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之魂内在潜力在哪:大国崛起-美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7:14:06

在今天美国马萨诸塞州的一个叫做普利茅斯小镇,每天都有来自美国各地的人来到这里瞻仰一块大石。

  人们为什么会对一块大石如此敬仰呢?因为,美国的历史与它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

  1、我们这些签署人在上帝面前共同庄严立誓签约,自愿结为民众自治团体。

 

  1620年9月16日,102名英国清教徒登上了一艘重180吨、长90英尺的木制帆船扬帆出海,这艘船名叫五月花号。

  他们选择出海的季节实在是糟透了,但他们别无选择。

  在17世纪初的英国,最早源起于加尔文的清教徒们发起宗教改革运动,试图在国教内部进行“纯洁”工作,却遭受残酷打压。

  于是他们出逃荷兰,在荷兰不仅寄人篱下,而且下一代对于清教徒信仰和祖国语言日益淡薄,于是他们将最后的期望寄托在遥远的新大陆,再次出走。

  他们向往那片百年前才刚刚被发现的新大陆——美洲,那里没有国王,也没有刽子手,他们可以自由自在地传教和生活,而无需面对欧洲大陆冰冷的目光和时隐时现的绞索。

  也许是“五月花”这个浪漫而生机勃勃的名字给他们带了来好运,“五月花”号在海上风狂浪险地渡过了66天之后,只有一个人死去,但在船上又降生了一个婴儿,所以当他们于11月9日到达科德角时,船上还是102个人。

  他们在科德角对面的普罗温斯顿港湾抛锚,按照欧洲的航海传统,他们首先登上了一块大礁石。五月花号上的人们大声欢呼,共同庆祝新生活的开始。后来的美国人把他们视为美国最早的开创者。

  其实,远在他们之前,已经有很多欧洲人来到北美,就是英国也早于1606年就组织了两批人员探查,一批移民,为什么美国人却把“五月花”号上的人们视为“清教徒始祖移民”?

  今天“五月花”号的复制品停泊在马萨诸塞的海湾,在船舱里,摆放着一份文件的复制品,这份文件被称为美国最早的立国文本。

  “五月花”号上的人们走上新大陆之前,在船上签署了这份文件,41位男士在文件上签下了名字,他们是船上的成年男性移民,由于当时妇女没有政治权利,所以她们没有签署。

  在这份《五月花号公约》中这样写道:

  “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增强基督教信仰,为了提高我们国王和国家的荣誉,我们漂洋过海,在弗吉尼亚北部开发第一个殖民地。我们这些签署人在上帝面前共同庄严立誓签约,自愿结为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的实施、维护和发展,将来不时依此而制定颁布的被认为是对这个殖民地全体人民都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我们都保证遵守和服从。”

  《五月花号公约》,这份写在粗糙羊皮纸的文书,内容很简单,但它开创了一个先例,也树立了一个典范:

  人民可以通过自己的公意决定集体行动,以自治的方式,管理自己的生活;行使统治必须经过民众的同意;人民可以通过公议的契约建立秩序,而不是由人民之上的权威予以强加。

  “自治”意味着一切公共事务必须征得全体自由民的意见,由此开创一个自我管理的社会。它标志着“政府需经被统治者的同意方可实行统治”这一原则得到认同并实施。

  《五月花号公约》的签订方式和内容,在王权与神权并行统治的时代,暗示了民主政治的许多基本理念。因为它否定了由来已久的君权神授思想,否认了统治权无须平头百姓认可的现状。

  《五月花号公约》是此后无数自治公约中的第一个。它所呈现出的依法管理、民众自治理念成为许多居民点和后来殖民地竞相效仿的模式,对《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人们称为美国精神的先驱。

(我想说:任何先进的技术或者雄厚的资本,不如一个先进的制度.美国正是依靠这种民主制度,使得自由经济和先进的政治制度,为人们的自由发展提供了一个平台.在这里,没有国王,没有专治。这里也有争斗,也有血腥。但这种血腥和争斗是处于同一个规则和原则之下。于是,能者胜,雄者胜,强者胜。弱肉强食的法则是发展的一个阶段,但同时也促进了强国的基调。)

“在从前无人来到的地方,我们希望移植一个民族。”

  这是一位诗人描绘当时的景象,那么这些人到底希望移植一个什么样的民族呢?我们从今天的威廉斯堡小镇寻找答案。

  从17世纪初到美国建国前的一百多年时间里,英国在北美共有13个殖民地,一些殖民地因为利益有时发生争吵,甚至大动干戈,但是,多个族裔、多种文化在广阔的北美大陆共处和混合,逐渐形成一个富有特色的民族,就像现在威廉斯堡中的人们所表演出来的那样。

  在那个时代,殖民地居民信奉多种宗教,但他们大多讲求实际,不尚空想,把精力集中于人世间的实际问题,致力于在人间建立基督所谓的天堂。

  天堂最需要的莫过于一种优良的秩序,于是他们深深困扰并不断思考着三个现实问题:

  一是怎样选举领导人和代表,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何?

  二是怎样设定政治权力的适当限度?

  三是怎样组成一个联合组织?

