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鳅串了有副作用吗:哲学=现象+思维+数理(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4:02:39





哲学这一术语是从西方而来,中国原来谓之道学,后来称之理学,其本质是相同的。自从西方哲学的介入,对这门道理之学,又增加了一些新的元素,但也模糊了人们的视野,其中一个焦点就表现在对哲学概念的认识上。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将西方与中国哲学乃至科学技术综合起来加以考虑,否则,就会出现以偏概全的现象,始终得不出一个正确的认识来,哲学作为一门带普遍指导性的思维学科就永远得不到一种统一的认识。同时,中国古代以周易、干支和医学构建起来的哲学,后人的认识也较为肤浅,甚至视为了宗教性质。笔者正是居于以上考虑,杜撰了此文。

任何一个概念均离不开内涵,内涵是此概念区别于彼概念的要素。要研究哲学,必须先弄清哲学的要素,它是构成哲学的单元。只有确定哲学的内涵,把握住哲学的要素,才能把握正确的哲学体系。哲学用来指导人们一般性的推理思维规律和对现象的总规律的把握,也是为实践服务的,推理思维规律就是逻辑规律。通过这些规律的研究,用来指导人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哲学又是研究宇宙中带普遍性现象规律的,这些规律中,有的具有客观性,如运动规律,有的又是建立在现象基础上的主观认识,如十进位理论。主观的规律必须以客观现象为依据,但它不是现象的重复,而是对现象的升华。要认识这些抽象的基本规律,都离不开带普遍性的现象要素,而这些要素必须是共同具备的。

    宇宙中的规律可分为四种形式。一是纯具象的规律,如温带地区一年四季的气候变化规律,这是运动基础上的静止规律。二是能量的不确定性规律,分为局部运动的不确定性和吸收、释放能量的不确定性,但有整体的不变性,这实际上是无规律的规律,周易理论中充分反映了这一规律。三是共性现象上的抽象规律,如十进制规律。笔者所说的“带普遍性规律”,就是指的这种规律。四是个性现象规律,有的表现为抽象性,有的表现为具象性,如数学、物理中的的公式,它们是抽象的规律反映。一个对象,它的结构是否合理,自然存在规律性,而这种规律性是具象的,有形可感的。既然能量具有不确定性,也就是没有规律,怎么能研究出真正的规律来?没有规律的能量是从局部而言,有规律是从整体而言。比如说,光子的局部运动没有规律,但光子的整体运动是有规律的。当然,局部的无规律,离不开整体的制约,孙悟空七十二变,还是离不开如来佛的掌心,就说明了这一道理。这种运动的不确定性就像球场上的运动员。整体上来说,教练给运动员一个总的思路(总法则),但具体的每一分一秒运动员跑到哪里,教练心中是无数的,运动员也是无数的,也就是说,运动员在具体的跑动中,是在教练总法则的指导下所形成的时空不确定性。周易中的对立卦(四维关系卦)似乎是无规律的组合,其实它又离不开一个总法则,那就是8个卦构成4组相融合(呼应)关系,且对立关系卦是不会变化的,这也是周易难以研究的原因之一。

    人类的一切研究最终都离不开现实生活,任何规律都得以现实生活为基础,即便是数学研究,目的还是解决现实问题,现实就是现象。任何现象均离不开数的表达,任何一门学科(包括社会科学)研究也都离不开数理,因而是共性的反映。要素是为总结规律服务的,规律中就包含着对基本数理的认识,缺乏数理,要素就缺乏实用价值。因此,哲学的要素中必然得包含着数理要素。要认识这些数理,就只能以人类正确的逻辑思维作依据,而后体现在带普遍性的数理上。哲学在人类思维活动下进行,没有人类的思维活动就无所谓指导,无所谓哲学。因此,思维规律应该是哲学的要素。我们说“主观的认识规律”,并不是人类的想当然,他必须建立在正确的思辨上,而这种正确的思辨来源于万事万物现象的归纳和正确的推导。 

有了以上认识后,再谈哲学的要素就好办了。哲学的要素就包括现象要素、思维要素、数理要素。中国古代将其概括为象、数、理三个字是相当到位的,只是缺乏深入的认识。现象要素中包括共性现象和个性现象;思维要素中包括意念(潜意识和显意识的并存)、论证和逻辑,有系统逻辑和分析逻辑;数理要素中包括共性的基本数理(1.2.3.)、系统认识数理(8、10、12……)和分析认识数理。

那么,什么是哲学呢?概言之, 哲学是研究现象、思维和数理基本规律的学问。那么,是否存在系统与分析的两大哲学体系,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如果说哲学是解决某一领域的理论问题,那么,就可以将一切科学原理归于哲学,这显然混淆了科学与哲学的区别,那就没有什么哲学可言了。如果哲学研究的是带普遍性的理论认识问题,那就只有一种哲学。既然是带普遍性,就必须是共性的认识,只是在方法论上存在相悖逆的法则,这种方法论是多方结合的。在现象要素、思维要素、数理要素的共同认识下,形成由表及里和由里及表、由局部到整体和由整体到局部、由分析上的综合到综合上的分析等对立认识方法,从而形成两种对立的思维方法。中国历代的哲学思维属于前者,西方的哲学思维属于后者。但思维并不等于哲学的全部,仅仅是一种对立认识方法。

