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t恤官网:阿呆:处女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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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呆·天边悬挂着一颗明星,是太白星吗,那颗西方人称作维纳斯的?我向开始泛白的天空中那颗闪烁的星迈去……走到塔边,身体一转,向后仰,双脚腾空了。我突然害怕起来,没想到下落的速度这么快,好像地狱正张开着大口把我往下吸似的。可是不容多想,不容害怕,就那么一两秒钟,我就沉重地撞击到塔下被拂晓的露水沾湿了的硬土地上。我的身体弹了弹,嘴里惨叫了一声,几棵小草在我的身下被压扁了,旁边的另外几棵也不由自主地抖落下它们细长叶片上的露珠。就在着地的那一刻,我的灵魂从跌散了的身躯里飘了出来,翱翔在它的上方。我看到自己张开着手臂,面朝天地躺在那里,挎包牢牢地用红头巾绑在了腰上,没有被甩出去,一切都如自己长期以来梦中向往、后来终于着手计划了的那样。真不可思议,我躺在青云塔下,死了,一身洁白地,腰间一道红,头发象一顶巨大的黑色皇冠在头的周围散开着。这时朝霞刚刚从海平面上射出,天空淡红淡红,海水紫蓝紫蓝,我就从这里踏进了美的不朽王国。大概是风将裤腿吹了上去,我的两条腿裸露到膝盖,我还从不知道自己的皮肤这么细白,细白得就象汉白玉;更不知道自己的两条小腿竟有这么柔美的曲线,柔美得就象在乔谦那儿见过的油画中一只临死前的天鹅。我瞟了一眼自己的脸:我的脸很沉静安祥,两只眼睛望着黎明时的天空,眼里竟然没有恐惧,也没有悲哀,没有怨恨。我的嘴唇微张着,嘴角边流出一股殷红殷红的血……跳的那一刻,我虽然很害怕,我有恐高症,可是又感受着一种从没体验过的快乐,真的,一种人间的语言无法表达的快乐。我在塔下静静地躺了一个时辰,大地开始有了轻微的骚动,炊烟袅袅,地瓜米稀饭的香味一定也飘到了山上。我从昨天下午起就没有吃东西了,如果活着的话,一定非常饿了。然而我已是另一个世界的所属,我的存在,不如说不存在,是人间所无法了解的那种。只有真正经历了死亡,才能知道越过了死亡线之后的滋味,死亡并不可怕,它是一种超脱,就如此刻的我,超脱于人间之上,将那下面的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一个扛着锄头的农民上山来塔边的一畦地瓜田里翻作,发现了我的尸体,吓得扔下锄头就跑。没跑多远又跑回来,用手在我的鼻子前试了试,相信我确是死了,才又向山下的镇子里跑去。一会儿来了一群人,其中包括一个穿公安制服的。穿公安制服的那人解开我的挎包,看到了我的绝命书。我一向对穿制服的人有着畏惧,也许因为他们有着特权,掌管着生杀奖惩。不过现在我从死亡的背后看他们,发现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我甚至几乎看不见他们身上的制服,只看见他们的内里--实实在在地与所有的芸芸众生没有两样。这人与旁边的几个人嘀咕了一阵,就将挎包里我事先早就准备好、折叠得方方正正的白床单张开来,铺盖在了我的尸体上,将我抬下了山。他们一定根据我的绝命书上所交代的去做了,因为下午的时候,我的好朋友万舒萍匆匆赶来了。舒萍不是自己一个人来的,乔谦也来了。公安局的那个人问:“你是万舒萍?”舒萍点了点头。“你是她的什么人?”“朋友。”“她的父母呢?”“她没有。”“亲戚呢?”“也没有。”“没有?都死了?”舒萍没有回答。“你的朋友是自杀,我们在挎包里发现了绝命书。起先我们怀疑她的自杀是被迫的,因为即使自杀也都有原因,特别是年轻的女……女同志,不过,验尸的结果,不是。”舒萍和乔谦不解地互相看了看,那人仿佛明白他们的困惑,便又小声地补充了一句:“处女膜没有破。”舒萍的脸红了一下,乔谦轻轻地“啊”了一声。那人把床单掀开,我的尸体还新鲜,脸色虽然惨白,嘴角边的血也已结了痂,却有一种圣洁的美。他们两人一见到我的尸体,便哭了起来。乔谦的眼泪啪哒啪哒地掉下,有几滴还掉在我的脸上,有一滴流进了我的耳朵里,可惜我已感觉不到了。不过我把这一切都看得清楚,有一种说不出的欣慰和悲壮之感。“小沁,没想到你真的去跳塔,偏偏又是青云塔,”乔谦小心地触摸了一下我的一只手,“八年前的那天我怎么会预料到此刻,到塔下为你收尸!我当时讲的,只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编织出来的故事,你就真的信了,还真的去做了……唉,和你一比,我们都是蛆虫了……”我在乔谦的头顶上盘旋,听到了这些话,有些吃惊,怎么回事?多年来我一直在追求的形像,那个感动了他,也感动了我的跳塔少女,以及关于她的美丽故事,原来只不过是他的信口开河,主观编造!难怪茅屋中那仿佛无所不知的老妇人从未听说过什么“少女塔”、“处女塔”的。不过,这又怎样呢?我迟早是要走这条路的。我不怪乔谦,也不后悔。如果那个故事只是一时心血来潮的编造,那么今天,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新的传说正在诞生出来,随着我的死。事情还要从八年前说起。自从父亲被关进大牢里去,我的生活一下子变成了地狱一般。光是大字报和大标语所造成的气氛就足以让人窒息,更不用说人们对母亲和我的态度了。人们的态度变得真快,好像我们母女俩忽然染上了麻疯病似的,都避得远远。父亲犯的是“现行反革命”罪,是政治罪,也难怪大家害怕。这个罪可比一般的偷盗、强奸、行凶等刑事犯罪要严重得多,因为政治罪是思想意识形态上的不法,对无产阶级专政造成威胁,最危险。我知道,自己这辈子将要在孤独和耻辱中度过了,我还不敢想象前途,光是眼前的日子就不好打发。如果过去的朋友和熟人都不与我来往了,那么我以一个“现行反革命分子”女儿的身份,又能建立多少新的友谊呢?没有人愿意将自己与“黑五类”的眷属联系在一起。这时我刚满十六岁,我已经开始在心里秘密地憧憬爱情了。不过,上苍保佑,那天万舒萍居然登门来找我。舒萍虽然比我大三岁,可是我们却很谈得来。我与她最后一次见面还是在父亲事发前,那时我的朋友还不少,我并没特别珍视舒萍对我的友好。记得那次她提到过一本叫《牛虻》的书,说她正在看,等看完后便会借给我。就在接下去的那几个星期里,父亲忽然被铐上手铐从家里带走了,罪状很快就宣布,又判了刑。我根本不知道父亲这一年多来在暗中进行着“走南斯拉夫式的社会主义”的活动,还秘密地成立了一个“反革命组织”:铁托党。为了这些,他被判无期徒刑,不仅他自己遭难,还断送了母亲和我的前途。很小的时候,我就听母亲说,我是拣来的孩子,是被人遗弃的婴儿。那位将我悄悄地留在他们门前石阶上的人--或许是我的亲生母亲,或许是我的亲生父亲,天知道是谁!一定打听了这家的情况,知道他们多年不育,知道他们企望孩子,哎,多少还算有点良心,愿望着婴儿被收留--婴儿真的被收留了,不但被收留,还当作宝贝。母亲认为这是天意,她疼我,把我当作自己生下的一样看待。而我,根本就不知道世界上还能有别样的母爱。当母亲把我捧进屋,打开襁褓细细地检查的时候,她除了发现婴儿是个女孩之外,还发现了我的一个特殊之处--我的左脚上有六个脚趾头。我两三岁时,母亲抱我上医院将那个多余的脚趾头给割除了。要不是从母亲的嘴里,要不是左脚外侧的那个隐约可见的小疤痕,我真的不相信自己的那个地方曾经有过一个多余的趾头。感谢母亲,我和大多数人们一样了,每只脚上有着不多不少的五个趾头。然而,在我心的深处,我历来有着一种难以克服的、仿佛被排除于大众行列的“外人”之感,没有人可以医治我的这种孤独,医生不能,母亲也不能。我听到敲门声,便去开门。是舒萍!她手里拿着那本《牛虻》。“这本书太好看了,我看了两遍,所以给你送来迟了。”她一进门就解释。仿佛父亲的事并没有发生,她对我仍象几个星期前一样。“不过你要抓紧时间看,因为乔谦在催了,他一个朋友也想借这本书呢。”这是我第一次听说乔谦的名字。“你知道什么是‘柏拉图式的爱情’?”舒萍问我。我摇摇头。“‘柏拉图式的爱情’就是精神恋爱。”她说。“精神恋爱?”“对,精神恋爱,精神恋爱就是……精神上的恋爱,不是肉体上的那种……”舒萍有点吃力地解释道。“乔谦说,精神恋爱是高尚的恋爱,爱得更深,更广,也更自由。因为它是发生在精神领域里的,所以并不受限制。而平常的那种有肉体和性欲参与的爱情则不一样。一个人在精神上不需要限制,而且说实话也限制不了,在肉体上却需要约束。如果在肉体上放荡了,人的道德就会堕落。而精神领域里的丰富却决不会造成道德上的堕落。相反,精神生活充实了,肉体生活贫乏了,倒会促进道德上的自拔和升华……”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听说“精神恋爱”,非同凡响。仿佛在沉重的、演奏了很久的大型管乐声中,有人忽然奏出一支悠扬的小提琴独奏曲。“他多大?”我终于问。“六六届高三,大概二十、二十一吧。”“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我和曹易武是同学,我弟弟舒强和易武的弟弟易贤是同学,我们都在‘红色井冈’一起战斗过。后来我们都成了逍遥派,就经常到易武他们家去发牢骚。易武的妹妹蔓子与我挺好的。而乔谦的父母与曹家父母又是老朋友,两家孩子从小就玩在一起,乔谦和易武的哥哥易文同岁……我们就是在那儿认识的。”舒萍说,乔谦虽然有不少女友,但心里真正爱的是蔓子。他们从小就认识,也算是青梅竹马吧。但是不知为什么,虽然两家是世交,但蔓子的父母亲对乔谦仿佛有着深的偏见,大概觉得他这人太浪漫,不切实际。每每乔谦去找蔓子,蔓子的母亲总是有着这样那样的借口,将他支开。“那么蔓子呢?她自己怎么想?她也喜欢乔谦吗?”我很想知道个究竟,就发问了。“蔓子还小,才十六,大概还不太清楚什么是爱情吧。”舒萍说。“十六?和我一样大,不小了。”说完这句话,我有些后悔。好在舒萍并没有注意。看完《牛虻》,我从舒萍那儿又得到了《简·爱》和《呼啸山庄》。将这两本勃朗蒂姐妹的名作读完后,我的读书胃口大开,我简直就是迫不及待地等候着舒萍的每一本书,而每一本书的狼吞虎咽又都让我的胃口进一步变大了。就这样,我一口气地吞咽下了普希金的《上尉的女儿》、《叶甫盖尼·奥涅金》、屠格涅夫的《罗亭》、《父与子》、莫泊桑的《一生》、司汤达的《红与黑》、雨果的《巴黎圣母院》、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巴尔扎克的《悲惨世界》、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等世界名著。据说这些书都是乔谦的。不知怎的,随着这些书的读完,从没见过面的乔谦在我的脑子里变得越来越神秘了。清明之前的有一天,舒萍来找我,对我说:“你想去看海吗?乔谦要到乡下给他祖父扫墓,邀我们一道去海边玩玩。”“他也邀我了吗?”我不知怎地,竟脸红了。“当然,他特地让我叫你一块去的。”“他怎么知道我?”“我对他说过你,还有你们家的情况……他说,想认识认识你。”乔谦正如我心中所想象的那样,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气质,除此之外,还有一双令人难以猜透的、梦幻般的眼睛。他的脸白净,但并不是美男子,然而却具有磁铁一般的力量,一种无法抗拒的魅力,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我一看见他,就知道他是那种要么让人喜欢得不得了,要么让人恨得不得了的人。他没有对我笑脸相迎,象头回见面的人们那样,只是用眼睛专注地审视着我。“我早就知道你有一只翘鼻子。”他坦率地说,坦率得令人不舒服。我不自觉地抽动了一下鼻子,无法控制自己脸红,羞恼地瞪了旁边的舒萍一眼。“不要怪舒萍,她从来没有对我描述过你的外表。”“你一定在哪儿见过小沁的照片。”舒萍颇为肯定地说。“照片是绝对没有见过的,画像吗,也许。”我惊讶地抬头看了看他,这是不可能的,就我有记忆以来我从没被画过一张画像。即使在有记忆以前被画过,也不可能画出我现在的鼻子来。“我是开玩笑,不要在意。”乔谦笑着说。“不过,说真的,你和我想象中的一样。”他补充道。我们搭了汽船,两三个小时后就到了乔谦依山傍水的老家。上船时天还下着蒙蒙细雨,我们都带了伞。可是下船时却雨止天晴,太阳从云层后面露了出来。我们走了差不多两里路,绕过了一个小山头,就看到前面一个山丘上挺立着一座孤零零的古塔。