  他们的基本观点正如约翰·科顿所说:“对于教会和共同体的官员,最好是不要在对他们和对人民有益的范围之外赋予更多的自由和权力,因为不管给予何种超越此限的权力,它们都肯定会侵害它们的给予者和接受者。人心中有一种倾向,除非受到神的制约,它说不定什么时候会发展成为过分行为。不应让人冒这个险。因此,人世间一切权力都必须是有限的。”

  这也是后来美国政治传统中最核心的东西,对统治者的不信任,因此必须给权力套上辔头。

  1647年5月,马萨诸塞议会通过一份关于建立学校的议案:“各镇人口增长至50户时应令一位公民担任教育之责。凡儿童欲求读书写字者一律不得拒绝。”

  对此,詹姆斯·拉塞尔·科维尔说:“第一所小学开幕的时候,对付教会专制或国家独裁的第一道壕沟,也就筑成了。”

  在北美的英属殖民地,乡镇很早就各自任命自己的行政官员,规定自己的税则,分配和征收自己的税款,凡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事务,均在公众场所召开公民大会讨论决定。

  在欧洲的大多数国家,政治生活一般都始于社会的上层,然后是逐渐地而且是不完整地扩大到整个社会,而在殖民地有些时候则相反,那里的乡镇成立于县之前,县又成立于州之前,而州又成立于国家之前。

  17世纪初,欧洲许多国家的君主专制体制已经取得了辉煌的胜利,在大放异彩和文艺繁荣的欧洲,人们还没有想到一些可能被他们轻视的原则已经在新大陆的荒野中公布出来,并且已经成为一个民族未来的信条。

  人类理性的一些最大胆的设想竟在一个不被人重视,连任何政治家都不屑于关注的社会里付诸实现了,在这个还没有出过将军,也没有出过哲学家、作家和思想家的默默无闻的社会里,却出现了一种崭新的社会运行方式。

  这十三个殖民地不仅在政治观念上非常相似,更重要的是他们都说英语,遵守英国的风俗,建立议会制度和陪审团,他们的书籍、建筑、图画、文学主要是英国式的,甚至都接受3000英里大洋外大英帝国的管理,虽然许多人一辈子也没见过一个来自英国的皇家官员,大多数人从来没有踏上过英伦三岛,虽然实际上来自英国的直接管理力量非常微弱。

(我想说:对教育的重视,以及如何实现,是全民公决的结果。

任何权利一旦没有有力的监督,都会形成腐败和伤害-伤害多数人的利益。

独裁具有一定的效率。但这种效率具有极大的风险--决策者如果是路子正确,这种独裁将有利于民。否则,将遗患全民。

如何决策,如何执行,一旦形成科学民主的规则和习惯,那么长久来看,必将稳定呈增长态势。否则政策不具有连续性,或者谁上台,谁走一条路,造成的是更大的浪费,甚至是一种倒退。

思想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对一个国家来说,更为重要。

形成民主的思想,形成民主的习惯和制度,就决定了一个国家国民的性格、国家的性格。最终,造成一个国家的命运。

中国历史几千年的皇权,也是一种习惯和性格。改变一个习惯,是非常之难的。不只是统治者具有这种习惯,被统治者也是这种习惯。所谓奴性,来源于此吧。)

在反对英国殖民过程中,1776年6月10日,大陆会议指定一个委员会起草《独立宣言》,由托马斯·杰弗逊执笔。

  6月11日至28日,在杰弗逊费城住所的二层楼上就着一个简单而又轻便的写字台,写下了这份文件。7月4日,文件正式公布,这就是影响深远的《独立宣言》。

  《独立宣言》其实是三个部分,一是基本政治原则,二是英国人做了什么,三是我们要做什么?

  宣言列举了英国王权对殖民地人民实行专制统治的种种恶德暴行,申诉了追求独立的充分理由。并从政治原理上指出,政府统治的合理性来自被治理者的同意,政府只有在能够保障人民正当权益的时候,才是需要的。

  人民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是神圣不可剥夺的,拥有这些权利的人是生而平等的。一个政府对这些权利具有破坏作用时,人民有权废除这一政府以建立新的国家。而英国殖民当局就是这种必须废除的政府。

  《独立宣言》庄重的宣布:“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所有人在被创造出来时就是平等的,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

  杰弗逊肯定所有的人都享有天赋的权利,正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力,人们才设立政府。而乔治三世“一个如此罪恶昭彰的君主,其—切的行为都可以确认为暴君.实不堪做一个自由民族的统治者。”

  正是由于乔治侵犯了这些天赋人权,才使各个殖民地力求成为“地球上的国家之一,自然法和上帝法认为它们该享受独立和平等国家。”

  马克思评价《独立宣言》是全人类“第一个人权宣言。”

  在费城独立广场上有一座两层的红砖楼,楼顶上耸立着白色的尖塔。这座建筑就是著名的独立大楼。

  1776年7月4日,楼顶尖塔上的大钟敲响了,钟声是一个信号,告诉聚集在独立厅外的民众,《独立宣言》通过了。这口大钟因此被称为自由钟。

  在闷热的独立大楼内,一群神情坚毅的人们在《独立宣言》上写下自己的名字。而此时,在不足100公里外,大批英军正在陆续集结,不久达到3万人,准备大举进攻纽约。

  《独立宣言》在纽约宣读后,成群的市民冲到广场上,捣毁了乔治三世的塑像,然后把它熔成的1.8吨铅,再制成子弹。

  在一片战争气氛中,《独立宣言》给独立战争,给未来的美国确定了战斗目标。

  在殖民地人民的武装斗争进行到第二年的时候,目标已经非常明确,就是要“摆脱英国王权的统治,争取殖民地的自由和独立。”