也许有人会说,中国的思维是由整体到局部的思维,怎么由局部到整体呢?其实,这是从抽象的认识关系来分析的,属于形而上的范畴。而平时说的由整体到局部属于形而下的运作范畴,属于具体的应用科学。就像西方的形而上的范畴中运用的是由整体到局部的思维,即以共性的原理为前提,如以三维空间前提,以平面的二维为前提,以对立认识为前提,这些都是共性的。但是,在形而下的运用中,又是本着由局部到整体的思维方法,即现代科学中的思维方法。

 

由于哲学解决的是普遍性的理论认识,因此,哲学中的现象必须是一切事物的共性概括。谈个性,属于应用学科范畴。

就宇宙中万事万物的个性而言,没有一样事物完全相同,但构成该事物后,又能组成一个相对系统,它同样由诸要素构建成该系统,系统不同,要素也就不同,且对要素的理解注重细化。比如说,要办好一个自选商场,他所包含的要素就有管理要素、采购要素、销售要素、场地要素、经济区域要素、政治要素、民俗要素、把握商机的智商要素等。如果笼统而论,采购、销售都属于运动要素,那是没有意义的。 这种立足个性的现象,缺乏绝对的共性,因而认识各自的规律也就不同。要研究各自的个性,越分得细,就越易研究,越能把握住要素及其各自的规律。从宇宙的角度认识,宇宙中的各类结构形式自然不可能完全相同,所表现的规律也自然不同,因此,用个性化的规律来认识宇宙也是不可能的。

共性现象三要素。从事物的共性来认识其现象,就包括相对运动、相对静止和能量,古人称之为三合,故“合”字上为△,后来在易学中演化为“三才”,所谓天地人,这其实是对哲学认识肤浅的反映。从哲学的角度认识,运动和静止都是绝对的,这是因为它是从共性认识的,而共性的就是绝对的。万事万物无不在运动着,因此,运动必然是万事万物的共同现象。运动的本质就是能量和静止的综合反映,离开了能量就无法运动,有什么样的静止结构就产生什么形式的运动。比如说,汽车运动似乎是能量(动能)的反映,它表现为汽车的运动,但不能取代汽车运动。汽车运动还与汽车的静止结构形式密切相关。而汽车的静止结构形式的确立与汽车的运动速度和能量形式密切相关。也就是说,从整体的设计来看,汽车的静止结构是由汽车的运动速度和能量决定的,即静止中反映着能量特性。它们总是由AB二者决定C。静止是运动的对立形式,认识运动,要通过静止来认识,因此,静止应该是现象的一个要素。静止是能量的转化形式,运动也离不开能量,因此,能量也应该是现象的一个要素。 那么,什么是能量呢?从个性认识,无法给能量下一个准确定义,因为能量是一个集合概念,研究的领域不同,对能量的理解也不同,如生物能就表现为多种形式,有粪便转化的沼气、 有饮食转化的精力,有柴草转化的火焰,有动物散发出的热量。而它们的能量定义都是不同的。从共性认识,能量又可以下定义。由于能量同时反映在静止和运动中, 能量也应该是运动和静止的综合反映形式。 由于这种“能量”是立足于共性认识的,又是一种综合反映形式,因此,这种能量是用于广义上的,属于集合反映,因而是抽象的。后文中,涉及到的能量,都是抽象能量。这种抽象能量是对客观现象的升华。西方哲学中没有抽象能量这一名词,这是因为他们从客观个性性来认识哲学。中国将抽象能量视为变化莫测的“神”,且神都与火有联系,敬神要烧纸烧香,就源于对这一抽象能量的顶礼膜拜。竟没有想到,天体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运动,没有像动物一样的随意性,自然不存在随意的“神”来保佑自己。由此可见,从万事万物的共性认识,宇宙中存在三个现象,也就是三个现象要素:运动、静止和抽象能量。  

那么,认识这些共性的要素有什么价值呢?要素仅仅是一些现象,如果停留在这些现象上,自然没有什么多大价值,它得通过数理及其之间的关系来寻找认识规律(而不是宇宙客观的规律),而要得出彼此间的数理关系,离不开人类的逻辑思维。同时,现象要素中就包含着运动的辨证逻辑和静止的联系逻辑(形式逻辑)。因此,这些共性现象是人类总结带共性的认识规律的根本所在,这些规律除了人类的逻辑规律外,还表现为建立在要素和逻辑思维二者基础上的数理规律。带共性的数理规律是认识事物个性数理规律的基础,缺少共性的数理规律,就无法认识事物的个性数理规律。这是因为共性是最理性的反映,具有最广泛的认识性。对社会而言,共性规律反映在整体对局部的宏观调控上,也反映在带共同规律的组织机构的设置上;对人而言,共性是伦理道德的依据,否定了共性,就丧失了人性。

静止是空间的反映,对立体空间的认识,包括对立的两种形式,即内三维和外三维。体现了两种认识途径,属于思维运动的反映。就静止的认识来说,它不讲对立,只讲联系,或称之为连锁关系。这即是形式逻辑中因果、条件、选择、假设等推理方法的哲学依据。

