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小肉征服:担保业风险交流与探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1:44:13
一、担保业历史背景
历史背景:
世界上最早的担保公司出现在1840年的瑞士,后在美国成熟发展,已经有160年的历史。
中国第一家担保公司是1993年11月成立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中投保公司)。
1995年担保法颁布,此后陆续出台一些意见、办法指导规范担保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速度:“迅猛”,这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截止2005年底,全国中小企业数量达到420万家,就占企业总数的99%,国民生产总值占58%,税收占48%,解决就业人员占77%,这组统计数字昭示着中小企业不可替代的地位。而银行贷款余额仅占14%,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成为最为突出的问题。这种严重失衡的状况迫切需要改变。国家虽然已经采取诸如建立中校企业发展基金等措施来帮助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是因为支持面非常窄,仅支持特定行业的个别企业,受益的中小企业数量少得很,没有体现公共行政所追求的公平竞争,因信用担保具有辅助企业进行融资的功能,并能凭借自身的信用功能承担数倍于自身资产的担保责任,具有放大和经济杠杆功能,所以发改委和财政部改变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方式,调整为完善担保等中介机构组成的服务体系,改变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部环境,信用担保的市场需求增长,市场领域扩大,担保业商机无限,担保公司的兴起正是看中了这一历史性的机遇。但很多担保机构对风险认识不够。迫切需要提高风险管理的能力。
担保业的现状是:
1、数量大,规模小:担保机构数量大增,但总体来看规模小、实力弱,发挥信用放大功能有限。综观发展状态:有的茁壮成长,有的步履维艰,有的销声匿迹,原因归根结底是风险的管理与控制问题;
国外相比较不低(因为国外有完善的担保资金补偿机制,担保机构出现代偿时,不是机构自身承担全部风险),但实际上这种担保业务收益与风险极不对称,没有形成相对稳定的、政策性的担保资金补偿机制,一旦代偿就可能置担保机构于死地;
二、担保业主要风险
担保是高风险的行业,防范管理化解风险的机制是担保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甚至比拓展经营能力更为重要。在当前的市场化的发展道路上,担保业不仅面临着一个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问题,更面临着一个建立并及时调整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的问题。如果对担保业风险欠缺足够的认识便盲目组建担保机构,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后果可想而知了。担保机构的领航人应当更加理性的认识担保风险并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建立并拓展适合自身发展的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专业技巧。
担保业主要风险:
1、信用风险:
即来源于债务人的风险,属于动态的风险,是担保业务中最直接最主要的风险,是被担保人使用被担保的借入资金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弹性相对较大,由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决定。
履约意愿(信用记录、用款计划的真实性及可行性、近期投资计划)和履约能力(还款计划的可行性、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筹资能力等)过程控制难度大,不可能面面俱到。
2、法律政策性风险: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对法治化的要求越强。
⑴1995年担保法颁布,颁布背景是保护债权人—银行的利益,
2000年担保法司法解释出台,期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十年间,还制定了有关工程担保、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住房置业担保、对外担保、上市公司担保、证券公司担保等等相关的规定。
3、担保机构的内部风险:
⑴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决策程序不健全,有漏洞。
4、经营外部环境风险:
⑴竞争性行业中经常遇到的风险(行业特点、竞争地位、竞争能力,产品的竞争能力、市场的占有率、替代产品等)
三、担保机构风险的控制管理
目前大部分担保机构如果只单纯依靠自身经营累计根本不具有抵抗风险的能力,谈不上健康持续的发展。风险高,收益低,我国对担保行业的制度政策供给严重不足,不但没有发达国家对信用担保行业普遍实行的资本金追加制度、金融机构分担担保损失、税收优惠、再担保和担保损失补偿制度等完善成熟的担保制度体系,就连现有的政策也很难完全落实到位,一些优惠政策的门槛太高,条件太严,担保机构可望却不可及。担保机构作为政府的调节工具,带有公共功能的特色,但仅仅靠微薄的担保费收入是很难生存发展的。要避免一笔项目的担保损失赔得“倾家荡产”,在扩大业务规模和开发对路的新产品的同时,最为关键的是加强风险管理,控制风险。否则,就是盲目的。
1、担保业务的整个流程中必需的功能部门
⑴整个业务流程(风险贯穿始终)
项目受理——现场调查——资料审查——项目评审——项目决策——反担保的设置——收取保费——签订合同
在保项目的监管——担保责任的解除——代偿解除担保责任时的追偿——全部回收代偿款——损失核销补偿)
⑵必需具备的功能部门:
2、分散风险
⑴依托国家政策(经济信息、时事新闻、行业动向等)寻求具体的相对完善相对确定的业务领域开发适合自己的担保产品。(预知项目潜在风险投于禁止或限制领域例忌入生疏领域)
无奈实况,逐步过程:
自身能力不足(资金有限)
3、法律风险明显突出的业务环节
⑴资料审查项目评审项目决策(事前防范)
需要详细设计担保方案,考察全部操作过程是否可控,确定各环节的控制方法,设定监管内容、监管程序并设立风险预警制度。担保机构各部门之间合理的业务分工和严谨的业务决策程序,也是控制担保项目操作风险的必要措施。
四、综合律所与专业律师的优势:
1、保障相关合同协议告知书函件等的合法有效(要求:法律关系清晰反担保措施设置没有法律障碍。与担保项目相关的主合同、担保、抵押、质押、反担保等,包括其中关键的内容如诉讼管辖、抵押登记、公证等条款内容的约定合法,避免约定无效、不生效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