  北美殖民地人民的独立事业在写作《独立宣言》的时代,还是命运未卜的。《独立宣言》的签名人之一本杰明·拉什在老年时喜欢讲一则轶闻。

  1776年7月4日,当时大陆会议已经修改完成《独立宣言》,刚刚送交印刷,拉什无意间听到了另外两位《独立宣言》签字人的对话,一位是来自弗吉尼亚州的哈里森,另一位是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格里。

  哈里森对格里说:“格里先生,如果我们为现在所从事的事业而被绞死的话,那时我的情况会比你有利得多。我身胖体重,在几分钟之内就会咽气,而你身躯轻盈,到时候可得在空中晃荡一两个钟头才会死去。”格里微笑了一下,但马上就恢复了修改《独立宣言》时那种庄严肃穆的神情。

  当时,如果美国独立运动失败,参与这场运动的重要分子是要被英国殖民统治者送上绞刑架的。只是这残酷的现实在这些追求自由的爱国者眼中只不过是云淡风清的玩笑。

  这则轶闻表明,参加独立革命虽然有致命的风险,但这项事业还是让参与者具有一种庄严的使命感和义无返顾的勇气。这些人彼此保证:要把“我们的生命、我们的财产和我们的神圣荣誉”献给北美独立事业,贡献给伟大的理想——“平等”和“自由”。

(我想说:美国的民主性格,也是因为饱受了不平等之苦之后,才知道了这种不平等带来的伤害。或者说,如果英国当年能更宽松一些,美国就不是今天的美国了,或者就是英国的一部分了。

也许,如果没有“不自由,勿宁死”的强烈观念,也许就苟活下去了。

无论革命,还是社会的变革必定要付出代价的,但很多时候,我们只因为死不了,就这样活下去了,且不论是活的是自由还是贫困,是愉快还是痛苦。

如果美国人当初也有好死不如赖活着的理念,也就没有今天的美国了。

人如此,国家就如此。没有人,国家只是个壳。)

独立战争之后,美国虽然在法理上已经成为一个独立国家,但在欧洲大陆的意识中,甚至在许多美国人自己的想法里,都没有把十三个州看成一个统一的国家。

  1、要么我们在一个领导之下成立联邦而结合为一个国家,要么我们就保持13个独立的主权国家,永远互相争吵!

  独立后,大陆会议制订了一个《邦联条例》,1781年生效,建立起一个邦联制国家。此前已陆续宣布独立的13块殖民地,变成了这个新国家的13个州。

  邦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邦联国会,未设行政首脑,这样一个全国政府没有什么实际权力。立法权、征税权,征兵权,以及制定对内对外经济方针的大权等等,仍然由各州自行掌握。各州是实际上的主权国家。

  此时的美国看上去只是这13个国家构成的松散联盟。

  一些州擅自设立海关并互相征税,有的州试图以重税来偿还战争国债。拒绝交税的人被送上法庭,甚至赶出家门。一位战争英雄,马萨诸塞的丹尼尔·谢斯就是这样一个倒霉蛋,他甚至连拉斐特候爵赠予的名剑都卖掉来偿还税款。一贫如洗的他一怒之下,带领一群农民揭竿而起。

  谢斯主张:“全部财产是美国人民一道从英国人的统治下夺回来的,因此理应归人民全体所有。”

  这一事件引起了美国的振动。杰弗逊非常同情谢斯暴动,他说:“在一两个世纪内丧失少数生命有什么关系呢?自由之树必须时常用爱国者和暴君的血来灌溉。它是自由之树的天然肥料。”

  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这一现实让不少美国独立运动中的元老和相当数量的民众,非常失望。在他们看来,这种州不象州,国不象国的状态必须进行调整。

  对于独立战争胜利后建成的松散邦联政体,独立战争时的美军总司令华盛顿写道:“要么我们在一个领导之下成立联邦而结合为一个国家,要么我们就保持13个独立的主权国家,永远互相争吵。”

  华盛顿甚至怀疑美利坚民族能否生存下去,他在一封信中说:“如果不建立一个赋有控制整个合众国的权力的政权,我认为,我们作为一个民族,其灭亡将指日可待。”

  年轻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主张制订一部新宪法,建立一个拥有强大权威的全国性政府。他说:“权利似乎留给了这个国家的人民,让他们以自己的行为和榜样去决定这一问题,即不同社团的人们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思考和选择建立好的政体。”

  当然,很多人对于全国性政府的权力始终抱有一种怀疑的情绪,独立元老帕特里克·亨利就说:他“觉得其中大有问题”。

  1786年,各州陆续同意派代表前往费城开会。他们最初的目的是想去修改《邦联条例》,而不是限制州权。但是没想到,这次会议后来变成制宪会议,制定了一部确立联邦共和政体的新宪法。

  在独立战争已经胜利结束3年后的制宪会议上,对于如何设计一个完善的国家,代表们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这一辩论历时三个半月。这也是迄今为止,美国历史上最长的一次会议,共计116天。

  代表们开会的最终目的是,既要建立一个拥有强效全国性政府的统一国家,又必须保障人民拥有选择统治者的权利和充分的个人自由。

  如果在这两者之间能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那一定需要深邃的思想、渊博的学识、绝伦的智慧、丰富的政治经验,更重要的是,还要有坚定而深厚的对自由的追求。

  55位制宪会议代表的平均年龄是42岁。其中有8个人曾是美国《独立宣言》的签字人。基本职业是商人、银行家、律师、农场主、乃至州议员、州长等等。

  但是美国后来的发展证明了,55位代表耗时4个月的集体劳动成果,表现出优秀的精神品质。

  在《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托马斯·杰斐逊看来:这次会议是“一次神人的集会”,因为他们试图解决的问题是如此的庞大而又关键:怎样有效平衡联邦和州、政府和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激情?让这个看起来孱弱的国家能够站稳脚跟,并获得长足发展。

