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少年贾修:私人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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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爱情(2009-09-03 07:16:23) 标签:小说  分类:小说

 

其实任何一次恋爱,都是在和自己恋爱。不是吗?你爱上的人,大抵有你欣赏的因素——冷静、才情、宽容、丰厚、低温、模糊……这些因素全是你所具备的,你先是爱上自己的爱情,再是爱上这个想象中的人……

 

私人爱情

雪小禅

1

林晓红后来想了想,还是自己因为贪恋美色才喜欢上夏怡宁的。

这个原因最简单,不是因为米小妖总说夏怡宁,不是因为夏怡宁有才情,不是因为他是学校足球队的队长,不,绝对不是。

就是因为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是十分浅薄的事情。没有办法,这世上很多事情开始于浅薄——你别以为惊天动地的爱情有多深刻,往往是一个刹那,惊鸿一瞥。

就这么简单。

林晓红看到夏怡宁的第一眼就决定喜欢他。

虽然夏怡宁完全没有注意到她。她是个普通的女孩子,从小就普通到很快淹没到人海中,淹了,连个泡泡都不会冒起来。

顶多中人之姿。

但在这次老乡聚会上,林晓红对夏怡宁一见钟情。而那时,夏怡宁迷恋妖艳的米小妖,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林晓红并不嫉妒这件事情,相反,她也迷恋米小妖——米小妖的确有一股妖气,散发出来,粘稠的,男人和女人都迷恋。

米小妖是她的外号,其实她叫米虹虹。

林晓红更喜欢米小妖这个名字,也喜欢夏怡宁和她站在一起,两个人绝对有金童玉女的味道——一个一米八五,一个一米七二,她们如果接吻,是刚刚好的。林晓红这样想的时候,脸上飞起绯红——她还没有初吻,她矮而且胖,一米五八,黑,胖,眼睛小,戴黑边眼镜,没有人给她写过情书,当然,也也没有给别人写过情书。

米小妖是她隔壁宿舍的女生,一张混血的脸,有点像后来出道的Maggie Q,即性感又妖治。

她喜欢米小妖。因为米小妖不嫌她难看,逛街吃米线全拉着她,她乖乖地跟在米小妖后面,心甘情愿当陪衬。

她决定给夏怡宁发短信。

这个想法吓了她一跳。

来自北京八中的这些学生常常会在大连的某些餐厅聚会,前两次夏怡宁都没有来,这次来了,还让林晓红一见钟情了。

她从老乡通讯录上找到夏怡宁的电话,然后记到了心里,十一位数字,钉子一样钉在了她心里——她知道她不配,哪又有什么?反正她不想得到他,只要自己默默喜欢他就行了。

开始的开始,所有的情愫都这样美好。

豪无例外的美好。

米小妖和夏怡宁调着情,他们在这家有些乱七八糟的餐厅里喝着劣质啤酒,天黑下来,有人开始唱歌,林晓红仍然坐在角落里,看着夏怡宁。

这个眉眼清秀的男子,带着几分薄情和不负责任,一点也不本分,一点不老实——他抽烟的样子都风尘。

去卫生间的时候,林晓红路过了他的身边。

他未曾注意到她,他太高了,而她太矮了。

她闻到他身上有一种油腻子味道,不,不好闻。可是,她喜欢。

也许这就是爱情了?他身上不好闻的味道她都喜欢?她几乎仰起很高的头才看到他,她都不到他肩头——他是她高不可攀的寂寞。

回到学校后她花六十块钱买了一张卡。

六十含八十块钱话费,三百条短信,校园卡。就是说,她可以每个月给他发三百条短信,这个号,只给他一个人用。

她发的第一条短信很文艺:有的时候,对于一个人的喜欢,也许不是拥有,而是在心里有他,默默喜欢他,就足够了。

这是她的心里话。

夏怡宁很快就回了短信:哪位?

她看到“哪位”两个字,心里就怦怦地跳了起来,这是他给她回的短信呀。她扭过头去,看到四月的春光透过窗户穿过来。

林晓红的春天,就这样闪闪发光地婀娜地走来了。

2

林晓红的短信生活是从四月的一天开始的。

她当然不会说出自己是谁,只说是喜欢他的一个女生。

所有男子全因为别人暗恋而得意。她这样的恭维他:你玉树临风的样子真飘逸,我喜欢看你头发飘飘。还有,你穿白衬衣和那条灰麻的裤子走在春天时,我以为是神话中的纳西瑟斯。

谁是纳西瑟斯?夏怡宁并不知道纳西瑟斯是谁。

这重要吗?