这塔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同,但却强烈吸引着我。也许是座落在了山与海之间的高地上,显得尤其地突出;也许是因为每当南风将海潮的气息送来时,必得先造访了它;也许,也许是在地球的这块角落里,我感到一种久违了的、不可解释的熟悉……我象长途跋涉之后的朝圣者见到心中久盼的圣地,不禁停止了脚步,双膝瘫软,跌落在土地上。我的眼睛一定狂热地流露着贪婪和激动。“小心!看着脚下走路!”舒萍叫道,弯下身来搀扶我。“喂,这是什么塔?”大概是我眼珠里闪烁着的古塔的神秘影子引起了舒萍的好奇,她对走在前面的乔谦大声喊起来。“这是青云塔,据说天气好时,从塔上可以看到忘乡岛--一个很小很小的敌占岛。”乔谦转过身对我们说。这时刚好一道彩虹出现在雨过天晴的苍穹,一端架在青云塔的腰间,一端消失在了天空的无极里。“可以上去吗?”我问。我当然只是问问,我自小就很害怕登高,即使可以上去,恐怕也是不会去登那座塔的。乔谦有点异样地看看我,说:“你真想上去?”没想到他倒把我的问话认真对待,我咬了咬牙,打肿脸蛋充胖子地说:“当然。”“好也!你是我遇见的第一个想上青云塔的女孩。不过你得知道,这塔很难上,也很危险。自多年前一个女孩从塔上摔下来后,就从没人再上去过。当然人们始终不知道那女孩是不小心从塔上摔下来的,还是有意从塔上跳下来的……你看那塔身四周没有栏干,特别是到了高层后,塔身变小,即使躲在塔里不往外探头,也晕眩。要是一阵海风吹来,你不想倒也得倒。从上面跌下来,肯定摔死。这里人们有一句俗话:想死吗?上青云塔去……”说完,他竟神经质地哈哈大笑起来。“你骗人!”我说。“我要是骗人是乌龟!”他说这话时倒没有笑,望着我的眼睛。然而在他一本正经的眼里仿佛又闪动着几乎捕捉不到的玩世不恭。我的眼睛在他深棕色的眼球里搜寻着,想要找到那个介于玩世不恭和一本正经之间的东西。这样做着的时候,我竟从他半开着的灵魂的窗子里飞了进去,在他的内心世界里视察起来……不过那里很曲折复杂、纵横交错,我很难探测到他的真实。“舒萍,你也想上塔吗?”我听见他这样说,便从他的内心世界里飞了出来,他的眼睛一眨,“忽”地关上了灵魂的窗子。舒萍坐在路边的一块石板上,抬头看了看塔,说:“我更喜欢海,不太喜欢爬高。”我和乔谦撒腿就向青云塔跑去。我知道自己是豁出去了,也不知哪儿来的力量,登高的恐惧消失了,不如说是被虚荣心所压下去了。我们气喘吁吁地跑到塔下,抬头一看,呵,好高的塔,没想到从脚下看青云塔这么壮观。塔的底座上这儿那儿地残留着没有了脸面的浮雕和推倒了的石像,给人一种步入废墟的感觉,仿佛置身于一个远逝了的时代。要不是在石墙的一方某人用碳黑歪歪扭扭地涂写了一句“孙宝贵到此一游”,我真的以为这是另外一个世纪,或者另外一个世界的场景。我们绕塔转了一圈,找到了塔门,然而却是封闭着的。尽管破旧不堪,甚至还有企图砸烂的痕迹,木制的塔门厚重严实,撼动不得。“一定是乡里的人们害怕小孩子跑进去,将它封了。去年清明我来的时候,还是开着的。”乔谦推了推如山一样的塔门,说。在暗中庆幸的同时,我又感到一阵深的失望,仿佛朝圣者来到了圣殿前却见不着圣殿的真实和辉煌。极度的兴奋和失望,还有些许的庆幸混合在一起,搅和成一种奇怪的感觉,竟然将这座石筑的塔放大、拔高,膨胀成高入天庭的云柱。这当然是幻觉,不过有一件事我却很清楚,那就是,我知道有一天我将会登上它的高端,从那里,一个极为美丽的世界将会为我敞开,仿佛那便是我生命的目标……我们往山另一侧的墓地走去,遍地开放着粉红色的野杜鹃。这一带,包括城里的山丘上,每年春天都杜鹃盛开,可是以往我从没对那些花心里凝聚着犹如斑斑血迹一样的野杜鹃有什么特别的感触。不知怎的,这天它们却使我想哭。舒萍采集了一大把,将它们放在乔谦祖父的坟上。野杜鹃们便象无数流着血泪的眼睛那样,从青白的墓石上向我们张望。那坟已经扫过了,周围的杂草也都拔除了,看上去很干净整洁。乔谦说,这一定是他的远房二叔孝顺的结果。我们跑到海边去,拣了不少贝壳。又去海水里弄潮,追逐着正在退下去的海浪往海水里跑,又猛地回头逃开汹涌地扑上来要席卷一切的浪头,我们往往逃不及,便被海浪打了个透湿。后来我们就坐在海边的岩石上,让春天的太阳晒着我们,好让身上湿透了的衣裳快点干。我不由自主地把眼光朝向了青云塔,从海边看它,它有一种特别的美。然而我却感到乔谦的目光投在了我的赤脚上,他一双眼睛的焦点仿佛就聚集在我左脚外侧的那道隐约可见的疤痕上。我痛切地感到那在没有记忆的时代就早已被割除了的小趾头正在他的审视下屈辱地、一点一点地长出来。我甚至在头脑里看见它与其它没有被割除的幸运的脚趾头们一样,在机会给予它的生存当中健康地、正常地发育着、生长着,有着淡红色的指甲,甚至有着一个小小的关节,然而它却如同赘瘤一样地不需要--它实在是多余的,实在应当割除!“这座塔应该还有一个名字,一个不太为人知的名字,叫做……”乔谦忽然说,仿佛自言自语。我舒了一口气,抬头看他,他沉浸在思绪里。“什么塔?”舒萍迫不及待地问。“处女塔……”他说,很轻声,好像只是说给他自己听。没想到是这样的一个名字,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感到脸上有点热。舒萍大概没有听清是什么,便大声问:“什么?什么塔?”“少女塔,”乔谦说。我有点吃惊地望他,他刚才不是明明说的是“处女塔”吗?为什么现在又是“少女塔”了呢?“噢,少女塔,”这回舒萍听清了。“四十年代末,山下的渔村里有一对青梅竹马的少男少女,好不容易获得两家父母的同意,定了亲。可是不久男的就被抓丁,离开了村子,临行前他匆匆忙忙地向少女告别,山盟海誓,永不变心。后来非常凑巧的是,那个男孩和与他一起被抓丁的另一个同村青年所在的部队竟然被派驻到忘乡岛上。他们俩过去都曾经多次来到过忘乡岛,对这一带的地势海情很熟悉,于是便暗中计划着偷渡回乡。只是忘乡岛之所以叫做忘乡岛是有它的缘由的。世代传说,这岛上唯一的水源是一股叫做‘忘归水’的清泉,这股泉水非常甘甜,而且有魔力,凡是喝了它的人便不想离开了。不过这泉水的魔力要到第三天以后才发作。留在岛上本也没什么不好,只是据说那岛是座石头岛,除了岩石还是岩石,一寸泥土都没有,留在岛上无法生存,只有死。因此,自古以来凡是上岛避风或有其它事的人都要想尽办法尽快离开那里。那男孩大概是忘记了渔村世代相传的这个说法,要不就是忽然间蔑视起了这个说法,他定了一个计划,打算在一个月当中忘乡岛这边的潮水最低、而渔村那边的潮水又正高的那一天下海,当然这样做成功的机会最大。不过他那个同乡青年比他年长几岁,仍然恐惧着那三天便会忘归的说法,因此在到达岛上的第三天,他瞅中一个机会,偷偷地潜入海水逃走了。当他逃回到渔村,告诉那个女孩她的未婚夫不久也会像他一样地渡海回来时,那男孩在岛上呆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三天,那女孩知道她的未婚夫从此不会回来了。不过,她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又等待了几年,天天爬上青云塔去望海─眺望对面的忘乡岛,直到有一天,海滩上漂来一具身穿国民党军队制服的男尸。看那样子,这位不幸的士兵是在下海偷渡时被击毙,后来海浪将他的尸体冲到了渔村前面的海滩上。那天正是一个月当中渔村这边潮水正高、忘乡岛那边潮水最低的日子。于是那女孩便穿了一身白衣,腰上缠了一条红绸子,披散了头发,从青云塔上飞了下来,对,飞了下来。人们发现她的时候正是清晨,朝霞刚刚从海平面上射出,天空淡红淡红,海水紫蓝紫蓝……从此青云塔便有了另一个名字--处女塔。”“处女塔?你起先不是说‘少女塔’吗?怎么又变成了‘处女塔’了呢?”舒萍不解地问。“少女塔就少女塔吧,我也记不清楚了……”乔谦尴尬地说。“你可得问问清楚,到底是‘少女塔’还是‘处女塔’,因为少女和处女是不一样的。少女不一定都是处女,处女也不一定都是少女……”那天不知为什么,舒萍特别地认真。“唉,你们还记得莫泊桑的一个短篇小说,叫做《密斯哈…》,密斯哈……什么来着的?”舒萍望望乔谦,又望望我,期望得到我们的帮助,然而我们俩都沉默着。“啊,对了,《密斯哈蒂》!密斯哈蒂不就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处女吗?”舒萍停了下来,看我们没有什么反应,便也不响了。于是我们三人都沉默着。从那天起,跳塔少女的形像便如同烙进我大脑里的印记一样,再也没有离开过。乔谦的“少女塔”使我看到了一个人间所难以寻找到的美和情操,正是这样的美和情操深深地打动了他,也打动了我。只是,我从乔谦苍白的脸和入化的眼神里感到的还有一种有生以来从未体验过的激情。当他讲述那个故事的时候,他的眼睛变得深澈透明,他的灵魂之窗大大地敞开着,我在那里看到了他的真实。我知道,为了追求那个人间难以寻找到的美和情操,他可以献出一切。从那一刻起,我的人生目标便是去达到那个人间难以寻找到的美和情操。在乔谦简陋的阁楼上,我看到了蔓子的相片,一个天真无邪的可爱少女,从镜框里纯洁地笑出来。镜框下方的空白里,有人,不用说一定是乔谦,用钢笔涂写了两三行诗:“你在我的眼前消逝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有如纯洁之美的精灵”我立刻认出这是普希金,可是又不尽然。“我记得那一句应该是:‘你在我的眼前“出现”,而不是‘你在我的眼前“消逝”……’”我坦率地指出。他沉思了片刻,反问我:“昙花一现不是转眼即逝吗?”我点点头。“你在我的眼前‘出现’,你在我的眼前‘消逝’,在我看来,消逝更确切,消逝是绝对的,出现是相对的……在消逝的永恒里,在消逝的长夜里,出现只是几星火花……”我无言以对。后来我终于见到了蔓子,她的确是个极为可爱的女孩,无忧无虑而且温文尔雅,一张俊俏的小脸。蔓子有三个哥哥,象三个骑士那样地保护着她,她象城堡里的公主,当然可以无忧无虑、温文尔雅了。我并不嫉妒蔓子,只是羡慕她的得天独厚。春天好像把爱情的种子到处散播着似的,连舒萍这么书呆子气的人都开始发出柔情蜜意的芽来,她与蔓子的大哥曹易文好起来了,到我家里逐渐地少了。母亲开始念叨起舒萍来,因为过去每次她来,母亲总把自己的忧愁和焦虑都对她说。舒萍就是有这样的能力,可以使上一辈的人对她推心置腹。父亲关进大牢里三个月,一点消息都没有。三个月来,母亲的头发一下子花白了,眼皮也耷拉了下来。无期徒刑,这意味着父亲将要在牢里呆到死的那天。由于监狱里的恶劣条件,他的健康将会迅速恶化,死的那天其实不会很远的。母亲一向做人小心谨慎,从不敢得罪任何人,因此我们虽然被瘟疫一样地避开着,却并没有被太过份地作践。母亲依然在商店里的棉布柜台操着剪刀量扯花布,只不过由于她是“现行反革命分子”的老婆,每天都得打扫她们那一层楼的地板。即使这些也都不算什么,身体再累,她都能吃得消。母亲最担心的是父亲的老胃病,过去在家时热饭热汤都还保不住他经常要犯病,如今住在餐餐冷饭的监狱里,听说那里是有上顿没下顿,菜里没有一星油水。看守动不动就打人,把犯人不当人待。有一天,舒萍带着乔谦和一个陌生人来了。“阿姨,这是乔谦,这位是乔谦的同学卓田,他们特地来看您。”母亲从舒萍和我的口里早已听说过乔谦,便连忙请他们进屋坐下。原来乔谦的同学卓田有一位表哥,就在关押父亲的那所监狱里工作,虽然并不亲自管理犯人,但可以通过私人关系交待看守关照,至少不对父亲进行虐待。通过卓田的表哥,我们还可以偷偷地捎进去一些医治胃病的药。母亲高兴得什么似地,千感谢万感激,离别时紧紧拉住乔谦和卓田的手不放,好像他们便是救命恩人似的。从此,卓田每隔两周就来家一次,不是报告父亲的情况,就是来取我们为父亲准备好的药物。那年国庆后的第三天,卓田带来一个极坏的消息:父亲被监狱里一个外号叫做李屠夫的犯人揍得很惨,几乎要了命。原因是,为了欢度国庆,监狱里开了个斗争大会。当然批斗那些杀人行凶的罪犯是没有多大的政治意义的,因此他们就把“现行反革命”的父亲作为斗争对象揪到了台上批斗。然而父亲,我可以想像他那历来就令可怜的母亲头疼的固执,竟然象一块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死不低头认罪。台上主持大会的人下不了台,恼羞成怒,横下一条心非要压下父亲的“嚣张气焰”不可。于是就对那个胸膛上长着黑毛的李屠夫一招手。李屠夫一上台,三脚两拳,就将父亲的“嚣张气焰”给杀了下去……父亲是被两个看守拖回班房去的,一路淌着血。母亲听着,用手帕捂着脸抽泣。我躲在母亲的背后,把头靠在她羊毛衣的粗糙纹道里,泪水就顺着那些纹道扩散,扩散……母亲找到一小瓶云南白药,托卓田交给他的表哥捎进监狱。