  1787年5月25日,与会代表已经达到了法定人数,制宪会议正式召开。代表们对讨论过程严格保密,除了指定的几个人之外,其它代表都不能对讨论内容做笔记。武装的哨兵把守着会议厅的各个门口,窗子也被关了起来。

  正式会议没有召开之前,宾夕法尼亚的代表、行政长官本杰明·富兰克林提议:由曾经率领美国军队夺取美国独立战争胜利的华盛顿担任制宪主席。提议得到了全票通过。

  富兰克林是与会代表中年龄最大的一位,那一年他81岁。因为他是科学家、政治家,在美国享有较高声誉,用德高望重来形容他并不过分。富兰克林提议由华盛顿出任制宪主席是有他的理由的。

  华盛顿在军队没有足够的枪支和军需,并经常处于饥饿的状态下,和士兵们同甘共苦,带领这支军队赢得了最终的胜利。有了这个胜利才谈得上美国独立。所以在美国独立事业中,华盛顿功居第一。而且华盛顿的威望更重要的来自于他的品德。

  随着独立的胜利,有人担心华盛顿会成为美国的恺撒,而实际上确有军官上书建议华盛顿拥兵称王,在美国建立君主制。

  在那一刹那,只要华盛顿稍一犹豫,美国是否成为共和国,美国是否是今天的美国,一切都将完全两样。

  而华盛顿的选择是痛斥这位上书的军官,表示:“我想不出我有哪些举动会鼓励你写这样一封信,我认为这封信包含着可能降到我国头上的最大的危害。……你不可能找到一个比我更讨厌你的计划的人了。”他断然拒绝拥立自己成为国王的计划。

  在一个还是由国王(许多还是视权力为禁脔的暴君)统治的世界里,华盛顿放弃权力的举动是惊世骇俗而又充满魅力的。

  当英国国王乔治三世得知华盛顿拒绝称王时,他说:“如果华盛顿确实这样做,他将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

  为了表达自己无意于权力的诚意,1783年12月23日,华盛顿特意来到当时国会所在地,马里兰的安纳波利斯,举行了一个庄严的仪式,正式把军权无保留地移交国会,辞去总司令职务,回到自己的弗农山庄。

  英王可以相信这个事实了。

  历史认可了华盛顿的伟大,不止是因为他拒绝当国王这一件事,他一再经受住了权力的诱惑,没有像无数的所谓盖世英雄那样在最关键的一刻丢失了自己。

  1796年,大多数人希望华盛顿连任第三届总统时,他像拒绝称王一样辞谢了。

  早在华盛顿初任总统的时候,他就说过:“我走在尚未踏实的土地上,我的所作所为将可能成为以后历届总统的先例。”

  他不愿给初创民主制度的美国留下一个最高领导人恋栈专权的先例。他曾对一位友人吐露真情,说他当总统时的心情“同一个罪犯走向刑场时的心情没有什么两样。”但是他不能拒绝人民赋予他的责任。

  权力不是华盛顿和美国的一批开国领袖人物们所想要的东西。他们是一群理想主义者,对他们来说,只要建成一个他们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就可以了,个人富贵自始至终都不在考虑之内。在华盛顿们看来为了长久把持最高权力而处心积虑是可耻而下流的。

  华盛顿的确树立了一个榜样,杰弗逊在第二届总统任期届满时,两党都要求他连任第三届。杰弗逊明确表示:“华盛顿将军在任总统八年后自愿放弃竞选,树立了榜样,我要仿效他。再多几个这样的先例,就会对任何一个想要极力延长总统任期的后继者们排除惯例的企图,增加障碍。”像华盛顿一样,在杰弗逊心目中,国家的民主制度建设永远高于个人得失。

  这种榜样作用使迄今为止的40多任美国总统几乎无人超过连任两届,只有第二次世界大战特殊时期的罗斯福总统是个例外。

  这种风范对美国制度的建设具有重大的促进和完善作用。

  正是众多政治家的追求和人民对民主的支持,才保证了这个制度的确立和不断完善。这一系列的行为就好像釜底抽薪一样对最高权力进行制约,让人不敢去冒这天下之大不韪。这一制度后来扩展到全世界,今天大多数国家的最高权力都是有任期的。

  离开总统职位后的华盛顿回到自己的农庄,再次成了一个每天都可以在田野上骑马漫步的闲散农场主。

  一年后这个无职无权的田园老者溘然长逝的时候,全世界都为之悲痛。美利坚合众国尊他为永远的国父。

  他的永恒荣誉来自于他对民族事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来自他对国家民主制度建设的伟大贡献。

  在1793年,华盛顿亲手拿起一把泥瓦刀,铲泥砌石,为美国国会大厦奠基。

  55年后,美国人用华盛顿亲手用过的那把泥瓦刀铲泥砌石,为华盛顿纪念碑奠基。

  1885年,华盛顿纪念碑完工。建碑的188块砌石由国内外政府、团体和个人捐赠,其中一块砌石来自中国。砌石上写道:

  “华盛顿,异人作也。起事勇于胜、广,割据雄于曹刘;既已提三尺之剑,开疆万里,乃不僭位号,不传子孙,而创为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骎骎乎三代之遗意!其治国崇尚让善俗,不尚武功,亦迥于诸国异。余尝见其画像,气貌毅绝伦。呜呼!可不谓人杰矣哉!”