静止是人类认识事物的一种途径。如若不从静止的角度去认识,就无法认识运动,就无法认识事物的规律,也就无法从事科学研究。这就如同放映电影,我们看到的画面具有运动的连贯性,但它是由一张张静止的照片结合起来的,正是由于有了这些静止的画面,我们才能认识画面中的形象运动。这也是静止在认识中作为要素的原因。这里似乎没有提到能量,其实,能量就是放映光源和牵动画面移动的能源(不过这里是个性的能量,是客观的)。用火车的运动同静止的地面作比较更为恰当。要认识火车运动速度、空间距离、时间,离不开静止的地面。只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测量出静止的空间距离,才能得出火车的速度。因此,静止是带共性的要素。

新生替代故旧规律(否定之否定)也属于静止联系规律的反映形式。这是客观性认识的现象规律,似乎与逻辑没有联系。这其实谈的就是不同个性的连接问题。这种替代本质是个性化的运动、静止和能量的综合反映,三个要素谁都不能少。其中能量是最关键的因素,或者说,新生替代故旧的过程就是能量的不断变化(运动)过程,对于人类来说,这个“能量”就是智慧。但这一规律不顾及这些,仅仅从现象关系认识,因而只能停留在现象的认识上,是解决事物性质认识的重要手段,如化学分子结构。质量互变规律属于新生替代故旧的组成部分,属于个性的思维方法,这里的“质”是一种静止结构关系的综合形式。从局部认识,新生替代故旧是永恒的,从相对整体系统认识,它是有限的,这种有限性与运动的四维空间密切相关,或者说,任何一种物质形式只可能经过四次演化,最终达到稳定。中国古代将“四”视为一个运动的基本整体,篆书中的“四”就反映这一理论,而甲骨文中将“四”写作“////”(实际为竖杠“||||”,不是斜杠) ,还是强调“基本整体”之理。

运动讲对立性,静止讲连续性。连续是不同个性面的连续,它属于拓扑学范畴。经典例子中,欧拉普莱格尔河散步方法研究,将面视为点,而后连接成一体,静止的立体的联系依赖于面,不同面的连接依赖于线,即边与边之间的连接线。这里属于整体到局部的思维,还存在局部到整体的数学悖论法则,它体现在构图过程中。两种形式都属于认识活动(属运动的反映),它们的对立关系就体现为建立在对立立足点上的运动反映,前者立足于整体来认识局部,后者立足于局部来认识整体。这种对立属于认识活动的对立。再回到拓扑学问题,哲学谈共性,也是属于拓扑学范畴,各类事物都是以个性形式出现的,但它们是相互联系的,这种联系就是共性的联系。正是由于有共性联系,才有共性的理论来认识纷繁复杂的事物,这些共性理论就表现在基本的数学原理、思维原理和现象原理上,它是用来认识宇宙万物的基本法则,但它不涵盖宇宙的客观规律,宇宙的客观规律是由各天体系统的个性结构形式决定的。中国失传的古老的周易与干支理论就是集三者于一体的思想体系,只是干支理论由于受当时科技水平的影响,尚未进入成熟期,而后人还不了解这些理论,以致将其视为一门玄学,一门迷信,这是另一篇文章要涉及到的。当然,周易和干支只能解决带共性的规律认识,而不包括个性的认识。但是,由于地月系的个性结构组成了运动的二位系统,也包括了以地球为认识中心的日月一体的相对静止的三位结构,从而构成了共性与个性的完全呼应,因而干支合八卦又是客观规律的反映。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阴阳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它是对立一词的具体反映。阴阳一词既是数理的反映,也是思维的集结,还是运动现象的形而上概括。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阴阳一词高度包揽了宇宙中一切运动现象。 如奇数、正数为阳,偶数、负数为阴。系统哲学中不存在性质,因为性质是事物个性的反映,诸如木质、铁质、好与坏、善与恶等。那么,好与坏、善与恶为什么是个性的反映呢?好坏善恶是根据需求来确定的,这种需求又表现在特殊的领域,这种特殊性就是领域的个性反映,而好坏善恶是站在领域的个性角度来认识的,因而好坏善恶属于个性范畴。 “对立”一词是阴阳的集合,“阴阳”一词是对立的具体表述。中国古代对阴阳的集合,又是通过局部的个性现象表述出来的。通过数理表述出来,如“二”、“四”、“八”。核心是一个“二”字。通过现象表述出来,如篆书中的“行”字、“步”字。通过会意式的思维表述出来,如“公”,它是“ム”(阴符的表述)的对立形式。“仁”字也一样,“二”代表运动中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就是阴阳,“仁”的本质就是不从一点出发,光有大公不是仁,光有善良也不是仁。“仁”就是对立两者的结合。孔子的“仁”带有慈善色彩,是“仁”的引申理解。因为“仁”是从系统考虑的,能顾及到别人的人,属于善良的人,所以引申为善良。