社会上兴起了“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上山下乡运动。舒萍和曹易文开始酝酿起到山区去插队落户的事,舒强、易武、还有易贤准备跟他们一起去。后来他们的队伍不断扩大,乔谦、乔谦的弟弟乔尚和卓田的妹妹卓梅也参加了进去。到一九六九年春夏之际,他们都陆陆续续地离开了城市。我不愿离开母亲,自从父亲事发,母亲的身体越来越糟。她抱怨眼睛不行,将父亲留下的一副老花镜戴上,也不起作用。有一天她竟然在扯布时将一匹布料都给剪坏了,好在同柜台的秀华阿姨替她包涵了下来,否则真不知道她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置呢。“小沁,我怎么看不见了?小沁,你在哪儿?”那天一早母亲起床就喊叫。“妈,我在这儿,就在你身边。”我说。“小沁,我看不见你,这是怎么回事?我瞎了?”我害怕极了,马上领母亲去医院看病。我们自然去看眼科,眼科医生问了病情,检查了一番,就开了两张条子让母亲去化验室抽血,再去放射科拍片。第二天我去医院看结果,医生对我说:“你母亲得的是脑瘤,而且已是晚期。”我的眼前一黑,差点昏倒,那医生把我搀住,在一张椅子上坐下。“她还能活多久?”我哭着问。“少则三个星期,多则三个月。”“我们该怎么办?”“其实没任何办法,已经病入膏肓。不过你可以送她来住院,顶多是延长一点时间罢了。作为家属,总希望病人多活几天,不过,说实话,也是白花钱。”我昏头昏脑地走出医院,自己也不知道该往哪儿去。我不愿意回家向等候着我的母亲报告这个可怕的消息。我不知该对她说什么。就漫无目标地在街上走来走去,心整个地空了。有一刹那,我真不想活了,一辆大卡车迎面开来,我就一动不动地站立街心,没有一点恐惧,没有一点惊异……然而那辆大卡车“嘎吱”一下在我的鼻尖前面停了下来,开车的探出头,口沫四溅地朝我大骂:“X你妈的,不要命了!”我一点也不生气,仿佛什么也没听到,看看他和他的卡车,又往前去了。我不知道该向谁去求救讨教。最后,我发现自己站在卓田的家门口。卓田还没有走,原因是他的大妹走了以后,他病弱的父亲和三个年幼的弟妹没人照顾,她的母亲天天得去上班。“是小沁?进来吧。”卓田出来开了门,把我让进屋。一看见他,我的眼泪就象两股喷泉一样涌出来。“怎么了?”他惊诧地问。我泣不成声地向他报告了母亲的检查结果。卓田沉吟了一会儿,说:“这样,我陪你一道回家去,就对你妈妈说,她的眼睛有毛病,可能要开刀,医生让她去住院,先住了院再说。你看怎么样?”我天天在医院照顾母亲,就连晚上也睡在那里,和母亲挤在一个床位上。卓田每天都来看一次,帮助煎药、熬汤、买东西。母亲虽然不知道自己得的是脑瘤,但病情的严重和身体的极端虚弱,使她感觉到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可怜的孩子,唉,苦命的孩子,我要有个三长两短,你怎么办?”母亲时常这样说。“我和你爸都是外乡人,在本地没有亲戚,谁来照顾你?我们又不知道你的亲生父母是谁,要知道的话,你还可以去投奔他们……别提了,他们要是有良心,也不会把你给扔了……”母亲这样唠叨着的时候,我便难受得不得了,我不能想象没有母亲的日子,我不愿相信她真的就会离开我。蔓子来了。她悄悄地把一网兜水果放在病床旁边的床头柜上。我向母亲介绍了蔓子,母亲看不见,就伸着手说:“孩子,让我摸摸你。哎,都是你们好心的年轻人来看我,小沁有你们这些好朋友,我也感到放心。”蔓子是特地来替换我的,她知道我这两个星期来天天睡在医院,需要休息。那天晚上我回家去睡了个安稳觉。以后蔓子主动提出和我轮流守夜,我谢绝不了她的好意,而且也真的需要她的帮助,就答应了。到这时,我才算真正了解了蔓子。三个多星期过去了,母亲的情况竟然有了好转,我在心里庆幸。不过医院里又挤又脏又吵,母亲在医院里呆了这么久,呆得很有些腻了,想要出院回家。就在要出院的前一天早晨,母亲忽然惊喜地叫道:“我可以看见了,我又可以看见了,没想到我又可以看见了!”真是奇迹出现,母亲竟然在瞎了三个多星期以后重见光明。不光如此,她的气色也变得很好,脸上甚至有了红晕。胃口也大开,不仅将医院里的早餐都吃完,还多吃了两个蒸蛋,上午时又吃了几片西瓜。下午,我领着她到病房外边的园子里散了散步。看见母亲的情况好转,我心里一下子轻松开朗起来,仿佛一切的灾难和苦恼都象恶梦一样地过去了,生活变得美好了。傍晚时,乔谦出现在病房门口,他是回城来有事,听说母亲住院,便来看望。正好卓田也提了母亲的中药来了。然而母亲的精神开始不支,大概是兴奋了一天,感到累了。她抱怨眼睛又看不清了,心慌头疼,于是便睡去了。我们三人坐在她的床边,守望着她。蔓子来医院替换我,我不放心母亲的情况,想要再多呆一会。母亲醒来了,脸色苍白,呼吸沉重。卓田立刻跑去叫护士。母亲抓住我的手,气喘吁吁地说:“小沁,我怕是不行了,你还记得……《红楼梦》里贾母临死前的,回光返照吗?我今天白天精神那么好,一定是,回光返照……”我呆呆地望着母亲,不愿相信她说的话,可是她那奇迹般的“好转”的确蹊跷。卓田叫来护士,匆匆忙忙地进了屋。母亲大概听到了卓田的声音,便说:“小卓,过来。”卓田走到病床边,握住母亲的手。母亲哆嗦着将卓田的手放在我的手上。“孩子,如果发生什么事,如果,我不在了,就请你,照顾小沁了……我的小沁不难看,心也好,手也巧,如果你不嫌弃,就让她,做你的媳妇吧……请你,多担待了……”我泣不成声。卓田哑着嗓子答应道:“阿姨,请你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小沁的。”“乔谦,蔓子,你们也在这儿,你们就给我们,给他们两人,作证吧……蔓子请你,把我脖子上的,这条项链脱下来,乔谦请你把它交给卓田,让他,给小沁戴在脖子上。”蔓子遵照母亲的吩咐去做了,默默地把那条结婚时父亲送给她的金项链脱了下来,交给乔谦,乔谦又把它交给卓田。卓田也遵照母亲的吩咐,把它戴到了我的脖子上。母亲听着这一切的进行,一边大声地喘着气,一边发问:“戴上了没有?”“妈,戴上了,”我抽泣着说。当天夜里,母亲就去世了。在卓田和乔谦,还有蔓子的帮助下,我们简简单单地办了母亲的丧事,决定暂时不把母亲病死的消息让牢里的父亲知道。母亲留下一些钱,够我花一阵子的,家里还有一些家当,将来也可以卖了换生活。街道和居委会又开始到各家各户去动员和催赶那些还没有去农村落户的知识青年,卓田为了避开麻烦,就暂时与蔓子一起到曹易文和舒萍他们所在的山区去小住。按照政策,每家只可有一个孩子留城,卓田的大妹卓梅虽然已经去了山区,但他们还有三个弟妹在家,卓田是必须去上山下乡的。奇怪的是,我以为街道和居委会会来纠缠我,便做好了去山区的准备,然而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没有人来登门。也许因为我是唯一孩子的缘故,也许因为母亲做人好,早已从菩萨大人那儿买通了他们。留在城里也好,我还能多少,尽管是间接地,照顾牢里的父亲。我的房间里摆着母亲的骨灰盒,每天我都要对着骨灰盒哭上一场,我几乎被悲哀和孤独所吞没。要不是乔谦,那一段岁月是熬不过去的。乔谦在城里呆的时间超过了他的事假期限,他便向生产队写信又请了病假,当然,他是没有病的。我们又去了青云塔,这回只有他和我两人。汽船上很拥挤,不断增多的乘客将我和乔谦之间小心保持着的一点距离给挤掉了。我把上身往前靠了靠,这样我们的胳膊就不至于紧紧相挨,然而很难移动的大腿却不可避免地相碰着,我可以感觉到他的体温透过薄薄的裤子向我侵袭而来。我的脸一定羞红了,对面的一个乡下孩子异样地看看我,又看看乔谦,我们一定显得极不自然。整个航程,我都紧张地僵坐着,一动不敢动,也无心去欣赏舱外的江水和帆船。靠岸时,船身重重地撞击了一下码头,本来就吵杂的人群更加骚动了,我被惯性弹进乔谦的怀抱,他伸出手臂将我轻轻一拢,我感到一阵触电般的震颤,刹时贯流全身。从码头到青云塔,我们一路上竟然连一句话都没有。来到塔下,发现那塔门居然大开,乔谦一个箭步跨进去,飞一样地就往塔上跑,好像要逃避什么似的。我跟着他上塔,很快就被远远地抛在了后面。“等等!”我喊道,心里有些害怕。塔身越来越小,不断地旋转上去,仿佛没有终端似的。我感到有点头晕,往外一看,见到的是渔村和大海的鸟瞰,地平线飘忽起来。我忽然想起了乔谦说过的“想死吗?上青云塔去……”的话,双腿不由自主地颤抖着。“乔谦,等我一下,我害怕……”我喊着,竟哭了起来。可是他不是听不见,就是故意不理睬,塔里静悄悄的,除了海风的呜呜声,便什么也听不见了。我等了一会儿,又朝上喊了几句“乔谦”,还是没有回答。一阵恐惧抓住我,我放开嗓子大声地哭叫起来。也许是我的哭声搅动了平静的气流,海风开始呼啸,越来越响。我想要压住呼啸的海风,便歇斯底里地哭叫,然而海风象是和我竞赛似的,毫不示弱,一会儿,便分不清哪是风声哪是哭声了。不过我越哭越痛快,好像要把肺腑里有生以来的痛苦都一下子哭尽似的。海风象无数只巨爪一样要将我的衣服撕开,仿佛要将我在从塔里扯出去之前,先剥一个精光。我勉强压下前身的衣襟,顾不着背后的。我只好紧挨着塔壁慢慢地往下滑,蹲坐在那里。我不敢往上爬了,那海风好像有着意志,铁了心一样地要将我推出塔去,在我的两耳狂啸,在我的周围乱舞,一会儿凶暴得象一群阎王爷的鬼差,一会儿放肆地象刚从天堂逃出来的狂欢者……就在晕头转向之间,忽然,我看到塔外的蓝天上悬挂著一颗闪烁的星星。晴天白日的,怎么会有星星呢?我眨了眨眼,再一看,不错,是一颗星,那星星又明又亮地从蓝天上望下来,只差摸不着了。它象钻石触着光线似地一闪,天地一下变得五光十色,缤纷斑斓。我不由地直起身,要去随那明星。刚才的一阵狂风恶作忽地消失了,四周安静得如同漫步在宇宙的深处,我漫步向那星星走去……“站住!”忽然一声大喊将我惊醒,我回头一看,是乔谦。他冲上来一把将我从塔沿上拦腰抱住。“你这是干嘛?!要跳塔?找死?”他惊吓成青白的脸抽动着。“天上有一颗星,很亮很亮……”我说。“小沁,小沁,你是怎么了?”乔谦用力摇晃着我。“真的,天上有一颗星……”我不知道该怎样说服他,用手指着塔外的蓝天,要他向那里看。然而那里什么也没有了,除了蓝天之外还是蓝天。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在乔谦的拥抱中。我一下子瘫软了,他扶着我坐下,我感到全身发冷,牙齿打颤。他举起一只手,用手指轻轻地拍抚我的额头,我闭上眼睛,真想好好地睡一觉。他的手指沿着我头顶的发线一路向下划去,一直划到我的颈项。我可以觉察到他手指的颤栗。他捧起我的脸,用一个手指触着我的鼻尖--我那翘翘的鼻尖。“你知道你刚才都干了些什么?”他极为温柔地、耳语般地说。“不知道,我只记得看见塔外有一颗星星,一颗很亮很亮的星星……”“你就打算跟了它,以为真的就可以捕捉住它?”“要不是你喊我,说不定……”“是的,要不是我喊你,说不定你就真的……”乔谦往塔下伸了伸头,“你就真的迈入了永恒,美的永恒……”他又抬头看了看塔外的天,仿佛自言自语地说:“为什么,为什么我就看不见那样的一颗星星呢?很亮很亮的星,亮得可以让人去跳塔的?”他猛地伏下头,在我的嘴唇上狠命地吻起来。我被他吻得喘不过气,用力地将他的头一把推开。他瞪大眼睛,惊异地望着我,眼里闪着从没见过的火焰。我感到一阵失望,爱情来得太轻易,太突然,也太平庸粗俗了。回程中,乔谦跑到船尾的甲板,靠在栏杆上盯着那犹如开锅似的滔滔白浪永无休止地向后奔去。风把他的衬衣吹成一张大鼓,使他看上去颇象小说《巴黎圣母院》插图中的那个驼背夸西莫多,只不过他背上的那块“驼峰”很不安分,不停地滚动着。我远远地望着他,心里很是懊悔。他送我回家,我煮了一小锅汤面。在我的目光下,他先是有些踌躇地把面条送进嘴,朝我看了看,仿佛害羞似的,慢慢地嚼着。不过很快他就发现没有必要做作,而且做作也不是他的天性,便张开大口三下两下就把一碗面给吃干喝尽了。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有着很好的胃口和很白很坚实的牙。我替他又盛了一碗,他几下子又吃光了。“很饱了,谢谢。”他说。他站起身要走。“还早呢,再坐坐。”我说。“天大黑了。”他探头看了看窗外,说。他还是坐下了。我把碗筷收起,拿了一块抹布擦桌。他幽幽地看着我做事,我感觉到他的目光,擦桌的手开始笨拙起来。我的手移近他面前的桌面,他把一只手盖在我擦桌的手上,我向后收缩,他紧紧地压着。我的心砰砰地跳,他伸出另一只手,一把将我揽进怀里。我在心里发誓再也不拒绝他了,我知道我爱他,我也知道自己并非不渴望他的肉体。我解开他胸前的钮扣,又拨开他内衣的领口,把脸贴在他的心上,我渴望和他融为一体。