治学社等处任职,办过《河南自治报》和杂志,并被任命为豫西、豫西南地区地方自治督察员的杨仪山。1933年杨仪山到内乡后,被别廷芳挽留七年之久。杨仪山在内乡期间,经常奔走于农村、机关、学校和别廷芳的司令部,讲地方自治,培养自治干部,成为别廷芳推行地方自治的“指导员”。另外,别廷芳还注意吸取山东地方自治的经验,桐柏县治河改地的经验等。三是严刑重法。别廷芳生长成长在乱世,深知“坏人不除,政治决难进步”。他仿照历代统治者的办法,“治乱世,用重典”,把违背他意志的人统统视为坏人,轻者责罚,重者杀头、活埋。为禁吸纸烟,他打过卖纸烟的小贩,罚过吸纸烟的官员和群众;为治盗窃,他杀过偷掰包谷穗的小孩和偷扒红薯的农民;为保护公路,他打过没执行“雨后铺沙,雪后扫雪”规定的联保主任;对妨碍他的势力或个人,坚决消灭之;对反对他而不便处决的人,则利用打黑枪的办法铲除之。   这种办法,确实错杀了很多人。   别廷芳在宛西推行地方自治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一是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内乡推行地方自治十几年,兵匪横行、各种势力独霸一方的局面为之一变。军政统一,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及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安定的社会环境。四通八达的公路、电话网,不仅改变了交通通讯条件,而且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改变该地区贫穷落后的面貌。与山争地,与河争地,丈量土地,引进优良品种,扩大了耕地面积,提高了单位产量,减轻了负担。各区保广设学校,有利于教育文化事业的普及与发展。修建水渠、发电厂、酿酒公司等,不仅获得了经济效益,而且对后来工农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二是为全民抗战作了准备。别廷芳在宛西大规模推行地方自治之际,正是日本帝国主义从我国东北向华北扩大侵略之时。我们虽不能说当时的别廷芳主观上已经认识到了民族的危亡,因而作好抵抗外敌侵略的准备,但他推行地方自治的结果,客观上却起到了这方面的作用。首先,宛西各县社会秩序安定、生产发展、财富增加,交通通讯事业亦有长足发展,加之天然的地理环境,为后来河南省会开封及豫北、豫东大片国土沦陷后,河南省军政机关、学校迁此,以坚持抗战,准备了条件。宛西各县作为河南的抗战后方长达七年之久,不能不说与别廷芳推行地方自治所取得的成果有关。其次,别廷芳在推行地方自治过程中,实行寓兵于工、寓兵于农的政策,普遍建立自卫武装,并训练各县壮丁。至抗战全面爆发,别廷芳拥有训练有素的壮丁20余万。这批壮丁,不仅是前线抗日军队的来源和后方维持社会秩序、防止汉奸敌特破坏的一支重要力量,而且在直接配合正规军与日作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日军发动随枣战役时,一度侵占河南的新野、唐河。别廷芳一方面命令唐河、泌阳、桐柏、新野四县民团投入战斗,一方面从南阳、内乡、镇平、淅川调集民团七千人,配合第二集团军孙连仲部勇猛前进,强袭敌人,一克新野,再克唐河。然后进行总反攻,大破敌军,毙敌七千余人,缴获战利品很多,受到第五战区司令长官李宗仁明令嘉奖。三是为抗战初期中共在宛属地区发展提供了方便。抗战全面爆发后,国共两党实现合作,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开赴抗日前线,捷报频传。这种情况,使以前镇压过共产党,时任河南省第六区(宛属)抗敌自卫团司令的别廷芳思想发生了变化,他检讨了自己以前对共产党缺乏了解,明确向当时中共河南省委负责同志表示,愿意和共产党合作抗日,坚决不打共产党,更不能当汉奸。并表示今后新四军需要帮助时,坚决帮忙。从抗战全面爆发到别廷芳病逝的四年里,他一直与中共保持较好的关系,从各方面给中共以帮助。中共地下党员在南阳开展抗日救亡活动,他亲临现场,表示支持;对中共在其辖区内活动,他采取睁只眼、闭只眼,不加追问的策略;对中共在中原地区的战略支点竹沟镇,不仅给予枪弹接济,而且还派部进驻附近,保卫其安全。别廷芳为抗战初期中共在豫西南地区发展壮大,开展抗日救亡活动,掩护、输送干部,建立与扩大抗日武装,提供了方便。

编辑本段历史典故

  廷芳虽一字不识,但是为人廉洁正直,凡事以身作则,对地方建设极为努力。办学校、筑水坝、修电厂、护道路,俱有成效。所辖七县之内真是道不拾遗,夜不闭户。不特盗匪绝迹,即不法官兵亦不敢骚扰。据说,某次有河南驻军樊钟秀所部一团在豫西扰民,被民团包围缴械。所缴械则悉数送还樊氏司令部。自此以后,再没有官兵敢在该区胡为。   别廷芳既有此种势力与胸襟,因而他留下来的故事也特别多。据说,在他治区之内向无盗窃情事。过路客商如有被窃的,廷芳必查出原物归还。一次,有一过路布商被偷掉一匹布。此商人贪小利,向别氏报告说有布二匹被窃。别乃下令严查,最后只查出一匹,再严诘此布商,卒发现他多报一匹图骗。别氏乃将布商与窃贼一并枪毙示儆,嗣后再无人敢作谎报。   豫西盛产西瓜,往年因偷瓜者多,瓜农损失甚大,廷芳乃布告四方“偷瓜者死”。一日,他的女婿途中口渴,就在附近瓜田内取一西瓜吃了。事为别廷芳所知,竟即刻吩咐卫兵,推出枪毙。其独生女儿在旁见状大恐,抱住父亲,嚎啕大哭,为乃夫求情,并诉说,如果丈夫被杀,女儿终身靠谁呢?廷芳把女儿推开说:“枪毙了他,有我养你一辈子!”卒将女婿枪决。   另一次,别廷芳巡查发现一田地一个小孩鬼鬼祟祟的拿着几个玉米穗跑出来,别廷芳随问旁边老农得知这不是小孩家的地,当即怒斥小孩:小时都这样,长大了还不是大盗!随之枪毙。   在豫西烟、赌、香烟皆在严禁之列。当时在河南各县,鸦片几乎公开买卖。但是廷芳规定,他的区域内鸦片与香烟过境则可,买卖则不可。抗战之初,物价波动甚巨。某次廷芳忽发现他的儿子囤积了一批鸦片,便立刻责令烧毁。他儿子辩说:“政府还许可公开买卖呢!你不许在境内买卖,也该让我运出境去!”   廷芳说:“政府许可,咱家不许可!”   他儿子不敢再辩,便当众把鸦片全部烧毁了。   别廷芳为人正直强硬,汤恩伯的部队曾到过南阳,但是他的士兵风气很坏,夜间出去抢掠,被别廷芳知道后当天晚上命手下将汤恩伯部队一百多人全部活埋 。   在攻打下邓县的一个村子后其手下更是将村子中的男女老少全部活埋夷为平地。   别廷芳最后脑充血症而死,年不过五十七、八岁。廷芳一生廉洁,幼时家中仅有三亩地,死后遗产仍是三亩地,也可说很难得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