中国古代有没有一个将各类现象集合于一体来表述对立的词汇,除了阴阳之外,其余都是个性的反映。如老子提到的“道冲而用之”中的“冲”字,属于对抗性关系,孔子提到的“仁”字,属于融合关系。阴阳是“冲”的具体表述,也是“仁”的具体表述,还是同一关系和排斥关系的表述,分别代表主体和客体。为何出现“阴阳”这一具体的表述呢?这与系统哲学需要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系统哲学解决的是一切现象带根本性的认识原理,而不是具体的原理,或者说,对局部现象的认识离不开整体原理的指导。而局部现象总是以特有的时空形式出现,而又必须带着共性的阴阳,既体现其“个性”,又反映其共性,这种“个性”又只有通过运动、静止和能量反映出来。

运动分为同向运动(→→),集合式交流(→←)运动和悖逆式((←0→)运动,另外还有融同向与集合式于一体的呼应(融合)式运动。同向运动属于抽象的认识运动,在逻辑学中属于同一关系,如一切生命形式总是向前发展,社会总是向前进步,彼此之间都存在共同性,但它们都是对现象的抽象总结。集合式交流运动是从运动的联系性来认识的,在逻辑学中称之为对立关系,若只顾及自身,就变为对抗关系。从系统的角度来认识,对抗是完全可以消除的,因为交流的目的是实现暂时的融合,不能融合,就不能成交往。要形成联系,必然要有接触,因认识方向相反,而又形成对立。天体之间,表现为引力之间的关系,人类之间表现为交往关系。悖逆式运动是一种背景相参照的逆向和自身的正向运动,属于数学中的正负数运动,本质属于逻辑学中的排斥关系。呼应(融合)式运动如同齿轮与齿轮之间的关系,包括同向的呼应与异向的呼应,前者建立在同向上,后者建立在集合上,属于逻辑学中的融合关系。这四种关系,在周易中已充分体现出来。这四种形式都以静止的形式表现出来,反映的是静止以运动为前提的哲学思想。以艮卦为例,就包含了这四种认识:艮与艮为同一关系,艮与震为认识点不同的集合关系,艮与兑为呼应(融合)关系,巽卦是兑卦的反认识形式,兑原本与艮卦呼应,巽与兑相背,就意味着悖逆,故艮与巽为悖逆(排斥)关系。但这都是静止符号,怎么与运动挂钩呢?其实,它们呼应也好,相悖逆也罢,都得从运动中体现出来。

能量是运动和静止的综合反映。平时所说的事物的性质,实际上就是能量的个性化表现形式,因为性质就是由静止的结构关系和运动关系得来的。

由于共性的能量由静止结构和运动决定,静止结构的关系量或运动形式发生变化,它的共性的能量也就发生变化。宇宙中各自的结构量是不同的,而“2”以上的每一个数中都包含着若干个运动关系数2和静止数3,故所有2以上的数都属于共性的理论数,这个数是无穷的,故能量的理论数也是无穷的,更是相互区别的。但共性能量有一个最基本的关系量,即0和1,8与64。0和1既是运动符号的表述,又是静止的整体关系体现。8是静止的整体面3维和运动的阴阳2形成的基本的演化值,这就是周易中的八卦原理。

 

思维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前提条件,没有人类的思维,就没有什么哲学可言,就像没有人类的思维,就没有现代科学一样。思维的规律以现象为依据,一是表现在思维规律的形成上,一是表现在对象的认识方法上。

谈及思维,不得不涉及到地球上产生生命形式的原因。孤立地认识,人类的意识是人体特有的静止结构和运动结构的综合反映,但这还不能从根本上认识意识的形成,要研究意识的形成,还必须从人类的形成谈起,进一步说,得从地球上产生生命说起。

地球上为什么产生生命形式?同样离不开一个哲学问题。生命形式是星系中客观的运动结构、静止结动与理性(共性) 结构的完美统一下的结果。其一,从地月系的组成看,它是以地球为中心组成的地月唯一的二分运动结构,以地球为椭圆的实焦和虚焦结合月亮组成三位一体的静止结构,因而是共性和个性的完美统一。其二,从地球所处的大环境分析,太阳系包括太阳在内与九大行星组成系统的10个星球,而“10”是具有一定普遍性的进位数理,它组成了静止系统上的运动体系,也是理性与现象的完美呼应的反映。其三,地球处于太阳系的第四位,又符合运动系统的理论数。其四,地球处于银河系第三层中心,与建立在坐标中心基础上的静止数理“3”相呼应。而2、3、4、10这些数理都是带一定普遍性的数理,带有共性的认识,是最合理的数理反映。正是这种全方位的呼应关系,才孕育了地球上的具有精神的能自由运动的生命形式,当然也包括其它丰富的物质形式。在这些数值中,关键是2和3。因此,人类逻辑思维形成的根本就在于2、3的推演和客观的呼应上。