这当然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给她回短信。

她嫌自己过于肥的腰,嫌自己的腿短,苏州的女孩子哪有一个像她呢?她在学校的木槿花下唱评弹,声音婀娜动听,曾经有一个男生迷恋她的声音,但看到她后,落荒而逃。

林晓红的声音和她的身体是正负极。

她开始跑步,每天跑到夏怡宁的楼下转一圈。好在两个学校离得极近,不过一公里左右,宿舍的人只以为她要减肥,当然也有人问也为什么跑到师大去?

她沉默。

米小妖大家都认识,在新生报到第一天,米小妖就曾经香汗淋淋地出现在508宿舍门口,指挥林晓红去为她背那些行李。

米小妖所有行李全是林晓红为她背上来,她有用不完的力气,这还表现在宿舍里所有的开水全是林晓红打来的。

反正她也不恋爱。

只有她没有恋爱。

周末最是难捱。一对对小恋人出去看电影看话剧,或者去海边过夜——很多人有过夜经验,米小妖说,她保证除了林晓红这个宿舍没有人再是处女。

说这话时林晓红的脸上非常尴尬,她小声抗争了一句:米小妖,那你是吗?

米小妖呵呵笑起来,声音磁性,十分张扬:你猜。

林晓红猜不出。

当然猜不出。米小妖有过好几任男友了,到了夏怡宁这,已经第五任。米小妖骂夏怡宁苯,就空张了一张皮,钱也没有几个。米小妖喜欢用兰蔻眼霜,用雅诗兰黛面膜,米小妖的化妆包里是世界顶级化妆品——她总能搞到钱,那些男生趋之若骛地给她花钱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年轻的时候荷尔蒙分泌得多,难免犯傻。

就像她,傻子一样奔跑在师院和体育学院之间,只为偶尔能看上夏怡宁一眼。

夏怡宁和她之间的短信越来越亲热了。

因为她会发短信,她一直在崇拜他,扬慕他,足以满足一个男生的虚荣心——何况他总是在米小妖那里受气,夏怡宁在她这里可以找到无限慰藉。

她多么像一张温柔的月光,在他受了伤之后,她给他疗伤。

有一次米小妖和一个上海男生去吃饭跳舞了,夏怡宁孤单地站在509门口,她恰好看到他。

他并没有看她一眼。

亦没有意识到,这个眼前走过的女生,就是每天给他发二十条短信的女生,让他天热了多喝水,让他别乱吃酒,让他别伤心……她掏出手机,给他发了短信:有的时候,爱一个人,就要学会忍受,学会缩在洞里不发一言,因为爱她,所以,放纵她。

这条短信发出去后,她有些后悔了。

她这是帮助米小妖呀。

你在哪?我知道是你,你在哪?夏怡宁一连声地问着。她没有答,然后她看到手机频繁地闪起来,夏怡宁在给她打电话!

她设置成了无声。

手机就在手里一闪一闪着,他和她离着有三米,她在508,他在509的门口,咫尺,天涯。

我想和你喝酒!夏怡宁发来短信。

林晓红的手有些颤抖,她照着镜子,镜子里,她还是这么难看,她知道,她如果跑出去和他说她就是那个发短信的人,他会落荒而逃,会的。她会变得一无所有,连个短信也不再有。

所以,她强迫自己坐在原地。

我知道,你就在我周围,我们去喝酒吧,我不要她了,我爱你!

这句话像鼓风机,一直吹得她心里一片片热。她感觉自己颤粟着,好象马上就要不行了似的,她感觉自己被一种潮湿包围着——不,不是夏天的空气,是她心里的空气,粘的,稠的,要了她的命。

她差一点就冲出去了。

她回了短信:不需要知道我是谁,你好好的我就高兴。我终于知道,如果喜欢一个人,你爱他不一定爱的是他最光彩的一面,一定是他最落魄最无助最茫然的时刻,我喜欢你茫然的时刻。

发完这条短信,她把手机搂在怀里,哭了。

这是她一个人的周末,她把耳机戴在耳朵里,里面有1961年朱慧珍的老声音,苏州评弹《思凡》——一个寂寞的青灯女子在思念她的爱情。

林晓红也在思念她的爱情。

她的爱情在彼岸,而她在此岸。

3

没有一个时刻,林晓红如此盼望老乡聚会。其实她主要是为了看他一眼——哪怕一眼。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爱情是件犯贱的事情,不停地犯下去,犯下去,直到贱到了没有了底。想看一眼,只是开始。