  这段文字是当时清朝福建巡抚徐继畬所写。这位东方的学者型高官把华盛顿的武装斗争和谋求民族独立,同中国的陈胜、吴广起义,乃至曹操、刘备的武装割据相比,虽然有些类比失当,但他对于华盛顿不肯称王,不搞世袭制,而实行民主选举,几乎有天下为公的精神,是十分钦佩的。还拿来与中国上古理想的“三代”政治相比附,推崇之高,可见一斑。

  由此可见美国的民主体制已经对中国清代咸丰年间的高级官员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华盛顿的影响在那时已经是世界性的了。

 尽管有华盛顿做制宪主席,尽管有德高望重的富兰克林的参加,整个制宪会议还是进行得异常艰难。各州的代表同意组建一个新的全国性政府,但在许多实际问题上存在很大的分歧。整个会议弥漫了猜忌和争斗的气氛。

  在几次大的争议中,富兰克林以他的政治智慧,劝说着每一位代表,他说:

  “我们的代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这是令人非常痛心的。我们需要一种政治智慧,我们在努力地搜寻这个智慧。我们研究过古代历史中的政治模式,我们还调查了不同形式的共和制,许多国家在建国之初就播下了迷茫的种子,生生死死;我们也研究过欧洲列国,但没有一部宪法适合我们美国。我们今天是靠智慧来设计整个国家和政府的模式,我们不能将这些留给机遇、留给战争、留给征服。”

  富兰克林认为,机遇、战争和征服是人类历史上创立新国家的仅有的几个动力,而这些动力决不能在今后的美国出现。富兰克林庄重地提醒每一位代表,一个由13个州组成的共和国是一次高尚而大胆的尝试。这个尝试的前提是必须离开私利,离开个人的错觉,否则它会是失败的。

  一天又一天,一星期又一个星期,一个月又一个月,争吵仍在继续。

  时年81岁的富兰克林是制宪会议的副主席。在外国人眼里,他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科学家。直到他去世很久,世界上不分国界的亿万人民还享受着他的发明所带来的生产效率和生活方便。但对于熟悉美国开国史的人来说,本杰明·富兰克林是像华盛顿、杰弗逊、麦迪逊一样的开国元勋。

  富兰克林是土生土长的美国科学家和哲学家,美国的前途就是他的命运。他把赢得独立的美国看成自己的爱子。为了制宪会议的顺利进行,他不得不动用自己全部的社会威望、政治才能、处事经验、社交智慧。

  在制宪会议进展顺利时,富兰克林老人爽朗的笑声会使场面更加热烈;当争论不可开交的时候,他会讲一点趣事或笑话来缓解气氛。有时一些代表过于激动,老人会把他们请到自己的小休息室里平静一下,调出一副好心情之后再上场。

  华盛顿将军的沉着,富兰克林老人的练达,各位代表们表现出来的明智和开通,大家对共和原则的认同与观念意识上的民主包容精神,使会议虽然充满争执,也还是能卓有成效地进行下去。最终在一些最激烈的争议点上都能达成协议。

  制宪会议的记录人麦迪逊详细地记载了从制宪会议第一天到最后一天的每一个细节,每一次的争吵,每一次形成的妥协后的共识。

  从他的这份《辩论》,我们可以看到制宪会议一开始就充满争吵和辩论。别的不说,光是各州应选派几名议员进入国会的问题,就足够这些原本的谦谦君子们闹翻天。

  国会议员是国家的立法代表,各州如果能为本州争取到较多的议员名额,将可能对本州的利益产生很大好处。人口多的州主张按照人口比例来确定选派的议员数,以争取自己的优势;人口少的州则坚决反对,因为自己将由于人口少,争取不到足够的国会议员数,而在国家立法机关中变得无足轻重。

  在无数的口舌之战后,就各州向国会选派议员的名额问题上,终于达成了一个妥协:

  国会实行两院制,众议院的议员就按照各州的人口比例来选派,以照顾人口众多的州;参议院的议员由每州选派两人,不论各州人口多少,以保障小州的平等地位。这也就是今天美国国会两院制的由来。

  这使人口少的州也获得了足够得到尊重的地位。双方都不必追求自己利益完全彻底的满足,不谋求完全占上风,而是双方各自出让一部分利益,让对方也能获得有限满足,在利益平衡中实现合作,避免合作破裂。

  争吵得更为激烈联邦管辖权和州管辖权各自的权限范围也被明确了,联邦管辖权在国家立法、外交、军事、国税、铸造货币等方面得到集中实现;州管辖权在地方管理上行使。

  《联邦宪法》规定:只有联邦政府可以统一规定并征收各种赋税,管理国内外的贸易,发行货币和调整币值,制定破产法,规范度量衡,设立邮局和开筑驿路,制定专利和版权条例等等。

  在宪法框架内,美国具备了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的条件,而紧密统一的民族国家正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最重大作用之一。对于一个大国来说,稳定统一的国内市场是经济繁荣的最重要基础;尤其在国家经济基础的奠定期,国内市场需求具有最为恒常而有力的拉动作用。美国走上富强之路的第一块踏脚石,就是这个统一的国内市场。

  两种看来是相互冲突或抵制的权力,在理智的妥协后各得其所,相互支撑。

  这是充满了理性精神的妥协,是保持尊严又充满建设性的妥协。

  这种妥协是双方利益的对等出让,而不是阴险的诈骗或出卖。

  这是不背离原则的明智机变,而不是丧失灵魂的背叛。

  这是高瞻远瞩的综合,而不是固执于自身利益的狭隘专断。

  在《联邦宪法》制订的时候,美国的一些区域还在实行奴隶制。这是许多人们不愿意看到的。但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坚持,会严重影响《联邦宪法》的议定,甚至影响美国的统一。