意念。意念是潜意识和显意识的通称,分为两大类:一是人类视觉思维画面的相反形式在大脑中的反映,一是大脑支配下的文理前后置换和连贯。

视觉思维的反向性和同向性。 先不妨认识相反的运动。一般人都知道,缺乏参照系就无法认识自身的运动,而参照物为认识上的相反运动。正是由于人类认识到了参照物(可以是风,可以是路面,也可以是某一物体)的反向运动,才能感知到自身的正向运动,即只有通过反才能认识正。人类思维的一方面正是本着这一规律。这也是为什么呈现于眼球内的图形是倒的,而看起来是正的原因所在,或者说,只有通过呈现在眼球内的倒立形象,才能认识事物的正立形象。它经历了由具象到抽象再到具象的过程,这也是光学中一直尚未解决的问题,其实,它就是一种对立理论的反映,而不是人类视觉的习以为常。不难看出,认识现象要通过认识的反向性为条件。同时,还可以通过现象得出反向性的认识。抽象这一词,就是根据客观的形象得出的,现代科学中的所谓“反物质”也属于这一类型。这种认识的反向性属于人类的意念之一,也是属于视觉形象的对立形式之一。笔者将这种反向性认识称之为潜意识认识运动。人类还存在视觉的同向性,就是显意识下的运动认识。看到某一人往山上走,视觉形象与客观现象是统一的。如果用数学语言表达,同向性的显意识是质数与合数的关系,异向性的潜意识是负数与正数的关系。两种意念支配下的认识是同时作用的。

文理的前后置换和连贯。前后置换就是回忆,将结果写在开头。文章中的总分倒置也属于这一形式。连贯的表现形式表现为场景连贯(连续)和思维连贯,即强调句与句之间的连接。其理论依据就来自人类视觉思维画面相同性与相反性的的并存。

论证。分为事例正反论证、事理正反论证、分类论证和综合论证。其核心是正反论证,这是因为正反论证中既包括了分类与综合,也包括了事理和事例。

正反论证包括四种形式,形式逻辑式中包括两种,系统逻辑中包括两种。

第一种形式——正反结果同一式,即以某一特定范围为条件,进行正反论证,即形式逻辑中的第一种。以现象中的正面例子和反面例子为依据,分别得出正面的结论和与之矛盾的反面的结论,最终得出同一认识。在论证中包括建立在分类论证基础上的归纳和意念活动。如,人是会死的,这仅仅从死这个角度来认识,不包括人的其他特性。这即是一种分析的方法。这一结论是从无数个例子得出的,它属于综合论证正面方法。再提出一个反面的观点:人是不会死的,再找论据,而论据在现象中自然不存在,这种矛盾推理,目的是为了证明同一结果。

第二种形式——正反结果相异式,即在不同背景、不同需求或对立子项上两个相异的观点同样正确。比如说,有人认为白色好,有人认为黑色好,这既存在一个文化背景的认识,也存在一个需求的认识,在不同的背景和需求下,白色好和黑色好都是正确的。这种正反论证是散文和诗歌强调主观感受的理论依据,也是伦理学中因风俗、文化差异所形成的伦理现象反认识的依据所在。又如对体用关系的认识问题,也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悖逆观。“体”首当其冲的是事物的客观反映,“用”就是对客观事物的利用。因此,体用之间的关系就是事物与应用之间的关系。 事物的应用关系实际上是事物之间的连锁关系,它是从不同静止形式之间的关系认识的,构建两个静止之间的客观联系是“用”,而联系的核心得依靠人类的思维,因此,“用”就是思维作用下的实用性。一切理论都是为实践服务的,它是实践的先驱者,他们之间构成一种因果关系。既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也是事物与用途的关系。这里反映的是“因体见用”,而不是“即用见体”。从理论的产生来说,是因为想到在某一领域的用途,而后才产生构建理论的念头。即先考虑实用,而后考虑理论,这即是“即用见体”,而不是“因体见用”。这还是属于指导思想问题,而不属于理论体系。由此可以看出,“因体见用”和“即用见体”是两种截然相反的认识。这两种认识都是完全正确的,它属于正反论证四种形式中的正反结果相异式,仍属形式逻辑思维方法。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截然相反的认识呢?其实两个理论的概念不一样,前者是已应用的理论体系,后者是尚在酝酿中的理论体系,它们本身就构成了对立认识。对用途的认识也是相反的,前者的用途,是实际的操作,后者的运用是仅仅是一种构想。正是由于对子项的对立认识,才构成了两个母项的对立认识。在科学技术中,这种思维同样在起着作用,一些理论在此领域毫无价值,甚至持否定态度,但在另一领域却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通过这种反向思维,有时甚至能在科学研究中有新的突破。但这种突破,必须建立在不同的背景下,在同一背景下,这种思维是绝对错误的。这种思维同样属于形式逻辑思维,这是因为它重在分析,而不是综合。

第三种形式——殊途同归式,即建立在对立领域基础上的两个对立观点形成同一结论的正反论证,它属于系统逻辑。这种思路建立在对立领域基础上,它们将目的把两个对立的认识(悖论)结合在一起,即目的上具有同一性,途径上具有对立性。既属于数理逻辑中的悖论形式之一,也属于二者联系的拓扑学理论。比如说,当一个学生出现违背道德规范现象时,教师做思想工作就有两种截然相反的途径:真心与假意。真心指出他的错误,目的是帮助学生进步,但光指出错误还不能达到目的,学生会产生反感,故还要想尽办法找出其他方面的优点,这就包含假意的奉承。虽然一个为真心,一个为假意,似乎是不能同日而语,但二者却用在同一对象上,且完全正确。其原因就在于:首先,它将过程与结果视为相联系的两个方面(拓扑思维),真心与假意(悖论思维)均属于过程,帮助学生进步属于结果;其次,将过程视为对立的两个方面,过程是运动的,运动就是对立,故二条途径是并存的。而形式逻辑就不同,它将过程视为给定的结果,且是从静止的角度认识的,也是从分析的角度认识的,要么真心,要么假意。显然,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用这种推理方法。