他把我紧紧地、紧紧地抱着,一只手从我的后背一直抚摸下去,直到两腿分开的地方。我切切地感觉着他隆隆的雄性和它传递出的信息。他在我的脖子上吻着,仿佛要把我象刚才吃面条那样地几口吞下……就在这时,“绷”的一声,我脖子上的那根金项链松开了,掉落到了地板上。我们不约而同地蹲下,那项链如一条金色的细蛇一样盘绕在地上。乔谦伸出手,把它捡起来,交给我。他摇摇头,张了张嘴,仿佛要说什么,却终于没有说出。“记住,我是爱你的,然而我不能,我们不能……”他的眼睛看着我时的神情这样说。我站在房间的中央,直直地瞪着他的眼睛,想要从他灵魂的窗子里飞进去,探讨他的真实。他站立在离我两米之远的一个橱柜的阴影里,和我一样地直直地瞪着我的眼睛。我们就这样地在互相的灵魂里遨游着,接触着,拥抱着,亲吻着……我闭上眼睛,发现他已完全地进入了我,我们融为了一体。我感到一种从未经历过的极乐,一种灵交的兴奋顶点。卓田回来的那天,捎来一封蔓子给乔谦的信,信纸是粉色的,里头还夹着几朵压扁了的野花。第二天,乔谦走了。卓田遵照母亲的遗愿,关照着我。尽管我们之间不乏好感和友谊,却不存在着激情和火焰。尽管我们两人谁也没提起过母亲临死前的话,我们心里都明白,人们已经把我们看成是理所当然的“一对”,就像人们看待舒萍和曹易文,蔓子和乔谦那样。既然母亲这样地愿望了,人们也这样地看待了,我们仿佛就真的应该是“一对”了。当街道的人们又一次来追他的时候,卓田不得不去上山下乡了。我帮助他收拾了行装,又送他上了火车。在车站上我们握手道别。“我到那儿后,会给你写信。我不在,你自己多保重了。”他临上车前对我说。“如果不想做饭的时候,就上我家去吃,小妹现在会做饭了。”他上了车以后从车窗里又探出头来说。车厢渐渐远去,我向他挥手。我被分配到一个街道工厂去做纸花,工作很枯燥,但是我很兴奋,因为我终于可以用自己的手挣钱了。父亲关进牢里去的第四年,也就是林彪事件以后的那年,我第一次去探了监。父亲完全地变了,又黄又瘦,俨然是一个小老头。他的胃病很严重,得不到医治。“我的日子不长了。”他说,“别这样想,你要活下去,为了我……”“你妈怎么没来,她还在吗?”“在,在,她病了。”父亲疑惑地看着我。第二次探监,我不能再瞒了,就对他说了实话。他听着,闭上了眼睛,一颗眼泪顺着他干瘦的脸颊流下来,他摇了摇头,又摇了摇头。后来在余下的探监时间里,他就不断地摇头。父亲知道我有了男朋友,问了他的名字,问了他的家庭,他的为人,我都一一回答了。“只要有人疼你就好。”他说。我把卓田的家看成自己的家,虽然我不住在那儿,但每隔几天就要去看看。卓田和我书信往来并不频繁,但总没有断过。当他从山区回来探亲时,我们两人就一块去看电影,有时带上他的弟妹一起去公园玩。卓田两个淘气的弟弟最爱和我们恶作剧,我们两人坐在一起时,他们常会从天而降地突然一边一个将我们往当中一推,我和卓田不得不狠狠地相撞,两个捣蛋鬼便得意地大笑而逃。有时我们在屋里呆着,他们便趴在窗外偷看或偷听。其实我和卓田之间连接吻都还没有过呢。奇怪的是,我们并没有感到这样做的需要,也没有那种欲望。当我们的身体无意中相触时,没有电流通过。我仍然在梦中想念着乔谦,几年来在我的灵魂深处,我已经与他进行了无数次交融,说真的,在精神上,我早已不是处女了。卓田的父亲终于在久病之后亡故了。卓田的母亲在料理了丧事以后便懊悔没有及早重视她儿子和我的事,如果她能预料到事情的发展,她便会将我们俩的婚事趁早办了。现在,三年孝期以内儿子不能办喜。她倒不一定是急着要抱孙子,她是为儿子的前途担忧。卓田已在山区的一个小县城工作,如果还想调回省城,便需要有一个在省城工作的老婆,即使这样,调回省城仍然困难重重。然而如果没有一个在省城工作的老婆,调回来的事连提都没有理由提。现在卓父刚死,一等就是三年。不过,三年也并不是无尽的期限,如果头尾一起算,真正的孝期也只有两年多。再说,办理终身大事也得从容地准备,两年多的时间并不算太长,只是,卓田回城的请求得等到两年之后才能提了。从此,卓田母亲的生活重心和兴趣便是为长子的婚事做准备。她让卓田从山区弄回来整块的木料,再找了木匠打成家具,又托人去采购紧俏的绸缎被面和丝绣枕套。我和卓田的婚姻大事已是定局,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一旦三年孝期满,我们便洞房花烛夜地成为夫妻了。不过事情的发展却不按照人们的计划去进行,特别是在这个变幻万千的时代。一九七五年,卓父去世的第二个年头,形势略微好转,我向上头递交了请求为父亲减刑的申请。有一阵子,父亲很快就要出狱的风声很大,我们都很兴奋,特别是卓田的母亲,她似乎历来对未来儿媳出身的“黑”耿耿于怀。如果父亲出狱了,这便意味着父亲不是现行反革命了--如果是现行反革命,怎么可以得到自由呢?她的亲家便不“黑”了,至少不那么“黑”了。就在这年,上面对知识青年的政策也突然放松,出现了“顶替”的做法,卓田便乘了这股东风,以“顶替”他死去的父亲,回到了省城。他被分配到他父亲那个单位的食堂里去烧锅炉,虽然是个极为平凡的工作,他却有了省城的户口,身价陡然提高。当然,忠厚的卓田自己并没有这样想。随着一九七六年的到来,父亲的事逐渐地没有了声音,他仍然关在大牢里,仍然是现行反革命。这时,卓父死去三年的孝期满了,卓母几年来天天盼望的、精心准备的婚期随着孝期的结束到来,然而,卓母却踌躇不前了,婚期被推迟。形势越来越糟,父亲的事看来没有了希望,卓母对我开始冷淡。现在卓田已经平安地回了城,有了工作,她便不急了。她未来亲家的“现行反革命”身份在她看来越来越碍眼了。我的同事们早为我和卓田的婚礼准备好了礼物,经常打听什么时候举办,大家都等待了很久,仿佛有点不耐烦了。这些年来,我仍然与舒萍保持着联系。舒萍与曹易文分了手,各人后来又都找到自己真正的所爱。乔尚与卓梅成了一对,乔谦也终于为曹家父母所接受。只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回城了,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快活。舒萍在省城的一个工厂当工人;曹易文调到山区的一个煤矿里搞文艺工作;蔓子一直就没有去插队落户,后来分配到一个民办企业当会计。乔谦呢,几年来在乡下的一个小学校里教书,直到她母亲为了他而特意提早退休,将他以“顶替”的名义调了回来,他现在区上做一名小职员。许多年没有见到乔谦,偶尔从舒萍那儿听说他,知道他变得有些颓废,对回城并不积极,要不是他母亲的奋力奔波,要不是蔓子的不断催促,他说不定还在山沟里教书呢,而他对在山沟里教书并不介意。这些年来,蔓子从情窦初开到情意深长,成长为一个懂得爱,也会爱的女子。她的父母被女儿的爱所打动,终于妥协了,听说他们不久就要结婚。卓家的一位中年女邻居悄悄对我说,近来有人领着年轻的女孩到卓家来相亲。那邻居替我打抱不平,建议我敦促卓田赶紧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婚事办了。见我并无积极的反应,她凑近我的耳朵,为我出了一个颇为可爱的点子--尽快与卓田发生关系,怀上一个孩子,将生米煮成熟饭!她觉察到我脸上的惊愕,便捅了捅我的胳膊,神秘地说:“你们好了这么久,不发生那样的事也没人相信。”对她的馊主意,我哭笑不得。但对她的一番好心,我很感激。她把我对她的感激当作对她那精明的馊主意的赞赏,得意地撇起嘴来。我与乔谦又见面了,他原先白净的脸粗糙了,眼角边有了几道淡淡的皱纹,没有剃刮的胡须从腮帮和上唇野野地冒出来。那双眼睛已经消失了往日的梦幻,然而却一样地猜不透。“你知道那天晚上我都在想什么?”他出其不意地问。“哪天晚上?”“那天从青云塔回来,到你家吃面的那晚……”“你都想了些什么?”我好奇了。“我想占有你。”他说,并不回避我的眼光。“我现在仍然想,就在此刻,我可以感觉到,我仍然在想,不可救药地想占有你!”他说完,把眼睛望到窗外。“我怎么就看不到那颗星,那颗又明又亮的星?”他仿佛是在问自己。“你知道不知道,天空中除了太阳和月亮之外,肉眼所能看见的最明亮的天体是什么?”他忽然象教授那样地考起我来。好在我并不孤陋寡闻。“太白星。”我回答。“你知道太白星还叫做什么?”“金星。”“金星是罗马神话中的哪个神?”我被问倒了。“维纳斯。”他说。“有时大白天也能见到维纳斯。”他加上一句。分手时,他紧紧地握了一下我的手。“你知道不知道,我们有多少个孩子?”我也发了一个出其不意的问题。他困惑地,有点吃惊地看着我。“我早就属于你了,我们的孩子已有成打。”我说。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监狱里派人来通知,父亲死了,要我去领尸。舒萍和我一起去了监狱,又去了火葬场。现在我的房间里摆着两个骨灰盒。我还留恋什么呢?生我的父亲母亲遗弃了我,养我的父亲母亲又离开了我,我真正爱的人要与别人结婚,我应当嫁的人又拖延着婚期……实在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了。我不怪任何人,我已经尝受过了我的生命所能尝受到的最大的幸福,我爱过。我想起了青云塔,其实多年来它一直象座灯塔一样在我的意识里闪着领航的光,召唤着我。是的,那便是我的归宿。做出了这样的决定以后,我感到一种说不出的轻松。一个人的死,怎样死,仿佛比他的生和他活着的一辈子都重要,特别是对我和我们这代人来说,活着的时候没有什么作为,未来的时代里谁还会记得我们?没有留下一座丰碑,没有写下一部史诗。生时的平庸就更需要用死时的辉煌来弥补了。由于死,我的生命将会成为一道彩虹,一颗流星,一朵火花,至少辉煌了一次。就让我死得年轻,死得美丽,让我以独特的方式留芳人间。我开始着手为那个时刻做准备:白衣白裤,红头巾,白床单,当然还有绝命书。仿佛除了非说不可的以外,其它的一切都是废话,绝命书写得很简单:“我走了,去捕捉天边的星星……好心人,请将挎包里的白床单盖在我的尸体上,请通知W市阀门厂电工车间的万舒萍同志来为我收尸。我的灵魂将在高处为你祝福。我的遗物(如果还有任何值钱的东西的话)请全部归于万舒萍。”我来到离青云塔还有一里多路的田间时,已是黄昏,天空忽然响起了炸雷,豆大的雨点劈头盖脑地打下来,闪电象断裂的巨大树根,在骤然黑沉下来的天幕上狂乱地抽搐着。不一会儿我就淋得透湿了,向四周一看,不远的山脚下闪着一团鬼火似的光。雷电曝亮之际,我看见那是一间破旧的小茅屋,便一脚高一脚低地朝小屋去。我用指关节得得地叩门,没有反应,便改用拳头咚咚地敲,仍然没有反应。我踩着几块破砖,踮起脚探着头,往那泄出鬼火般灯光的窗子里看去。一个老妇人驼着背坐在竹凳上搓草绳,旁边一盏跳跃着的、昏暗的小油灯。不安分的灯影把老妇人的脸一会儿拉长,一会儿扯扁,令我想起《聊斋》中魔鬼披上画皮后变成了的老妪。雷声和雨声又猛又响,专心搓绳的老妇人一定没有听见我的敲门声。我捡起一块破砖,照着那扇门捶去。我等了几秒钟,门开了,老妇人惊愕地探出头来。“能在你这儿避避雨吗?”我大声问,几乎是央求。老妇人将我上下打量,犹豫不决。我从挎包里掏出身边仅剩下的一张伍元钞票和几枚硬币,塞进老妇人手里。她张开没有牙的嘴,由衷地笑了。“雨一停,我就走。”我说。她将我让进屋。她摇摇晃晃地走到炉膛口,往里扔了一把干草,炉膛“哄”地一下燃亮起来。她招呼我过去坐在炉边。这时我才看清了她的脸。在烧旺了的炉火前,她那浑浊的眼睛,那没有了牙以后干瘪的腮帮和尖尖的下巴,她脸上的每一块凹陷,每一条皱纹,每一片老人斑,都象特写镜头一样地放大了,分明了。我还从未见过这么苍老,这么久经风霜的脸。“老迟的了,你来这儿做什么?”她从没牙的嘴里发问,声音显得很空洞,也很含糊。对这样的问题,我一点准备都没有。“哦,我是,我是路过这儿……”我搪塞着。她从烧滚的锅里颤微微地舀出一碗开水,递给我。我接过冒着热气的水碗,忽然隐隐地感到了生活的美好。“你一个人住?”我打量着小屋的简陋,问道。“就是啊,一个人。”她说。“谁养活你?”“没有人!”“那你怎么……”“我给人家接生孩子。”她说,有点骄傲。她指给我看墙上挂着的一把生了锈的剪刀,又拿起那很不安分的油灯,驼着背,摇摇晃晃地走到墙角,整个世界便好像跟了她的油灯一起移动了。在一具没有漆过的棺木旁边,她照给我看一只散了架的大木桶。“你给人接生孩子?”我不敢相信,那生了锈的剪刀,那散了架的木桶,那老得没牙的她……“现在乡里的人已经不来找我了,不过,偶尔也有年轻的妹子,没有办法的时候,还来。”她说着这话时,对我神秘地一笑。“依婆,海边的那座青云塔还有别的名字吗?”我换了一个话题。她仿佛不明白我的问话。“青云塔也叫少女塔,是不是?”我直截了当地问。她摇摇头。“处女塔?”她又摇摇头。