  一些代表促使实行奴隶制的地区保持现状,不再扩大,勉强可以接受。做出这样的一个有限妥协是有利于大局的。

  现在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可以留给未来条件成熟时。每时每事都要求尽如人意,也许正是政治上幼稚的表现。

  最终形成的美国《联邦宪法》,实际上是各参与方以民主的政治理性达成诸多建设性妥协的结果。但在这其中,很重要的核心还是对权力的制约与控制,代表们普遍认为权力的制约要靠制度,而不仅是人的道德和自律。

  为此,两位弗古尼亚代表——詹姆斯·麦迪逊和埃德蒙·伦道夫进行了认真的思考。麦迪逊用了几个月时间阅读了许多历史和政治书籍。他想找个办法,既能建立一个有效而又有力的政府,同时还要满足人民保持个人自由的愿望。

  麦迪逊思考的重点还是放在制约权力上,他说:如果人都是天使的话,那么我们还要政府干什么?既然行使公权力的人都不是天使,我们自然需要制约拥有权力的人。麦迪逊承认人性在权力诱惑面前的脆弱,他的对策是“分权与制衡”。

  伦道夫出面提出了麦迪逊的计划,主张成立一个三权——行政、立法、司法——分开而平等的联邦政府。每一种权力都可对其他权力起到制约和平衡的作用。这一方案得到了制宪代表的认可。而那些大小州之间的权力分配、国家与州之间的权力分配都是在此基础上划分的。麦迪逊也因此被尊为“宪法之父”。

  经过新宪法的确认,国家主权由州转移到合众国,合众国不再是13个州的松散联合,而是由美国人民组成的统一体,是一个中央政府拥有足够权威的联邦制共和国,并一直延续至今。

  从1787年5月至9月,经过将近4个月的频繁活动,紧张思考,激烈争论,劝说开导,谅解妥协,与会代表55人中已经有13人离会了,剩下的42人中有39人在《联邦宪法》的议定文本上签了字,有3人拒绝签字。

  乔治·梅森是弗吉尼亚的代表,也是拒绝签字的人之一。他的宪法观是:宪法是一项社会契约,打算组织政府的人们在从人民手中拿走治理人民的权利以前,首先要保证把那些权利保留给人民,作为交换条件,使人民有避免、揭露、抵制、制止政府作恶的手段。世界上永远不会出现不犯错误、不生罪孽的政府。因此,评断一部宪法的好坏,人民的权利得到多少保障,是第一标准。

  梅森始终坚持自由与权利是政府的基础。他是当年弗吉尼亚宪法中权利宣言的起草人。在制宪会议后期,梅森提出设立委员会,制定权利条款,被会议否定。

  梅森指责宪法最后定稿授予总统权力太多太重,有君主制的倾向,给予人民的权利太少,不像共和制的宪法,拒绝签名。

  会后,梅森向全社会公布自己的不同意见。在弗吉尼亚讨论批准联邦宪法的大会上,提出以增加权利条款为批准前提,不少州起而效仿。1791年,联邦宪法增加了前十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

  乔治·梅森是对联邦宪法明确提出异议的人之一,其实,即使在签字者中也还有不少人对新宪法并不满意。

  富兰克林承认新宪法中的有些条款是他所不赞同的,但他也清醒而真诚地承认了自己认识的可修改性:“那些我今天不赞同的条款,我不能确定我未来有一天会不会还是不赞同。”

 在当时独立厅的主席台上安放着一把高背椅,是华盛顿主持制宪会议时坐的,椅背上雕刻着一轮太阳。在制宪会议的最后一天,当代表们在这部宪法的大字文本上签字时,富兰克林凝视着主席座椅背上的太阳,对自己身边的代表说:

 “在会议期间,我对会议的结果有时充满希望,有时又忧心忡忡。我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凝视着主席身后的太阳,分辨不出那轮红日究竟是在升起,还是在落下。现在我终于高兴地明白了,这是一轮喷薄东升的朝阳,而不是一轮沉沉西下的落日。”

  在《联邦宪法》制定之前,世界各国的已有国家制度都是“自然形成”的,历史遗留的,或入侵者强加的。

  美利坚合众国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方式:它的国家制度是一群睿智而理性的人坐在一起,根据社会现实形势的需要,凭着自己对以往人类历史的了解,每个人的政治经验,还有自己的利益要求及未来打算,精心地“设计”出来的。

  它证明了人类的理性能力完全可以设计出一个合理而有效的国家制度,并把它放到现实中去发挥巨大的国体规范作用,并创造出让设计者们骄傲的历史。“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好写最新最美的文字,好画最新最美的画图。”

  在美国建国后的两百多年时间里,世界上平均每两个国家的政府就有一个被各种势力推翻,美利坚合众国的政府却一直延续到今天。

  从国家的文明史来说,美国是十分年轻的。但它的共和制建国史却又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因为它在世界上第一个建成了疆土广大的真正共和国。马克思赞誉美国是“最先产生了伟大的民主共和国思想的地方”。