第四种形式——殊途悖逆式。它属于系统的内部认识理论。这是一个比较难以理解是正反论证方式。对立,本身就包含着运动的相反性,思维也属于运动的抽象形式,必然存在着对立的思维方法,但绝对不是康德的所谓二律背反,它们不但存在对立认识的条件,还存在对立认识的结果。要理解这种悖逆式,首先得解决对同一名词的对立认识问题。这种对立认识就表现为共性与个性的对立上,但这种个性是共性指导下的个性,在现代科学研究中,这种共性也是相对的共性,属于属性。现象的核心是运动和静止,悖逆就体现在二者上面。为了说明的需要,暂用ABCD来分别代替运动和静止形成的对立四种形式。运动,就有整体指导下的局部运动(A)即静止基础上的三维集合,属思维运动,这是共性认识的运动,还有的由局部到整体的运动(B),即由坐标中心零为起点的运动,属于个性的分类运动。静止也是一样,有立体坐标关系的静止(C),有外三维的静止(D)。他们之间的关系:

只认可立体坐标关系的静止(C),要以整体指导下的局部运动(A)为条件

只认可由局部到整体的运动(B),要以外三维的静止(D)为条件

除此之外,还存在另一种形式:

有建立在共性面上的静止(C),即三分面,有建立在通过共性线联系的空间组合关系(D),如数学中的拓扑理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

只认可个性静止D,要以个性运动(连接)B为条件(由B到D)

要认识共性运动下的局部A,要以共性静止C为条件(由C到A)

周易和干支理论就分别本着截然相反的思维方式。周易的八卦是静止的,而这些静止的排列顺序要体现阴阳的变化(运动),故其顺序是:艮-坎-巽-乾-兑-离-震-坤-艮。这也是数学中的排列组合理论依据,它体现的是由B到D的认识理论。干支中也一样,地支是静止的反映,天干的运动的体现,要认识地支,必须以天干为条件。

共性指导下的局部运动要以共性面上的静止三维为条件。由于天体存在两种运动形式——自转和公转(古代分别称为日月运动),因而构成运动的两组阴阳的集合,形成“四”,这种运动四维理论必须要以三分面为条件,即每一维分为三,这就是纵向的四卦组合理论依据,也是十二地支理论依据。这里反映的是由C到A的认识关系。

事理正反论证是对一些抽象道理的论证。但它的思维方式与事例正反论证是完全相同的,数理逻辑就建立在这一基础上。如前面谈到的理发师的例子,它就是划分为本体“我”与客体别人来承认完全不同的矛盾判断。再如数学中正数和负数起于“0”的问题。在静止的认识中,现象中的错就是抽象中的对(现象中的正,就是抽象中的倒)。现象中只认可0到1,否认0到-1的空间;在抽象的认识中,它只认可0到-1,否定0到1的。正是由于矛盾的存在,才得到二者对0的共识。这种对负数的认识是人类潜意识的反映。这种不同背景下的正反论证结合的方法属于系统思维。初级数学推理中则不同,它的正面论证和反面论证都是为了证明同一判断,属于分析思维。

推理。分为综合和分析两种形式,也就是由个别到一般的归纳和由由一般到个别的演绎,它们属于对立的认识关系。

中国的思维体系建构在共性基础上,这种共性的价值就在于客观天体系统的个性结构形式与共性认识的完全呼应。中国将现象归纳为运动和静止,且进入了数理,这是对万物共同现象的归纳。然后以这一公理为依据,演绎出多种法则出来。如周易中的重阴必阳和重阳必阴法则,十进位法则,六十进位法则。这些,都源于运动二和静止三这些基本公理。当然,这种演绎又与西方的不同,我们是系统建构下的演绎,他们是分析基础上的演绎;他们是分别进行认识,我们是综合认识。承认我,就不能同时承认你,这是西方核心的思维模式;中国的则不同,先分别承认,然后进行综合。即在不同情况下,同时认可两个与之相反的观点,而后综合。综合的形式包括并存式、起点同一式、互为前提式和支配关系式。周易中运动符号和静止符号的并存的,干支中大限与小限的运行路径相反,但起点同一。天干是建立在静止上的运动理论,而地支则表现为运动基础上静止划分。这就是互为前提。但值得注意的是,两个静止和运动的概念并不同。天干的静止是系统的静止,也是以“五”为依据的静止, 它的运动,也是现象的运动形式的结合,即5×2,构成天干基本数。地支的静止是以现象“三”为依据的静止,而运动则是以系统为依据的四维运动,即4×3,构成地支基本数。故互为前提是不同认识下形成的。支配关系是整体支配局部的反映,在干支理论中,特别重视“太岁”,即年上的干支,而所谓的神煞大都是以太岁为依据的,就是这一思维体系的反映。这里暂且不论太岁、神煞的是非,仅仅说说整体对局部影响的理论依据。从现象认识,是整体是由局部组成的,从认识上分析,则是整体影响着局部。中国的思维,就是这两种思维的结合。这即是古代的辩证法。西方现代科学中,同样存在整体决定局部的法则,数学中表现为分数关系,如1/4、1/3、1/2等。2、3、4都是代表一个整体,1代表局部,是整体指导下的局部反映。在数学理论中,整体决定局部属于认识方法,但由于干支和周易是以客观规律的背景为前提的,整体决定局部就有其实际意义,每一个事物都是一个局部,这些事物都反映了天体的共性规律,构成了特有的分子与分母的关系。这个分母是一种特有的抽象形式,影响着分子——局部事物。这是从天体运行来认识地球上形成万物的理论依据。

