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巾起义:科学和宗教谁能占上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3 23:48:22
科学和宗教谁能占上风?

             ——无神论与有神论之争新探                                           

内容提要:全世界近代以来“科学热”虽持续不断、广为普及、深入人心,但“宗教热”也大行其道、势头不减,二者最终谁能占上风?本文从一种新的和较为全面的视角出发去探讨从长远看科学和宗教谁能占上风这个问题并论说无神论与有神论之争。

 

科学与宗教的关系问题是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迄今各种观点纷然杂陈、莫衷一是。在全世界范围内,近代以来的“科学热”固然持续不断,但是“宗教热”也大行其道,很有与科学一较高低、平分天下的态势。那么,二者最终谁能占上风?

首先需要说明,笔者对“科学”一词的理解并不限于仅指数理科学即数学和自然科学,而是认为应当指最广义的科学,即除了数学和自然科学之外,还要包括理论科学即哲学以及人文社会科学。这就是说,笔者这里所讨论的“科学与宗教的关系”并不是指自然科学或数理科学与宗教的关系,而是指包括理论科学(即哲学)和所有实证科学在内的最广义的科学与宗教的关系。此外,在谈论“科学”时,还要考虑到包括科学研究、科学知识和科学精神这三个方面:科学研究是指研究的过程,科学知识是指经过研究所得出的公认为正确的研究结果,而科学精神指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以严格逻辑推理为基本要求的态度、做法和精神,即通常所说的“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

这个说明十分重要,因为现在人们普遍把“科学”只理解为自然科学或者再加上数学(这主要源自英美学术界,而欧洲大陆、尤其是德国学术界近代以来主要是从广义理解“科学”[Wissenschaft]一词),并因此导致神学界提出一种似乎十分“明智”、“大度”的观点认为:宗教可以把物质世界完全交给“科学”,宗教只管人的精神世界。例如大同法师著《广义宗教学》一书称:“科学的对象是物质,宗教的对象是精神,精神和物质是不能偏重的,宗教与科学是并行不悖、兼收并蓄、毫无冲突的。”[1] 这种观点似乎颇有道理,很能迷惑人,并确实迷惑了不少人。但这显然只是出于狭义地理解“科学”,即把科学只理解为自然科学。笔者当然完全不同意这一观点,认为应当从最广泛的意义上去理解科学,即最广义的科学不仅应当包括研究物质自然界的自然科学,也应当包括研究其他一切的一切,还包括研究宗教本身。

其次,对于“宗教”也必须加以说明。迄今一般把宗教归属为“意识形态”之一,我认为这很不够,也不大准确。从可以把文化区分为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这三类不同形态的角度出发来看宗教,就可以发现,通常所说的“宗教”,实际上既包括物质文化形态的宗教(教堂、庙宇,宗教服装、器物),也包括制度文化形态的宗教(各种宗教制度和组织,包括宗教节日、仪式等),还包括精神文化形态的宗教(宗教的教义、学说等)。由于宗教体现为这三种完全不同的文化形态,因此在很多情况下笼统地说“宗教”便不够严谨、不够妥当,笼统地说“宗教属于意识形态”也不准确。当然,文化的这种分类属于哲学理论层面,在实际当中往往不能严格区分开三者,例如雕塑、绘画等艺术作品既是以物质文化的形态出现,但又是精神文化产品。不过不论怎样,都离不开这三类文化。[2]

从以上这两个前提出发来看科学与宗教的关系,就可以得出:科学与物质文化形态的宗教其实并没有什么矛盾,与制度文化形态的宗教也基本上没有多少矛盾,直接发生矛盾的主要是科学与宗教的学说和教义,即主要与精神文化形态的宗教有矛盾。例如,各种宗教学说几乎都主张上帝或神明创世论,而自然科学的研究结果则完全否定这点,真正科学的哲学理论无疑也否定这点。

这种区分似乎有些烦琐,但却必不可少。几乎所有的人都去参观过某个佛教寺庙、或是道观、或是基督教教堂,人们在参观这些宗教建筑时首先是、甚至仅仅是把它们当作艺术作品来欣赏,包括其建筑、器物、雕塑等等,这些主要是物质文化形态;此外人们对许多宗教节日、仪式等也普遍感兴趣,实际上许多宗教节日也已经被世俗化了,成为民间风俗、民间文化的一部分,这些是制度文化形态。从这两个方面来说,人们都感受到宗教文化的巨大魅力,它们是人类智慧和艺术创造力的结晶,已经成为人类文化遗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应当永远珍惜和爱护。而在极左时期,人们却完全没有认识到这点、不知道这种区分,错误地认为包括宗教庙宇器物以及节日仪式等在内的整个宗教文化都是“封建糟粕”、是“毒害人民的鸦片”、要“破四旧”,因此随意大肆毁坏,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和文明的倒退。