  欧洲许多先进思想家的民主共和政治理想在美国变成了现实,这种国家制度延续了两个多世纪,直至今日。这个制度的设计蓝图就是最初写在4页羊皮纸上的《联邦宪法》。

  参与制定宪法的领袖们知道,他们就处在“历史创造的现场”。他们坚信,随着《联邦宪法》的公布和生效,“历史已经越过大西洋,来到美利坚”。

  但是,几十个人秘密设计出来的这个制度蓝本要让一个国家普遍接受,不是朝夕之功,辉煌的历史不会一夜之间就灵光毕现。而且,这几十个人聚集开会起初被指定的明确任务是修改《邦联条例》,并不是制定一个新宪法取而代之。从这个角度上说,制宪行动是违法的。

  值得庆幸的是,这群制宪者的爱国至诚与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之心是相通的。他们仔细的制度设计由于深刻理解了普遍的社会需要以及欧洲的思想精髓,而得到了广泛的认同。邦联体制的种种缺陷已经有目共睹,推行联邦制拥有深厚的社会基础。

  经过更加广泛的辩论,《联邦宪法》在各州陆续得到批准。而这样被接受的宪法是更加深入人心的,此后再有风波也难以撼动。这与强迫接受有着本质的不同。

  依据新宪法,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设的行政权力由总统执掌。

  1789年4月6日,华盛顿以全票当选了美国的第一任总统。

  1789年4月30日,是美利坚合众国第一任总统就职的日子。许多群众自发涌向位于纽约的联邦政府大厦。他们挥舞着鲜花,高呼伟大的美国万岁,伟大的美国总统万岁。

  在纽约市联邦大厦,华盛顿庄严宣誓就职,成为美国第一任总统。他手抚圣经说道:“我郑重起誓,我将忠实地履行美国总统的职责,将竭尽全力维护、保护和捍卫美国宪法。上帝保佑。”他在演说时宣称:“我能够保证做到的一切就是尊严和坚定。”

  从1776年7月4日费城独立钟敲响,宣告美利坚合众国的独立,到1789年4月华盛顿正式当选美国第一届总统,历经12年的时间,美国才完全具备了一个主权国家的特征。

  它有了立法机构——国会;司法机构——最高法院;行政机构——总统及下属部门;有了军队,有了统一的税收。12年的时间,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国诞生了。

  华盛顿和他的部长们还要进一步打理这个脆弱的新生儿。

  华盛顿不愧是一位非凡的人物,他沉着而有序地解决国家的问题。他首先组建了政府机构,创建了总统办公系统,设置了国务院、财政部。还与英国、西班牙签署了一些重要条约,并批准创立了合众国银行。他从一系列旷日持久的英法之战中挣脱出来,宣布中立,同时又为国家消除了内乱的困扰。

  在第一届行政部门中,华盛顿任命了两位性格与政治倾向迥异的人士,就是国务卿杰弗逊和财政部长汉密尔顿。

  一个财政部长可以在一国历史中享有崇高地位者并不多见,而汉密尔顿就是其中之一。

  华盛顿赴任时,国库里空无一文,摆在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面前的只有高达5400多万的债务。这些债务包括因独立战争欠下的债务和邦联时期欠下的债务。

  汉密尔顿认为,必须立即想办法偿还债务,否则就难以确立联邦政府的威信。他从荷兰的一家银行借款还上一部分债,余下的部分,则以国债的形式发给债权人,从而一次性地解决债务危机问题。

  他出身低微,但天赋惊人,对美国经济和金融的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不仅为还在幼儿期的国家设立了稳定的金融构架,还利用金融措施将美国各州团结起来,并巩固了联邦政府的权力。在他的倡导下,设立了国家第一合众国银行。这一银行保障了产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以及政府稳定的财源。联邦政府以此为基础,巩固了自己的统治能力。

  纸在魔术师手中变成了钱,经济在汉密尔顿的手中成了影响力巨大的政治权力。汉密尔顿至今仍被人们称为美国历史上最杰出的财政部长。

  《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杰弗逊和金融之父汉密尔顿之间的矛盾集中在联邦政府性质上,杰弗逊主张对中央政府的权力进行限制,向各州进一步放权。而汉密尔顿则支持一个相对说来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政治上的分歧逐渐演化为两个党派之间的争斗,共和党和联邦党的轮廓开始变得清晰开来。

  这种交锋形成了相互制约的状况,成为美国第一任总统以来就存在的十分有趣的政治现象。这些不同政见没有带来政权的分裂,而是形成了美国两党制的基础,虽然此时的开国元勋们对党派实在是没什么好感。

  亚当斯认为“派”实在是“最大的政治罪恶”。托马斯·杰弗逊有一次甚至赌咒说,“如果上天堂要先加入党派,我就不愿上天堂”。但是他们却不得不借助“党”和“派”来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这实在具有反讽的意味。

  1794年,华盛顿就任总统第5年,宾夕法尼亚州有4个县的农场主发动了起事。目的是反抗政府对他们生产的威士忌酒征收消费税,这一税种是由汉密尔顿设立的。华盛顿召集了13000名民兵,下令予以镇压。

  事态平息了,但总统的行为遭到杰弗逊的谴责,尽管矛头不是那么直接。

  华盛顿并没有对此表示后悔。他把这次起事看成是对民选政府的轻蔑,看作是对国家施政能力的威胁,甚至是对《联邦宪法》的挑战。这是不能容许的。保卫《联邦宪法》是他的神圣职责。他以这个行动表明了联邦政府有能力执行自己的意志,国家已不再是那个软弱松散的邦联了。