分析逻辑和系统逻辑都包括三要素--概念、判断、推理,只是在理解上有共性与个性的相对性,或者说,概念分为个性概念和共性概念。分析逻辑思维,只能解决某一领域范围的个性概念,系统逻辑思维只能解决带普遍性的共性概念,如静止、运动、能量、阴阳。但由于概念是某一系统的特性反映,必须运用系统思维方法,但不是混沌的。比如说,焦耳的概念,它是米·公斤·秒制功和能量的单位。其中就抠住三个因素--能量、运动和相对静止来给出概念。虽然焦耳是能量,但它不用能量这一混沌词语,是一种个性能量概念,凡是牵涉到物体在力的方向上所做的功,都需运用这一概念。 

系统逻辑认识下的概念分为四种形式:对立运动综合式、静止空间分析式、静止运动综合式和分析演绎式。

对立运动综合式概念。运动有多个概念,但离不开两个认识点,可分为两大类。其一,表现为形成运动的基本联系值,它组成两个静止关系量,这个静止关系量存在两种理解,一是单一性运动的起点和终点,可称之为运动的纵向关系量,一是本体与参照系形成的两个立足点,可称之为横向关系量——它是从形成角度认识的;其二,表现为运动的形式,它又存在对立的两种理解,用数学语言表述就是正负和奇偶。

静止空间分析式概念。空间分为三种认识:立体、平面和线性。立体有内三维和外三维概念,平面有以认识点为依据的四空间概念,即四方概念,它构成静止关系量的“五”。有一分为三的线性划分概念和三位一体的线性组合概念。

静止运动综合式概念。它是能量集合概念,如8进位和64卦理论都属于静止运动综合式概念。

分析演绎式概念。如对十进位的演绎,24节气的划分均属于这一类。为什么24节气是演绎的结果,这里不妨具体演绎一番。

静止是建立在运动基础上的,它的基本值为3——大前提1,24节气的划分属于静止的线性空间划分——小前提1;

系统认识下的运动是四维运动——大前提2,24节气是以系统的运动为前提的——小前提2;

系统认识下的运动和静止又是由正负的正逆向组成,大前提3,24节气是系统认识下的以运动为基础的静止划分理论

所以:

4×3=12   12×2=24

不妨再举一例。
能量是静止和运动的综合反映——大前提1
共性的基本数是运动的阴阳2和静止3——大前提2
周易体现的是能量的变化理论——小前提
结论——周易要以阴阳和静止3构成卦的符号形式,其流行就反映了能量的变化。八个符号正是流行变化的自然结果。

有人认为,中国干支和周易理论中没有演绎推理,这显然是不了解之故,何况中国先哲们的推理比西方的逻辑知识更深奥。

判断就是对概念的肯定和否定。在分析逻辑中,对概念要么肯定,要么否定,不存在同时正确。在系统逻辑中,肯定和否定都是正确的。之所以正确,就在于认识的角度不同——潜意识和显意识,也是抽象能量和表象能量的两种反映形式。比如说,运动是以相对静止为前提的,放映电影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但相对静止又是以运动为前提的,世界上没有绝对静止的事物。为什么这两个相反的判断都成立呢?它其实是人类两种意念的综合反映,就像电影放映机中,既要有倒立图象(否定判断),又要有相承接的图象(肯定判断),只有同时具备这两种图象,才能领会到图象的真实性。倒立投影是对立现象的反映,也是运动基础上的相对静止的体现。这种认识是建立在意念上的,这种意念就是对立的认识。

分析逻辑和系统逻辑在社会科学中是相互依赖的。比如说,一个国家某一条法律条文,是建立在个性基础上的共性体现,对每一个违法公民都是适用的。但在具体处理时又带着个性色彩,对初犯不同,对屡犯不同,对老人不同,对小孩不同,又是共性指导下的个性反映。某一条法律条文对某一法律来说是局部,而对犯法者来说,他(她)又是一个相对整体,我们不能说,某人手犯罪,我们就惩罚他(她)的手。在现代科学中,系统逻辑主要体现在数学最基本的理论中。