“很久以前,有个姑娘从塔上跳下来,对吗?”我不甘罢休。她还是摇摇头。我感到有点失望,连乔谦,一年最多回乡一次的乔谦都知道的传说,她怎能不知道?她一定是老得昏头了。她咳嗽了几声,喉咙里“咕咕”地响了一阵,往地上吐了一口痰。“我记得有一件事,非常清楚。”老妇人突然说,仿佛知道我心里对她的想法,要证明自己的没有老得昏了头。“每当月亮出现的夜晚,有人看见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仔,谁也不知她名字,谁也不知道她是哪家的妹子,从哪个村子哪个镇上来,只看见她半夜三更跑到青云塔上。乡人传说她去那儿私会野男人,有大胆的便跟踪了去,一直跟上了塔,只见她呆呆地独坐塔上。乡人便说她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女鬼,再也不去惹她了。有一个夜晚,也是这样的狂风暴雨,雷电大作,我早早就上了床,睡梦中被一阵砸门声惊醒,开门一看,门外一个妹子倒在地上,手里握着一块敲门的破砖。我把她拉进屋,她要养孩子了,可是已经没有了力气。我替她使劲,替她推,还是不行。我可以看见婴儿的头,黑黑的粘呼呼的头发,可就是卡在那儿,出不来。眼看着她要断气,可婴儿还在她的肚里,她要是死那婴儿也完了,两条人命!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操起剪刀就往那儿剪,将婴儿硬是扯了出来。那妹子死了,婴儿活了,还记得是个女婴。可是我却揽下了麻烦--我不知道这妹子是谁,乡里也没人知道。没人敢收留那婴儿,都说是女鬼的孩子,养了女鬼的孩子不吉利。没办法,我只好托人带进城去送了人家。”“送了哪家?”我问。“谁知道送了哪家,只是听说那家人收留了孩子。”“还活着吗?”“要活着的话,也有二十几岁了,天知道还活着不活着……”我怔了一怔。“我已经快九十了,好多年前我就开始等死了,到现在还不死,越活越健壮,哈哈,一定是做了这件善事积了德……”我沉默着,对那婴儿的命运怀着深深的同情。我把碗里的开水喝完,听见外面的雷声止了,雨声也小了,就站起身,按照计划,我将要在青云塔里度过我人生的最后一夜。我向老妇人告别,朝门口走去。“哎呀,对了,我想起来了,”老妇人忽然象记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来那样地,大声叫道。我从门边转过身。“那个婴儿有六个脚趾头!”她说,脸上一亮。她伸出五根张不直的手指,外加一根短短的裂着粗口子的拇指,在我的面前比划着。“六个脚趾头?哪只脚?”我失声喊道。“不记得了,这哪能记住?只记得六个脚趾,稀罕……乡人说那妹子是女鬼,女鬼怎么会生孩子?我说她呀,是和塔里的鬼,要不就是塔里的神,搞上了,天知道她和谁搞上了……”我离开老妇人的茅屋,向我的归宿之地青云塔走去。从哪儿来,回哪儿去,青云塔,难怪你吸引我。你是我命运的灯塔,你将我带到世界,卑微地、无人知晓地,为的是要创造一个传说,一个几乎不真实的故事,让我做它的当事人,做它活生生的见证。用我的生命来讲这个故事,谁能不信?用我的死亡来证实这个传说,怎么能没有说服力?然而,也许是最后一个这样的故事,这样的传说了。从跳塔那天算起,人间二十年过去了,青云塔竟然有了一个比它的正名更为响亮,更为神秘,也更为人知的别名--“处女塔”。当我再次翱翔在它上方,造访当年逃离人间的地点,我有点惊异地发现,塔下香烟缭绕,游人熙攘。青云塔成了旅游景点,口齿伶俐的青年导游们振振有词地讲述着走了样的我的故事,是的,我的故事,我的传说。然而,那个时代已经过去,没人可以将那样的经历再用今天的语言来描述,没有人。只是,如果乔谦们依然还记着这样的诗句,请在夜深人静时偶尔吟诵:“你在我的眼前消逝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有如纯洁之美的精灵……”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寄自美国)◆            吞盼(TAMPON)·阿呆·刚刚写完《处女塔》,一个发生在二十多年前中国南方的小故事,感恩节就来了。vacation time给我的完篇之后带来了品享余味的机会。一家人开车到三百英里之外的Kansas City去与丈夫的长辈们聚会,心里秘密地高兴那路上的六个小时,丈夫一向宁愿自己开车不换班,也不愿遭受我开车时给他带来的精神折磨。更重要的是,他是个不闲聊的司机。于是一路上的那些个漫长钟点,便成了我冥想陶醉的大好时光。坐在汽车里由别人开车,幻想和回忆便也会生长出轮子,有时甚至翅膀,在原野里驰骋,在高空中飞翔。车窗外的风景就象岁月一样,不断变化,从我的眼前消失又出现,百演不倦。从萌芽《处女塔》到动笔,到完篇,再到感恩节假期,近一个月的时间我仿佛梦游在那个时代。假期的一周,只要不是在咀嚼火鸡肉和口食甜馅饼的时刻,我几乎都完全沉浸在了与周围琳琅的物资和激闹的声色所格格不入的一个世界里--我的世界,我的那个为《处女塔》设下时代和地理背景的故土逝岁中。假期终于完结,我的冥想也在汽车进入车房的那一刻骤然定格,当然并没有结束。直到第二天,女儿从学校回来,我才陡然从我那高高的象牙之塔跌落到生存其中的现实里,我才发现,我的世界与女儿的世界--因为是女儿的世界所以也应当是我的世界,我的现实,相隔有多远!“妈,如果上游泳课时我来period怎么办?”十四岁的女儿小毛问,用英语。“Holden先生说,我们不能缺课,除非有医生证明或者家长手迹,即使这样,也还得补课。”我没能来得及回答,因为女儿早已有了现成的答案:“Kathy说,我们就只好用tampon了。”听上去好象是个不得已的办法,但作为对女儿的心理活动比她自己更了解的母亲,我一眼就看穿,她由衷地想要试用tampon。也许“由衷地想要试用tampon”并不确切,但由衷地想要与大家一样却是真的。“那么,你就也要用吞盼了吗?”我反问,不可能将那个英语单词说得地道。“Well,大家都这么用……”“除了Kathy,还有谁这么用?”我开始压抑不住激动,声音不觉地提高了。“Jenny,Linda……”“如果你觉得别人用吞盼,你就也必得用吞盼,如果你觉得戳穿处女膜比补几次课更划算,那么你就用你的吞盼去吧!”我终于愤怒地吼叫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问题如此动感情。虽然从没与女儿的美国同学的家长直接联系过,这次,我决定给Kathy的母亲打电话。Kathy那孩子一定是自作主张,没有请示长辈。“就是呀,为了不缺课,她们就只好用tampon了。”Kathy的母亲说。“是Holden先生的主张吗?”我问。“这就不知道了。听说有体育老师曾经这么建议过。不过,Kathy用tampon是我的主意。”我怔了一怔。“你的主意?女孩子家,小小年纪,怎么能?”“是啊,女孩子家,小小年纪,就用小号。我给Kathy就买的是小号。”“问题不在于大号小号,问题是……”我不知道该怎样说,就挂死了电话。难道Kathy的母亲--一个生养过两个女孩、受过教育的美国女人,竟对自己的性别在童贞时的那个极为微妙的生理结构如此无知?或许是她根本就不把这当作一回事?或许是,她自己早就没有了那个已经遥远得如同前生前世一般了的处女时代的记忆?或许是她根本就没有过处女时代?我手里仍然还捏着电话,朝女儿望了一眼。她在看电视,没注意到我被吃惊、失望和愤怒所击中的脸。我向住在达拉斯的姐姐求助。“你要跟小毛讲清楚,为什么不能用吞盼。跟她说,只有结了婚的女人才能用,女孩子家,不能用!我们小蜜就不用。”“女孩子当然不能用tampon的,我妈早就告诉我了。”小蜜凑进来添了一句。放下电话,我又有了信心。是的,这不是很明白的道理吗?怎么我竟在这里找不到支持?“小毛,我不是早就对你讲过为什么不要用吞盼,还记得吗?”我走到已经完全被电视屏幕吸引了的女儿身边,语气缓和了许多。女儿不耐烦地点点头,立刻又耸了耸肩─那种典型的不屑之相。我最痛恨的就是她的不屑。“听着,连玛当娜都唱:‘…like a virgin’,她当然不是virgin,可她还想要象个处女那样地……哎,当然,是不是处女并不能以用没用吞盼来决定,只是,只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去解释了。女儿怏怏地去睡了。我关上灯,在黑暗里呆坐了很久。第二天我给学校打电话,几次都找不到Holden先生。接电话的女秘书便好意地问我有什么事,看看她是否能够解决。“我女儿问我,上游泳课时碰上来例假怎么办?她说同学们告诉她用吞盼……”“不错,用tampon。”女秘书迫不及待地响应,仿佛如果不对这个最简单的问题作出迅速的反应,便会显出她的智贫似的。“可是我不同意!”我有点粗鲁了。女秘书一定吃了一惊,不作声了。“我女儿才十四岁,为什么你们要用该死的吞盼来破坏她的贞操?这简直就是荒诞无稽!对那些已经通过性关系而失去了贞操的女孩来说,这当然不是一个问题了。可是,对那些纯洁的小女孩,这不是,这不是……”我激动地结了巴。“你还是自己去跟Holden先生谈吧。下午两点四十五分以后他有空。”下午和我在电话上谈的是一位女体育教员。“根据以往的经验,太多女学生以period为借口,不下游泳池,所以我们强调她们不能缺课。当然,如有家长的字条,我们是会批准的。只是要补课。”“这点我清楚,我会给女儿写字条的。问题是,为什么作为教员,你们鼓励她们用吞盼?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们,在阴道里面有着一层薄膜,叫做处女膜,用吞盼会破坏这层薄膜。它之所以叫做处女膜就是因为只有处女才有一个完整的处女膜!如果稀里胡涂地破坏了它,这不是毫无意义吗?虽然失去它并不会给健康和身体造成损害或者有什么危险,但它是一个象征,一个处女的象征,这点对我们东方人来说是很重要的。它是一个象征……”女教员沉默着,仿佛在听一个古老的神话那样地屏息静听。“嗯,以后我们会注意到这点的。谢谢!”她终于说。我放下电话,不由地想起了年轻时极为不屑的那些前朝遗老般的人们。我忽然感到自己也已经很老很老了。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五日(寄自美国)◆              七年之痒·柳蝉·依涟二十三岁嫁给明哲,今年三十岁,正好进入第七个年头。刚结婚不久,夫妻双双到美国留学,依涟在国内学医,联系了生物专业,不久美国便开放外国人考医生执照,依涟就边读博士边考医生。明哲原来读的是物理系,看没什么前途,毅然放弃,几经转折,联系到商学院博士生奖学金。两人都很年轻,结婚前又是处子,属于初尝禁果,又来到这自由世界,免不了租了几盘黄带学习学习。这下是如鱼得水,夜夜沉浸在爱河之中,甜蜜了好一阵子,这种甜蜜持续了几年,最终导至了依涟怀孕,而且在依涟怀孕以后,儿子出世以前,达到了高潮,再没有怀孕的恐惧,明哲在一种完全放松的情绪下做爱,更加乐此不疲,恨不得依涟永远处于怀孕中,可惜好景不长,儿子出世后,或许因为生产,或许因为忙着照顾儿子,依涟就变得没有什么兴趣了,每次明哲有所要求,总是拒绝。明哲不知所措,痛苦万分,最后只能强求,倒给他摸出一个规律,拒绝虽然是每次拒绝,如果照做不误,依涟还是有高潮,但有个儿子夹在中间,两个人牛郎织女,夜夜笙歌做不到了,地上情只能转为地下情,甚至有一种偷情的感觉。偷情归偷情,感情还是在的,明哲博士毕业后,很顺利地在投资银行找到一份收入颇丰的工作,只是很忙。依涟读完生化博士,也考到医生执照,做了儿科实习医生,更是忙得团团乱转,小家庭没有一个家样子。儿子从生下来就交给保姆,跟保姆倒亲过父母。明哲一直反对依涟工作,无奈以前是学生,口气不硬,现在腰杆挺直再次提出,依涟看看老公总算有了出息,开始挣大钱,犹豫了很久,终于依了他,下决心辞职回家,辞退了保姆,专心当起主妇来,很多中国人觉得她太可惜,依涟倒是不后悔,儿子总算跟自己亲了。工作以后买了房子,好好在家享受吧,女人没办法才会在外面拚,如果没有必要还是守着家好。小家庭平平静静了好一阵子,直到儿子三岁,上了学前班,交了小朋友,依涟也就被动地跟小朋友的家长有了来往。儿子有一天,拖过一个小男孩,郑重其事地介绍给妈妈:“妈妈,这是David”David后面跟着一个男人,看到依涟,大叫一声:“哇,林依涟,怎么是你!”依涟也叫一声:“哈,王家钧,世界真的这么小?”世界真是小,王家钧的儿子不仅和依涟的儿子是同学,而且两家住得很近。说起王家钧,在医学院时和依涟同在一个小组,俩人合作得非常愉快,家钧动手能力强,依涟理论好,一个动手,一个查书,度过了六年时光。