  自华盛顿以来的40多任美国总统,都以保卫《联邦宪法》为第一职责。如果美国总统违反了《联邦宪法》,第一掌权人自己也要受到审判与弹劾。

  《联邦宪法》使美国成为美国。它以对创新意识的鼓励,以及可扩容的空间和法制精神,给美国提供了一条适合他们自己的强盛之路。

  1796年9月19日,经过8年的辛苦,美国已经粗具规模,它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一整套政治运行机制和法律规则,而华盛顿第二届总统任期已满,检视自己的成果,他很欣慰,但也很忧虑,他向人民发表了《告别辞》:

  “国家的联合使你们统一为一个民族,它对你们弥足珍贵,因为它是你们独立大厦的主要支柱,维护着国家的安宁与国外的和平。保障你们的安全和繁荣,以及你们珍视的自由。但是总会有人以种种理由从各个方面不择手段地来动摇对这一真理的信念。因此,需要我们小心翼翼地保护这个国家,要义正词严地反对可能分裂国家的任何企图。”

  华盛顿发表《告别辞》的这一天,离防止国家分裂的美国内战爆发还有55年。

  这是国父的深切忧虑,他睿智的目光穿透了历史,而历史证明了他的预见。

  继华盛顿之后,约翰·亚当斯和托马斯·杰弗逊先后成为美国总统。这两位开国元勋本是好友,杰弗逊比亚当斯小八岁,亚当斯非常欣赏杰弗逊的才干。但建国以后,双方的治国理念发生分歧。政见差异损害了两人的友谊。

  当杰弗逊就任第三任美国总统时,亚当斯寂寞地返回老家昆西小镇,他不愿参加老朋友的就职典礼。两人之间破裂的友谊似乎如同他们的政见一样永远无法调和。

  当杰弗逊也卸任之后,他们共同的朋友,《独立宣言》的签署者之一,拉什却对这对老冤家描述了自己的一个梦:拉什梦见两人恢复通信,共同分析彼此的政见,分享美国的光荣,最后双双去世。

  这一次,两个老冤家非常一致,他们都不打算照着拉什梦里的剧本行事。

  但拉什的梦还是对他们产生了影响。两年后,亚当斯对一个朋友表达了对杰弗逊的友情,杰弗逊马上致信对亚当斯的政治敏锐度和判断力表示钦佩。而亚当斯的回礼是“家织的两匹土布”——亚当斯之子约翰·昆西的两部著作。

  拉什对此非常高兴,他致信亚当斯:“我很高兴您和老朋友杰弗逊先生终于恢复联系。我把你们看作是美国革命的南极和北极。一些人谈论过,一些人写过,还有一些人为美国的改进和建设战斗过,而您和杰弗逊先生却为我们大家思想过。”

  此后两人一南一北开始了长达14年间的著名通信。他们在通信里,讨论着美国独立和建国几十年里各个重大历史关头的问题与决策,是是非非都在最理性的状态下做了交流和判断。特别是对于他们最大的分歧——精英政治和平民政治,研究得更为深入。

  1826年,是美国独立50周年,此时独立宣言的签署者只剩3人了。美国独立和亚当斯与杰弗逊的友谊是这两个老人最温馨的回忆。7月3日,杰弗逊突然昏迷,最后一句话是“今天是4号吗?”拖到4日中午,也就是当年人们开始在《独立宣言》上签名的时候,杰弗逊逝世。几乎同时,亚当斯突然中风,4日下午逝世。50年前的此时,美国诞生。

  拉什的梦成为了现实。同时,这也似乎成了一个暗示。

  亚当斯和杰弗逊的通信对美国的发展产生了巨大作用。

  国家制度并不是天生完美无缺,也不是一经确立,就可以一劳永逸。开国元勋们未曾完成的问题,有一天变成了关乎美国生死存亡的大事情。

(::美国建国之初,华盛顿等人的个人性格和政治、文化等价值取向,可以说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政治取向。综观中国封建社会历朝换代,不过是个人身份、皇族的改变。

在某些关健时刻,英雄决定了国家的走向。如果华盛顿当年也选取君主制,也不过是另一个英国而已。而正是华盛顿等人在众人仰仗的时刻,还权于民,才形成了如今的超级大国-美国。

从美国建国之初制宪的争吵可见,一开始,美国就形成了这种民主的风气--可以说,如果没有任何争吵,没有任何异议,美国真的能走到今天吗,或者早就各地顾各地和利益,最终分离了。任何的全票通过,都有一种虚假。

另外,因为制定政治制度而付出的高昂成本,是否是一种浪费呢?记得上学时,政治教材上教我们的是-美国是金钱政治。因为制度或者领导人的竞选付出的成本,在全民公决的情况下,也许为日后节省了更多的政治、制度、经济等方面的浪费。

美国形成,可以说,是几个人,或者说,是华盛顿对个人利益的取舍的决定了国家的命运和走向。

许多国家,拿破伦也好,中国也好,在很多关健时候,领袖人物的取舍,把整个国家推向了另外一个道路。

个人有命运之说,对一个国家来说,也有命运之说。---看什么性格的人,把这个国家推向何样的习惯--习惯决定命运,就这样如此地发生了。

对你个人来讲,你可以富甲八方,别人无人能比,于是你可以从经济上来说,是英雄。政治上也是,你可能因为个人的影响,成为无人可比的英雄,但,究竟你对整个国家的走向,引向什么样的境地,并非完全与个人影响一致的。==比如,华盛顿完全可以像皇帝一样,老死在台上,也可以世袭下去,通过掌握军权而控制国家命运。

但,他选择的是,返老还乡,像个农民,像个花匠,或者像个学者。而把整个国家,交给了人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