虽然每次夏怡宁并不曾注意到她。

有时,她发给他短信,他立刻就回,一边回一边笑,那时,林晓红就在离他三米之外的地方看着他。

他并不知道,那个给他发短信的女孩子就在他的对面。

他想象中的女孩子,大概米小妖还要艳还要妖,还要让人难以割舍吧。——在这一点上,男人比女子更甚。喜欢美色远远胜于心灵,所以,一个女孩子,如果有绝色容颜,不要怕,不要怕,总会有男人趋之若骛的。

林晓红喜欢看他的表情——眉毛轻轻地扬起来,嘴角泛起淡淡的涟漪,他也真是美,一个男子美成这个样子真不像话了!

米小妖怪他:看谁短信呢这么骄傲?

一个粉丝。

是的,她是他的粉丝,她在短信中就说,我是你的粉丝,我喜欢看你跑步,看你在运动会上跑接力,你跑得最帅,头发飞起来,好象一面旗似的。

夏怡宁曾经问过他,那么,告诉我你的名字好吗,你叫什么?

林晓红想了想自己艳俗的名字,当然是拿不出手的,她说,我叫那小蓝。

你姓那吗?满族吗?

你在乎我吗?她问他。

我只是问问。他说。

他们在短信中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默契和诉说。有一次米小妖去北大参加一个什么活动,夏怡宁给她发短信说,我想见你!

不,她说。我不见。

为什么?

她怎么能说她长得丑?怎么能说怕吓跑他呢?她说:放心,应该见你的时候我会见你的,只是现在不是时候。

那什么时候是时候呢?

——当你爱上我的时候。

林晓红知道,没有那个时候,那是她自己的一厢情愿。他和她,一定会见光死,一定会。这个事情,即使再傻瓜的人也会想得出来看得出来,她就是喜欢他,忘记不了他,她愿意这样一厢情愿。

一厢情愿是最没有办法的事情。

我想,我可能爱上你了。夏怡宁发短信说,你温柔似水,我想,你一定是一个个子高高的大眼睛女孩子,一定头发黑黑的,不像米小妖那样。我想,米小妖也许不合适我。

谁是米小妖?林晓红回短信说。她说了谎,这样,她可以保护好自己。

我现在的女朋友。

漂亮吗?

还行。

看,米小妖在他眼里居然是“还行”,他把她想象成什么样子了?想象这种东西真是可怕。

林晓红更怕了。心里的恐惧黑夜似的黑,见不得人。

他只是她的短信情人。

跑了半天步,居然一点也不瘦,居然半丝也不见好看,满脸的疙瘩,简直惆怅死了。买了一条班尼路牛仔裤,七五折的时候买的,父母毕竟只是乡下小学教师,班尼路在那个小城已经是大牌子。以为会好看一些,结果更显得两条腿和大象一样,无限的胖,好象要把牛仔裤崩开一样。

烦也烦死了。

只在接到夏怡宁的短信时是雀跃的,小麻雀一样,行走到一帘春色中。好象自己是绝代佳人似的。

总是她发的给他多,她发三条,人家未必回一条。

有时,等三四天才回一条。简单扼要,你好,或者说,我知道了。

如此而已。

但已经很好了。

她要的不就是这薄薄的温暖么?再厚了,她要的起吗?

眼看着学习成绩一路滑下去,从前班里的尖子生,现在居然滑到中游,这个成绩还想出国么?——简直是天方夜谭。

冬天的时候,北京八中老乡会,米小妖围了一条狐狸毛的披肩,炫耀地和她说:看到了吧,是夏怡宁打了一个月的工赚来了,五千多呢。华贵吧!

这样说的时候,林晓红就有些微微心酸,没有男人给她花过半分钱。半分也没有。

倒是有一次,夏怡宁说,能借我三千块钱吗,我有急用。

她丝毫没有犹豫,把钱打到了夏怡宁的卡号上。

你这么相信我呀?夏怡宁开玩笑说,我给女朋友米小妖买披肩去,等有了钱我就还你。

我相信你。

其实这三千块钱几乎是她半年的开支,后来她不停地去打零工,卖报纸,到门口的上岛咖啡上夜班,赚了二千,又和家里要了一千。

现在,那些钱变成了米小妖的披肩——在她妖精一样的肩上闪着动人的光泽。

跳舞的时候,米小妖把披肩摘了下来,跳热了,当然要摘掉。

林晓红不小心把披肩碰掉了。

也许是披肩太滑了。

它轻轻地滑落到地上。

——你没长眼啊,你怎么这么碰掉别人的东西?!你赔得起吗?