家钧亲眼看见依涟从一个黄毛丫头发育到该凸的地方凸起来,该凹的地方凹进去,又挨得那么近,怎能不心猿意马!有一阵子依涟突然脸上发光,更漂亮起来,又看见她和明哲手拉着手,一起去食堂吃饭。家钧回到宿舍,懊恼不已,恨自已近水楼台还是让别人抢去了。毕业前夕,终是不死心,斗胆写了三封情书,没有回音。其实依涟二十岁遇见明哲,一见钟情,早已不把别人放在眼里。拿了家钧的情书读给明哲听。直夸写得好,应列入情书大全供人参考。明哲以前也读过别人写给依涟的情书,都没放在心上,说说笑笑就过去了,这回倒有点认真,不高兴起来,一把抢过家钧的心血,撕成碎片扔了。依涟也没在意。大学毕了业以后各奔东西,没有来往。现在居然都来到美国,因为儿子的缘故,又碰面了。明哲看见家钧阴魂不散又追过来心里老大不高兴,家钧每次带着儿子来串门就没有好脸色看,家钧并不去理会明哲的脸色,听说依涟考过医生执照又放弃了,大觉可惜,不识相地当着明哲的面说:“依涟,你是我们班成绩最好的,英文又好,我们班来美国的有几个考了好几次都没通过,丁民,张建中过了也没找到工作,还在实验室里打下手,我也是考了两次才通过,都不敢去儿科,只敢做病理这种不用接触病人的医生,你怎么就轻易放弃了?”依涟笑笑指着明哲:“我嫁了好丈夫嘛。”家钧没话好说,看来人家当初的选择没有错。家钧前脚出门,明哲马上大怒:“好容易才把你劝回家,有个安稳日子过,他又来搞破坏。以后不许你跟他有来往。”大人不许来往没有用,两家的儿子偏要常常在一起玩,明哲是不管小孩的,家钧的太太正在读书,所以渐渐地变成每个周末,依涟和家钧,在公园的儿童游乐场守着两个小顽童,依涟毕业后早早地结了婚出国,跟同学没什么来往,现在正好无聊至极,抓着家钧打听同学的事,谁跟谁结婚了,谁又离婚了,聊得热火朝天,有好几次,被人误会成是一对夫妻。有一回依涟问家钧:“从哪骗到那么漂亮的老婆,老实交代。”家钧说:“有什么好交代的,追你没追到,连个回音也没有,娶谁都一样,这个是我妈托同事介绍,回国娶的。”依涟想起家钧的情书被明哲撕了,很过意不去。明哲发觉三十岁的依涟有了一个根本的变化。不仅不再拒绝,一有机会,就把明哲按在床上,扬言要强奸他,当真是女人三十如狼。结婚正好七年,现在又出来一个家钧,莫不要出事?依涟跟家钧接触多了,回到家里,毫不掩饰地在明哲面前大赞家钧:“你看家钧,工作也忙,带小孩做家务还都是他,当他的老婆才幸福,什么都不用操心,还可以去读书,怪不得看上去那么年轻。”或者:“我现在才发现家钧什么都会,你什么都不会。要是你象家钧那么能干,我也不至于放弃大好前程,弄得现在只能做家庭主妇,家钧的老婆学电脑,毕了业很好找工作。”明哲听着很不是滋味。是不是后悔没有嫁给家钧。常常看见依涟等家钧下班,带着儿子跑出去,家钧带着儿子立刻跟出来,两个人站在那里说个不停,明哲问:“你跟他有什么好说的?”依涟理直气壮地回答:“讨教信息呀,家钧什么都知道,还不是为我们家好,谁让你什么也不知道。”依涟越来越迷信家钧,渐渐地,家里有修修补补的事,依涟便不客气地叫了家钧来修。家钧到底是个医生,不是专职修东西的,每次修完后,东西照坏。不得不花钱再找人来修,明哲在家里大骂:“王家钧是个王八蛋,不懂装懂,哪一次修好了东西,到头来花了钱还欠他的人情。”依涟乐了:“你最恨家钧,是不是因为我老夸他?”家钧倒是羡慕明哲,娶了那么好的老婆,难怪年年加薪升职,自己老婆废物一个,家里大小事管不好,英文也不会说,还要花钱给她去读书,水平在那里,读死了也没用。当初娶不到依涟,也没心思娶别人,弄到不得不回国娶老婆,好在娶到美国后还没有跑掉,真是幸运。漂亮是很漂亮,万里挑一的,但婚前两人没有见过面,谈不上有感情,家钧又总觉得她是为了出国才嫁给他。新婚之夜发现老婆不是处女,国内的女大学生谁没有一些经历,家钧没问,她也没有做任何解释。家钧嘴上不说,心里总有一个疙瘩解不开,花了这么多钱娶来,还不是处女。一来后就不肯呆在家里,吵着闹着要去上学。家钧怀疑她上了学自己独立后就要跑了,好在来了第二个月怀了孕,生了个儿子,有了传种接代的儿子使得家钧一度狂喜不止,老婆趁机再次提出上学的事,家钧一口答应了。上了学后心好像更有理由不在家里,大小事不管,一点也没有贤妻良母的样子,哪有一点能与依涟相比。跟这样的老婆在一起过日子真是很累,辛辛苦苦在外面挣钱,回到家里还要给她当佣人,她只是想出国读书,又没本事,家钧觉得象是带了两个孩子的单身父亲。依涟听了家钧的苦恼,深有同感,觉得自己象是带了两个孩子的单身母亲,好在一个大孩子还可以挣钱。热恋中感觉不到,结婚后才知道明哲完全是个宠坏的大孩子,生活不能自理,家务一样不做,里里外外全靠依涟一个人撑着,这几年吃了不少苦头。依涟自己功课好,总要找个更好的,这点家钧就欠缺了一点,当年托福总考不好,而明哲,一张托福满分的成绩单,不知征服多少女孩子的心,谁知婚姻大事,不是象托福成绩单那么简单。现在看到做家钧的老婆有那么舒服,依涟倒真有点眼红。家钧更是人前人后夸依涟:“能干,里里外外一把手,下得了厨房,出得了厅堂,真是太能干了。”有一次聚会,家钧老婆没来,家钧当着众人的面,说:“我老婆是个大笨蛋,娶到依涟这样的老婆才是福气。”依涟赶紧打岔:“怎么能这么说你老婆,当心我去告诉她。”明哲回家后大笑:“王八蛋配大笨蛋,还是个双黄蛋,真是绝配,喂,他不知道你做的饭其实难吃得要命,好像又在打你的主意了,小心七年之痒。”依涟其实心里痒痒的,却掩饰说:“痒什么?你不痒我就不会痒。”明哲说:“怎么不会痒,你又是三十如狼的年纪,大好机会,当心失足。”说到失足,就有了一次机会。家钧在批发市场里买了一只大洗衣机,很划算,依涟看了,很喜欢,就跟明哲商量想把家里这个小的也换成那样的。明哲不同意:“家钧买的东西都是好的,你要换可以在电器店买,批发市场不送货,那么沉的东西,谁帮你搬?又不缺那几个小钱。”依涟不乐意了:“能省为什么不省,就你跟钱过不去,挣几个臭钱了不起了,家钧也挣钱,不是照样算计着过日子。”明哲说:“反正你别想让我帮你搬。”依涟说:“什么帮你帮我的,还不是给你洗衣服,这么多年来你都没洗过一次衣服,连洗衣机是什么样的都不知道,家钧家的衣服是他洗的,所以他买的洗衣机是不会错的。趁着周末,你就帮我搬一下吧。看看明哲端坐在电视机面前,没有任何反应,气得她一跺脚,:“我找家钧搬去。”出了门后,看到天气很好,依涟的心情也就好起来,想想明哲说得也没错,那么沉的东西。搬起来确实很麻烦,也可能真省不了多少钱,但是现在吵架出来了,不如先找到家钧再作计较。走到家钧家,家钧不在,太太说:“我刚考完试,今天可以在家看小孩,他去图书馆查资料了。”依涟告辞出来,本该回家,回到家却没有进门,鬼使神差开了车去图书馆,看到家钧在那里看书,依涟也不知该不该叫他,家钧好像有第六感觉,抬头看到依涟,惊喜万分,书也不看了,收拾了东西出来,依涟才把洗衣机的事说了。家钧二话没说:“你喜欢我们现在去买,我帮你搬没问题。”依涟看家钧坚持,也同意了。两个人开了家钧的小面包车,半小时的车程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好容易到了,正要下车,家钧见大好时机,一把抓住依涟的手:“依涟,你知道我一直喜欢你。”依涟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截了当,想挣脱又觉得手被他握着挺舒服,象触了电一样全身一下就麻了,整个人酥软下去,手根本抽不出来,心扑扑地跳,欲望的火焰一闪一闪就要烧起来,家钧趁机搂住她,车头一转,开到一个汽车旅馆,依涟迷迷糊糊被家钧扶着进了旅馆,看着家钧开了房间,又被家钧搂着进了房间。家钧关上门,转身一把抱住依涟,深情涌出来:“依涟,我想你有十年了。这还是第一次可以抱你。”偷情的快感象电击一样传遍了依涟全身,三十岁女人强烈的欲火使得她什么也不想顾了。她甚至想快点完事,赶紧回家,把这种感觉详详细细地描述给明哲听,家钧已经开始吻她,嘴里含糊不清地说:“涟,你嫁给我吧,这次一定嫁给我了。”依涟已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疯狂地回吻家钧,家钧把十年的梦一下子抱在怀里,笨手笨脚地不知道该怎么办,慌乱中一下扯断了依涟脖子里的珍珠项链,哗啦一声,珍珠洒了一地,这项链正是十年以前,明哲掏出全部财产,在青岛的地摊上买了送给依涟的,这根珍珠项链,虽然不值钱,却是依涟唯一的首饰,从那天起就没离开过依涟的脖子,依涟还记得曾指着这串项链发过誓,一生只有明哲一个男人,现在却要违背誓言,而项链偏偏在这时断了。依涟并没有要离开明哲,嫁给家钧,对明哲的爱这么多年没有变,明哲除了不做家务外,不抽烟,不喝酒,不搞女人,业务上一直拔尖,是个很好的丈夫。而家钧显得婆婆妈妈,想不到请他帮帮忙,却陷进了情网,还是婚外情。依涟也不知道最后怎么挣脱了自己欲火,也挣托了家钧:“家钧,你看,我们俩都太强,好管事,所以娶的嫁的都是不管事的人,日子才过得下去,有时候也想嫁给你就好了。不用那么累。可你也有主意,我也有主意,听谁的呢?两个人在一起,不打架才怪。我们还是做好朋友合适。”两个人安静下来,坐了一会儿,家钧帮着依涟把项链捡起来,放在包里。如果不是这串项链,两人现在已成为一人,以后的生活,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家钧问:“项链是明哲送的吧?”依涟点点头,家钧又说:“这就是命呀。”依涟说:“退了房吧,还去买洗衣机吗?”家钧说:“为什么不去,明哲不管事,以后有事你还来找我。”依涟说:“不敢找了,再出这种事怎么办?”家钧说:“不会了,我心里爱你,生理需要找我老婆。”依涟说:“可是我还是爱明哲。”家钧痛苦地说:“我知道,否则今天你也不会在这种情况下拒绝我,我一直爱你,爱这种事说不清楚,也强求不得,答应我,以后需要帮忙就开口,看见你累我会心疼。”依涟在家钧脸上轻轻吻了一下,点点头。洗衣机终于搬回家,家钧走后,明哲脸沉下来:“去了这么久,有没有搞事?”依涟坦然地说:“倒是想搞来着,我还是顶住了。“从来不需要向明哲隐瞒任何东西,家钧一定做不到吧。以后还能找家钧帮忙吗?(寄自美国)◆                祭红·湖衣·一、窑变北宋 钧州阳翟 小苑小苑来到阳翟的时候是秋天,早秋。如血的夕阳将墟里人家淡淡的炊烟和沟里瓷窑浓郁的浊雾一齐染进远山,染出一片变幻莫测的神秘与飘渺,绯霭霁岚。秋江,枫叶荻花,胭脂流红,蕴着良宵烛光般的柔情。小小的乌篷船儿溯流而上,载着收购瓷器的商人们,小苑就站在船头,披了一身的霞光,亭亭然浅笑款款。许多年后,清明的记忆中依然闪动着那一袭宽宽的红袖,微波流漾,似欲乘风归去。没有人知道小苑从哪里来,又为什么来到阳翟。当那只乌篷船载了满满一船瓷器晃晃悠悠地顺着颖水南下时,小苑的歌舞在阳翟已经和瓷器一样出名。对,阳翟产瓷,五大名瓷之一的钧瓷。当然在小苑来的时候,钧瓷还没有未来岁月的风光。离乱岁月过去有一阵了,承平日久,士大夫们又从故纸堆里拾起了前朝的遗韵。只是这个军人建立的政权奇怪地文弱,贵族雅士们也就不再欣赏太白浪漫的行吟与盛唐仕女绚烂的雍容。他们在后主的亡国泪中浅斟低唱,也奇怪地沉靡于病态的美人的莲足。唯一没有变的却是对那美得脆弱吹弹得破的瓷器的衷情。于是如水的月色下,士人们吟咏出了定州白瓷那月中霜里的含蓄素雅,汝瓷那千峰翠色的美玉风范,当然还有官窑那金丝铁线演绎出的古朴肃穆。钧瓷么,似乎太陋了些,颜色也不纯粹,实在难登大雅之堂。小苑却爱钧瓷,当她第一眼看到那只青莹莹而又有着线线殷红的瓷碗时,她就爱上了钧瓷。那一线殷红在阳光下泛着灵动,如是再生的凤凰,转过来,又幻作了翩翩舞蹈的飞天。小苑舍不得放下这一线红了:“这个碗我买了。”清明正惊异于她逼人的美丽,一时竟傻傻地聋了。小苑溜出一丝纤纤的笑,放下十几个铜钱,妙曼地起身而行。一片彤云碰上清明的鼻翼,清明如梦方醒,急急追了上去:“那碗是不祥的东西,不卖的。”小苑收住了脚,眼中露出一丝不解。清明不敢再正视那如火如荼的明艳,低了头说出那是窑变的废品。本来钧窑和汝窑官窑一样都属南方越窑的青釉系,烧出来的瓷器应当是如雨后初晴的天空,莹澈明净的。杂色意味着窑神的愤怒,是窑变。为了平息窑神的怒火,工人们只能将整炉的瓷器都毁去。否则未知的灾难就会降临。小苑眨了眨眼睛,将信将疑,一只小小的碗又会带来什么灾难呢?她瞧瞧手中的碗,青青的象秋水一样的深沉,而那一抹抹红色,浮在浓浓的釉汁之上,分明是不经意遗忘在水中的一道霞光。毁去,这么美妙的一件杰作?她嘴角一牵,汪汪的眸子顿时涟漪绵绵,灵趣万千:“如果真的有什么灾难,就让我一个人承担了吧。”清明楞楞的,小苑红色的裙幅行云流水般地飘了过去,如是刚来时颖水岸边清风中微动的一羽蝴蝶。