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治外法权”的重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11:17:34
所谓“治外法权”的重演  所谓“治外法权”,是1840年至1948年西方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他们在中国犯了法,中国政府无权处理;只能由外国人处理。如此咄咄怪事,而今在中国早已销声匿迹了。  早在1946年12月24日夜9时左右,北平东单广场发生美军强奸北大女生 沈崇 事件。北平大中学校学生得悉后,愤怒声讨美军暴行,从北京到上海,迅速波及全国,形成中国现代史上一起重大的反美斗争运动。美军暴行记者聆听投诉事情经过是:当天夜里,东长安街附近美琪电影院第四场电影散场时,有一位衣着朴素的女郎,随着观众人流走出,独自向东长安街行走,准备回到姑母家里去,却遭到这样的灾难。而美国兵却逍遥法外。这就是美国的“治外法权”。  事件传出后,北平、天津、上海、南京、武汉、重庆等全国数十个大中城市学生和各界人士约50万人,于12月底至1947年5月,举行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抗议美军暴行,要求美军撤出中国,废除《中美商约》等。 12月30日,上海举行了“抗议美军在华暴行”集会。民主人士马寅初先生在会上作了慷慨激昂的发言:“那位被奸污的学生,是前任交通部处长的女儿,其祖父是前清两江总督,像这样一个出自名门的女子,尚且被鬼子奸污,那么,美军蹂躏其他良家妇女,就更不用说了!“我在美国八九年,知道从前美国南方的黑人强奸白人,要吊在树上烧死。现在美国兵在中国强奸妇女,是由中国人治罪,还是美国政府自己治罪,主动地将强奸犯吊在树上烧死?”    这就是美国的在当时对于中国的“治外法权”嘛!  事过65年了,真没想到:在今天的韩国,美国兵仍然享有这种“治外法权”!  据报道,韩国发生两起美国士兵强奸韩国少女事件,驻韩美军为此向韩国人民道歉。这两起事件发生在九月下旬,都发生在首尔地区。  据悉,这些美国兵在美国都有“前科”。他们的“募兵制”许诺以诸多的优惠条件。正派人都不屑作为侵略的炮灰而当兵,于是有“前科”的种种人等就……。正是“好人不当兵,好铁不捻钉”。侵略军就是如此。  当事人很痛苦,两名涉案美国士兵,韩国却无权处理,……。唉!“治外法权”吗?                                       [山沟小民]