而宗教学说教义等则有所不同,它们是宣传有神论,而有神论与主张无神论的最广义科学无疑是矛盾的。科学和宗教都是自然界原本并不存在、由人类创造出来的事物。但是二者创造的基础有着某种根本的不同:研究科学、创造科学知识要以事实为依据、以严格的逻辑推理为基本要求,而且科学研究的结果一定是趋向于一致即趋同,即不同的研究者对于同样事物进行研究后最终只能得出相同的结果、得到同样的结论,从而达成共识即公认为正确的信息、结论,成为科学知识,这些知识是超越于个人的各方面差异之上的。

宗教思想学说则基本上不依据或不完全依据事实及逻辑推理,而主要是依据随意地想象和虚构、随意地发挥,每个人想象、虚构、发挥出的东西必然很不相同,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和场合所想象、虚构和发挥出的东西也不相同,没有任何达成一致的标准和尺度,所以也不可能得出相同的结论,结果必然是趋向于不一致即趋异。宗教界有人想把各种宗教及流派的思想统一起来,但是并没有成功,实际上也永远不能成功,因为如果真能够成功,那么它也就不再是宗教了。

科学研究是探索万事万物的奥秘,而一旦探索出来成为科学知识,便不再让人感到神秘了,即科学知识本身没有任何神秘性,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宗教思想学说则正相反,由于它们主要是想象虚构的产物,而人们可以无穷尽地进行想象和虚构,因此它本身就有许多神秘、奥秘或玄虚之处,或者把许多事物向着神秘的方向去随意解释发挥。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教学说必然有很大神秘性,并往往引发人们的好奇。但如果把事情彻底看穿,则会发现这种神秘性其实都是人为制造的,是人类创造力的一个方面,但归根结底是没有什么意义的,而且必然自生自灭,例如浩如烟海的各种宗教典籍越来越无人问津。

因此,科学知识必然有普遍的适用性,对于人类的生存和进步产生极大的作用和帮助,成为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有力工具。而宗教思想则没有这种普遍适用性。

无神论观点本身固然是正确的、有着充分依据的,但是迄今的各种无神论学说却都仍不够完善、不够全面,因而缺乏充分的说服力,所以无神论批判有神论虽已有几千年之久,但是效果却并不佳。必须研究和发展真正全面科学的无神论学说,使其更加完善、全面,从而有更充分的说服力。

再谈一下对宗教典籍的看法。宗教典籍是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精神文化产品。迄今世界各国的各种宗教典籍都浩如烟海,例如佛教的《大藏经》、道教的《道藏》,等等。不过究其根本可以发现,它们大体上只包含四方面的内容:一是涉及到实际发生过的各种事情,即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等的记录,在这个意义上它们可以当成史书来研读;二是各种虚构的、想象出来的事情和事件,在这个意义上它们可以当作文学作品来看待;三是各种思想史方面的信息和内容,包括早期的哲学思想、自然科学思想等,在这个意义上它们可以当作思想史、甚至科学史的文献和史料来研究;四是某些道德、伦理方面的训诫,在这个意义上它们对推动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可以有一定益处,并且因此可能具有某种长远的价值。这就是说,宗教典籍本身都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应当认真保护和研究,并把其有价值的内容与没有什么价值的内容区分开。

以上这四方面的内容往往混在一起,而其中心和主线基本上都是以“神明”或“上帝”这类想象出的人物,并且是全知全能、至高无上、神圣无比。人类的确需要有某种崇高感或神圣感,但其对象不应是虚构出来的“上帝”或“神明”,而应当是无限宇宙自然界的伟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伟大、人类自身的崇高使命。

本文的初步结论是:科学可以与物质文化形态的宗教并存,也基本上可以与制度文化形态的宗教并存,但是科学知识最终不可能与宗教思想学说并行不悖,因为二者的观点和结论必然是相互矛盾的、冲突的,承认科学知识、承认无神论正确就不可能承认宗教学说、承认有神论正确,因为有神论不符合许多基本的事实,也不符合严格的逻辑推理。

当然,宗教还有着不同于科学研究、科学学习的许多独特的心理功能和社会功能,不应简单地抹杀这些功能,更不应简单地主张要“消灭宗教”(像在极左时期那样),宗教心理学和宗教社会学等学科对这些已经做了大量研究,有兴趣者可以参阅这方面著述。此外,各个国家的文化历史背景都很不相同,对很多事情和问题不能一概而论,例如中国历史上无神论传统的影响比较深,有神论传统比较弱,而西方历史上有神论传统的影响相当深,无神论传统则相当弱,这是西方社会主流不易于接受主张无神论的马列学说、而中国社会主流易于接受它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这些问题都需要具体加以考虑和研究。

科学与宗教的关系问题十分复杂,涉及的范围也很广,本文作为一种新的探索只是初步思考的结果,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因篇幅所限也不能完全展开。希望能引起识者的讨论和批评。


(此文已收入笔者《德国思想与文化》一书)

[1] 大同法师《广义宗教学》台湾天华出版事业公司1970年版第104页。

[2] 参阅笔者《超越西方思想》一书第四章第九节“物质、制度、精神三类文化及其相互关系”。阎锡山晚年在自己的回忆录中感叹说,“我深深感到,为政不可以落于时代,如落后了时代,则所培植之人才,皆为崩溃自己之力量。”李摩提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