晕乎乎的感觉一直伴着清明,他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事说出去,他的心在膨胀,就象投下了一块大石的湖水,水波一道道一层层不停地向外扩张,弥散。这种感觉让他不安,却又忍不住地欢欣,他第一次感到自己生活世界之外的一种东西,一种叛逆的感觉,回家的路上,他终于决定要拥有一件属于自己的秘密。  阳翟是热闹的,小苑的歌舞让小镇更热闹。乌篷船陆陆续续地来,陆陆续续地去。客馆常满,那些或为了蝇头小利四海奔波,以换取家中妻儿温饱的客商,或是为了其它什么原因漂泊江湖的行旅们在思乡卖醉之时,自然会请小苑来唱上几句,舞上一曲。  小苑唱歌的时候完全象一件青瓷。歌声甫出,宛如清风轻轻吹过青瓷瓶,渐渐地就清亮起来,象弹,有如玉磬在悠悠回响。拔到高处冰消雪融,碧波涟涟,低声回吟,如新鲜的釉汁,情深得化不开。就连身上的衣裙也是一色的梅子青。舞起来的时候,小苑就成了一团火焰,一束阳光。她不再是易碎的瓷,她是生命。灿烂地将乡情推到遥远的梦里,象公孙大娘,山河变色,天地惊魂,长袖,舞出一片流光溢彩的辉煌。清明喜欢小苑的舞,有时他自己也有一种起舞的冲动。只是他已经习惯陪伴默默无声的窑炉,于是只能默默地在幻想的世界里变成一只蝴蝶,自由地飞舞。仲秋时候,一顶青呢大轿落在了茶楼前,阳翟的父母官聂老爷也来看小苑的歌舞了。聂老爷是个勤政爱民的好官,在官场上口碑很好,在他卸任后阳翟的乡绅们还给他送了万民伞,他的靴子自然也留在了县衙的门前,作为后任官员们的楷模。这样的一位大人物来访,可见小苑的声名了。听着小苑的歌,聂老爷心里着实想念起自己的家乡了,那圆月,那桂花,水浸的,水洗的,他已经久不见,久不闻了。然后就是鲜红的舞。聂老爷只见流星璀灿,眼前明亮得令他几乎窒。他些晕,今晚的月苍白干枯好象风烛残年的老人了。人们都知道小苑收藏着那只窑变瓷碗。小苑太喜欢那神秘的不完美,她竟然认真地跑到山沟的瓷窑中,向窑工们打听那色彩是怎么上进去的。当然,惊得目瞪口呆的窑工们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重复说那是不祥的怪物,是祸水。小苑依然是不以为然地天真地笑着,只是脸上隐隐带了一丝失意。清明远远看见她走了过去,依旧红袖飘摇,然而脚下却有些滞重,他的心莫名其妙的揪了起来。  九月的时候,清明发现自己烧的这窑瓷器出现了窑变,天青色的胆瓶上竟然出现了几瓣乳光磷磷的紫红色堙迹,最初的惶恐过去之后,他藏起了那只胆瓶。一窑的瓷器都生存了下来,依旧没有风云变色,这是清明的第二件秘密。当他再次碰见小苑的时候,胆瓶便悄悄地易主了。看见小苑一脸的阳光,清明觉得即使是窑神要他立刻去死他也不枉了。已经有三座窑连续发生了窑变,恐惧和流言在人们的心上和嘴里一齐流淌。清明为小苑担心。小苑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祸水,依旧笑得灿灿的,在茶楼,在聂老爷和其他乡绅的家里唱歌,穿了霞光般的舞衣,飞天。风渐渐凉了,树叶红得更多了。天空中的雁阵慢慢也少了,文人雅士们忙着登高,悲秋,吃螃蟹,看菊花。聂老爷埋身案牍看卷宗。衙门外响起一阵鼓声,有人鸣冤。  鸣冤的是清明。一群被愚昧恐吓的窑工,中午冲进了茶楼,将正在欣赏胆瓶的小苑抓了去,那只美丽的胆瓶也在小苑的惊骇中跌落,又被众人的脚踏过,玉碎霞灭。仿佛千里之外传来了一声清脆的叩瓷之声,小苑心中一根冰丝般的弦霎时断了。秋水般的眼涌出了一滴清泪,映射仓惶的伤心。此中哀惋,岂非早已融入定瓷凄美的泪痕中了?可是愤怒的人群早已心如铁石,那泪水很快就被蒸得无影无踪。清明已经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县衙的,他只是用尽全身力量奔跑。摔倒,再爬起,摔倒,又爬起。终于,他看见了黑压压的人群,看见了那一片艳艳的红袖。晕倒前,他看见那片霞光融入了熊熊的红焰。飞蛾扑火?凤凰涅盘?抑或只是他的幻觉里的一只红蝴蝶,幻灭?残秋了,几片霜叶在风中瑟瑟轻颤,一江秋水红得无限凄凉。一阵清风送来一声嘶哑的哀鸣,抬起头,却是思乡情重的离群雁,孤独地划过长空,消失成一个小小的黑点。残阳如血,远山弥着淡淡的霞霭,朦胧却化不开,是钧窑的烟。小苑的红袖永远地融入了钧瓷。受过祭的窑神并没发慈悲,整窑的瓷器都是窑变瓷,绚烂瑰奇,红霓霞裳的舞姿烧进了蓝天碧水,烧成了永恒的诗画。闭上眼,乱石崩云,烟花星流,紫红的血痕沉凝出千钧的端庄敦厚。“雨过天晴泛红霞,夕阳紫翠忽成岚”,其实不过是铜的还原。乌篷船年年照旧逆颖水而上,只是如今带去的是给皇帝的供品。悠悠颖水,也曾送来数不清的红袖青裙,只是再也没有小苑。暮色卷尽了残阳,秋江残红消尽。清明沉冥江畔,最后一只胆瓶从他手中滑落,无声无息地投进了脉脉江流。二、祭红明永乐景德镇 重阳小雪那天,下了一场大雪。大雪将整个景德镇变成一个白色的世界,御器厂也都停了工。重阳替师傅劈了一堆柴,肩着个酒葫芦,披着蓑衣一个人来到了昌江。雪已停,风却寒。昌江两岸一色地银白,小渡附近只几棵光秃秃的柳树,一个破草亭。这么冷的天,撑船的杜老头大约早拥着他的狗到镇上喝酒去了。重阳在草亭里坐下,默默地啜着葫芦里的冷酒。重阳是三年前来到景德镇的。那天他和无烟正准备雇船从饶州到南昌,去投奔铁铉的一个老友。买干粮的时候,无烟发现几个衙差在渡口盘问行人,她心中一沉,立刻向远处的重阳打手势。重阳却没有注意,他以为无烟在叫他,就笑嘻嘻地走了过去。一场拼斗下来,重阳受了重伤,退到江边时,他倒下了,被踢到到水中的那一瞬,他看见无烟举着火把,镇定地向那几个捕快逼去。她的白衣在风中猎猎作响,火光映照中如沐夕阳。想着无烟一身烈焰,站在江边的情景,重阳闭上了眼,一颗泪从眼角冲出,滑下面颊,滴入阶下积雪,无声无息。不知在风地里坐了多久,忽然传来一声清脆的笑:“爹爹非说这里没有梅花,这回看他还怎么说!”重阳迷惘地抬起头来,天已黄昏,薄冰覆着的江面竟然缓缓飘来了一座篷船。两个小厮一前一后费力破冰移船,披着青毡的小鬟在船头催促。另一个象是小姐模样的则穿着大红雪衣,怀里抱了几枝梅花,低了头笑呵呵地看热闹。重阳心头一颤,蓦地站了起来,不由自主向小船走去。船上人听见了动静,抬起头向重阳望来,两泓秋水带着夕辉的滟潋映到重阳的眸中,重阳蓦地住了脚:这不是无烟,无烟三年前就已经在烈火中化了神仙。小鬟呸了一声:“原来是个呆子。”那两个小厮正憋着一肚子气,不禁也破口大骂起来。抱梅人却不知为什么笑弯了腰,身体也自然微微地摆动,仿佛亭亭的风荷。一低头,却是一种静的永恒。重阳决然转过身,大步向回走,粗糙的手在脸上狠抹一把,将咸咸的泪水甩在了雪地。一片朦胧的霞辉透过云层,从远山斜照过来,雪地镀上了一层静谧的光。重阳回来的时候,已是黄昏。青梅瘦小的身影独立雪中,眺望着白蒙蒙的山路。一个雾色的人影终于出现在山路尽头,她吐了口气,由衷的笑意从心底飘上唇角,驱散了满脸的焦虑。她蹲下身,爱怜地抚了抚大黄,早已骚动不安的大黄欢呼着奔了出去。上灯的时候,秦府终于安定下来。月出坐在书案前,看着插在青瓷瓶里的梅枝。琉璃灯下,绯红的花瓣娇得透明,花影投在月出的颊前,只一点点极淡极淡的影,仿佛诗笺上的水印。双蝶点了一炉香,研了一池墨,又将手炉递过来,正看见月出发呆,小姐的脸颊上一层细密的绒毛挂着微微的光晕,和那刚展的梅花瓣儿映在一起,双蝶也不禁看得一呆。月出却没有注意,今天看梅的时候,她想了两句诗,却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在纸上写了两个字,不觉叹了一口气:“早见红蕾凝碧枝,为谁含羞为谁迟……”哎,去年一年,旧日相熟的姐妹一个个渐次出嫁,随父亲调任到饶州府,更是一个谈得来的玩伴也没有,整日里陪着她的只有一个双蝶。今天不过溜出去一趟,又有两个小厮陪着,竟然还是闹得阖府不宁。想到这,她不禁又叹了口气,双蝶噗哧一笑,“小姐,你这唉声叹气的,倒象是戏里那些小姐……”一看月出脸色不对,“想念娘亲的样儿。”在这样一个冬天的夜晚,提到亡母,月出有些难受。她默默地盯着瓶里的梅花,不过是出去寻这几枝花儿,又让姨娘借机发泄了一回。虽然爹爹拿自己没办法,总是憋着一口气。“不写了,歇着去。”一赌气,砚池的墨翻了,白宣上顿时一团乌黑。天阴了,一团浓雾将太阳困在晦暗的天空。月出在浓雾中走,看见一片迷梦般的轻红,母亲在蔷薇架后向她招手。月出一头扎了过去,母亲不见了,花园突然下起了雪,白茫茫天地如空,一片虚空中,一个雪笠蓑衣的影在远方升起,雍容却是稳健地踏了过来。“茫茫大块洪炉里,何物不寒灰。古今多少,荒烟废垒,老树遗台……”一声低沉的长吟随着人影的逼近亦转清越。月出痴了。江水冰凉,重阳时醒时昏,他不知道自己在昌江飘了多久,仿佛有人把他打捞了起来,又有人把他扔到雪地,人声,犬吠声,他被人拖着在雪地滑行。伤口早已麻木,却依然感觉冷,锥心刺骨地冷。无烟呢?无烟在哪里?他焦急地寻。哦,他看见了,无烟在岸的那边,云裳素练,欢颜如冬日晴阳,明媚地,从一片云蒸霞蔚的火海中翩翩而来。不要,无烟,不要过来。重阳在梦中哭醒。他睁开眼,听见一声轻微的火石声,一线昏黄的光从黄泥剥落的篾墙缝里透出……同样的梦他已做了三年。那天,那天,他是被无烟踢进江中的,在江水将他带走之前,他看见了那柄刺进无烟心脏的剑,剑上殷红,他不知道那是火光还是阳光,只知阳光去他越来越远。他被天地遗弃在江边,一路被拖上山,昏昏沉沉的。终于,有一束和煦的阳光照在了他的身上,冰冻的肌肤渐渐融化,暖意散入四肢百骸,他沉沉地睡去了。醒来的时候,看见一盏油灯和一张小小的关切的脸。那是青梅,他师傅陶余的小女儿。上元佳节,灯灿如星,车水马龙中吹落了一天的璀璨。蓬门碧玉,朱户闺秀尽出深闺,火树银花,照亮一街衣香鬓影,罗绮珠佩。重阳护着青梅,一路赏灯猜谜,已得了不少果品小食,香囊笔墨,都叫青梅乐呵呵地捧着。转过弯来是一个大彩棚,几十盏花灯照如白昼,灯下一班人马,已然挤得水泄不通。重阳往上溜了一眼,灯上一个大大的秦字。青梅不常看见这样的热闹,欢喜地招呼重阳,重阳却听而不闻。顺着重阳的视线看上去,冬日的淡月下有一个姣如秋月的影,青梅心里蓦地一沉,满怀的东西一起落在了地上,旁人的攘拳挥臂或是老僧入定她都将视而不见了。月出一眼就认出了重阳,暗暗吃了一惊,一线晕红也必在颊前洇开。想到那个在莽原上远逝的影,她不敢再呆下去,急急一转身,便欲滑下树去。不意忙中出乱,呀的一声,随着折断的小枝一起飘坠下来。月色如霜,铺泻的青丝如水,深深的暗夜星光下的河水,几点光波流动。波光流去,馨香尤存。重阳的眼深如空潭:“祭红”重阳已是第三次烧制祭红。从前日坛的祭器用的是低温的铁红釉,铜红的烧制源于陶家的一位先祖。老窑工数九寒冬宿于瓷窑,无意间把衣衫上的铜屑抖落在瓷胚上,也无意间发现了铜红的秘密。鲜艳纯粹的铜红一出现,铁红马上黯然。只可惜铜红的烧制极不稳定,如同当初的窑变器,谁也不知何时会来,仿佛只是上天偶一的恩宠。燕王朱棣清君侧把皇城搬到北京后,御器厂的一班官员免不了要邀新君的宠,于是就想到了铜红。重阳是在看到陶余的铜红僧帽壶后决定留在景德镇的。流落江湖十几年,铁铉当年在紫禁城中流淌的热血早已凝冻,只有越来越冷越来越冷的一团暗红植在他的深心。他想到无烟,无烟从小怕火,却又被火的刚烈诱惑,而最终还是在火中化做了飞烟。他要为无烟做那祭红。梅瓶修长的胎已经转出,细腻的高陵土凝成一个溜肩束腰的美人形,流畅的线条一曲到底画了一条美妙的长弧,在瓶底微微斜出,如裹住佳人的长长的窄裙。薄薄的瓷胎仿佛一阵清风即可吹皱了的人面。青梅在空心竹筒上蒙了一层纱布,蘸了浓浓的釉汁,向梅瓶吹去,一片片,一层层,吹得好不仔细。重阳盯着炉火。炉火通红,燃烧的松木上跳跃着一群红色的精灵,宽袖飘扬,红发猎猎。窑内整整齐齐堆着上釉的瓷胎。透过观察孔,重阳看见这些精灵映上炉壁的影,他们在招呼瓷器们共舞。好事的气流做了热情的媒婆,重阳看见瓷坯上业已闪烁着一层莹润的光泽,还原焰开得正好。春天来得很早,后园的碧桃一夜之间被风催红,一场春雨之后,却又纷纷凋谢,染红了架上的秋千。树上青叶郁郁,只孤零零两瓣殷红,小路上积厚厚的一层,被人来人往的脚踏去,成了胭脂的泥,又被雨水冲在路旁。月出一下子变得忧郁。又一朵胭脂云落下,在月出迎风的宽袖上歇了歇脚,还是匆匆落在了水洗之后残红依然的青石板上。月出蹲下身拾起来,却是欲放还收的一朵,忍不住就要落下泪来。造型秀美的梅瓶现在秦风的眼前,见多识广的秦老爷也不禁暗暗吃了一惊。如此一片纯如宝石的鲜红他还是头一次见到。而釉层的红光更是变幻莫测,几令他有被吞噬的感觉。好半天他才醒悟过来。这件祭器送到宫里,一定会博得皇帝的欢心。他重重地打了赏,并让秦仆带重阳到厨下吃饭去。