在推理中,也存在对立的方法,这是中外都存在的。它们有折中推理和选言推理的对立,有数理类比推理和现象类比推理的对立,有间接因果推理和直接因果推理的对立,有主观假言推理和客观假言推理的对立。

折中推理和选言推理。在西方的形式逻辑中,只有选言推理,没有折中,其实,他们的推理中同样存在后一推理法则。折中是中庸的另一表述形式,“中庸”是数学中的平均值反映,或者说,平均值原理就是源于中庸原理,这是现代科学中普遍运用的计算方法,它属于集合式“中庸”。在干支理论中,中庸是年月起元的依据。年月的干支起点是以两个中点为依据的,即一日中的“午”,它相当于夏至点,一年中的春分点(十二次的戌)又是年的起元依据。天干都是取中心的戊。而具体的日期,又根据两个节气所发生的月食来确定。所谓“中庸”,就是取“中”为“用”。这种集合式“中庸”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还是非常普遍的。如买卖中的折中方案,它是双方实现成交的一种方法,民事纠纷中,它是调节双方关系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制订法律过程中,它是上下利益权衡的必要形式,统计学中的平均值更是“中庸”理论的具体反映。

数理类比推理和现象类比推理。现象类比推理是建立在二者个性基础上的共性推理,属于分析逻辑范畴。在系统逻辑中,同样存在类比推理,它是数理与现象的呼应关系,是建立在共性基础上的抽象与具象的类比。前面推理地球生命的形成属于此范畴,中国的十二生肖文化也也是这一理论的反映。类比推理包括四种形式:呼应(融合)关系推理、同一关系推理、对向关系推理和排斥关系推理。这里主要以中医学为例加以说明。

呼应关系推理属于静态关系反映。抽象的反映总是通过具象表现出来,构成一种内外呼应关系。包括部位推理、经验推理、形态推理、生理推理、环境推理等。中医学中,如芭蕉心可以治疗心火,他们属于部位的呼应关系;藤状植物可以通经络,属于形态呼应关系;时间长的植物可以延缓衰老,属于生理推理;荫凉处的植物为寒性,属于环境推理;根据脉象来诊断,属于经验推理。西方注重的是形态呼应推理。如根据抛物线与运动的气流原理,设计了飞机的机翼和汽车的外形。

同一关系推理对中医学来说,是人与动物之间的部位同一上。它是在某一部位功能衰退的情况下使用的推理方法。同样属于静态关系。在中医学中属于滋补理论,如以肝补肝,将头补脑等。同一关系推理在形式逻辑中属于类比推理。但形式逻辑中的类比是两个现象之间的类比,而不是具象与抽象的类比。如根据鱼尾的形态,设计出潜水的设备,就是同一关系的现象类推。

对向关系推理属于运动关系反映。如热病用凉药,湿病用燥药。数学中的负负得正和异号相乘得正也属于对向关系推理。负负得正即对立的两个立足点的错觉逆向认识,都是用来认识正向的。后文有阐述。周易中的对向关系非常明显,如兑与巽、震与艮、乾与坎、坤与离,它们就是遵循着对向原理。

排斥关系推理也是运动上的相互排斥,它本着新陈代谢的原理,通过新实现对旧的排斥。数学中单位不同的两个数不能相加,属于排斥关系推理。生理中的血型不合,也属于排斥关系推理。周易中的排斥关系已经在卦名中表现出来了,如涣卦、解卦。这种排斥性在周易中就体现为兑与巽、震与艮、乾与坎、坤与离之间的凶数关系。

间接因果推理和直接因果推理。在一般的逻辑中只认可直接原因,反对跳跃,我交代给你的任务,你没有完成好,我直接追究你的责任。其实,这种认识是有偏见的。逻辑中实际包括了间接因果。数学中的证明的最终结果,是在前面若干个“因”组合的结果,诸多“因”,就是若干原理或定律,它们都是用来间接证明最终结果的。干支和周易中的因果是两种因果的结合,即直接与间接的结合。运动和静止互为前提就是一种直接的因果,除此之外,还有多因之果。在预测自然灾害时,地支中的三位一体(如寅午戌之类)就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条件,只有根据三位中找出的每一个在运行中分别出现三次,才是发生自然灾害的重要原因,当然还有其它条件,暂且不谈。

主观假言推理和客观假言推理。现实中的假言推理是客观假言推理是在未来的现象中必须直接出现的原因,笔者将这一类称之为客观假言。主观假言推理是一种纯粹的假设,这种假设是为了推理需要而创造的一个虚拟条件,这个虚拟条件是建立在对立认识上的。在几何证明中,作辅助线就属于这种虚拟形式,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对顶角的条件。坐标关系中的0也是这一推理方式的反映,它是正负数的起点。在干支理论中,同样存在这样一个虚拟0为依据的坐标关系,0是立足点的反映,而该立足点就是认识事物的对象,故这个0就代表了该事物,不过它是从虚拟的角度认识的事物,这还是离不开对立理论,即有和无的对立关系。但中国的坐标是对方向的认识,属于静止的认识理论,故有东南西北中的五数理论。在干支理论中,还存在以中心为依据的运动,一个顺时针,一个逆时针,俗称小限与大限的运行,它们都以同一中心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