一个男人的声音和她嚷着,她抬起头来,看到了夏怡宁在恶狠狠地看着她,在他眼中,林晓红就是一个苯苯的乡下女孩子,就是根本不配碰掉这个披肩的女孩子!

对不起。她小声说。

对不起多少钱一斤?

行了行了,米小妖说,她从小就呆头呆脑的,她又扭过头——呆子,快拣起来,我再跳一会咱们就走。

林晓红转身走了,外面有点飘雪,她一个人走到海边,海边的风又冷又硬,硬到好象刀子一样,一下下割着她。

她蹲在地上,呜咽着。开始声音很小,后来开始放声号啕——但大海的波浪很快就吞没了她的声音。

她都不配碰那条披肩——那是用她的钱买的披肩呀。

4

林晓红停止给夏怡宁发短信。

这种停止让她非常受伤,她几乎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因为看到那十一个数字就想发,就想念。

真是贱呀。

但到底没有。

自尊,有时比爱情是要重要的。

十天之后,她接到夏怡宁一条短信:你怎么了?

我病了。她说。我病了。

她的确是病了,海边吹风之后,一直发着高烧,人瘦了一圈——这次真是瘦了,但和别人比,仍然是胖子。

我去看你吧,你想吃什么?!

林晓红的眼泪忽然扑落落地出来,这是一句多么让人温暖的话呀,我去看你吧,你想吃什么?

不,不用了。她说,快好了。你好好的,用钱你就说话。

还真是要用钱。

原来,他又要用钱。

一千行吗?她问。

她只有一千块。

好吧。他说。

她发着烧,去银行里给他打钱,风很大,吹在她的脸上,有种硬生生的疼。但疼让她欢喜,她是为他花钱,他居然不客气地花着她的钱,这不是亲是什么?

后来又有很多次,他和她借钱。

他只是一味地借。从来不提还。

拿什么还呢?几乎不可能。

日子一天天过下去,转眼就一年多了,叶子绿了又黄黄了又绿,米小妖退场了,这次换成了另一个漂亮的女生,她仍然是他最神秘的女友,他说,除了我妈,你对我最好了。

米小妖的男友几乎一个月一换,她几乎快忘记夏怡宁的名字了。

有一天林晓红的手机落在了床上,回来时发现米小妖正在翻她的手机,她脸色大变,以为米小妖会发现她的秘密,那十一位数字,米小妖会不记得吗?她所有短信全是发给夏怡宁呀。

只不过,夏怡宁在她的手机里被叫做您。

只有林晓红知道为什么叫您。

因为你在我心上。所以,她把夏怡宁存成了您。

你在我心上。他,从一出现就在她心上,从未稍离。

米小妖居然没有认出,而是笑话她:恋爱了?和谁呀这么短信来短信去的?!

她为米小妖感到悲哀,米小妖,她居然不知道自己曾经爱过的男子的电话号码。

没有。她说。我没有恋爱。

是的,她没有恋爱,如果恋爱,她也只是和青春或者说和自己谈了一次恋爱,而和这个叫夏怡宁的男子,没有太多关系。

就像她坚持了三年的跑步,一直跑到夏怡宁的楼下,有时看他从楼里出来,穿了蓝色球衣,有时看不到。

三年.

有谁可以坚持三年呢?

所有东西全会过期,爱情也会过期么?

至少她没有,因为在梦里,那个欠了她两万块钱的夏怡宁会时时入梦而来,她管得了自己的白天,管不了自己的黑夜。

在最后一年,她发疯一样的学习,她要离开,要出国,要忘掉这一切,重新开始。

5

夏怡宁要求了几次见她。

他说,我想,我爱上了你。我想,我宴倦了那种逐风而居的生活。

如果我是个残疾人呢?她问。

你会吗?他问,你不会吧?

林晓红还是淡淡地笑了。她通过夏怡宁的这句问话就知道,她和他不能见面的,就让她成为一个男人心里的水晶吧,而她愿意独吞这枚暗恋的果实,让它在心里百转柔肠,化为刺青,化为年华里最不能消除的伤痛。

出国之前,她张罗了一个饭局,招呼米小妖、夏怡宁和几个同学吃饭,她以为米小妖会很尴尬地推辞,结果米小妖。快地答应下来,并且说夏怡宁她亲自去请,然后招摇地说:亲爱的,我和他可能旧情复燃,转了一圈,觉得他还行。

林晓红是在大连海鲜城安排的,挨着海边,几个人索性跑到海边喝啤酒,海风吹到身上,痒痒的,林晓红忽然想哭,对面的男子,是她爱了四年的男子,四年,她为他倾尽所有,发了几万条短信,可是夏怡宁却回过头对米小妖说:哎,米小妖你这要出国的同学叫什么?