重阳跟着秦仆出去,却见一个小厮走来,看见他们,便叫道:你是新来的吧,小姐催人打扫后园,还不快去!重阳心中一动,眼中一点光芒闪烁。他乖乖地跟着来人去了。重阳看见月出了,月出在假山上的草亭里,假山半边如削,草亭便临空。月出的手中还握着那朵桃花,看见他,也不禁一楞。桃花轻盈地落下,落在重阳的脚边,月出脸一红。春阳下,重阳看得很清楚。他一笑,俯身拾起了那朵桃花,藏进袍袖之中。月出低下了头,这又使重阳心头一抖。永乐皇帝果然对祭器很满意,并正式赐名宝石红。锦衣卫石珂来传的旨。不过这并不是他此行出京的目的。永乐对下落不明的建文帝和其心腹始终不放心,有人传言建文逃到了南方。他便派了暗探各处访察,据说三宝太监下西洋其目的之一亦系于此。当然朱棣的皇位早已稳固,只是他发现暗探确实是极好的御下之法,自也就乐此不疲了。石珂在秦府逍遥了两天,秦风虽然官大,却也不敢不巴结这位特使。于是特使大人也就亦发嚣张。这天双蝶路过客房,石珂见到,不免轻薄了两句,却被双蝶啐了一口:什么东西!石珂大怒,当即隐忍不发,却在晚间借醉向秦风要双蝶侍寝。秦风有些为难,双蝶是女儿的贴身丫环,这位特使大人也太过分。果然,小厮尴尬地来报,小姐不答应。石珂早听说秦风有位掌珠,出名的美慧,只是从小没有娘,少了些管束,秦风又极溺爱,不舍得轻易许人,因此还没出嫁。他倒有心去见见:“既然小姐要去拜神,不如由我护送,正好也可见见此地的风光。”秦风本还担心他不高兴,见他献殷勤,也不好意思不给面子,于是这位锦衣卫特使便临时做了一次秦小姐的护卫。初夏天气,在江南正是荷钱出水,莲叶亭亭的日子。又碰上吕祖的生日,道观里显得极热闹。月出的轿在门口停下,道士将她们引领进殿,殿里人却不多,想是道士们一早就将人打发出去了。月出在神前上了香,思想着不知道今天还能不能见到重阳。自从认识重阳后,她仿佛无时无刻不在想他。无巧不巧地,重阳总是在她思想得最深的时候出现在她面前。踏青的时候,拜佛的时节,甚至,独自溜出去冶游的一刻。而重阳又总是距她还远,只目光偶尔碰见的时候,她会发现重阳在盯着她。那是一种很奇异的感觉,她有些不安,却忍不住不去想他。她知道重阳是个很有本领的窑工,那祭红器就出自他手。可是他又不是一个普通的窑工,他身上有一种奇特的气质,仿佛扛着一肩岁月苍桑和人世重负,在一个月夜的清梦中她听见了他孤独的啸声。嗨,他应该是一个纵横疆场的大将军,或者一个心怀天下的志士,唯独不应该埋没在御器厂的尘灰里。在月出的眼里,一个窑工,毕竟是万千红尘中的不起眼的一粒罢了。石珂不能把自己的眼睛从月出身上挪开。起初倒也只是觉得她美貌,偷偷看了两眼竟是再也难放下。他暗思,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让人动心的女子呢?一举手,一投足,说不尽的雅致,而一声浅笑,一溜细语,又是说不尽的妩媚。自己是不敢动什么念头的,倒不知什么样的人物可以消受得如此佳人。想到此,他心中升上一股妒恨。青梅最近染上了一种忧郁症,她常常看着重阳的背影出神,连吹釉也忘了。重阳问她怎么了,她张张嘴,却又什么也说不出来,于是只好偷偷地躲在被子里哭。重阳隐隐约约猜到她的心事,却不说话。有一天,陶余下工回来,让重阳到酒铺里去陪他喝酒,所谓喝酒,多是重阳替他斟而已,重阳在人前是绝不喝酒的。喝到酒酣耳热之时,陶余说:“重阳,你是我从昌江里拣来的,我不知道你原来是什么人物,也不敢问,问了你也不会说。我只是心痛女儿,你要一辈子不娶妻也罢了。可你要想娶,我敢说这景德镇没有别家的女儿比得上我家青梅。青梅对你怎么样,你也清楚,从你进我家门那天起,她就没有看过第二个男人。到现在她十八岁了,只要是风天是雪天,你没回来,她就在门口等。是男子汉,不要骗自己说不知道。如果你愿意,我倒贴帘妆把她嫁给你。当然你不是平常的人,这镇子水浅可能留不下你。只你已经在这呆了三年,你也没说要走。如果你看不起青梅,那么也请你看在师傅这些年都对你不错的份上,给她一个交待。就算师傅欠你了。”陶余语无伦次地说着,眼泪在眼睛里打着转,眼神近乎哀求。重阳望着师傅:“师傅你放心,你和青梅对我有救命之恩,我怎么会亏了青梅。”抬起头来,望望天空,轻轻地嘀咕:“何况天下之大,又哪里有我容身的地方。”月出再见到重阳的时候已经是盛夏。那天天气极闷,秦风到窑场去察看祭红器的进展。她却和姨娘呕了一场气。当即叫了双蝶陪她出去赏荷。昌江上没有荷花,只有一片汤汤的逝水。荷花呢,不是说江南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的吗?什么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莫说过人头的荷花,便是低人头的荷花也不见。再看远山,一半秃秃的,象剃了光头,露出难看的红土。烧窑需上好的松木,这郁郁葱葱的松林就难免不遭殃。气上加气,月出兴致全无。“划回去吧,不玩了。”“长江浩浩西来,水面云山,山上楼台……”阵啸歌从不远处飘来,月出心中一喜。看岸边一袭灰袍,那个熟悉的人影正向东去,“诗句成,风烟动色,酒杯倾,天地忘怀。啸声渐低,影却依然潇洒。潇洒行,潇洒吟,云来山更佳,云去山如画。”月出中了邪,“快追上去!”他们失了重阳的影。月出失望得如失了魂。双蝶安慰她:小姐不是要看荷花吗?此地不远,有个小湖塘,据说开得极好的一池荷花。她们去看了,那是一池的不染铅华的出尘。月出盯着近岸的那一枝,只是喟叹。每一朵荷花都离她太远,典雅,清新,好象都委屈这池莲花。她放眼望去,看见了重阳。重阳是跟着月出来到这里的,这里也是他纪念无烟的地方。他在月出低头的影中幻想着无烟。无烟即已超脱人寰,那么他也只能在尘世里找一个虚空的影。他看见月出眼里的艳羡,也记起那朵被他藏起的桃花。他做了一件怎么也没想到会做的事。月出惊异的接过那枝荷花。她不敢相信这个窑工会这么大胆,这是除上元节那次意外之后,他们俩头一次这么接近。她慌忙地想逃。重阳眼里露出一丝笑。石珂坐在秦府的大厅里。秦风心上不安。他只有一个女儿,从来没有想过要把她嫁出去,原想着留在家中择一佳婿入门的。如今,石珂竟然带了圣旨要来带月出入京。一但入了宫,那不啻天人永隔。而况,他的掌珠,又如何受得了宫中的诸般规矩,万种纷争?念极此,他不禁后悔没有早些给月出择婿了。月出拒食了两日,她把自己锁在屋中,任谁喊也不应。可是圣旨又如何能违抗?她哭泣着,念着亡母的名。她只觉得自己已经掉入了一个冰冷的湖。月出在水中挣扎,所有的人都在岸上看着,老父,姨娘,锦衣卫……人人的脸上都是一种漠然,甚至狰狞。她绝望了。一个人跳了下来,向这边游来,月出松了一口气,人也醒了。窗外一颗明亮的月,月光如母亲的手,穿过窗前的细柳,抚在她的脸上,那是一种温情的鼓励。月出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月出高高兴兴地做着进京的准备。秦风虽然不舍得女儿,到底没有胆量违旨。倒是姨娘,忙不迭地替她打点,对月出三天两头地失踪也不加过问了。想想她到底不会在家呆长,又何必惹了她不高兴。月出到陶家的时候正是中秋。一轮明月高挂天际,月光撒在茅屋后的桂花树上,洒出一树皎洁的桂花,密密的,如繁星。桂香从厚厚的叶缝隙里透出来,漫了一山。月出的襟袖也兜满了月华的空灵。重阳看着月出仰起的脸,如此的天真无瑕,月光洗在这张脸上,洗出一层近乎圣洁的辉。他心中一抖,眼中蒙上了一层黯然。月出睡下的时候,重阳依然独自坐在桂花树下。秋山静极,他能听见月光泻下的声音。月光泻在他的眼里,一点晶莹的男儿泪。身后轻轻的脚步响,他闻到淡淡的桂花香,是青梅。他想得太出神,竟然忘了青梅是不会先他而去睡的。一声清晰的话语:“重阳哥,你是不是不想报仇了?”“你说什么?”如同晴空打了个霹雳,重阳心中大震,面上却不敢带出来。青梅凄楚地一笑:“重阳哥,你每个晚上都说梦话。”重阳是真的懵了!他竟然说梦话!那么他到底说了什么,说了多少?青梅既然能听见,师傅也一定能听见。那么,这么些年来师傅父女竟是瞒着他护了他三年?仓皇中,他有些不知所措了。青梅温柔的声音在他耳边回想:“重阳哥,我想叫你这一声已经想了好久了,只一直没敢这么叫出来,今天叫了,只因为我知道今天不叫,以后可能没有机会叫了。你不用紧张,你说梦话也惜字的,我听到的并不多。”重阳有些儿还神了:“哦,你知道了些什么?”青梅缓缓地说:“你姓铁,你的夫人叫无烟。你从前跟着建文皇帝的。”“还有呢?”“你想帮着建文皇帝打天下,可是被人家出卖了,所以你要逃。你逃到了这,等着你的仇人。”青梅没有说对,可是已经差不多了。“你要为你的夫人报仇,你想为你先人报仇,你等着了你的仇人。你不想一剑杀了他,于是你去,找他的女儿,你要他身败名裂。你做祭红,是为了你的夫人。你想在祭器里做手脚,就算害不死皇帝,也会弄得你的仇人满门抄斩。因为他出卖了你们,害死了无烟。”青梅说得有些困难了,她知道自己的眼睛一定红了,可她忍着不让那颗泪掉下来:“可是你真的喜欢上了月小姐,你半夜三更的在叫她的名字。”青梅已经不需要再说下去,重阳也知道自己心底的秘密了。当月出依在他的怀中,那么信任地望着他的时候,他已经知道他的计划失败了。他所思的只是他该怎么做。青梅继续说着:“我不是要你守诺言,可是月小姐是逃出来的,迟早会被人发现。你的身份……”重阳惨淡地一笑:“青梅,你不要只想着我。我担不起。其实我什么也不是,只是一个没担当的乌龟。你放心,我要走,也只是带你一起走。月出,我会送她回家。”他没有说下去,因为他和青梅都听见了一声不小的声响。兴奋的月出没办法睡着,她悄悄溜出来,却看见重阳和青梅在谈话。没等听完,她已经倒了下去。重阳要做一个选择。月出靠在他的怀里轻轻抽泣,她已是溺水人,而重阳便是那根稻草。师傅没有逼他,青梅在为他们整理出逃的行装。月出的出逃最迟明天就会被人知晓,最安全的地方还是在这山里。没有人会到这种地方来搜查一个千金小姐。他想先把月出藏起来,然后离开这里,想到即将面临的追逐与逃亡,他的热血又沸腾起来。青梅默默地看着他,她知道重阳不可能抛弃月出,况论月出已沦为逃人。重阳看着青梅,他将青梅拥入怀中,这份情留待来生再报吧。月出和重阳都被抓了回去。他们太低估锦衣卫的力量,也太高估了人性。石珂得意洋洋地看着已经皮开肉绽的重阳,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功劳。他阴阴地说:“秦大人,您的小姐本领真不小啊,竟然帮着皇上捉到这么个漏网的钦犯。”秦风脸色极其难看,听任石珂的讽刺。他看着重阳,恨自己竟然没有注意到这祖孙俩的相似。重阳冷冷地看着他,嘴角一丝傲然的笑:“秦大人,这回你可以功德圆满了。”这个年轻人有着和铁铉一般的铁骨头。秦风想起当年金殿上那场惊心动魄的风云,眼前依然可见铁铉飞溅的血。石珂已经走了,他已经玩够,不仿让这两人慢慢地玩去。秦风深吸一口气:“我没有出卖你先祖,也没有出卖你。”重阳微弱地笑着:“是吗?你不卖师友,焉得求此荣耀?朱棣什么时候当了菩萨?”“随便你怎么想。我是软骨头,投靠新君。方孝儒倒是硬,却害得他一门十族无辜受连。我有家有女,不想我的家人沦落无依。即便令祖父那么忠直又如何?建文皇帝黄口孺子,也不见就比永乐高明。”重阳啐出一口血痰:“大明朝便毁在你们这帮软骨头之手。”重阳节的那天,重阳被就地处决,埋在御器厂的废瓷坑里。御器厂是供皇家专用的窑厂,所出瓷器上品供入宫廷,下品则埋于专地,绝不使外流。重阳历年所做的铜红器也在那里。月出在太阳的夕辉中安安静静地进了京,她的衣襟里藏着一把利刃。第二朱棣去早朝的时候,宫女们发现了月出悬在横梁上的尸体。青梅烧制出了重阳做的最后一炉祭器,便离开了景德镇,陶余的眼泪没有能挽留住她。锦衣卫石珂离奇死亡,死于京城的一家妓馆,是醉后被人用一片碎瓷切断了喉。陶余又烧了十几年铜红釉,和宣德帝一同死去,他死以后,没有人能烧出更好的红釉,于是重阳和陶家人研究了几十年的铜红釉失传,直到康熙年间,才又由江西巡抚兼御器厂总管郎廷玉和继任年希尧重新研制成功。重阳节的黄昏,荒废的窑址上,有一个青衣老妇在设祭。雨后的天空有一种晴光,老妇眯着眼望去,她看见一片燃烧的火焰,那火焰变幻,莫测如舞。老妇的眼神已经不好,火焰幻化成三个仙袂飘飘的人形。两个并肩微笑,深情地凝望着。另一个弯了腰,天真地对她笑,一脸的阳光。一眨眼,人影消残,凝成一堆红色的瓷器,那是重阳烧出的最后一炉瓷,名字就叫霁红,也称祭红。(寄自美国)※※※※※※※※※※※※※※※※※※※※※※※※※※※※※※※※※※※本期编辑:亦歌本期校对:一华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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