我叫林晓红。林晓红看着他的眼睛说,我叫林晓红。

林晓红,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你的名字和你的人一样难听。然后他轻浮地笑着,声音很大的喝着啤酒,那些啤酒穿过他的喉咙,咕咚咚地响着,那么响,那么让人无法忍受。

祝贺你,他又说,外国男人喜欢你这种非常中国的长相,就像那些人喜欢吕燕似的,你到了国外,有市场。

林晓红依然看着他。

他躲着她的眼神。

她还看,好象要疯一样,酒精在体内起了作用,她差一点就要说了,可在最后关头,那句话生生被咽了回去,她轻薄地对米小妖说:米小妖,你的前男友真是有几分姿色的男子。

他哈哈笑了,如果有一天我没钱了,我就卖身去。

那你卖给我。她一出言,自己就吓到了,这是她说的话?

夏怡宁也吓了一跳,随既笑了:行啊,除非你很有钱很有钱,我要很多很多的钱。

一言为定。

好,一言为定。

米小妖在海边对着他们喊:干什么呢,私定终生呢?趁着年轻,趁着有几分姿色,赶紧想爱谁爱谁吧,晚了,就来不及了!

林晓红把脸扭到一边,她知道,一切已经过去,已经来不及了。

夏怡宁已经扑向米小妖,他们尖叫着,在沙滩上扭成一团。

青春,多么奢侈。好象永远也用不完。

6

七年之后。

林晓红带着一岁的彼德回国,她嫁了一个犹太人,哈佛大学的科学家。他对她一见钟情。说她是他的七仙女。

听到这句话时,林晓红想起夏怡宁说过的话,外国人的审美是有问题的。

后来婚后瑞理才说,傻瓜,那是因为我爱你。所以,你才是我心中的仙女,我知道东方美女什么样子。

林晓红的眼泪落在瑞理的衬衣里,泅得都是眼泪——那些青涩的暗恋啊,和此时现实岁月静好比算什么呢?

生了孩子之后,她倒美起来,瘦了,而且,皮肤变白了,连从前的厚嘴唇也动人起来,之所以带彼德回来,是因为母亲还没有见过个混血的外孙。

她千万百计找到米小妖,米小妖惊叫着:天啊,林晓红!

她们在北京机场见了面,米小妖胖得简直让人认不出来了,从前一尺八的腰现在变成了二尺五,嫁了房地产商,生了双胞胎,两个人热情拥抱,米小妖在王府设了招待晚宴,林晓红闪过一个人的脸,会有他吗?

当然会有。

一进门就看到了他。

他也胖了,少有的在三十岁男子的沧海桑田——他怎么可以老?!怎么可以老成这个样子?林晓红内心轰隆隆地响着响着,直到听到内心的绝响——她宁可自己老。

米小妖介绍着——这家伙干什么什么赔,不到三十,麻烦政府两回了,结婚证离婚证齐全,多亏我年轻时长了眼没嫁给他……

林晓红没有听下去,她走到窗前,看到北京的夜色灯火阑珊,多少年过去了,她的私人爱情伤着了她,如今,她没有半丝埋怨——那是她此生难以复制的光阴,那是她此生心里最美的美好。

夏怡宁站在她后面。

欢迎你。看,我又忘记你名字了。

你是不是和米小妖相邻宿舍的那个女孩子?

她笑了。她仍然矮,仍然不到他肩膀,她举着酒杯,轻轻酌一口:夏怡宁,来,为了过去,干杯。

过去?

是啊,我们的青春。

好,干杯。

林晓红有些微醉,是的,只为了那青春里曾经有过的盛大的暗恋,也值得干这一杯,何必要告诉他呢?——拾过他的袜子、废弃的本子,拾过他的笔记,拾过他的头发丝……一切多么美好。

幸好一切只是记忆。

他们肩并肩站在窗前看着夜窗,谁也没有说一句话。

米小妖在后面嚷着:来呀来,喝醉呀,一定要喝醉呀。

她扭过脸去,轻轻地对他说:夏怡宁,我们去喝醉吧,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